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类试卷】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刑法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52及答案解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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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刑法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 52 及答案解析(总分:54.00,做题时间:90 分钟)一、刑法学(总题数:30,分数:54.00)1.刑法学本部分共 30 小题,满分。_2.单项选择题第 1-20 小题。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_3.下列选项中,体现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是哪项( )(2014 年非法学基础课单选第 1 题)(分数:2.00)A.刑法关于空间效力范围的规定B.刑法关于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的规定C.刑法关于享有外交特权的外国人刑事责任的规定D.刑法关于放火罪与失火罪构成要件及法定刑的不同规定4.刑法第

2、13 条规定:“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该“但书”规定的目的主要在于( )(2009 年基础课单选第 2 题)(分数:2.00)A.对已经构成犯罪的行为免予刑罚处罚B.对已经构成犯罪的行为予以非刑罚处罚C.给予司法机关确定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的自由裁量权D.避免轻微的违法行为犯罪化5.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甲,因不满父亲再婚,与之断绝往来,在父亲晚年孤身一人、身患重病时拒绝予以照顾,情节恶劣,构成遗弃罪。在本案中,甲违反了( )(2014 年非法学基础课单选第 6 题,2014 年法学基础课单选第 4 题)(分数:2.00)A.法律行为引起的义务B.职务要求的义务C.先前行为引起的义

3、务D.法律明文规定的义务6.甲(15 周岁)盗窃他人钱包被陈某发现后,为窝藏赃物而当场使用暴力,失手将陈某打死。甲的行为构成( )(2012 年非法学基础课单选第 5 题)(分数:2.00)A.抢劫罪B.盗窃罪C.故意伤害罪D.过失致人死亡罪7.下列有关犯罪行为方式与罪过关系的表述,正确的是( )(2011 年法学基础课单选第 4 题)(分数:2.00)A.作为是故意的,不作为是过失的B.作为是故意的或过失的,不作为是过失的C.作为是直接故意的,不作为是间接故意的或过失的D.作为、不作为与故意、过失之间没有绝对的对应关系8.消防队员甲在执行灭火任务中,担心被大火毁容,逃离火灾现场。甲的行为(

4、)(2008 年基础课单选第5 题)(分数:2.00)A.属于紧急避险B.属于紧急避险过当C.不成立紧急避险D.属于假想避险9.甲意图毒死年迈的父亲,在其饭菜中掺人“毒鼠强”。甲父觉得饭菜有异味就没吃,在将饭菜倒掉时,不慎摔倒,引发脑血管破裂而死亡。甲的行为构成( )(2015 年法学基础课单选第 7 题)(分数:2.00)A.故意杀人罪(既遂)B.故意杀人罪(未遂)C.过失致人死亡罪D.投放危险物质罪10.国家工作人员甲与普通公民乙相互勾结,由乙接受他人财物,由甲为行贿人谋取利益。甲、乙的行为( )(2010 年非法学基础课单选第 18 题)(分数:2.00)A.属于必要的共同犯罪B.属于任

5、意的共同犯罪C.属于特殊的共同犯罪D.不成立共同犯罪11.甲盗割高压电线,既构成破坏电力设备罪,又构成盗窃罪。这种犯罪形态属于( )(2014 年非法学基础课单选第 10 题)(分数:2.00)A.想象竞合犯B.继续犯C.连续犯D.吸收犯12.甲因涉嫌抢劫被公安机关逮捕后,主动供述自己曾入户盗窃。甲供述盗窃的行为属于( )(2017 年非法学基础课单选第 10 题,2017 年法学基础课单选第 6 题)(分数:2.00)A.坦白B.一般自首C.立功D.特别自首13.甲因非法经营罪被判处缓刑,在缓刑考验期内去外地参与传销活动(尚不构成犯罪),监督机关得知后多次通知其即刻返回,但甲以各种理由推托拒

