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类试卷]法律硕士综合课(中国宪法学)模拟试卷40及答案与解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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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硕士综合课(中国宪法学)模拟试卷 40 及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第 1-45 小题,每小题 1 分,共 45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字母涂黑。1 将“尊重和保障人权 ”写进我国宪法的修正案颁布于(A)1988 年(B) 1993 年(C) 1999 年(D)2004 年2 宪法是国家根本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下列有关宪法法律效力的表述错误的是(A)宪法是其他一般法律的立法基础,是其他一般法律制定的依据和基础(B)在我国,任何法律法规都不得与宪法规范、宪法基本原则和宪法精神相抵触(C)宪法的法律效力主要表现为对公民的行为约束(D)宪

2、法是一切国家机关、政治力量、政治组织以及一切社会组织和个人的根本活动准则3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初期曾起到过临时宪法作用的是(A)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B)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C) 政务院及所属各机关组织通则(D)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组织通则4 司法机关行使宪法解释权源自的国家是(A)美国(B)日本(C)奥地利(D)法国5 下列关于违宪审查的说法错误的是(A)违宪审查的对象仅包括立法行为(B)违宪审查所针对的立法行为不仅包括制定法律的行为,还包括制定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行为(C)违宪审查制度是基于宪法作为高级法而产生的(D)违宪审查的模式取决于一个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条件和历史背

3、景6 按照我国宪法的规定,行使宪法解释权的机关是(A)全国人大(B)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C)国务院(D)国家主席7 下列自然资源只能属于国家所有的是(A)城市的土地(B)宅基地(C)草原(D)森林8 英国的政体采用下列哪种形式(A)总统制(B)议会制(C)半总统制(D)人民代表制9 中国共产党在处理同民主党派关系时的基本方针是(A)各民主党派保持独立(B)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C)各民主党派享有政治自由(D)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10 关于公民和人民,下列说法能够成立的是(A)公民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有着不同的标准和内涵(B)人民权利的范围比公民权利的范围要广泛(C)公民比人民范围

4、更广泛,除了“人民”,公民还包括政治上的“敌人”(D)“敌人”权利方面有限制,义务方面则跟其他公民没有区别11 下列各选项,不能成为法律规定上的合理差别的原因的是(A)年龄(B)性别(C)民族特色(D)身体状况12 我国私有财产入宪是在(A)1978 年宪法(B) 1982 年宪法(C) 1999 年宪法修正案(D)2004 年宪法修正案13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任期居满( )之前,全国人大常委会必须完成下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选举。(A)一个月(B)两个月(C)三个月(D)五个月14 下列各选项中,不属于我国国务院组成部门的是(A)国务院办公厅(B)中国人民银行(C)国土资源部(D)国家审计署15

5、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如果与审判人员有利害关系或其他关系,应当回避,下列选项中,不属于应当回避的情况是(A)法官甲与当事人是近亲属(B)法官乙与当事人是小学同学(C)法官丙曾担任过本案的证人(D)法官丁的妻子是当事人的直接下属二、多项选择题第 46-63 小题,每小题 2 分,共 36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多选、少选或错选均不得分。16 标志着英国宪政制度逐步确立的宪法性文件主要包括(A)1215 年的自由大宪章(B) 1628 年的权利请愿书(C) 1689 年的权利法案(D)1789 年的人权宣言17

6、 下列关于我国宪法修正案的说法,正确的是(A)1988 年宪法修正案增加了“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B) 1993 年宪法修正案确立了“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 ”(C) 1999 年宪法修正案将国歌写入宪法(D)2004 年宪法修正案增加了“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的内容18 下列关于宪法起草机关和制宪机关的说法正确的有(A)制宪机关是行使宪法制定权的国家机关,宪法的起草机关是专门的工作机构,不能独立行使制宪权(B)制宪机关是一种常设的机构,而宪法的起草机关具有临时性(C)制宪机关有权批准和通过宪法,宪法的起草机关则没有此权(D)制宪机关和宪法的起草机关往往都

