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类试卷]国家司法考试卷二刑法(排除犯罪的事由、单位犯罪)模拟试卷1及答案与解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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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司法考试卷二刑法(排除犯罪的事由、单位犯罪)模拟试卷 1 及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 1-50 题,每题 1 分,共 50 分。1 赵某与王某本不认识,某晚因琐事在舞厅发生争执。事后,王某跟踪赵某到其家,采用踢门等方法,找赵某寻衅,因赵某避让而未果。次日晚,王某再次至赵某家,先是不停敲门,赵某未予理睬。王某即强行踢开赵某上锁的房门(致门锁锁舌弯曲)闯入赵某家,赵某为将王某赶出房屋持一木棍朝王某挥击,致王某头、面部挫裂伤,经法医鉴定属轻伤。则赵某的行为属于:( )(A)正当防卫(B)防卫过当(C)防卫不适时(D)假想防卫2 甲乙两家有仇。某晚,两拨人在

2、歌厅发生斗殴,甲、乙恰巧在场并各属一方。打斗中乙持刀砍伤甲小臂,甲用木棒击中乙头部,致乙死亡。关于甲的行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属于正当防卫(B)属于紧急避险(C)属于防卫过当(D)属于故意杀人3 下列不承担刑事责任的是:( )(A)癌症病人甲某要求丈夫对其实施“安乐死”(B)乙某经被害人承诺不追究责任而将被害人手打断(C)丁女同意警察钱某与之发生性关系,只要钱某将其丈夫从监狱中释放出来;但是发生性关系后,钱某并没有释放其丈夫(D)丙某哄骗小孩价值千元的玩具4 于某和胡某是同学。某日放学后,二人因某事发生争执,并大打出手。这时,于某家养的狗刚好过来迎接于某回家,见其主人被打,便冲

3、上去撕咬胡某,胡某吓得连忙往家里跑。于某不甘心让胡某跑掉,便指挥他家的狗追赶胡某。胡某眼看自己马上就被追上,赶紧从地上拣起一块砖头,并用力的砸向后面追赶他的狗。于某的狗被砖头砸死。那么应当如何评价胡某将狗砸死的行为?( )(A)正当防卫(B)紧急避险(C)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D)不构成犯罪,但需赔偿于某家的损失5 关于正当防卫,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在抢劫犯罪的情况下,行为已经既遂时,就不存在正当防卫,如果造成严重的危害后果则属于事后防卫(B)甲和乙有宿怨,甲故意用枪射杀乙,乙也刚好准备用事先藏好的砍刀杀甲,甲把乙射死,甲的行为构成正当防卫(C)甲给乙服用麻醉药后抢劫乙的财物,刚好

4、被乙的丈夫发现,乙的丈夫抄起木棍将甲殴打致死,乙的丈夫的行为构成无过当防卫(D)甲正在劫持汽车,乘客乙趁其不备将甲杀死,乙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6 张某的次子乙,平时经常因琐事滋事生非,无端打骂张某。一日,乙与其妻发生争吵,张某过来劝说。乙转而辱骂张某并将其踢倒在地,并掏出身上的水果刀欲刺张某,张某起身逃跑,乙随后紧追。张某的长子甲见状,随手从门口拿起扁担朝乙的颈部打了一下,将乙打昏在地上。张某顺手拿起地上的石头转身回来朝乙的头部猛砸数下,致乙死亡。对本案中张某、甲的行为应当如何定性?( )(A)张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甲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B)张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甲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C)

5、张某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构成故意杀人罪,甲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D)张某和甲的行为均构成故意杀人罪7 下列关于特殊防卫权的说法正确的是:( )(A)甲深夜闯入年轻妇女乙家,要求与乙发生关系遭受拒绝,于是拔刀威胁,如果乙不从就刺她。这时乙口头表示同意并往床上退,甲以为得逞,便向乙走去,乙从身后的床上操起一把大剪刀朝甲腹部猛捅数次,致其死亡。乙的行为没有超过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B)妇女甲为饿死自己刚出生的婴儿,而故意连续两天不给自己的孩子喂奶。该婴儿啼哭不止,邻居乙见此情景,遂殴打甲,致其死亡,乙的行为属于行使无限防卫权,不应当负刑事责任(C)甲绑架乙,偶然从现场经过的丙为救乙,用砖头砸死了甲救出了

