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类试卷]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历年真题试卷汇编2及答案与解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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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历年真题试卷汇编 2 及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 1-50 题,每题 1 分,共 50 分。1 中国拟与甲国就有关贸易条约进行谈判,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0 年试卷一第 32 题)(A)除另有约定,中国驻甲国大使参加该条约谈判,无须出具全权证书(B)中国驻甲国大使必须有外交部长签署的全权证书方可参与谈判(C)该条约在任何条件下均只能以中国和甲国两国的官方文字作准(D)该条约在缔结后应由中国驻甲国大使向联合国秘书处登记2 甲、乙、丙国同为一开放性多边条约缔约国,现丁国要求加入

2、该条约。四国均为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缔约国。丁国对该条约中的一些条款提出保留,下列哪一判断是正确的?(2009 年试卷一第 29 题)(A)对于丁国提出的保留,甲、乙、丙国必须接受(B)丁国只能在该条约尚未生效时提出保留(C)该条约对丁国生效后,丁国仍然可以提出保留(D)丁国的加入可以在该条约生效之前或生效之后进行3 中国某法院受理一涉外民事案件后,依案情确定应当适用甲国法。但在查找甲国法时发现甲国不同州实施不同的法律。关于本案,法院应当采取下列哪一做法?(2011 年试卷一第 39 题)(A)根据意思自治原则,由当事人协议决定适用甲国哪个州的法律(B)直接适用甲国与该涉外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的州

3、法律(C)首先适用甲国区际冲突法确定准据法,如甲国没有区际冲突法,适用中国法律(D)首先适用甲国区际冲突法确定准据法,如甲国没有区际冲突法,适用与案件有最密切联系的州法律4 在一个涉外民事案件中,我国某法院根据我国的冲突规则确定应适用外方当事人的本国法处理该争议,但该外国的不同地区实施着不同的法律。在此情况下,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7 年试卷一第 40 题)(A)应以该国首都所在地的法律为外方当事人的本国法(B)应以外方当事人的住所地法代替其本国法(C)应直接以与该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为外国当事人的本国法(D)应先依据该国的区际冲突规则加以确定,如该国法律未作规定,再以与该民事关

4、系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为外国当事人的本国法5 甲国 A 公司和乙国 B 公司共同出资组建了 C 公司,C 公司注册地和主营业地均在乙国,同时在甲国、乙国和中国设有分支机构,现涉及中国某项业务诉诸中国某法院。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该公司的民事行为能力应当适用哪国法律?(2011年试卷一第 36 题)(A)甲国法(B)乙国法(C)中国法(D)乙国法或者中国法6 在某涉外合同纠纷案件审判中,中国法院确定应当适用甲国法律。关于甲国法的查明和适用,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1 年试卷一第 35 题)(A)当事人选择适用甲国法律的,法院应当协助当事人查明该国法律(B)该案适用的甲国法包括该国的法律适用法

5、(C)不能查明甲国法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D)不能查明甲国法的,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7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规定:结婚条件,适用当事人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没有共同国籍,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或者国籍国缔结婚姻的,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该规定属于下列哪一种冲突规范?(2011 年试卷一第 38 题)(A)单边冲突规范(B)重叠适用的冲突规范(C)无条件选择适用的冲突规范(D)有条件选择适用的冲突规范8 关于冲突规范和准据法,下列哪一判断是错误的?(2010 年试卷一第 33 题)(A)冲突规范与实体规范相似(B)当事人的属人法包括当事人的本国法和住

6、所地法(C)当事人的本国法指的是当事人国籍所属国的法律(D)准据法是经冲突规范指引、能够具体确定国际民事法律关系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实体法9 我国“协航 ”号轮与甲国 “瑟皇”号轮在乙国领海发生碰撞, “协航”号轮返回中国后,“瑟皇”号轮的所有人在我国法院对 “协航”号轮所属的船公司提起侵权损害赔偿之诉。在庭审过程中,双方均依据乙国法律提出请求或进行抗辩。根据这一事实,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8 年试卷一第 35 题)(A)因双方均依据乙国法律提出请求或进行抗辩,故应由当事人负责证明乙国法律,法院无须查明(B)法院应依职权查明乙国法律,双方当事人无须证明(C)法院应依职权查明乙国法律,也可要

