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类试卷]国家司法考试卷一(国际私法)模拟试卷15及答案与解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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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司法考试卷一(国际私法)模拟试卷 15 及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 1-50 题,每题 1 分,共 50 分。1 日本人松山于 2009 年 9 月来中国旅行,期间与中国公民田某发生争执并将田某打伤。2009 年 11 月,田某向中国某人民法院提起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松山可以委托日本律师事务所某律师以律师身份作为其诉讼代理人(B)松山可以亲自参加诉讼,不委托他人(C)松山应在收到受诉人民法院送达的诉状副本后 15 日内提交答辩状(D)松山若委托他人代为进行诉讼,其委托书从境外寄交的,只需经当地公证机关

2、证明即可2 下列有关国际民事诉讼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依民事诉讼法规定,在涉外民事诉讼中,法院可以依职权主动采取保全措施(B)依 民事诉讼法规定,在涉外民事诉讼中,在法院裁定准许诉前财产保全后,申请人应在获得准许后的 15 天内提起诉讼,逾期不起诉的,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C)对于与我国既无条约关系又无互惠关系的国家的法院,未通过外交途径,直接向我国法院提出的司法协助请求,我国法院应予退回,并说明理由(D)除外国驻我国使领馆可以向其本国公民送达文书和调查取证外,任何其他外国机关或个人都不得在我国领域内送达文书和调查取证3 中国甲公司向法国乙公司购买钢材的合同,合同中约定如因违约责任问

3、题发生纠纷,将由中国的仲裁机构仲裁。后乙公司交付的钢材质量有缺陷,双方发生争议。就如何解决该纠纷,双方进行了多次磋商无果。就本案的纠纷解决方式,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哪项?( )(A)由于双方约定了将以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因此只能通过仲裁方式解决(B)虽然双方约定了以仲裁方式解决纠纷,但因为对仲裁机构的约定不明,因此仲裁协议无效(C)虽然双方约定了以仲裁方式解决纠纷,但因为对仲裁机构的约定不明,而双方又没有就此达成协议,因此仲裁协议无效(D)既然双方约定了以仲裁方式解决纠纷,虽然对仲裁机构的约定不明,但因为有仲裁条款的存在,法院对本案没有管辖权4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仲裁机构作出

4、的裁决,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哪种情形以外,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 )(A)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B)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与仲裁规则不符的(C)仲裁结果作出前未经过调解的(D)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5 A 公司是甲国的公司,B 公司是中国广州的一家公司, B 公司是生产烟花爆竹的企业,该公司在 2010 年向 A 公司出口了一批烟花爆竹。后来,甲国公民 C 在使用B 公司生产的烟花时,由于烟花突然改变方向,致使 C 左眼被炸伤。C 在甲国法院以 B 公司为被告提出侵权之诉,要求 B

5、公司赔偿其损失若干元。甲国法院受理了该案件,最后判决 B 公司败诉,向 C 赔偿损失若干元。因为 B 公司在甲国既没有代理机构,也没有可供扣押的财产,所以 C 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该判决,但甲国和中国没有缔结或者共同参加国际条约,也没有互惠关系的存在。法院该如何处理?( )(A)对甲国法院作出的判决作程序上的审查,决定是否予以执行(B)驳回当事人的申请,通知当事人通过外交途径解决(C)驳回当事人的申请,通知当事人可向中国对该案件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由该法院作出判决,并予以执行(D)不驳回当事人的申请,但重新受理案件,作出判决,并予以执行6 朗文与戴某缔结了一个在甲国和中国履行的合

6、同。履约过程中发生争议,朗文向甲国法院起诉戴某并获得胜诉判决。戴某败诉后就同一案件向我国法院提起诉讼。朗文以该案件已经甲国法院判决生效为由对中国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依据我国法律、司法解释以及我国缔结的相关条约,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朗文的主张构成对我国法院就同一案件实体问题行使管辖权的有效异议(B)我国法院对戴某的起诉没有管辖权(C)我国法院对涉外民事诉讼案件的管辖权不受任何限制(D)我国法院可以受理戴某的起诉7 我国 G 公司与荷兰 H 公司正就签订一项商务合同进行谈判。针对该合同可能产生的争议,H 公司提出,如发生争议应尽量协商调解解决,不成再提请仲裁或进行诉讼。在决定如何回应