6、乙,丙不是不法侵害的受害人,不能行使无过当防卫权(D)在列车上同座的甲发现乙有钱,就在其喝的茶水中投放安眠药,乙在几分钟后沉沉睡去,甲伸手去翻乙的手提包。恰逢乙的丈夫丙回来,于是上前将甲一刀捅死,丙的行为并未超过正当防卫的限度8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某饲养的狗某日跑出户外,看到乙某在散步,就冲上去扑咬乙某。乙某见状,捡起石头将狗砸伤。乙某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B)收到仇人要杀死自己恐吓的信后,为了自保先将仇人杀死,后在仇人家里发现了预备谋杀的工具,此人的行为构成正当防卫(C)张某在火车上在同座乘客高某的水杯中放了迷药。趁高某喝后昏迷的时候,张某翻找高某的钱包。另一乘客李某发现了张某

7、的犯罪行为,就趁张某不注意时,向张某刺了一刀。后张某经抢救无效而死亡。李某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D)郭某与马某共同绑架了杨某。在勒索到赎金后,郭某准备杀死杨某,但马某反对。在郭某动手杀杨某时,马某趁郭某不注意,将郭某杀死。马某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9 方某,男,是一名火车司机。某日,方某驾驶火车途中突然发现前面的铁轨被截去了一段,于是急忙刹车。但方某发现刹车竟然失去了作用。眼看火车就要脱轨,方某急忙打开火车的窗户,跳窗逃生。后火车脱轨,30 余人死亡,300 余人受伤。经调查:火车出发时,工作人员检查过火车的刹车,当时不存在任何问题。请问以下哪个说法是正确的?( )(A)方某构成紧急避险,不用承担刑

8、事责任(B)方某构成不作为的破坏交通工具罪(C)方某没有过错,不用承担刑事责任(D)方某的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10 赵某,男,甲客轮船长。2005 年 10 月 12 日,甲客轮在从 A 地驶向 B 地的途中,海上突然刮起大风,同时赵某收到强台风警报,气象台也预报说台风中心正要经过客轮航行的海域。赵某凭借自己多年航海经验决定抛弃旅客携带的大量贵重货物(价值一百万元人民币) ,以减轻重量,保护广大旅客的生命安全。结果台风接近该海域时突然调转方向,并没有威胁到客轮的安全。那么以下说法正确的是哪一个?( )(A)赵某的行为构成紧急避险,不用承担刑事责任(B)赵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C)赵某的行为

9、属于意外事件,不用承担刑事责任(D)赵某的行为属于过失行为,不用承担刑事责任11 甲外出时在自己的住宅内安放了防卫装置。某日晚,乙撬门侵入甲的住宅后,被防卫装置击为轻伤。甲的行为是什么性质?( )(A)故意伤害罪(B)正当防卫(C)防卫不适时(D)民事侵权行为,不构成犯罪12 关于正当防卫的说法,下列哪一项是正确的?( )(A)正当防卫针对的不法侵害,客观上可以是作为或不作为,但主观上必须有故意或过失(B)甲故意唆使邻居乙(不知情)饲养的狗追咬仇人丙,丙将狗打死。丙的行为对甲而言是正当防卫,对乙而言是紧急避险,发生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的竞合(C)甲入室对乙女使用迷药致其昏迷实施奸淫,乙父回家发现

10、甲正侮辱自己的女儿,随手拿起一根棍子自背后朝甲头部砸去致甲死亡,乙父行使的是特殊正当防卫权,不是防卫过当(D)甲(15 岁) 教唆乙(17 岁) 故意伤害丙(15 岁),乙对丙实施殴打行为,丙无法忍受疼痛将在一边教唆的甲打成轻伤,丙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13 关于违法性认识可能性,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甲以为作为家长,干涉自己女儿的婚事,是合法的,因此采用暴力干涉女儿的婚姻自由。甲因为不具有违法性认识可能性,因此无罪(B)乙以为与他人同居是合法行为,因此与军人的妻子同居。乙因为不具有违法性认识可能性,因此无罪(C)丙以为事实婚姻不属于重婚,因此与他人的妻子结成事实婚姻。丙因为不具有违法

11、性认识可能性,因此无罪(D)丁以为身为商场保安,有权搜查他人身体,因此强行搜查顾客身体。丁因为具有违法性认识可能性,所以有罪14 关于排除犯罪的事由,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对于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以外的不法侵害进行防卫,造成不法侵害人死亡的,均属防卫过当(B)由于武装叛乱、暴乱罪属于危害国家安全罪,而非危害人身安全犯罪,所以,对于武装叛乱、暴乱犯罪不可能实行特殊正当防卫(C)放火毁损自己所有的财物但危害公共安全的,不属于排除犯罪的事由(D)律师在法庭上为了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不得已泄露他人隐私的,属于紧急避险15 从 2005 年一直到 2008 年,A 厂的效益每况愈下。