6、不返回,情节严重。对甲应当( )(2010 年非法学基础课单选第 14 题)(分数:2.00)A.撤销缓刑,同时认定构成脱逃罪,两罪并罚B.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C.重新确定缓刑考验期D.撤销缓刑,对原犯罪从重处罚14.甲涉嫌犯聚众斗殴罪,在 2010 年 8 月 9 日被抓捕时逃跑。2014 年 6 月 5 日,甲抢夺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2015 年非法学基础课单选第 4 题)(分数:2.00)A.甲所犯抢夺罪的追诉期限为 5 年B.甲所犯聚众斗殴罪因其逃跑而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C.甲所犯聚众斗殴罪的追诉期限从 2010 年 8 月 9 日起计算D.甲所犯聚众斗

7、殴罪的追诉期限从 2014 年 6 月 5 日起计算15.甲与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犯罪人事前通谋,为其提供账户以转移走私所得。对甲的行为应认定为( )(2012 年法学基础课单选第 7 题)(分数:2.00)A.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B.洗钱罪C.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D.包庇罪16.甲得知乙在贩卖毒品,于是冒充缉毒警察,用手铐将乙铐在水管上,拿走毒品。之后,甲将这批毒品贩卖出去。甲的行为应( )(2010 年法学基础课单选第 10 题)(分数:2.00)A.以抢劫罪定罪处罚B.以招摇撞骗罪和贩卖毒品罪数罪并罚C.以贩卖毒品罪定罪处罚D.以抢劫罪和贩卖毒品罪数罪并罚17.下列表述中,符合我国刑法

8、关于盗窃罪规定的是( )(2016 年非法学基础课单选第 17 题)(分数:2.00)A.在长途汽车上显露匕首后窃取财物的,属于携带凶器盗窃B.在公共场所窃取他人所穿衣服口袋内财物的,属于扒窃C.一年之内在公共场所扒窃两次的,属于多次盗窃D.进入宾馆客房窃取财物的,属于入户盗窃18.下列选项中,在情节严重的情况下,应认定为妨害公务罪的是( )(2017 年非法学基础课单选第 17 题,2017 年法学基础课单选第 9 题)(分数:2.00)A.甲多次煽动他人在镇政府门前广场非法聚集B.乙为了解决医疗纠纷,带领多人封堵公立医院大门C.丙纠集多人打砸警车,阻止警察带走涉嫌诈骗的丈夫D.丁纠集多名亲

9、友,在村口阻碍警察带走被收买的儿童19.质监局局长甲明知某食品加工厂违法使用食品添加剂,但未依法采取措施,致食用该厂食品的多名消费者食物中毒,社会影响恶劣。甲的行为应认定为( )(2016 年非法学基础课单选第 18 题)(分数:2.00)A.食品监管渎职罪B.玩忽职守罪C.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D.滥用职权罪20.多项选择题第 21-25 小题。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多选、少选或错选均不得分。_21.下列选项中,属于事实认识错误的情形有( )(2012 年法学基础课多选第 23 题)(分数:2.00)A.甲欲杀张三,却误

10、将李四当成张三杀死B.乙认为嫖娼不为罪,有意嫖宿了不满 14 周岁的幼女C.丙以为他人电脑背包里有电脑,偷回家后发现里面装的是假币D.丁用木棍猛击陈某头部,以为陈某已经死亡而离开,后陈某获救22.下列选项中,依法不得适用死刑的有( )(2015 年非法学基础课多选第 43 题)(分数:2.00)A.审判时怀孕的妇女B.审判时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C.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的人D.犯罪时又聋又哑的人23.下列选项中,应以投放危险物质罪定罪处罚的有( )(2012 年非法学基础课多选第 45 题)(分数:2.00)A.甲在其竞争对手销售的面粉中掺入毒鼠强B.乙为吸引顾客,在火锅底料中掺入罂粟壳C.丙工厂违

11、反规定,向河流中排放有毒废物,造成下游大片农作物绝收D.丁意图报复本单位领导,在单位的公用饮水机中投放无色无味的剧毒农药24.下列行为中,应以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的有( )(2013 年非法学基础课多选第 44 题)(分数:2.00)A.在聚众斗殴过程中致人死亡B.在脱逃过程中使用暴力致人死亡C.在刑讯逼供时致犯罪嫌疑人死亡D.在行政管理活动中滥用职权致他人死亡25.下列人员中,可以成为脱逃罪主体的有( )(2011 年非法学基础课多选第 43 题)(分数:2.00)A.依法被判处管制的罪犯B.依法被关押的罪犯C.依法被关押的被告人D.依法被关押的犯罪嫌疑人26.简答题第 26-27 小题。请将

