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GB/Z 18333.2-2001 前. =E t阜我国日前尚无电动车辆用钵专气蓄电池的指导性技术文件啕本指导性技术文件的主要内容相技术要求参考两项电子工业行业标准.SJ/T!0170 1991(钵空气(氧)碱性电池总规范租SJ/T10183 1994(绊空气(氧)碱性电池型号命名方法儿并注意与国际接轨,参考了美国汽车工梧州学会屯动车辆电池系统标准委员会制定的SAE1797-1997(电动车辆用电池组组装的推荐性操作方法i确本指导性技术文件内容时一方面依据电动道路车辆的技术要求,同时又严格考虑到我国怦唁气电池的水平.既要满足当前需要又要考虑长远发展D本指导性技术文件的技术要求比上述两个标准增加
2、r(飞3小时率额定容量、荷电保持能力、空气电极工作寿命、安全性等司本指导性技术文件的附录A是提示的附录。本指导性技术文件由罔家机械工业局提出。本指导性技术文件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Ij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起草单位:信息产业部电子第十八研究所、天津大学主本指导性技术文件主要起草人:朱永生、汪继强、品鸣祥。I7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电动道路车辆用辑空气蓄电池GB/Z 18333.2- 2001 Zinc-air batleries for electric road vehicles 1 范围本指导件技术文件规定了电动道路车辆(包括电动汽车吨电动摩托车等)用伴专气蓄电池(以
3、下简称蓄电池)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指导性技术文件运用于供电动道路车辆用额定电压12V的钵牛气蓄电池内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指导性技术文件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指导性技术文件的条文3本指导性技术文件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指导性技术文件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出/T2900. 11-1988 蓄电池名词术语SJ /T 10483-1994 钵空气(氧)碱性电池型号命名方法3 定义与符号3- 1 定义本指导性技术文件除采用GR/T2900. 11中的定义外,还增加了下列定义。3- 1. 1 饥械再充式
4、伴空气蓄电池mechanically rechargeable zinc-air battery 通过更换钟电极恢复Jt容量的伴空气蓄电池巳3- 1. 2 也化学再充式停空气蓄电池electrochemically rechargeable zinc-air battery 由外接电源槌供电流,从而在电池中将电能转变成化学能.以恢复其容量的钵空气蓄电池n3- 2 符号(飞3小时率额定容量gI川-3小时率放电电流.数值等于C,;/3(Al。4 分类与型号4. 1 分类电动道路车辆用辞空气蓄电池分为机械再充式停空气蓄电池相电化学再充式伴空气蓄电池两类c4.2 型号机械再充式辛辛气蓄电池以.J 表示
5、,电化学再充式停空气蓄电池以.H表示,其他按S.J/T10183-1994附录B执行。产品型号和规格见附录AC提杀的附录105 要求5. 1 外观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2001-03 -07批准2001- 09-01实施GB/Z 18333.2-2001 蓄电池按6.2检验,外表应光洁、完整、无碰伤变形、元锈蚀斑迹、无碱液,且标志清晰、iF确。5.2 端子5.2. 1 蓄电池端子位置可分为四种类型,如图l(ad)。+ a b 十C d 图1端子的位置示意图5.2.2 端子的位置以及对端子的外观、结构等具体要求,由用户与制造厂协商决定。5.3 极性按6.3检验.端子极性应t确。5.4 外形尺寸和I重
6、量蓄电池外形尺寸、重量参见附录A,5. 5 气密性电池密封处应有良好的气密性,按6.5规定进行试验,密封处应无气泡,当电池湿存时应不ili现漏气戎漏液。5.6 20 C士2C放电性能在20C土2C下,电池按6.6试验时放电时间应不低于表1的规定值。表lf直流放电电流终止电压最少放电时间A气V mln 飞/.,/飞9 :.wo 1, 9 lSO 61 , 日I 5. 7 低温及交变湿热在牛气流通条件下,电池按自目7承受低温和交变湿热试验后,工作电压1也不低于9V.端子、外观应元好。5. 8 荷电保持能力蓄电池按6.8试验时,其容量应不低于贮存前容量的80rc。5.9 空气电极工作寿命蓄电池按6.