7、是经过选举产生19 下列国家采用普通法院模式进行违宪审查的有(A)美国(B)日本(C)德国(D)法国20 现阶段我国的爱国统一战线包括(A)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B)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C)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D)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的政治联盟21 下列关于我国的选举制度说法正确的是(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应当有适当数量的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代表(B)选举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为代表候选人的,可以兼任选举委员会的职务(C)公民不得同时担任两个以上无隶属关系的行政区域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D)在选举前,代表候选人不得与选民见面22 在我国,特别行政区的自治权包括(A)行政管

8、理权(B)立法权(C)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D)对立的外交权23 关于公民基本权利的限制,下列说法正确的有(A)公民基本权利的限制,源于权利之间的冲突或者公共利益考虑(B)公民基本权利限制的形式有基本权利的宪法限制和基本权利的法律限制(C)公民基本权利的法律限制是指广义上的法律对基本权利的限制(D)公民基本权利的“ 限制” ,又受到明确性原则和比例原则的限制24 根据我国宪法规定,下列各选项中不属于我国公民基本权利中的政治权利和自由的有(A)言论自由(B)宗教信仰自由(C)人身自由(D)平等权25 现行宪法规定,我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对此表述成立的有(A)禁止非法查封公民的住宅(B)禁止非法

9、侵入公民的住宅(C)禁止非法侵占公民的住宅(D)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住宅26 关于兵役法对服兵役的相关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有(A)我国实行义务兵役制为主体的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民兵与预备役相结合的兵役制度(B)我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和教育程度,都有义务依法服役(C)我国现行兵役法规定的服役年龄是年满 20 周岁(D)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可以服兵役,以求将功补过27 关干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在修改宪法方面的说法,正确的是(A)拥有宪法修改的提议权的是全国人大常委会或者 13 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B)拥有宪法修改的提议权的是全国人大常委会或者 15 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C)

10、宪法的修改必须由全国人大以出席会议代表的 23 以上的多数通过(D)宪法的修改必须由全国人大以全体代表的 23 以上的多数通过28 军事检察院的分级和分类包括(A)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检察院(B)大军区、各兵种军事检察院(C)省军区、集团军军事检察院(D)地方人民武装部军事检察院29 省、自治区、县、自治县、市辖区和不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在必要时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可分别设若干派出机关。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有(A)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是行政公署,简称 “行署”(B)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是行政公署,简称“行署”(C)市辖区和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是居民委员会(D)市辖区和不

11、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是街道办事处三、简答题第 64-66 小题,每小题 8 分,共 24 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30 简述宪法修改的方式。四、分析题第 67-69 小题,每小题 10 分,共 30 分。要求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材料回答问题。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30 据报道:据报青岛两考生参加高考之后,因不满全国高考录取根据地域区别分数线,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状告教育部,主张自己的平等受教育权。最高人民法院以行政诉讼法第 14 条第(二)项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一审行政案件:(二)对国务院各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

12、 为由,驳回了原告的起诉。随后原告方并未再向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称其起诉的目的只是在于引起大家对此问题的关注,至今其目的已经达到。请结合宪法的相关知识及规定分析:31 本案涉及两考生哪些宪法权利?32 全国高考录取根据地域划分数线是否构成对考生平等受教育权的侵犯?五、论述题第 70 小题,本题 15 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33 试述宪法的特征。34 试述我国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法律硕士综合课(中国宪法学)模拟试卷 40 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第 1-45 小题,每小题 1 分,共 45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字母涂黑。

13、1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我国宪法修正案。2004 年宪法修正案对“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修改,体现了保护人权的精神。宪法修正案在宪法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头一条即第 33 条中增加一款,作为第 3 款“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这样修改,主要基于两点考虑:一是尊重和保障人权是我们党和国家的一贯方针,这次把它写入宪法,可以进一步为这个方针的贯彻执行提供宪法保障。二是党的十五大、十六大都明确地提出了“尊重和保障人权”。在宪法中作出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宣示,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有利于推进我国社会主义人权事业的发展,有利于我国在国际人权事业中进行交流和合作。因此,本题的正

