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类试卷]国家司法考试卷二刑法(犯罪构成)模拟试卷3及答案与解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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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司法考试卷二刑法(犯罪构成)模拟试卷 3 及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 1-50 题,每题 1 分,共 50 分。1 李某(1991 年 1 月 5 日出生),分别于 2005 年 1 月 3 日、1 月 4 日连续两次窃取手机,价值 2000 多元;又于 2007 年 1 月 2 日和 1 月 3 日在公交车上盗窃他人钱包,共 2 万元;又于 2008 年元旦盗窃他人摩托车,价值 1 万元。合议庭认定李某的行为构成盗窃罪,但是关于盗窃数额却出现了争议。其盗窃数额正确的是:( )(A)32000 元(B) 22000 元(C) 12000 元(D)1

2、万元2 下列关于责任能力的减弱与丧失的说法,错误的是哪一选项?( )(A)对于无责任能力的判断,应同时采用医学标准与心理学标准(B)司法工作人员在判断精神病人有无责任能力时,除了以精神病医学专家的鉴定结论为基础外,还要进一步判断精神病人所实施的行为与其精神病之间有无直接联系(C)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D)又聋又哑的人犯罪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3 下列关于刑法上因果关系的说法正确的是:( )(A)甲欲杀害乙,遂在其驾驶的汽车内安放定时炸弹一枚,设定 2 小时后自动爆炸,但是乙在开车之后半小时内发生了车祸,被撞身亡。乙死亡结果的发生和甲的杀害行为之间没有因果关系,甲不构成犯罪(B)王某欲

3、杀其仇人李某,将其打晕后活埋,王以为李某已经死亡,遂离去。但因埋得过浅,3 小时后,李某自己醒来,没走多远却摔下山崖死亡。李某的死亡和王某的危害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C)丙故意伤害丁某,丁某受轻伤人院治疗,当晚医院发生原因不明的火灾,丁某被烧死,丙构成故意伤害罪,但对死亡结果应承担刑事责任(D)戊基于杀害的意思,对被害人乔某使用暴力,后者重伤后昏迷,戊即将其扔下深渊。事后查明:乔某是在被抛弃时碰上巨石而摔死的。戊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和过失致人死亡罪,应当数罪并罚4 袁某因家中总是失窃,在采取多种防范措施均告无效后,在自家防盗门上接通自制的导线防盗装置。他怕电流过大电死人,于是只接通火线,每日

4、夜间开通电闸,以为这样不会电死人。铁丝电源接通后,为了保险,又用手触动铁丝做了几次试验,自信不会把人电死。某日晚上,同村的黄某上楼累了,靠在袁某家门上休息,赤裸的上身正好碰在通电的铁丝上,黄某立即惨叫一声倒在地上。袁某听见惨叫,忙开门出来,欲送黄某到医院抢救发现黄某已经身亡。袁某的行为:( )(A)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袁某死亡属于意外(B)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论处(C)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致死)论处(D)应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论处5 关于危害结果的相关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甲男(25 岁) 明知孙某 (女) 只有 1 3 岁而追求她,在征得孙某同意后,与其发生性行为。甲的行为没有造成危

5、害后果(B)警察乙丢失枪支后未及时报告,清洁工王某捡拾该枪支后立即上交。乙的行为没有造成严重后果(C)丙诱骗 5 岁的孤儿离开福利院后,将其作为养子,使之过上了丰衣足食的生活,丙的行为造成了危害后果(D)丁恶意透支 3 万元,但经发卡银行催收后立即归还。丁的行为没有造成危害后果6 郭某是 A 村农民,从小就没有上过学。与其同村有一妇女肖某,前两年因儿子去世非常悲伤,以致疯掉。某日郭某干完活回家,路过肖某门前,肖某冲其挤眉弄眼,还招手让他进屋去坐。郭某进屋后,肖某脱掉了自己的衣服,并与郭某发生了性关系。郭某被抓获之后,辩称其不知道与精神病人发生性关系,即使对方自愿也会构成强奸罪。那么以下说法正确

6、的是:( )(A)郭某不构成犯罪,因为肖某自愿发生性关系(B)郭某不构成犯罪,因为他不知道自己的行为违法(C)郭某构成强奸罪,但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D)郭某构成强奸罪,且应承担完全的刑事责任7 甲欲杀乙,将乙打得昏迷之后突然良心发现赶紧送乙去医院,医生消炎药药物剂量稍缺导致乙伤口感染死亡;丙因琐事与丁发生口角,将打成轻伤的丁送往医院,医生开成相反作用的药物导致丁死亡,下列哪一项的评价是正确的?( )(A)甲构成故意伤害罪,丙构成故意伤害罪(致人轻伤)(B)甲构成故意杀人中止,丙构成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C)甲构成故意杀人未遂,丙构成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D)甲构成故意杀人既遂,丙构

