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硕士(综合课)历年真题试卷汇编 10 及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第 1-45 小题,每小题 1 分,共 45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字母涂黑。1 中国古代婚姻法律中的“三不去” 制度是对丈夫休妻权的限制,其中 “与更三年丧”是指妻子在夫家守过三年孝。妻子为之守孝的对象是( )。(2009 年单选 35)(A)丈夫(B)公婆(C)自己的父母(D)夫家的祖辈2 西周时期的借贷契约称为( )。(2009 年单选 34)(A)傅别(B)契券(C)质剂(D)出举3 汉代法律规定的对外贸易的违禁物包括( )。(2011 年多选 61)(A)丝绸
2、(B)马匹(C)兵器(D)铜钱4 宋代把未缴纳契税未加盖官印的契约称为( )。(2012 年单选 39)(A)红契(B)白契(C)质剂(D)傅别5 下列关于唐朝继承制度的表述,正确的是( )。(2012 年单选 38)(A)女子不享有财产继承权(B)只有法定继承,不承认遗嘱的效力(C)无论宗祧继承还是财产继承,皆采用嫡长子继承制(D)财产继承沿袭两汉以来的“诸子均分” 原则6 规定“诸色人同类自相婚姻者。各从本俗法” 的朝代是 ( )。(2010 年单选 41)(A)唐朝(B)宋朝(C)元朝(D)清朝7 下列关于明朝婚姻家庭继承法律制度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2010 年单选 45)(A)
3、主婚权属于祖父母、父母,嫁娶违律的,独坐主婚者(B)七出仍是丈夫休妻的理由,义绝不再成为婚姻解除的条件(C)婚姻缔结须有婚书和聘礼,同姓、同宗无服亲及良贱不得为婚(D)继承采取“ 嫡庶无别,诸子均分” 的原则,承认奸生子的继承权8 通过立法规定房屋出典后失火焚毁的风险责任分担原则的朝代是( )。(2011 年单选 41)(A)宋朝(B)元朝(C)明朝(D)清朝9 我国上古史料典籍中的“眚” 是指( )。(2009 年单选 37)(A)惯犯(B)偶犯(C)故意(D)过失10 按照中国古代“ 准五服以制罪 ”的刑法原则,相对于侵犯一般人而言,法律对侄子殴打叔父行为的处罚( )。(2008 年单选
4、40)(A)更轻(B)更重(C)同等(D)视情况而定11 下列法典中,首次确立“准五服以制罪” 制度的是 ( )。(2012 年单选 36)(A)开元律(B) 北魏律(C) 晋律(D)贞观律12 “重罪十条 ”罪名正式确立于 ( )。(2012 年单选 37)(A)北齐律(B) 北周律(C) 开皇律(D)大业律13 按唐律规定,不同国家的外国人在唐朝管辖的地域内相犯,审判时应依据的法律是( )。(2009 年单选 33)(A)唐律(B)原告所属国法律(C)被告所属国法律(D)在当事人所属国法律和唐律中选择其一14 唐律疏议贼盗规定:“诸盗经断后,仍更行盗,前后三犯徒者,流二千里;三犯流者,绞。
5、” 这一规定所体现的唐律定罪量刑的原则是( )。(2008 年单选 34)(A)合并论罪从重(B)累犯加重(C)共同犯罪加重(D)盗罪类推15 按照唐律中有关“ 共犯罪 ”的规定,对共同犯罪中从犯的一般处罚标准是 ( )。(2009 年单选 43)(A)与首犯同等处罚(B)减首犯一等处罚(C)减首犯二等处罚(D)减首犯三等处罚16 依照唐宋时期法律的规定,殴打或谋杀祖父母、父母的行为构成“十恶” 犯罪中的( )。(2008 年单选 39)(A)谋大逆(B)恶逆(C)不孝(D)不睦17 汉朝法律中规定的“ 群饮酒 ”罪中,“群”所限定的人数是 ( )。(2008 年单选 44)(A)三人以上(B
6、)五人以上(C)八人以上(D)十人以上18 唐律斗讼中的“ 六杀 ”除了谋杀、误杀、故杀、过失杀以外,还包括( )。(2011 年单选 38)(A)斗杀和戏杀(B)贼杀和戏杀(C)斗杀和情杀(D)奸杀和劫杀二、多项选择题第 46-63 小题,每小题 2 分,共 36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多选、少选或错选均不得分。19 下列选项中,属于我国人民法院应遵循的审判工作原则的有( )。(2010 年多选55)(A)合议制原则(B)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原则(C)公开审理原则(D)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原则20 下列关于国家机关之间
