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司法考试卷三(民法)模拟试卷 4 及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 1-50 题,每题 1 分,共 50 分。1 张三在河边钓鱼时,发现河上游漂来一个木箱,遂将木箱捞上来带回家。木箱上有锁,张三想看究竟,便将锁砸开,发现箱子内有几本书和一幅画,还有一把精致的桃木梳。张三觉得这些似乎都不是普通的东西,看完后将箱子重新锁上,放在家里。晚上来了一个小偷将该木箱偷走。后来张三在同村李四家发现了该木箱,遂要求李四返还,李四拒不返还。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哪一项?( )(A)张三已经失去了对木箱的占有,无权要求李四返还(B)张三拾得漂流物,应返还失主,不能取得对木箱的占有(
2、C)张三可以向李四主张占有物返还请求权(D)李四拒不返还的,张三只能行使自力救济权,将木箱当场取回2 牛某和曲某关系好,两人经常互有走动。一日牛某又去曲某家做客,因为突然有事而急忙离去,却不慎将手机遗忘在曲某家。曲某发现后没有通知牛某,而是自用,一周后该手机被小偷偷走,后来牛某得知此事,要求曲某返还手机。曲某称自己是替牛某保管手机,不愿意赔偿。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牛某无权要求赔偿,因为曲某是无因管理 (B)牛某无权要求赔偿,因为曲某是善意占有人(C)牛某有权要求赔偿,赔偿的数额为手机的价值减去曲某的保管费用(D)牛某有权要求赔偿,因为曲某是恶意占有人3 以下占有为恶意占有的是:( )
3、(A)甲和乙出去玩,乙托甲照看自己的行李(B)甲拾到一个钱包,于是坐在附近等候失主(C)甲喜欢乙的钢笔,趁乙不在,甲拿了乙的笔(D)妈妈甲收拾孩子乙的房间,发现了乙借同学的一本书,以为是乙自己买的,便放在自己房间里4 下列关于占有分类的表述错误的是: ( )(A)小偷对偷来的东西是自主占有(B)质权人对质物是他主占有(C)抵押权人对抵押物是他主占有(D)留置权人对留置物是他主占有5 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A)无权占有人因使用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致使该不动产或者动产受到损害的,善意占有人不承担赔偿责任,恶意占有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B)不动产或者动产被无权占有人占有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
4、或者其孳息,但应当支付善意占有人因维护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支出的必要费用(C)所有人和占有人返还原物的请求权,自侵占之日起 1 年内未行使的,该请求权消灭(D)无权占有分为恶意占有和善意占有,也可以分为有瑕疵占有和无瑕疵占有6 甲(买方 )与乙 (卖方)签订买卖合同,合同标的物为一级红富士或一级国光苹果,合同履行期内,乙方将一级国光苹果送至甲方。但由于市场变化,国光苹果滞销,甲方表示如交付一级红富士就接收,如交付国光苹果则拒收,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甲方有选择权,故其有权拒收(B)本案涉及的债是连带之债(C)乙方有选择权,故甲方不能拒收(D)甲、乙必须在合同中约定选择权的归属7 下列不属于
5、债的发生原因的有:( )(A)小白猫超市为吸引顾客,每月最后一天在该商场举行抽奖活动(B)甲与市福利院签订协议,收养了一个孤儿乙(C)佳味食品公司未经他人允许,擅自把他人的肖像用在本公司食品包装上(D)丙将代丁保管的自行车擅自卖给了戊,得款 600 元8 张某到某饭店吃饭,刚进门便滑倒,摔成骨折,原因是踩到了地上的一个苹果核。对于此事,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应当由饭店承担责任,属于合同之债(B)应当由饭店承担责任,属于无因管理之债(C)应当由饭店承担责任,属于缔约过失之债(D)应当由张某自己承担责任9 甲对乙说:如果你在两年内考上我们母校的博士生,我愿将自己的一套二手房或者一辆奇瑞 Q
6、Q 相赠。乙同意。两年后,乙如愿考取。下列陈述正确的是:( )(A)甲有选择权,选择赠送二手房还是奇瑞 QQ(B)本案涉及的债是连带之债(C)乙有选择权(D)甲、乙应当在合同中约定选择权的归属10 甲、乙系邻居,同时购买了同款手表,甲的手表放在抽屉里,但甲忘了。一日,乙到甲家闲聊,走时乙的手表丢在甲家,甲以为该表为自己的手表,发现该表走时不准,便找丙修理,花去修理费 50 元。表修好后,乙找到甲索要,甲仔细一看,该表不为自己所有,而为乙之手表,甲便将该手表还给乙,同时要求乙支付 50 元的修理费。对该 50 元的修理费,应如何定性?( )(A)乙可不支付 50 元的修理费(B)乙应根据不当得利
7、支付 50 元的修理费(C)乙应根据无因管理支付 50 元的修理费(D)乙应根据无权代理支付 50 元的修理费11 下列关于合同的分类说法不正确的是:( )(A)无名合同是法律未规定内容和名称的合同(B)有偿合同中,债务人的责任相对比较重,而在无偿合同中,债务人的责任相对比较轻(C)附义务的赠与合同是单务合同(D)有偿合同即双务合同,无偿合同即单务合同12 下列合同中既属于双务合同,又属于实践合同的是:( )(A)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B)约定有保管费的保管合同(C)货运合同(D)承揽合同13 甲与乙签订一份合同,约定由丙向丁提供 10 吨面纱,甲向乙支付价款,现丙提供给丁的面纱不符合合同约定
