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25. 180. 10 K 61 GB 中华人民主t_,、和国国家标准GB/T 10067. 4-2005 代替GB/T10067.4-1988 电热装置基本技术条件第4部分:间接电阻炉Basic specifications for electroheat installations一Part 4! Indirect resistance furnaces 2005-08-26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茂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2006-04-01实施发布GB/T 10067. 4-2005 目次存级贮分和件术输文UUU技运用义和仨货引定类求法则叫供性和分要方规i和围范
2、语品术验验志购干一一口范规术产技试检标订前123456789目。昌GB/T 10067(电热装置基本技术条件现有5个部分:一一第1部分:通用部分;第2部分:电弧加热装置;一一第3部分:感应电热装置;一第4部分:间接电阻炉;第5部分:高频介质加热装置。根据需要,还将陆续制定其他部分。本部分为GB/T10067的第4部分,应与第1部分配合使用。本部分与相关标准的关系应符合GB/T10067.1-2005的规定。GB/T 10067. 4-2005 本部分代替GB/T10067.4-1988(电热设备基本技术条件间接电阻炉,与后者相比的主要技术变化如下:-一-在适用范围中补充了额定温度在1000C2
3、2000C的内容(第1章); 关于产品的型号编制,直接引用了标准JB/T9691一1999并增加了电阻炉按其基本结构和特点的分类表的内容(第4章); 一一关于电源,补充了真空炉的工作电压应在产品标准中规定(5.2.2); 关于安全和环境保护,补充了禁止使用国家明文规定禁用的材料的规定(5.2.3.4)及在运行、维修、运输和贮存条件下,不会释放出环保法规中所规定的对生态系统有害的物质的规定(5.2.3.5); 对电阻炉产品在不同温度、气氛的条件下材料的选取应注意的问题作了补充规定(5.2.4);一一对电阻炉产品在不同状态下的结构变形问题提出了补充要求(5.2.5);一一关于砖砌炉衬补充了保护性气
4、氛(5.2.7.2b),增加了对盐浴炉的砌炉要求(5.2.7.2c); 关于耐火纤维炉衬,直接引用了JB/T7629-1994的规定,删去了原标准的有关内容(5.2.7.3);一一关于加热元件补充了对安全影响的要求(5.2.8.2);一一在温度仪表的配备中增加了仪表的可选功能(5.2.9.2);一一关于控制型式,补充了电阻炉产品温度控制系统的型式根据电阻炉产品的技术分级确定的具体要求(5.2.9.9);关于绝缘耐压强度,补充了对电击I类、电击H类电阻炉绝缘耐压强度i式验方法的要求(5.3.2);一一在其他要求中,补充了对连续式电阻炉生产率的要求,增加了对熔化炉熔化率的要求(5.3.4 b);
5、一-关于等级划分,原等级划分改为技术分级(第7章)。本部分由中国电器工业协会提出。本部分由全国工业电热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部分起草单位:西安电炉研究所、西安华能电炉厂。本部分主要起草人:范超英、姜战胜。本部分所代替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JB22511978、GB4836-1984、GB/T10067.4 19880 1 范围电热装置基本技术条件第4部分:间接电阻炉GB/T 10067. 4一2005GB/ T 10067的本部分规定了各类间接电阻炉(以下简称电阻炉)产品的通用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以及订购和供货等。本部分适用于各种炉内气氛,额定、2 规范性
