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司法考试卷三(民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 28 及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 1-50 题,每题 1 分,共 50 分。1 甲单独邀请朋友乙到家中吃饭,乙爽快答应并表示一定赴约。甲为此精心准备,还因炒菜被热油烫伤。但当日乙因其他应酬而未赴约,也未及时告知甲,致使甲准备的饭菜浪费。关于乙对甲的责任,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6 年卷三第 10 题)(A)无须承担法律责任(B)应承担违约责任(C)应承担侵权责任(D)应承担缔约过失责2 关于法人,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12 年卷三第 2 题)(A)社团法人均属营利法人(B)基金会法人均属公益法人(C)
2、社团法人均属公益法人(D)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均属营利法人3 张某和李某设立的甲公司伪造房产证,以优惠价格与乙企业(国有)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骗取钱财。乙企业交付房款后,因甲公司不能交房而始知被骗。关于乙企业可以采取的民事救济措施,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5 年卷三第 3 题)(A)以甲公司实施欺诈损害国家利益为由主张合同无效(B)只能请求撤销合同(C)通过乙企业的主管部门主张合同无效(D)可以请求撤销合同,也可以不请求撤销合同而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4 蔡永父母在共同遗嘱中表示,二人共有的某处房产由蔡永继承。蔡永父母去世前,该房由蔡永之姐蔡花借用,借用期未明确。2012 年上半年,蔡永父
3、母先后去世,蔡永一直未办理该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也未要求蔡花腾退。2015 年下半年,蔡永因结婚要求蔡花腾退,蔡花拒绝搬出。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6 年卷三第 5 题)(A)因未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蔡永无权要求蔡花搬出(B)因诉讼时效期间届满,蔡永的房屋腾退请求不受法律保护(C)蔡花系合法占有,蔡永无权要求其搬出(D)蔡永对该房屋享有物权请求权5 方某将一行李遗忘在出租车上,立即发布寻物启事,言明愿以 2000 元现金酬谢返还行李者。出租车司机李某发现该行李及获悉寻物启事后即与方某联系。现方某拒绝支付 2000 元给李某。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13 年卷三第 13 题)
4、(A)方某享有所有物返还请求权,李某有义务返还该行李,故方某可不支付 2000元酬金(B)如果方某不支付 2000 元酬金,李某可行使留置权拒绝返还该行李(C)如果方某未曾发布寻物启事,则其可不支付任何报酬或费用(D)既然方某发布了寻物启事,则其必须支付酬金6 甲公司以其机器设备为乙公司设立了质权。10 日后,丙公司向银行贷款 100 万元,甲公司将机器设备又抵押给银行,担保其中 40 万元贷款,但未办理抵押登记。同时,丙公司将自有房产抵押给银行,担保其余 60 万元贷款,办理了抵押登记。20 日后,甲将机器设备再抵押给丁公司,办理了抵押登记。丙公司届期不能清偿银行贷款。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5、(2013 年卷三第 8 题)(A)如银行主张全部债权,应先拍卖房产实现抵押权(B)如银行主张全部债权,可选择拍卖房产或者机器设备实现抵押权(C)乙公司的质权优先于银行对机器设备的抵押权(D)丁公司对机器设备的抵押权优先于乙公司的质权7 甲公司向银行贷款 1000 万元,乙公司和丙公司向银行分别出具担保函:“在甲公司不按时偿还 1000 万元本息时,本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关于乙公司和丙公司对银行的保证债务,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11 年卷三第 10 题)(A)属于选择之债(B)属于连带之债(C)属于按份之债(D)属于多数人之债8 甲公司欠乙公司货款 100 万元,先由甲公司提供机器设备设