8、的质量,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应当由丁请求丙承担违约责任(B)应当由甲请求乙承担违约责任(C)应当由丁请求乙承担违约责任(D)应当由甲请求丙承担违约责任14 甲乙两人达成一份苹果购销合同,约定甲卖给乙 10 万公斤苹果,双方就合同部分内容约定不明确,且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相关条款和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其内容。在此种情况下,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A)价款不明确的,合同应按照订立合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B)履行地点不明确的,合同应在甲所在地履行(C)履行期限不明确的,乙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不过应给甲必要的准备时间(D)甲交付苹果义务的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应由甲负担15 关于情事变
9、更原则,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情事变更并非不可抗力造成,也不属于商业风险(B)情事变更发生在合同成立之前(C)情事发生变更,是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到的(D)出现情事变更后,当事人可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16 甲与乙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甲为卖方,乙为买方,合同约定,由甲负责运输,运输方式为火车运输,后双方在合同的履行地点上发生争议。就本题的合同履行地点,表述正确的是:( )(A)甲方所在地的火车站(B)乙方所在地的火车站(C)乙方的营业所在地(D)乙方的仓库所在地17 丁某因炒股急缺资金,遂以年息 10的利息(同期银行居民储蓄存款利率为12),向王某借款 10 万元,期限
10、2 年,但仅 1 年,因股市特大幅上扬,丁某赚回许多钱,遂要求提前还款,提前还款并不损害王某的利益,则:( )(A)王某有权拒绝(B)允许提前还款,归还本息共 12 万元(C)允许提前还款,归还本息共 11 万元(D)丁某的做法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18 甲公司欠乙公司货款 900 万元不能偿还,乙公司几次催要,甲公司均以无财产可供偿还为由拒绝偿还。后乙公司得知丙公司欠甲公司 1000 万元,且因甲公司一直不催要,该债权诉讼时效期间即将届满。乙公司遂欲行使代位权。以下对于乙公司行使代位权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代位权诉讼中,丙公司对甲公司的抗辩,可以向乙公司主张(B)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
11、 900 万元为限(C)乙公司应当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甲公司的债权 (D)乙公司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丙公司负担19 乙欠甲 2 万元,已到清偿期限,但乙无能力清偿欠款,经甲查明,乙一段时间前发生交通事故,因事故中的人身伤害对丙享有 1 万元债权。因事故中的财产损失对丙享有 5000 元债权。此外,乙享有对丁的 7000 元债权还有 3 个月到期,戊因赌博欠乙 8000 元,乙对其享有的债权怠于行使。依法甲可以自己的名义行使下列哪些债权?( )(A)乙对丙的 1 万元债权(B)乙对丙的 5000 元债权(C)乙对丁的 7000 元债权(D)乙对戊的 8000 元债权二、多项选择
12、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 51-90 题,每题 2 分,共 80 分。20 甲公司与个体运输司机乙某签订了一份运输合同,合同约定乙某将货物运到 s市后,甲公司将依约支付全部运费。结果,乙某按约定将甲公司包装好的难以分割的价值 100 万元的货物运到 S 市后要求支付合同约定的运费 7000 元时,甲公司没有满足乙某的要求,仅支付了 3000 元。乙某遂将这车货物留置。对此,以下表述正确的有哪几项?( )(A)乙某无权将整车货物留置,因为货物的价值远超过其享有的债权额(B)乙某有权留置整车货物,因为其合法占有甲公司交给其运输的货物,并且这批货物与其债
