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S 65.020.01 B 20 DB41 河南省地方标准 DB41/T 13682017 玉米杂交种抗旱性鉴定评价技术规程 2017 - 02 - 10发布 2017 - 05 - 10实施 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DB41/T 13682017 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标准起草。 本标准由河南省农业科学院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河南省农业科学院粮食作物研究所、河南农业大学、河南省种子管理站。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唐保军、赵霞、刘天学、李会勇、邓士政、李晶晶、夏来坤。 本标准参加起草人:丁勇、邵瑞鑫、张凤启、穆心愿、王利锋、张君、马智艳、赵发欣、齐红志、曹言
2、勇、马娟、李丽华、王浩。 DB41/T 13682017 1 玉米杂交种抗旱性鉴定评价技术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玉米杂交种抗旱性鉴定技术、方法及评价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玉米杂交种的抗旱性鉴定与评价。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3543.1 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 总则 GB/T 3543.4 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 发芽试验 GB 4404.1 粮食作物种子 第1部分:禾谷类 NY/T 496 肥料合理使用准则通则 NY/T 1209
3、农作物品种试验技术规程 玉米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抗旱性 玉米在干旱胁迫下,其生长发育和产量形成对干旱胁迫的反应能力。 3.2 抗旱玉米品种 干旱胁迫下,抗旱指数大于或等于2级的玉米品种。 3.3 对照品种 当前河南省玉米品种区域试验指定的对照品种。 3.4 校正品种 苗期鉴定时,用于校正非同批待测材料鉴定结果的对照品种。 3.5 校正值 苗期鉴定时,经过校正品种校正后的性状值。 3.6 发芽 在实验室内幼苗出现和生长达到一定阶段,幼苗的主要构造表明在田间的适宜条件下能否进一步生长成为正常的植株。本标准指胚芽长达到种子长度的一半,种子根长度约与种子相等。 DB
4、41/T 13682017 2 3.7 发芽率 在规定的条件和时间内成长的正常幼苗占供检种子的百分率。本标准指培养后特定时间测定发芽种子数占种子总数的百分率。 3.8 反复干旱存活率 玉米幼苗两次干旱复水后存活株数占总株数的百分率。 3.9 旱棚 具备遮雨条件的干旱试验棚 3.10 田间持水量 指在地下水较深和排水良好的土地上充分灌水或降水后,允许水分充分下渗,并防止其水分蒸发,经过一定时间,土壤剖面所能维持的较稳定的土壤水含量(土水势或土壤水吸力达到一定数值),是大多数植物可利用的土壤水上限。 3.11 抗旱系数 待测品种干旱胁迫处理产量与非干旱胁迫处理产量的比值。 3.12 抗旱指数 以生
5、物产量或者籽粒产量为依据,以非干旱胁迫为比较标准,评价待测品种抗旱性的指标。 4 玉米抗旱性鉴定基本要求 4.1 抗旱性鉴定时期划分 抗旱性鉴定分别在种子发芽期、苗期、拔节期、开花期和灌浆期进行,可以根据鉴定的目的选用任何一个时期的鉴定结果评价待测材料的抗旱性。品种抗旱性评价以全生育期鉴定和综合抗旱鉴定为主。 4.2 抗旱性分级 抗旱性分五级,从强到弱依次为: 1级,极强 2级,强 3级,中等 4级,弱 5级,极弱 4.3 种子要求 种子质量应符合GB 4404.1要求,数量满足试验需要,禁止药剂处理。 5 玉米种子发芽期抗旱性 5.1 种子发芽期抗旱性鉴定 DB41/T 13682017 3
