[司法类试卷]国家司法考试卷三(民事诉讼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3及答案与解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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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司法考试卷三(民事诉讼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 3 及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 1-50 题,每题 1 分,共 50 分。1 依据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及相关诉讼理论,关于当事人诉讼权利能力,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8卷三 48,单) (A)民事诉讼权利能力都是以民事权利能力为基础的 (B)民事诉讼权利能力都是以民事行为能力为基础的 (C)具有民事诉讼权利能力者在实体上就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D)具有民事诉讼权利能力者在实体上不一定就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2 2010 年 7 月,甲公司不服 A 市 B 区法院对其与乙公司买卖合同纠纷的判决,上诉至 A 市中

2、级法院,A 市中级法院经审理维持原判决。2011 年 3 月,甲公司与丙公司合并为丁公司。之后,丁公司法律顾问在复查原甲公司的相关材料时,发现上述案件具备申请再审的法定事由。关于该案件的再审,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2卷三45,单)(A)应由甲公司向法院申请再审 (B)应由甲公司与丙公司共同向法院申请再审 (C)应由丁公司向法院申请再审 (D)应由丁公司以案外人身份向法院申请再审 3 甲在丽都酒店就餐,顾客乙因地板湿滑不慎滑倒,将热汤洒到甲身上,甲被烫伤。甲拟向法院提起诉讼。关于本案当事人的确定,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0卷三46,单)(A)甲起诉丽都酒店,乙是第三人 (B)甲起诉

3、乙,丽都酒店是第三人 (C)甲起诉,只能以乙或丽都酒店为单一被告 (D)甲起诉丽都酒店,乙是共同被告 4 关于当事人适格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2008卷三44,单)(A)当事人诉讼权利能力是作为抽象的诉讼当事人的资格,它与具体的诉讼没有直接的联系;当事人适格是作为具体的诉讼当事人资格,是针对具体的诉讼而言的 (B)一般来讲,应当以当事人是否是所争议的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作为判断当事人适格的标准,但在某些例外情况下,非民事法律关系或民事权利主体,也可以作为适格当事人 (C)清算组织、遗产管理人、遗嘱执行人是适格的当事人,原因在于根据权利主体意思或法律规定对他人的民事法律关系享有管理权

4、(D)检察院就生效民事判决提起抗诉,抗诉的检察院是适格的当事人 5 甲公司董事会作出一项决议,部分股东认为该决议违反公司章程,欲通过诉讼请求法院撤销董事会的决议。这些股东应当如何提起诉讼?(2006卷三43,单)(A)以股东会名义起诉公司 (B)以公司名义起诉董事会 (C)以股东名义起诉董事会 (D)以股东名义起诉公司 6 甲被生前工作单位申报为革命烈士,某报对甲的事迹进行了宣传。乙四处散布言论贬损甲。对乙的行为,谁可以向法院提起精神损害赔偿诉讼?(2005卷三46,单)(A)甲生前的工作单位 (B)甲的子女 (C)宣传甲事迹的某报社 (D)批准甲为烈士的某省政府 7 王甲两岁,在幼儿园入托。

5、一天,为幼儿园送货的刘某因王甲将其衣服弄湿,便打了王甲一记耳光,造成王甲左耳失聪。王甲的父亲拟代儿子向法院起诉。关于本案被告的确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9 卷三 38,单)(A)刘某是本案唯一的被告 (B)幼儿园是本案唯一的被告 (C)刘某和幼儿园是本案共同被告 (D)刘某是本案被告,幼儿园是本案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8 张某将邻居李某和李某的父亲打伤,李某以张某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在法院受理该案时,李某的父亲也向法院起诉,对张某提出索赔请求。法院受理了李某父亲的起诉,在征得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决定将上述两案并案审理。在本案中,李某的父亲居于什么诉讼地位?(2008 卷三42,单)(A

6、)必要共同诉讼的共同原告 (B)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C)普通共同诉讼的共同原告 (D)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9 田某和陈某合伙经营一打印社,由甲公司负责供应耗材。田某发现甲公司送的一批货质量存在问题,经协商无果,田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公司接受退货并承担违约责任。案件受理后,陈某得知此事,也向该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公司赔偿损失。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8 卷三40,单)(A)本案属于诉的客体合并,法院应当合并审理 (B)法院应当受理陈某提起之诉,并作为另案处理 (C)法院应当裁定驳回田某提起之诉,告知田某与陈某共同提起诉讼 (D)法院应当裁定不予受理陈某提起之诉,但应追加