13、权的发生有牵连关系。又为不可分物(C)若货物在运输途中,乙某要求支付运费,甲公司没有满足其要求,乙某无权留置货物(D)若乙某催告甲公司在 1 个月内支付剩余的 4000 元运费,甲公司未履行的,乙某有权直接变价处分留置物,并以取得的价款优先受偿21 甲以自己的一栋房屋为乙设定抵押并办理了登记手续。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应一并抵押给乙(B)如果甲没有将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给乙,也视为一并抵押(C)甲还可以以该栋房屋为丙再设一个抵押权(D)甲也可以以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为丁设定一个抵押权22 下列哪些财产不可以抵押?( )(A)
14、甲的一辆车登记的是乙的名字,二人正在进行确权诉讼(B)丙的一栋被法院扣押的房子(C)学校为了贷款,将校长的车进行登记抵押(D)张某将自己的宅基地进行抵押23 周某以公司的一项专利权出质并订立了质押合同。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质押合同自出质登记时生效(B)质押合同订立即生效(C)质押权自出质登记时生效(D)专利权出质后,出质人不得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24 李甲因其妹李乙出嫁向周丙借钱 15 万元。李甲、周丙约定以李甲的电视机质押,并立有质押字据。后李甲并未将电视机交付给周丙。下列说法中符合物权法规定的有:( )(A)李甲与周丙之间的质押合同不生效力(B)李甲与周丙之间的质押合同自订立
15、时即可生效(C)李甲的电视机所有权不受质押权限制(D)周丙在李甲不能返还借款时可以拍卖电视机优先受偿25 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 100 万元,以自己的一处门面设定抵押担保,双方签订了抵押合同并办理了登记。不久,甲公司因遭遇金融危机投资失策损失巨大,遂决定自行将门面转让给丙公司,由于甲丙之间一向有业务往来,公司负责人之间比较熟悉,双方约定转让款为 80 万元,低于市面价。丙先付款使用门面房进行经营,甲用丙的付款周转资金,一个月后再办理产权转让。谁知,甲公司再次投资失策,资金全部被套牢。此时银行借款也到期了,甲公司无力还款,乙银行主张行使抵押权与丙公司发生纠纷。经查,丙公司对该门面房设定抵押并不知情
16、。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 )(A)甲公司无权将该门面房转让给丙公司(B)甲公司与丙公司的合同为有效合同(C)乙银行有权优先对该门面房行使抵押权(D)丙公司取得了该门面房的所有权26 下列有关权利质权的说法正确的是:( )(A)专利权出质后,出质人不得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B)公路桥梁的收益权可以设定权利质权(C)存款单可以设定权利质权(D)著作权中的发表权可以设定权利质权27 刘某将其所有的耕牛借给安某使用,时间约定为 1 年,安某称此牛为其所有将耕牛交给于某,此后该牛产下一牛犊,不久被刘某发现,要、求于某返还,则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于某无需返还牛犊(B)于某应当将耕牛和牛犊全部返
17、还给刘某(C)于某应当支付相应的使用费(D)刘某应当支付给于某饲料费等费用28 下列关于占有说法不正确的有:( )(A)占有是物权的一种(B)占有动产是善意取得动产的必要条件(C)占有是动产所有权移转的标志(D)占有只是一种状态,不受法律保护29 以下甲属于间接占有的是:( )(A)甲将买来的彩电一台置于乙家后甲对彩电的占有(B)出租人甲将房屋出租给乙后甲对房屋的占有(C)质权人甲对于质物的占有(D)乙负责保管甲的财产30 甲将一幅名画出售给乙,约定 1 个月后交付,但丙愿出更高的价格,甲擅自将画出卖给丙,并同时交付给丙。在此情况下,乙应如何办?( )(A)乙有权要求甲交付该画给自己,因为其与
18、甲的买卖合同成立在先(B)乙有权要求甲交付该画,甲应当向丙请求归还该画,而丙亦应当返还(C)乙无权要求丙交付该画,因为丙已取得该画的所有权 (D)乙有权要求甲承担不履行买卖合同的违约责任31 下列属于债发生原因的有:( )(A)缔约过失(B)拾得遗失物(C)单方承诺(D)因防止、制止他人合法权益受侵害而实施救助行为32 下列情况下能够适用合同法的是:( )(A)甲、乙婚前约定,在甲乙双方婚姻的存续期间,甲每月将月工资的 80交乙保管(B)甲和乙之间签订的买卖服装的协议(C)当事人约定,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委托人(D)甲、乙协议离婚时,约定孩子归甲,但是,乙应该负担孩子的全
19、部生活费用33 郑某的丈夫张某在劳动过程中听到有人求救,即前往出事地点,将落入水中的王某的小孩救出,张某自己却溺水身亡。由于王某对此未作任何表示,郑某诉至法院,请求王某承担安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各项费用,并要求王某赔礼道歉。下列表达正确的是:( )(A)王某应在受益范围内承担补偿责任(B)郑某无权请求王某承担侵权责任(C)郑某有权请求王某赔偿精神损害(D)郑某请求王某赔礼道歉应予支持34 甲于 2007 年 8 月 8 日欠乙 8000 元,声明是装修房子急需,而最近生意又不太好导致手头无现金。房子装修后不久甲生意也日益兴隆;2007 年 10 月 5 日乙遂向甲索要欠款,甲以未