7、成故意伤害罪(致人轻伤)8 某晚,甲欲杀害他的仇人乙,便趁夜深人静之时,翻墙进入乙家中,并将乙家卧室的房门撬开。之后甲看见床上躺着一人,便挥舞事先准备的刀具一阵乱砍。但由于当天乙的朋友丙来他家玩,晚上就在乙家留宿,甲用刀具砍的其实是丙。后丙因伤势过重而死亡。那么甲的行为:( )(A)不构成犯罪(B)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和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想象竞合犯(C)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和过失致人死亡罪,应数罪并罚(D)构成故意杀人罪(既遂)9 甲、乙共谋杀害在博物馆工作的丙,两人潜入博物馆同时向丙各开一枪,甲击中丙身边的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文物,造成文物毁损的严重后果;乙未击中任何对象。关于甲、乙的行为,

8、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成立故意毁损文物罪,因为毁损文物的结果是甲故意开枪的行为造成的(B)甲、乙成立故意杀人罪的共犯(C)对甲应以故意杀人罪和过失损毁文物罪实行数罪并罚(D)甲的行为属于一行为触犯数罪名,成立牵连犯10 郭某带自己的儿子外出游玩。因儿子调皮,到处乱跑,郭某非常生气,便倒提着儿子的双脚将其悬于桥上,儿子拼命挣扎,郭某手一滑,他的儿子掉入河中,郭某急忙下水抢救,但为时已晚,他的儿子已溺水身亡。那么郭某对于其儿子死亡的主观心态是什么?( )(A)间接故意(B)过于自信的过失(C)疏忽大意的过失(D)意外事件11 关于对甲、乙、丙、丁四人的说法,哪一项的表述是正确的?(

9、)(A)甲(15 周岁) 参与拐卖妇女的犯罪组织,在运送妇女时导致妇女三人死亡。甲不构成犯罪(B)乙 (14 周岁)在盗窃时,为抗拒抓捕而使用暴力,致人重伤。乙不构成犯罪(C)丙 (14 周岁)明知破坏他人的汽车会导致多人死亡,仍然破坏了他人汽车的刹车装置,引起 3 人死亡。丙不构成犯罪(D)丁(15 周岁) 帮助他人抢劫。丁不构成犯罪12 关于事实认识错误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甲教唆乙射杀丙左边的一条狗(曾咬伤甲),乙因枪法欠佳,结果杀死了丙,则甲乙定性为:乙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甲无罪(B)甲教唆乙射杀草丛中的丙,乙实施射杀行为,因丙暂时离开不在,结果只杀死丙的名犬,则甲

10、乙定性为:甲(教唆犯)乙(实行犯)成立故意杀人罪(未遂)的共同犯罪,乙射杀名犬的行为不构成犯罪(C)甲 (以杀害为目的)约乙共同对丙实施暴力,乙误以为伤害,结果致丙死亡,则甲乙定性为:甲成立故意杀人罪(既遂),乙成立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既遂),甲乙在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范围内成立共同犯罪(D)甲乙共谋杀害丙(博物馆工作),并同时举枪射杀丙,结果甲击中国家珍贵文物,乙未击中任何目标,则甲乙定性为:甲乙成立故意杀人未遂的共同犯罪,甲击毁文物的行为构成过失损毁文物罪13 朱某,是某国有企业的厂长,他利用职务的便利贪污了厂里大量的公款。后来该厂糟糕的业绩引起了审计部门的重视,他们决定派人前来查账,并提

11、前通知了朱某。朱某心中害怕,便决定趁深夜将厂里的账簿烧毁。在将会计室点燃之后,朱某发现会计卢某在屋内,但由于实在害怕账目被查,没有声张,转身回去了。后卢某被火烧死。则朱某对卢某的死亡有一种怎样的心理态度?( )(A)间接故意(B)过于自信的过失(C)疏忽大意的过失(D)直接故意14 路某有驾驶执照,某日开车带他 7 岁的外甥张某外出,并让张某坐在副驾驶座上。后张某吵着要吃零食,路某便驾车到一商店,并下车去买东西。考虑到一小会儿就会回来,路某并没有熄灭发动机。张某便到驾驶座上学着路某的样子,发动汽车前行,行人发现后大叫。路某听到叫声赶出来,发现这一场景后拼命追赶车辆,但最终车辆还是将一名老年妇女