6、 种子发芽期抗旱性鉴定用渗透胁迫法。即用-0.5 MPa的聚乙二醇6000(以下简称PEG6000)水溶液对种子进行水分胁迫处理,以无离子水培养作为对照。 5.2 样品准备 试验种子200粒,30 35 烘干10 h至恒重,冷却至室温待测。 培养前种子用7%漂白粉溶液消毒2 min3 min(或0.1%HgCl2消毒8 min,再用灭菌蒸馏水冲洗3遍,用滤纸吸干附着水。 5.3 胁迫溶液配制 将200 g PEG6000溶解在1000 ml去离子水中,即-0.5 MPa PEG6000水溶液。 5.4 胁迫培养 用直径为12 cm的灭菌培养皿,放50粒种子为1次重复,加入25 ml的- 0.5
7、 MPa PEG6000水溶液,加盖,防止水分蒸发。每个处理重复3次,分别标记为T1、T2和T3。种子放置于28 恒温条件下培养。 5.5 对照培养 用直径为12 cm的灭菌培养皿,放50粒种子为1次重复,加入25 ml的无离子水,加盖,防止水分蒸发。每个处理重复3次,分别标记为T1、T2和T3。种子放置于28 恒温条件下培养。 其他管理应符合GB/T 3543.1和GB/T 3543.4要求。 5.6 性状调查 将培养皿放入培养箱中,温度28 1 ,光照强度为750 mol/(m2s)1250 mol/(m2s),在第2 d、4 d、6 d和8 d调查发芽种子数。 5.7 种子发芽期抗旱指数
8、 种子发芽抗旱指数的计算分别见公式(1)、(2)、(3)、(4)和(5): 100XXndTSGer= (1) PI = 1.00nd2 + 0.75nd4 + 0.50 nd6 + 0.25 nd8 (2) PIC = 1.00nd2CK + 0.75nd4CK + 0.50nd6CK + 0.25nd8CK (3) PIS = 1.00nd2S + 0.75nd4S + 0.50nd6S + 0.25nd8S (4) CSPIPIGDRI =(5) 式中: nd - 种子发芽率,nd2,nd4,nd6和nd8分别为第2、4、6和8天时的种子发芽率; XGer - 在特定时间的发芽种子数;
9、XTS - 种子总数; PI - 种子发芽指数,PIS 和PIC分别为胁迫和对照条件下种子发芽指数; GDRI - 种子发芽抗旱指数。 5.8 种子发芽期的抗旱性评价 种子发芽期评价标准应符合表1的规定。 DB41/T 13682017 4 表1 种子发芽期的抗旱性评价标准 级别 种子发芽期抗旱指数 1 0.85 2 0.700.84 3 0.550.69 4 0.400.54 5 0.39 6 玉米苗期抗旱性 苗期抗旱性鉴定在干旱棚内进行,采用反复干旱法。 6.1 试验设计及培养条件 四次重复,每个重复50株(幼苗基数)。在日平均气温为25 5 的条件下进行反复干旱试验。 6.2 播种 在长
10、宽高 = 60 cm40 cm15 cm的塑料箱中装入10 cm厚的中等肥力水平的耕层土壤土(中壤土),灌水至田间持水量的80%5%,播种、覆土2 cm。 6.3 第一次干旱胁迫/复水处理 幼苗长至三叶一心时停止供水,开始进行干旱胁迫。土壤含水量降至田间持水量的30%5%时调查存活苗数。当土壤含水量降至田间持水量的25%5%时复水,使土壤水分达田间持水量的80%5%;72 h后调查存活苗数,以幼苗或叶片恢复为鲜绿色为存活。 6.4 第二次干旱胁迫/复水处理 第一次复水后即停止供水,进行第二次干旱胁迫,当土壤含水量降至田间持水量的30%5%时调查存活苗数,第二次复水。72 h后调查存活苗数,以幼
11、苗或叶片恢复为鲜绿色为存活。 6.5 幼苗反复干旱存活率 幼苗反复干旱存活率按式(6)计算: 100X2XX2DSDSDSTTDSDS21 21+=+=.(6) 式中: DS - 幼苗反复干旱存活率的实测值; DS1 - 第一次干旱存活率; DS2 - 第二次干旱存活率; TTX - 第一次干旱前四次重复总苗数的平均值; 1DSX- 第一次复水后四次重复存活苗数的平均值; 2DSX- 第二次复水后四次重复存活苗数的平均值。 6.6 幼苗干旱处理后存活率校正值 按照公式(7)计算校正品种幼苗干旱处理后存活率实测值的偏差。依公式(8)求出待测品种幼 DB41/T 13682017 5 苗干旱处理后