6、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部分。GB/ T 10067. 1 GB/ T 10066. 1 GB/ T 10066. 4 GB 5226. 1 60204-1 : 2000 , IDT) GB 4208 外壳JB/ T 7629- 1994 3 术语和定义4 产品分类4. 1 电阻炉产品的型号应按JB/T9691、常编制。4.2 电阻炉按其基本结构和特点的分类见表1。表1类别系列代号工业电阻炉RB RC RCW RD RF 代号含义备注罩式炉传送带式炉网带式炉电烘箱强迫对流井式炉GB/T 10067.4一2005表1(续)类别系列代号代号含义备注工业电阻
7、炉RG 滚筒式炉RH 电阻熔化炉RJ 自然对流井式炉RK 坑式炉RL 流态粒子炉RM 密封箱式洋火炉(即多用炉)RN 气体氮化炉RQ 井式气体渗碳炉RR 辘底式炉RS 推送式炉RSU 隧道式炉RT 台车式炉RUN 转底炉R羽r步进炉RX 箱式炉RY 电热浴炉RZ 振底式炉SG 实验用增塌式炉实验电阻炉SK 实验用管式炉SX 实验用箱式炉SY 实验用油浴炉ZC 真空洋火炉ZT 真空退火炉真空炉ZR 真空热处理和舒焊炉(元洋火装置)ZST 真空渗碳炉zs 真空烧结炉注:在电阻炉的产品标准中允许对上述分类进行补充和完善。4. 3 在电阻炉的产品标准中应按GB/T10067. 1 2005第4章的规定
8、进一步按产品的结构类型、气氛、最高工作温度等进行分类。5 技术要求5. 1 一般要求电阻炉应符合GB/T10067. 12005第5章的各项规定。5.2 对设计和制造的补充要求5.2.1 尺寸参数电阻炉应以工作区尺寸作为主要设计参数。5.2.2 电源除非另有规定或要求(见9.2) .电阻炉应按运行在50Hz、三相四线380V交流电网下设计。额定功率小于5kW的电阻炉用单相220V;大于30kW者用三相380V;两者之间,采用单相220V或380 V、三相380V均可。控制电路供电电压不超过220V。对额定电压低于电源电压的电阻炉应配备调压器、变压器或饱和电抗器等。真空炉的工作电压应在产品标准中
9、规定。当炉子的加热器有两种供电电压时,为便于电压的转换,应设置表示电压转换的金属标牌。标牌应设置在端子板或连接元件的接线板上或其附近。G/T 10067.4一20055.2.3 安全和环境保护5.2.3. 1 电阻炉的安全要求应符合GB5959.4-1992的规定。5.2.3.2 对额定电压高于25V的电阻炉,必须设置联锁保护开关,当炉门或炉盖打开时,自动切断主回路。否则应在产品说明书中说明,必须切断主回路后才能打开炉门或炉盖进行操作,或使用具有接地保护或可靠绝缘的操作工具。5.2.3.3 除非有其他安全措施,电阻炉引出棒或引出线的接线端处应有安全保护罩壳。罩内的空间应足够大,以便于电源线的引
10、入和不致受到损伤。罩壳和导线应能承受电阻炉在工作时所产生的热影响而不致损坏。5.2.3.4 有爆炸危险的控制气氛电阻炉应具有安全装置和必要的联锁报警系统,保护人身和设备安全。5.2.3.5 炉子的设计和构造应在本部分所述的运行、维修、运输和贮存条件下,不会释放出环保法规中所规定的对生态系统有害的物质。否则,炉子应设有排烟除尘设施。5.2.4 材料所有处于加热室内部的材料应适应于设计规定的气氛、压力、温度,其在使用中所发生的反应不应改变和降低其使用性能。5.2.5 结构5.2.5.1 用来装配炉子的零件应是全新的,没有缺陷的。其结构应能承受当炉子运行在最高工作温度和最大装载量时的最大受力,而不产
11、生永久变形。5.2.5.2 炉内受热构件(如:炉底板、传送带、炉罐、导轨等)应容易拆装和更换,它们的设计应考虑其在受热变形过程中几何形状的变化和变形应力对相连构件的影响。5.2.6 密封5.2.6. 1 间歇式电阻炉的炉门或炉盖等应能可靠关闭,以尽可能减少热损失和漏气。5.2.6.2 电阻炉的工作孔(观察窗、加热元件和测温传感器引出管孔、风扇轴孔等),都应根据炉子的温度、压力等条件选择相应的密封方式。5.2.6.3 当要求炉壳的焊缝应不漏气时,其焊缝结构应保证在砌筑炉衬后,能对其进行检验和焊补。5.2.6.4 真空炉的密封要求,特别是真空炉的压升率,应在其产品标准中具体规定。5.2.7 炉衬电
