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内蒙古公务员面试真题 2015 年 6 月 28 日上午及答案解析(总分:20.00,做题时间:120 分钟)1.一个大学生在毕业时间他的父亲:我该选择唱歌还是当老师?他父亲回答说:如果你想做两把椅子,你可能会从椅子中间掉下去,生活要求你只能选一把椅子坐上去。请谈谈这则故事带给你的启示。 (分数:10.00)_2.在进行刑事诉讼时,公检法三方分工负责,互相制约,互相配合,以保证准确有效地适用法律。其中,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还负责监督法官的审判活动、法院所作出的生效判决和裁定以及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等是否合法。据此,请谈谈制约和监督的联系。 (分数:10.00)_内蒙古公务员面试真题 20
2、15 年 6 月 28 日上午答案解析(总分:20.00,做题时间:120 分钟)1.一个大学生在毕业时间他的父亲:我该选择唱歌还是当老师?他父亲回答说:如果你想做两把椅子,你可能会从椅子中间掉下去,生活要求你只能选一把椅子坐上去。请谈谈这则故事带给你的启示。 (分数:10.00)_正确答案:( 若干年前有位年轻人从师范学院毕业后问父亲:我今后是当教师还是按志趣和特长争取当歌唱家?其父说:我只能告诉你,应该选定一把椅子,如果想同时坐两把椅子,你只会掉在两把椅子中间的地上。年轻人最终选择了唱歌,他就是世界著名男高音歌唱家帕瓦罗蒂。 贪婪者无成。当“鱼与熊掌”不可兼得时,“选定一把椅子”格外重要。
3、该割舍时毅然割舍,集中精力放大优势,方能把一件事做到极致。“想同时坐两把椅子”,难免因左顾右盼和精力分散,使两件事都干不好。故而古人云:道不欲杂,杂则多,多则扰,扰则忧,忧而不救。 一般来说,人总是喜欢得到,不喜欢失去。得到每每心情愉悦,失去则苦痛。于是,凡物来皆不拒,什么都要照单全收。应当说,只要合法合理合情,求多得也无可厚非。但若不知限制,则可能连原本能抓住的也抓不住。“选定一把椅子”,以免“掉在两把椅子中间”,实际上也是学会限制自己,体现的是一种清醒和睿智。 有位大学教授,在就任该校党委书记时说,任职期间不再申请和承担重大重点科研项目,全身心投入管理工作。这就是一种自我限制,为的是更好地
4、履职尽责,守好权力边界。如果既恋官位又恋学术地位,则不难想见,拿到科研项目和经费更容易,还可能以行政权力谋取学术利益。如此,不仅污染学术领域,还会毁了自己的形象和前程。 现在有些干部,“一朝权在手,便把私来谋”,官商勾肩搭背共谋不义之财,几乎是春风得意即失蹄者的共同轨迹。政府创造环境,人民创造财富。为官掌权就得如老子所言:“既以为人己愈有,既以与人己愈多。”如果手中握着权,心里想着更高官位应等于更多财富,则不仅会坏了市场秩序和官场风气,自己迟早也会权财两空。 与其计较价钱,不如想想价值。人活在这个世界上,最最要紧的东西还是价值!价钱是量化货币,价值则更多是审美、志趣、信念、理想、品质。一流人物
5、令人敬仰,就在于其精神境界超越价钱而升华到了价值层面。艺术家以传播真善美为己任,科学家以追求真理为荣,人民公仆甘为人民作奉献,都奉行的是“价值至上”。确然,以正确人生观及价值观为准绳,才能“定乎内外之分,辩乎荣辱之境”,不为“两把椅子”所累,在选定的那把“椅子”上发光发热。 习近平来到北京大学考察,告诫学生们称,“作为大学生而言,踏入社会后最初的选择非常重要。如果第一个扣子扣错了,下面所有的扣子都扣不对”,并举例说,当官就不要想发财、想发财就不要去做官。 所以,选择要慎重、思虑要周全,想清楚基于未来、基于自身的发展,想清楚自身的需要,同时根据自身需要(比如:特长、兴趣爱好、理想报负),结合家庭
6、背景、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国家人民的需要,乃至于基于未来的规划,作出前瞻性、预见性、长期性的选择。 不管选择何种职业,应有职业操守、职业道德,在其位谋其政,要做官,就要本着为民服务、协调好公共资源为宗旨,要经商,就要本着带动行业发展,理顺商业模式为目标,做学术研究,就要遵守实事求是、科学严谨的态度。不管选择何种职业,只要是正当的职业,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所有有社会价值、社会理想的职业,都是值得尊重,都是可以选择,都是可以为社会创造价值财富的。)解析:2.在进行刑事诉讼时,公检法三方分工负责,互相制约,互相配合,以保证准确有效地适用法律。其中,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还负责监督法官的审判活
