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类试卷]国家司法考试卷一(法理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19及答案与解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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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司法考试卷一(法理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 19 及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 1-50 题,每题 1 分,共 50 分。1 关于实证主义法学和非实证主义法学,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2013 年卷一 88题)(A)实证主义法学认为,在“实际上是怎样的法”与“ 应该是怎样的法”之间不存在概念上的必然联系(B)非实证主义法学在定义法的概念时并不必然排除社会实效性要素和权威性制定要素(C)所有的非实证主义法学都可以被看作是古典自然法学(D)仅根据社会实效性要素,并不能将实证主义法学派、非实证主义法学派和其他法学派(比如社会法学派)在法定义上的观点区别开来2 民法

2、总则第 187 条规定:“民事主体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的,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不影响承担民事责任;民事主体的财产不足以支付的,优先用于承担民事责任。”关于该条文,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7 年卷一 9 题)(A)表达的是委任性规则(B)表达的是程序性原则(C)表达的是强行性规则(D)表达的是法律责任的竞合3 婚姻法第 19 条第 1 款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关于该条款规定的规则(或原则),下列

3、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3 年卷一 10 题)(A)任意性规则(B)法律原则(C)准用性规则(D)禁止性规则4 2000 年 6 月,最高法院决定定期向社会公布部分裁判文书,在汇编前言中指出:“最高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由于具有最高的司法效力,因而对各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同时还可以为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改提供参考,也是法律专家和学者开展法律教学和研究的宝贵素材。”对于此段文字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0 年卷一 11 题)(A)最高法院的裁判文书可以构成法的渊源之一(B)最高法院的裁判文书对各级法院审判工作具有重要指导作用,属于规范性法律文件(C)最高法院的裁判

4、文书具有最高的普遍法律效力(D)最高法院的裁判文书属于司法解释范畴5 甲和乙系夫妻,因外出打工将女儿小琳交由甲母照顾两年,但从未支付过抚养费。后甲与乙闹离婚且均不愿抚养小琳。甲母将甲和乙告上法庭,要求支付抚养费 2 万元。法院认为,甲母对孙女无法定或约定的抚养义务,判决甲和乙支付甲母抚养费。关于该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6 年卷一 10 题)(A)判决是规范性法律文件(B)甲和乙对小琳的抚养义务是相对义务(C)判决在原被告间不形成法律权利和义务关系(D)小琳是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主体之一6 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

5、照本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 该条款规定了下列哪一类法律现象的处理原则?(2011 年卷一11 题)(A)法律位阶的冲突(B)法律责任的免除(C)法律价值的冲突(D)法律责任的竞合7 张老太介绍其孙与马先生之女相识,经张老太之手曾给付女方“认大小” 钱 10100元,后双方分手。张老太作为媒人,去马家商量退还“认大小” 钱时发生争执。因张老太犯病,马先生将其送医,并垫付医疗费 125143 元。后张老太以马家未返还“认大小”钱为由,拒绝偿付医药费。马先生以不当得利为由诉至法院。法院考虑此次纠纷起因及张老太疾病的诱因,判决张老太返还马先生医疗费 1000 元。关

6、于本案,下列哪一理解是正确的? (2012 年卷一 13 题)(A)我国男女双方订婚前由男方付“认大小” 钱是通行的习惯法(B)张老太犯病直接构成与马先生之医药费返还法律关系的法律事实(C)法院判决时将保护当事人的自由和效益原则作为主要的判断标准(D)本案的争议焦点不在于事实确认而在于法律认定8 2003 年 7 月,年过七旬的王某过世,之前立下一份“打油诗” 遗嘱:“本人已年过七旬,一旦病危莫抢救;人老病死本常事,古今无人寿长久:老伴子女莫悲愁,安乐停药助我休;不搞哀悼不奏乐,免得干扰邻和友;遗体器官若能用,解剖赠送我原求;病体器官无处要,育树肥花环境秀;我的一半财产权,交由老伴可拥有;上述

