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委员会组织章程第一条 本会为_福利委员会。第二条 本会会址于_省_市_地区。第三条 本会设主任一人,总理社务。第四条 本会设业务、总务两组。第五条 业务组经营下列各项事项:1关于改善生活事项。2关于补习教育事项。3关于康乐事项。4关于人事服务事项。5其他有关福利事项。第六条 总务组经营下列各项:1关于公文撰写缮校收发及印信保管事项。2关于本社人事管理事项。3关于本社经费出纳事项。4关于庶务事项。5其他不属于业务组的事项。第七条 本社各组各设干事 1 人,助理干事若干人,承主任之命办理各组事务。第八条 本社主任、干事及助理干事均由员工福利委员会派充。第九条 本社举办业务暂定如下:1图书室(出借代理业务有关书籍等) 。2阅报室(提供书报杂志等) 。3康乐活动(举办郊游、年终聚餐、晚会、摸彩等) 。4其他(办理专案福利补助等) 。第十条 本社举办的业务,除物品消耗得依成本收费外,概以免费为原则。第十一条 本社设社务会议,由主任、干事及助理干事组织,以主任为主席,其他议事细则另订。第十二条 本章程自呈奉主管官署核准后施行,修改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