20、约定还款时间且手头尚缺钱为由推托,乙于 2009 年 9 月 5 日再次向甲索要,甲很不情愿还给乙钱。请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乙之间债务尚未到期(B)乙最后得到这 8000 元构成不当得利(C)甲、乙之间债务于乙向甲索要时到期(D)甲与乙的债务没有超过诉讼时效35 武汉市甲厂与长沙市乙厂签订一份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由甲厂供给乙厂钢材35 吨,乙厂支付货款 15 万元。因合同对交货期限和付款地点没有明确约定,发生纠纷,法院应该如何判决?( )(A)乙向甲付款,应在长沙市履行(B)乙向甲付款,应在武汉市履行(C)甲厂可随时交货给乙厂,但应给乙厂必要的准备时间(D)甲厂可随时交货给乙厂
21、,乙厂不得拒绝36 周某(买受人) 与卞某(出卖人) 签订了买卖一幅“寿”字图的合同之后,周某又将该画加价 5转卖给程某,说好让程某到卞某处取画。周某与卞某约定卞某直接把画交给程某,程某取画时,卞某以周某给的价太低为由予以拒绝,下列各项正确的是:( )(A)周某将债权转让给了程某(B)周某与卞某之间约定的是向第三入履行(C)周某与程某之间的约定是由第三人履行(D)程某有权追究周某的违约责任37 下列说法错误的有:( )(A)债务人除主债务之外还应当支付利息和费用,当其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并且当事人没有约定的,应首先抵充主债务(B)债务人的给付不足以清偿其对同一债权人所负的数笔相同种类的全
22、部债务并且双方对抵充顺序无特别约定,应当优先抵充对债务人提供担保或担保数额最多的债务(C)人民法院能够确定当事人姓名、标的和数量,即使无法确定价款,也能认定合同成立(D)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对方当事人申请撤销该格式条款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38 甲乙签订买卖月饼合同,规定甲公司应当在中秋节前 1 个月向乙公司交付月饼。但是甲公司提前 2 个月就把月饼运送到乙公司,此时乙公司有权如何处理?( )(A)拒绝接收月饼(B)不接收月饼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C)接收月饼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D)接收月饼并要求对方支付增加的费用39 选择之债因下列原因变为简单之
23、债:( )(A)可供选择的标的只余下一种可以履行(B)当事人一方提出变更(C)有选择权的一方行使了选择权(D)没有选择权的当事人一方只同意以数种标的中的一种履行40 2006 年 3 月,自然人甲向乙银行贷款 100 万元,以自己的一套价值为 120 万元的房子为乙银行设定了抵押权,并办理了抵押物登记。2006 年 5 月,甲又向丙银行贷款 50 万元,以自己的一辆汽车(价值 50 万元)抵押给丙银行,但未办理登记,仅交给丙银行二份抵押担保书。2006 年 6 月,甲将设定抵押的房子出租给自然人丁居住,并口头告知丁该房子已抵押的事实,丁仍然与甲签订了为期 1 年的房屋租赁合同。2006 年 7
24、 月,甲因资金需要,将抵押给丙银行的汽车以 45 万元的价格卖给了戊,未通知丙银行,也未告知戊该汽车已抵押的事实。2007 年 3 月,乙银行的贷款到期,甲无力还贷,乙银行欲行使抵押权。2007 年 5 月,丙银行的贷款到期,甲也无力偿还,丙银行也要行使抵押权。那么,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若乙银行实现抵押权,自然人庚取得了甲的房屋的所有权,则庚不受甲、丁之间租赁合同的约束(B)承租人丁因前项情形受有损失的,应由自己承担损失(C)甲未经乙银行的同意,不得转让房子(D)丙银行无权向戊主张抵押权,丙银行因此遭受的损失应由甲承担赔偿责任41 甲、乙共同出资,合伙购买丙的一幢房屋。甲、乙与丙所
25、签订的买卖合同约定,将丙的一幢房屋以 4 万元的价格卖给甲、乙。该合同所产生的债属于何种类型之债?( )(A)单一之债 (B)简单之偾(C)按份之债 (D)连带之债42 甲到时代商场购买一台电脑,此时商场即将下班,甲便在挑选好后约定第二天上午来交钱取电脑,商场遂把甲挑好的电脑放在一边,并做上了“已卖” 的标志。此时:( )(A)该台电脑因不可归贲于双方的原因而发生的毁损、灭失的风险由甲承担,因为合同的标的物已经特定(B)该台电脑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而发生的毁损、灭失的风险由该商场承担,因为电脑尚未交付(C)甲第二天不一定必须要该台电脑,可从该商场中同型号的电脑另选一台;商场也可以另选同一型号
26、的电脑交付给甲(D)甲第二天只能请求商场交付该台电脑43 甲向花店订了一束玫瑰花,要求花店于 10 月 1 日将花送到其女友乙处,给乙过生日用。但 10 月 1 日花店忘记送给乙。就此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乙不可以要求花店承担违约责任(B)甲、乙可同时要求花店承担违约责任(C)花店可要求继续履行,甲不得拒绝(D)花店可要求继续履行,乙不得拒绝44 合同规定甲公司应当一次全部通过航空运输将一批汽车交付给乙公司。后甲公司因运输问题需要分两批交付该批汽车,在合同履行期到来时,甲公司仅将部分汽车运至乙公司所在地。经查,乙公司收到该批汽车后并不出售,而是存放在仓库里,准备参加某次展览。甲公司第二