12、阻炉炉衬用耐火制品应符合JBjT3649. 1 3649. 6一1994的规定。5.2.7. 1 材料电阻炉的炉衬各层所用材料应按可靠、耐用和热损失最小等要求,根据其使用条件合理选择。炉衬的总厚度和质量应满足如下要求:即当炉温稳定在最高工作温度时,炉子的外表面温升不超过产品标准的规定。加热元件和直接与之接触的耐火制品,在使用中相互应不起反应。炉内与渗碳气氛直接接触的炉衬内层,其FeZ03的含量应小于1%。5.2.7.2 砖砌炉材砖砌炉衬的灰缝应符合下列要求:的对自然气氛电阻炉:炉顶灰缝不大于l.5 mm,炉墙和炉底灰缝不大于2mm; b) 对保护及控制气氛电阻炉:各处灰缝应不大于1mm; c)
13、 盐浴炉各处灰缝不大于1mm,且各层应互相错开,泥浆应全部铺满,灰缝须全部交错,无直通灰缝。所用灰浆的材质应与所帖接的耐火砖的材质相适应。耐火砖砌体中应留有膨胀缝。在砖砌炉衬中不得使用粉末状、碎片状或颗粒状隔热材料,但用于填充砌体中缝隙者除外。3 GB/ T 10067. 4-2005 5.2.7. 3 耐火纤维炉衬按JB/T7629-1994的规定。5.2.8 加热元件5.2.8.1 材料加热元件的材料应根据其使用条件(工作温度、炉内气氛、可能出现的冷凝物或沉积物等所引起的热和化学影响等)合理选择。加热元件的发热部分应截面均匀,表面平整光滑,无明显裂纹和划伤。5.2. 8.2 设计加热元件的
14、设计和在炉内的布置应符合加热和炉温均匀度的要求,并应避免与炉料接触的可能性。表面负荷应合理选择,使加热元件有足够长阎茹苦用Ar 移、变形而影响安全和炉温均匀度。5. 2. 9 测量、控制和记录除按GB5226. 1规定外冉、5.2.9.1 温度传感器电阻炉所选用的温气要有合适的保护套管,以长度应与用户协商,其在5. 2. 9.2 温度仪表叫电阻炉的每个控仪表上应标出所配传,端基准温度的自动补确度。5.2.9.3 温度仪表的对按电阻炉的技对C级电阻炉应配补偿;5.2.9.4温度仪表的标尺二带记录的温度仪表的标尺长攫幅最高工作温度至少高全量程的10%。5.2.9.5 记录仪根据用户要求(见9川己录
15、仪可采用有主小于100mm。无纸记录仪的配备应与用户协商。5.2. 9. 6 超温控制仪除非另有规定或要求(见9.2),电阻炉应配备超温控制仪和温度传感器。超温控制电路应是独立的电路,当炉温达到超温控制仪控制点时,控制仪应动作,切断炉子的加热电源,同时发出声光报警。除非人工启动,炉子将一直保持在断电状态。超温控制仪的准确度应不低于1.0级。5. 2. 9.7 程序控制仪当有规定或要求时(见9.2) ,电阻炉的控制系统应配备程序控制仪,按预定程序进行自动控制。4 GB/T 10067. 4-2005 5.2. 9. 8 工控机控制当有要求时(见9.2) ,电阻炉机组或成套设备可配备工控机,测量和
16、控制电阻炉的温度、压力、工艺参数和动作程序等。5.2.9. 9 控制型式温度控制系统的控制型式,应根据电阻炉的技术级别和产品性能技术指标按如下确定:对C级电阻炉应配备0.1级或O.2级以上带有微处理器的调节系统;对B级和A级电阻炉,则应配备不低于O.5级以上仪表和晶闸管或固态继电器的PID或PD调节系统或更先进的型式。5.2. 9. 10 电流表电阻炉一般应配置统工作是否正常。5. 2.9.11 电能表当有规定或耗电量。控制元器件。5.2.9. 13 应符合信号灯和控控制柜的接触器应实验电间,计时器增量该计时器的设计,5. 2. 10 检测孔炉体设计时应考5. 2. 11 其他要求在企业产品标