7、求当事人证明乙国法律的内容(D)应由双方当事人负责证明乙国法律,在其无法证明时,才由法院依职权查明10 甲国某公司拟认购中国境内一家股份有限公司的增资股份,该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均为中国公民。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关于该认购增资合同的法律适用和管辖,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0 年试卷一第 34 题)(A)双方可以采用明示方式自由约定该合同所适用的法律(B)该合同只能适用中国法律(C)如出现争议,双方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还可就法律适用进行选择(D)双方当事人只能选择中国仲裁机构仲裁11 甲国公司与乙国航运公司订立海上运输合同,由丙国籍船舶“德洋” 号运输一批货物。有关“ 德洋” 号的争议现在中

8、国法院审理。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0 年试卷一第 35 题)(A)该海上运输合同应适用船旗国法律(B)有关 “德洋” 号抵押权的受偿顺序应适用法院地法律(C)有关 “德洋” 号船舶优先权的争议应适用丙国法律(D)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甲国公司与乙国航运公司可选择适用于海上运输合同的法律12 在中国法院审理的某票据纠纷中,与该票据相关的法律行为发生在中国,该票据付款人为甲国某州居民里斯。关于里斯行为能力的法律适用,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哪一判断是正确的?(2010 年试卷一第 38 题)(A)应适用与该票据纠纷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B)应适用里斯住所地的法律(C)如依

9、据中国法里斯具有完全行为能力,则应认定其具有完全行为能力(D)如关于里斯行为能力的准据法无法查明,则应驳回起诉13 中国某航空公司从甲国公司融资租赁一架飞机,双方合同约定适用甲国法律,由乙国银行提供贷款,由住所位于丙国的丙国公司担保。合同以英文作成,但贷款合同和保证合同对法律适用均没有约定。履行中发生争议,诉诸中国法院。依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9 年试卷一第 34 题)(A)飞机融资租赁合同应适用甲国法律(B)飞机融资租赁合同应适用承租人住所地法律(C)贷款合同应认为当事人默示选择适用英国法(D)保证合同应适用中国某航空公司的住所地法14 甲国人罗得向希姆借了一笔敖,

10、罗得在乙国给希姆开具一张五万美元的支票,其记载的付款人是罗得开立帐户的丙国银行。后丙国银行拒绝向持有支票的希姆付款。因甲国战乱,希姆和罗得移居中国经商并有了住所,希姆遂在中国某法院起诉罗得,要求其支付五万美元。关于此案的法律适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9年试卷一第 35 题)(A)该支票的追索应适用当事人选择的法律(B)该支票追索权的行使期限应适用甲国法律(C)该支票的记载事项适用乙国法律(D)该支票记载的付款人是丙国银行,罗得的行为能力应适用丙国法15 中国籍人李某 2008 年随父母定居甲国,甲国法律规定自然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年龄为 2l 周岁。2009 年 7 月李某 19

11、 周岁,在其回国期间与国内某电脑软件公司签订了购买电脑软件的合同,合同分批履行。李某在部分履行合同后,以不符合甲国有关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龄法律规定为由,主张合同无效,某电脑软件公司即向我国法院起诉。依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09 年试卷一第 36 题)(A)应适用甲国法律认定李某不具有完全行为能力(B)应适用中国法律认定李某在中国的行为具有完全行为能力(C)李某已在甲国定居,在中国所为行为应适用定居国法律(D)李某在甲国履行该合同的行为应适用甲国法律16 中国豫达公司向甲国来科公司出售一批成套设备,该设备将安装在乙国。合同约定有关的纠纷将由被告一方法院管辖但未约定合同的准

12、据法。后双方因履约发生争议,来科公司在中国法院起诉豫达公司。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外民事或商事合同纠纷案件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关于我国法院在该案中应推定适用的法律,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8 年试卷一第 37 题)(A)中国法,因豫达公司为设备供应方(B)甲国法,因来科公司为该批设备的买方(C)乙国法,因乙国为该批设备的安装地(D)国际商事合同通则,因该通则确定的规则具有更广泛的国际性17 根据我国关于外国人在华收养子女的法律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2008年试卷一第 46 题)(A)外国人在华收养子女,应经其所在国主管机关依照该国法律审查同意(B)外国收养人应提供由其所在