7、此方案之前,G 公司向其律师请教。关于涉外民商事纠纷调解的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 )(A)调解是有第三人介入的争议解决方式(B)当事人双方在调解人的斡旋下达成的和解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C)在涉外仲裁程序中进行的调解,仲裁庭无须先行确定双方当事人对调解的一致同意即可直接主持调解(D)在涉外诉讼中,法官也可以对有关纠纷进行调解8 关于仲裁裁决的撤销,根据我国现行法律,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我国法院可根据我国法律撤销一项外国仲裁裁决(B)我国法院撤销涉外仲裁裁决的法定理由之一是裁决事项超出仲裁协议范围(C)撤销涉外仲裁裁决的法定理由和撤销国内仲裁裁决的法定理由相同(D)对法院作出

8、的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裁定,当事人无权上诉9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和有关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下列关于在我国领域以外形成的证据的可采纳性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该证据经过所在国公证据机关公证即可采用(B)该证据经过中国驻外使领馆的认证即可采用(C)该证据必须经过当地公证和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履行中国与该国订立的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方能采用(D)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外文书证或外文说明资料,无须翻译为中文10 某外国公民阮某因合同纠纷在中国法院起诉中国公民张某。关于该民事诉讼,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阮某可以委托本国律师以非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B)受阮某委托,某该国驻华使馆官员可

9、以以个人名义担任诉讼代理人,并在诉讼中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C)阮某和张某可用明示方式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法院管辖(D)中国法院和外国法院对该案都有管辖权的,如张某向外国法院起诉,阮某向中国法院起诉,中国法院不能受理11 当事人欲将某外国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申请中国法院承认和执行。根据中国法律,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该判决应向中国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B)该判决应是外国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C)承认和执行该判决的请求须由该外国法院向中国法院提出,不能由当事人向中国法院提出(D)如该判决违反中国的公共利益,中国法院不予承认和执行12 在涉外民商事案件中,依照我国

10、法律中的冲突规范,应当适用某外国的法律,但该外国是个多法域的国家,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当适用该国法律中有关调整其国内法律冲突的规定以确定应当适用的法律,但是在该外国法律未作此规定时,应当如何处理?( )(A)直接适用当事人在该外国境内有住所或居所地方的法律(B)适用该国首都所在地的法律(C)适用我国的法律(D)适用与该民事法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的地区的法律13 关于内地和香港仲裁裁决的执行,依内地与香港达成的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相互执行仲裁裁决的安排的规定,下列哪个选项是正确的?( )(A)被申请人在河北和广东均有财产的,申请人可分别向两地的中级法院提出申请(B)被申请人在广东和香港均有财产

11、的,如果在一地法院执行后不足以偿还其债务的,可就不足部分向另一地法院申请执行(C)香港特别行政区应执行内地所有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D)香港回归后到本安排生效前因故未能申请执行的,申请人为法人的,应在该安排生效后一年内提出执行申请14 李某在内地某法院取得一项涉及王某的具有给付内容的生效民事判决。王某的主要财产在澳门,在内地也有少量可供执行的财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相互认可和执行民商事判决的安排,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李某有权同时向内地与澳门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执行(B)李某向澳门法院提出执行申请的同时,可以向内地法院申请查封、扣押或者冻结王某的财产(C)如澳

12、门法院受理执行申请,它不能仅执行该判决中的部分请求(D)该判决的执行应适用内地法律15 居住于我国台湾地区的当事人张某在大陆某法院参与民事诉讼。关于该案,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 )(A)张某与大陆当事人有同等诉讼权利和义务(B)确定应适用台湾地区民事法律的,受案的法院予以适用(C)如张某在大陆,民事诉讼文书可以直接送达(D)如张某在台湾地区地址明确,可以邮寄送达,但必须在送达回证上签收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 51-90 题,每题 2 分,共 80 分。16 依照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及司法解释,下列判断错误的有:( )(A)对于在我国境