12、至 2008 年冬,A 厂的领导班子决定停止对本单位的职工宿舍供暖,以节省开支。但这一举措得到工人们的坚决反对。后厂长胡某提议盗接市供热站的供热管道,这样既可解决取暖问题,又可将更多的资金用在工厂的发展上。这一提议得到了整个领导班子的一致赞成。厂长胡某指派工会主席肖某负责此事。至案发时 A 厂免费使用的取暖总价值已达 200 万元。请问应如何处理此案?( )(A)A 厂构成盗窃罪,胡某和肖某作为主要责任人员与 A 厂共同承担责任(B) A 厂构成盗窃罪,胡某和肖某不用承担责任(C) A 厂不构成犯罪,胡某和肖某也不构成犯罪(D)A 厂不构成犯罪,胡某和肖某构成盗窃罪16 周某是 A 公司的董事

13、长。2004 年 4 月,周某欲从海外走私汽车,无奈资金有限,不足以赚取巨额的利润。所以周某向董事会提出由公司走私汽车的建议,并声称自己在海关有很多朋友,以公司名义走私汽车风险很小。同时周某还主张公司走私所得利润的 10归他个人所有。董事会通过决议。后 A 公司走私车辆 20 余辆,利润达 400 万元,其中的 40 万给了周某个人。请问以下说法中,正确的是:( )(A)A 公司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周某作为主要责任人员承担刑事责任(B) A 公司无罪,周某成立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C) A 公司与周某成立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共犯(D)可对 A 公司判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17 某市的 A

14、公司租赁 B 公司的房屋,用来开设超市,对外经营,并为该超市投了40 万元的保险。后因超市经营业绩不好,A 公司长期以来无力支付租金, B 公司屡次派人前来索要,并声称再不缴清租金就要封锁超市。A 公司的领导班子针对此事专门召开会议,并集体讨论应对的策略。后经全体一致同意,决定将超市烧毁,因为这样就可以通过从保险公司获取赔偿来支付租金。A 公司在放火后又买通了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张某,由张某出具了对 A 公司有利的评估意见,最终顺利地得到了保险赔偿金。那么以下关于 A 公司和张某触犯罪名的说法中,正确的是哪一项?( )(A)A 公司和张某都只构成保险诈骗罪(B) A 公司构成放火罪和保险诈骗罪,

15、张某构成保险诈骗罪(C) A 公司只构成保险诈骗罪,张某构成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D)A 公司构成放火罪和保险诈骗罪,张某构成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 51-90 题,每题 2 分,共 80 分。18 甲某遭到乙某等三人的追击,并被乙某用刀刺伤。甲某急忙夺路跑走,此时,乙某等人高呼:“ 抓小偷!”路人丙某不明真相,上前抓住甲某。甲某一时难以挣脱,不得已将丙刺成轻伤。对甲某的行为的说法错误的是:( )(A)属于紧急避险,不负刑事责任(B)属于避险过当,应当负刑事责任(C)属于假想防卫,意外事件,不负刑事责任(D)属于正当防

16、卫,不负刑事责任19 冯某和李某分别是 A 理发店和 B 理发店的老板,两店相邻。某日, A 店生意非常红火,B 店却无人光顾。李某便将员工聚集在一起,商量如何教训冯某。这时,A 理发店的员工朱某刚好从 B 理发店门前经过,随口吐了一口痰。这时,正苦于“出师无名”的李某带着 B 店员工冲出门来,将朱某一顿暴打。朱某连忙呼救,冯某听到后赶紧出门来看发生了什么事。B 店某员工指着冯某大喊:“A 店老板出来了,打他!”于是李某带着四个员工奔过来就要殴打冯某。遭到殴打的冯某想逃出重围,便举起手中的剃刀向周围一阵乱划,结果导致一人重伤,二人轻伤。那么以下说法中错误的有哪些?( )(A)冯某的行为属于防卫

17、挑拨,不构成正当防卫(B)冯某的行为构成正当防卫(C)冯某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D)冯某的行为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20 航标船可以标示出该处的水下深度和暗礁概貌及船只航行的侧面界限,系国家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为保障过往船只的航行安全而设置的交通设施。2008 年 3 月 8日,李某驾驶机动渔船靠近某航标船时,其渔船的螺旋桨被该航标船的钢缆绳缠住使渔船存在翻沉的危险,李某先是尝试持刀砍断钢缆绳,但未成功。李某又登上该航标船将钢缆绳解开后驾船驶离现场,致使该航标船顺江漂流至下游五公里处。后来沿江航道局接到群众报案后,巡查到漂流的航标船并将其及时复位。那么以下说法中正确的有哪些?( )(A)李某不构成犯罪