7、遗愿能实现,我在地下乐悠悠。”对于王某遗嘱中“ 我的一半财产权 ”所涉及的住房,指的是 “整个房子的一半”,还是“属于父亲份额的一半 ”,家人之间有不同的理解。儿子认为,父亲所述应理解为母亲应该继承属于父亲那部分房产的一半,而不是整个房产的一半。王某老伴坚持认为,这套房子是其与丈夫的共同财产,自己应拥有整个房产(包括属于丈夫的另一半房产)。关于该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2 年卷一 11 题)(A)王某老伴与子女间的争议在于他们均享有正式的法律解释权(B)王某老伴与子女对遗嘱的理解属于主观目的解释(C)王某遗嘱符合意思表示真实、合法的要求(D)遗嘱中的“ 我的一半财产权” 首先应当进行

8、历史解释9 范某参加单位委托某拓展训练中心组织的拔河赛时,由于比赛用绳断裂导致范某骨折致残。范某起诉该中心,认为事故主要是该中心未尽到注意义务引起,要求赔偿 10 万余元。法院认定,拔河人数过多导致事故的发生,范某本人也有过错。判决该中心按 40的比例承担责任,赔偿 4 万元。关于该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3 年卷一 15 题)(A)范某对案件仅做了事实描述,未进行法律判断(B) “拔河人数过多导致了事故的发生”这一语句所表达的是一种裁判事实,可作为演绎推理的大前提(C) “该中心按 40的比例承担责任,赔偿 4 万元 ”是从逻辑前提中推导而来的(D)法院主要根据法律责任的效益原则作

9、出判决10 有法谚云:“ 法律为未来作规定,法官为过去作判决” 。关于该法谚,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6 年卷一 11 题)(A)法律的内容规定总是超前的,法官的判决根据总是滞后的(B)法官只考虑已经发生的事实,故判案时一律选择适用旧法(C)法律绝对禁止溯及既往(D)即使案件事实发生在过去,但“为未来作规定”的法律仍然可以作为其认定的根据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 51-90 题,每题 2 分,共 80 分。11 贾律师在一起未成年人盗窃案件辩护意见中写道:“首先,被告人刘某只是为了满足其上网玩耍的欲望,实施了秘密窃取少量财物的行为

10、,主观恶性不大;其次,本省盗窃罪的追诉限额为 800 元,根据 2013 年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盗窃罪的起刑点为 1000 元。而被告所窃财产评估价值仅为1,050 元,社会危害性较小;再次,被告人刘某仅从这次盗窃中分得 200 元,收益较少。故被告人刘某的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不大,主观恶性小,依法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 关于该意见,下列哪些选项是不正确的?(2010 年卷一 55 题)(A)辩护意见既运用了价值判断,也运用了事实判断(B) “被告人刘某的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不大,主观恶性小,依法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 ,属于事实判断(C) “本省盗窃罪的追诉限额

11、为 800 元,而被告人所窃取财产评估价值仅为1,050 元”,属于价值判断(D)辩护意见中的“ 只是” 、“仅为”、“仅从” 这类词汇,属于法律概念12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禽遗传资源进出境和对外合作研究利用审批办法第 3 条规定:“本办法所称畜禽,是指列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第十一条规定公布的畜禽遗传资源目录的畜禽。本办法所称畜禽遗传资源。是指畜禽及其卵子(蛋)、胚胎、精液、基因物质等遗传材料。” 对此,下列哪些表述是错误的?(2010年卷一 56 题)(A)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禽遗传资源进出境和对外合作研究利用审批办法的上位法(B)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

12、畜禽遗传资源进出境和对外合作研究利用审批办法均属于行政法规(C)该条款内容属于技术规范(D)该条款规定属于任意性规则13 某区质监局以甲公司未依食品安全法取得许可从事食品生产为由,对其处以行政处罚。甲公司认为,依特别法优先于一般法原则,应适用国务院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而非食品安全法,遂提起行政诉讼。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7 年卷一 56 题 )(A)条例不是食品安全法的特别法,甲公司说法不成立(B) 食品安全法中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的法律规范属于公法(C)若 条例与食品安全法抵触,法院有权直接撤销(D)条例与食品安全法都属于当代中国法的正式渊源中的 “法律”

13、14 耀亚公司未经依法批准经营危险化学品,2003 年 7 月 14 日被区工商分局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罚款 40 万元。耀亚公司以处罚违法为由诉至法院。法院查明,安全生产法规定对该种行为的罚款不得超过 10 万元。关于该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6 年卷一 57 题)(A)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与安全生产法 的效力位阶相同(B) 安全生产法中有关行政处罚的法律规范属于公法(C)应适用安全生产法判断行政处罚的合法性(D)法院可在判决中撤销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中与上位法相抵触的条款15 司法审判中,当处于同一位阶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在某个问题上有不同规定时,法官可以依据下列哪些法的