13、国有权机构出具的有关收养人的年龄、婚姻、职业、财产、健康、有无受过刑事处罚等状况的证明材料(C)前项证明材料须经该外国人所在国的外交机关或该外交机关授权的机构认证(D)前项证明材料须经中国驻该外国使馆认证18 一对英国夫妇婚后移居意大利,后来华工作。该夫妇于今年收养一名中国儿童并决定一起回意大利生活。根据我国法律,有关该夫妇收养中国儿童所应适用的法律,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7 年试卷一第 35 题)(A)应适用中国法和意大利法(B)应适用中国法和英国法(C)只需适用中国的有关法律规定(D)只需适用意大利的有关法律规定19 巴拿马籍货轮“ 安达号 ”承运一批运往中国的货物,中途停靠韩国。

14、 “安达号”在韩国停靠卸载同船装运的其他货物时与利比里亚籍“百利号” 相碰。“安达号”受损但能继续航行,并得知“ 百利号 ”最后的目的港也是中国港口。 “安达号”继续航行至中国港口卸货并在中国某海事法院起诉“百利号” ,要求其赔偿碰撞损失。依照我国法律,该法院处理该争议应适用下列哪一国法律?(2007 年试卷一第 37 题)(A)中国法律,因为本案两船国籍不同,应适用法院地法处理争议(B)巴拿马法律,因为它是本案原告船舶的国籍国(C)利比里亚法律,因为它是本案被告船舶的国籍国(D)韩国法律,因为韩国是侵权行为地20 中国和甲国均为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缔约国,现甲国某申请人向中国法院申请承

15、认和执行在甲国作出的一项仲裁裁决。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0 年试卷一第 39 题 )(A)我国应对该裁决的承认与执行适用公约,因为该申请人具有公约缔约国国籍(B)有关中国投资者与甲国政府间投资争端的仲裁裁决不适用公约(C)中国有义务承认公约缔约国所有仲裁裁决的效力(D)被执行人为中国法人的,应由该法人营业所所在地法院管辖21 某国甲公司与中国乙公司订立买卖合同,概括性地约定有关争议由“中国贸仲”仲裁,也可以向法院起诉。后双方因违约责任产生争议。关于该争议的解决,依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9 年试卷一第 38 题)(A)违约责任不属于可仲裁的范围(B)应认定

16、合同已确定了仲裁机构(C)仲裁协议因约定不明而在任何情况下无效(D)如某国甲公司不服仲裁机构对仲裁协议效力作出的决定,向我国法院申请确认协议效力,我国法院可以受理22 关于仲裁裁决的撤销,根据我国现行法律,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8 年试卷一第 38 题)(A)我国法院可根据我国法律撤销一项外国仲裁裁决(B)我国法院撤销涉外仲裁裁决的法定理由之一是裁决事项超出仲裁协议范围(C)撤销涉外仲裁裁决的法定理由和撤销国内仲裁裁决的法定理由相同(D)对法院作出的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裁定,当事人无权上诉23 中国 A 公司与德国 B 公司因双方合同中仲裁条款的效力问题在我国涉诉,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

17、构为位于巴黎的国际商会仲裁院。仲裁地为斯德哥尔摩,但对该仲裁条款应适用的法律未作约定。依我国现行司法解释,我国法院审查该仲裁条款效力时,应适用下列哪国的法律?(2007 年试卷一第 39 题)(A)瑞典的法律(B)法国的法律(C)中国的法律(D)德国的法律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 51-90 题,每题 2 分,共 80 分。24 经乙国同意,甲国派特别使团与乙国进行特定外交任务谈判,甲国国民贝登和丙国国民奥马均为使团成员,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09 年试卷一第 79 题)(A)甲国对奥马的任命需征得乙国同意,乙国一经同意则不可撤销

18、此项同意(B)甲国特别使团下榻的房舍遇到火灾而无法获得使团团长明确答复时,乙国可以推定获得同意进入房舍救火(C)贝登在公务之外开车肇事被诉诸乙国法院,因贝登有豁免权乙国法院无权管辖(D)特别使团也适用对使馆人员的“不受欢迎的人”的制度25 根据国际法相关规则,关于国际争端解决方式,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2011年试卷一第 76 题)(A)甲乙两国就界河使用发生纠纷,丙国为支持甲国可出面进行武装干涉(B)甲乙两国发生边界争端,丙国总统可出面进行调停(C)甲乙两国可书面协议将两国的专属经济区争端提交联合国国际法院,国际法院对此争端拥有管辖权(D)国际法院可就国际争端解决提出咨询意见,该意见具有法