13、内没有住所的外国人被提起涉外侵权诉讼,只要该侵权行为实施地在我国境内或者侵权结果发生在中国,其所属辖区的中级人民法院就可以对该侵权诉讼行使管辖权(B)在涉外合同或者涉外财产权益纠纷中,我国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选择我国法院的书面协议对涉外民事诉讼行使管辖权(C)对原本无权管辖的涉外民事诉讼,只要该诉讼的被告前来出庭应诉,我国法院就可以对其行使管辖权(D)因在中国履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发生的纠纷,当事人只能向中国法院提起诉讼17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下列哪些选项当事人不得用书面协议选择其他国家法院管辖?( )(A)因继承在我国死亡的被继承人的遗产产生的纠纷(B)因我国公司接受外国公司技术转让产生的合

14、同纠纷(C)因处于我国的不动产而发生的所有权纠纷(D)因在我国港口作业发生的纠纷18 下列关于国际司法协助的说法中,正确的有哪些项?( )(A)与我国没有司法协助协议又无互惠关系的外国法院未通过外交途径,直接请求我国法院司法协助的,我国法院应予退回,并说明理由(B)外国驻我国使领馆可以向其本国公民送达文书和调查取证,但不得违反我国法律并不得采取强制措施(C)未经我国主管机关允许,任何外国机关或个人不得在我国领域内送达文书和调查取证(D)外国法院在条约或互惠的基础上请求我国法院司法协助的,若请求事项有损我国主权、安全或社会公共利益的,我国法院不予执行19 根据我国法律,当事人在合同中订有仲裁条款

15、或事后达成书面仲裁协议,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仲裁机构或者其他机构仲裁的,当事人不得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纠纷有:( )(A)涉外离婚、确认非婚生子女等方面的纠纷(B)涉外海事纠纷(C)涉外继承、收养纠纷(D)涉外合同纠纷20 王某和张某都是中国公民,2008 年在国内登记结婚,2009 年就移居外国,并且在该外国定居。后来二人在当地请求离婚,但该外国法院认为,根据该国法律,离婚诉讼必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因而拒绝受理此案。如果当事人要向国内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下列哪些法院有权管辖此案?( )(A)当事人双方当年在国内结婚时的婚姻登记地的法院(B)王某在国内时的最后住所所在地的法

16、院(C)张某在国内时的最后住所所在地的法院(D)我国法院无权管辖该案件21 中国人甲(男) 与中国人乙(女) 于 1993 年结婚。1999 年,甲、乙先后赴法国留学,后双方分居。2010 年甲在法国法院提起离婚诉讼。2010 年法国法院判决解除甲、乙之间的婚姻关系。甲回国后向我国法院申请,要求承认法国法院的判决。下列选项哪些可以作为承认法国法院判决效力的条件?( )(A)法国与我国存在此方面的条约关系或有互惠关系(B)承认法国判决不损害我国的主权,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C)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D)判决必须是关于民商事争议的判决22 美国人吉姆在中国某饭店住宿期间被盗贼殴伤,遂要求饭店赔偿。

17、因双方就损害赔偿标准达不成协议,吉姆向该饭店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他可以委托下列哪些人为其诉讼代理人?( )(A)美国人(B)中国公民(C)以非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的美国律师(D)以大使身份出任诉讼代理人的美国驻华大使馆大使23 美国公民甲在我国无住所,因某合同纠纷在中国涉诉,甲委托我国律师代理诉讼并自美国寄交授权委托书,则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甲为其授权委托书办理证明手续的说法正确的有:( )(A)中美无条约规定的,甲需要对授权委托书办理当地公证,并交由我驻美使领馆认证(B)中美无条约规定的,甲可签名或盖章径寄我受案法院(C)中美有条约规定的,甲可以按中美订立的有关条约规定

