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1 T 1442-2017 再利用纺织产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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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ICS 59.080.20W 04 DB41河 南 省 地 方 标 准 DB41/T 14422017再利用纺织产品Recycled textiles2017-08-28发布 2017-11-28实施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 布DB41/T 14422017I前 言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本标准由河南省纺织服装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河南省纺织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希望义卖中心、河南省衣往情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上海缘源实业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黄仲丽、原洋、谢文佳、袁竹青、徐亚平、马莹莹、张军红。本

2、标准参加起草人:夏梁、田月、李秋红、姚慧莹、李瑞然、李宜瑾。DB41/T 144220171再利用纺织产品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再利用纺织产品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识、包装和贮运。 本标准适用于通过公益机构回收、专业消毒维护后捐赠用纺织产品以及接收捐赠的纺织新产品,其它再利用纺织产品可参照执行。 本标准不适用于36个月及以下的婴幼儿再利用纺织产品(婴幼儿用品)。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50 纺织品 色牢

3、度试验 评定变色用灰色样卡GB/T 251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评定沾色用灰色样卡GB/T 2912.1 纺织品 甲醛的测定 第1部分:游离和水解的甲醛(水萃取法)GB/T 3920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摩擦色牢度GB/T 3921-2008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皂洗色牢度GB/T 3922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汗渍色牢度GB/T 3923.1 纺织品 织物拉伸性能 第1部分:断裂强力和断裂伸长率的测定(条样法)GB/T 5713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水色牢度GB/T 6529 纺织品 调湿和试验用标准大气GB/T 7573 纺织品 水萃取液pH值的测定GB/T 7742.1 纺织品

4、织物胀破性能 第1部分:胀破强力和胀破扩张度的测定 液压法GB/T 142722011 羽绒服装GB 15979 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卫生标准GB/T 17592 纺织品 禁用偶氮染料的测定GB/T 18204.4 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 第4部分 公共用品用具微生物GB 18383 絮用纤维制品通用技术要求GB 18401 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T 19976 纺织品 顶破强力的测定 钢球法GB/T 23344 纺织品 4-氨基偶氮苯的测定GB 31701 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纺织产品 textile products以天

5、然纤维和化学纤维为主要原料,经纺、织、染等加工工艺或经缝制、复合等工艺而制成的产品。DB41/T 1442201723.2 公益机构 commonweal organization在法律允许领域内,致力于社会公益事业和解决各种社会性问题,不以盈利为目的向不特定人群提供无偿服务的非政府、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或团体。3.3 捐赠用纺织产品 textiles to be donated爱心人士或机构自愿捐赠给公益机构并具有利用价值的纺织产品。3.4 儿童纺织产品 textile products for children年龄在3岁以上,14岁及以下的儿童穿着或使用的纺织产品。注:一般适用于身高100

6、cm以上、155 cm及以下女童或160 cm及以下男童穿着或使用的纺织产品可作为儿童纺织产品。其中130 cm及以下儿童穿着的可作为7岁以下儿童服装。3.5 分拣 selection在再利用纺织产品的作业场所区内,按用途、季节、性别及洗涤工艺要求进行清点、分类的一种方式。3.6 洗涤 washing利用洗涤设备、洗涤剂(粉)或各种有机溶剂,对各种再利用纺织产品,按照不同的洗涤工艺要求进行清洁的过程。3.7 消毒 disinfection对再利用纺织产品,采用物理或化学方法,杀灭或清除有害病原微生物,使其达到无损害人身健康的处理过程。4 产品分类 再利用纺织产品主要分以下两种类型:来源于社会家