6、定抵押权、丙公司担任保证人,后由丁公司提供房屋设定抵押权并办理了抵押登记。甲公司届期不支付货款,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14 年卷三第 8 题 )(A)乙公司应先行使机器设备抵押权(B)乙公司应先行使房屋抵押权(C)乙公司应先行请求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D)丙公司和丁公司可相互追偿9 方某、李某、刘某和张某签订借款合同,约定:“方某向李某借款 100 万元,刘某提供房屋抵押,张某提供保证。”除李某外其他人都签了字。刘某先把房本交给了李某,承诺过几天再作抵押登记。李某交付 100 万元后,方某到期未还款。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5 年卷三第 13 题)(A)借款合同不成立(B)方某应返还
7、不当得利(C)张某应承担保证责任(D)刘某无义务办理房屋抵押登记10 乙起诉离婚时,才得知丈夫甲此前已着手隐匿并转移财产。关于甲、乙离婚的财产分割,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2016 年卷三第 18 题)(A)甲隐匿转移财产,分割财产时可少分或不分(B)就履行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事宜发生纠纷,乙可再起诉(C)离婚后发现甲还隐匿其他共同财产,乙可另诉再次分割财产(D)离婚后因发现甲还隐匿其他共同财产,乙再行起诉不受诉讼时效限制11 甲与乙结婚,女儿丙三岁时,甲因医疗事故死亡,获得 60 万元赔款。甲生前留有遗书,载明其死亡后的全部财产由其母丁继承。经查,甲与乙婚后除共同购买了一套住房外,另有 20 万
8、元存款。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3 年卷三第 24 题)(A)60 万元赔款属于遗产(B)甲的遗嘱未保留丙的遗产份额,遗嘱全部无效(C)住房和存款的各一半属于遗产(D)乙有权继承甲的遗产12 甲电视台经过主办方的专有授权,对篮球俱乐部联赛进行了现场直播,包括在比赛休息时舞蹈演员跳舞助兴的场面。乙电视台未经许可截取电视信号进行同步转播。关于乙电视台的行为,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14 年卷三第 18 题)(A)侵犯了主办方对篮球比赛的著作权(B)侵犯了篮球运动员的表演者权(C)侵犯了舞蹈演员的表演者权(D)侵犯了主办方的广播组织权13 W 研究所设计了一种高性能发动机,在我国和巴黎公约
9、成员国 1 国均获得了发明专利权,并分别给予甲公司在我国、乙公司在 1 国的独占实施许可。下列哪一行为在我国构成对该专利的侵权?(2016 年卷三第 16 题)(A)在 1 国购买由乙公司制造销售的该发动机,进口至我国销售(B)在我国购买由甲公司制造销售的该发动机,将发动机改进性能后销售(C)在我国未经甲公司许可制造该发动机,用于各种新型汽车的碰撞实验。以测试车身的防撞性能(D)在 1 国未经乙公司许可制造该发动机,安装在 1 国客运公司汽车上,该客车曾临时通过我国境内14 甲公司为其生产的啤酒申请注册了“冬雨之恋”商标,但在使用商标时没有在商标标识上加注“ 注册商标”字样或注册标记。下列哪一
10、行为未侵犯甲公司的商标权 ?(2013 年卷三第 19 题)(A)乙公司误认为该商标属于未注册商标,故在自己生产的啤酒产品上也使用“冬雨之恋”商标(B)丙公司不知某公司假冒“冬雨之恋”啤酒而予以运输(C)丁饭店将购买的甲公司“冬雨之恋”啤酒倒入自制啤酒桶,自制“侠客” 牌散装啤酒出售(D)戊公司明知某企业生产假冒“冬雨之恋” 啤酒而向其出租仓库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 51-90 题,每题 2 分,共 80 分。15 吴某是甲公司员工,持有甲公司授权委托书。吴某与温某签订了借款合同,该合同由温某签字、吴某用甲公司合同专用章盖章。后温某要
11、求甲公司还款。下列哪些情形有助于甲公司否定吴某的行为构成表见代理?(2014 年卷三第 52 题)(A)温某明知借款合同上的盖章是甲公司合同专用章而非甲公司公章,未表示反对(B)温某未与甲公司核实,即将借款交给吴某(C)吴某出示的甲公司授权委托书载明甲公司仅授权吴某参加投标活动(D)吴某出示的甲公司空白授权委托书已届期16 甲公司对乙公司享有 5 万元债权,乙公司对丙公司享有 10 万元债权。如甲公司对丙公司提起代位权诉讼,则针对甲公司,丙公司的下列哪些主张具有法律依据?(2012 年卷三第 59 题)(A)有权主张乙公司对甲公司的抗辩(B)有权主张丙公司对乙公司的抗辩(C)有权主张代位权行使