18、的方式证明(D)中美有条约规定,甲可选择公证认证方式或条约证明方式24 纽约公约某缔约国仲裁机构做出的仲裁裁决欲在我国得到承认与执行,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对于纽约公约缔约国领土内做出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适用公约的规定(B)对于非纽约公约缔约国领土内做出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应当由当事人以裁决为依据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C)高级人民法院有权最终决定不予执行涉外仲裁裁决或拒绝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D)我国任何受理外国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申请的法院,可以不经批准予以承认和执行25 中国 A 公司与甲国 B 公司签订货物买卖合同,约定合同争议提交中国 C 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地在中国

19、,但对仲裁条款应适用的法律未作约定。后因货物质量问题双方发生纠纷,中国 A 公司依仲裁条款向 C 仲裁委提起仲裁,但 B 公司主张仲裁条款无效。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关于本案仲裁条款的效力审查问题,下列哪些判断是正确的?( )(A)对本案仲裁条款的效力,C 仲裁委无权认定,只有中国法院有权审查(B)对本案仲裁条款的效力,如 A 公司请求 C 仲裁委作出决定,B 公司请求中国法院作出裁定的,由中国法院裁定(C)对本案仲裁条款效力的审查,应适用中国法(D)对本案仲裁条款效力的审查,应适用甲国法26 我国公民王某在甲国驾车旅游时,将该国公民 A 撞伤,从而引起纠纷。依照我国侵权行为的冲突规范规定,应

20、适用甲国(侵权行为地)的法律。但甲国有两个以上法域,对该案,下列哪些处理方法是不正确的?( )(A)由于我国法律规定,侵权行为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所以,应该直接适用发生侵权行为的地方所处地区的法律(B)如果甲国法律中有关于调整国内法律冲突的规定,则应该继续依其国内法的指引确定应该适用的法律(C)如果甲国法律中没有关于调整国内法律冲突的规定,则应该依我国调整国内法律冲突的规则来确定应该适用的法律(D)如果甲国法律中没有关于调整国内法律冲突的规定,则应该直接适用与侵权行为有最密切联系的地区的法律27 内地某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一民事案件过程中,需从澳门调取证据。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

21、区法院就民商事案件相互委托送达司法文书和调取证据的安排,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该中级人民法院可直接委托澳门的有关法院调取证据(B)澳门受托法院可以该民事案件属于其专属管辖为由拒绝执行受托事项(C)受托法院完成调取证据的期限最迟不得超过自收到委托书之日起 3 个月(D)最高人民法院与澳门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可以直接委托调取证据28 位于中国深圳的甲公司与位于澳门的乙公司订立了一份技术转让协议,后双方因协议履行发生纠纷,在内地的有关法院就该纠纷进行诉讼,该法院作出了终审判决。根据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关于相互认可和执行民商事判决的安排的有关规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澳门特别行政

22、区的有权受理认可判决申请的法院为中级人民法院,有权执行的法院为初级法院(B)申请人向一地法院提出执行申请的同时,可以向另一法院申请查封、扣押或者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C)被请求方法院应当尽快审查认可和执行的申请,并作出判决(D)根据被请求方的法律,判决所确认的事项属于被请求方专属管辖的,被请求方法院经审查后裁定不予认可29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台民商事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的规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A)人民法院审理涉台民商事案件,应当适用法律和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B)台湾地区当事人在人民法院参与民事诉讼,与大陆当事人有同等的诉讼权利和义务,其合法权益受法律平等保护(C)根据本规定确定适

23、用有关法律违反国家法律的基本原则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不予适用。(D)台湾地区当事人在人民法院参与民事诉讼,应当适用台湾地区法律30 依据现行的司法解释,我国法院受理对在我国享有特权与豁免的主体起诉的民事案件,须按法院内部报告制度,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为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在我国享有特权与豁免的主体若为民事案件中的第三人,该报告制度不适用(B)若在我国享有特权与豁免的主体在我国从事商业活动,则对其作为被告的民事案件的受理无需适用上述报告制度(C)对外国驻华使馆的外交官作为原告的民事案件,其受理不适用上述报告制度(D)若被告是临时来华的联合国官员,则对其作为被告的有关的民事案件的受