17、准中,必要5. 3 性能要求度和电流值的变化及判断控制系区配备必要的仪表和柜,用来安装仪表、封措施。主电路中时,也可用控制台(或加热元件的实际工作时位,并且继续累计计时。生的冲击和振动。电阻炉应能在规定的设计参数和使用条件下持续可靠的工作,并满足以下要求。5.3. 1 绝缘电阻按GB/T10066. 1-2004中7.1. 2的规定,电阻炉的炉衬经充分烘干干燥井冷却到环境温度后,各相加热元件对炉壳和各相之间的绝缘电阻不得低于0.5MD。控制电路对地(在电路不直接接地时)的绝缘电阻应不低于1MD。5. 3. 2 绝缘耐压强度电阻炉应在规定的试验条件(冷态)和试验电压(见GB/T10066.1-2
18、004中7.1.3)下保持1min 而无闪络或击穿现象。对属于电击保护I类装置(见GB5959.4-1992中3.10)的电阻炉,应首先在冷态情况下进行试GBjT 10067.4-2005 验,试验电压为交流1500 V,然后在最高工作温度下进行试验,试验电压等于电阻炉的额定电压。对属于电击防护E类装置(见GB5959.4-1992中3.11)的电阻炉,应在其最高工作温度下进行试验,试验电压为交流3750 V 0 5.3.3 额定功率的偏差电阻炉额定功率的偏差规定为:对采用镰锚、铁锚铝等电阻温度系数不大的金属加热元件的电阻炉应在O十10%范围内;对采用碳化硅、二硅化铝、鸽、铝、钮、锚酸制和石墨
19、等电阻温度系数较大的加热元件的电阻炉应在土10%范围内。5.3.4 其他要求电阻炉应符合产品标准中规定的性能要求,如:a) 最大装载量;b) 加热能力(对间歇式电阻炉)、生产率(对连续式电阻炉)或熔化率(对熔化炉); c) 空炉升温时间;d) 炉温均匀度;e) 炉温稳定度pf) 空炉损失;g) 空炉能耗;h) 表面温升等。5.4 成套要求按GB/T10067.1一2005中5.4的规定。6 试验方法试验项目按产品标准的规定。相应的试验方法按GB/T10066. 1-2004、GB/T10066. 4-2004和产品标准的规定。7 检验规则和技术分级按GB/T10067.12005第7章的规定。
20、8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按GB/T10067. 1-2005第8章的规定。9 订购和供货9.1 电阻炉的订购和供货应按GB/T10067. 1-2005第9章的规定。9.2 本部分中列出的可供用户选择的特殊要求项目如下t6 a) GB/T 10067. 1-2005中9.2.1所列各项;b) 对电源的不同要求(见5.2.2); c) 对传感器及其引线不同要求(见5.2. 9. 1) ; d) 对温度仪表类型的不同要求(见5.2.9.3和5.2.9.5);e) 不要求提供超温控制仪(见5.2.9.6);f) 要求提供程序控制仪(见5.2.9. 7) ; g) 要求提供工业控制计算机(见5.2.
21、 9. 8) ; h) 要求其他控制型式(见5.2.9.9);) 要求配备电能表(见5.2.9.11);j) 要求控制柜(台)具有震动吸收装置和密封措施(见5.2.9.13);k) 要求提供累计计时器(见5.2.9.14)。在专业产品标准中应对上述项目作必要的增删。GB/T 10067.4-2005 制造厂应尽可能满足用户的各项特殊要求。实际可供用户选择的项目由制造厂根据各自条件在企业产品标准中规定,或在订购时由供需双方商定。山CON-叮.hOOFH筒。国华人民共和国家标准电热装置基本技术条件第4部分:间接电阻炉GB/T 10067.4- 2005 中峰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发行北京复兴门外三里河北街16号邮政编码:100045网址电话:6852394668517548 中国标准出版社秦皇岛印刷厂印刷各地新华书店经销晤印张O.75 字数16千字2006年2月第一次印刷开本880X1230 1/16 2006年2月第一版定价10.00元如有印装差错由本社发行中心调换版权专有侵权必究举报电话:(010)685335339峰书号:155066. 1-27039 GB/T 10067.4-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