7、陈某为共同原告 10 个体工商户崔某从 1994 年起在某市经营一饭店,领有营业执照,1997 年因妻子生病急需用钱将饭店转让给赵某经营,但双方并未到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的更名手续。赵某经营过程中,致使多名顾客食物中毒,这些顾客决定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损失。此案中当事人的诉讼地位应如何确定?(2003卷三26,单)(A)顾客是原告,赵某是被告,崔某与本案无关 (B)顾客是原告,崔某是被告,赵某与本案无关 (C)顾客是原告,崔某与赵某是共同被告 (D)顾客是原告,赵某是被告,崔某是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11 某企业使用霉变面粉加工馒头,潜在受害人不可确定。甲、乙、丙、丁等 20 多名受害者提起损害赔

8、偿诉讼,但未能推选出诉讼代表人。法院建议由甲、乙作为诉讼代表人,但丙、丁等人反对。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1卷三48,单)(A)丙、丁等人作为诉讼代表人参加诉讼 (B)丙、丁等人推选代表人参加诉讼 (C)诉讼代表人由法院指定 (D)在丙、丁等人不认可诉讼代表人情况下,本案裁判对丙、丁等人没有约束力 12 A 厂生产的一批酱油由于香精投放过多,时人体有损害。报纸披露此消息后,购买过该批酱油的消费者纷纷起诉 A 厂,要求赔偿损失。甲和乙被推选为诉讼代表人参加诉讼。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8 卷三 48,单)(A)甲和乙因故不能参加诉讼,法院可以指定另一名当事人为诉讼代表人代表

9、当事人进行诉讼 (B)甲因病不能参加诉讼,可以委托一至两人作为诉讼代理人,而无需征得被代表的当事人的同意 (C)甲和乙可以自行决定变更诉讼请求,但事后应当及时告知其他当事人 (D)甲和乙经超过半数原告方当事人同意,可以和 A 厂签订和解协议 13 甲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乙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关于甲、乙诉讼权利和义务,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0 卷三41,单 )(A)甲只能以起诉的方式参加诉讼,乙以申请或经法院通知的方式参加诉讼 (B)甲具有当事人的诉讼地位,乙不具有当事人的诉讼地位 (C)甲的诉讼行为可对本诉的当事人发生效力,乙的诉讼行为对本诉的当事人不发生效力 (D)任何情况下,甲

10、有上诉权,而乙无上诉权 14 甲与乙对一古董所有权发生争议诉至法院。诉讼过程中,丙声称古董属自己所有,主张对古董的所有权。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09卷三39,单)(A)如丙没有起诉,法院可以依职权主动追加其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B)如丙起诉后认为受案法院无管辖权,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 (C)如丙起诉后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应当视为撤诉 (D)如丙起诉后,甲与乙达成协议经法院同意而撤诉,应当驳回丙的起诉 15 甲有两个儿子乙和丙,甲死之后遗有房屋 6 间。乙乘丙外出之机,将房屋全部卖给丁,后因支付价款发生纠纷,乙将丁诉至法院。在诉讼过程中,丙知道了这一情况,要求参加诉讼。丙

11、在诉讼中的地位是什么? (2008卷三42,单)(A)必要的共同原告 (B)普通的共同原告 (C)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D)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16 甲有两子乙和丙,甲死亡后留有住房 3 间。乙乘丙长期外出之机,将 3 间房屋卖给丁,后因支付房款发生纠纷,乙将丁诉至法院。在诉讼过程中,丙知道了这一情况,要求参加诉讼。关于丙在诉讼中的地位,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7卷三37,单)(A)必要的共同原告 (B)普通的共同原告 (C)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D)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17 家住上海的王甲继承其父遗产房屋 3 间,后将其改为铺面经营小商品。在北京工作的王乙(王甲之弟) 知道此事