12、撞死。路某是否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A)不应承担责任,该案属于意外事件(B)不应承担责任,该案属于不可抗力(C)应当承担责任,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D)应当承担责任,构成交通肇事罪15 关于不作为犯的说法,下列哪一项是正确的?( )(A)甲路遇张三正在持刀抢劫李女,甲上前与张三搏斗并夺下匕首刺中张三,张三倒地血流不止,恳请甲予以救助,甲没有理睬护送李女回家,张三因失血过多致死。甲构成不作为犯罪(B)乙发现一直在附近挨家挨户乞讨的戊站在自己家门口要饭,就好心请他到自己家里吃饭,结果戊进入房间后,乙发现戊是身体极为虚弱的需要照料的人,但未对之进行照料,2 小时后又将戊撵出房间,放到过道内,戊 4

13、 小时后被他人发现,送到医院后很快死亡,乙成立不作为犯罪(C)丙警察执行巡逻任务时,发现数个歹徒正在伤害一年轻女子,丙感觉现在社会整体治安环境不好,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为免以后遭报复,迅速到另一条街巡逻,该女子被杀害。丙成立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D)丁酒后驾车行驶至一偏僻路段肇事,致人倒地昏迷,丁明知晚上若不救助被害人,被害人很可能会被来往车辆碾死,但是为了逃避处罚,匆忙逃离,被害人终被其他车辆碾死。丁仅成立交通肇事罪,属于“因逃逸致人死亡”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 51-90 题,每题 2 分,共 80 分。16 萧某患有病理性醉酒疾病,

14、在发病时,常有举止失控、失忆等症状。在得知患有此病后,萧某极少饮酒。2008 年 2 月 23 日,萧某参加同学聚会,在朋友的劝说下,喝了 400 毫升高度白酒。为防止酒后发生意外,萧某在饮酒前嘱咐同学霍某吃完饭后将其送回家中。聚会结束后,霍某送萧某回到家中后离开。进屋后,萧某妻子蒋某责怪他不应该喝这么多酒,萧某与之发生争吵。争吵过程中,萧某双手勒住蒋某颈部,致其窒息死亡。萧某酒醒后,称对杀妻之事无任何记忆。经鉴定,萧某在杀害蒋某时正处于病理性醉酒发病阶段。那么以下说法中错误的有哪些?( )(A)萧某的行为无罪(B)萧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C)萧某的行为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D)萧某的行为构成

15、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17 关于刑事责任年龄问题,下列陈述错误的有:( )(A)甲 1992 年 2 月 1 日出生,2008 年 4 月 3 日过失致人死亡。甲不应被追究刑事责任(B) 14 周岁的乙绑架邻居 4 岁小孩,向小孩父母索要 8000 元钱。后未能达到目的,便将小孩残忍的溺死。应以绑架罪追究乙的刑事责任(C) 17 周岁的丙对同学故意伤害造成轻微伤,父母陪其到公安局自首。对丙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也可以不免予刑事处罚(D)14 周岁的丁在盗窃时,被人发现。为了逃跑,用木棍将人打成重伤。应以抢劫罪追究丁的刑事责任18 对下列哪些情形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A)15 周岁的甲为了造成他人的死

16、亡而故意破坏交通工具(B) 15 周岁的乙,伙同他人强奸妇女后迫使卖淫(C) 15 周岁的丙抢劫了爆炸物(D)15 周岁的丁故意杀人未遂19 甲(18 周岁) 、乙(15 周岁) 合谋盗窃丙。甲站在丙身边掩护,乙从丙裤兜内窃得1000 元后离去。后丙发现被窃,以为是身边的甲所为,遂将其抓住并要将其带到派出所。甲为脱身,拔刀将丙刺倒。乙随后返回现场,对着倒在地上的丙说“活该” ,随后和甲一起逃走,丙死亡。下列说法哪些正确?( )(A)甲构成盗窃罪和故意杀人罪(B)甲构成抢劫罪(C)乙与甲构成共犯(D)乙不负刑事责任20 关于刑法上因果关系的判断,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甲为抢劫而殴打章

17、某,章某逃跑,甲随后追赶。章某在逃跑时钱包从身上掉下,甲拾得钱包后离开。甲的暴力行为和取得财物之间存在因果关系(B)乙基于杀害的意思用刀砍程某,见程某受伤后十分痛苦,便将其送到医院,但医生的治疗存在重大失误,导致程某死亡。乙的行为和程某的死亡之间没有因果关系(C)丙经过铁路道口时,遇见正在值班的熟人项某,便与其聊天,导致项某未及时放下栏杆,火车通过时将黄某轧死。丙的行为与黄某的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D)丁为杀害李某而打其头部,使其受致命伤, 2 小时之后必死无疑。在李某哀求下,丁开车送其去医院。20 分钟后,高某驾驶卡车超速行驶,撞向丁的汽车致李某当场死亡。丁的行为和李某的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18、21 关于法律认识的判断,下列哪些是正确的?( )(A)老王的儿子小王,作恶多端,祸害一方,老王终于忍无可忍决定为民除害。某一天趁小王睡觉时,老王将其勒死。老王认为小王是自己的儿子,处死逆子不犯法。老王将有罪行为误认为是无罪行为。但是老王的目的是为了稳定社会,保护别人的合法权益,因此不应承担刑事责任(B)小王在马路上捡到一个钱包,拿回家后扔在墙角没在意,几天后打开发现里边有现金十万元。小王以为自己构成了盗窃罪,赶紧拿着钱包到公安局自首。小王将无罪行为误以为是有罪行为,其不承担刑事责任(C)小王想要从事某项目的经营活动,但拿不准是否违法,于是分别给公安局、检察院和法院写信咨询,后三部门都回复称是