27、批交付汽车的时间早于展览的时间。对此,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A)乙公司可以拒绝接收货物,并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B)乙公司不得拒绝接收货物,但可以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C)乙公司不得拒绝接收货物,但可要求甲公司承担因此而增加的费用(D)乙公司不得拒绝接收货物,并不得要求甲公司承担因此而增加的费用44 甲厂因急需柴油,与乙厂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双方商定,乙厂在一个月内筹集 0 号或 10 号柴油 20 吨供给甲厂,每吨单价为 1300 元;合同生效后,甲厂按合同约定支付了 1 万元定金。乙厂也在合同生效后的第 20 天,依约定向甲厂发运了0 号柴油 20 吨。因当时气温下降,0 号柴
28、油无法投入使用。故甲厂要求乙厂改供10 号柴油,或者退货。乙厂认为其所供 0 号柴油符号国家质量标准和合同规定,既不应换货,也无货可换:同时要求甲厂依约支付货款,不能退货。根据上述情况回答下列问题:45 本案合同所生之债应为:( )(A)简单之债,因为乙厂只向甲方发运了 0 号柴油 (B)简单之债,因为债权人甲厂有选择权(C)选择之债,因为当事人约定了两种柴油种类(D)选择之债,因为债务人可以选择 0 号或 10 号柴油供给甲厂46 关于本案合同之债的说法,正确的有:( )(A)本案合同之债可以通过甲方和乙厂签订合同而确定应供应 0 号或 10 号柴油(B)本案中,合同之债可以通过债务人的选择
29、而确定应供应 0 号或 10 号柴油(C)本案中,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选择权行使的期限(D)若由于国家政策限制,禁止出售 10 号柴油,则只能以 0 号柴油为履行标的46 甲乙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甲为借款人,乙为出借人,借款数额为 50 万元,借款期限为 2 年。丙丁为该借款合同进行保证担保,担保条款约定,丙丁在甲不能履行债务时始承担保证责任,但未约定保证期间。甲同时以自己的房屋为乙提供抵押担保。请回答下列问题。47 抵押期间,戊向甲表示愿意以 60 万元购买甲的房屋,甲也想将抵押的房屋出卖,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可以将该房屋卖给戊,但应征得抵押权人乙的同意(B)如果甲经乙同意将该房
30、屋卖给了戊,则甲应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乙提前清偿债务(C)如果甲未经乙同意将房屋卖给了戊,则该转让行为必然无效(D)即便甲未征得乙的同意,在戊代为偿还 50 万元借款的情况下,甲的转让行为有效48 如果乙考虑到与甲的朋友关系而打算放弃对甲的抵押权,并将这一情况通知了丙、丁,丙、丁表示反对。则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乙不得放弃抵押权,因为损害了保证人丙、丁的利益并且丙、丁不同意(B)乙可以放弃抵押权,且丙、丁仍然对全部债务承担保证责任(C)乙可以放弃抵押权,但丙、丁因此对全部债务免除保证责任(D)乙可以放弃抵押权,但丙、丁在乙丧失优先受偿权益的范围内免除担保责任49 下列关于乙的抵押权存续
31、期间和丙丁的保证期间的说法正确的是:( )(A)乙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B)乙在主债权诉讼时效结束后的两年内仍可以行使抵押权(C)丙丁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D)丙丁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三(民法)模拟试卷 4 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 1-50 题,每题 1 分,共 50 分。1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对占有的保护一般是通过对本权的保护来实现的。通说认为占有是一种事实状态,因此因拾得漂流物,拾得人也可原始取得对物的直接占有。占有为一种既成事实,即使这种事实与其他当事人的权利相抵触,也
32、不应再受到非法行为的侵害。李四对该木箱的侵夺,构成对张三的占有的非法侵害。对李四的非法侵害,张三因为不是直接占有人,因此只能行使占有保护请求权,可以提起占有之诉,但是不能行使自力救济权,所以 C 项正确。A、B、D 三项错误。【知识模块】 占 有2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占有可以分为很多种,区分不同的种类在于它们的法律效果不同。善意占有和恶意占有在法律效果上有非常大的差异。占有物因不可归责于占有人的事由毁损、灭失的,如果占有人为善意,则仅于因毁损、灭失所受到的利益为限,负赔偿责任;如果占有人为恶意,则须全部赔偿权利人的损失。本题的另一个问题是曲某的行为是否构成无因管理。无因管理是指没有