24、理不适用上述报告制度31 根据 2008 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当事人协议管辖的民商事案件判决的安排,下列说法错误的是哪些?( )(A)被申请人的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既在内地又在香港的,申请人只能向一地法院提出申请,而不得同时分别向两地法院提出申请(B)如执行地法院对该案享有专属管辖权,则应当裁定不予认可该判决(C)申请人申请认可和执行的期间为 1 年(D)向内地人民法院提交的文件没有英文文本的,申请人应当提交英文译本32 关于最高人民法院、澳门特别行政区关于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相互认可和执行仲裁裁决的安排(以下简称安排)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25、)(A)按照澳门特区法律,对于提出认可仲裁裁决的申请,由澳门中级法院处理,但是认可后仲裁裁决的执行一般由具有管辖权的澳门初级法院处理。在内地根据安排,认可申请由中级人民法院处理,执行申请由基层人民法院处理(B)对于被执行人在内地和澳门特区均有财产可供执行的,安排允许当事人可以分别由两地法院提出执行仲裁裁决的申请,仲裁地法院应当先进行执行清偿(C)受理法院在受理认可和执行仲裁裁决申请之前或之后,可以依当事人申请,按照法院地法律规定,对被申请人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D)一方当事人向一地法院申请执行仲裁裁决,另一当事人向另一地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应当由被执行人提出中止执行的申请,再由执行法院决定是

26、否中止执行33 大陆甲公司与台湾地区乙公司签订了出口家具合同,双方在合同履行中产生纠纷,乙公司拒绝向甲公司付款。甲公司在大陆将争议诉诸法院。关于向台湾当事人送达文书,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可向乙公司在大陆的任何业务代办人送达(B)如乙公司的相关当事人在台湾下落不明的,可采用公告送达(C)邮寄送达的,如乙公司未在送达回证上签收而只是在邮件回执上签收,可视为送达(D)邮寄送达未能收到送达与否证明文件的,满三个月即可视为已送达34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法院就民商事案件相互委托送达司法文书和调取证据的安排,下列属于代为调取证据的范围的有:( )(A)调取与诉讼有关的证据

27、(B)代为送达诉讼文书(C)代为进行鉴定和司法勘验(D)代位询问当事人、证人和鉴定人34 2005 年 9 月中国甲公司与西班牙乙公司签订了一份货物买卖合同。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如果合同履行出现争议则双方应将争议提交纽约仲裁机构仲裁。后甲公司收到货物后认为乙公司提供的货物质量与合同约定不符,于 2005 年 12 月 10 日向中国某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乙公司于 2005 年 12 月 20 日收到起诉状副本后未就管辖权提出异议,并于 2005 年 12 月 29 日向该法院提交了答辩状。2006 年 3 月 4 日法院作出判决,乙公司败诉。请回答以下题。35 甲公司与乙公司是否可约定将合同争议提

28、交纽约仲裁机构仲裁解决?( )(A)可以,因为双方当事人可以自由选择仲裁机构(B)不可以,因为这种约定没有在与合同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中选择管辖(C)可以,该约定并未违反我国法律中的强制性规定(D)不可以,这种约定不利于我国公司利益36 乙公司要聘请诉讼代理人,则可以在下列哪些主体中作出选择?( )(A)中国律师(B)西班牙某大学法学院教授(C)中国公民(D)西班牙律师国家司法考试卷一(国际私法)模拟试卷 15 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 1-50 题,每题 1 分,共 50 分。1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在诉讼代理上,根据民诉意见第 308 条规