14、确答案为 D。【知识模块】 宪法基本理论2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宪法的特征。在一国的法律体系中,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首先,宪法是其他一般法律的立法基础,是其他一般法律制定的依据和基础,为其提供立法原则。其次,宪法具有的最高法律效力表明,任何其他的法律都不得与宪法相抵触,否则,该法律即为无效。我国宪法第 5 条第 2 款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再次,宪法是一切国家机关、政治力量、政治组织以及一切社会组织和个人的根本活动准则,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享有超越于宪法之上的特权。所以,本题 ABD 的说法都正确。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因此 C

15、选项的表达错误,本题选择 C。【知识模块】 宪法基本理论3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新中国宪法史。1949 年 9 月 29 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选举了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宣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并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起临时宪法的作用。共同纲领在新中国成立后的宪法发展史上是一个十分重要的宪法性文件,是新中国成立初期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政治基础和大宪章。【知识模块】 宪法基本理论4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宪法解释机关。司法机关行使宪法解释权源自美国。目前世界上许多国家采用这一体制,如加拿大、日本、澳大利亚等。在这种体制

16、条件下,司法机关按照司法程序对宪法进行解释,其他的机关或社会团体对宪法的解释属于非正式解释。司法机关对宪法的解释采用不告不理的原则,并将宪法解释寓于审理案件的司法活动中,一般来说,该解释对审理的某一特定的案件具有法律效力,不具有普遍的约束力。本题选择 A。【知识模块】 宪法的变迁5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违宪审查制度。违宪审查制度是指由特定的机关对立法行为以及其他行为进行审查并处理的一种制度。这里的立法行为不仅包括制定法律的行为,还应该包括制定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行为。在原理上,违宪审查制度是基于宪法作为高级法而产生的。宪法不仅为制定其他法律提供依据,同时也作为一切行为的最

17、高准则,其他法律不得同宪法相抵触。对法律、法规和其他法律文件的审查实际上就是对立法行为的一种审查,除了立法行为可以作为违宪审查的对象外,还应该包括对其他行为的审查,比如行政行为。违宪审查的模式取决于一个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条件和历史背景,不同的国家在模式的选择上会有一定的差异。故 A 项的表述错误。【知识模块】 宪法的变迁6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宪法解释权。在社会主义国家,一般都确立了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解释宪法的模式。我国宪法的解释权是由国家权力机关行使。按照我国宪法的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宪法的解释权。故本题 B 项在正确。【知识模块】 宪法的变迁7 【正确答案】 A

18、【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我国经济制度。宪法第 9 条规定:“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宪法第 10 条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因此,本题选择 A 选项。【知识模块】 国家基本制度8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政权组织形式的分类。国家政体在形式上主要表现为两大类型即君主制与共和制。共和制是现代国家所普遍采用的政体,主要包括总统制、议会制、半总统制和人民代

19、表制四种。君主制可分为议会君主制和二元君主制。现代资本主义国家的政体主要是共和制和议会君主制,其中美国为典型的总统制国家,德国为典型的议会制国家,法国为典型的半总统制国家,而英国则是典型的议会君主制国家;社会主义的政体是人民代表制,属于共和制。故本题选择 B 选项。【知识模块】 国家基本制度9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我国的多党合作、政治协商制度。“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是中国共产党在处理同民主党派关系时的基本方针。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政党制度,是我国民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政治基础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各民主党派享有政治自由和保

20、持相对独立是民主党派领导下参政议政的主要内容。因此,本题选 D 选项。【知识模块】 国家基本制度10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公民与人民的区别。在不同历史时期有不同标准和内涵的是人民,而非公民,A 选项错误;公民权利比人民权利广泛,后者一般仅指政治权利,B 选项错误;“敌人”不但在权利享有方面受到限制,在义务方面也可能受到限制,比如一些光荣的义务就不能由其履行。【知识模块】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11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平等权与合理差别。虽然在现实生活中可能因为身体状况差别而存在一些差别对待的状况,有些是合情合理甚至法律也默认的,但是严格意义上说,法律却没有

21、对此作出明确的规定。【知识模块】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12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宪法上的财产权。本题为基本法制史实,我国私有财产入宪是在 2004 年宪法修正案。【知识模块】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13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组成和任期。全国人大行使职权的法定期限即每届任期为 5 年。在任期届满的两个月以前,全国人大常委会必须完成下届全国人大代表的选举工作。如果遇到不能进行选举的非常情况,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以全体委员 23 以上的多数通过,可以推迟选举,延长本届全国人大的任期;但在非常情况结束后一年以内,全国人大常委会必须完成下届全国人大代表

