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类试卷]国家司法考试卷三(民法)模拟试卷61及答案与解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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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司法考试卷三(民法)模拟试卷 61 及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 1-50 题,每题 1 分,共 50 分。1 A 公司与 B 公司签订了一份借款协议,借款金额 500 万元,月利率 20,期限为 2000 年 1 月 5 日至 7 月 5 日。A 公司请 C 公司担保, C 公司出具担保书规定:借款人到期不还,担保人负责清偿,担保期至借款人全部本息还清时止。事后 A公司无力偿还,B 公司于 2001 年 9 月 5 日向保证人 C 公司要求还债( )。(A)尽管借款利率高于银行贷款利率,但主合同有效, C 公司应负保证责任(B)尽管主合同无效但保证合

2、同有效,C 公司仍应承担保证责任(C)企业之间禁止借贷,故主合同无效。主合同无效,则保证合同无效。A 公司、B 公司、 C 公司均有过错,依各自过错承担责任(D)主合同有效,保证合同无效,C 公司不用承担责任2 2000 年 12 月,甲公司向银行贷款 100 万元用于设备改造,并约定如挪作他用,银行有权解除合同。乙公司对该贷款提供了担保。2001 年 2 月,甲公司将贷款用于购买高级轿车,银行解除合同。当时银行仅贷出 50 万元。由于甲公司无力还贷,银行要求乙公司承担责任。乙公司的担保如何处理?( )(A)因主合同解除,乙公司的担保责任也归于消灭(B)乙公司应负担 50 万元贷款的担保责任(

3、C)乙公司应负担 100 万元贷款的担保责任(D)乙公司不负担保责任 3 下列选项中,不能作为反担保的方式的是( )。(A)第三人提供的保证(B)第三人提供的抵押或质押(C)债务人提供的抵押或质押(D)留置权4 甲为乙的债务担保,根据约定,取得担保费 3 万元。该 3 万元取得的依据是( )。(A)保证合同(B)委托合同(C)保证合同或委托合同(D)保证合同和委托合同5 李某向信用社贷款 2 万元,请在县人民检察院做出纳的朋友王某在保证人栏目盖上人民检察院印章,而此事人民检察院领导并不知道,李某在经营中亏损无力还贷,信用社要人民检察院归还,人民检察院经查知系王某所为,故拒绝清偿( )。(A)人

4、民检察院应负保证责任(B)虽然人民检察院领导不知情,但从保护善意第三人角度看,应认定该保证合同已成立(C)该保证合同不成立,由当事人按照各自过错承担责任(D)保证合同成立,由人民检察院和王某承担连带保证责任6 1996 年 1 月,甲(定作方)、乙(承揽方) 两企业签订加工机床零件合同,双方约定:在乙方不能交付机床零件时,由丙企业承担责任。丙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合同中也签了字,盖了公章。1996 年 5 月甲、乙双方因甲企业按约定交款,而乙企业未能如期交付零件,双方遂产生纠纷,法院审理此案判决乙企业返还甲企业的货款,并赔偿损失 20 万元。判决生效后,乙企业被宣告破产,法院裁定中止对乙企业的执行程

5、序。此时( )(A)甲只有向法院申报债权,与乙的其他债权人按比例分配乙的破产财产(B)丙是乙的一般保证人,在乙的财产尚未被依法强制执行前,可拒绝向甲承担保证责任(C)丙是乙的连带责任保证人,甲有权请求丙承担保证责任(D)丙是乙的一般保证人,但乙被宣告破产使丙的先诉抗辩权不能行使,甲有权请求丙承担保证责任7 梁某、刘某、仲某于 2000 年 12 月 5 日共同合伙搞运输,但没有申请字号。并以合伙名义向高某借款 20 万元,借期为 1 年,梁某找到甲、乙二公司作保。2001 年4 月,刘某提出退伙,其他二人表示同意。2001 年 12 月 6 日,高某要梁某还款,梁某希望延缓数日,高某表示同意。