29、定,涉外民事诉讼中的外籍当事人,可以委托本国人为诉讼代理人,也可以委托本国律师以非律师身份为诉讼代理人,故 A 错误;民事诉讼法第 268 条规定:“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并通知被告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后三十日内提出答辩状。”可知 C 项不正确;根据 民事诉讼法第 264条规定,委托书从境外寄交的必须经当地公证机关证明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履行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故 D 项不正确。本题应选 B 项。【知识模块】 国际私法2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依民事诉讼法规定,首先,在涉外民事诉讼中,法院只基于当事人申请或在起诉前基于利害关系人

30、的申请,裁定是否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并不依职权主动采取该措施,因此 A 项错误。其次,在涉外民事诉讼中,在法院裁定准许诉前财产保全后,申请人应在获得准许后的 30 天内提起诉讼,逾期不起诉的,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因此 B 项错误。再次,根据民诉意见第 319 条,与我国没有司法互助协议又无互惠关系的国家的法院,未通过外交途径,直接请求我国法院司法协助的,我国法院应予退回,并说明理由,因此 C 项正确。最后,外国驻我国使领馆可以向其本国公民送达文书和调查取证,但不得违反我国法律,并不得采取强制措施;未经我国主管机关的准许,任何其他外国机关或个人都不得在我国领域内送达文书和调查取证,因此 D 项错

31、。本题选 C 项。【知识模块】 国际私法3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首先,当事人如果约定了仲裁协议(可以表现为专门的协议书,也可以表现为合同中的仲裁务款),则在仲裁协议有效的情况下,法院没有管辖权。因此要先判断该协议的效力。其次,根据我国仲裁法第 18 条,如果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和仲裁委员会约定不明确,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如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该仲裁协议无效。相关司法解释也作了相应的规定,包括约定在两个或两个以上仲裁机构进行仲裁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其一,法院没有管辖权;但当事人只约定了仲裁地,而未约定仲裁机构的,如果达成补充协议,有效,否则无效。B 项未提到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而直接认定了

32、仲裁协议的无效。【知识模块】 国际私法4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 274 条的规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1)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 (2)被申请人没有得到指定仲裁员或者进行仲裁程序的通知,或者由于其他不属于被申请人负责的原因未能陈述意见的;(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与仲裁规则不符的;(4)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人民法院认定执行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裁定不予执行,故本题选 C。【知

33、识模块】 国际私法5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根据民诉意见第 318 条的规定,当事人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如果该法院所在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没有缔结或者共同参加国际条约,也没有互惠关系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作出判决,予以执行,因此 C 正确。【知识模块】 国际私法6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 265 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被告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签订或者履行,或者诉讼标的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城内

34、,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有可供扣押的财产,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有代表机构,可以由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诉讼标的物所在地、可供扣押财产所在地、侵权行为地或者代表机构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由于合同的履行地之一在中国,我国法院对戴某的起诉有管辖权,选项 B 错误。在一般情况下,当事人选择仲裁方式可以排除我国对涉外案件的管辖权,选项 C 中的观点过于绝对,故错误。一事再理是指由一国法院审判过的案件又被另一国法院受理加以审判。朗文的主张对我国法院就同一案件实体问题行使管辖权不能构成有效异议,我国法院可以受理戴某的起诉。因此,选项 A 错误,D 正确。【知识模块】 国际私法7 【正确答

35、案】 C【试题解析】 国际民商事争议的解决方式包括调解、仲裁、诉讼。调解是当事人自愿将争议提交给第三者,并在第三者的主持和促使下达成和解协议,解决争议的方法。故 A 正确;但是当事人间的调解协议仅具有合同的效力,不能够强制执行,故 B 正确;仲裁是指根据当事人事先或者事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将争议提交给他们选定的仲裁机构,由仲裁机构依法作出裁决,解决争议的一种方式。仲裁过程中,仲裁庭可以征得当事人同意后进行调解,调解成功即结案。故 C 错误;诉讼是指由有管辖权的法院依法对当事人之间的争议进行裁判以解决争议的一种方式。诉讼过程中,合议庭可以征得当事人同意后进行调解,调解成功即结案。故 D 正确。所以