18、(B)李某构成破坏交通设施罪(C)李某解开缆绳的行为属于紧急避险(D)李某解开缆绳的行为不属于紧急避险21 以下关于正当防卫的分析,正确的是:( )(A)宋某故意用枪射击李某时,李某也正好在持枪瞄准宋某实施故意杀人行为,但宋某对李某的行为一无所知,对此,宋某成立故意犯罪(未遂)(B)刘某和杨某相互斗殴,杨某打不过就向刘某求饶,但刘某继续侵害,杨某出于防卫将刘某打成重伤,对此,杨某仍成立正当防卫(C)甲某牵着狗在山坡上闲逛。恰遇平日与己不和的乙某,甲某即唆使其带的狗扑咬乙某。乙某警告甲某,甲某继续唆使狗扑咬乙某。乙某边抵挡边冲到甲某面前,拿石块将甲头部砸伤,甲某见头上流血,慌忙逃走。乙某的行为属

19、于正当防卫(D)高某豢养的价值 10 万元的德国纯种狼犬看见林某便扑上去撕咬,林某捡起砖头将狼犬砸死,林某的行为构成紧急避险而非正当防卫22 关于被害人承诺的说法,下列哪些选项是不正确的?( )(A)甲欲猥亵儿童乙,乙同意。甲不构成猥亵儿童罪(B)甲欲猥亵妇女乙,乙同意。甲不构成强制猥亵妇女罪(C)甲盗窃了乙的钻戒,乙报案后发现被盗的钻戒正是准备送给甲的,便送给了甲。甲不构成盗窃罪(D)甲同意乙诽谤自己,乙便诽谤甲。乙仍构成诽谤罪23 刘某在城外树林里游逛,看到女青年吴某(23 周岁,体校业余武术队员)从树林穿过,心生歹意。经过连续几天的观察,刘某发现,吴某每日清晨和傍晚都要骑车路过此地。某日

20、傍晚,刘某携带刺刀一把,躲在树后等候吴某经过,伺机强奸。当吴某骑车进树林时,刘某突然窜出,拦住去路,吴某与其搏斗并将其踢翻在地后迅速逃跑,刘某穷追不舍。吴某看见一户人家,欲进去暂时躲避,但屋门推不开,便破窗而入。但是,吴某破窗进屋时,一脚踩在该户人家的女主人胸口上,致使其心脏病复发而死亡。则以下说法中错误的有哪些?( )(A)吴某构成紧急避险(B)吴某构成避险过当(C)本案属于意外事件(D)吴某构成过失犯罪24 下列选项中,哪些行为不构成正当防卫?( )(A)便衣民警甲带领联防人员夜间巡逻,见一卡车停在路旁,车上无人,遂上去查看,恰逢该车司机乙回来,怀疑有人偷车,即手持棍棒喝令甲下车。甲误认为

21、坏人袭击,即开枪将乙打死(B)甲、乙、丙同在饭馆喝酒,甲、乙。因故争吵并扭打起来,两人越打越激烈,最后各抄起一把菜刀要拼命。丙将两人劝开,先在一旁劝说甲,乙突然一刀砍向甲,却砍在丙身上,造成丙重伤(C)甲的邻居乙是精神病人,一日,甲忽然看见乙持刀追逐其年仅 8 岁的儿子。为使儿子免遭不测,甲随手操起一根铁棍,把乙打倒。经查,乙左脚被打致粉碎性骨折(D)甲骑车不慎撞着行人乙,乙上前对甲拳打脚踢,致甲口鼻流血,然后,扬长而去25 刑法第 20 条第 3 款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

22、任。”关于刑法对特殊正当防卫的规定,下列哪些理解是错误的?( )(A)对于正在进行杀人等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没有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能称为正当防卫(B) “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的表述,不仅说明其前面列举的抢劫、强奸、绑架必须达到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程度,而且说明只要列举之外的暴力犯罪达到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程度,也应适用特殊正当防卫的规定(C)由于特殊正当防卫针对的是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而这种犯罪一旦着手实行便会造成严重后果,所以,应当允许防卫时间适当提前,即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处于预备阶段时,也应允许进行特殊正当防卫(D)由于针对严重危及人身安

23、全的暴力犯罪进行防卫时可以杀死不法侵害人,所以,在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结束后,当场杀死不法侵害人的,也属于特殊正当防卫26 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某日晚,甲见一个男青年正在偷其弟弟的钱包,便上前制止,被其殴打被迫还手,在对打中,下班后着便装的警察经过,见情形抓住甲的手,但未表明警察的身份,甲以为是男青年的帮手,拔刀刺在警察的腿上便逃走。甲的行为属于假想防卫(B)某日晚,乙从亲戚家回来,在路过一偏僻处时,跳出一个男青年挡住去路欲抢劫。乙扭头就跑,但是被男青年紧紧追赶,慌乱之中捡起路边一根木棍朝男青年打去,男青年应声倒地。乙立即向派出所投案,经检查,男青年已死亡。乙的行为不属于防卫过