6、同年 12 月底,高某再次催要时,梁某表示无力还贷。高某遂以梁某、刘某、仲某、甲、乙二公司为共同被告诉到法院要求还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高某推迟要款 20 多天,并与梁某达成变更协议,未征得保证人甲、乙的同意,故免除保证人的责任(B)刘某已退伙,高某无权要求其对该债务负责(C)应支持高某的诉讼请求(D)由于刘某退伙未征得保证人同意,所以,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8 关于保证,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任何国家机关,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均不得为保证人(B)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则应按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C)保证属于人的担保(D)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

7、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9 下列情况下,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A)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B)主合同债务人胁迫保证人,使其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C)主合同债权人以欺诈手段,使保证人违背其真实意思提供保证(D)债务人转让债务,保证人口头表示许可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 51-90 题,每题 2 分,共 80 分。10 当事人一方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向对方给付了定金。依据法律的规定,该定金应当如何处理?( )(A)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B)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收回(C)给付定金的一方不

8、履行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D)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11 甲欠乙 16 万元无力偿还,经乙查证:丙欠甲 25 万元,履行期已届满 6 个月,甲从未向丙要求返还;甲的退休金 600 元,抚恤金 2000 元,有关单位已拖延1 个月未发放,甲亦未追要,下列陈述正确的是( )。(A)乙只能向法院请求以甲的名义要求丙归还 25 万元(B)乙可以向法院请求以乙的名义要求丙归还 25 万元,有关单位发放退休金600 元,抚恤金 2000 元(C)乙可以向法院请求以乙的名义要求丙归还 16 万元(D)即使丙仅交付 1 万元,乙也不能要求有关部门发放甲的退休金、抚恤金12 下列可以作

9、为债权代位权的权利的是( )。(A)丁享有的其父母为其设定的人寿保险金领取权(B)戊替家里无人的邻居乙家修理被台风刮塌的房屋而享有对乙的无因管理费用请求权(C)甲与乙之间因委托合同而产生的债权(D)税务局局长丙享有的工资请求权13 在代位权诉讼中,关于第三人的说法,正确的有( )。(A)第三人可以向债权人主张自己对债务人的抗辩权(B)可以拒绝债权人要求对其财产进行保全的诉讼请求(C)若代位权有效成立的,应向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D)若债权人胜诉的,应负担诉讼费用,但若不通过诉讼程序就认可代位权的,可不负担诉讼费用14 甲欠乙 20 万元到期无力偿还,其父病故后遗有价值 15 万元的住房 1 套,

10、甲为唯一继承人。乙得知后与甲联系,希望以房抵债。甲便对好友丙说:“反正这房子我继承了也要拿去抵债,不如送给你算了。”二人遂订立赠与协议。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06 年司考卷三多 51)(A)乙对甲的行为可行使债权人撤销权(B)乙可主张赠与协议无效(C)乙可代位行使甲的继承权(D)丙无权对因受赠房屋瑕疵造成的损失请求甲赔偿15 债务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撤销权诉讼( )。(A)债务人放弃或者延展其到期债权,以致不能清偿其债务,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B)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C)债务人放弃其未到期债权,又无其他财产清偿到期债权,可能影响债权人实现其债权

11、的(D)债务人将自己的财产出售,却又允许买受人欠债的16 甲企业借给乙企业 20 万元,期满未还。丙欠乙 20 万元货款也已到期,乙曾向丙发出催收通知书。乙、丙之间的供货合同约定,若因合同履行发生争议,由 Y仲裁委员会仲裁。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06 年司考卷三多 54)(A)甲对乙的 20 万元债权不合法,故甲不能行使债权人代位权(B)乙曾向丙发出债务催收通知书,故甲不能行使债权人代位权(C)甲应以乙为被告、丙为第三人提起代位权诉讼(D)乙、丙约定的仲裁条款不影响甲对丙提起代位权诉讼17 甲公司欠乙公司货款 20 万元已有 10 个月,其资产已不足偿债。乙公司在追债过程中发现,甲公司