14、适用原则进行审判?(2010 年卷一 52 题)(A)特别法优于一般法(B)上位法优于下位法(C)新法优于旧法(D)法溯及既往16 赵某在行驶中的地铁车厢内站立,因只顾看手机而未抓扶手,在地铁紧急制动时摔倒受伤,遂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法院认为,侵权责任法规定,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失的,可以减轻经营者的责任。地铁公司在车厢内循环播放“站稳扶好”来提醒乘客,而赵某因看手机未抓扶手,故存在重大过失,应承担主要责任。综合各种因素,判决地铁公司按 40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7 年卷一 57 题)(A)该案中赵某是否违反注意义务,是衡量法律责任轻重的重要标准(B)该案的

15、民事诉讼法律关系属第二性的法律关系(C)若经法院调解后赵某放弃索赔,则构成协议免责(D)法官对责任分摊比例的自由裁量不受任何限制17 根据宪法和立法法规定,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1 年卷一 61 题)(A)委员长会议可以向常委会提出法律案(B)列入常委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一般应当经 3 次委员长会议审议后再交付常委会表决(C)经委员长会议决定,可以将列入常委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草案公布,征求意见(D)专门委员会之间对法律草案的重要问题意见不一致时,应当向委员长会议报告18 依刑法第 180 条第 4 款之规定,证券从业人员利用未公开信息从事相关交易活动,情节

16、严重的,依照第 1 款的规定处罚;该条第 1 款规定了“情节严重” 和“情节特别严重 ”两个量刑档次。在审理史某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一案时,法院认为,尽管第 4 款中只有“ 情节严重 ”的表述。但仍应将其理解为包含 “情节严重”和“ 情节特别严重”两个量刑档次,并认为史某的行为属“ 情节特别严重 ”。其理由是刑法其他条款中仅有“ 情节严重 ”的规定时,相关司法解释仍规定按照 “情节严重”、“ 情节特别严重” 两档量刑。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7 年卷一 60 题)(A)第 4 款中表达的是准用性规则(B)法院运用了体系解释方法(C)第 4 款的规定可以避免法条重复表述(D)法院的解释

17、将焦点集中在语言上,并未考虑解释的结果是否公正19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九条规定:“对于合同法第七十四条规定的明显不合理的低价 ,人民法院应当以交易当地一般经营者的判断,并参考交易当时交易地的物价部门指导价或者市场交易价,结合其他相关因素综合考虑予以确认。”关于该解释,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5 年卷一 60 题)(A)并非由某个个案裁判而引起(B)仅关注语言问题而未涉及解释结果是否公正的问题(C)具有法律约束力(D)不需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20 2007 年,张某请风水先生选了块墓地安葬亡父,下葬时却挖到十年前安葬的刘某父亲的棺木,张某将

18、该棺木锯下一角,紧贴着安葬了自己父亲。后刘某发觉,以故意损害他人财物为由起诉张某,要求赔偿损失以及精神损害赔偿。对于此案,合议庭意见不一。法官甲认为,下葬棺木不属于民法上的物,本案不存在精神损害。法官乙认为,张某不仅要承担损毁他人财物的侵权责任,还要因其行为违背公序良俗而向刘某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0 年卷一 53题)(A)下葬棺木是否属于民法上的物,可以通过“解释学循环”进行判断(B) “入土为安,死者不受打扰”是中国大部分地区的传统,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成为法律推理的前提之一(C) “公序良俗” 属伦理范畴,非法律规范。故法官乙推理不成立(D)当地群众对该事件

19、的一般看法,可成为判断刘某是否受到精神损害的因素之一21 公元前 399 年,在古雅典城内,来自社会各阶层的 501 人组成的法庭审理了一起特别案件。被告人是著名哲学家苏格拉底,其因在公共场所喜好与人辩论、传授哲学而被以“ 不敬神” 和“败坏青年”的罪名判处死刑。在监禁期间,探视友人欲帮其逃亡,但被拒绝。苏格拉底说,虽然判决不公正,但逃亡是毁坏法律,不能以错还错。最后,他服从判决,喝下毒药而亡。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3 年卷一 52 题)(A)人的良知、道德感与法律之间有时可能发生抵牾(B)苏格拉底服从判决的决定表明,一个人可以被不公正地处罚,但不应放弃探究真理的权利(C)就本案