7、9试验时,蓄电池空气电极工作寿命应不少于300次。5.10 安全性171 GB/Z 18333.2-2001 蓄电池按6.10试验时,外观不得出现漏液、破裂等异常现象。5. 11 耐振动性蓄电池按6.11规定进行振动试验。试验期间,蓄电池放电电压应元异常;试验后,检查蓄电池用无机械损伤,无电解液渗漏。5. 12 千贮存蓄电池按6.12进行干贮存试验,其放电时间院不低于144mln,在2次内达到5.6规定l6 试验方法6. 1 试捡条件6.1.1 环境条件除另有规定外.试验均应在温度1535C、相对湿度25%自5%、大气压力86-1 06 kPa环境巾进1T , 6. 1. 2 测量仪器、仪表6
8、.1.2.1 屋程所用仪表量程应随被测电压或电流数值改变,指针式仪表读数应在量程后二分之一范围内A6.1.2.2 准确度a)宣ili电压表:1准确度不低于0.5级,其内阻至少为1kn/v; M电流表z准确度不低于0.5级,c)温度计:具有适当的最理,其分度值不大于1C ,标定准确度不低于O.5 C ; d)计时器:按时、分、秒分度,准确度为士1%;e)压力表:准确度不低于0.25级,f)测量尺寸的量具:分度值不大于1mm; g)秤量重量的衡器2准确度为士0.05%以上。6. 1. 3 电解液目测检查电解液应J混浊。6. 1.4 蓄电池的充电6. l 4. 1 机械再充式对于机械再充式铮空气蓄电
9、池更换停电极。6.1.4.2 电化学再充式对于用辅助电极充电的电化学再充式钵空气蓄电池,以O.613(A)电流进行充电,在充电末期连续2h内蓄电池电压变化不大于0.1V /h,此时认为蓄电池已完全充屯。6. 2 外观用目测法检查蓄电池外观。6. 3 极性用电压表或反极仪检测蓄电池极性。6.4 外形尺寸和重量用量具和衡器测量蓄电池的外形尺寸及重量。6. 5 气密性试验未注液的蓄电池,浸于水中,在注液孔内加气压。当电池内外压差至30kPa时,压力计指引应稳定3-5 S.日测密封处有无气泡现象.然后湿存10周,目测有元漏液现象。6.6 20 C士2C放电性能将蓄电池在2C土2C下放置4h,按表1规定
10、的电流放电,测量其放电时间。6. 7 低i植及交变湿热试验l句FGB/Z 18333. 2-2001 6. 7. 1 低温试验将电解液注人下态电池内,在温度为18 C +2 C条件下放置4人在此条件下,以!,(A)电流,这绽放电30min后,测量工作电压,目视j外观和极端。6. 7. 2 j汪变湿热试验经低温试验后的电池接表2顺序进行交变温热试验.l交变湿热条件卡.以1.(A )电流放电l:iOnn后,测量工作电压.日测外观和端子。表2项目名称温度相对湿度H才l, l叫ffim 稳定25=3 80 -, 8S :10 升温25士3升至5圭3一二三90。)高温高?再55-+-3 三,90:) 降
11、温55士3障主25士3二三91丁3(1 一一一一常温离湿25士38085 3U 6.8 荷电保持能力6. 8. 1 经过I可(A)恒流放电.H.放电时间符合5.6规定,并得到初容量已的蓄电池.按6.1. 4条充电后,在环境温度25C士川、开路搁置21d.按6.日进行!,(Jt日流放电,得到余容量CJ36.8.2 按公式(1)计算荷电保持能力。M川n n c-c t zs . ( 1 ) 式中=JZ荷电保持能力!% ; (飞蓄电池的初容量.Ah;C I 蓄也池的余容量.Aho6.9 空气电极工作寿命6. 9. 1 蓄电池经!,(八)怕流放电.且放电时间符合5.6规定方可进行本试验,整个试验在25
12、( 2 (的环境中进行36. 9. 2 蓄电池按6.1. 4充电后,以口.7,(A)的电流放电3h后,测量工作电压应不低T9 V.然后搜照6. 1. 4充电gfl成一次循环,测量空气电极工作寿命。6. 10 安全性蓄电池按6.1. 4充电后,对于机械再充式蓄电池,直接目视检查外观;1于电化学再先式蓄电池,同以O.7/,(A)电流连续充电3h.然后目视检查外观巳6. 11 耐振动性蓄电池按6.1. 4充电后,紧回到振功试验台上啕按下述条件进行试验=a)放电电流:,();b)振动方向:上F单振动;e)振动频率:3035Hz; d)最大加速度230m/s2;e)振动时间:2 h , 6. 12 干贮