19、律拘束力26 甲乙两国因边境冲突引发战争,甲国军队俘获数十名乙国战俘。依日内瓦公约,关于战俘待遇,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09 年试卷一第 78 题)(A)乙国战俘应保有其被俘时所享有的民事权利(B)战事停止后甲国可依乙国战俘的情形决定遣返或关押(C)甲国不得将乙国战俘扣为人质(D)甲国为使本国某地区免受乙国军事攻击可在该地区安置乙国战俘27 甲乙两国由于边界纠纷引发武装冲突,进而彼此宣布对方为敌国。目前乙国军队已突入甲国境内,占领了甲国边境的桑诺地区。根据与武装中突相关的国际法规则,下列哪些选项符合国际法?(2008 年试卷一第 79 题)(A)甲国对位于其境内的乙国国家财产,包括属于乙

20、国驻甲国使馆的财产,不可予以没收(B)甲国对位于其境内的乙国国民的私有财产,予以没收(C)乙国对桑诺地区的甲国公民的私有财产,予以没收(D)乙国强令位于其境内的甲国公民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敌侨登记28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关于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下列哪些领域采用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2011 年试卷一第 77 题)(A)合同(B)侵权(C)不动产物权(D)诉讼离婚29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关于合同法律适用问题上的法律规避,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0 年试卷一第 81 题)(A)当事人规避中国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应当驳回起诉(B)当事人规避中国法律强制性规定的,不发生适用外国法律的效力(

21、C)如果当事人采用明示约定的方式,则其规避中国法律强制性规定的行为将为法院所认可(D)当事人在合同关系中规避中国法律强制性规定的行为无效,该合同应适用中国法30 甲国人特里长期居于乙国,丙国人王某长期居于中国,两人在北京经营相互竞争的同种产品。特里不时在互联网上发布不利于王某的消息,王某在中国法院起诉特里侵犯其名誉权、肖像权和姓名权。关于该案的法律适用,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2011 年试卷一第 78 题)(A)名誉权的内容应适用中国法律,因为权利人的经常居住地在中国(B)肖像权的侵害适用甲国法律,因为侵权人是甲国人(C)姓名权的侵害适用乙国法律,因为侵权人的经常居所地

22、在乙国(D)网络侵权应当适用丙国法律,因为被侵权人是丙国人31 中国人李某定居甲国,后移居乙国,数年后死于癌症,未留遗嘱。李某在中国、乙国分别有住房和存款,李某养子和李某妻子的遗产之争在中国法院审理。关于该遗产继承案的法律适用,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0 年试卷一第 83 题)(A)李某动产的继承应适用甲国法(B)李某动产的继承应适用乙国法(C)李某动产的继承应适用中国法(D)李某所购房屋的继承应适用房屋所在国的法律32 甲国贸易公司航次承租乙国籍货轮“锦绣” 号将一批货物从甲国运往中国,运输合同载有适用甲国法律的条款。“锦绣” 号停靠丙国某港时与丁国籍轮 “金象”号相撞,有关货损和碰撞

23、案在中国法院审理。关于该案的法律适用,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09 年试卷一第 83 题)(A)有关航次租船运输合同的争议应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B)有关航次租船运输合同的争议应适用甲国法律(C)因为 “锦绣” 号与“ 金象”号的国籍不同,两轮的碰撞纠纷应适用法院地法解决(D)“锦绣”号与“金象”号的碰撞应适用丙国法律33 定居甲国的华侨王某与李某在甲国结婚,后王某在甲国起诉与李某离婚时被该国法院以当事人均具有中国国籍为由拒绝受理。王某转而在我国法院诉请离婚。根据我国现行司法解释,有关此案的管辖与适用法律,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07午试卷一第 81 题)(A)王某原住所地法院

24、有管辖权(B)因两人定居国外且在国外结婚,我国法院不应受理(C)李某在国内的最后住所地法院有管辖权(D)如中国法院管辖,认定其婚姻是否有效应适用甲国法律34 我国甲公司与瑞士乙公司订立仲裁协议,约定由某地仲裁机构仲裁,但约定的仲裁机构名称不准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解释,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07 年试卷一第 82 题)(A)仲裁机构名称不准确,但能确定具体的仲裁机构的,应认定选定了仲裁机构(B)如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地仅有一个仲裁机构,该仲裁机构应视为约定的仲裁机构(C)如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地有两个仲裁机构,成立较早的仲裁机构应视为约定的仲裁机构(D)仲裁协议仅