20、的事实看,苏格拉底承认判决是不公正的,但并未从哲学上明确得出“恶法非法”这一结论(D)从本案的法官、苏格拉底和他的朋友各自的行为看,不同的人对于 “正义”概念可能会有不同的理解三、不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正确答案,不答、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 91-100 题,每题 2 分,共 20 分。22 在小说悲惨世界中,心地善良的冉阿让因偷一块面包被判刑,他认为法律不公并屡次越狱,最终被加刑至 19 年。他出狱后逃离指定居住地,虽隐姓埋名却仍遭警探沙威穷追不舍。沙威冷酷无情,笃信法律就是法律,对冉阿让舍己救人、扶危济困的善举视而不见,直到被冉阿让冒死相救,才因法律信仰崩溃而投河

21、自尽。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2017 年卷一 88 题)(A)如果认为不公正的法律不是法律,则可能得出冉阿让并未犯罪的结论(B)沙威 “笃信法律就是法律”表达了非实证主义的法律观(C)冉阿让强调法律的正义价值,沙威强调法律的秩序价值(D)法律的权威源自人们的拥护和信仰,缺乏道德支撑的法律无法得到人们自觉的遵守23 许某与妻子林某协议离婚,约定 8 岁的儿子小虎由许某抚养,林某可随时行使对儿子的探望权,许某有协助的义务。离婚后两年间林某从未探望过儿子,小虎诉至法院,要求判令林某每月探视自己不少于 4 天。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2017 年卷一 89 题)(A)依情理林某应探望儿子,故从

22、法理上看,法院可判决强制其行使探望权(B)从理论上讲,权利的行使与义务的履行均具有其界限(C)林某的探望权是林某必须履行一定作为或不作为的法律约束(D)许某的协助义务同时包括积极义务和消极义务24 王某在未依法取得许可的情况下购买氰化钠并存储于车间内,被以非法买卖、存储危险物质罪提起公诉。法院认为,氰化钠对人体和环境具有极大毒害性,属于刑法第 125 条第 2 款规定的毒害性物质,王某未经许可购买氰化钠,虽只有购买行为,但刑法条文中的“非法买卖” 并不要求兼有买进和卖出的行为,王某罪名成立。关于该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2016 年卷一 89 题)(A)法官对“ 非法买卖” 进行了目的解释(B

23、)查明和确认“王某非法买卖毒害性物质”的过程是一个与法律适用无关的过程(C)对 “非法买卖” 的解释属于外部证成(D)内部证成关涉的是从前提到结论之间的推论是否有效25 关于法的发展、法的传统与法的现代化下列说法正确的是:(2014 年卷一 93 题)(A)中国的法的现代化是自发的、自下而上的、渐进变革的过程(B)法律意识是一国法律传统中相对比较稳定的部分(C)外源型法的现代化进程带有明显的工具色彩,一般被要求服务于政治、经济变革(D)清末修律标志着中国法的现代化在制度层面上的正式启动国家司法考试卷一(法理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 19 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

24、部分 1-50 题,每题 1 分,共 50 分。1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为选非题。依据对法与道德的关系的不同主张,大致区分出两种基本立场,即实证主义的和非实证主义的。所有的实证主义理论都主张,法和道德是分离的。具体来说,实证主义认为,在法与道德之间,在法律命令什么与正义要求什么之间,在“实际上是怎样的法”与“应该是怎样的法”之间不存在概念上的必然联系。与此相反,所有的非实证主义理论都主张,法与道德是相互连接的。根据上述阐释,A 项正确。法实证主义者是以下列两个要素定义法的概念的:权威性制定和社会实效。非实证主义者以内容的正确性作为法的概念的一个必要的定义要素。这就意味着这类法的概