24、当(C)丙遭到其认识的一男青年抢劫,将男青年打倒在地。后来考虑到该男青年作恶多端,经常危害别人,于是把他扔进附近的河里,后男青年溺水身亡。丙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D)丁和同事激烈争吵之后,见同事提着一把菜刀往自己家的方向走来,认为同事前来报复,便躲在墙角,待同事经过时,丁突然出来用砖块猛击同事的头部,同事重伤。丁的行为不构成正当防卫27 2007 年某月,甲于深夜潜入乙宅,伺机盗窃,乙听到动静后起床并将甲堵在屋内,甲为逃离遂与乙发生打斗,其间,与乙一起居住的乙父丙亦惊醒起床,前来帮助乙擒甲,见乙不敌甲,于是丙就操起身边的菜刀对准甲就是一刀。但甲受伤后仍旧逃脱,后因为伤势严重死亡。对于丙的行为的认

25、定错误的是?( )(A)丙的行为构成正当防卫(B)丙的行为构成特殊正当防卫,不应承担刑事责任(C)丙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应为过失致人死亡(D)丙的行为属于紧急避险,不应承担刑事责任28 关于单位犯罪的说法,下列哪些项是正确的?( )(A)单位犯罪不是共同犯罪,但在追究刑事责任时存在主犯、从犯的区分(B)单位犯罪适用双罚制时,对单位只能判处罚金或没收财产的财产刑(C)刑法未规定单位构成单位犯罪时,单位实施犯罪的,可以直接追究相关责任人或管理人的刑事责任(D)单位犯罪后,单位负责人主动投案,如实供述单位犯罪事实的,直接责任人只要如实交代自己知道的犯罪事实,构成自首29 下列关于单位犯罪的说法中,有

26、哪些是正确的?( )(A)不具有法人资格的独资、合伙企业实施犯罪的,按照个人犯罪论处(B)某子公司设立以后,专门用于为母公司洗钱,则该洗钱罪的犯罪主体是母公司,该犯罪属于单位犯罪(C)某书店负责人以该店名义盗印畅销书数万册,并以单位名义销售,经营额达100 万元。之后将卖得钱款据为己有。该案件属于单位犯罪(D)在审理单位故意犯罪案件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区分主犯、从犯,也可以不区分主犯、从犯,根据各自的责任处罚30 A 公司系上市公司。2004 年 3 月,A 公司为了取得配股权,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采取虚增利润的形式骗取配股权。并由公司董事长吴某全面负责,分管证

27、券的副董事长陈某具体负责,授意和组织其各下属企业制作虚假财会报告,2005 年至2007 年期间,A 公司在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的财会报告中,共虚增利润 1000 万余元,致使该公司股票于 2008 年 5 月 9 日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特别处理并强制停牌一天。那么以下对 A 公司、吴某和陈某的处理方式中,错误的有哪些 ?( )(A)判决 A 公司成立提供虚假财会报告罪,判处罚金,同时分别判处吴某和陈某一年有期徒刑(B)判决 A 公司、吴某和陈某成立提供虚假财会报告罪的共犯,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吴某和陈某分别判处一年有期徒刑(C)判决吴某和陈某成立提供虚假财会报告罪的共犯,并对二人分别判处一年

28、有期徒刑(D)判决 A 公司成立提供虚假财会报告罪,并分别判处吴某和陈某一年有期徒刑31 下列关于单位犯罪的说法中,有哪些是正确的?( )(A)强迫劳动罪只可以由单位构成,但是仅仅处罚直接责任人员(B)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可以由单位构成(C)洗钱罪可以由单位构成(D)在我国现行刑法中不存在可成立单位犯罪却仅仅处罚单位的罪名32 关于单位犯罪,下列哪些选项是锱误的?( )(A)单位只能成为故意犯罪的主体,不能成为过失犯罪的主体(B)单位犯罪时,单位本身与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直接责任人员构成共同犯罪(C)对单位犯罪一般实行双罚制,但在实行单罚制时,只对单位处以罚金,不处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与直

29、接责任人员(D)对单位犯罪只能适用财产刑,既可能判处罚金,也可能判处没收财产33 下列有关单位犯罪的说法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信用卡诈骗罪的主体可以是单位,但贷款诈骗罪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B)行政机关可以成为单位犯罪的主体(C)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私营企业不能成为单位犯罪的主体(D)经企业领导集体研究决定并实施的盗窃电力的行为,可以成立单位犯罪,但不对单位判处罚金,只处罚作出该决定的单位领导和直接实施盗窃行为的责任人员34 关于单位犯罪,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A)具有法人资格的独资公司可以成为单位犯罪的主体(B)因为盗窃罪为自然犯,因此单位决定实施盗窃电力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只对单