33、法律规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而为他人管理事务。判断是否为无因管理,可以看是否符合以下要件:无因管理必须是在没有法律或者约定的义务下,管理他人事务,有为他人管理的意思,且不违背他人的意思。曲某为牛某的好友,发现牛某将手机遗忘在他家,应当及时通知牛某或者返还给牛某,而不应该擅自将牛某的东西占为己有,可见曲某并不是为了牛某的利益而管理,不构成无因管理。由此可以判断曲某是恶意占有人,应当赔偿牛某因此而受的损失,故 D 项正确。【知识模块】 占 有3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根据占有是否依据本权而分为有权占有和无权占有,本权是指基于法律上的原因,可对物进行占有的权利,有权占有是指有本权的占有;无权占有
34、是指无本权的占有。对无权占有依占有人的主观心理状态的不同又区分为善意占有和恶意占有。恶意占有指占有人明知自己为无权占有仍对标的物进行占有,主观上是故意的。善意占有是占有人不知无占有的权利的占有。本题中 A 项和 B 项中都是有权占有,D 项中的甲是善意占有,故 C 项当选。【知识模块】 占 有4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以占有人的意思为准可以将占有分为自主占有和他主占有。自主占有是指以物属于自己所有的意思的占有,包括盗贼对盗赃物的占有;反之,无所有的意思仅于某种特定关系支配物的意思的占有是他主占有,如典权人对典物的占有。具体而言,凡基于占有媒介关系占有他人之物的,均为他主占有。如质权人、
35、承租人、保管人、借用人对标的物的占有。本题由于抵押根本不转移占有,因此选 C项。【知识模块】 占 有5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根据物权法第 242、245 条的规定,占有人因使用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致使该不动产或者动产受到损害的,恶意占有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被侵占的,占有人有权请求返还原物;对妨害占有的行为,占有人有权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因侵占或者妨害造成损害的,占有人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占有人返还原物的请求权,自侵占发生之日起 1 年内未行使。该请求权消灭。因此本题应选 C 项。【知识模块】 占 有6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所谓连带之债是指债权人或债
36、务人一方是数人的,而该数个债权人或债务人之间有连带关系,因此连带之债和按份之债的分类是对多数人之债的再分类。本案申由于债权人和债务人均为一人,所以是单一之债,故而不存在连带之债的问题,故 B 错。根据债的标的有无选择性,债可分为简单之债和选择之债。前者叉称不可选择之债,指债的标的是单一的,当事人只能以该种标的履行并没有选择余地的债。选择之债足相时于不可选择之债而言的,是指债的标的为两项以上,当事人可以从中选择其一来履行的债。区别简单之债与选择之债的意义在于选择之债存在债的标的之确定的问题。对于选择之债必须有一方要有选择权,否则无法履行。对于选择权,当事人有约定的依据约定,没有约定的属于债务人,
37、债务人不行使选择权的,选择权转移至债权人。本案中当事人没有约定选择权的归属,因此选择权归于债务人一方,就标的物的交付而言出卖人乙方是债务人,因此乙方享有选择权,甲方不能拒绝,故选 C 项。【知识模块】 债的概述7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B 项是一个身份关系,不属于债的范畴,A 项抽奖活动是一个射幸合同,C 项构成了侵权之债,D 项构成了不当得利之债。【知识模块】 债的概述8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张某去饭店吃饭,还没有和饭店达成合同,所以无所谓合同之债。饭店由于没有尽到注意义务,张某去该饭店就餐,导致张某受损害,应当由饭店承担责任,属于缔约过失之债,故 C 项当选。【知识模块】
38、 债的概述9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本案所涉及的是选择之债。根据债的标的有无选择性,债可分为简单之债和选择之债。选择之债是相对于不可选择之债而言的,是指债的标的为两项以上,当事人可以从中选择其一来履行的债。区别简单之债与选择之债的意义在于选择之债存在债的标的之确定的问题。对于选择之债必须有一方要有选择权,否则无法履行。对于选择权,当事人有约定的依据约定,没有约定的属于债务人,债务人不行使选择权的,选择权转移至债权人。本案中当事人没有约定选择权的归属,因此选择权归于债务人一方。【知识模块】 债的概述10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无因管理要求管理人必须为他人之利益,而甲在修理手表时不