12、中对甲公司的抗辩(D)有权要求法院追加乙公司为共同被告17 王某向丁某借款 100 万元,后无力清偿,遂提出以自己所有的一幅古画抵债,双方约定第二天交付。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6 年卷三第 56 题)(A)双方约定以古画抵债,等同于签订了另一份买卖合同,原借款合同失效,王某只能以交付古画履行债务(B)双方交付古画的行为属于履行借款合同义务(C)王某有权在交付古画前反悔,提出继续以现金偿付借款本息方式履行债务(D)古画交付后,如果被鉴定为赝品,则王某应承担瑕疵担保责任18 甲乙约定卖方甲负责将所卖货物运送至买方乙指定的仓库。甲如约交货,乙验收收货,但甲未将产品合格证和原产地证明文件
13、交给乙。乙已经支付 80的货款。交货当晚,因山洪暴发,乙仓库内的货物全部毁损。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2013年卷三第 61 题)(A)乙应当支付剩余 20的货款(B)甲未交付产品合格证与原产地证明,构成违约,但货物损失由乙承担(C)乙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甲返还已支付的 80货款(D)甲有权要求乙支付剩余的 20货款,但应补交已经毁损的货物19 甲将其临街房屋和院子出租给乙作为汽车修理场所。经甲同意,乙先后两次自费扩建多问房屋作为烤漆车间。乙在又一次扩建报批过程中发现,甲出租的全部房屋均未经过城市规划部门批准,属于违章建筑。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5 年卷三第 59 题)(A)租赁合
14、同无效(B)因甲、乙对于扩建房屋都有过错,应分担扩建房屋的费用(C)因甲未告知乙租赁物为违章建筑,乙可解除租赁合同(D)乙可继续履行合同,待违章建筑被有关部门确认并影响租赁物使用时,再向甲主张违约责任20 梁某与甲旅游公司签订合同,约定梁某参加甲公司组织的旅游团赴某地旅游。旅游出发前 15 日,梁某因出差通知甲公司,由韩某替代跟团旅游。旅游行程一半,甲公司不顾韩某反对,将其旅游业务转给乙公司。乙公司组织游客参观某森林公园,该公园所属观光小火车司机操作失误致火车脱轨,韩某遭受重大损害。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2011 年卷三第 60 题)(A)即使甲公司不同意,梁某仍有权将旅游合同转让给韩某(B
15、)韩某有权请求甲公司和乙公司承担连带责任(C)韩某有权请求某森林公园承担赔偿责任(D)韩某有权请求小火车司机承担赔偿责任21 4 名行人正常经过北方牧场时跌人粪坑,1 人获救 3 人死亡。据查,当地牧民为养草放牧,储存牛羊粪便用于施肥,一家牧场往往挖有三四个粪坑,深者达三四米,之前也发生过同类事故。关于牧场的责任。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6 年卷三第 67 题)(A)应当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B)应当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原则(C)本案情形已经构成不可抗力(D)牧场管理人可通过证明自己尽到管理职责而免责22 居住在 A 国的我国公民甲创作一部英文小说,乙经许可将该小说翻译成中文小说,丙经许可将该
16、翻译的中文小说改编成电影文学剧本,并向丁杂志社投稿。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2012 年卷三第 63 题)(A)甲的小说必须在我国或 A 国发表才能受我国著作权法保护(B)乙翻译的小说和丙改编的电影文学剧本均属于演绎作品(C)丙只需征得乙的同意并向其支付报酬(D)丁杂志社如要使用丙的作品还应当分别征得甲、乙的同意,但只需向丙支付报酬国家司法考试卷三(民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 28 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 1-50 题,每题 1 分,共 50 分。1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情谊行为,又称为好意施惠行为,泛指不能在当事人之间产生合同关系的约定或承诺。
17、所以情谊行为虽然是一种行为,却不属于法律行为,不能引起法律关系的变动。B 错误:本题中,甲邀请乙到家中吃饭的行为为情谊行为,即使乙答应赴约,双方之间也不能产生法律关系,当然也不产生合同关系,故乙未赴约并非违约。C 错误:甲被热油烫伤与乙的行为之间没有因果关系,不符合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乙无须承担甲受伤的侵权责任。且甲乙间未产生法律关系,乙无赴约的法律义务,仅仅是一种道德上的义务,所以乙对于饭菜的损失,也无须承担侵权责任。D 错误: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订立合同过程中,一方因违背其依据诚实信用原则所应尽的义务而致另一方信赖利益的损失,依法应承担的民事责任。甲乙之间并未有过订立合同的缔约行为,也不会