30、位予以行政处分(C)行政机关因为其财政支出多为国家划拨,因此不作为单位犯罪的主体(D)单位可以构成贷款诈骗罪的主体国家司法考试卷二刑法(排除犯罪的事由、单位犯罪)模拟试卷 1 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 1-50 题,每题 1 分,共 50 分。1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成立正当防卫必须具备五个条件:(1)必须是为了保卫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利,才能实行正当防卫。即防卫行为应当以制止不法侵害、维护合法权益为目标。 (2)必须是对不法侵害的行为,才能实行正当防卫。如果误以为存在不法侵害行为而进行防

31、卫就属于假想防卫。(3)必须是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行为,才能实行正当防卫。如果在不法侵害行为已经结束或者尚未开始时进行防卫就属于防卫不适时。(4)必须是针对实施不法侵害行为的人实行正当防卫。(5)正当防卫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如果没有满足这一限度要求就属于防卫过当。首先,在本案中,王某在赵某拒绝、阻止其进入其住宅的情况下,踢门将门锁损坏并强行闯入,表明其不法侵害行为已经开始并正在进行,赵某具备了实施正当防卫的前提条件和时间条件,因此就不属于假想防卫和防卫不适时。其次,实施正当防卫就有可能对不法侵害人造成一定的伤害后果,但只要防卫行为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依法就不负刑事责

32、任。这一限度要件实质上包含了两个并列的判断标准:一是防卫措施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不能明显超过”,表明立法强调对防卫人所采取的防卫措施不必过于苛求。二是防卫结果不能造成重大损害。重大损害一般被认为应在重伤以上的限度内。以上两个标准必须同时具备,才能认定为防卫过当。具体说,行为人的防卫措施虽然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但防卫结果客观上并未造成重大损害,或者防卫结果客观上虽造成严重损害但防卫措施并不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均不能认定为防卫过当。就本案而言,赵某要将王某赶出其住宅,其采取的防卫措施,虽较激烈,但还说不上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同时防卫结果仅造成王某轻伤,也没有造成重大损害,因此,赵某的防卫行为应被认定为

33、正当防卫,而非防卫过当。故应选 A。【知识模块】 刑法2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根据刑法第 20 条规定,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相互斗殴是指参与者在其主观上的不法侵害故意的支配下,客观上所实施的连续相互侵害的行为。在相互斗殴的情况下,由于行为人主观上没有防卫意图,其行为不得视为正当防卫。本题中,甲乙两人的行为属于相互斗殴,因此甲不成立正当防卫,也不存在防卫过当的问题。因此 AC 选项错误,不当选。根据刑法第 21 条规定,紧急避险是指为了

34、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情形。本题中,甲不存在避险意图,也没有损害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因此不属于紧急避险,B 选项错误。甲用木棒击中乙头部致乙死亡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因此 D 选项正确,当选。本题应选 D。【知识模块】 刑法3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依承诺(同意)排除犯罪人刑事责任的行为,有以下几个条件:一是承诺者对被侵害的法益具有处分权;二是承诺(同意)是出于被害者的真实意志,不是受胁迫、欺骗;三是承诺者必须对所承诺的事项的意义、范围具有理解力;四是必须存在现实的承诺;五是承诺至迟必须存在于结果发生

35、时;六是经承诺所实施的行为不得超出承诺的范围。【知识模块】 刑法4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的知识点还是不法侵害的内涵。一般认为,法是人类共同体的规范,对动物和自然现象不能进行不法评价,对物防卫不构成正当防卫,但可能成立紧急避险。但这种规则也有例外,那就是动物的追逐是在其饲主的唆使下进行的情形。这种情形下该动物实际上是其饲主进行不法侵害的工具,所以将动物打死的行为,事实上属于使用给不法侵害人造成财产损失的方法,进行正当防卫。故在本案中,胡某将于某的狗砸死,构成正当防卫。胡某不但不用承担刑事责任,也不用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故选 A。【知识模块】 刑法5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36、A 在抢劫罪中,行为虽然已经既遂,但如果在现场还来得及挽回损失,应当认为不法侵害尚未结束;要理解“当场”的含义;B 行为人缺乏正当防卫意识,属于典型的“互殴”,因此不属于正当防卫;C 无过当防卫的实施限于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对采取不会造成他人伤亡的麻醉方法进行抢劫的不法侵害,不能适用无过当防卫;D 劫持汽车应属于“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 ”。【知识模块】 刑法6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刑法第 20 条第 1 款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