12、在一年半之前作为保证人向某银行清偿了丙公司的贷款后一直没有向其追偿,同时还将自己对丁公司享有的 30的股权无偿转让给了丙公司。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07 年司考卷三多 54)(A)乙公司可以对丙公司行使代位权(B)若乙公司对丙公司提起代位权诉讼,法院应当追加甲公司为第三人(C)乙公司可以请求法院确认甲、丙之间无偿转让股权的合同无效(D)乙公司有权请求法院撤销甲、丙之间无偿转让股权的合同18 甲向乙借款 15 万元,丙为保证人。丙为了保证自己能够追偿,要求甲提供担保,甲遂以自己家的一幅名人字画向丙设定质押担保丙的求偿权;并请自己的朋友丁以房屋作抵押担保丙的求偿权(办理了登记手续);甲还请

13、戊为保证人担保丙的求偿权。其中哪些情形属于反担保?( )(A)甲以名人字画向丙设定的质押(B)丁以房屋设定的抵押(C)丙的保证担保(D)戊的保证担保19 担保物权的不可分性表现在:( )(A)债权因清偿或让与一部分消灭的,债权人仍就未清偿债权部分对担保物全体行使权利(B)担保物一部分灭失,残存部分仍担保债权全部(C)分期履行的债权,已届履行期的部分未履行时,债权人就全部担保物有优先受偿权(D)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20 担保合同失效后,当事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下列关于当事人民事责任承担的陈述哪些是正确的?( )(A)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债权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

14、债权人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B)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不承担责任(C)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债权人、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未清偿部分的 l2(D)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 l321 甲银行向乙公司贷款,乙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大众律师事务所为贷款作担保,到期后乙公司无力还款,甲银行怎么办?( )(A)律师事务所是以公益为目的的社会中介机构,不得为保证人,故担保无效(B)律师事务所虽为事业单位,但从事营业活动,故在没有其他导致担保合同无效的情形下,保

15、证有效(C)保证无效,但律师事务所应当按照过错原则承担民事责任(D)保证有效,故律师事务所应承担保证责任22 有关保证的下列说法中,哪些是正确的( )。(A)公民间的口头保证,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证明的,也视为保证合同成立(B)保证范围不明确的,推定保证人对全部主债务承担保证责任(C)在保证期限内,新增加的债务,除非有特别约定,保证人应当承担保证责任(D)被担保的经济合同确认无效后,如果被保证人应当返还财产或者赔偿损失的,除有特殊约定外,保证人不应承担连带责任23 保证人和债权人可能就下列哪些合同,签订最高债权额保证合同?( )(A)一定期间连续发生的借款合同(B)一定期间连续发生的承揽合同

16、(C)一定期间连续发生的技术转让合同(D)一定期间连续发生的某项商品买卖合同23 甲对于乙享有 100 万元的债权,乙对于丙享有 100 万元的债权。因到期乙无力偿还甲的债权,又不及时行使对于丙的债权,甲提起代位权诉讼。24 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甲为原告(B)乙为被告(C)丙为被告(D)乙丙为共同被告25 甲行使代位权的性质( )。(A)是甲自身的权利(B)是基于乙而享有的代理权(C)是甲所享有的诉讼权利(D)是甲享有的一种固有权利26 甲行使代位权应具备( )。(A)甲对乙的债权到期(B)乙对丙的债权到期(C)甲对乙的债权可到期可不到期(D)乙处于破产状态27 在该诉讼中,可以行使

17、的权利有( )。(A)丙可行使乙对甲的抗辩权(B)甲可行使自己对乙的抗辩权(C)丙可行使对甲抵销权(D)丙可对甲行使自己对乙的抵销权28 如果甲在代位权诉讼中胜诉,则( )。(A)丙应向甲履行(B)丙应向乙履行(C)丙既可向甲也可向乙履行(D)丙应根据乙的请求向甲履行28 甲欠乙 400 万,甲将自己的房屋无偿为戊向己借款的合同提供担保,该担保符合形式要件。甲又将该房屋以极低价格转让给了丙,该买卖也符合形式要件。后因甲无力清偿乙的债权,戊无力清偿其债权人己的债权,己欲行使对甲之房屋的抵押权。29 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己的抵押权无效(B)乙可依法撤销己的抵押权(C)乙可对己的抵押权行使