25、念中不排除社会实效性要素和权威性制定要素。也就是说,非实证主义的法的概念中不仅以内容的正确性作为定义要素,同时可以包括社会实效性要素和权威性制定要素。因此非实证主义的法的概念中有三个要素,而且这三个要素可以进行不同的联结与解释。根据上述阐释,B、D 项正确。非实证主义的法的概念分为两类:以内容正确性作为法的概念的唯一定义要素,以内容正确性与权威性制定或社会实效性要素同时作为法的概念的定义要素。前者以传统的自然法理论为代表,后者的代表是超越自然法与法实证主义之争的所谓第三条道路的那些法学理论,例如阿列克西。根据上述阐释,C 项错误,应选。【知识模块】 法理学2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所谓

26、委任性规则,是指内容尚未确定,而只规定某种概括性指示,由相应国家机关通过相应途径或程序加以确定的法律规则。该条并没有规定由相应国家机关加以确定,故 A 项错误。所谓程序性原则,是指直接涉及程序法 (诉讼法)问题的原则,如诉讼法中规定的“一事不再理”原则、辩护原则、非法证据排除原则、无罪推定原则等。该条涉及的是实体性的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与程序无关,故 B 项错误。所谓强行陛规则,是指内容规定具有强制性质,不允许人们随便加以更改的法律规则。该条规定具有强制性质,不容改变,故 C 项正确。法律责任的竞合,是指由于某种法律事实的出现,导致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法律责任产生,而这些责任之间相互冲突

27、的现象。数个法律责任可以并存的,不存在法律责任竞合。该条规定,民事主体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的,这个三个责任是并存在,故不存在竞合。D 项错误。【知识模块】 法理学3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所谓任意性规则,是指规定在一定范围内,允许人们自行选择或协商确定为与不为、为的方式以及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义务内容的法律规则。婚姻法第 19 条第 1 款规定了夫妻可以约定婚姻财产制。而约定婚姻财产制的具体内容由夫妻自己选择或协商确定,故本题应选 A 项。法律原则的内容比较笼统、模糊:法律规则的内容明确具体。婚姻法第 19条第 1 款的规定比较明确、具体,故排除 B 项。所谓准用

28、性规则,是指内容本身未规定人们具体的行为模式,而是可以援引或参照其他相应内容规定的规则。婚姻法第 19 条第 1 款规定的约定婚姻财产制是具体明确的,不需要援引或参照其他条款,故排除 C 项。所谓禁止性规则。是指规定人们的消极义务(不作为义务),即禁止人们作出一定行为的规则。婚姻法第 19 条第 l 款未禁止人们作出一定行为,故排除 D 项。【知识模块】 法理学4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法的非正式渊源,仅具有法律说服力即可。既然最高法院的裁判文书对各级法院审判工作具有重要指导作用,故可成为我国法的非正式渊源之一,A项正确。【知识模块】 法理学5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判决针对特

29、定人甲、乙和甲母,故是非规范性法律文件,A 项错误。相对义务,是指特定人对特定人的义务,故 B 项正确。判决在原告甲母与被告甲和乙之间形成支付抚养费的权利义务关系,故 C 项错误。小琳并非本案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主体,故 D 项错误。【知识模块】 法理学6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法律责任的竞合,是指由于某种法律事实的出现,导致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法律责任同时产生,而这些责任之间又存在相互冲突的现象。法律责任竞合,既可以发生在同一法律部门之内,也可以发生在不同法律部门之间。构成法律责任竞合,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同一主体、一个行为、符合数个法律责任构成要件、数个法律责任之间相互冲突。合同法第

30、122 条规定的情形,因为具备法律责任竞合的构成要件,属于法律责任竞合情形。故选项 D 应选。【知识模块】 法理学7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习惯法,是经国家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男女双方订婚前由男方付“认大小”钱,仅仅是“习俗”,并非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习惯法”,故 A 项错误。张老太与马先生之医药费返还法律关系,是不当得利关系。导致该关系产生的法律事实是“马先生将其送医,并垫付医疗费 125143 元”,而非张老太犯病,故 B项错误。张老太与马先生之间的不当得利纠纷,与自由无关。效益原则,是指在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时,应当进行成本收益分析,讲求法律责任的效益。为了有效地遏

31、制违法行为,必要时应当依法加重行为人的法律责任,提高其违法成本,以使其感到违法代价沉重,风险极大,从而不敢以身试法或有所收敛。法院判决张老太返还医疗费,并非是马老太有违法行为,而是基于不当得利,故也与效益原则无关。C 项错误。在本案,张老太与马先生就案件事实不存在任何争议,双方争议是:是否应偿付医药费。张老太主张拒付,理由是马家未返还“认大小”钱:马先生要求偿付,理由是不当得利。故 D 项正确。【知识模块】 法理学8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所谓正式解释,也称法定解释、有权解释,是指具有解释权的人作出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解释。根据立法法及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法律解释工作的决议的规定,对“