7、庭爱心人士捐赠的有再利用价值的纺织产品;机构或企业捐赠的纺织新产品。5 要求5.1 基本要求5.1.1 公益机构接受无偿捐赠的纺织产品(皮革类产品除外),若为可重复再利用纺织产品,参照附录A,经过专业洗涤、消毒处理后,安全要求、内在质量及卫生要求符合 5.35.5要求;新产品应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产品标准要求。5.1.2 再利用纺织产品禁止使用医院废弃类纺织产品及各类殡葬用纺织产品。5.1.3 填充物应采用生活絮用纤维,其质量符合 GB 18383标准中第 4 章要求。5.2 外观质量DB41/T 1442201735.2.1 再利用纺织产品不应有破损、破洞、油污斑渍、变形、钮扣脱落及其它明显缺

8、陷(特殊设计除外)。5.2.2 再利用纺织产品所用附件不应存在可触及的锐利尖端和锐利边缘,不应给使用者构成伤害。5.3 安全要求再利用纺织产品安全要求应符合表1规定。 表 1 安全要求项目 要求甲醛含量/(mg/kg) 75pH值 4.08.5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mg/kg) 禁用异味 无织物 符合 GB 31701规定附件及绳带 符合 GB 31701规定注:织物、附件及绳带仅考核儿童纺织产品。5.4 内在质量再利用纺织产品内在质量应符合表2规定。 表 2 内在质量项目 要求色牢度/级 耐皂洗色牢度(变色、沾色) 3耐摩擦色牢度(干摩) 3耐摩擦色牢度(湿摩) 2-3耐汗渍色牢度(变色、

9、沾色) 3耐水色牢度(变色、沾色) 3断裂强力(机织类)a/N 170顶破强力(针织类) a/N 140胀破强力(毛针织类) a/kPa 320清洁度 b/mm 450耗氧量 b/(mg/100 g) 10.0洗后外观质量 产品表面平整、无明显起皱、变形;无严重沾色、渗色;钮扣及附件无脱落。a仅考核面料。b仅考核羽绒填充物。5.5 卫生要求再利用纺织产品卫生要求应符合表3规定。DB41/T 144220174表 3 卫生要求项目 要求微生物 细菌菌落总数(CFU/cm 2) 200真菌菌落总数(CFU/cm 2) 100致病性化脓菌 不得检出大肠菌群 不得检出注:致病性化脓菌指绿脓杆菌、金黄色

10、葡萄球菌与溶血性链球菌。6 试验方法6.1 外观检验外观检验一般采用灯光检验,用 40 W 青光或白光灯一支,上面加灯罩,灯罩与检验台面中心垂直距离为 80 cm5 cm。如果在室内采用自然光,光源射入方向为北向左(或右)上角,不能使阳光直射产品。将产品平放在检验台上,检验人员的视线应正视产品的表面,眼睛与产品的中间距离约 60 cm。6.2 试样准备和试验条件6.2.1 所取试样不应有影响试验的疵点。6.2.2 在进行断裂强力、顶破强力、胀破强力试验前,应在 GB/T 6529 的规定下,推荐试样在松弛状态下平衡 24 h 后再进行试验。6.3 安全要求6.3.1 甲醛含量的测定按 GB/T

11、 2912.1 执行。6.3.2 pH值的测定按 GB/T 7573执行。6.3.3 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的测定按 GB/T 17592 及 GB/T 23344 执行。6.3.4 异味的测定按 GB 18401中异味检测方法执行。6.3.5 织物要求按 GB 31701 执行。6.3.6 附件及绳带的检验按 GB 31701 执行。6.4 内在质量6.4.1 耐皂洗色牢度的测定按 GB/T 3921-2008 中试验条件 A(1)执行。6.4.2 耐摩擦色牢度的测定按 GB/T 3920执行。6.4.3 耐汗渍色牢度的测定按 GB/T 3922执行。6.4.4 耐水色牢度的测定按 GB/T

12、5713 执行。6.4.5 断裂强力的测定按 GB/T 3923.1 执行。6.4.6 顶破强力的测定按 GB/T 19976 执行,钢球直径为 38 mm。6.4.7 胀破强力的测定按 GB/T 7742.1 执行。6.4.8 清洁度的测定按 GB/T 142722011附录 C中 C.6执行。6.4.9 耗氧量的测定按 GB/T 142722011附录 C中 C.7执行。6.4.10 洗后外观的检验按 6.1执行。6.5 卫生要求DB41/T 1442201756.5.1 细菌菌落总数检验按 GB/T 18204.4执行。6.5.2 真菌菌落总数检验按 GB/T 18204.4 执行。6.