18、抗辩权(D)乙可对己的抵押权主张抵销权30 乙行使对己的抵押权的撤销权,则( )。(A)应向法院提出(B)通知己即发生此种效力(C)或向法院或通知己(D)根据具体情况而定31 乙撤销甲与丙之间的低价转让行为,则丙应当( )主张权利。(A)向甲(B)向乙(C)或向甲或向乙(D)既可向甲又可向乙32 设甲除欠乙 400 万外,还欠庚 400 万,庚此时向甲提起返还之诉,此时 400 万应( )。(A)向乙清偿(B)扣除乙行使撤销权的费用(C)所得款项由乙、庚按相同比例受偿(D)先要应还乙,根据公平原则,应向庚清偿小部分国家司法考试卷三(民法)模拟试卷 61 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

19、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 1-50 题,每题 1 分,共 50 分。1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主合同与保证合同的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以下简称担保法) 第 5 条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本题中作为主合同的借款协议无效,不是因为借款利率高于银行利率(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这种情况下仅高出银行利率的部分无效,而不是整个合同无效),而是因为根据我国有关规定,企业之间不得相互借贷。因为主合同无效,所以作为从合同的保证合同也

20、无效。保证合同无效,并不意味着保证人可以不承担任何责任,只是不承担因合法的担保关系而产生的责任;如果保证人有过错,仍应承担责任。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 C。【知识模块】 民法2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担保责任的范围。2000 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若干问题的解释(简称担保法解释)第 10 条规定:“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据此,本题中作为主合同的借款合同虽然已经解除,但由于银行已贷出 50 万元,作为债务人的甲公司对这 50 万元应当承担偿还责任。根据上述规定,担保人对债务人应承

21、担的责任仍应承担保证责任故担保人乙公司应对这 50 万元贷款承担担保责任。故本题正确答案为 B。【知识模块】 民法3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反担保的方式。所谓反担保,是指在商品贸易、工程承包和资金借贷等经济往来中,为了换取担保人提供保证、抵押或质押等担保方式而由债务人或第三人向担保人新设的担保,该新设的担保相对于原担保而言被称为反担保。 担保法第 4 条规定:“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担保的规定。反担保人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担保法解释第 2 条规定:“反担保人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

22、反担保方式可以是债务人提供的抵押或者质押,也可以是其他人提供的保证、抵押或者质押。”据此,本题 A、B 、C 项都属于法律规定的反担保方式。由于反担保是为换取原担保而设的,它只能基于当事人的协议而设立;而留置权是一种法定担保物权,不依当事人的意思而成立,故留置权不可能作为反担保的方式。故本题正确答案为 D。【知识模块】 民法4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担保人与债务人的合同的性质及其与保证合同的区别。保证合同是保证人与债权人之间的合同。保证人不能向债权人索取报酬,因此,保证合同是无偿合同。保证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合同属于委托合同。委托合同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故本题中保

23、证人取得担保费的依据是委托合同。故本题正确答案为 B。【知识模块】 民法5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可以作保证人的主体。担保法第 8 条规定:“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据此,本题中人民检察院不能作保证人。因此,该保证合同无效,人民检察院不应承担保证责任。故本题 A、B、D 项不正确。 担保法第 5 条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据此,本题担保合同虽然不成立,但

24、有过错的当事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故本题 C 项正确。【知识模块】 民法6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保证方式及保证人的权利义务。根据担保法第 16条的规定,保证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两种方式。担保法第 17 条第 1款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