12、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_27.简述逃税罪的构成要件。(2012 年法学基础课简答第 32 题)(分数:2.00)_28.简述食品监管渎职罪的构成要件。(2013 年法学基础课简答第 32 题)(分数:2.00)_29.案例分析题第 30 小题。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_人民法院查明成年人高某以下犯罪事实:事实一:2001 年 7 月 2 日高某在拐卖妇女过程中,将顾某强行奸淫,后又强迫其卖淫,7 月 9 日将顾某出卖。在 7 月 20 日,高某还以出卖为目的偷盗两名婴儿,为防止婴儿哭闹,高某给婴儿喂了安眠药,因剂量不当导致其中一名婴儿死亡,另一名婴儿一直没有卖出去。事实二:高某听说有

13、人向公安机关举报了自己的上述事实,便带着 10 万元人民币,于 2006 年 9 月 2 日晚找到该县公安局分管刑事侦查工作的副局长任某(任某为高某父亲的战友,与高家关系甚密),请任某帮忙。任某在收到钱款后答应“想办法”,后来任某找了个“理由”让办案人员对该举报材料进行了“技术”处理而没有立案。不久,任某调离了公安机关,高某因“事实”中的行为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后,主动交代了向任某送钱的事实。(分数:6.00)(1).“事实一”中高某的行为应如何定罪处罚?为什么?(分数:2.00)_(2).“事实二”中高某的行为应如何定罪处罚?为什么?(分数:2.00)_(3).“事实二”中任某的行为应如何

14、定罪处罚?为什么?(2010 年非法学基础课案例分析第 30 题)(分数:2.00)_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刑法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 52 答案解析(总分:54.00,做题时间:90 分钟)一、刑法学(总题数:30,分数:54.00)1.刑法学本部分共 30 小题,满分。_解析:2.单项选择题第 1-20 小题。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_解析:3.下列选项中,体现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是哪项( )(2014 年非法学基础课单选第 1 题)(分数:2.00)A.刑法关于空间效力范围的规定B.刑法关于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的规定C.刑法关于享

15、有外交特权的外国人刑事责任的规定D.刑法关于放火罪与失火罪构成要件及法定刑的不同规定 解析:解析:罪责刑相适应原则,是指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即刑罚的轻重不仅与客观的犯罪行为及其危害结果相适应,也必须同犯罪人主观恶性的深浅,再犯可能性的大小相适应。D 项体现了刑法中对过失犯的处罚相较于故意犯更为宽大的原则,体现了刑罚与犯罪人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相适应,体现罪责刑相适应的原则。B、C 项中是对具有特殊身份、处于特殊阶段的人在刑法适用、刑罚适用上的特殊规定,与主观恶性、再犯可能性无关,B、C 项错误。A 项与罪责刑相适应原则无关,错误。4.刑法第 13 条规定:

16、“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该“但书”规定的目的主要在于( )(2009 年基础课单选第 2 题)(分数:2.00)A.对已经构成犯罪的行为免予刑罚处罚B.对已经构成犯罪的行为予以非刑罚处罚C.给予司法机关确定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的自由裁量权D.避免轻微的违法行为犯罪化 解析:解析:刑法第 13 条规定的犯罪定义既含定性要求又含定量要求,对于合理认定犯罪及处罚犯罪具有重要的意义。该“但书”表明认定犯罪不仅仅需要正确“定性”,还需要合理确定危害的“程度”或“量”。“但书”的基本理念是通过对犯罪的实质特征提出定量的要求,赋予司法机关酌情排除犯罪的权力,避免过分拘泥于法律形式而作出刻板