25、约定纠纷适用的仲裁规则的,不得视为约定了仲裁机构35 菲德罗河是一条依次流经甲乙丙丁四国的多国河流,1966 年,甲乙丙丁四国就该河流的航行事项缔结条约,规定缔约国船舶可以在四国境内的该河流中通航。2005 年底,甲国新当选的政府宣布:因乙国政府未能按照条约的规定按时维修其境内航道标志,所以甲国不再受上述条约的拘束,任何外国船舶进入甲国境内的菲德罗河段,均须得到甲国政府的专门批准。自 2006 年起,甲国开始拦截和驱逐未经其批准而驶入甲国河段的乙丙丁国船舶,并发生多起扣船事件。对此,根据国际法的有关规则,下列表述正确的是:(2008 年试卷一第 98 题)(A)由于乙国未能履行条约义务,因此,

26、甲国有权终止该条约(B)若乙丙丁三国一致同意,可以终止该三国与甲国间的该条约关系(C)若乙丙丁三国一致同意,可以终止该条约(D)甲乙两国应分别就其上述未履行义务的行为,承担同等的国家责任36 甲国籍人罗伯逊与家人久居乙国,其原始住所在甲国。罗伯逊在乙国和丙国均有生意和住所,不时去丙国照看生意,并与在丙国居住的父母小住。近年来,由于罗伯逊在中国的生意越来越好,因而长期居住于在北京某饭店包租的 578 号房间。现涉及丙国的纠纷在中国法院审理,关于罗伯逊住所的认定,下列选项正确的是:(2009 年试卷一第 99 题)(A)应以长期居住地北京某饭店 578 号房间为其住所(B)应以乙国的住所为其住所(

27、C)因涉及丙国的纠纷,应以丙国的住所为其住所(D)应以甲国的原始住所为其住所37 B 公司与 D 公司就运输途中平板电脑的所有权产生了争议, D 公司将争议诉诸中国某法院。根据我国有关法律适用的规定,关于平板电脑所有权的法律适用,下列选项正确的是:(2011 年试卷一第 98 题)(A)当事人有约定的,可以适用当事人选择的法律,也可以适用乙国法(B)当事人有约定的,应当适用当事人选择的法律(C)当事人没有约定的,应当适用甲国法(D)当事人没有约定的,应当适用乙国法38 某批中国货物由甲国货轮“盛京” 号运送,提单中写明有关运输争议适用中国海商法。“ 盛京” 号在公海航行时与乙国货轮 “万寿”号

28、相撞。两轮先后到达中国某港口后,“ 盛京” 号船舶所有人在中国海事法院申请扣押了“万寿”号,并向法院起诉要求“万寿 ”号赔偿依其过失比例造成的撞碰损失。根据中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选项正确的是:(2010 年试卷一第 99 题)(A)碰撞损害赔偿应重叠适用两个船旗国的法律(B) “万寿” 号与“ 盛京”号的碰撞争议应适用甲国法律(C) “万寿” 号与“ 盛京”号的碰撞争议应适用中国法律(D)“盛京”号运输货物的合同应适用中国海商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历年真题试卷汇编 2 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 1-50 题,每题 1 分,

29、共 50 分。1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我国缔结条约程序法第 6 条规定:“谈判和签署条约、协定的代表按照下列程序委派:下列人员谈判、签署条约、协定,无须出具全权证书:(一)国务院总理、外交部长;(二) 谈判、签署与驻在国缔结条约、协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馆馆长,但是各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三)谈判、签署以本部门名义缔结协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部门首长,但是各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派往国际会议或者派驻国际组织,并在该会议或者该组织内参加条约、协定谈判的代表,但是该会议另有约定或者该组织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除另有约定,大使参加该条约谈判无须出具全权证书,A 项正

30、确。B 项为 A 项的互斥选项,不当选。同法第 13 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同外国缔结的双边条约、协定,以中文和缔约另一方的官方文字写成,两种文本同等作准;必要时,可以附加使用缔约双方同意的另一种第三国文字,作为同等作准的第三种正式文本或者作为起参考作用的非正式文本;经缔约双方同意,也可以规定对条约,协定的解释发生分歧时,以该第三种文本为准。某些属于具体业务事项的协定,以及同国际组织缔结的条约、协定,经缔约双方同意或者依照有关国际组织章程的规定,也可以只使用国际上较通用的一种文字。”因此 C 项的说法过于绝对化,不当选。同法第 17 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的条约和协定由外交部按照联合国