13、5.3 致病性化脓菌其中金黄色葡萄球菌、溶血性链球菌检验按 GB/T 18204.4 执行,绿脓杆菌参照附录 B 检验。6.5.4 大肠菌群检验按 GB/T 18204.4执行。7 检验规则7.1 抽样7.1.1 每清洗、消毒一个班次为一个检验批。7.1.2 外观检验按每一检验批随机采样 1%2%,但不少于 50 件。7.1.3 安全要求、内在质量与卫生要求按批随机抽取 3 个单元样本,不足可增加件数。7.2 外观质量的判定按5.2要求对批样的每个样本进行外观评定,符合5.2要求的为外观质量合格,否则为不合格。7.3 安全要求、内在质量与卫生要求的判定7.3.1 甲醛含量、pH值、可分解致癌芳

14、香胺染料、异味、织物、附件及绳带检验结果符合表 1 要求的,判定该批产品合格,否则为不合格。7.3.2 所有色牢度、断裂强力、顶破强力、胀破强力、清洁度、耗氧量、洗后外观质量检验结果符合表 2要求的,判定该批产品合格,否则为不合格。7.3.3 细菌菌落总数、真菌菌落总数、致病性化脓菌、大肠菌群检验结果符合表 3 要求的,判定该批产品合格,否则为不合格。7.4 结果判定按7.2和7.3判定均为合格,则该批产品合格。8 标识、包装和贮运8.1 标识每个包装单元应附使用说明,使用说明至少应包含以下内容:a) 产品名称;b) 执行标准;c) 卫生要求;d) 捐赠单位名称和地址。8.2 包装和贮运8.2

15、.1 再利用纺织产品按件(或套)包装,包装袋可用 PVC塑料袋,每箱不超过 50 kg。8.2.2 应保证在贮运中包装不破损,产品不沾污、不受潮。8.2.3 产品应存放在阴凉、通风、干燥的库房内,注意防蛀、防霉。DB41/T 144220176AA附 录 A(资料性附录)再利用纺织产品基础设施配置及洗涤、消毒要求A.1 基础设施要求A.1.1 设置分拣区、原料再生区、洗涤区、烘干区、烫平区、消毒区、包装区、仓库、办公、辅助用房区等,面积不小于2000 m2。A.1.2 洗涤工艺流程应符合安全和衔接顺畅的要求,各区间建立隔离屏障,隔离屏障高度不低于1.5m 、长度适合操作需要,消毒区与分拣区、洗

16、涤区空气不能对流,人员可通过通道门进出。清洁、成品、办公区建立隔离屏障,各区间空气可以对流。A.1.3 应配备满足办公及其他设施正常运行的电力设施和必要的通信设施。边界应设置围墙或护栏;道路、绿化等设施应符合国家相关设计或有关规定。A.2 人员要求A.2.1 从业人员上岗前应接受本单位或当地相关管理机构的岗前培训,熟练掌握洗涤、消毒技能;了解洗涤和烘干等相关设备、设施及消毒隔离基础知识、常用消毒剂使用方法。有专人负责质检工作。A.2.2 从业人员应穿戴工作服(包括衣裤)、帽、口罩、手套、防水围裙和胶鞋,穿戴的个人防护用品不应交叉使用,并保持手清洁卫生。A.2.3 应组织对新上岗人员健康体检,以