17、教条的判决。“但书”的刑事政策意义在于:可以缩小犯罪或刑事处罚的范围,避免给一些轻微的危害行为(或违法行为)打上犯罪的标记,有利于行为人改过自新;还可以合理配置司法资源,集中力量惩罚严重的违法行为犯罪。因此 D 项正确,ABC 项错误。“但书”是避免轻微的违法行为犯罪化,而不是对已经构成犯罪的行为给予从轻或者免除处罚。5.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甲,因不满父亲再婚,与之断绝往来,在父亲晚年孤身一人、身患重病时拒绝予以照顾,情节恶劣,构成遗弃罪。在本案中,甲违反了( )(2014 年非法学基础课单选第 6 题,2014 年法学基础课单选第 4 题)(分数:2.00)A.法律行为引起的义务B.职务要求的义

18、务C.先前行为引起的义务D.法律明文规定的义务 解析:解析:不作为构成犯罪相对于作为构成犯罪,需要具备几个的前提条件,第一个前提条件就是行为人负有某种特定的义务。这种义务主要来自以下几个方面: (1)法律上的明文规定。例如婚姻法规定,夫妻之间、直系亲属之间在特定条件下的扶养、抚养和赡养的义务。(2)行为人职务上、业务上的要求。例如,国家工作人员有履行相应职责的义务,值勤消防人员有扑灭火灾的义务。(3)行为人的法律地位或法律行为所产生的义务。例如,监护人对自己监护下的精神病人,在发生侵害法益的危险时,有防止其发生的义务;将弃婴抱回家中的人,对该婴儿负有的抚养义务。 (4)行为人自己先前行为具有发

19、生一定危害结果的危险的,负有防止其发生的义务。例如使他人跌落水中有溺死的危险的,即负有救护义务。本题中甲拒绝照料病重的父亲,违反了婚姻法规定的直系亲属之间在特定情况下的抚养和赡养义务,因此属于法律上明文规定的义务,选 D。6.甲(15 周岁)盗窃他人钱包被陈某发现后,为窝藏赃物而当场使用暴力,失手将陈某打死。甲的行为构成( )(2012 年非法学基础课单选第 5 题)(分数:2.00)A.抢劫罪B.盗窃罪C.故意伤害罪 D.过失致人死亡罪解析:解析:司法解释规定:已满 14 周岁不满 16 周岁的人盗窃、诈骗、抢夺他人财物,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当场使用暴力,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

20、亡,或者故意杀人的,应当分别以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故本题答案为 C。7.下列有关犯罪行为方式与罪过关系的表述,正确的是( )(2011 年法学基础课单选第 4 题)(分数:2.00)A.作为是故意的,不作为是过失的B.作为是故意的或过失的,不作为是过失的C.作为是直接故意的,不作为是间接故意的或过失的D.作为、不作为与故意、过失之间没有绝对的对应关系 解析:解析:危害行为是犯罪客观方面的必要要素,可以划分为作为与不作为两种形式。罪过,即故意和过失,是犯罪构成主观方面的必要要素。作为、不作为与故意、过失之间不存在绝对的对应关系。故意可以表现为作为或者不作为,过失也可以表现为作为或者

21、不作为。答案选 D。8.消防队员甲在执行灭火任务中,担心被大火毁容,逃离火灾现场。甲的行为( )(2008 年基础课单选第5 题)(分数:2.00)A.属于紧急避险B.属于紧急避险过当C.不成立紧急避险 D.属于假想避险解析:解析:紧急避险,指为了使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另一较小合法利益的行为。但是紧急避险不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本题中消防队员甲在职务上负有灭火的特殊义务,不能适用紧急避险而不灭火。甲逃离火场的行为不成立紧急避险,C 项正确,A 项错误。甲不是紧急避险,自然也不属于避险过当,B 项错误。甲不是假想避险,因为有