31、宪章的有关规定向联合国秘书处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的条约和协定需要向其他国际组织登记的,由外交部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各该国际组织章程的规定办理。”D 项中提到由大使登记是错误的。2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重点考查条约的保留,也涉及条约的加入、生效等知识点。根据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的规定,条约的保留是指一国在签署、批准、接受、赞同或加入一个条约时所作的单方声明,无论措辞或名称如何,其目的在于排除或更改条约中某些规定对该国适用时的法律效果。保留是一国单方面作出的,对于保留,其他的缔约国可以作出同意或反对。A 项认为一国提出的保留,其他国家必须接受,这种观点是错误的。保留仅适用于多边条约

32、,可以在条约生效前作出,也可以在条约生效后加入时作出。如果保留是在签署须经批准、接受或赞同的条约时(即条约生效前)提出的,保留国应在批准条约时确认该项保留。故 B 项错误。由于条约的保留是一国在签署、批准、接受、赞同或加入一个条约时作出的,对于加入国而言,加入时应提出保留的申请,一旦条约对加入国生效,保留同时生效。要注意 C 选项与 B 选项的区别,丁国是加入已经生效的开放性条约,如果加入时没有提出保留,在加入后不能提出保留。故 C 项错误。条约的加入是指没有在条约上签字的国家表示同意接受条约约束的一种正式国际法律行为。加入主要适用于开放性的多边条约,双边条约不发生加入的问题。多边条约一般都有

33、加入条款,加入条约时,既可以加入已生效的条约,也可以加入尚未生效的条约。一旦加入,加入方即成为条约的缔约方,除条约另有规定外,与原始缔约方享有同样的权利。故此 D 项表述正确。3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区际法律冲突是指在多法域国家,由于该国内部法律体系不统一,各法域之间的立法规定不同而产生法律冲突。当准据法指向多法域国家时,究竟适用多法域国家中的哪一个法域的法律为准据法,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 6 条规定:“涉外民事关系适用外国法律,该国不同区域实施不同法律的,适用与该涉外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区域的法律。”本题中甲国不同州实施不同的法律,正是区际司法冲突需要解决的问题,依据法条

34、B项正确。4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 6 条规定:“涉外民事关系适用外国法律,该国不同区域实施不同法律的,适用与该涉外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区域的法律。”因此,本题适用新法的正确答案应当是 C。这一新规定改变了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民法通则意见)第 192 条“依法应当适用的外国法律,如果该外国不同地区实施不同的法律的,依据该国法律关于调整国内法律冲突的规定,确定应适用的法律。该国法律未作规定的,直接适用与该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的地区的法律”的规定,即不再适用外国的区际冲突规则。2007 年本题考查时根据

35、民法通则意见第 192 条,原公布答案为 D。5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 14 条规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的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组织机构、股东权利义务等事项,适用登记地法律。法人的主营业地与登记地不一致的,可以适用主营业地法律。法人的经常居所地,为其主营业地。”C 公司虽然在中国有分支机构,但其注册地和主营业地均在乙国,因此该公司的民事行为能力应当适用乙国法。B 项说法正确。陷阱点拨 本题很多考生认为选择 D。多数考生想当然地套用了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中关于自然人行为能力法律适用的条款,认为“自然人行为能力法律冲突适用当事人属人法。自然人处理商务行为

36、时,如依属人法无行为能力而依行为地为有行为能力者,视为有行为能力”,从而得出可以适用行为地法也就是中国法的结论。但本题很明显是考查法人的行为能力法律适用,对此法律有专门规定,考生应准确把握。6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 10 条规定:“涉外民事关系适用的外国法律,由人民法院、仲裁机构或者行政机关查明。当事人选择适用外国法律的,应当提供该国法律。不能查明外国法律或者该国法律没有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因此,对于外国法的查明,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在法院确定适用外国法时,法院负有查明义务;二是在当事人选择适用外国法律时,应当由当事人提供,法院此时并没有协助查明的

