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DB42/T 1152 2016 I ICS 65.020.30 B 43 备案号: DB42 湖北省 地方标准 DB42/T 1152 2016 地理标志产品 竹山郧阳大鸡 geographical indications Zhushan yunyang chicken (报批稿) 2016-01-20发布 2016- 03-20实施 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目 次 前言 . 引言 .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与定义 . 1 4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 . 1 5 饲养与管理 . 2 5.1 产地条件 . 2 5.2 饲养技术 . 2 5.3 屠宰 加工 .
2、2 6 质量要求 . 2 6.1 感官特色 . 2 6.2 理化指标 . 2 6.3 安全及其他质量技术要求 . 3 7 检验方法 . 3 7.1 外貌特征 . 3 7.2 理化检验 . 3 8 检验规则 . 3 8.1 组批 . 3 8.2 抽样 . 3 8.3 出场检验 . 3 8.4 型式检验 . 3 8.5 判定规则 . 4 9 标签标志、 标识、 运输 . 4 9.1 标签标志 、标识 . 4 9.2 运输 . 4 附录 A(规范性附录)竹山郧阳大鸡地理标志保护地域范围图 . 5 附录 B(规范性附录)竹山郧阳大鸡的饲养技术 . 6 DB42/T 1152 2016 III 前 言
3、本标准按照 GB/T 1.1 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 GB/T 17924 2008地理标志产品标准通用要求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竹山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 本标准由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归口管理。 本标准起草单位:竹山县质 量技术监督局、竹山县畜牧兽医局、竹山县质量计量标准化协会、湖北 胜利生态农业有限公司、竹山县旭东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 和、张道钦、马金荣、张 群、费 跃、徐铁军、夏 超、王仁生、陈家东。 引 言 竹山郧阳大鸡具有三黑(青腿、乌皮、黑眼睑)、黄麻羽、个体大、性温顺、喜杂食、耐粗饲、善 觅食、抗病力强的特点,肉质鲜嫩
4、,风味独特,系我国优良的蛋肉兼用型地方品种。 该鸡种形成历史悠久,相传是明代武当山古刹司晨鸡,由远近香客带入,经当地群众长期驯化和选 育而成 ,于 1985、 2004年两次录入湖北 省家畜家禽品种志,并于 2011年列入中国畜禽遗传资源志。 2014 年 4 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 44 号公告批准了竹山郧阳大鸡为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 品。 DB42/T 1152 2016 1 地理标志产品 竹山郧阳大鸡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竹山郧阳大鸡的术语和定义、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和 标签标志、标识、运输。 本标准适用于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和经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验
5、检疫总局 2014第 44号公告 批准实施保护的竹山郧阳大鸡。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2707 鲜(冻)畜肉卫生标准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T 5009.5 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 GB/T 5009.124 食品中氨基酸的测定 GB 9695.7 肉与肉制品 总脂肪含量测定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18596 畜禽养殖业
6、污染物排放标准 NY/T 388 畜禽场环境质量标准 国家质量检验检疫总局 2014年第 44号公告 关于批准对恒山黄芪等产品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 公告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竹山郧阳大鸡 Zhushan yunyang chicken 本标准规定范围内的生态环境条件下,按本标准要求饲养的郧阳大鸡。 4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 竹山郧阳大鸡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限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2014 年第 44 号公告批准实 施保护的范围,即湖北省竹山县城关镇、潘口乡、溢水镇、麻家渡镇、宝丰镇、擂鼓镇、秦古镇、竹坪 乡、得胜镇、大庙乡、双台乡、楼台乡、文峰乡、深河