19、合法经营行为。于是小王放心大胆的开始了经营活动。一年后,公安局认定该行为违法。虽然小王对法律理解错误,但是也不影响法律对他行为的评价(D)小王谋杀小张,后因抢救及时,小张没死。小王很高兴,以为自己不构成故意杀人罪,而只是故意伤害罪。小王是对自己行为的定性认识错误,不影响依法处罚22 以下关于犯罪主体的身份,说法错误的有哪些选项?( )(A)黄某系某村村民小组长,其利用代理村民小组组长从事本村救济款发放之机采用欺骗手段将该集体的财产 1 万余元占为己有,则黄某构成贪污罪(B)王某系某乡政府任命的该乡卫生院院长(集体性质),在依法承担该乡医疗预防保健公司工作时,收受某药厂推销员贾某贿赂 6000

20、元,购进该厂保健药品并在全乡强制推广。王某的行为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C)李某系某地佛教协会工作人员,收受某工头钱款 3 万余元,将某处集体所有的寺院修缮工程给其承包,则李某可以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D)张某承包经营某国有公司下属部门(不具国家工作人员身份),在经营过程中,私自将该公司拨给该部门经营资金 50 万元挪出作为儿子出国留学经费,至案发时不能归还,则张某构成挪用公款罪23 关于不作为犯,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刑法规定,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丢失枪支不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构成犯罪。该罪以不报告为成立条件,属于不作为犯罪(B)逃税罪是一种不履行纳税义务的行为,只能

21、由不作为构成(C)遗弃罪是一种不履行扶养义务的行为,属于不作为犯罪(D)刑法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构成犯罪。该罪以拒不退还为成立条件,属于不作为犯罪24 下列关于行为对象的说法中正确的有哪些:( )(A)甲持枪抢劫银行,枪是甲抢劫罪的行为对象(B)脱逃罪没有行为对象(C)乙强奸丙,丙是乙强奸罪的行为对象(D)赌博罪的行为对象是赌资25 关于刑法上的认识错误哪些说法不正确?( )(A)甲盗窃其外祖母的钱财,认为这种行为不构成盗窃罪,则甲的这种认识错误属于法律认识错误,不能因此免除其刑事责任(B)乙欲将王某扔入水池淹死,然而水池中的水很浅,王某实际上系跌落水

22、池摔死,则乙并不存在认识错误(C)丙为杀害李某而朝其射击,却击中了其身边的肖某,致肖某受伤,则丙的这种认识错误属于对象认识错误(D)丁杀李某并碎尸,用塑料袋包装。对罗某谎称是鸦片,以 1000 元的价格托罗某运至火车站寄存柜中存放。罗某构成帮助毁灭证据罪26 梁某是某建筑工地的工人。某日,梁某正在工地上工作,忽然发现女子刘某从工地旁边经过。刘某长得非常漂亮,当时又穿了一件超短裙,梁某心生歹意,一直跟踪刘某。后刘某到了一处比较僻静的地方,梁某冲上前去举起钳子用力砸向刘某的后脑勺,并趁刘某昏厥之时将其奸淫。案发后公安机关的鉴定表明:刘某被砸之后已即时死亡。则以下说法中错误的有哪些?( )(A)梁某

23、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和侮辱尸体罪(B)梁某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和侮辱尸体罪(C)梁某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和强奸罪(未遂)(D)梁某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和强奸罪 (既遂)国家司法考试卷二刑法(犯罪构成)模拟试卷 3 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 1-50 题,每题 1 分,共 50 分。1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根据我国刑法关于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已满 16 周岁的人犯盗窃罪才负刑事责任,李某在 2005 年和 2007 年的几次盗窃行为都不负刑事责任,只有2008 年元旦那次盗窃摩托车的行为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注意:刑事责任年龄