32、狭义法律”具有解释权的人只有全国人大常委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以及国务院及其主管部门。故 A 项错误。“主观目的解释”是根据文件制作者的目的或意图来进行解释,本题若进行此种解释方法,其实是按照立遗嘱人王某的意图来解释。王某已过世,其遗嘱中“我的一半财产权”的含义不明,王某老伴与子女对遗嘱的理解均是立足于自己的目的,故 B 项错误。在法律解释方法体系中,文义解释是应当最先使用的方法,在没有更强理由的情形下,不得最先使用其他解释方法,故 D 项错误。王某遗嘱不存在虚假、违法等情形,故 C 项正确。【知识模块】 法理学9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中,“范某起诉该中心,认为事故主要

33、是该中心未尽到注意义务引起,要求赔偿 10 万余元”,范某很显然进行了法律上的判断:“事故主要是该中心未尽到注意义务引起”是其诉求依据,“要求赔偿 10 万余元”是其诉求内容。故A 项表述错误。演绎推理的大前提是法律规定,小前提是案件事实。故 B 项“事实,可作为演绎推理的大前提”的表述错误。C 项表述的其实是说法院的裁判结果是法律推理的结果,自然是正确的。归责原则中的公正原则,要求责任与违法或损害相均衡;效益原则,是指在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时,应当进行成本收益分析,讲求法律责任的效益。法院根据当事人过错大小分配责任,与效益原则无关,体现的是公正原则,故 D 项错误。【知识模块】 法理学10

34、【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法律尽管是为未来作规定,但这并不意味着法律的内容规定总是超前的,也可能滞后社会发展需要;法官的判断尽管是针对已经发生的争议进行裁决,但也并不意味着法官判决总是滞后的,也可能对未来具有引导作用。故 A 项错误。法官判案时并非一律选择适用旧法,若适用新法更有利于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应依法适用新法,故 B 项错误。法律禁止溯及既往,但不是绝对的,存在例外,故 C 项错误。适用法律处理案件时依法应当按照法律规定认定案件事实。故 D 项正确。【知识模块】 法理学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 51-90 题,每题 2 分

35、,共 80 分。11 【正确答案】 B,C,D【试题解析】 本题超纲。知识点“事实判断与价值判断的区别”已从大纲中删去,仍加以考查,显然不合适。本题为选非题。法律的价值判断是以人确定的主观标准为判断尺度,随判断者的不同而呈现出相关差异;而事实判断是以不受人的意志影响的客观标准为判断尺度。“被告人刘某的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不大,主观恶性小,依法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属于价值判断,因为该“依法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的结论是根据主观标准得出的,该结论可随着判断者的不同而存在不同。故选项 B 错误。“本省盗窃罪的追诉限额为 800 元,而被告人所窃取财产评估价值仅为 1,050 元”,属于事实判断,

36、因为上述判断的结论是根据客观事实得出的。故选项 C 错误。基于关于 B、C 项的分析,可以得出 A 项说法正确。法律概念,是对各种法律现象或法律事实加以描述、概括的概念。辩护意见中的“只是”、“仅为”、“仅从”这类词汇,不属于法律概念,因为它们没有表达任何法律现象或法律事实。故选项 D 错误。【知识模块】 法理学12 【正确答案】 B,C,D【试题解析】 本题为选非题。畜禽遗传资源进出境和对外合作研究利用审批办法是国务院制定的,属于行政法规;而畜牧法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属于法律,故选项 A 正确。而选项 B 错误。技术规范,是指规定人们如何使用自然的力量和生产工具以有效地利用自然的行为规则

37、。办法第 3 条是关于“畜禽”、“畜禽遗传资源”概念的规定,表述的是法律技术内容,但没有表述技术规范,故选项 C 错误。 “法律技术内容”与技术规范是两码事。法律规则,是采取一定的结构形式具体规定人们的法律权利、义务以及相应法律后果的行为规范。办法第 3 条是关于“畜禽”、“畜禽遗传资源”概念的规定,没有表述权利或义务,也就是说该规定不是法律规则。当然也就谈不上任意性规则,故选项 D 错误。【知识模块】 法理学13 【正确答案】 A,B【试题解析】 存在特别法与普通法的前提是两个规范性文件由同一制定机关制定。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由国务院制定,属于行政法规;食品安全法是法律。法律的效力高于