22、的选举。【知识模块】 国家机构14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国务院的组成。国务院是由多种不同层面的内部结构和部门组成的,要注意区分其内部分类。就本题而言,作为国务院具体履行国务院基本行政管理职能的行政机构组成部门的有各部、各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组,国务院办公厅是协助处理国务院日常事务的行政机构,而不是与各部委平级的组成部门。【知识模块】 国家机构15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人民法院的工作原则和基本制度。审判人员一般应当回避的情形是:第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A 选项属于此类。第二,本人或者他的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D 选项属于此类。第三,担

23、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或者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的代理人,C 选项属于此类。第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法官与当事人是小学同学并不意味着两者之间有必然的利益关系,则不必回避。【知识模块】 国家机构二、多项选择题第 46-63 小题,每小题 2 分,共 36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多选、少选或错选均不得分。16 【正确答案】 A,B,C【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英国宪法。英国是世界上最早实行宪政的国家。英国宪法以人民主权思想为指导,突出议会至上的体制特点。标志着英国宪政制度逐步确立的宪法性文件主要包

24、括:1215 年的自由大宪章;1628 年的权利请愿书;1679 年的人身保护法;1689 年的权利法案;1701 年的王位继承法。在英国的宪政史上,正是通过这些宪法性法律来逐步限制王权,争取和确认英国资产阶级的政治权力和地位,使民主宪政制度最终在英国得以确立。1789 年人权宣言是法国资产阶级在反封建革命斗争中制定的纲领性文件。故本题选择ABC。【知识模块】 宪法基本理论17 【正确答案】 A,B,D【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我国宪法修正案的细节内容。2004 年宪法修正案将宪法第四章的章名“国旗、国徽、首都”修改为“国旗、国歌、国徽、首都”;在第136 条中增加一款,作为第 2 款:“中华人

25、民共和国的国歌是义勇军进行曲。”义勇军进行曲承载了中华民族实现独立和发展的历程,不仅体现了我们不屈不挠的民族精神,也是珍贵的民族文化遗产之一。将国歌写入宪法,有利于维护国歌的稳定性和权威性,增强全国各族人民的认同感和荣誉感。因此,C 项错误,本题选ABD。【知识模块】 宪法基本理论18 【正确答案】 A,B,C【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制宪权。为了能够有效地行使制宪权,国家通常根据需要成立制宪机关,如制宪会议、国民大会、立宪会议等形式的机关。制宪机关不同于宪法的起草机关,主要区别在于:(1)制宪机关是行使宪法制定权的国家机关,宪法的起草机关是专门的工作机构,不能独立行使制宪权。(2)制宪机关是一

26、种常设的机构,而宪法的起草机关具有临时性,一旦宪法的起草任务完成就宣告解散。(3)制宪机关有权批准和通过宪法,宪法的起草机关则没有此权。(4)制宪机关是经过选举产生,而宪法的起草机关往往是经过任命的方法产生。因此,ABC 的说法正确。【知识模块】 宪法的变迁19 【正确答案】 A,B【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违宪审查制度。最早由普通法院行使违宪审查权的国家是美国,虽然美国宪法没有规定普通法院有这项权力,但联邦最高法院在 1803 年的马伯里诉麦迪逊一案中创立了违宪审查制。美国的违宪审查制度对世界上其他的国家发生了重大的影响。目前有日本、加拿大、澳大利亚、墨西哥、阿根廷等国家采用此模式。专门机关模

27、式。如欧洲大陆国家的宪法法院和法国的宪法委员会。早在 1920 年,奥地利就设立了宪法法院,其后许多欧洲国家纷纷效仿,如德国、波兰、西班牙等。本题选择 AB。【知识模块】 宪法的变迁20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我国爱国统一战线。现阶段我国的统一战线称为爱国统一战线。它是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由各民主党派和各人民团体参加的,包括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的政治联盟。因此,本题 ABCD 的表述全部正确。【知识模块】 国家基本制度21 【正确答案】 A,C【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选举制度。2010 年修改的选举法