13、存新制造未沌液的蓄电池,在8,4规定的条件下,存放1a句然后按日.6进行,(A)恒流放电.接着JiiG. 1. 4充电后,再饺6,6进行1,(A)恒流放电。6. 13 试验程序I 7 fi GB/Z 18333. 2- 2001 卜按本程序进行的试验应连续进行,试验程序见表3表3序号l 少3 飞F 3 6 J 8 口10 民验项H外观极性外形尺寸和重最气密性20 l士2放电性能低温反交变得热荷电保持能力空气电极工作寿命安全性耐阪动性l fr t 1工7h 1Z A w 7 检验规则?1 检验分类、试验项目、试验数量相试验周期见表4表4卡一一序号l检验分类试验项目要求试验方法外观、惯性5.1.5
14、.3 6.2.6.3 2 外形尺寺和重最0.4 6. 4 出厂检验20 (士2C放电性能5. 6 6. 6 气密性5. 5 6. 5 低温及交变混热J. 气日.7 十。荷电d持能力;). 8 6. 8 、一呵型式枪验空气电极工作寿命日,日6. 9 s 安全性:i. 1口币109 耐振功性5. 11 币。11一-10 下贮存5. 12 6. 1 2 ?2 出厂检验女A K 斗一样品数量100% i d/ f气, h 一一卜下一一才飞试骄周期一-一一OO组以(含500组)抽5扭500组以上抽10组卜|每半非次每季1主次一-一一一-各2纳每年一次每芋j主币;干寻ff次2m 7. 2. 1 每批产品出
15、厂前,应在该批产品巾随机抽样,进行出厂检盼。在出!检验的20(二川、放也件能试验巾,蓄电池的IJ(A)恒流放电容量差应不大l工+5%,? 2. 2 在出厂俭验中,若有一项或项以t不合格时,应将该批产品退回生产部门返L.然后!可次提父验收。若再次检验仍有一项或-项以七不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3 型式检验7. 3. 1 有下到l情况之一必须进行型式检验:川新产品投产初老产品转产,h)转J- ; c)停产后复产:dl结构、t艺或材料有重大改变;p)合同规定。7. 3- 2 判定规则GB/Z 18333. 2-2001 缸型式检验中,若有I且不合格时,ff.判定为不合格。8 标志、包装、运输
16、、贮存8. 1标i8. 1. 1 蓄电池产品标志应包括:a)制造厂名.b)型号或规格pc)制应H别:d)商标;)极性符号。8. 1. 2 包装箱外壁标志向包括2a)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制造厂名、厂址、邮编;b)产品标准编号:c)每箱的净重和毛重;dl标明防潮不准倒置、轻放等D8.2 包装8. 2. 1 蓄电池的包装成符合防i朝、防振的要求。8.2.2 包装箱内-有装箱单(指多组包装、产品合格证、产品使用说明书。8.2.3 包装方式可根据供需双方协议.按规定方法进行包装。8. 3 运输8. 3. 1 在运输过程中,产品不得受强烈的机械冲击和曝晒、雨淋,不得倒置z8. 3. 2 在装卸过程
17、中.产品应轻搬轻放.严防撑掷、翻滚相重压。8.4 贮存8. 4. 1 包装完好的产品应贮存在540C的干燥、清洁及通风良好的地方。8.4.2 产品应不受阳光盲射,避免与任何有害气体和液体接触,离热源不少于2mo 8.4.3 不得倒置及卧放.不得受任何机械冲击或重庄。17民G/Z 18333.2-2001 附录A(提示的附录)蓄电池外形尺寸和重量如表Al所辰。表Al外形尺寸篱电池理号你称电l:h额定容量重最(带液rnrn V CjAh kg 长宽高10XKFJ60 12 60 272 116 122 :_- 5 + IOXKFJl 20 12 120 388 116 l75 1 1 一一一lXKFJ200 12 200 366 主19 E一【F一一一一一一一10XKFH160 1 2 160 490 1 6;i ! 2日。: I S 注根据电动道路车辆发展的需要,可增加新的型号、规格和外形尺寸巳l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