22、真实的危险火灾发生,D 项错误。9.甲意图毒死年迈的父亲,在其饭菜中掺人“毒鼠强”。甲父觉得饭菜有异味就没吃,在将饭菜倒掉时,不慎摔倒,引发脑血管破裂而死亡。甲的行为构成( )(2015 年法学基础课单选第 7 题)(分数:2.00)A.故意杀人罪(既遂)B.故意杀人罪(未遂) C.过失致人死亡罪D.投放危险物质罪解析:解析:甲在主观上具有杀死其父亲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向其父亲饮食中投放毒药的行为,但由于甲意志以外的原因,其杀死父亲的行为未能得逞,成立故意杀人罪(未遂)。甲不成立故意杀人罪(既遂),因为甲父亲的死亡结果与甲的投毒行为之间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A 项错误。甲在主观上具有杀人的故意,

23、不成立过失犯罪,C 项错误。投放危险物质罪是指故意针对不特定的多数人或者重大公私财产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甲针对的对象是特定的人,客观行为向其父亲的饮食中投放毒品针对的对象也是其父亲一人,不会危害公共安全。甲不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D 项错误。10.国家工作人员甲与普通公民乙相互勾结,由乙接受他人财物,由甲为行贿人谋取利益。甲、乙的行为( )(2010 年非法学基础课单选第 18 题)(分数:2.00)A.属于必要的共同犯罪B.属于任意的共同犯罪 C.属于特殊的共同犯罪D.不成立共同犯罪解析:解析:本题中甲乙对受贿行为有共同故意犯罪,成立受贿罪的共同犯罪,刑

24、法分则对受贿罪的犯罪主体数量没有作出规定,受贿罪属于任意的共同犯罪,B 项正确,AD 项错误。甲乙只是临时结合,共同实施受贿行为,不是稳定的犯罪集团,不构成特殊的共同犯罪,C 项错误。11.甲盗割高压电线,既构成破坏电力设备罪,又构成盗窃罪。这种犯罪形态属于( )(2014 年非法学基础课单选第 10 题)(分数:2.00)A.想象竞合犯 B.继续犯C.连续犯D.吸收犯解析:解析:本题中甲盗割高压电线,甲只有一个盗割行为,却同时触犯了盗窃罪和破坏电力设备罪,属于一行为触犯数罪,是想象竞合犯。A 项正确。行为人在实施一个盗窃行为的同时触犯了其他罪名是想象竞合犯的常见类型。12.甲因涉嫌抢劫被公安

25、机关逮捕后,主动供述自己曾入户盗窃。甲供述盗窃的行为属于( )(2017 年非法学基础课单选第 10 题,2017 年法学基础课单选第 6 题)(分数:2.00)A.坦白B.一般自首C.立功D.特别自首 解析:解析:本题中,甲不是抢劫后自动投案的,不成立一般自首,B 项错误。甲因抢劫被公安机关逮捕后,如实供述公安机关未掌握的入户盗窃的行为,成立特别自首,D 项正确。坦白供述的是司法机关已经掌握的罪行,如果甲供述的是抢劫罪行,就成立坦白。但是甲供述的是公安机关未掌握的盗窃罪行,所以甲成立特别自首,不成立坦白,A 项错误。立功是指犯罪分子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

26、他案件的行为。甲没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也没有提供他人犯罪的重要线索,不成立立功,C 项错误。13.甲因非法经营罪被判处缓刑,在缓刑考验期内去外地参与传销活动(尚不构成犯罪),监督机关得知后多次通知其即刻返回,但甲以各种理由推托拒不返回,情节严重。对甲应当( )(2010 年非法学基础课单选第 14 题)(分数:2.00)A.撤销缓刑,同时认定构成脱逃罪,两罪并罚B.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C.重新确定缓刑考验期D.撤销缓刑,对原犯罪从重处罚解析:解析:刑法第 77 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

27、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刑法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离开所居住的县市或者迁居的应当报经考查机关批准。甲在考验期内,未报考查机关批准擅自到外地传销,经多次通知仍不返回,情节严重,应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B 项正确,ACD 项错误。此外,甲的行为并不构成脱逃罪,因为脱逃罪的主体是依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而甲并未被关押,主体不符。14.甲涉嫌犯聚众斗殴罪,在 2010 年 8 月 9 日被抓捕时逃跑。2014 年 6 月 5 日,甲抢夺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2015 年非法学基础课单选第 4 题)(分数:2.00