18、产生缔约过失责任。综上,乙无须承担法律责任。A 正确。【知识模块】 民法概述2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根据私法人的设立基础不同,可以将私法人分为社团法人和财团法人:(1)社团法人。指以人为基础成立的私法人。如公司、企业等。(2)财团法人。指以一定目的财产为基础而成立的私法人。如基金会、慈善组织等。根据法人目的事业的性质不同,可以将法人分为营利法人、公益法人和中间法人:(1)营利法人。指以通过商业活动获取利益,并将该利益分配给成员为目的成立的法人。如公司、企业等。(2)公益法人。指以公益为目的事业的法人。如学校、慈善机构、医院等 公益法人也能够从事营利活动,只是不能以将营利分配给成员为设
19、立目的。(3)中间法人。指设立目的既不是为了公益,也不是为了成员的经济利益的法人。如各种行业协会,取得法人资格的社交俱乐部、校友会、同乡会等。A 错误,C 错误:社团法人包括营利法人(如公司),也包括公益法人(如学校、医院)。B 正确:在我国,财团法人均属于公益法人,而基金会法人是财团法人,属于公益法人。D 错误:“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的范围较广,但是可举出反例,如民办基金会法人,为公益法人,D 项过于绝对。【知识模块】 法人3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的关键点在于:损害国有企业利益是否等同于损害国家利益?首先,张某与李某合谋欺诈了乙企业,在这个层面上,买卖合同的效力为可变更、可撤销
20、。其次,欺诈国有企业是否等同于损害国家利益?答案是否定的。国家利益包括国家经济利益、政治利益、安全利益、军事利益等,所以本案并不存在合同无效的情形。所以 A、C 错误。最后,对于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撤销权人在撤销之前,合同是成立并生效的,撤销权人可以选择撤销或者变更,也可以选择不撤销或不变更,对于后者,合同的效力不受影响,此时,当事人可以以对方的违约行为主张违约责任。在本案中,乙企业若不撤销合同,可以以甲公司不能履行合同为由主张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B 错误, D 正确。【知识模块】 民事法律行为4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A 错误:根据物权法第 29 条的规定,蔡永在继承开始时即取
21、得本案所涉房产的所有权,无须办理变更登记,房屋所有权已发生变动,蔡永作为所有权人有权要求蔡花搬出。B 错误:蔡永为房屋所有权人,可以行使物权请求权要求蔡花腾退房屋,而物权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所以就不存在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问题。C 错误:蔡永父母在世时,蔡花与其父母达成借用合同,对房屋为有权占有。待蔡永父母去世,蔡永取得房屋所有权后,并不承受房屋上原有的借用关系,原借用关系基于一方当事人的死亡而不复存在,蔡花的有权占有变无权占有。所以蔡永有权要求蔡花搬出房屋。D 正确:蔡永对房屋享有物权,此时房屋被蔡花无权占有,蔡永基于这种侵害享有物权请求权(如返还原物请求权)。【知识模块】 物权概述5 【正
22、确答案】 D【试题解析】 A 错误:根据物权法第 112 条第 2 款的规定,方某既然发布了寻物启事(性质为单方允诺),即须支付给拾得人李某报酬。B 错误: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通说观点认为,若权利人受领遗失物时,拒绝支付必要费用,拾得人有权留置该遗失物,因为权利人支付必要费用的义务和遗失物属于“同一法律关系”。(拾得遗失物法律关系)若权利人拒绝支付悬赏奖励,则拾得人不能对遗失物行使留置权,因为权利人支付悬赏奖励的义务和遗失物不是“同一法律关系”。(悬赏广告之债和拾得遗失物法律关系)C 错误:根据物权法第 112 条第 1 款的规定,权利人方某须支付李某保管遗失物等支出