17、及从业人员两年一次的定期健康体检。患有痢疾、伤寒等各类肠道传染病以及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等从业人员在患病期间不应参与直接与织物接 触的工作。A.2.4 一人一岗,各岗位工作人员不应相互兼任。A.3 分拣、洗涤、消毒工艺流程分拣、洗涤、消毒工艺流程如图A.1。图 A.1分拣、洗涤、消毒工艺流程A.4 分拣 洗涤 (必要时消毒 )纺织物清点与分拣 预洗 主洗 漂洗 中和烘干熨烫折叠储存洁车存放DB41/T 144220177A.4.1 工作人员进入分拣区时,首先用消毒液洗手,并配戴一次性消毒口罩、手套进入分拣区。A.4.2 一次分拣将有破洞、油渍、磨损、异味及不适宜捐赠的纺织产品,放

18、入原料再生区,用于再生纺织产品的原料。A.4.3 二次分拣将可用于捐赠的纺织产品,检查每件衣服的口袋是否有遗留物品,如有应取出。仔细检查各类织物内是否含有金属等器具,防止意外伤害。A.4.4 三次分拣是将各类纺织产品分类:按用途、季节和性别及洗涤工艺要求进行清点、分类,并送入分拣流程台进入不同类别的分拣筐,待分批清洗。A.5 洗涤和消毒A.5.1 洗涤A.5.1.1 洗涤房设备配置洗涤房设备配置应符合表 A.1规定。 表 A.1 洗涤房设备配置序号 名称 要求 数量1 分拣台、分拣筐 满足工作要求 分拣台至少 1台,分拣筐根据需要配置2 全自动工业洗涤脱机 额定洗衣量(干衣):50kg,转笼容

19、积:500L,电机最大功率:7 kw 至少 2台3 烘干机 额定干衣容量:50 kg,烘干时间:45 min 55 min,蒸汽压力:0.4 MPa 0.6 MPa 至少 2台4 紫外线消毒设备 电压为220 V、环境相对湿度为 60%、温度为 20 时,辐射的253.7 nm紫外线强度不得低于 7 W/cm2 至少 2台5 全自动臭氧发生器 气源:空气源,臭氧产量:15 g/h 至少 2台6 多层货架 尺寸符合洗涤后纺织产品存放需求,方便操作,提高工作效率 至少 3个A.5.1.2 洗涤工艺要求洗涤工艺要求见表 A.2。 表 A.2 洗涤工艺要求序号 程序 水位 温度 时间(min) 加料

20、说明1 装载衣服 无 2 预洗 高 常温 3 3 预洗 低 常温 15 专用清洁剂 4 预洗 低 常温 30 专用消毒剂 从加料口加入;仅适用于化学消毒5 主洗 低 常温 60 6 排水中脱 3 DB41/T 144220178表 A.2 (续)序号 程序 水位 温度 时间(min) 加料 说明7 漂洗 高 常温 3 8 漂洗 高 常温 3 可加入中和剂(柠檬酸 C6H8O7)50 g 9 漂洗 高 常温 5 可加入抗菌柔顺剂 200 g 半自动机器要清漂 5次10 脱水 常温 3 11 出机 常温 悬挂晾干注 1:消毒剂为 1500 mg/L2000 mg/L 的过碳酸钠( NaCO3 1.

21、5H2O2)或相当剂量的其他消毒剂。注 2:最后一次漂洗后水中的 pH值应为 4.08.5。A.5.2 消毒A.5.2.1 化学消毒A.5.2.1.1 装载织物洗涤时的装载量不应超过洗涤设备最大洗涤量的90%,即每100 kg洗涤设备的洗涤量不超过90kg织物。A.5.2.1.2 洗涤和消毒洗涤和消毒按表A.1和A.2规定执行。A.5.2.1.3 烘干与整理A.5.2.1.3.1 织物洗涤后宜按织物种类选择进行熨烫或烘干,烘干温度应不低于60 。A.5.2.1.3.2 洗涤后清洁织物整理主要包括熨烫、折叠过程,其过程应严防洗涤后清洁织物的二次污染。为避免织物损伤和过度缩水,清洁织物熨烫时的平烫