28、)A.甲所犯抢夺罪的追诉期限为 5 年B.甲所犯聚众斗殴罪因其逃跑而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C.甲所犯聚众斗殴罪的追诉期限从 2010 年 8 月 9 日起计算D.甲所犯聚众斗殴罪的追诉期限从 2014 年 6 月 5 日起计算解析:解析:甲涉嫌犯聚众斗殴罪,在被抓捕时逃跑,即甲在司法机关立案侦查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甲所犯聚众斗殴罪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B 项正确。15.甲与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犯罪人事前通谋,为其提供账户以转移走私所得。对甲的行为应认定为( )(2012 年法学基础课单选第 7 题)(分数:2.00)A.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B.洗钱罪C.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D.包庇罪解析:解

29、析:根据刑法第 156 条的规定,与走私罪犯通谋,为其提供贷款、资金、账号、发票、证明,或者为其提供运输、保管、邮寄或者其他方便的,以走私罪的共犯论处。本题中甲与走私犯事先通谋,为其提供账户,甲的行为构成了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共犯,答案为 C。16.甲得知乙在贩卖毒品,于是冒充缉毒警察,用手铐将乙铐在水管上,拿走毒品。之后,甲将这批毒品贩卖出去。甲的行为应( )(2010 年法学基础课单选第 10 题)(分数:2.00)A.以抢劫罪定罪处罚B.以招摇撞骗罪和贩卖毒品罪数罪并罚C.以贩卖毒品罪定罪处罚D.以抢劫罪和贩卖毒品罪数罪并罚 解析:解析:甲冒充警察,用手铐将乙铐在水管上,拿走毒品,是抢

30、劫行为,因为甲压制了乙的反抗,使乙无法反抗,故甲构成抢劫罪。毒品虽为违禁物,但依然可以成为抢劫罪的犯罪对象。甲又实施了贩卖毒品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甲的行为应以抢劫罪、贩卖毒品罪数罪并罚。AC 项错误,D 项正确,由于招摇撞骗罪要求行为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有“骗”的行为,而甲实施的是抢劫,不能定招摇撞骗罪,B 项错误。17.下列表述中,符合我国刑法关于盗窃罪规定的是( )(2016 年非法学基础课单选第 17 题)(分数:2.00)A.在长途汽车上显露匕首后窃取财物的,属于携带凶器盗窃B.在公共场所窃取他人所穿衣服口袋内财物的,属于扒窃 C.一年之内在公共场所扒窃两次的,属于多次盗窃D.进入

31、宾馆客房窃取财物的,属于入户盗窃解析:解析:携带凶器盗窃,要求不能显露凶器。如果显露的,成立抢劫罪,A 项错误。B 项属于扒窃,正确。“多次盗窃”是指两年之内三次,C 项错误。宾馆不属于“户”,进入宾馆客房盗窃的,不属于入户盗窃,D 项错误。18.下列选项中,在情节严重的情况下,应认定为妨害公务罪的是( )(2017 年非法学基础课单选第 17 题,2017 年法学基础课单选第 9 题)(分数:2.00)A.甲多次煽动他人在镇政府门前广场非法聚集B.乙为了解决医疗纠纷,带领多人封堵公立医院大门C.丙纠集多人打砸警车,阻止警察带走涉嫌诈骗的丈夫 D.丁纠集多名亲友,在村口阻碍警察带走被收买的儿童

32、解析:解析:妨害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阻碍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或者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A 项甲煽动他人非法聚集,但没有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不成立妨害公务罪,成立组织、资助非法聚集罪。B 项乙带领多人封堵公立医院大门,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医疗无法进行,成立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医疗机构不是国家机关,乙不成立妨害公务罪,B 项错误。C 项丙采用暴力手段阻止警察带走涉嫌诈骗的丈夫,是故意阻碍公