7、乡、上庸镇、官渡镇、柳林乡共 17个乡镇现辖 行政区域,见附录 A。 DB42/T 1152 2016 2 5 饲养与管理 5.1 产地条件 林地、山地或坡地,水源、光照充足,水质优良。 5.2 饲养技术 郧阳大鸡的饲养技术 , 见附录 B。 5.3 屠宰加工 5.3.1 鸡源标准 来自产地范围内,符合品种、日龄、体重要求的健康鸡。 5.3.2 屠宰 屠宰前禁食 12h,保障自由饮水,减少应激。 5.3.3 冷却保鲜 胴体在 0 4冷却保鲜。 6 质量要求 6.1 感官特色 6.1.1 活体鸡: 具有三黑(乌皮、青腿、黑眼睑)特征。背部平宽、胸深广,腹部丰满不下垂。鸡头 稍大,眼圆有神,呈黑褐
8、色,虹彩金黄色。冠基肥厚,冠齿 5至 7个,钝圆。公鸡羽毛呈红或金黄色, 光彩夺目,尾羽和瑶羽卷曲或成垂尾。母鸡羽呈黄或黄麻色,可有少量黑、白羽色。 6.1.2 白条鸡: 全身皮肤呈乌色,光滑滋润,肌肉丰满有弹性,脂肪分布均匀,肉质细嫩。 6.2 理化指标 竹山郧阳大鸡理化指标见表 1。 表 1 竹山郧阳大鸡理化 指标 项 目 指 标 总脂肪( %) 4.20 蛋白质( %) 22.5 氨基酸 ( %) 19.5 6.3 安全 及其他质量技术 要求 6.3.1 饮用水 DB42/T 1152 2016 3 应符合 GB 5749的规定。 6.3.2 重金属 应符合 GB 2707 的规定。 6
9、.3.3 污染物限量 应符合 GB 2762 的规定。 6.3.4 农药残留限量 应符合 GB 2763 的规定。 7 检验方法 7.1 外貌特征 在自然光或日光灯下目测,手触。 7.2 理化检验 7.2.1 蛋白质 按 GB/T 5009.5的规定执行 。 7.2.2 脂肪 按 GB 9695.7的规定执行 。 7.2.3 氨基酸总量 按 GB/T 5009.124 的规定执行。 8 检验规则 8.1 组批 同一饲 养条件、同时出栏的为一批。 8.2 抽样 每一批次随即抽样 0.5,每批抽样数不得少于 2只。 8.3 出场检验 每批鸡出场前按外貌特征的要求,对出场鸡进行逐只检验,检验合格后方
10、可出场。 8.4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项目为:外貌特征、理化指标。下列任何一种情况下,应进行型式检验: a) 每年首批鸡出栏前; b) 饲养方法或饲料配比有较大变化时; DB42/T 1152 2016 4 c)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 8.5 判定规则 8.5.1 出场检验或型式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本标准 要求时 ,即判为 出场检验合格 或型式检验合 格。 8.5.2 不合格批允许逐只进行检验,剔除不合格品后再次提交出场检验 。 8.5.3 理化指标中蛋白质、脂肪、氨基酸总量不合格项允许复验,复验抽样数量为本标准 8.2 的两倍。 9 标签标志、标识、运输 9.1 标签标志 9.1.
11、1 获准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可在其产品上加贴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地理标志产品 专用标志的使用应符合国家质检总局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的要求。标签标志可捆贴于竹山郧阳大 鸡的显著部位。 9.1.2 产品标识应包含产地、批次等信息。 9.2 运输 活体竹 山郧阳大鸡使用清洁并经消毒的专用运输笼具, 冷却保鲜鸡则使用具有冷藏保鲜功能的专 用车辆。 DB42/T 1152 2016 5 A A 附录 A (规范性附录) 竹山郧阳大鸡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 图 A.1 给出了竹山郧阳大鸡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 图 A.1竹山郧阳大鸡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图 DB42/T 1152 2016 6 DB
12、42/T 1152 2016 7 B B 附录 B ( 规范性附录) 竹山郧阳大鸡的饲养 技术 B.1 饲料 育雏期喂雏 鸡专用配合饲料。育成期采用林间、茶园或山地全日放养,自由觅食各类野外昆虫、 草籽、野果,早、晚补饲本地自产五谷杂粮、青料等。不得 使用国家规定禁止使用的各类添加剂。 B.2 饲养管理 B.2.1 育雏 B.2.1.1 饲养方式 采用舍饲。 B.2.1.2 温度 3日龄前舍温为 34, 4 6日龄为 32, 7日龄后每周降低 3直至 21。 B.2.1.3 相对湿度 1 42日龄以相对湿度 60 % 70 %为宜。 B.2.1.4 光照 1 3日龄 23 h光照; 4 7日龄
13、 20 h光照; 2周龄以后,每周减少光照 2 h,降到自然光照为止。 光照强度 1周龄前 20 lx, 2周龄以 后强度 5 10 lx。 B.2.1.5 饮水 雏鸡进舍 1周内供给温开水,在前 2d的饮水中加入 5%葡萄糖等营养液,水温与室温一致,保持 充足、清洁饮水。 B.2.1.6 开食与饲喂 雏鸡经 2 h充分饮水后开食,头 3d在开食盘或垫纸上饲喂, 4d后改用料槽或料桶饲喂。每日喂 料 4次 6次。 B.2.1.7 密度 以 25只 /m2 30只 /m2为宜。 B.2.2 育成 B.2.2.1 饲养方式 采用林地、茶园或空地围栏散养与放养相结合。 B.2.2.2 鸡舍 DB42
14、/T 1152 2016 8 具有保温隔热功能 , 避开阴冷、低洼、潮湿地方修建;通风、防雨、防潮、防兽害;舍前应搭建 遮阳(雨)棚。 B.2.2.3 饮水 使用深井水或山泉水,保持充足、清洁饮水。 B.2.2.4 饲喂 按大小、强弱分群,定时定点饲喂,每日补料 2次 3次,晚上让鸡群充分采食。 B.2.2.5 密度 散养场地以每 100m2 50只,每群鸡不大于 500只。鸡舍 10只 /m2。 B.2.3 出栏 出栏日龄 300 d、公鸡体重 2.9 kg、母鸡体重 1.9 kg。 B.2.4 环境与污染排放要求 饲养环境 按照 NY/T 388的规定执行;污染物排放按照 GB 18596 的规定执行 。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