23、的必要费用。D 正确:理由同 A 项。【知识模块】 所有权6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A、B 错误:本案中,丙公司向银行贷款 1 00 万,第三人甲公司将机器设备抵押给银行。担保其中 40 万,债务人丙公司将自有房产抵押给银行,担保其余 60 万,并办理了抵押登记。根据当事人之间的约定可以看出,甲公司以及丙公司自己共同为 100 万元贷款提供抵押,担保的金额有份额之分,这属按份共同抵押。对于按份共同抵押,债权人行使抵押权时,只能按照约定的份额行使,所以银行只能对房产主张 60 万元债权,对机器设备主张 40 万元债权。对于行使顺序没有约定,银行行使抵押权的顺序不限。C 正确,D 错误:机
24、器设备上设立了三个担保物权,设立的先后顺序分别为:乙公司的质权、银行的抵押权(未登记)、丁公司的抵押权(已登记),这属于担保物权的竞合。对于质权和抵押权竞合,存在两种情形:(1)质权设立在先,抵押权设立在后,此时质权一律优先于抵押权(无论是否登记);(2)抵押权设立在先,质权设立在后,则登记的抵押权质权未登记的抵押权。根据本案,乙公司的质权丁公司的抵押权(已登记)银行的抵押权(未登记)。【知识模块】 担保物权7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A 错误:根据债的标的有无选择性,可将债分为简单之债和选择之债。(1)简单之债,是指仅有一个标的的债,债务人只能按照该种标的履行。(2)选择之债,债的履行
25、标的有数种,债务人可从中选择其一履行或债权人可选择其一请求债务人履行的债。本案中,乙公司和丙公司与银行的保证合同之债,债的标的均只有一个:在甲公司不按时偿还贷款时代替甲公司进行给付,没有选择性,为简单之债。B 正确, C 错误:根据多数人一方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不同状态,可将债分为按份之债和连带之债。(1)按份之债,是指债的多数一方当事人各自按照确定的份额享有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债;(2)连带之债,债的多数一方当事人之间有连带关系的债。所谓连带关系,是指对于当事人中一人发生效力的事项对于其他当事人同样发生效力。本案中,乙公司和丙公司在出具担保函时,对保证份额的分配没有约定,为连带共同保证,乙
26、公司和丙公司对甲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D 错误:根据债的主体双方是单一的还是多数的,可将债分为单一之债和多数人之债。(1)单一之债,是指债的主体双方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均为一人的债;(2)多数人之债,是指债权人和债务人至少有一方为 2 人或 2 人以上的债。本案中,存在乙公司与银行之间的合同之债、丙公司与银行的合同之债,均为单一之债,乙公司、丙公司并不是同一个合同的当事人,不存在主体一方或者双方为多数人的情况。【知识模块】 债的概述8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A 正确,B、C 错误:本题中,对于甲公司所欠货款,存在三个担保:甲公司自己提供的物保(机器设备抵押)、丙公司的保证、丁公司的物
27、保(房屋抵押),根据 物权法第 176 条的规定,乙公司实现抵押权的先后顺序为:甲公司的物保丙公司的保证或者丁公司的物保。D 错误:由于第三人物保和保证是平等独立关系,且无先后行使顺序,故相互不能追偿,所以丙公司和丁公司相互不能追偿,这样就会使追偿陷入循环。根据物权法第 176 条的规定,丙公司或者丁公司承担了保证责任之后,都有权向债务人甲公司追偿。【知识模块】 债的保全和担保9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根据合同订立的一般规定,采取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但是合同法第 37 条规定了矫正规则,即虽未签字或者盖章,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的且对方接受的,合同
28、仍然成立,据此可知:A、B 错误:在方某与李某的借款合同中,虽李某未签字,但是李某已经向方某交付了 100 万元借款,履行了主要义务,根据合同法第 37 条的规定,借款合同成立,方某基于借款合同而持有借款,及时到期未还款,应依法负违约责任,不构成不当得利。C 正确:根据担保法解释第 22 条第 1 款: “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出具担保书,债权人接受且未提出异议的,保证合同成立。”在本题中,虽李某未签字,但是李某接受且未提出异议,保证合同成立,张某应承担保证责任。D 错误:同理,刘某交付了房本且李某已经接受,视为抵押合同成立,刘某有义务办理抵押登记。【知识模块】 合同的订立和履行10 【