28、主要内容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应当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应当有适当数量的基层代表,特别是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代表。选举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为代表候选人的,应当辞去选举委员会的职务。选举委员会根据选民的要求,应当组织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由代表候选人介绍本人的情况,回答选民的问题。公民不得同时担任两个以上无隶属关系的行政区域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 AC。【知识模块】 国家基本制度22 【正确答案】 A,B,C【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特别行政区制度。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特别行政区实行高度自治,享有广泛的自治权,包括:第一,行政管理权。特别行政区依基本法的规定

29、自行处理特别行政区的行政事务,包括经济、财政、金融、贸易、工商业、土地、航运、民航、教育、科学、文化、体育、宗教、劳工和社会服务等事项。第二,立法权。特别行政区的立法机关依据基本法的规定,有权制定适用于特别行政区的法律。特别行政区的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须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备案不影响该法律的生效。第三,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特别行政区法院独立进行审判,不受任何干涉,在特别行政区发生的案件由特别行政区法院进行审理,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享有终审权。依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 151 条“香港特别行政区可在经济、贸易、金融、航运、通讯、旅游、文化、体育等领域以中国香港的名义,单独地同世界各

30、国、各地区及有关国际组织保持和发展关系,签订和履行有关协议”,可以看出,香港享有一定外交权,而没有独立的外交权。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 ABC。【知识模块】 国家基本制度23 【正确答案】 A,B,D【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公民基本权利的限制。公民基本权利是宪法赋予的、公民所享有的最起码的权利,严格来说不容限制,但是可以基于调和同等级的基本权利之间的矛盾以及为维护公共利益而作出限制,逻辑上讲是因为这种限制是为了另一基本权利的实现或者更大的一个公共利益,A 选项说法正确;公民基本权利的限制只能由宪法和立法机关制定的狭义上的法律予以限制,因为基本权利太过重要,必须严格控制在作为民意代表的立法机关手

31、里,B 选项说法正确,C 选项说法错误;限制公民基本权利可能严重影响公民权益,因此必须明确,且必须考虑限制的权利与维护的权利之间的轻重主次,否则可能置公民权利于不顾。【知识模块】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24 【正确答案】 B,C,D【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政治权利的内容。政治权利主要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自由、出版自由、集会游行示威自由、结社自由等方面的内容。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和平等权是与之地位等同的基本权利。相关基本权利的类别归属与区分是本章常见考点。【知识模块】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25 【正确答案】 B,D【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又称为住宅权,

32、指公民居住、生活以及保存私人财产的场所不受非法侵入和搜查。其具体规定是禁止非法“搜查”或“侵入”的规定。我国刑法规定的也是这两项。要注意法律用语的准确性。【知识模块】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26 【正确答案】 A,B【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服兵役的义务。我国兵役制度的特色是两个“相结合”:义务兵与志愿兵,民兵与预备役相结合;B 选项强调服兵役义务的平等性;我国兵役法规定的服役年龄是 18 岁;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没有服兵役的资格。【知识模块】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27 【正确答案】 B,D【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全国人大在修改宪法方面的职权。本题主要考查修宪提议权和通过的代表比例,提议权归属全

33、国人大常委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修正案的通过必须有全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的代表通过,而不是参加会议的代表。【知识模块】 国家机构28 【正确答案】 A,B,C【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军事检察院。军事检察院分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检察院,大军区、军兵种军事检察院,省军区、集团军军事检察院三级,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检察院是中央军事检察院,大军区和省军区就是地方军事检察院。【知识模块】 国家机构29 【正确答案】 A,D【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地方政府派出机构。省、自治区、县、自治县、市辖区和不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在必要时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可分别设若干派出机关。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

34、是行政公署,简称“行署”;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是区公所;市辖区和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是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知识模块】 国家机构三、简答题第 64-66 小题,每小题 8 分,共 24 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30 【正确答案】 宪法修改是指有权修改宪法的机关依据法定的程序对宪法规范予以补充、调整、删除的行为,以保证宪法的内容与社会的发展相适应。世界上实行宪政的国家都在宪法文本中确立了宪法修改的制度,并为此规定了严格和特别的程序,其目的在于一方面强调宪法的稳定性,另一方面也注重宪法的发展性。宪法修改主要有两种形式: 第一,全面修改。全面修改是对宪