24、要从过生日的次日起算年满之岁。【知识模块】 刑法2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选项 A,对于无责任能力的判断,应同时采用医学标准与心理学标准,即首先判断行为人是否患有精神病,其次判断是否因为患有精神病而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的行为。该选项正确。选项 B,司法工作人员在判断精神病人有无责任能力时,除了以精神医学专家的鉴定结论为基础外,还要注意审查精神病的种类以及程度轻重,并且要在精神病人的生活圈子调查其言行与精神状况。而且,要进一步判断精神病人所实施的行为与其精神病之间有无直接联系。该选项正确。选项 C 说法正确。选项 D,是可以,不是应当。【知识模块】 刑法3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25、】 A 中甲的行为与乙死亡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被阻断,乙死亡结果的发生和甲的杀害行为之间没有因果关系,这是正确的,但并不意味着甲的行为不构成犯罪,他应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B 中王某对李某实施了杀人行为后,致使李某昏迷,李某在醒来时摔下山崖死亡,王某的行为与李某的死亡之间具有因果关系;C 中被害人受伤住院死于火灾,丙的故意伤害行为与丁某的死亡之间没有因果关系且无须对死亡结果承担责任;D 中戊基于一个杀人故意,实施了暴力、抛弃行为,这一系列行为可看作一个杀人行为的整体,造成了死亡后果,只定故意杀人罪(既遂)。【知识模块】 刑法4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袁某为了防盗而私设了电网,这一行为不

26、仅违反电力部和公安部关于严禁私设电网的规定,而且还因私设电网造成他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明显超出防止他人不法侵害的范围,已经构成犯罪。袁某为了确保电网不电死人,采取了一定的措施,并且只在晚上将电网接通电源。这说明袁某主观上并没有杀害他人的故意。至于客观上所造成的致黄某死亡的结果,是因为其过于轻信其所采取的防范措施不会致他人死亡所导致。这种本已预见到可能会发生危害后果,但由于过于轻信不会发生危害结果而致他人死亡的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知识模块】 刑法5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一般认为,危害结果是危害行为对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所造成的具体侵害事实。A 选项中,对于不满 14 周

27、岁的幼女来说,由于她们对性行为的性质和后果缺乏认识或者缺乏正确的认识,法律推定她们没有正确表达发生性行为的能力,当然也就谈不到性的自主权,行为人与她们发生性行为的,是对她们身心健康的严重损害,故甲的行为造成了危害后果,A 错误。根据 刑法第 129 条的规定,丢失枪支不报罪是指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丢失枪支不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通说认为,这里的“造成严重后果”,是指丢失的枪支被犯罪分子用作犯罪工具,被丢失枪支造成他人伤亡,被丢失枪支造成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情形。本案中清洁工王某及时上交枪支,避免了严重结果的发生,因此 B 正确。根据刑法第 2

28、62 条的规定,拐骗儿童罪是指拐骗不满 14 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其家庭或者监护人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正常的家庭关系。丙的拐骗行为尽管可能没有造成物质性危害结果,但其对正常家庭关系的破坏是显而易见的,因此 C 正确。 刑法第 196 条第 2 款规定:“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本案中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丁立即归还,因此并未造成刑法意义上的危害后果,D 正确。【知识模块】 刑法6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所谓“法律认识错误”,是指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是否违反刑法发生了误解。一般认为不知法律不是辩解的理由

29、,因此对法律的误解原则上不排除承担故意罪责。所以在本案中,尽管郭某文化水平很低,确实很可能不了解强奸罪的具体内涵和外延,但其明知肖某是精神病人还与其发生性关系,依照有关的司法解释就已经构成了强奸罪。若认为不知法律即可免责,则一方面会使该理由被滥用,另一方面也会损害公民学习法律的积极性,是不合适的。所以在本案中,郭某构成强奸罪,同时也不具备法定的从轻处罚事由,故应选 D。另外,若对本案案情略加修改,郭某被抓获后辩称其并不知晓肖某是精神病人,经认定该情况属实,则郭某就不构成强奸罪。因为这种认识错误是一种事实认识错误,会对行为人的定性产生影响。【知识模块】 刑法7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介入

30、因素影响很小的情况下,介入之后的损害后果归于本来的犯罪行为,所以甲应当承担被害人死亡的后果定故意杀人既遂;相反介入因素影响很大的情况下,介入之后的损害后果不得归于本来的犯罪行为,本来犯罪承担介入因素介入之前造成的危害结果的责任,故 D 正确。【知识模块】 刑法8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刑法理论中的“对象认识错误”,是指行为人实施犯罪时对目的物发生认识错误,但实际侵害对象与其本欲侵害的对象属于同一类,承载同一客体。在这种情形下,依据目前我国的通说(也称“法定符合说”),是不影响刑事责任认定的。简单地讲,行为人在杀“人”故意的支配下成功实施了杀“人”行为,并造成了“人”被杀死的危害结果,所