39、知自己非所有人,没有为他人管理事务的意思,因此不构成无因管理。无权代理要求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民事活动,而甲在修理手表时是以自己而非乙的名义,因此不构成代理。不当得利只要求形成事实上的不当得利关系,一方受有利益,一方受有损失,二者之间有因果关系即可,本题乙属于不当得利,应支付 50 元的修理费,只有 B 选项正确。ACD 选项错误。【知识模块】 债的概述11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根据合同法的原理,A、B 两项是正确的。 C 项,在附义务的赠与合同中,受赠人虽然也负担一定的义务。但双方签订合同的主要目的仍是将赠与物的所有权转移给受赠人。受赠人接受赠与物所付的代价或附随的义务,
40、不是其取得赠与财产所付的报酬或对价。因而不能因为赠与附义务而否认赠与合同的单务性和无偿性,故 C 项也正确。有偿合同与双务合同、无偿合同与单务合同是两种不同的合同分类,有偿合同不一定是双务的,例如有偿借贷合同,因此 D 项是错误的。【知识模块】 债的概述12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按照不同的标准,可将合同分为若干不同的类型。以当事人双方是否互相承担对待给付义务为标准,合同可分为双务合同和单务合同,以合同的成立是否须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为标准,合同可分为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合同法第 210 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故自然人之间的贷款合同是实践合同,但自然
41、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中仅借款人负有返还本息的义务,而贷款人并无对等义务,故为单务合同。因此,A 错误。合同法第 367 条规定: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故保管合同是实践合同。另在负有保管费的保管合同中,保管人负有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义务,而寄存人负有按照约定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费的对待给付义务,故约定有保管费的保管合同是双务合同。因此,B 项正确。合同法第 25 条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合同法以合同为诺成合同为原则,除非合同法分则中另有例外规定,而合同法分则并没有规定货运合同和承揽合同是实践合同故货运合同和承揽合同均为诺成合同。因此。C 、D 两项错误。
42、【知识模块】 债的概述13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本题中的合同的特殊之处在于该合同既是第三人代为履行的合同,又是利益第三人的合同。合同法第 64 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这是关于利益第三人的合同的规定。合同法第 65 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这是关于第三人代为履行的合同的规定。可以看出,无论何种情形,第三人并未成为合同当事人,故不享有债权或负担债务,出现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情形时,都是合同债务人向债权人
43、承担违约责任,在本题中即应当由甲请求乙承担违约责任。因此,B 项正确。【知识模块】 债的履行14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合同法第 61 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这是合同约定不明时确定履行规则的优先方法,但依题意此种方法不能解决本题的问题。合同法第 62 条规定: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 61 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2) 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
44、履行。(3)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4)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6)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因此,B、C 、D 三项均正确。价款不明对应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而非订立合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因此,A 项错误,当选。【知识模块】 债的履行15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情事变更原则的适用条件:(1)情事发生变更,也即合同成立时所赖以存在的客观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如物价飞涨、汇率大幅度变化、国家政策出现重大调