25、止执行程序的;(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据此,本题中合同约定的是一般保证,丙作为一般保证人,本来享有先诉抗辩权,但因为债务人乙被宣告破产,并被法院中止执行程序,丙就不得行使先诉抗辩权,应当承担保证责任。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 D。【知识模块】 民法7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主合同的变更对保证合同的影响,兼及有关合伙的法律规定。担保法解释第 30 条第 2 款规定:“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履行期限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为原合同约定的或者法律规定的期间。”该款规定实际上修改了担保法第 24 条,据此,本题中高某与梁某关于变更还款期限的协议,虽

26、未征得保证人甲、乙公司的同意,甲、乙公司也应按原保证合同规定的保证期间承担保证责任。故本题 A 项不正确。 民法通则第 35 条规定:“合伙的债务,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偿还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数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民通意见第 53 条规定:“合伙经营期间发生亏损,合伙人退出合伙时未按约定分担或者未合理分担合伙债务的,退伙人对原合伙的债务,应当承担清偿责任;退伙人已分担合伙债务的,对其参加合伙期间的全部债务仍负连带责任。”据此,刘某虽然已经退伙。仍应对退出前的合伙债务负连带责任。故本题

27、 B 项不正确。刘某退伙与保证人的责任无关,故本题 D 项不正确。综上,法院应当支持高某的诉讼请求。故本题正确答案为C。【知识模块】 民法8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有关保证的法律规定。担保法第 8 条规定:“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据此,国家机关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作为保证人,故本题 A 项表述不正确。担保法第 19 条规定:“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据此,本题 B 项表述正确。保证,是指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该第三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

28、的担保方式。可见,保证属于人的担保,与物的担保相对。故本题 C 项表述正确。担保法第 23 条规定:“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据此,本题 D 项表述正确。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 A。【知识模块】 民法9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的情况。担保法第 30 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一)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二)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据此,本题 A、C 项不正确。该条没有

29、提到主合同债务人胁迫保证人,使其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时,保证人是否承担责任。由于这种情况下债权人并不知情,根据保护善意第三人的一般原理,应认定保证有效。保证人仍应对债权人承担责任。故本题 B 项正确。担保法第 23条规定:“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据此,债务人转让债务,必须经保证人书面同意,才能使保证人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仅是口头同意并不能产生同样的效果。故本题 D 项不正确。【知识模块】 民法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 51-90 题,

30、每题 2 分,共 80 分。10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见民法通则第 89 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在法律范围内可以向对方给付定金。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收回或者抵作价款。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知识模块】 民法11 【正确答案】 C,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债务人甲不行使其到期债权,致使债权人乙的利益无法实现。乙可以向法院要求以自己名义代位行使甲对丙的债权,但退休金、抚恤金是专属于甲的,不能代位。参见合同法第 73 条。【知识模块】 民法12 【正确答案】 B,C【试题解析】 债权

31、人对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不得行使代位权。根据合同法解释(一 )第 12 条的规定,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是指基于扶养关系、抚养关系、赡养关系、继承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和劳动报酬、退休金、养老金、抚恤金、安置费、人寿保险、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等权利。【知识模块】 民法13 【正确答案】 A,C【试题解析】 A 对,根据合同法解释(一)第 18 条的规定,在代位权诉讼中,次债务人(第三人) 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B 错,根据合同法解释(一)第 17 条的规定,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对第三人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第三人当然无权拒绝。C 对,根据合同法解释(一)第 20 条的规定,代位权诉

32、讼经法院审理后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D 错,根据合同法第 73 条规定,行使代位权只能通过人民法院。【知识模块】 民法14 【正确答案】 C,D【试题解析】 根据合同法第 74 条的规定,因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故 A 项正确。民通意见第 130 条规定,赠与人为了逃避应履行的法定义务,将自己的财产赠与他人。如果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的。应当认定赠与无效。故 B 项正确。根据合同法第 73 条的规定,债权人只能代位行使债务人的非专属性的到期债权,不能代位行使其继承权,故 C 项错。合同法第 191 条第 2 款规定,