36、本题答案为 C。【知识模块】 国际私法8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中国法院只能撤销本国的仲裁裁决,不能撤销外国的仲裁裁决,对于外国的仲裁裁决只能作出不予执行的决定。故选项 A 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 275 条的规定,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双方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重新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根据仲裁法第 58 条的规定,法院撤销国内仲裁裁决的法定理由如下:(一)没有仲裁协议的;(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

37、证据的;(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民事诉讼法第 274 条第 1 款规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二)被申请人没有得到指定仲裁员或者进行仲裁程序的通知,或者由于其他不属于被申请人负责的原因未能陈述意见的;(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与仲裁规则不符的;(四)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通

38、过对比可以看出,撤销涉外仲裁裁决的法定理由和撤销国内仲裁裁决的法定理由是存在差异的。故 C 错误。可见,选项 B 正确。选项 D 属于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内容,而非仲裁裁决的撤销,故错误。【知识模块】 国际私法9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 11 条,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的证据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该证据应当经所在国公证机关予以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予以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该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故 AB 错误,C 项正确。根据该规定第 12 条,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文说明资料,应当附

39、有中文译本,故 D 项错误。【知识模块】 国际私法10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根据民诉意见第 308 条的规定,涉外民事诉讼中的外籍当事人,可以委托其本国人为诉讼代理人,也可以委托本国律师以非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选项 A 正确。此外,该条还规定,外国驻华使、领馆官员,受本国公民的委托,可以以个人名义担任诉讼代理人,但在诉讼中不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故选项 B 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 265 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被告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签订或者履行,或者诉讼标的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

40、国领域内有可供扣押的财产,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有代表机构,可以由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诉讼标的物所在地、可供扣押财产所在地、侵权行为地或者代表机构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选项 C 为错误选项。平行管辖原则是确定国际民事案件管辖权的原则之一。平行管辖原则又称为选择管辖原则,是指一个国家在主张自己对某些案件有管辖权的同时,并不否认其他国家法院对这些案件行使管辖权。因此,当中国法院和外国法院对一案件都有管辖权时,外国法院和中国法院都可以受理。选项 D 错误。【知识模块】 国际私法11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 281 条规定,外国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需

41、要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承认和执行的,可以由当事人直接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也可以由外国法院依照该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规定,或者按照互惠原则,请求人民法院承认和执行。当事人和外国法院都可向中国法院提出执行申请,选项 C错误。A、B 符合该条规定,为正确选项。根据该法第 282 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对申请或者请求承认和执行的外国法院作出的生效的判决、裁定,认为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基本原则或者国家主权、安全、社会公共利益的,裁定承认其效力,需要执行的,发出执行令。因此,选项 D 内容正确。【知识模块】 国际私法12 【正确答案】 D【试题解

42、析】 根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 6 条的规定,涉外民事关系适用外国法律,该外国不同区域实施不同法律的,适用与该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区域的法律。D 项为正确选项。【知识模块】 国际私法13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根据该安排,有关管辖法院,在内地指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财产所在地中级法院,在香港指高等法院。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财产所在地在内地不同中级法院辖区的,申请人可选择其一,但不得同时向两个提出申请;香港回归后到本安排生效前因故未能申请执行的,申请人为法人的,应在安排生效后 6 个月内提出申请;故 D 错,A 错。香港只执行由国务院法制办经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提供的内地仲裁机构按仲裁法作出的

43、裁决;只有在一地法院执行不足以清偿债务时,申请人才可以就不足部分向另一地法院申请执行。故 B 正确,C 错。【知识模块】 国际私法14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关于相互认可和执行民商事判决的安排第 5 条第 1 款规定:“被申请人在内地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均有可供执行财产的,申请人可以向一地法院提出执行申请。”当事人只能向一个法院申请执行,因此 A 项错误。关于 B 项,该法第 5 条第 2 款规定: “申请人向一地法院提出执行申请的同时,可以向另一地法院申请查封、扣押或者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因此 B 项正确。关于 C,该法第 5 条第 2 款后半部分规