37、义务。A 项错误。在不能查明外国法时,应当适用我国法,而不是驳回诉讼请求。C 项正确,D 项错误。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 9 条规定:“涉外民事关系适用的外国法律,不包括该国的法律适用法。”因此该案适用的甲国法不包括该国的法律适用法,B 项错误。7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根据特定的一个或几个“系属”及其指向适用法律的不同情况,可以把冲突规范分为四种类型。单边冲突规范,是指冲突规范的“系属”直接规定适用某国法律的规范,不需要根据具体的民商事法律关系来推断。它通常表现为三种方式:(1)直接规定适用内国法;(2)直接规定适用外国法;(3) 直接规定适用某一特定国家的法律。双边冲突规范,是指

38、冲突规范的系属并不直接规定适用内国法还是外国法,而只是规定一个可以推定的系属,再根据这个系属并结合民商事法律关系的具体情况去推定应适用某国法律的冲突规范。选择适用的冲突规范,是指冲突规范的“系属”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但只选择其中之一来调整民商事法律关系的冲突规范。根据选择的方式,选择适用的冲突规范可以分为:(1)无条件选择适用的冲突规范,是指在“系属”中所含有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连结点中,法院可以任意地或无条件地选择其中之一来调整有关涉外民事法律关系的冲突规范。在这种冲突规范中,各系属所提供的可供选择的法律具有同等价值,并无主次之分。(2)有条件选择适用的冲突规范,是指“系属”中的“连结点”有两个

39、或两个以上,但法院只能依顺序或有条件地选择其中之一来调整有关涉外民事法律关系的冲突规范。重叠适用的冲突规范,是指冲突规范的“系属”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并且同时适用于某种涉外民事法律关系的冲突规范。本题中对于结婚条件的法律适用,是依据当事人有无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有无共同国籍的条件依次选择适用的,因此属于有条件选择适用的冲突规范,D 项正确。8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冲突规范是由国内法或国际条约规定的,指明某种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应适用何国实体法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冲突规范并不像实体规范那样直接规定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而仅指明适用哪一个国家的法律以及何种法律。故此 A项的说法是错误的,当选。

40、属人法是指与民事关系主体有关的国家的法律。它是经常被用来解决人的身份、能力(权利能力、行为能力)、婚姻、亲属和继承权等领域的法律冲突的一项原则。由于各国对属人法连结点分别理解为住所或国籍,故属人法有住所地法和本国法之分。当事人的本国法是其国籍国法。因此 BC 两项说法正确,不当选。准据法是指经冲突规范指引,能够具体确定民商事法律关系当事人权利与义务的特定的实体法。这是准据法的标准定义,本题 D 项说法完全正确,不当选。9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海商法第 273 条规定,船舶碰撞的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行为地法。本题中,船舶碰撞发生在乙国领海,故法院应当适用侵权行为地乙国的法律。由于乙国法为外

41、国法,故而涉及外国法的查明问题。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 10 条对外国法的查明做出了新的规定,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在法院确定适用外国法时,法院负有查明义务;二是在当事人选择适用外国法律时,应当由当事人提供。本题中,法院依据我国海商法的规定,应当适用乙国法,故而负有查明义务。尽管当事人均依据乙国法律提出请求,但本题并不属于当事人可以选择适用外国法的情形。因此在适用新法的情况下,本题应当选 B。2008 年本题考查时根据民法通则意见第 193 条,原公布答案为 C。10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根据涉外民商事合同法律适用规定第 8 条第 7 项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履行的下列合同,

42、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七)外国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购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非外商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的合同”因此,本题 B 项应选。由于外商增资后企业性质变为中外合资企业,因此即使考生没有掌握上述规定,那么根据我国合同法第 126 条第 2 款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也可以推断出本题的正确答案。涉外民商事合同法律适用规定第 4 条规定,当事人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通过协商一致,选择或者变更选择合同争议应适用的法律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但这不包括强制只能适用中国法的

43、情形,故 C 项错误。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 246 条规定,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履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管辖。本题中中方当事人与外国合资股东之间的合同纠纷属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纠纷,该合同在我国履行,故属于我国法院的专属管辖,不可选择仲裁。故 D 项错误。11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综合考查了海上运输合同、船舶抵押权、船舶优先权的法律适用。我国海商法第 269 条规定,合同当事人可以选择合同适用的法律,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合同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因此 D