12、存活率的校正值。即: ADSADS-ADSADSAE=(7) DSA = DSADSA ADSE .(8) 式中: ADSE 校正品种干旱处理后存活率实测值的偏差,即校正品种本次实测值与校正值偏差的百分率(); ADS 校正品种干旱处理后存活率的实测值(%); ADSA 校正品种干旱处理后存活率的校正值,即多次幼苗干旱存活率试验结果的平均值(%); DSA 待测品种干旱处理后存活率的校正值(%); DS 待测品种干旱处理后存活率的实测值(%)。 6.7 苗期抗旱性评价 苗期抗旱性评价标准应符合表2。 表2 玉米苗期抗旱性评价标准 级别 反复干旱存活率(%) 1 80 2 66.079.9 3
13、50.065.9 4 4049.9 5 39.9 7 玉米拔节期、开花期、灌浆期抗旱性 玉米拔节期、开花期、灌浆期抗旱性鉴定在模拟干旱棚下进行。播种前使0 cm50 cm土层水分达到田间持水量的80%5%。根据试验要求适期播种,规范管理。同一项作业在同一天内完成。 7.1 试验设计 试验采用随机区组法,三次重复,小区面积2.2 m23.3 m2。种植密度按照品种特性设置。设置同熟期品种作对照;肥料作为底肥一次性施入(肥料应符合NY/T 496)。播种前土壤墒情应保证出苗要求。保持土壤含水量为80%5%田间持水量。 7.2 干旱胁迫处理 拔节期干旱胁迫:拔节期(播种后6片展开叶、叶龄指数30时)
14、停止灌水,然后将土壤含水量维持在田间持水量的50%5%,到12展叶为止。之后正常灌水。 开花期干旱胁迫:12片展开叶时停止灌水,使玉米散粉开始至结束时保持土壤含水量为田间持水量的50%5%,玉米散粉结束之后正常灌水; 灌浆期干旱胁迫:玉米散粉结束10天停止灌水,当田间持水量的降低到50%5%,保持直到收获。 7.3 非干旱胁迫处理 非干旱胁迫处理是指在旱棚同等条件下,田间水分管理要保证玉米全生育期水分适宜,播种前土壤墒情应保证出苗。保持土壤含水量80%5%田间持水量。 7.4 考察性状 DB41/T 13682017 6 小区籽粒产量按照NY/T 1209的规定。 7.5 抗旱指数 抗旱指数按
15、公式(9)计算: YmYaDRC =.(9) a-YYaDRCDRI =(10) 式中: DRC - 参试品种的抗旱系数; DRI - 参试品种的抗旱指数; Ya - 参试品种的干旱胁迫处理产量; Ym - 参试品种的非干旱胁迫处理产量; Y-a - 所有品种的干旱胁迫处理平均产量。 7.6 拔节期、开花期、灌浆期抗旱性评价 拔节期、开花期、灌浆期的抗旱性评价标准应符合表3、表4、表5。 表3 玉米拔节期抗旱性评价标准 级别 拔节期抗旱指数 1 1.20 2 1.001.19 3 0.800.99 4 0.600.79 5 0.59 表4 玉米开花期抗旱性评价标准 级别 抗旱指数 1 1.30
16、 2 1.101.29 3 0.901.09 4 0.700.89 5 0.69 表5 玉米灌浆期抗旱性评价标准 级别 抗旱指数 1 1.20 2 1.001.19 3 0.800.99 4 0.600.79 5 0.59 8 玉米全生育期抗旱性 DB41/T 13682017 7 全生育期抗旱性鉴定在干旱棚进行。 8.1 试验设计 按4.3.2规定执行。 8.2 干旱胁迫处理 播种前使0 cm50 cm土层水分达到田间持水量的80%5%,在不同生育时期视墒情补水,保持土壤含水量为田间持水量的50%5%,以便保证一定产量。 8.3 非干旱胁迫处理 按7.3规定执行。 8.4 收获计产 按NY/T 1209规定执行。 8.5 抗旱指数 按7.5规定执行。 8.6 全生育期抗旱性评价 玉米全生育期抗旱性评价标准应符合表6。 表6 玉米全生育期抗旱性评价标准 级别 抗旱指数 1 1.20 2 1.001.19 3 0.800.99 4 0.600.79 5 0.59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