45、整等。(2)情事变更发生在合同成立之后,履行完毕之前。(3)该情事变更并非不可抗力造成,也不属于商业风险。(4)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到该情事变更。(5)情事变更发生后,若继续履行原合同对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或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情事变更原则的法律效力:出现情事变更后,当事人可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公平原则,并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变更或者解除。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因违背其依据的诚实信用原则所产生的义务,而致另一方的信赖利益的损失,并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根据以上分析,缔约过失责任是发生在合同成立之前,而情事变更则是发生在合同成立之后,履行完毕之前。
46、因此,ACD 三项正确。B 项错误。【知识模块】 债的履行16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根据合同法第 61 条规定,在双方当事人对合同履行地点约定不明时,能够依照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履行地点的,则依照该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履行地点。本题中,双方约定由甲负责运输,表明履行地点在乙所在地。由于双方约定运输方式为火车运输,依照交易习惯,乙方所在地的火车站即为合同履行地点,故 B 项的表述正确。【知识模块】 债的履行17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合同法第 71 条规定: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47、依该法第 208 条规定,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故 C 项当选。【知识模块】 债的履行18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合同法第 73 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故只有 D 项应选。【知识模块】 债的保全和担保19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合同法第 73 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请求以自己
48、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根据合同法解释(一)第 11 条规定,债权人依照合同法第 73 条的规定提起代位权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3)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4)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合同法第 73条第 1 款规定的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是指基于扶养关系、抚养关系、赡养关系、继承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和劳动报酬、退休金、养老金、抚恤金、安置费、人寿保险、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等权利。乙因事故中的人身伤害对丙享有的 1 万元债权属于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专属于债务人本
49、身,故不得代位行使。因此,A 项错误。乙因事故中的财产损失对丙享有的 5000 元债权则并非专属于债务人,可以代位行使。因此,B 项正确。乙对丁的 7000 元债权因为未到期,也不符合行使代位权的条+件。因此,C 项错误。乙对戊的 8000 元赌债作为违法债权,不受法律保护,也不得代位行使。因此,D 项错误。【知识模块】 债的保全和担保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 51-90 题,每题 2 分,共 80 分。20 【正确答案】 B,C【试题解析】 根据物权法第 230 条、第 232 条的规定,乙某基于运输合同关系产生的债权与其合法占有的动产(这车货物)有牵连关系,债权已届清偿期,且这批货物难以分割,债权人乙某有权留置这批货物,故 A 项错误,B 项正确;货物还在运输途中,债权人的债权还没有到期,乙某请求支付运费,甲公司没有义务满足其要求,此时乙某无权留置货物,故 C 项正确;根据我国 物权法第 236 条规定,债权人乙某应当确定 2 个月以上的期限,通知债务人履行,故 D 项错误。同样,物权法第 233 条规定: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