38、行政法规。故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食品安全法二者的关系是下位法与上位法的关系,不是特别法与普通法的关系。故A 项正确。涉及行政权力的法律规范,属于公法,故 B 项正确。法院对行政法规没有撤销权,全国人大常委会才对行政法规有撤销权,故 C 项错误。当代中国法的正式渊源中的“法律”是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依照立法程序制定的规范性文件,食品安全法属于“法律”,但国务院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属于行政法规,故 D 项错误。【知识模块】 法理学14 【正确答案】 B,C【试题解析】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是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与作为法律的安全生产法的效力位阶是不相同,故 A 项错误。一般认为,宪

39、法、行政法等法属于公法。安全生产法中有关行政处罚的法律规范,属于行政法范畴,故属于公法。B 项正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案件适用法律规范问题的座谈会纪要,下位法的规定不符合上位法的,人民法院原则上应当适用上位法。为维护法制统一,人民法院审查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时,应当对下位法是否符合上位法一并进行判断。经判断下位法与上位法相抵触的,应当依据上位法认定被诉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在本题中,下位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扩大了上位法安全生产法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幅度的范围,故应适用安全生产法判断行政处罚的合法性,C 项正确。行政法规不符合法律的规定,法院只能不予适用,无权撤销。根据宪法,撤销同法律相抵

40、触的行政法规,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权力。故D 项错误。【知识模块】 法理学15 【正确答案】 A,B,C【试题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案件适用法律规范问题的座谈会纪要指出:调整同一对象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法律规范因规定不同的法律后果而产生冲突的。一般情况下应当按照立法法规定的上位法优于下位法、后法优于前法以及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等法律适用规则。判断和选择所应适用的法律规范。据此,选项ABC 正确。“法溯及既往”解决的是同一法律是否适用于该法施行前的事件或行为的问题,与法律冲突无关,故不应选。有人认为:“题干说的是同一位阶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在某个问题上有不同规定时的适用原则,而 B 选项说的是

41、上位法优于下位法,指的是不同位阶的规范性法律文件有冲突时的适用原则,所以 B 明显是错误的,不符合题意要求。”但是,当同位阶的甲法与乙法发生冲突时,依据“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的适用原则处理冲突,是指与上位法不相抵触的甲法,优于与上位法相抵触的乙法。故 B 也可当选。【知识模块】 法理学16 【正确答案】 A,B,C【试题解析】 侵权责任法规定,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失的,可以减轻经营者的责任。故 A 项表述正确。按照相关的法律关系作用和地位的不同,可以分为第一性法律关系(主法律关系)和第二性法律关系(从法律关系)。第一性法律关系(主法律关系) ,是人们之间依法建立的不依赖其他法律关系而独立存在

42、的或在多向法律关系中居于支配地位的法律关系。由此而产生的、居于从属地位的法律关系,就是第二性法律关系或从法律关系。该案的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是基于赵某与地铁公司之间的实体法律关系而产生的,故 B 项正确。协议免责,是指受害人与加害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协商同意的免责。故 C 项正确。法官行使自由裁量权必须遵循合法、合理、公正、审慎等原则,故 D 项“不受任何限制 ”的说法错误。【知识模块】 法理学17 【正确答案】 A,D【试题解析】 立法法第 26 条第 1 款规定:“委员长会议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法律案,由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据此,选项 A 说法正确。立法法第 29条第 1 款规定:“列入常务

43、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一般应当经三次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后再交付表决。”据此,选项 B“委员长会议审议后”的说法错误。应当是“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后”。立法法第 37 条规定:“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应当在常务委员会会议后将法律草案及其起草、修改的说明等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但是经委员长会议决定不公布的除外。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的时间一般不少于三十日。征求意见的情况应当向社会通报。”据此,只要委员长会议未决定不公布就应当向社会公布。C 项似乎意味着:公布必须经委员长会议决定,故选项 C 错误,不选。立法法第 35 条规定:“专门委员会之间对法律草案的重要问题意见不一致时,应当向委员长会议