22、机底面温度不宜超过180 。A.5.2.1.3.3 烘干及其整理过程中应进行质量控制,如烘干前应检查洗涤后的清洁织物是否干净,发现仍有污渍的织物需重新进行洗涤。A.5.2.2 物理消毒按照表A.1和A.2洗涤程序洗涤(预洗中不加消毒剂)后的纺织产品,采用紫外线消毒和臭氧消毒相结合的方法进行。A.5.2.2.1 紫外线消毒A.5.2.2.1.1 紫外线消毒适用范围及条件A.5.2.2.1.1.1 紫外线消毒适用于织物的消毒。A.5.2.2.1.1.2 紫外线辐照能量低,穿透力弱,仅能杀灭直接照射到的微生物,因此消毒时应使消毒部位充分暴露于紫外线下。A.5.2.2.1.1.3 用紫外线消毒粗糙表面

23、织物时,应适当延长照射时间,且两面均应受到照射。A.5.2.2.1.1.4 紫外线消毒的最适宜温度范围是20 40 ,温度过高过低均会影响消毒效果,可适当延长消毒时间,用于空气消毒时,消毒环境的相对湿度宜低于80%,否则应适当延长照射时间。DB41/T 144220179A.5.2.2.1.1.5 用紫外线杀灭被有机物保护的微生物时,应加大照射剂量。A.5.2.2.1.2 紫外线消毒要求A.5.2.2.1.2.1 紫外线消毒灯可以配用对紫外线反射系数高的材料(如抛光铝板)制成的反射罩。A.5.2.2.1.2.2 用于消毒紫外线灯在电压为220 V、环境相对湿度为60%、温度为20 时,辐射25

24、3.7nm紫外线强度不得低于7 W/cm2(普通30 W直管紫外线灯在距灯管1 m处测定,特殊紫外线灯在使用距离处测定,使用的紫外线测强仪应经过标定)。A.5.2.2.1.2.3 紫外线灯使用过程中其辐照强度逐渐降低,故应经常测定消毒紫外线的强度,一旦降到要求的强度以下时,应及时更换。A.5.2.2.1.2.4 紫外线消毒灯的使用寿命,即由新灯的强度降低到70 W/cm2的时间(功率30 W),或降低到原来新灯强度的70%(功率30 W)的时间,应不低于1000 h。A.5.2.2.1.3 紫外线消毒方法A.5.2.2.1.3.1 照射方式:最好使用便携式紫外线消毒器近距离移动照射,也可采取紫

25、外灯悬吊式照射。A.5.2.2.1.3.2 照射剂量和时间:不同种类的微生物对紫外线的敏感性不同,用紫外线消毒时应使用照射剂量达到杀灭目标微生物所需的照射剂量。杀灭一般细菌繁殖体时,应使照射剂量达到10000 Ws/cm2;杀灭细菌芽孢时应达到100000 Ws/cm 2;病毒对紫外线的抵抗力介于细菌繁殖体和芽孢之间;真菌孢子的抵抗力比细菌芽孢更强,有时需要照射剂量达600000 Ws/cm 2;在消毒的目标微生物不详时,照射剂量不应低于100000 Ws/cm 2。辐照剂量是所用紫外线灯在照射物品表面处的辐照强度和照射时间的乘积。因此,根据紫外线光源的辐照强度,可以计算出需要照射的时间。例如