12、后,认为自己并没有放弃继承权,故与王甲交涉。王甲对此不予理睬,王乙便向法院提起诉讼。案件受理后,李某向法院主张自己作为被继承人的养子,拥有继承权,并通过法定程序以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身份参加了诉讼。诉讼中,李某认为自己与王氏两兄弟关系不错,担心打官司会伤了和气,便退出了诉讼。不久,李认为退出不妥,又向法院要求参加诉讼。针对本案的具体情况和诉讼法理论,下列哪一种观点是正确的?(2004卷三45,单)(A)作为诉讼参加人,李某不能重复参加本案诉讼 (B)根据诚信原则,李某不能再参加本案诉讼 (C)在最后一次庭审辩论终结之前,李某均可以参加本案诉讼 (D)只有在开庭审理之前,李某才能再参加本案诉讼

13、18 郑某因与某公司发生合同纠纷,委托马律师全权代理诉讼,但未作具体的授权。此种情况下,马律师在诉讼中有权实施下列哪一行为?(2004卷三37,单)(A)提出管辖权异议 (B)提起反诉 (C)提起上诉 (D)部分变更诉讼请求 19 在民事诉讼中,下列何种人可以作为委托代理人?(2004卷三47,单)(A)受过刑事处罚的人 (B)限制行为能力的人 (C)可能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人 (D)人民法院认为不宜作诉讼代理人的人 20 关于自认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2009卷三42,单)(A)自认的事实允许用相反的证据加以推翻(B)身份关系诉讼中不涉及身份关系的案件事实可以适用自认(C)调解中的让

14、步不构成诉讼上的自认(D)当事人一般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一律不得进行自认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 51-90 题,每题 2 分,共 80 分。21 关于当事人能力与当事人适格的概念,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2012卷三81,多) (A)当事人能力又称当事人诉讼权利能力,当事人适格又称正当当事人 (B)有当事人能力的人一定是适格当事人 (C)适格当事人一定具有当事人能力 (D)当事人能力与当事人适格均由法律明确加以规定 22 某大学 4 名师生联名起诉甲公司污染某条大河,请求判决甲公司出资治理该河流的污染。起诉者除列了 4 名师生外,还列了该

15、河流中的某著名岛屿作为原告,法院没有受理。对此下列哪些说法符合法律规定?(2006卷三88,多)(A)只有自然人和法人能够成为民事诉讼当事人 (B)本案当事人不适格 (C)本案属于侵权诉讼,被污染河段流经地区的法院均有管辖权 (D)本案起诉属于公益诉讼,民事诉讼法没有规定 23 李某和张某到华美购物中心采购结婚物品。张某因购物中心打蜡地板太滑而摔倒,致使左臂骨折,住院治疗花费了大量医疗费,婚期也因而推迟。当时,购物中心负责地板打蜡的郑某目睹事情的发生经过。受害人认为购物中心存在过错,于是,起诉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以及精神损害赔偿。关于本案诉讼参与人,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08卷三 84,多

16、)(A)李某、张某应为本案的共同原告 (B)李某、郑某可以作为本案的证人 (C)华美购物中心为本案的被告 (D)华美购物中心与郑某为本案共同被告 24 非实体权利义务主体成为民事诉讼当事人须有法律的特别规定。下列哪些主体依法可以成为民事诉讼当事人?(2003 卷三72,多 )(A)公司清算过程中的清算组织 (B)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 (C)遗产管理人或遗嘱执行人 (D)为保护死者名誉权而提起诉讼的死者的近亲属 25 甲公司为其牛奶产品注册了“润语” 商标后,通过签订排他许可合同许可乙公司使用。丙公司在其酸奶产品上使用“润语” 商标甲公司遂起诉丙公司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法院判决支持了甲公司的请求。

17、在该判决执行完毕后,“润语” 注册商标因侵犯丁公司的著作权被依法撤销。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2008卷三66,多)(A)甲公司和乙公司可以作为共同原告起诉丙公司 (B)甲公司与乙公司的许可合同应当认定为无效合同,乙公司应当申请返还许可费 (C)甲公司获得的侵权赔偿费构成不当得利,应当返还给丙公司 (D)甲公司获得的侵权赔偿费应当转付给丁公司 26 关于必要共同诉讼与普通共同诉讼的区别,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07卷三87,多)(A)必要共同诉讼的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普通共同诉讼的诉讼标的是同种类的 (B)必要共同诉讼的诉讼标的只有一个,普通共同诉讼的诉讼标的有若干个 (C)必要共同诉讼的诉