29、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A 正确,C 正确:婚姻法第 47 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甲隐匿、转移财产,分割时可以不分或少分,离婚后发现有隐匿行为的,可以另行起诉。B 正确: 婚姻法解释(二)第 8 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
30、应当受理。”因此,乙可以再起诉。D 错误:离婚请求分割财产的诉讼时效为 2 年,从当事人发现次日起计算,而不是不受诉讼时效限制。【知识模块】 婚姻11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A 错误:继承法第 3 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60 万元赔款是甲死亡后的赔款,不是个人生前财产,所以不是遗产。B 错误: 继承法第 19 条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对于没有保留必要份额的遗嘱,在这类继承人应当获得份额的范围内遗嘱无效,其余部分是有效的。C 正确:继承法第 26 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
31、,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所以住房和存款的一半为甲的遗产由继承人继承。D 错误:继承有遗嘱的按遗嘱处理,无遗嘱的则按法定继承处理。甲立有遗嘱其财产由其母继承,所以乙无权继承甲的遗产。【知识模块】 继承12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A 错误,B 错误:著作权法第 3 条规定:“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一)文字作品;(二) 口述作品;(三) 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四)美术、建筑作品;(五) 摄影作品;(六) 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七
32、)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八)计算机软件;(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据此可知,著作权中的作品种类不包括体育竞赛表演。因此,乙电视台的行为也就不可能侵犯主办方的著作权及运动员的表演者权。C 正确:著作权法第 38 条(三)项规定:“表演者对其表演享有许可他人从现场直播和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并获得报酬的权利。根据该法第 47 条第(十)项的规定,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属于对表演者的侵权行为。”据此可知,本题中乙电视台未经许可截取电视信号进行同步转播的行为侵犯了舞蹈演员的表演者权。D 错误:甲电视台在经过主
33、办方授权后,合法拥有对篮球联赛的直播权利,因此享有广播组织权,乙电视台未经许可截取电视信号进行同步转播的行为侵犯了甲电视台的广播组织权,而主办方并不享有广播组织权。【知识模块】 著作权法13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A 错误:经乙公司出售后进口到中国,乙公司在 1 国的专利权在制造、销售过程中已经用尽,属于专利法第 69 条第(一)项中的情形,不构成侵权。B 错误:经甲公司许可,属于专利法第 69 条第(一)项中的情形,专利权用尽,不构成侵权。C 正确:未经甲公司许可,制造该发动机的行为侵犯甲公司在中国的专利权。 专利法第 69 条第(四) 项中的“科学实验”指的是对专利产品本身进行试验