37、责任。”第 3 款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这一款即规定了特殊防卫权(也称无限防卫权、无过当防卫权)。在本案中,乙手持匕首欲伤害张某,甲为了制止乙正在实施的不法侵害,用扁担将其打昏,没有超出制止乙的不法侵害的必要限度,所以属于正当防卫。正当防卫的构成要求“不法侵害正在进行”,即不法侵害已经开始并且尚未结束,这是正当防卫的时间要件。在甲将乙打昏在地之后,乙已经丧失了继续进行不法侵害的能力,故不法侵害已经结束,而张某用石头将乙砸死,属于事后防卫,不能构成正当防卫。实际上,张某

38、主观上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杀人行为,所以构成故意杀人罪。故选择 A。【知识模块】 刑法7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A 甲正在实施强奸的暴力犯罪,乙用剪刀刺甲致其死亡并没有超过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B 甲并没有实施暴力性的杀人行为,对其不可以实施无过限防卫,造成危害后果的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C 为了使自己或他人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可以实施正当防卫;D 对利用麻醉方法实施抢劫的,不能使用无过限防卫权。【知识模块】 刑法8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选项 A,对物防卫,不是正当防卫。正当防卫要求的时间条件是不法侵害正在进行,而 D 项中不法侵害尚未发生,此时还不能构成

39、正当防卫,因此B 项错误。选项 C,防卫过当。选项 D,正确,郭某正在实施不法侵害。【知识模块】 刑法9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刑法第 21 条第 3 款规定:“第一款中关于避免本人危险的规定,不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由此可见,火车司机方某不可以为了避免本人危险而实施紧急避险行为,所以本案中方某跳车的行为不构成紧急避险。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方某一定构成犯罪。不作为犯罪要求行为人有作为义务、能作为却不作为,可见作为能力是不可或缺的。但在本案中,方某既没有可能将铁轨连起来,也没有可能在如此短的时间内将刹车装置修好,火车脱轨已成必然。方某在整个事件中没有过错,所以他不用为火车的

40、脱轨承担刑事责任。故选 C。【知识模块】 刑法10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根据刑法第 21 条的规定,紧急避险就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损害另一方较小合法利益的行为。由此可见,只有针对正在发生的实际危险,才能实行紧急避险。否则就会构成避险不适时。所谓“实际危险正在发生”,即指实际危险已经开始但尚未结束。在本案中,台风没来之前赵某就凭借自己的判断预先实施了避险措施,这就属于避险不适时中的事前避险情形。刑法理论的通说认为事前避险行为成立故意犯罪,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产生危害结果,仍然放任其发生。也有个别学者认为事前避险也

41、可能成立过失犯罪或者意外事件。但即使是这些学者也认为,在行为人清楚地认识到危险尚未出现时采取避险措施,只能构成故意犯罪。本案中,赵某推测台风将要到来,但也非常清楚台风还没有来,所以其事前避险行为只能被认定为故意毁坏财物罪。故 B 正确。【知识模块】 刑法11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在实践中一般认为,预先安放“危险装置”,只要是在合理的限度之内,只要不造成公共安全的威胁,就可以认定为成立正当防卫。【知识模块】 刑法12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A 项错误,不法侵害可以是无罪过事件; B 项正确,当选,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存在竞合情形,优先认定为正当防卫;C 项错误,采用使被害人昏醉的

42、手段而强奸、抢劫等,因不具有严重的暴力程度,不适用特殊正当防卫;D 项错误,防卫对象只能针对不法侵害的实施者进行。【知识模块】 刑法13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ABC 三种情形都具有违法性认识可能性,因此都不能成为排除犯罪的事由,都应作犯罪处理。【知识模块】 刑法14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根据刑法第 20 条第 2 款、第 3 款的规定,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由此,在对严重危及人

43、身安全暴力犯罪以外的不法侵害进行正当防卫时,即使造成不法侵害人死亡的,也不属于防卫过当,A 项错误。B 项中的武装叛乱、暴乱罪,也可能出现“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情形,因而“对其不可能实行特殊正当防卫”的说法错误。根据刑法第 21 条,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D 项中律师面临义务冲突(辩护义务与维护他人隐私权义务),应当衡量利益轻重,不必然构成紧急避险。故本题正确答案为 C。【知识模块】 刑法15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依照刑法规定,盗窃罪不能由单位构成。所以 A 和 B 显然是错误的

44、。那么在 A 厂不成立犯罪的情形下,能否追究胡某和肖某个人的刑事责任呢 ?答案是肯定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关于单位有关人员组织实施盗窃行为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批复中指出:“单位有关人员为谋取单位利益组织实施盗窃行为,情节严重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以盗窃罪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由此可见,A 厂不成立犯罪的情形下,完全可以以盗窃罪追究胡某和肖某的刑事责任。故 D 正确。值得注意的是,有些学者对该问题存有不同意见,但在应付司法考试时考生仍应以司法机关的有权解释为准。【知识模块】 刑法16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首先,依照刑法规定,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可以由单位构成。其次,根