18、讼请求只有一个,普通共同诉讼的诉讼请求有若干个 (D)必要共同诉讼中共同诉讼人的诉讼行为必须一致,普通共同诉讼中共同诉讼人的诉讼行为不需要一致 27 关于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2011卷三80,多)(A)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在诉讼中有自己独立的诉讼地位 (B)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有权提出管辖异议(C)一审判决没有判决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的,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不可以作为上诉人或被上诉人 (D)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有权申请参加诉讼和参加案件的调解活动,与案件原、被告达成调解协议 28 关于法定诉讼代理人,卞列哪些认识是正确的?(2011卷三82,多)(A)代理权的取得不

19、是根据其所代理的当事人的委托授权 (B)在诉讼中可以按照自己的意志代理被代理人实施所有诉讼行为 (C)在诉讼中死亡的,产生与当事人死亡同样的法律后果 (D)所代理的当事人在诉讼中取得行为能力的,法定诉讼代理人则自动转化为委托代理人 29 关于民事诉讼中的法定代理人,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07卷三86,多)(A)法定代理人的被代理人都是无诉讼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 (B)法定代理人与诉讼当事人在诉讼上具有相同的诉讼地位 (C)法定代理人在诉讼中所实施的行为和发生的诉讼事件的法律后果与当事人所实施的行为和发生的诉讼事件的法律后果相同 (D)法定代理人与当事人都属于诉讼参加人的范畴 30

20、下列关于民事诉讼中的法定代理人与委托代理人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2004卷三73,多)(A)委托代理人的诉讼权利不可能多于法定代理人 (B)法定代理人可以是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人 (C)法定代理人的被代理人是无诉讼行为能力的当事人 (D)委托代理人的被代理人是有诉讼行为能力的当事人 31 甲公司拖欠乙公司的货款而被乙公司诉至法院,乙公司的委托代理律师王某未经乙公司特别授权,有权实施下列哪些诉讼行为?(2003卷三66,多)(A)表示同意甲公司延期 1 个月还款 (B)要求书记员赵某回避 (C)陈述案情、出示证据 (D)提出管辖权异议 32 下列关于民事诉讼自认及其法律后果的说法,哪些是错误的?(

21、2005卷三70,多)(A)老张诉小张的赡养纠纷案件中,小张对老张陈述的收养事实明确表示承认,老张对形成收养关系的事实无需举证 (B)对原告甲陈述的事实,被告乙不置可否,法官充分说明并询问后,乙仍不予回答,视为对该项事实的承认 (C)经当事人特别授权的代理律师在诉讼中对案件事实的承认,视为当事人的承认,但因此而导致承认对方诉讼请求的除外 (D)被告只要在法庭辩论终结前声明撤回承认,其在庭审过程中的承认即无效 33 常年居住在 Y 省 A 县的王某早年丧妻,独自一人将两个儿子和一个女儿养大成人。大儿子王甲居住在 Y 省 B 县,二儿子王乙居住在 Y 省 C 县,女儿王丙居住在W 省 D 县。 2

22、000 年以来,王某的日常生活费用主要来自大儿子王甲每月给的 800元生活费。2003 年 12 月,由于物价上涨,王某要求二儿子王乙每月也给一些生活费,但王乙以自己没有固定的工作、收入不稳定为由拒绝。于是,王某将王乙告到法院,要求王乙每月支付给自己赡养费 500 元。关于本案当事人的确定,下列选项正确的是:(2009卷三97,任)(A)王某是本案的唯一原告 (B)王乙是本案的唯一被告 (C)王乙与王丙应当是本案的被告,王甲不是本案的被告 (D)王乙、王丙和王甲应当是本案的被告 34 2000 年 2 月,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施工合同,约定由乙公司为甲建房一栋。乙与丙签订内部承包协议,约定由丙承