31、以构成典型的故意杀人罪(既遂)。所以 D 正确。【知识模块】 刑法9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甲乙共谋杀害他人,并且实施了开枪的杀人行为,成立故意杀人罪的共同犯罪,被害人没有出现死亡的后果,所以成立故意杀人罪的未遂。甲乙分别开枪射击被害人,整体上看是刑法上的一个危害行为。甲的行为造成文物毁损,属于打击错误,超出了故意杀人罪的犯罪构成,触犯了过失损毁文物罪。甲一行为触犯两罪名,属于想象竞合犯,从一重罪处罚,故意杀人罪是重罪。【知识模块】 刑法10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本案例中的行为人和被害人是父子,儿子掉进水里后郭某急忙抢救,这些都可以帮助我们轻松的排除 A 选项。另外倒提他人双

32、脚悬于桥上,其危险性是不言而喻的,所以意外事件也是不可能成立的。所以本题判断的难点就在于区分两种过失。疏忽大意的过失,也称无认识过失,指的是行为人应当预见危害结果会发生,但由于粗心大意却未能预见;过于自信的过失,也称有认识过失,指的是行为人已经预见到可能发生危害结果,但轻信能够避免其发生。本案中,郭某倒提他的儿子悬于桥上,其初衷就在于使其子害怕,这也就表明郭某对于这一行为的危险性认识得非常清楚。之所以仍然选择这样做,正是因为他轻信凭借自己的力气一定可以避免儿子滑落。故郭某的主观心态是过于自信的过失。应选 B。【知识模块】 刑法11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15 周岁的人过失致人死亡,不成

33、立犯罪,A 项入选。B 项不当选,乙成立故意伤害罪。C 项不当选,丙构成故意杀人罪。 D 项不当选,14 至 16 周岁的人所犯八种犯罪,既可以是实行犯,也可以是帮助犯、教唆犯。帮助犯、教唆犯也要承担刑事责任。【知识模块】 刑法12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A 项不当选,杀狗行为,非犯罪行为,杀狗而射杀人的主观状态为过失;B 项不当选,乙过失射杀名犬,刑法分则未规定过失损毁财物罪;C 项不当选,部分犯罪共同说观点;D 项当选,甲击毁文物的行为构成过失损毁文物罪,属于想象竞合犯。【知识模块】 刑法13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本案特殊之处在于:放火之前朱某并不知道卢某在屋,但在放火之

34、后,朱某意识到这一点,但却未作反应。应当注意的是,判断朱某的主观心态,不能仅看其放火之时的认识内容和意志内容。在发现卢某之后,朱某完全可以采取自己灭火、呼唤他人灭火或者帮助卢某逃脱等方式对卢某给予救助,但他为了毁灭自己的罪证却选择了听之任之,这种心理态度是典型的间接故意。即认识到危害结果可能发生,却放任其发生。当然,在本案中认定朱某的主观心态为间接故意,还有一点重要原因,就是卢某被火烧死并非是必然发生的。若更换题干条件,例如不是在工厂的会计室,而是在荒郊野外,同时被烧房屋非常密闭,房屋门被锁牢等,就不能再认定朱某基于间接故意的主观心态,因为这种情形下卢某死亡的结果必然发生,所以不存在放任的余地

35、。总之,区分间接故意和直接故意应从认识和意志两方面进行。本题选 A。【知识模块】 刑法14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案特殊之处在于:结果发生之时,路某不可能避免结果发生。但是否可以此为理由主张免责呢?答案是否定的。因为在下车之时,路某是有能力避免最终的危害结果发生的。另外,在当时的具体环境下,路某可以预见到张某可能驾驶车辆并造成危险处境。因为张某就在副驾驶座,同时又只有 7 岁,尚未形成安全意识。那么在可能预见危害结果的状况下路某显然没有预见,所以其主观心态是疏忽大意的过失。A 和 B 都是错误的。交通肇事罪的成立要求行为人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且一般针对开车的人,故路某的行为不

36、构成该罪。因此应认定路某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答案是 C。【知识模块】 刑法15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A 项错误,正当防卫行为不属于先行行为产生作为义务。B 项正确,基于自愿(合同与自愿接受等)而产生的保护义务,也是作为义务的来源。在法益处于无助或者脆弱状态时,行为人自愿承担保护义务,使法益的保护依存于行为人时,行为人必须继续承担保护义务。因此,B 项中的乙成立不作为犯罪。再如,将他人遗弃的女婴抱回家之后,就必须尽抚养义务。C 项错误,丙的行为构成渎职犯罪,与故意杀人罪不具有等价性。D 项错误,丁应构成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知识模块】 刑法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