35、法的重新制定,即以新的宪法取代旧的宪法,如法国 1958 年宪法、日本 1946 年宪法。我国从 1954 年制定第一部宪法以来,此后的 1975 年宪法、1978 年宪法和 1982 年宪法都是对前一部宪法的全面修改。全面修改并不意味着对旧的宪法的全部否定,从主要形式上来看,旧宪法中的许多内容仍然可以保留。一般是当国家出现某种特殊情况,旧宪法无法从总体上解决一些重大问题时,才对宪法进行全面修改。全面修改在宪政实践中不宜经常运用。 第二,部分修改。部分修改是对宪法的部分条款加以改变,或者增加一些新的条款,而不改动其他条款的一种修改方式。部分修改是一种比较灵活的宪法修改方式,能够及时地反映国家政

36、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的发展变化情况,又能保持宪法的稳定性,在宪政实践中具有明显的优越性。美国自 1787 年宪法制定以来一直采用部分修改的方式,用宪法修正案来完善宪法中的某些不足。我国目前也采用部分修改的方式,改变或增加一些条款,使宪法能够适应转型时期社会发展的需要。【知识模块】 宪法的变迁四、分析题第 67-69 小题,每小题 10 分,共 30 分。要求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材料回答问题。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知识模块】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31 【正确答案】 本案涉及考生的宪法权利有:第一,公民受教育的宪法权利,即两考生所谓的高考录取的相关做法影响了考生的受教育权;第二,平等权利,

37、即分数线制度根据地区划线的做法是对考生的不平等对待。综合起来,实际上就是平等受教育权的问题。 【知识模块】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32 【正确答案】 高考录取根据地域划分数线是否构成对考生平等受教育权的侵犯,原因如下:一方面,这种根据地域划分数线的做法本身就是一种直接的不平等对待,因为它让不同地区的考生接受不同的录取标准;另一方面,这一做法不属于平等权上的合理差别,合理差别主要是指基于年龄、性别和民族文化特点所给予的某些法定优待规定,高考录取地域划线的做法显然不属于这几个类别。因此,高考录取根据地域划线的做法是对平等权的侵犯。【知识模块】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五、论述题第 70 小题,本题 15

38、 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33 【正确答案】 宪法是规范民主施政规则的国家根本法,是有关国家权力及其民主运行规则、国家基本制度以及公民基本权利与义务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宪法的特征是指宪法区别于普通法律的地方,具体而言,宪法在形式上和实质上都具有其独特之处。 宪法的形式特征体现在: 第一,宪法内容的根本性。宪法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是对国家和社会生活的宏观规范和调整,宪法规定的内容是有关国家制度和社会制度的基本原则和主要问题。 第二,宪法效力的最高性。在一国的法律体系中,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方面,宪法的最高法律效力表现为对法的最高法律效力。首先,宪法是其他一般法律的立法基础,是其他一

39、般法律制定的依据和基础,为其提供立法原则。其次,宪法具有的最高法律效力表明,任何其他的法律都不得与宪法相抵触,否则,该法律即为无效。另一方面,宪法的最高法律效力表现为对人的最高法律效力。宪法是一切国家机关、政治力量、政治组织以及一切社会组织和个人的根本活动准则,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享有超越于宪法之上的特权。 第三,宪法制定、修改程序的特殊性。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比其他一般法律更为复杂和严格,是由宪法内容的重要性和宪法所具有的最高法律效力决定的,其基本精神在于维护宪法的尊严和最高地位。当然,不成文宪法不具备这个特点。 宪法的实质特征体现在: 第一,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宪法与公民权利之间存在着