34、,题目中的“用于各种新型汽车的碰撞实验”,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构成侵权。D 错误:在 1 国未经乙公司许可制造该发动机,虽然侵犯了乙公司在 1 国的专利权,但是该客车临时通过我国境内,属于专利法第 69 条第(三)项中的情形,在我国不构成专利权侵权。【知识模块】 专利法14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A 错误:商标法第 57 条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一) 未经商标注册入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二) 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35、(三) 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因此,直接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不要求侵权入主观上具有过错。据此,A 中乙公司构成侵权。B 正确, D 错误:商标法第 57 条第(六)项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商标法实
36、施条例第 75 条规定:“为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仓储、运输、邮寄、印制、隐匿、经营场所、网络商品交易平台等,属于商标法第 57 条第(六)项规定的提供便利条件。”据此,B 中丙公司并不具有帮助侵权的故意,不构成侵权。D 中戊公司具有帮助侵权的故意,侵犯了甲的商标权。C 错误:根据商标法第 57 条第(五)项规定可知,丁的行为构成反向假冒侵权,侵犯了甲的商标权。【知识模块】 商标法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 51-90 题,每题 2 分,共 80 分。15 【正确答案】 C,D【试题解析】 表见代理是指虽无代理权但表面上有足以使人
37、信为有代理权而须由本人负授权之责的代理。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有四:(1)欠缺代理权;(2)具有有代理权的“权利外观”,以至于“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3)“权利外观”的形成归因于被代理人;(4)第三人善意且无过失。A 不当选:借款合同也是合同,用合同专用章是合理的,因此不能否定吴某的行为构成表见代理;B 不当选:由于吴某持有甲公司的授权委托书,所以温某有理由相信吴某有代理权,已经尽到了合理审查义务,无须再向甲公司核实。为保证交易的效率,我们不能要求相对人进行全面的审查核实。C 当选:若授权委托书载明吴某仅有参加投标活动的权限,而没有签订借款合同的权限,那么吴某就不具有签订借款合同的权
38、利外观,不构成表见代理。D 当选:空白的授权委托书已经过期,可以合理怀疑吴某不再具有代理权限,因此也不可能产生表见代理的权利外观。【知识模块】 代理16 【正确答案】 A,B,C【试题解析】 A 正确:根据合同法解释(一) 第 18 条第 2 款的规定,在甲公司诉丙公司的代位权诉讼中,债务人乙公司对甲公司享有抗辩,丙公司有权主张。B 正确:根据合同法解释(一)第 1 8 条第 1 款的规定,丙公司对乙公司的抗辩,可以向甲公司主张。C 正确:丙公司作为代位权之诉的被告,有权依据该地位对原告甲的主张进行抗辩,例如甲的诉讼请求超出丙的债务范围,再如对于管辖权的异议等。D 错误:根据合同法解释(一)第
39、 16 条第 1 款的规定,乙公司在本诉中的地位为第三人(且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知识模块】 债的保全和担保17 【正确答案】 B,C,D【试题解析】 A 错误,B 正确:代物清偿,是指债务人以他种给付代替原定给付,而使债消灭的制度。例如本案中,以交付古画代替 100 万元的还款义务,使王某和丁某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归于消灭。这是对于原借款合同的履行,而非签订了另一份买卖合同。C 正确:由于代物清偿协议为实践合同,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指除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需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只有当该物实际交付时代物清偿协议才成立并生效,故在代物清偿合意成立之后,清偿履行之前,原债并
40、未消灭,也即合意双方可以反悔而选择继续为原给付。D 正确:代物清偿发生以下效力:(1)代物清偿成功,原债归于消灭; (2)代物清偿有瑕疵,债权人不能重新主张原债权,而只能针对代物清偿协议主张权利,如要求债务人承担瑕疵担保责任;(3)代物清偿不成立、被解除、无效或被撤销,不发生代物清偿效力,债权人仍可主张原债权。在 D 项中,古画已经交付,代物清偿协议已经成立并生效,原债消灭,若古画存在瑕疵,丁某可以向王某主张瑕疵担保责任。【知识模块】 债的移转和消灭18 【正确答案】 A,B【试题解析】 分析本题,甲、乙之间成立货物买卖合同,且甲已经完成了交付,对于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根据合同法第 142 条