33、安机关依法执行公务,成立妨害公务罪,C 项正确。D 项丁阻碍警察带走被收买的儿童,成立聚众阻碍解决被收买的儿童罪,不成立妨害公务罪,D 项错误。19.质监局局长甲明知某食品加工厂违法使用食品添加剂,但未依法采取措施,致食用该厂食品的多名消费者食物中毒,社会影响恶劣。甲的行为应认定为( )(2016 年非法学基础课单选第 18 题)(分数:2.00)A.食品监管渎职罪 B.玩忽职守罪C.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D.滥用职权罪解析:解析:食品监管渎职罪,是指负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导致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本题中,甲是质监局局长

34、,具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但是甲玩忽职守,造成多名消费者中毒的严重后果,甲的行为成立食品监管渎职罪,A项正确。20.多项选择题第 21-25 小题。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多选、少选或错选均不得分。_解析:21.下列选项中,属于事实认识错误的情形有( )(2012 年法学基础课多选第 23 题)(分数:2.00)A.甲欲杀张三,却误将李四当成张三杀死 B.乙认为嫖娼不为罪,有意嫖宿了不满 14 周岁的幼女C.丙以为他人电脑背包里有电脑,偷回家后发现里面装的是假币 D.丁用木棍猛击陈某头部,以为陈某已经死亡而离开,后陈某获救 解

35、析:解析:事实上的认识错误分为:客体错误、对象错误、手段错误、行为偏差、因果关系错误。客体错误,指行为人预想侵犯的对象与实际侵犯的对象在法律性质上不同(分属不同的犯罪构成)。对象错误,指行为人预想侵犯的对象与行为人实际侵犯的对象在法律性质上是相同的(属于同一构成要件)。手段错误,指行为人对犯罪手段发生误用。行为偏差,又叫作目标打击错误、打击错误,指行为人预想打击的目标与实际打击的目标不一致。因果关系错误,指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和所造成的结果之间因果关系的实际情况发生误认。包括: (1)行为造成了预定的结果,但误以为没有造成该结果; (2)行为没有实际造成预定的结果,但误以为造成了该结果; (3)

36、知道行为已经造成了预定的结果,但对造成结果的原因有误解。这三种情形的错误对罪责的认定均不发生影响。A 项,李四和张三都是“人”,在法律性质上是相同的,甲是对象错误,成立故意杀人罪既遂。B 项,乙认为嫖宿幼女不为罪,实际上法律规定与幼女发生性关系的是强奸罪,乙是假想非罪,是法律认识错误。C 项,假币与电脑在法律性质上不同,分属不同的犯罪构成,丙是客体错误。D 项,丁以为陈某已经死亡,但实际上陈某并没死亡,丁误认为自己的行为造成了预定的结果,是因果关系错误。因此答案选 ACD。22.下列选项中,依法不得适用死刑的有( )(2015 年非法学基础课多选第 43 题)(分数:2.00)A.审判时怀孕的

37、妇女 B.审判时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C.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的人 D.犯罪时又聋又哑的人解析:解析:我国刑法规定,犯罪时不满 18 周岁的人和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AC 项正确。审判的时候已满 75 周岁的人,一般不适用死刑,除非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B 项错误。已满 75 周岁的人,如果以特别残忍的手段致人死亡,可以适用死刑。D 项错误,犯罪时又聋又哑的人可以适用死刑。23.下列选项中,应以投放危险物质罪定罪处罚的有( )(2012 年非法学基础课多选第 45 题)(分数:2.00)A.甲在其竞争对手销售的面粉中掺入毒鼠强 B.乙为吸引顾客,在火锅底料中掺入罂粟壳C.丙工厂违反规定,向

38、河流中排放有毒废物,造成下游大片农作物绝收D.丁意图报复本单位领导,在单位的公用饮水机中投放无色无味的剧毒农药 解析:解析:投放危险物质罪是指故意针对不特定的多数人或者重大公私财产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罂粟壳不是刑法意义上的危险物质,不能危害公共安全,B 项错误。C 项中丙工厂向河流排放有毒废物,造成农作物绝收,构成污染环境罪,而不是投放危险物质罪,C项错误。污染环境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危险废物,严重污染环境的行为。AD 项都是投放毒害性物质,危害公共安全,成立投放