23、包建设该楼房并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乙收取丙支付的工程价款总额 5的管理费。丙实际施工至主体封顶。2004 年 1 月,乙向法院起诉请求甲支付拖欠工程款并解除施工合同。甲辩称乙起诉时已超过 2 年诉讼时效,要求法院驳回乙的诉讼请求。下列关于丙在本案中的诉讼地位的说法,何者正确?(2004卷三 83,任)(A)可以作为原告以甲为被告提起诉讼 (B)法院应将其追加为共同原告 (C)法院应将其追加为共同被告 (D)可以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中请参加诉讼 35 乙是 A 市的建材经销商,因资金周转困难,便从 A 市甲处借了 50 万元人民币,购买了一批建材,并销售给了 B 市的丙,约定价款为 60

24、 万元人民币,但丙未付款。乙与丙约定的合同履行地在 A 市。后来,甲要求乙还钱,乙说因为丙没有支付货款,所以无力偿还。鉴于此,甲欲直接起诉丙,要求其支付 50 万元。假设法院受理甲对丙提起的诉讼,下列关于乙的诉讼地位的何种表述是错误的?(2003卷三94,任)(A)乙在诉讼中是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B)乙在诉讼中是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C)如果参加诉讼,就处于共同原告的地位 (D)乙在诉讼中处于共同被告的地位 35 2005 年 6 月 5 日,1988 年 7 月 21 日出生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小龙,因寰宇公司的公交车司机张某紧急刹车而受伤,花去若干医疗费。2006 年 2 月小龙伤愈继续

25、上学,写了授权委托书给其父李某,让他代理其提起诉讼。李某以正当的诉讼参加人的身份于 2006 年 3 月对寰宇公司及其司机张某提起了诉讼,要求寰宇公司和张某承担违约责任。在诉讼进行中,李某将要求被告承担违约责任改为被告承担侵权责任,要求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各项费用共 28 万元。本案被告在答辩中认为,司机紧急刹车是因为行人陈某违章过路引起,责任应当由陈某承担,因此要求追加陈某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请回答下列题:(2007卷三97100,任) 36 本案参加诉讼的人在诉讼中的正确地位是:(A)小龙是原告,李某是原告的委托代理人,寰宇公司和张某是被告 (B)小龙是原告,李某是原

26、告的委托代理人,寰宇公司是被告 (C)小龙是原告,李某是原告的法定代理人,寰宇公司和张某是被告 (D)小龙是原告,李某是原告的法定代理人,寰宇公司是被告 37 法院就追加行人陈某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正确的做法是:(A)法院可以依职权追加 (B)只要被告提出申请,法院就应当追加 (C)要有被告的申请,法院才可以追加 (D)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而追加 38 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李某将被告承担违约责任变更为承担侵权责任应在:(A)在第一审程序判决作出前 (B)在第一审程序的举证期限届满前 (C)在被告提交答辩状期间内 (D)在第一审的法庭辩论终结前 39 2006 年 7 月 20

27、 日,法院判决被告赔偿原告医疗费等 18 万元,陈某无过错不承担责任。2006 年 7 月 25 日,李某以诉讼代理人的身份,以一审被告为被上诉人提起上诉;被告以陈某为被上诉人提起上诉;陈某以一审被告为被上诉人提起上诉。依据法律和司法解释,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李某、一审被告、陈某的上诉都是合法的 (B)一审被告的上诉不合法,因一审判决没有涉及陈某的责任,陈某不可以作为被上诉人 (C)李某的上诉是不合法的 (D)陈某的上诉不合法,因一审判决没有涉及陈某的责任,陈某不可以作为上诉人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民事诉讼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 3 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

28、部分 1-50 题,每题 1 分,共 50 分。1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案考查民事诉讼权利能力与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之间的关系。这三个概念都是涉及主体资格的概念。民事诉讼权利能力是进行民事诉讼活动的资格,民事权利能力是进行民事活动的资格,民事行为能力是通过自己的行为进行民事活动的资格。民事诉讼权利能力的资格范围最广,包括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其中公民从出生到死亡都具有民事诉讼权利能力,与其年龄、精神智力状况无关,对此,基础法条依据是民事诉讼法第 48 条;与民事诉讼权利能力相比较,民事权利能力的资格范围有所收缩,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民事权利能力涵盖的主体有公民、法人、“两户一