7、动、法院所作出的生效判决和裁定以及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等是否合法。据此,请谈谈制约和监督的联系。 (分数:10.00)_正确答案:( 根据宪法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以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刑事诉讼法也作出同样的规定。这是一项重要的宪法原则。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的分工负责主要表现在:除人民检察院依法自行侦查的案件及当事人自诉案件外,在办理刑事案件时,公安机关负责对案件的侦查、预审、执行逮捕、依法执行判决;人民检察院负责批准逮捕、审查起诉和出庭公诉、抗诉;人民法院负责审判。刑事诉讼法对三机关各自的工作分工作出详细的规定,各司
8、其职、各尽其责,避免了互相推诿扯皮和争夺管辖权的问题。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的互相配合主要表现在:第一机关的工作依法完成后移交下一个环节的工作机关时,都能依法顺利接收并开始新环节的工作。每一个机关在工作上需要另一机关协助时,能依法在职权范围内相互协助。(例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以及人民法院决定逮捕犯罪嫌疑人或对罪犯执行某些刑罚要由公安机关执行,人民法院执行死刑可要求公安机关派警察维护秩序等等。互相配合要求把三机关的工作看成一个整体,经过各自工作而完成共同的打击刑事犯罪、预防犯罪、减少犯罪的任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的互相制约主要表现在:三机关在自已的工作中发现
9、其它机关的工作中存在问题,可提出建议要求其纠正:通过下一阶段的工作审查前一阶段工作是否存在问题,并作出相应的处理。(具体表现在: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时要经过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对不予批准的,公安机关认为有错误的可以要求复议以及向上级人民检察院要求复核。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起诉。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或自行侦查。在办理案件中发现公安机关有违法情况,即通知公安机关予以纠正。公安机关对人民检察院的决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要求复议以及要求上一级检察机关复核。人民法院对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经审判,根据具体情况和
10、法律作出有罪、无罪的判决。人民检察院认为判决有错误的,可以提出抗诉。对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人民检察院认为有错误的,可以依照审判监督程序通过抗诉引起再审。通过互相制约,可以纠正错误,避免冤假错案,避免放纵罪犯。) 公检法分工负责、互相配合和互相制约,三者密切相关。只有分工负责,才能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只有互相制约才能保证办案质量。实行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才能发挥三机关的整体功能,防止主观片面和滥用权力,保证准确有效地适用法律,以及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近年来,我们检察机关和公安局、法院的配合应该说是酌有成效的,双方都能开诚布公,亮明观点,互相理解配合,互相监督,依法办案,没有出现错捕、
11、错判或引起上访的案件,人民群众是满意的,对监狱轻微刑事案件实行和解也得到了监狱和当事人及家属的一致好评,对维护监狱的稳定起到了一定作用,但也还存在遇到问题互相推委、互相责怪、互不买帐的问题;存在办案质量问题;存在文书不规范等问题应引起注意。 三机关之间的诉讼监督关系主要体现为人民检察院对刑事诉讼的法律监督,其内容主要包括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和刑罚执行的监督。在某种程度上说,检察机关的诉讼监督比诉讼制约更迫切。强调对刑事诉讼的法律监督,尤其要加强对公安机关的侦查监督,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者的职能作用,宪法第 129 条和 135 条关于三机关关系的规定才能得以全面体现。但也要注意到,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权的行使一定要符合司法和诉讼规律,特别是要维护法院的审判独立和司法权威。与此同时,也要充分完善法院和公安机关对检察院的制约机制,从而使三机关权力的配置、运行更加科学、合理。)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