39、危险物质罪。24.下列行为中,应以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的有( )(2013 年非法学基础课多选第 44 题)(分数:2.00)A.在聚众斗殴过程中致人死亡 B.在脱逃过程中使用暴力致人死亡 C.在刑讯逼供时致犯罪嫌疑人死亡 D.在行政管理活动中滥用职权致他人死亡解析:解析:根据刑法分则的规定,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应分别定为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脱逃过程中,行为人使用暴力致人重伤、死亡的,是牵连犯,应当以较重的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行为人在实施刑讯逼供行为时造成被害人伤残、死亡的,其行为性质发生转化,以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而滥用职权致他人死亡是滥用职权罪的构成要件之一

40、,并不发生转化,仍以滥用职权罪定罪处罚。故答案为 ABC。25.下列人员中,可以成为脱逃罪主体的有( )(2011 年非法学基础课多选第 43 题)(分数:2.00)A.依法被判处管制的罪犯B.依法被关押的罪犯 C.依法被关押的被告人 D.依法被关押的犯罪嫌疑人 解析:解析:脱逃罪是指依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逃脱司法机关的羁押和监管的行为。因此本题答案为 BCD。脱逃罪的犯罪主体必须是被“依法关押的”,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没有被司法机关予以关押,不能成为脱逃罪的主体,A 项错误。注意:对确属错拘、错捕、错判而逃离羁押场所的,不能认定为脱逃罪。26.简答题第 26-27 小题。请将答案

41、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_解析:27.简述逃税罪的构成要件。(2012 年法学基础课简答第 32 题)(分数:2.00)_正确答案:(正确答案:逃税罪是指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 10以上或者扣缴义务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不缴或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行为。逃税罪的构成要件有: (1)逃税罪的客体是国家的税收征管制度。 (2)逃税罪的客观方面表现有两种:第一种,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 10以上。第二种,扣缴义务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

42、较大。有上述逃税行为,并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5 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3)逃税罪的主体是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 (4)逃税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解析:28.简述食品监管渎职罪的构成要件。(2013 年法学基础课简答第 32 题)(分数:2.00)_正确答案:(正确答案:食品监管渎职罪的构成要件为: (1)客体为国家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制度; (2)客观方面为实施了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的行为,导致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 (3

43、)主体为特殊主体,是指负有食品安全监管职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4)主观方面为故意或过失。)解析:29.案例分析题第 30 小题。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_解析:人民法院查明成年人高某以下犯罪事实:事实一:2001 年 7 月 2 日高某在拐卖妇女过程中,将顾某强行奸淫,后又强迫其卖淫,7 月 9 日将顾某出卖。在 7 月 20 日,高某还以出卖为目的偷盗两名婴儿,为防止婴儿哭闹,高某给婴儿喂了安眠药,因剂量不当导致其中一名婴儿死亡,另一名婴儿一直没有卖出去。事实二:高某听说有人向公安机关举报了自己的上述事实,便带着 10 万元人民币,于 2006 年 9 月 2 日晚找到该县公安局分

44、管刑事侦查工作的副局长任某(任某为高某父亲的战友,与高家关系甚密),请任某帮忙。任某在收到钱款后答应“想办法”,后来任某找了个“理由”让办案人员对该举报材料进行了“技术”处理而没有立案。不久,任某调离了公安机关,高某因“事实”中的行为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后,主动交代了向任某送钱的事实。(分数:6.00)(1).“事实一”中高某的行为应如何定罪处罚?为什么?(分数:2.00)_正确答案:(正确答案:我国刑法规定,以出卖为目的,拐卖妇女儿童的行为,以及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儿童的行为都构成拐卖妇女、儿童罪。高某以出卖为目的拐卖妇女,又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儿童,其行为应定拐卖妇女、儿童罪,不实行数罪并罚。根据刑法规定,拐卖妇女、儿童过程中奸淫被拐卖妇女的、强迫被拐卖妇女卖淫的、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儿的、造成被拐卖儿童死亡的,均属于拐卖妇女、儿童罪中适用较重法定刑的情节,所以对于高某要以拐卖妇女儿童罪在加重法定刑内处罚。)解析:(2).“事实二”中高某的行为应如何定罪处罚?为什么?(分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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