29、伙“(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和个人合伙 ),不包括其他组织。在其他组织问题上 A 项是说不通的。民事行为能力,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三种状态,其中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要求自然人成年并且精神智力状况正常。民事诉讼权利能力与民事主体的年龄、智力状况无关,未成年人、精神病人也具有民事诉讼权利能力。就未成年人与精神病人问题,B 项是说不通的。据此,民事诉讼权利能力与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具有一定的相关性,但是民事诉讼权利能力并非完全以民事权利能力为基础,更不是以民事行为能力为基础的,因此 A、B 项错误。其他组织具有民事诉讼权利能力,但是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因此 C

30、 项错误。 D 项准确表述了民事诉讼权利能力与民事权利能力的关系状态,是正确选项。本题答案为 D。 【知识模块】 当事人与诉讼代理人 2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诉讼过程中,如果参加诉讼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生合并或分立,其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由合并或分立后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承担,因此丁公司当然取得当事人资格。故 C 项正确,A、B、D 项错误。本题答案选 C 项。 【知识模块】 当事人与诉讼代理人 3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的难点在于确定丽都酒店与乙在侵权过程中的相互关系,选择的困难发生在 A、B、C 项与 D 项之间。根据侵权责任法第 12 条规定,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

31、同一损害,能够确定责任大小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赔偿责任。本题中丽都酒店没有注意到自己酒店地板湿滑问题,有过失。乙手持热汤在行走时没有注意到地板状况并未多加小心,将热汤洒在甲身上,也有过失。不过,二者并无共同过失或者共同故意,是二者行为的间接结合导致损害结果发生,二者应承担按份责任。据此,丽都酒店和乙是必要共同诉讼人。如果甲只起诉了丽都酒店,则法院应当追加乙为本案的共同被告。本题答案为 D。 【知识模块】 当事人与诉讼代理人 4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从解题角度看,这道题考的是民事诉讼权利能力、当事人适格的基本概念与判断标准。当事人适格有通常情形与特殊情形

32、之分。通常情形下,当事人适格的判断标准可概括为,争议实体法律关系主体就是适格当事人,非争议实体法律关系主体不是适格当事人;特殊情形下的当事人适格制度被称为诉讼担当,指为了保护死者权益等特殊权益,基于法律规定或者约定对争议权益具有管理权的民事主体,可以作为当事人起诉或者应诉。无论根据通常情形下的当事人适格判断标准还是根据特殊情形下的当事人适格判断标准,提起抗诉的检察院都不会是适格当事人。在经抗诉启动的民事诉讼程序中,检察院的身份是法律监督机关而不是当事人。据此,直接可以选出本题应选 D 项。当然,从知识积累角度看,要记住 A、B、C三项表述中关于当事人适格理论全面准确的表述。其中,B、C 项涉及

33、到的是非实体权利义务人成为适格当事人的情形与条件,亦即对诉讼担当制度的表述。本题答案为 D。 【知识模块】 当事人与诉讼代理人 5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当事人适格的具体适用问题。根据公司法第 22 条的规定,股东撤销决议诉讼有三项条件:(1)事由是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2)原告是股东。(3)时限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 60 日内。据此,A 、B 项错误。董事会是公司内部组织机构不具有民事诉讼权利能力,不能作被告,C 项错误。D 项符

34、合股东撤销决议诉讼的法定条件,是正确的。本题答案为 D。 【知识模块】 当事人与诉讼代理人 6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本题通过精神损害赔偿诉讼考查当事人适格问题。对此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 3 条。根据该条的规定,自然人死亡后,其近亲属因以侮辱、诽谤、贬损、丑化或者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死者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行为遭受精神痛苦的,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基于此规定对精神损害赔偿实体法律关系主体的确定,可知本案适格的原告只能是甲的子女。B 项正确。本题答案为 B。 【知识模块】 当

35、事人与诉讼代理人 7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侵权责任法第 40 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人员人身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在本案中,第三人刘某侵权致使未成年人王甲左耳失聪,王甲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而幼儿园由于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王甲左耳失聪,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因此,刘某和幼儿园是本案的共同被告,C 项正确。本题答案为 C。 【知识模块】 当事人与诉讼代理人 8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