41、的规定,应由乙承担。这里须注意一个细节,甲未交付有关标的物的单证和资料的,不影响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的转移。因此在本案中,货物因山洪毁损的损失应由乙承担。据此分析如下:A 正确:由于乙应承担货物毁损的风险,因此乙应依照合同约定支付剩余的 20的货款。B 正确:甲未交付产品合格证与原产地证明,确实构成违约,但是对于此类附随义务未履行,不影响交付的效力,货物依然已经完成交付,风险转移至乙。C 错误:乙承担货物毁损的风险,此时不存在法定解除的情形,乙不可解除合同,应继续履行合同,支付剩余 20的货款。D 错误:甲有权要求乙支付剩余的 20货款,但是无须补交已经毁损的货物。【知识模块】 转移财产权利的
42、合同19 【正确答案】 A,B【试题解析】 A 正确:根据城镇房屋租赁合同解释 第 2 条的规定,甲出租的全部房屋均未经过城市规划部门批准,其与乙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B 正确:根据城镇房屋租赁合同解释第 14 条的规定,未办理合法建设手续的,扩建造价费用由双方按照过错分担。C 错误:租赁合同为无效的合同。不存在解除的可能性。D 错误:主张违约责任以存在合法有效的合同为前提,现租赁合同无效,乙不可向甲主张违约责任。【知识模块】 转移财产权利的合同20 【正确答案】 A,B,C【试题解析】 A 正确:合同法第 80 条第 1 款规定: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
43、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只需通知债务人即可,梁某有权将合同转让给韩某。B 正确:债务人转让债务需经债权人同意。本题中,甲公司不顾韩某的反对,将业务转让给乙公司,对侵权损害结果具有过错,与乙公司承担连带责任。C 正确:该森林公园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对韩某的损害应当承担赔偿责任。D 错误: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因此担责主体应该是森林公园。【知识模块】 侵权责任法21 【正确答案】 B,D【试题解析】 A 错误,B 正确:侵权责任法 第 91 条规定:“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
44、工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窨井等地下设施造成他人损害,管理人不能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此适用的是过错推定责任,而不是无过错责任。C 错误: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牧场的管理人是应该预见、避免此种情形的出现,因此不是不可抗力。D 正确:管理人不能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应承担责任。所以证明自己尽到了管理职责的可以免责。【知识模块】 侵权责任法22 【正确答案】 A,C,D【试题解析】 A 错误:著作权法第 2 条第 1 款规定:“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即作品自动获得保护,自创作完成之日起受我国著作权法保护,无
45、需发表。A 错误当选。B 正确: 著作权法第 12 条规定:“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B 正确不选。C 错误:对于演绎作品,如果基础作品还受到著作权法保护,则只有经过著作权人的许可他人才能从事著作权人所专有的演绎创作活动。丙欲将其改成剧本,不仅需征得演绎作品著作权人乙的同意并向其支付报酬,还应取得原作品的著作权人甲的同意并支付报酬。C 错误当选。D 错误:著作权法第 35 条规定:“出版改编、翻译、注释、整理、汇编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应当取得改编、翻译、注释、整理、汇编作品的著作权人和原作品的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因此,应取得甲、乙、丙的同意,并应向甲、乙、丙支付报酬。D 错误当选。【知识模块】 著作权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