40、极为密切的关系。现代各国的宪法文本都以规定公民的基本权利为重要内容。从历史发展的角度看,宪法确立的目的就是确认公民的基本权利。从宪法的内容看,国家权力的正确行使和公民权利的有效保障是宪法文本中最为主要的部分,而且从两者之间的关系看,对国家权力的规制也是为了更好地实现和保障公民的权利。从国家的法律体系看,宪法是全面规定公民基本权利的法律部门,对于其他一般法律中对公民的法律权利的设计和规定具有重要的指引作用。 第二,宪法是民主制度法律化的基本形式。宪法作为民主制度法律化的基本形式表现在宪法确立了国家的民主施政规则。宪法确认民主施政规则,表现为宪法规定了代议制和普选制,为人民主权的实现构建了政治运行

41、机制。 第三,宪法是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的集中体现。宪法确认社会各阶级的政治地位,首先表现在宪法是在社会政治斗争中取得胜利并掌握了国家政权的那个阶级的意志和利益的集中表现,是统治阶级以根本法的形式确认本阶级的斗争成果、巩固本阶级已经取得的在政治上和经济上的统治地位的法律武器。宪法确认各阶级的政治地位,还表现在宪法的内容和形式要受到阶级力量对比关系的决定和影响,这是各阶级社会政治地位的动态反映。【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宪法的特征。本题是对宪法的总体抽象把握,可以借此抽象出对宪法的理解,在之后章节的学习中结合分论部分知识点具体理解,以融会贯通。【知识模块】 宪法基本理论34 【正确答案】 1949

42、 年新中国成立后,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于 1953 年颁布了新中国的第一部选举法。该法对我国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程序和方法作了具体的规定,确立了比较完善的选举制度。1979 年我国颁布了新的选举法。与 1953 年选举法相比较,1979 年选举法主要在两个方面有了新的发展,一是将直接选举扩大到县一级,二是将等额选举改为差额选举。此后,又在 1982 年、1986 年、1995 年、2004 年和 2010 年进行了 5 次修正。2010 年 3 月 14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对选举法做了最新的一次修订。新的选举法对我国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的规定可以归纳为以下五点: 第一,选举权的普

43、遍性原则。选举权的普遍性实际上就是享有选举权的主体的范围问题,即公民享有选举权的广泛程度。根据宪法和选举法的规定,凡年满18 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除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外,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在我国享有选举权的基本条件有三个:一是具有中国的国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二是年满 18 周岁;三是依法享有政治权利。由此可见,在我国享有选举权的公民的范围是极为广泛的。 第二,选举权的平等性原则。选举权的平等性原则是指在选举中,一切选民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法律在程序上对所有的选民同等对待,选民所投的选票具有同等法律

44、效力的原则。选举权的平等性原则是公民平等权在选举制度中的表现,其要求有:除法律有特别的规定外,选民平等地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在一次选举中,选民平等地拥有投票权;每一代表所代表的选民的人数相同:2010 年我国修订后的选举法明确规定:“ 本行政区域内各选区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应当大体相等。” 第三,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并用的原则。按照宪法和选举法的规定,我国在县级以及县级以下实行直接选举,县级以上实行间接选举。直接选举是指由选民直接投票选举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一种选举。间接选举是指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一种选举。在原理上,直接选举是比间接选举更完备、更科学的一种选举

45、方式,它不仅有利于选民表达自己的意愿,而且也有利于代表联系选民,向选民负责和报告工作。 第四,差额选举的原则。差额选举是与等额选举相对应的一种选举方式。所谓等额选举,是指民意机关代表或公职人员选举中候选人的人数与应选代表名额相等的选举。所谓差额选举,则是指民意机关代表或公职人员选举中候选人的人数多于应选代表名额的选举。差额选举优于等额选举,体现了民主选举的本意要求。2010 年我国修订后的选举法明确规定:“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实行差额选举,代表候选人的人数应多于应选代表的名额。”“由选民直接选举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代表候选人的人数应多于应选代表名额三分之一至一倍:由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代表候选人的人数应多于应选代表名额五分之一至二分之一。”这是我国选举制度社会主义民主性的又一表现。第五,秘密投票的原则。秘密投票也称为无记名投票,与记名投票相对应,是选民不署自己的姓名,亲自书写选票并投入密封票箱的一种投票方法。我国选举法规定:“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选举,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法。”2010 年我国修订后的选举法又增加了“选举时应当设有秘密写票处” 的规定。【知识模块】 国家基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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