36、考查共同诉讼人与第三人的区别。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共同诉讼与第三人参加诉讼的基本区别在于诉讼结构不同。共同诉讼是多数人与对方当事人形成的双方对抗结构,而第三人参加诉讼是三方对抗结构。从本案纠纷的原型看,李某父子与张某形成的是双方对抗结构,不存在三方对立的利益格局。因此,可以直接排除 B、D 项。 至于 A、C 项的选择,依据民事诉讼法第 52 条的规定,李某父子与张某形成的人身侵权法律关系属于同一种类的诉讼标的,而非同一个诉讼标的,因为李某父子分别遭受了不同程度的人身侵权损害。因此,李某父子与张某形成的是普通共同诉讼。C 项正确。 本题的快速解题方法是从合并审理的方式人手来判断共同诉讼的性质。必

37、要共同诉讼是必须合并审理,而普通共同诉讼合并审理的条件是法院想合并审理而当事人也愿意合并审理。本题题干中给出这样的信息:法院受理了李某父亲的起诉,在征得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决定将上述两案并案审理。这是普通共同诉讼的典型特征,据此,可以直接判断本题中的共同诉讼是普通共同诉讼。本题答案为 C。 【知识模块】 当事人与诉讼代理人 9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个人合伙的合伙人在诉讼中的法律地位。对此,民事诉讼法意见第 47 条明确规定:个人合伙的全体合伙人在诉讼中为共同诉讼人。此处的共同诉讼人是必要共同诉讼人。因为个人合伙的合伙人必须作为一个整体与对方形成一个诉讼标的,必须一起起诉、一起应

38、诉。民事诉讼法意见第 57 条规定: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 132 条的规定,通知其参加;当事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追加。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申请,应当进行审查,申请无理的,裁定驳回;申请有理的,书面通知被追加的当事人参加诉讼。因此,本案中合伙人陈某另行起诉没有意义,也与必要共同诉讼的法理相悖,其参加诉讼的方式是由法院通知参加诉讼,故正确选项为D 项。本题答案为 D。 【知识模块】 当事人与诉讼代理人 10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必要共同诉讼的情形。对此,民事诉讼法意见第 46条有明确规定。依据此规定,在诉讼中,个体工商户以营业执

39、照上登记的业主为当事人。有字号的,应在法律文书中注明登记的字号。营业执照上登记的业主与实际经营者不一致的,以业主和实际经营者为共同诉讼人。此条规定中的共同诉讼人为必要共同诉讼人。本题答案为 C。 【知识模块】 当事人与诉讼代理人 11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人数不确定的代表人诉讼中代表人的产生方式及代表人行为的效力。关于人数不确定的代表人诉讼中代表人的产生方式,民事诉讼法意见第 61 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在起诉时不确定的,由当事人推选代表人,当事人推选不出的,可以由人民法院提出人选与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的,也可以由人民法院在起诉的当事人中指定代表人。人数不确定的代表人诉讼

40、中代表人的产生方式分“三步走”:推选;在推选不出诉讼代表人时,可以由法院提出人选与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指定代表人。据此,C 选项正确。 诉讼代表人一经法院指定即为合法的代表人,不论丙、丁等人是否认可都无法改变这一点。根据民事诉讼法第 54 条的规定,在人数不确定的代表人诉讼中,代表人的诉讼行为对其所代表的当事人发生效力,但代表人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或者承认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进行和解,必须经被代表的当事人同意。因此,D选项表述错误。本题答案为 C。 【知识模块】 当事人与诉讼代理人 12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诉讼代表人制度。根据民事诉讼法第 54 条及民事诉讼法意见

41、第 61 条的规定,诉讼代表人是由当事人推选的,当事人推选不出的,可以由人民法院提出人选与当事人商定,协商不成的,也可以由人民法院在起诉的当事人中指定代表人。本案中代表人已经确定,其因故不能参加诉讼,不能作为法院另行指定代表人的事由,因此 A 项错误。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 53 条的规定,代表人的诉讼行为对其所代表的当事人发生效力,但代表人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或者承认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进行和解,必须经被代表的当事人同意。另据民事诉讼法意见第 62 条的规定,每位代表人可以委托 12 人作为诉讼代理人。综上所述,B 项正确,C 、D 项错误。本题答案为 B。 【知识模块】 当事人与诉讼代理人 1

42、3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 56 条规定,第三人认为有独立请求权的,有权提起诉讼。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参加诉讼。因此,A 项正确。 尽管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与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诉讼权利与义务不同,但是二者都是当事人,他们的诉讼行为都在不同程度上会对本诉当事人产生法律效力,因此B、C 项错误。 根据民事诉讼法意见第 66 条规定,在诉讼中,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有权提出上诉。这一规定,不仅表明上述 B、C