44、定: “待一地法院执行完毕后,可以根据该地法院出具的执行情况证明,就不足部分向另一地法院申请采取处分财产的执行措施。”因此,如澳门法院受理执行申请,它可以仅执行该判决中的部分请求,因此 C 项错误。关于 D,根据该法第 20 条的规定:“对民商事判决的认可和执行,除本安排有规定的以外,适用被请求方的法律规定。”该判决的执行应适用澳门法律,因此 D 错误。【知识模块】 国际私法15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台民商事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的规定第 2 条规定,台湾地区当事人在人民法院参与民事诉讼,与大陆当事人有同等的诉讼权利和义务,其合法权益受法律平等保护。故选项 A 正

45、确。根据该法第 1 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涉台民商事案件,应当适用法律和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根据法律和司法解释中选择适用法律的规则,确定适用台湾地区民事法律的,人民法院予以适用。选项 B 正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台民事诉讼文书送达的若干规定第 3 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向住所地在台湾地区的当事人送达民事诉讼文书,可以采用多种送达方式。受送达人居住在大陆的,直接送达。受送达人不在大陆居住,但送达时在大陆的,可以直接送达。故选项 C 正确。受达人在台湾地区的地址明确的,可以邮寄送达。采用邮寄方式送达的,应当附有送达回证。受送达人未在送达回证上签收但在邮件回执上签收的,视为送迭。选项 D 错误。【知识

46、模块】 国际私法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 51-90 题,每题 2 分,共 80 分。16 【正确答案】 C,D【试题解析】 关于 A 项民通意见第 187 条规定,侵权行为地法律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法律和侵权结果发生地法律。如果两者不一致时,人民法院可以选择适用。因此该项是正确的。关于 B 项,根据民事诉讼法第 34 条,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因此该选项正确。C 项错误,

47、民事诉讼法第 127 条第 2 款规定,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该选项仅仅提到应诉,没有提及被告是否提出异议,而只要被告对人民法院的管辖权提出异议,即便对实体问题予以应诉,法院也没有管辖权,故属错误。D 项,因在中国履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发生的纠纷,当事人不仅能向中国法院提起诉讼,还可以约定由仲裁机构仲裁,故该选项错误。【知识模块】 国际私法17 【正确答案】 A,C,D【试题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 33 条规定,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1)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2)因

48、港口作业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3)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B 项不在规定范围内,故属于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管辖的范围。所以本题选 ACD。【知识模块】 国际私法18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要求我国法院提供司法协助,应当根据我国缔结或参加的条约所规定途径进行,无条约关系的,应通过外交途径。与我国既无条约又无互惠关系的,我国法院应予退回,并说明理由。故 A 正确。外国法院在条约或互惠的基础上请求我国法院司法协助的,若请求事项有损我国主权、安全或社会公共利益的,我国法院不予执行。故 D 正确。我国向

49、域外送达可采取条约规定方式、外交途径方式、使领馆方式(向我国公民)、送达代理人、送达代表机构或分支机构业务代办人、邮寄送达等方式。外国向我国送达可采取条约规定方式、外交途径方式和外国使领馆送达等三种方式。其中外国使领馆只能向其本国公民送达,并不得违反我国法律,不得采取强制措施。除此之外,未经我国主管机关允许,任何外国机关或个人不得在我国领域内送达文书和调查取证。故 BC 正确。【知识模块】 国际私法19 【正确答案】 B,D【试题解析】 仲裁法第 3 条规定:“下列纠纷不能仲裁:(一)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因此,AC 项不属于涉外仲裁的范围,即使是订立了仲裁条款,也是不生效的。 民事诉讼法第 271 条规定:“涉外经济贸易、运输和海事中发生纠纷,当事人在合同中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书面仲裁协议,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仲裁机构或者其他仲裁机构仲裁的,当事人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因此,BD 项正确。【知识模块】 国际私法20 【正确答案】 A,B,C【试题解析】 民诉意见第 13 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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