37、正确答案,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 51-90 题,每题 2 分,共 80 分。16 【正确答案】 A,B,D【试题解析】 病理性醉酒属于一种精神疾病,一般情况下行为人对其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不承担刑事责任,但是在某些特殊情况下,病理性醉酒的行为人仍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这是因为:尽管在发病之时行为人亦无能为力,但他完全可以通过控制先行行为达到控制结果行为的目的。从本案中可以看出,萧某已知自己患有病理性醉酒疾病,在饮酒前嘱咐霍某将其送回家中,可见萧某在大量饮酒前已经认识到自己在发生病理性醉酒时可能会实施危害行为,但其轻信能够避免,使自己陷入失去辨认控制能力的状态,实施了杀害蒋某的行为。由此可

38、见,萧某的行为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故 C 正确,ABD 错误。【知识模块】 刑法17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A 项,甲已到完全刑事责任年龄,尽管是过失犯罪,也应该承当刑事责任;B 项中,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 5 条的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实施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以外的行为,如果同时触犯了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应当依照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确定罪名,定罪处罚。”所以,乙的行为应构成故意杀人罪。C 项中,造成被害人轻伤以上的后果才构成犯罪,造成轻微伤的,不是犯罪,仅是民事侵权行为。因此丙根本就不构成犯罪,当然

39、不适用刑罚,更谈不上免予或不免予刑事处罚,故 C 项错误。D 项中,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 10 条的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盗窃、诈骗、抢夺他人财物,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当场使用暴力,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或者故意杀人的,应当分别以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所以丁的行为应该构成故意伤害罪。【知识模块】 刑法18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选项 A,应选,有故意杀人行为。选项 B,应选,有强奸行为。选项 C,应选,抢劫爆炸物,存在抢劫行为,构成抢劫罪。选项 D,应选,有故意杀人行为。【知识模块

40、】 刑法19 【正确答案】 B,D【试题解析】 根据刑法第 17 条的规定,已满 16 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对于已满 14 周岁不满 16 周岁的人,只有在法定的 8 种罪行下才负刑事责任。乙不满 16 周岁,而且其盗窃罪不是法定的 8 种罪行之一,所以乙对盗窃行为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在必要时,可以由政府收容管教。对于甲的行为,盗窃使用暴力转化为抢劫罪,故甲应认定为抢劫罪,而甲乙在盗窃上共谋,但是乙对甲的过限行为不负刑事责任。故乙与甲不构成共犯。【知识模块】 刑法20 【正确答案】 A,C,D【试题解析】 在选项 A 中,甲为了抢劫使用了暴力,并且也取得了财物。但该财物是被害人章某在

41、逃跑时不慎从身上掉下的,不是甲的暴力行为直接取得的,从这个意义上讲,甲的暴力行为与取得财物这一结果之间是不存在因果关系的。因此,A 选项当选。在选项 B 中,乙基于杀害的故意将程某砍伤,程某在医院治疗期间因重大医疗失误而死亡。在这种情况下,介入他人行为,存在因果关系的中断。因此,尽管发生了程某死亡的结果,也不能认为乙的行为和程某的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由此可见,B 选项说法是正确的,不当选。在选项 C 中,涉及不作为犯罪中的因果关系问题。丙与在铁路道口值班的项某聊天,项某因而未及时放下栏杆,火车通过时将黄某撞死。在这种情况下,项某的不作为与黄某的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因为项某具有放下栏杆的作为

42、义务。但丙与项某聊天的行为与黄某的死亡之间则不存在因果关系。因此,选项 C 是错误的,当选。在选项 D 中,同样也是存在因果关系中断问题。尽管李某受致命伤,在 2 小时内必死无疑,但在死亡结果发生之前,由于高某的交通肇事行为致使李某死亡,由此中断了丁的杀人行为与李某死亡之间的因果关系。因此,D 选项也是错误的,当选。【知识模块】 刑法21 【正确答案】 B,D【试题解析】 A 项,老王的目的虽然是好的,但是他将有罪的行为错误判断为合法行为,这种法律的认识错误不影响其承担刑事责任,老王应成立故意杀人罪,因此 A 项错误。B 项,将无罪行为误判断为有罪行为,是“假想犯罪”。对这种法律认识错误的情况

43、,不影响法律对他的行为的评价,应以法律为准绳。选项中小王及时将捡到的钱包交到公安局,并未构成犯罪,因此 B 项正确。C 项,如果行为人确实因特殊情况而不能认识到自己的行为的危害后果,就没有违法性认识的可能,便不能成立犯罪。C 项中,小王得到了公安局、检察院和法院的合法的答复,一般人便不会质疑这种答复的正确性,也就没有违法性的认识,因此 C 项错误。D 项,行为人对自己行为的定性或者处罚轻重认识错误的,并不影响依照法律处罚,因此 D 项正确。【知识模块】 刑法22 【正确答案】 A,B,D【试题解析】 A 选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村民小组组长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行为如何定性问题的批复,