7、关系的表述,正确的有( )。(2012 年多选 59)(A)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各专门委员会受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领导(B)国务院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工作(C)上级人民法院领导下级人民法院的工作(D)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导下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21 下列选项中,属于唐朝法律形式的有( )。(2012 年多选 62)(A)律(B)令(C)格(D)比22 下列选项中,属于唐律篇目的有( )。(2009 年多选 60)(A)职制(B)贼盗(C)捕断(D)户婚23 下列关于唐六典的表述,正确的有( )。(2011 年多选 63)(A)修订于唐太宗贞观年间(B)系统规定了唐朝的官制(C)采取 “官领其
8、属,事归于职”的修订方法(D)效仿周礼,制理、教、礼、政、刑、事六典24 历史上属于中华法系的国家和地区包括( )。(2010 年多选 60)(A)朝鲜(B)越南(C)印度(D)日本25 宋朝法律中规定的不动产典卖契约的成立要件包括( )。(2010 年多选 63)(A)先问亲邻(B)输钱印契(C)过割赋税(D)原主离业三、简答题第 64-66 小题,每小题 8 分,共 24 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26 简述清末的领事裁判权制度。(2010 年简述 66)27 简述南京国民政府法律体系的主要构成。(2009 年简答 66)四、分析题第 67-69 小题,每小题 10 分,共 30
9、分。要求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材料回答问题。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28 唐户令:“ 诸应分田宅者,及财物,兄弟均分。妻家所得之财,不在分限。兄弟亡者,子承父分。兄弟俱亡,则诸子均分。其未娶妻者,别与聘财。姑姊妹在室者,减聘财之半。寡妻妾无男者。承夫分。”唐丧葬令:“ 诸身丧户绝者,所有部曲、客女、奴婢、店宅、资财,并令近亲转易货卖,将营葬事及量营功德之外,余财并与女。”请运用中国法制史的知识和理论,分析上述文字并回答下列问题:(1)依照唐户令 的规定,财产继承如何进行?(2)何为“户绝”?户绝之家的财产如何继承?(3)试结合上述引文的相关内容,总结唐朝继承法律制度的主要特点。(2008 年分
10、析69)法律硕士(综合课)历年真题试卷汇编 10 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第 1-45 小题,每小题 1 分,共 45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字母涂黑。1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与更三年丧”是指女子入夫家后与丈夫一起为公婆守过三年孝,如此已尽子媳之道,不能休妻。故本题应选 B。2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西周的借贷契约称为“傅别”。周礼载:“听称责(责同债)以傅别。”为了保证债的履行,要求当事人订立契约“傅别”。“傅”,是把债的标的和双方的权利义务等写在契券上;“别”,是在简札中间写字,然后一分为二,双方各执一半,札上的
11、字为半文。故本题应选 A。3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为维护国家安全的需要,汉律规定,不准以违禁物品如铁、兵器、马匹、铜钱等与匈奴互市。丝绸不属于违禁物。4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在宋朝,缴纳契税并加盖官印的契约称为“赤契”、“红契”;未缴纳契税未加盖官印的契约称为“白契”。故本题应选 B。5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在唐朝,女子出嫁后,不享有本家财产的继承权,但在室女可分得相当于未婚兄弟聘财的一半之财,作为置办妆奁之用。故选项 A 错误。在唐朝,若生前立有遗嘱,则不按法定顺序继承,采遗嘱优先的原则。故选项 B 错误。宗祧继承通常采用嫡长子继承制,但财产继承不采用嫡长子继承
12、制,而采用“诸子均分”制。故选项 C 错误,本题应选 D。6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元朝统一中国以后,虽然受到儒家所倡导的封建礼教纲常的影响,但仍保持某些蒙古族原有的传统。特别在婚姻方面允许依照不同民族的风俗和习惯行事,而不强求划一。至元八年(1271 年)定制:“诸色人同类自相婚姻者,各从本俗法。”汉族禁止“有妻更娶”,但蒙古习惯法“札撒”却允许蒙古人一夫多妻。此外,蒙古人实行“父兄弟婚”,即子可以收父妾,弟可以收兄妻,兄可以收弟妻。但汉人除弟收亡兄妻外,上述亲属乱伦或重婚均为法律所严令禁止。故本题应选 C。7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明律对婚姻的解除条件“义绝”作出新的解释:
13、“义绝之状,谓如身在远方,妻父母将妻改嫁,或赶逐出外,重别招婿,及容止外人通奸。又如本身殴妻至折伤,抑妻通奸,有妻诈称无妻,欺妄更娶妻,以妻为妾,受财将妻妾典雇,妄作姊妹嫁人之类。”这种认定侧重于婚姻关系本身的状况,与唐律义绝条件中注意夫对妻、妻对夫族的殴杀罪、奸非罪,以及妻对夫的谋害罪有所不同。但不管怎么说,义绝仍是明朝婚姻解除的条件。故选项 B 不正确。8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通过立法规定房屋出典后失火焚毁的风险责任分担原则的朝代是清朝。9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在上古一些史籍中,过失被称为“眚”;故意被称为“非眚”;惯犯被称为“惟终”;偶犯被称为“非终”。故本题应选 D
14、。10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侄子殴打叔父,属于以卑犯尊,处罚应较凡人为重。本题应选 B。11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晋律首立“准五服以制罪”制度。本题应选 C。12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北齐律确立“重罪十条”。本题应选 A。13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唐律名例律规定:“诸化外人,同类自相犯者,各依本俗法;异类相犯者,以法律论。”即同国籍外国侨民在中国犯罪的,由唐王朝按其所属本国法律处理,实行属人主义原则;不同国籍侨民在中国犯罪者,按唐律处罚,实行属地主义原则。故本题应选 A。14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诸盗经断后,仍更行盗,前后三犯徒者,流二千里;
15、三犯流者,绞”,是指犯盗罪被判处刑罚以后,又再犯盗罪的,若前后三次所犯的盗罪均应判处徒刑的,则判处流二千里;若前后三次所犯的盗罪均应判处流刑的,则判处绞刑。故该规定体现的是累犯加重原则。15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唐律疏议名例律规定:“诸共犯罪者,以造意为首,随从者减一等。若家人共犯,止坐尊长;于法不坐者,归罪于其次尊长。侵损于人者,以凡人首从论。即共监临主守为犯,虽造意,仍以监主为首,凡人以常从论。”其中,“随从者减一等”的规定表明选项 B 应选。16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一般地,殴打或谋杀祖父母、父母等尊亲属的行为属于恶逆。本题应选 B。谋大逆,是指图谋破坏国家宗庙、皇帝
16、陵寝以及宫殿的行为;不孝,是指控告祖父母、父母,未经祖父母、父母同意私立门户、分异财产,对祖父母、父母供养有缺等不孝行为。不睦,是指谋杀或卖五服(缌麻)以内亲属,殴打或控告丈夫大功以上尊长等行为。17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汉律规定,三人以上无故群饮,罚金四两。故本题应选 A。18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唐律贼盗、斗讼篇中依犯罪人主观意图区分了“六杀”,即“谋杀”、“故杀”、“斗杀”、“误杀”、“过失杀”、“戏杀”等。故 A 项正确。二、多项选择题第 46-63 小题,每小题 2 分,共 36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
17、字母涂黑。多选、少选或错选均不得分。19 【正确答案】 A,B,C【试题解析】 选项 A、B、C 属于我国人民法院应遵循的审判工作原则。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 7 条第 1 款规定,人民检察院在工作中必须坚持实事求是,贯彻执行群众路线,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调查研究,重证据不轻信口供,严禁逼供信,正确区分和处理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据此,人民检察院应当遵循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原则。但人民法院组织法中并、没有类似规定。故选项 D 不应选。20 【正确答案】 A,B【试题解析】 根据宪法第 70 条第 1 款的规定,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各专门委员会受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领导。故选项