33、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注意瑕疵包括权利瑕疵和物的瑕疵,故 D 项错误。所以本题应选 C、D。【知识模块】 民法15 【正确答案】 A,B,C【试题解析】 D 错,因当债务人的行为虽使其财产减少,但在不影响其对债权的清偿的情况下,债权人无权干涉债务人的行为。【知识模块】 民法16 【正确答案】 A,B,C【试题解析】 甲企业和乙企业之间的借款合同无效,但是甲据此对乙享有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在符合其他条件的情况下可以行使债权人代位权,故 A 项错误。 合同法解释(一) 第 13 条第 1 款规定,合同法第 73 条规定的“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

34、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是指债务人不履行其对债权人的到期债务,又不以诉讼方式或者仲裁方式向其债务人主张其享有的具有金钱给付内容的到期债权,致使债权人的到期债权未能实现。因此乙曾向丙发出债务催收通知书并不能构成其积极行使债权的证据,故 B 项错误。根据合同法解释(一)第 16 条的规定,债权人应以次债务人为被告,债务人为第三人向人民法院提起代位权诉讼,故 C 项错误。由于代位权是合同法所规定的债权人的法定权利,因此债务人和次债务人之间的约定并不构成债权人行使权利的障碍,故 D 项正确。所以本题应选A、B、C。【知识模块】 民法17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代位权和撤销

35、权的行使。合同法第 73 条第 1 款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如果 A 项不能算是对“债权人代位权必须通过诉讼程序行使 ”的正确表述,则可选。合同法解释(一) 第 16 条第 1 款规定:“债权人以次债务人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代位权诉讼,未将债务人列为第三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债务人为第三人。”法条表述并非“应当”,B 项错误。根据合同法第 74 条的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本题如果理解为甲乙

36、之间的合同成立生效的时间在甲无偿转让股权之后,则没有撤销权的适用余地。但如果甲乙之间的合同成立生效的时间在甲无偿转让股权之前,则完全可能满足撤销权要件。因此,C 项不是对法律关系的正确认识,是错误的。但 D 项却需要题目的进一步明确。公布答案为A、B、C、D,值得商榷。【知识模块】 民法18 【正确答案】 A,B,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反担保的概念。所谓反担保,是指在商品贸易、工程承包和资金借贷等经济往来中,为了换取担保人提供保证、抵押或质押等担保方式而由债务人或第三人向担保人新设的担保,该新设的担保相对于原担保而言被称为反担保。担保法第 4 条第 l 款规定:“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

37、供担保时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担保的规定。”担保法解释第 2 条规定:“反担保人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反担保方式可以是债务人提供的抵押或者质押,也可以是其他人提供的保证、抵押或者质押。”根据上述规定,本题中丙所提供的是原担保,不是反担保,故本题 C 项不正确。甲以名人字画向丙设定的质押、丁以房屋设定的抵押和戊的保证担保均是为了保证原担保人丙的求偿权而设的,故都属于反担保。故本题正确答案为 A、B 、D。【知识模块】 民法19 【正确答案】 A,B,C【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担保物权的不可分性的含义。根据担保物权的一般原理,所谓担保物权的不可分性,是指担保

38、物权所担保的债权的债权人得就担保物的全部行使权利。这体现在:债权的一部分消灭,如清偿、让与,债权人仍就未清偿债权部分对担保物全体行使权利;担保物一部分灭失,残存部分仍担保债权全部;分期履行的债权,已届履行期的部分未履行时,债权人就全部担保物有优先受偿权。据此,本题 A、B、C 项正确。担保物权还具有从属性。所谓从属性,是指担保物权以主债权的成立为前提,随主债权的转移而转移,并随主债权的消灭而消灭。例如,抵押权人不得将抵押权让与他人而自己保留债权,也不得将债权让与他人而自己保留抵押权;更不得将债权与抵押权分别让与两人。据此,D 项实际上表述的是担保物权的从属性,故不应选。【知识模块】 民法20

39、【正确答案】 A,B,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主合同与担保合同的关系以及担保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担保法解释第 7 条规定:“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债权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债权人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债权人、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据此,本题 A 项正确。根据该条规定,债权人、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而不是债务人“未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故本题 C 项不正确。担保法解释 第 8 条规定:“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