43、项是错误的,同时也明确表明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无上诉权的陈述是错误的,因此 D 项要排除。本题答案为 A。 【知识模块】 当事人与诉讼代理人 14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根据前引民事诉讼法第 56 条规定,人民法院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第三人,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甲与乙之间对古董所有权发生争议,而丙主张古董归他所有,因而对甲、乙之间的诉讼标的丙有独立请求权,因此丙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第三人能否对管辖权提出异议问题的批复的相关规定,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主动参加他人已开始的诉讼,应视为承认和接受了受诉法院的管辖,因而不发生对管辖权提出异议的问题;如果是受诉法院依职权

44、通知他参加诉讼,则他有权选择是以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还是以原告身份向其他有管辖权的法院另行起诉。无独立请求的第三人参加他人已开始的诉讼,是通过支持一方当事人的主张,维护自己的利益。由于他在诉讼中始终辅助一方当事人,并以一方当事人的主张为转移,所以他无权对受诉法院的管辖权提出异议。因此,A、B 项不正确。 根据民事诉讼法意见第 159 条规定,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经人民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对该第三人比照民事诉讼法第 143 条的规定,按撤诉处理。民事诉讼法第 143 条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

45、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因此,C 项正确。 根据民事诉讼法意见第 160 条规定,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后,原告申请撤诉,人民法院在准许原告撤诉后,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作为另案原告,原案原告、被告作为另案被告,诉讼另行进行。本诉与有独立请求第三人之诉是独立的两个诉,因此法院不能以本诉已经撤诉为由驳回第三人的参加之诉,D 项不正确。本题答案为 C。 【知识模块】 当事人与诉讼代理人 15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共同诉讼人与第三人的区别。共同诉讼与第三人参加诉讼的基本区别在于诉讼结构不同。共同诉讼是多数人与对方当事人形成的双方对抗结构,而第三人参加诉

46、讼是三方对抗结构。从本案纠纷的原型看,乙、丙、丁三人形成的是三方对立的利益格局。因此,可以直接排除 A、B 项。 至于丙在乙对丁的诉讼中,是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还是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直接法律根据是民事诉讼法第 56 条的规定。由该规定可知乙与丁的诉讼的诉讼标的是房屋买卖合同法律关系,在此争议的法律关系中,丙具有与乙不同的权利请求,因此,是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C 项正确, D 项错误。本题答案为 C。 【知识模块】 当事人与诉讼代理人 16 【正确答案】 C【知识模块】 当事人与诉讼代理人 17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退出诉讼后,是否可以再参加诉讼。依据民事诉讼

47、法意见第 144 条的规定,当事人撤诉或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当事人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李某行为可视为撤诉,C项正确,A、B、D 项错误。本题答案为 C。 【知识模块】 当事人与诉讼代理人 18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律师代理权限问题。民事诉讼法意见第 69 条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应在开庭审理前送交人民法院。授权委托书仅写“全权代理“而无具体授权的,诉讼代理人无权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据此,B、C 、D 项需要特别授权,马律师无权代理进行,A 项行为不需要特别授权,所以 A 项正确。本题答案为 A。

48、 【知识模块】 当事人与诉讼代理人 19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对于委托代理人的资格,民事诉讼法意见第 68 条规定:除律师、当事人的近亲属、有关的社会团体或者当事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之外,当事人还可以委托其他公民为诉讼代理人。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可能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人以及人民法院认为不宜作诉讼代理人的人,不能作为诉讼代理人。据此,B、C、D 项应排除,A 项应选。本题答案为 A。 【知识模块】 当事人与诉讼代理人 20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1)自认是指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主张的案件事实予以承认。根据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第 8 条的规定,诉讼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陈述的案件事实明确表示承认的,另一方当事人无需举证。当事人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撤回承认并经对方当事人同意,或者有充分证据证明其承认行为是在受胁迫或者重大误解情况下作出且与事实不符的,不能免除对方当事人的举证责任。另外,根据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第 74 条的规定,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在起诉状、答辩状、陈述及其委托代理人的代理词中承认的对己方不利的事实和认可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予以确认,但当事人反悔并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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