44、村民小组组长在非协助人民政府从事行政管理工作时以职务侵占罪定罪。故 A 项错误。值得注意的是,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的解释,村民委员会等村基层组织人员在协助人民政府从事行政管理工作时是“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属国家工作人员。B 选项中,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集体性质的乡镇卫生院院长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财物的行为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答复,集体性质的乡镇卫生院院长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财物的,可构成受贿罪,故 B 项错误。 C 选项中,根据刑法第 163 条规定,李某可以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故 C 项正确。D 选项中,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受委托管理

45、、经营国有财产人员挪用国有资金行为如何定罪问题的批复,应当按挪用资金罪论处。故 D 项错误。一值得注意的是,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人员可构成贪污罪但不可构成挪用公款罪主体。【知识模块】 刑法23 【正确答案】 A,C【试题解析】 在选项 A 中,刑法第 129 条规定的丢失枪支不报罪,法律责难的对象是不及时报告而不是丢失枪支。因此,该罪是不作为犯罪,选项 A 是正确的。在选项 B 中,刑法第 201 条规定的逃税罪,其本质是不履行纳税义务。但在罪状表述上,既包含了不作为方式,例如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也包含了作为方式,例如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等。因此,我国刑法理论认

46、为,逃税罪既可由作为构成,也可以由不作为构成。选项 B 说只能由不作为构成是错误的。在选项 c 中,刑法第 26l 条规定,遗弃罪是拒不履行扶养义务的行为,这是一种纯正的不作为。因此,选项 C 是正确的。在选项 D 中,刑法第 270 条规定的侵占罪,虽然设立了拒不退还的条件,但该罪的实行行为是侵占,这是一种作为。至于拒不退还只是该罪的罪量要素。因此,侵占罪是作为犯而不是不作为犯,选项 D 也是错误的。【知识模块】 刑法24 【正确答案】 B,C【试题解析】 行为对象也叫犯罪对象,是指危害行为所作用的法益的主体或物质表现。它具有三个特点:(1)表现形式是物与人;(2)体现刑法所保护的法益;(3

47、)必须被危害行为作用。行为对象不同于组成犯罪之物,因此赌资不是赌博罪的行为对象。行为对象也不同于犯罪工具,因此枪支不是持枪抢劫罪的行为对象。通说认为并非所有的犯罪都有行为对象,脱逃罪就是一种没有行为对象的犯罪,因为其客观表现是行为人作用于自己身体所处的状态,因而侵犯了相应的管理秩序,而这种状态并不是物或者人,不能作为行为对象。强奸罪的客体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被强奸妇女本人正是这种权利的承载者,即强奸罪的犯罪对象。因此应当选 BC。【知识模块】 刑法25 【正确答案】 B,C,D【试题解析】 A 选项中甲误认为行为无罪但其实有罪,属于法律认识错误,不影响以盗窃罪对其追究刑事责任。B 选项属

48、于因果关系认识错误,即行为人对于因果关系的进程有认识错误,当然,这种认识错误并不影响对行为人行为的定罪。C 选项属于打击错误,也称方法错误,而不属于对象认识错误。D 选项中罗某对自己的行为对象有错误认识,根据主客观相一致原则,对其不能按照帮助毁灭证据罪定罪。因此应当选 BCD。【知识模块】 刑法26 【正确答案】 A,B,D【试题解析】 所谓“客体认识错误”,是指行为人对客观上是否存在被侵犯的客体发生错误认识。具体又包括三种情形:(1)行为人在实施危害行为时误认为存在犯罪客体而实际上不存在; (2)误认为不存在犯罪客体而实际上存在;(3)意图侵犯某种犯罪客体而实际上侵犯了另一种犯罪客体。本案中

49、梁某欲奸淫刘某,用钳子打击她的后脑勺只是为了使其不能反抗,而并非为了将其杀死后奸尸。这可以从梁某的犯罪起因以及梁某的具体行为方式得到说明:梁某看见刘某漂亮,所以跟踪她、把她打倒、将其奸淫,由此可以清晰的判断出其主观上有明显的强奸故意,但却不能认定其内心已滋生出杀人的故意,因为这是不合常理的。另外梁某打击刘某并没有使用金属钝器等工具,而只是用自己的钳子砸向刘某的后脑勺,这一行为一般来说是不会致使被打击人死亡的。由以上的分析可知,梁某奸淫刘某时其主观内容是强奸的故意,而非侮辱尸体的故意。依据主客观相统一的原则,梁某便只能构成强奸罪,而不能构成侮辱尸体罪。其次梁某奸淫的对象实际上并非妇女,而是妇女的尸体,所以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并未因其行为而受到损害,强奸并未既遂。另外,梁某用钳子用力打击刘某的头部,主观上有伤害的故意,客观上造成死亡的危害结果,故还应认定成立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因此 C 正确,ABD 错误。【知识模块】 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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