18、 A 正确。根据宪法第 1lO 条第 2 款的规定,全国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都是国务院统一领导下的国家行政机关,都服从国务院。故选项 B 正确。根据宪法第 127 条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上级人民法院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据此,上下级人民法院的关系是“监督”,而非“领导”。故选项 C 错误。根据宪法第 132 条的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上级人民检察院领导下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据此,上下级人民检察院的关系是“领导”,而非“指导”,故选项 D 错误。本题应选A、B。21 【正确答案】 A,B,C【试题解析】
19、唐朝法律形式主要是律、令、格、式四种,故本题应选A、B、C。选项 D 不应选。22 【正确答案】 A,B,D【试题解析】 唐律疏议包含名例、卫禁、职制、户婚、厩库、擅兴、贼盗、斗讼、诈伪、杂律、捕亡、断狱十二篇。据此,本题应选 A、B、D。选项 C“捕断”并非唐律篇目,唐律疏议的最后两篇是捕亡、断狱。23 【正确答案】 B,C,D【试题解析】 唐六典是唐玄宗开元年间修订的,故 A 项错误,其他选项均正确。24 【正确答案】 A,B,D【试题解析】 唐律,作为中华法系的典型代表,其影响力远远超越国界,对亚洲特别是东亚各国产生了重大影响,如朝鲜高丽律的篇章内容都取法于唐律,日本大宝律令也以唐律为蓝
20、本,越南李太尊时期的刑书,也大都参用唐律。故本题应选 A、B、D。印度法律未受到古代中国法律影响,故不属于中华法系。25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宋朝的典当契约是一种附有回赎条件的特殊类型的买卖契约。典当行为必须采用加画骑缝记号的复本书面契约形式,其成立要件与买卖契约一样,即“先问亲邻”、“输钱印契”、“过割赋税”、“原主离业”。故本题应选A、B、C、D。三、简答题第 64-66 小题,每小题 8 分,共 24 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26 【正确答案】 领事裁判权,指一国通过其驻外领事对在另一国领土上的本国国民按照本国法律行使司法管辖权。清末领事裁判权制度确立于
21、1843 年的中英五口通商章程及其后的虎门条约。至 20 世纪 20 年代,相继有 20 多个国家与中国签订了相关条约。1864 年,清政府在上海租界内设立外国领事官员可参与会审的专门审判机构,会审公廨制度正式形成。这一制度是领事裁判权制度的延伸。领事裁判权是帝国主义列强干涉中国内政、操纵中国司法的重要手段,严重破坏了中国的司法主权。27 【正确答案】 (1)南京国民政府的法律体系以“六法” 为基本框架。人们在习惯上把南京国民政府的法律制度简称为“六法全书” ,其组成包括三个层次:基本法典、关系法规和判例、解释例。(2)构成“六法”体系的核心的是宪法、民法、民事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
22、等基本法典。基本法典构成了国民党政权法律体系的骨架。(3)所谓“关系法规”,是指围绕基本法典而制定的低位阶法规。关系法规作为一种补充,与各自的基本法典一起构成了一个完整的法律部门。(4)判例、解释例是最高法院的判例、司法院的解释。最高法院的判例经“采为判例,纳入判例要旨” ,并报“ 司法院 ”核定者,具有法律效力。司法院大法官会议拥有解释宪法、法律的权力,其作出的解释例或决议,具有与宪法或法律同等的效力。四、分析题第 67-69 小题,每小题 10 分,共 30 分。要求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材料回答问题。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28 【正确答案】 (1)依照唐户令的规定,财产继承按照以下规则
23、进行:实行“兄弟均分”,即被继承人的儿子平分“应分田宅及财物” 。“妻家所得之财,不在分限”,即女方从娘家带来的财产不纳入“应分田宅及财物”中进行分配。“兄弟亡者,子承父分”,是指被继承人的儿子中有死亡的,则该儿子的儿子们代位继承其父亲应享有的份额;“兄弟俱亡,则诸子均分” ,是指被继承人的儿子已全部死亡的,则由其孙子平分“应分田宅及财物” 。“其未娶妻者,别与聘财”,是指未娶妻的男子,还可以享有一份“聘财” ;“姑姊妹在室者,减聘财之半” ,是指未嫁的女子可分得相当于未婚男子“ 聘财”一半的财物,作为将来置办嫁妆之用。“寡妻妾无男者,承夫分”,是指丧夫且不生男的女子,承受丈夫可分得的财产。(2)“户绝”是指无男子的家庭。户绝之家的财产的继承按照以下规则进行:由近亲变卖并办理丧葬后,剩余财产归户绝之女所有。(3)唐朝继承法律制度的主要特点:重长幼之序,男女之别,重维护宗法伦理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