26、,用辐照强 度为70 W/cm2的紫外线表面消毒器近距离照射物品表面;选择的辐照剂量是100000 Ws/cm 2;则需照射的时间是:100000 Ws/cm 270 W/cm2=24 min。A.5.2.2.2 臭氧消毒A.5.2.2.2.1 臭氧消毒要求A.5.2.2.2.1.1 臭氧浓度要求:杀灭细菌繁殖体时,腔内臭氧浓度不得低于200 mg/m3,作用时间根据臭氧浓度和湿度等条件而定。用臭氧消毒被芽孢污染的物品时,应加大臭氧浓度并延长作用时间。A.5.2.2.2.1.2 杀灭效果要求:臭氧对表面上人工污染的各种细菌繁殖体的杀灭率应99.9%;对自然菌的杀灭率应90%。A.5.2.2.2

27、.1.3 橡胶类物品不宜用臭氧进行消毒。A.5.2.2.2.1.4 消毒柜应密闭。A.5.2.2.2.2 臭氧消毒的方法A.5.2.2.2.2.1 消毒处理前应按照厂说明书提供方法进行检查。A.5.2.2.2.2.2 以不同体积臭氧消毒容器(或区域)的形式进行物品的表面消毒。臭氧消毒容器(或区域)应密封,防止臭氧外漏。A.5.2.2.2.2.3 将洗净物品放入消毒容器(或区域),启动臭氧消毒器,直至作用到预定时间,关机后不可马上开门。A.5.2.2.2.2.4 关机一定时间(由厂家提供,保证该时间后容器内臭氧浓度0.16 mg/m 3)后再打开门,取出物品。A.5.2.2.3 紫外线消毒和臭氧

28、组合消毒DB41/T 1442201710A.5.2.2.3.1 产品悬挂:每件织物间隔3 cm,离地30 cm,每批次以600件为准进行悬挂。A.5.2.2.3.2 进行消毒前检查,保证消毒区相应密闭,预防臭氧泄露,确保臭氧在空间均匀分布。A.5.2.2.3.3 由专业消毒人员开启紫外线消毒设备并离开消毒区,消毒时间30 min,紫外线设备停止运行后,开启臭氧消毒设备并离开消毒区,消毒时间30 min。关机后30 min,待消毒区内闻不到臭氧气味后方可进入。A.6 其它要求A.6.1 设备消毒A.6.1.1 洗涤设备每次使用后,用消毒水进行清洁抹尘工作,每周一次进行机器表面的消毒清洁,应保持

29、机器的干净整洁。A.6.1.2 熨烫、整理工具在使用完毕后,应用消毒水或酒精棉球对工具的内外进行擦拭。A.6.2 环境消毒当作业场所的物体表面和地面有明显污渍,应及时先用吸湿材料去除,再进行消毒和清洁,消毒方法参照WS/T 367执行。DB41/T 1442201711附 录 B(资料性附录)再利用纺织产品绿脓杆菌的检验方法B.1 适用范围本附录规定了再利用纺织产品中绿脓杆菌的检验方法。B.2 检验步骤B.2.1 采样方法见GB/T 18204.4-2013中附录A的要求。B.2.2 取样液1 mL ,加人到9 mL SCDLP培养液中,充分混匀,置35 士2 培养18 h24 h 。如有绿脓

30、杆菌生长,培养液表面呈现一层薄菌膜,培养液常呈黄绿色或蓝绿色。从培养液的薄菌膜处挑取培养物,划线接种十六烷三甲基溴化铵琼脂平板,置35 士2 培养18 h24 h,观察菌落特征。绿脓杆菌在此培养基上生长良好,菌落扁平,边缘不整,菌落周围培养基略带粉红色,其他菌不长。 取可疑菌落涂片作革兰氏染色,镜检为革兰氏阴性菌者应进行下列试验:氧化酶试验:取一小块洁净的白色滤纸片放在灭菌平皿内,用无菌玻璃棒挑取可疑菌落涂在滤纸片上,然后在其上滴加一滴新配制的1%二甲基对苯二胺试液,30 s内出现粉红色或紫红色,为氧化酶试验阳性,不变色者为阴性。 绿脓菌素试验:取23个可疑菌落,分别接种在绿脓菌素测定用培养基