40、任;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三分之一。”据此,本题 B、D 项正确。【知识模块】 民法21 【正确答案】 B,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可以作保证人的主体。担保法解释第 16 条规定:“从事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为保证人的,如无其他导致保证合同无效的情况,其所签定的保证合同应当认定为有效。”据此,律师事务所虽为事业单位,但从事营业活动,故在没有其他导致担保合同无效的情形下,保证有效,因而本题中大众律师事务所应当为乙的贷款债务承担保证责任。故本题正确答案为 B、D 。【知识模块】 民法22 【正确答案】 A,B【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有关保

41、证的法律规定。民通意见第 108 条规定:“保证人向债权人保证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应当与债权人订立书面保证合同,确定保证人对主债务的保证范围和保证期限,虽未单独订立书面保证合同,但在主合同中写明保证人的保证范围和保证期限,并由保证人签名盖章的,视为书面保证合同成立。公民间的口头保证,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证明的,也视为保证合同成立,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保证范围不明确的,推定保证人对全部主债务承担保证责任。”据此,本题 A、B 项正确。民通意见第 109 条规定:“在保证期限内,保证人的保证范围,可因主债务的减少而减少。新增加的债务,未经保证人同意担保的,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据此,本题 C 项

42、不正确。 民通意见第 111 条规定:“被担保的经济合同确认无效后,如果被保证人应当返还财产或者赔偿损失的,除有特殊约定外,保证人仍应承担连带责任。”据此本题 D 项不正确。【知识模块】 民法23 【正确答案】 A,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最高债权额保证合同的适用场合。 担保法第 14条规定:“保证人与债权人可以就单个主合同分别订立保证合同,也可以协议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一定期间连续发生的借款合同或者某项商品交易合同订立一个保证合同。”据此,最高债权额保证合同适用于一定期间连续发生的借款合同和某项商品交易合同。故本题正确答案为 A、D。【知识模块】 民法【知识模块】 民法24 【正确答案】

43、 A,C【试题解析】 根据合同法解释(一)第 16 条的规定。【知识模块】 民法25 【正确答案】 A,C,D【试题解析】 代位权是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权利的权利,因此,代位权是债权人自身的权利;代位权是一种法定权利,是债权人的固有权利;代位权必须通过诉讼程序行使,因此,代位权是债权人享有的一种诉讼权利。【知识模块】 民法26 【正确答案】 A,B【试题解析】 代位权行使须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的债权均为到期债权。D 错,此时应进入破产还债程序。【知识模块】 民法27 【正确答案】 A,B,C【试题解析】 代位权诉讼中次债务人享有权利是:向债权人主张自己对债务人的抗辩权;

44、债权人要求对其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的,享有要求提供相应担保的权利。D错,因抵销权是双方互负债务的情形下,各以自己的债权充当债务的清偿,第三人的债权不能用于抵销。【知识模块】 民法28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根据合同法解释(一)第 20 条的规定。【知识模块】 民法【知识模块】 民法29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A 错,因己的抵押权在未被撤销之前是有效的; B 对,债务人以自己的财产设定担保,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撤销权诉讼,即行使撤销权。D 错,因抵销权只发生在互负债务的双方。 C 错,无法律依据。【知识模块】 民法30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撤销权的行使必须向法院提起撤销权诉讼。【知识模块】 民法31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基于合同相对性的原理,丙可以甲违约要求赔偿其损失。【知识模块】 民法32 【正确答案】 B,C【试题解析】 行使撤销权的债权人有权请求受益人向自己返还所受利益,并有义务将收取的利益加入债务人的一般财产,作为全体一般债权人的共同担保,而无优先受偿之权。依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第三人有过错的,应当适当分担。因撤销权人撤销债务人的行为而取回财产或替代原财产的损害赔偿,归属于全体一般债权人的共同担保,债权人按债权额比例分别受偿。【知识模块】 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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