44、报告。”故选项 D 说法正确。【知识模块】 法理学18 【正确答案】 A,B,C【试题解析】 所谓准用性规则,是指内容本身没有规定人们具体的行为模式,而是可以援引或参照其他相应内容规定的规则。故 A 项正确。体系解释,也称逻辑解释、系统解释。这是指将被解释的法律条文放在整部法律中乃至整个法律体系中,联系此法条与其他法条的相互关系来解释法律。法院认为,刑法其他条款中仅有“情节严重”的规定时,相关司法解释仍规定按照“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两档量刑。显然是结合刑法其他条款来解释相关问题,故 B 项正确。C 项显然正确,不赘。法院采用的解释方法不是文义解释,而是体系解释。文义解释的特点是将解释的

45、焦点集中在语言上,而不顾及根据语言解释出的结果是否公正、合理。但体系解释关注到单一条文在整部法律中与其他条文的关系,故潜在地考虑解释结果的正当性,故 D 项错误。【知识模块】 法理学19 【正确答案】 A,C【试题解析】 该解释是抽象地对“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这一不确定法律概念进行阐释,未结合具体个案,故 A 项对。立法法第 104 条第 1 款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作出的属于审判、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应当主要针对具体的法律条文,并符合立法的目的、原则和原意。”据此,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不仅使用文义解释方法(即关注语言问题) ,也使用目的解释、体系解释等方法(即关注解释

46、结果是否公正、合理),故 B 项错。最高人民法院对于在审判过程中如何具体应用法律的问题有权进行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司法解释工作的规定第 27 条第 1 款规定:“司法解释施行后,人民法院作为裁判依据的,应当在司法文书中援引。”据此,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具有普遍约束力,能够作为法院裁判依据。故 C 项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第 31 条(或立法法第 104 条第 2 款)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作出的属于审判、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应当自公布之日起三十日内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据此,该解释须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故 D 项错。【知识模块】 法

47、理学20 【正确答案】 A,B,D【试题解析】 法律解释受解释学循环的制约。在法律解释中,解释者要理解法律的每个用语、条文和规定,需要以理解该用语、条文和规定所在的制度、法律整体乃至整个法律体系为条件:而要理解某一法律制度、法律乃至整个法律体系,又需要以理解单个的用语、条文和制度为条件。下葬棺木是否属于民法上的物,既要关注物权法关于“物”的单个规定,也要结合物权法的整体理解,故 A 项正确。社会传统、民众情感,体现了社会成员事实上的共同情感和要求,体现了共同理性,可以成为法的非正式渊源,故 B、D 的表述正确。宪法第 53 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民法总则

48、第 8 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因此,“公序良俗”不仅属伦理范畴(道德范畴),也是法律规范,故法官乙推理也可成立。故 C 项错误。【知识模块】 法理学21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苏格拉底本于其良知、道德感而传授哲学,却被当时的法律认定为“不敬神”和“败坏青年”的犯罪。故 A 项表述正确。苏格拉底认为判决不公正,仍坚持其哲学立场(如不能以错还错),故 B 项正确。苏格拉底承认判决是不公正的,但仍服从该判决,显然他没有感知到“恶法非法”,故 C 项正确。苏格拉底认为逃亡是毁坏法律,而其朋友欲帮其逃亡,显然不同的人对于“正义”概念可能会有

49、不同的理解,故 D 项表述正确。【知识模块】 法理学三、不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正确答案,不答、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 91-100 题,每题 2 分,共 20 分。22 【正确答案】 A,C,D【试题解析】 若“恶法非法”,在违反该恶法不是违法,故 A 项说法正确。“笃信法律就是法律”表达了实证主义的法律观,故 B 项错误。冉阿让认为法律不公,故强调法律的正义价值;沙威笃信法律就是法律,故强调法律的秩序价值。C 项正确。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故 D 项正确。【知识模块】 法理学23 【正确答案】 B,D【试题解析】 在当代法治国家,情理与法理存在差别。法院作出判决应当依据法律,而不能依据情理。故 A 项错误。权利的行使与义务的履行都必须根据法律,受到法律的约束,故 B 项正确。所谓法律权利,就是国家通过法律规定对法律关系主体可以自主决定作出某种行为的许可和保障手段;所谓法律义务,是指人们必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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