31、斜面,置35 士2 培养24 h ,加入三氯甲烷3 mL5 mL,充分振荡使培养物中可能存在的绿脓菌素溶解,待三氯甲烷呈蓝色时,用吸管移到另一试管中并加入1 mol/L的盐酸1 mL ,振荡后静置片刻。如上层出现粉红色或紫红色即为阳性,表示有绿脓菌素存在。 硝酸盐还原产气试验:挑取被检菌落纯培养物接种在硝酸盐胨水培养基中,置35 士2 培养24h。培养基小倒管中有气者即为阳性。 明胶液化试验:取可疑菌落纯培养物,穿刺接种在明胶培养基内,置35 士2 培养24 h ,取出放于4 10 环境中,如仍呈液态为阳性,凝固者为阴性。42 生长试验:取可疑培养物,接种在普通琼脂斜面培养基上,置42 培养2

32、4 h48 h ,有绿脓杆菌生长为阳性。B.2.3 结果报告被检样品经增菌分离培养后,证实为革兰氏阴性杆菌,氧化酶及绿脓杆菌试验均为阳性者,即可报告被检样品中检出绿脓杆菌;如绿脓菌素试验阴性而液化明胶、硝酸盐还原产气和42 生长试验三者皆为阳性时,仍可报告被检样品中检出绿脓杆菌。B.3 培养基、试剂B.3.1 SCDLP液体培养基成分:酪蛋白胨 17 g大豆蛋白胨 3 g氯化钠 5 gDB41/T 1442201712磷酸氢二钾 2.5 g葡萄糖 2.5 g卵磷脂 1 g吐温80 7 g蒸馏水 1000 ml制法:将各种成分混合(如无酪蛋白胨和大豆蛋白胨可用日本多价胨代替),分装,121 灭菌

33、20min,摇匀,避免吐温80沉于底部,冷至25 后使用,加热溶解,调pH至7.2。B.3.2 十六烷三甲基溴铵培养液成分:牛肉膏 3 g蛋白胨 10 g氯化钠 5 g十六烷三甲基溴铵 3 g琼脂 20 g蒸馏水 l000 mL制法:除琼脂外,上述各成分混合加热溶解,调pH至7.4 7.6,然后加入琼脂,115 灭菌20min,冷至55 左右,倾注平皿。B.3.3 绿脓菌素测定用培养基斜面成分:蛋白胨 20 g氯化镁 1.4 g硫酸钾 10 g琼脂 18 g甘油 (化学纯 ) 10 g蒸馏水 加至1000 mL制法:将蛋白胨、氯化镁和硫酸钾加到蒸馏水中,加热溶解,调pH至7.4,加入琼脂和甘油

34、,加热溶解,分装试管,115 灭菌20 min,制成斜面备用。B.3.4 明胶培养成分:牛肉膏 3 g蛋白胨 5 g明胶 120 g蒸馏水 1000 mL制法:各成分加入蒸馏水中浸泡20 min,加热搅拌溶解,调pH至7.4,5 mL分装于试管中,115 灭菌20 min,直立制成高层备用。B.3.5 硝酸盐蛋白胨水培养基成分:蛋白胨 1O g酵母浸膏 3 gDB41/T 1442201713硝酸钾 2 g亚硝酸钠 0.5 g蒸馏水 l000 mL制法:将蛋白胨与酵母浸膏加到蒸馏水中,加热溶解,调pH至7.2,煮沸过滤后补足液量,加入硝酸钾和亚硝酸钠溶解均匀,分装到加有小倒管的试管中,115 灭菌20 min备用。DB41/T 1442201714参 考 文 献1 GB 192582012 紫外线杀菌灯2 WS/T 3672012 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3 WS/T 5082016 医院医用织物洗涤消毒技术规范4消毒技术规范 卫生部2002年版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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