45、据共同犯罪理论,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即为共同犯罪。此处之“人”并不限于自然人,单位和自然人完全可能成立共同犯罪。本案的特殊之处在于该自然人同时还是单位的董事长。那么周某的走私行为究竟应被认定为单位犯罪的组成部分,还是与单位犯罪相对独立的自然人行为呢?该问题解答的关键在于判断周某走私是否纯粹为了单位利益。由于本案中周某与单位约定了其利润分成,这也就表明周某为单位谋取利益的同时也在直接的谋取私利,故在此情形下应认定周某与 A 公司成立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共同犯罪。故选 C。依照我国刑法,单位犯罪时,可对其判处罚金,但不能适用没收财产刑。故 D 错误。【知识模块】 刑法17 【正确答案】 A【试题

46、解析】 本题考查的重点在于放火罪:和保险诈骗罪分别能否由单位构成。依照我国刑法规定,并非所有的罪名都可能成立单位犯罪,而只有那些明确规定可由单位触犯的罪名才有成立单位犯罪的可能性。从刑法第 114 条和第 198 条可以看出,放火罪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即使单位集体决定放火仍不能构成单位犯罪;而保险诈骗罪可以由单位构成,本案中 A 公司就成立保险诈骗罪。另外依照 刑法第 198 条第 4 款的规定,保险事故的财产评估人故意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为他人诈骗提供条件的,以保险诈骗的共犯论处。所以张某成立保险诈骗罪。故 A正确。【知识模块】 刑法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少

47、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 51-90 题,每题 2 分,共 80 分。18 【正确答案】 B,C,D【试题解析】 甲躲避不法侵害时,被见义勇为的人拦截,如果甲清楚地认识到这个人是无辜的,心里知道该人上当受骗了,使之无法脱身,行为人在当时的情况下并不想伤害他,但是如果不伤害他行为人自己就要受伤害,于是行为人刺了该人一刀,然后跑掉。行为人主观上不是恶意的不法侵害,而是因为他的阻拦,自己处于危险的状态中,所以行为人不得已刺了他一刀,因此适用紧急避险比较合适。在本案中行为人给丙造成的是轻伤,甲避免的是重伤,没有超过法律要求的“必要限度”,属于紧急避险。【知识模块】 刑法19 【正确答案】 A,B,D【

48、试题解析】 所谓防卫挑拨,即指为了侵害对方,故意引起对方对自己进行侵害,然后以正当防卫为借口,给对方造成侵害的行为。防卫挑拨不是正当防卫,而构成故意犯罪。本案中并不存在这一情形,故 A 错误。防卫过当即指防卫人超出必要限度进行防卫,防卫人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另外,防卫过当不是独立的罪名,定性上应根据行为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时的主观罪过与客观后果、援引相应的刑法分则条文进行处罚。刑法理论的通说认为防卫过当的罪过形式可以是过失或者间接故意。在本案中,冯某在遭遇不法侵害的情形下舞动剃刀,其防卫意图是很明显的。但在李某等人仅仅使用拳脚殴打的情形下冯某却使用剃刀进行反击,并最终导致重伤的危害结果

49、,可以认定其防卫已超过必要限度。另外,冯某举着剃刀向周围乱划,他显然已预见到危害结果的发生,且无论是轻伤还是重伤的结果都不违反其主观意志。由这种不顾结果挥舞利器的行为一般可以推定行为人间接故意的主观心态。故 C 正确,B 和 D 错误。【知识模块】 刑法20 【正确答案】 B,C【试题解析】 本案中渔船的螺旋桨被航标船的钢缆绳缠住,造成渔船失去动力有翻沉的危险,在此情况下,李某为了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及渔船,系不得已才解开了航标船钢缆绳致使航标船漂流;其次,虽然航标船流失可能会造成其他过往船舶发生倾覆、触礁等危及人身及财产的危险,且可能发生的损失要大于李某所保护的权益,但这种损失并不是现实的。从最终的结果看,李某的行为也未最终造成极为严重的损失。因此,李某解开缆绳的行为符合紧急避险的要件,属于紧急避险。因此 C 正确。但是李某在实施紧急避险后,客观上造成了其他过往船只处于发生倾覆、毁坏的危险状态,此时李某负有采取积极措施消除危险状态的作为义务,比如对该航标船复位固定或报警求援,李某能履行而不履行这一义务,已构成刑法中的不作为。另外,破坏交通设施罪是危险犯,只要行为人的破坏行为使船只存在发生倾覆、毁坏等危险状态即可构成犯罪,所以尽管未发生严重后果,李某的行为仍然构成本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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