44、 项正确,A 项错误。同法第 271 条规定,船舶抵押权适用船旗国法律。船舶在光船租赁以前或者光船租赁期间,设立船舶抵押权的,适用原船舶登记国的法律。故船舶抵押权应适用船旗国法律,而不是法院地法律,B 项错误。同法第 272 条规定,船舶优先权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故船舶优先权只能适用法院地也就是中国的法律,不能适用丙国法,C 项错误。提醒考生注意,船舶优先权的性质较为特殊,属于担保物权的一种,是指请求人依照法律的规定向船舶所有人、经营人提出请求,在某种情况下就船舶本身价值优先受偿的权利。优先权的行使必须通过一定的法律手段强制执行,一般需要先扣押产生优先权的船舶方可实行,带有强烈的程序

45、法特征,因此,我国以法院地法为其准据法。12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我国票据法第 96 条规定:“票据债务人的民事行为能力,适用其本国法律。票据债务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依照其本国法律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而依照行为地法律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适用行为地法律。”本题中票据行为能力人里斯是甲国人,其行为能力应适用本国法。当事人本国法可以依据国籍,也可以依据住所地,这需要结合题意,票据行为地是中国,假设里斯依据其本国法有行为能力,自然应判定其有完全行为能力,假设里斯依据其本国法无行为能力,若依据行为地法即中国法有行为能力,仍应认为其具有完全行为能力,C 项最为符合题意。同时可以

46、排除 A、B 两项。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 10 条第 2 款规定,不能查明外国法律或者该国法律没有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可见,如关于里斯行为能力的准据法无法查明,应适用我国法律,而不是驳回起诉。13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 41 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合同适用的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履行义务最能体现该合同特征的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其他与该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本题中双方就融资租赁飞机合同约定适用甲国法律,故 A 项正确、B 项错误。在当事人没有选择合同适用的法律时,法院要根据合同的特殊性质以及某一方当事人履行的义务最能体现该

47、合同本质特性等因素来确定合同准据法。根据涉外民商事合同法律适用规定第 5 条的规定:“当事人未选择合同争议应适用的法律的,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或者地区的法律。人民法院根据最密切联系原则确定合同争议应适用的法律时,应根据合同的特殊性质,以及某一方当事人履行的义务最能体现合同的本质特性等因素,确定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或者地区的法律作为合同的准据法(七)借款合同,适用贷款人住所地法(十二)保证合同,适用保证人住所地法。”依据题意,贷款合同适用贷款人住所地乙国法,保证合同适用保证人住所地丙国法。故 D 项说法错误。至于合同以英文做成,并不能理解为默示选择英国法。涉外民商事合同法律适用规定第

48、 3 条明确要求合同适用法律的选择应当以明示方式作出。故 C 项说法错误。14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AB 两项考查票据追索的法律适用。根据我国 票据法第 99 条的规定:“票据追索权的行使期限,适用出票地法律。”本题中,罗得在乙国给希姆开具支票,即票据的出票地是乙国,故此该支票追索权的行使期限应适用乙国法律。故 A 项、B 项的说法均错误。C 项考查票据出票的法律适用。根据我国票据法 第 97 条的规定:“汇票、本票出票时的记载事项,适用出票地法律。支票出票时的记载事项,适用出票地法律,经当事人协议,也可以适用付款地法律。”本题中支票的出票地是乙国,其记载事项应适用乙国法,C 项正确

49、。D 项考查票据债务人民事行为能力的法律适用。根据我国 票据法第 96 条的规定:“票据债务人的民事行为能力,适用其本国法律。票据债务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依照其本国法律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而依照行为地法律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适用行为地法律。”本题中罗得是甲国人,应适用甲国法,故 D 项错误。15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 12 条规定:“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适用经常居所地法律。自然人从事民事活动,依照经常居所地法律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依照行为地法律为有民事行为能力的,适用行为地法律,但涉及婚姻家庭、继承的除外。”本题中,李某是中国公民,随父母定居甲国,甲国可视为其经常居所地。李某购买电脑的行为在我国境内所为,中国是行为地。依据经常居所地甲国法律李某无民事行为能力,而依据行为地即我国的法律,年满 18 周岁即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依据法条规定,此种情形应当适用我国法律,认定李某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B 项正确。16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涉外民商事合同法律适用规定第 5 条规定:“当事人未选择合同争议应适用的法律的,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或者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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