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类试卷]国家司法考试卷二(刑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12及答案与解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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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司法考试卷二(刑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 12 及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 1-50 题,每题 1 分,共 50 分。1 甲因在学校饭堂投毒被判处 8 年有期徒刑。服刑期间,甲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关于甲的假释,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4 年卷二 11题)(A)可否假释,由检察机关决定(B)可否假释,由执行机关决定(C)服刑 4 年以上才可假释(D)不得假释2 关于追诉时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6 年卷二 10 题)(A)刑法规定,法定最高刑为不满 5 年有期徒刑的,经过 5 年不再追诉。危险驾驶罪的法定刑为拘役,不能

2、适用该规定计算危险驾驶罪的追诉时效(B)在共同犯罪中,对主犯与从犯适用不同的法定刑时,应分别计算各自的追诉时效,不得按照主犯适用的法定刑计算从犯的追诉期限(C)追诉时效实际上属于刑事诉讼的内容,刑事诉讼采取从新原则,故对刑法所规定的追诉时效,不适用从旧兼从轻原则(D)刘某故意杀人后逃往国外 18 年,在国外因伪造私人印章 (在我国不构成犯罪)被通缉时潜回国内。4 年后,其杀人案件被公安机关发现。因追诉时效中断,应追诉刘某故意杀人的罪行3 甲系海关工作人员,被派往某国考察。甲担心自己放纵走私被查处,拒不归国。为获得庇护,甲向某国难民署提供我国从未对外公布且影响我国经济安全的海关数据。关于本案,下

3、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2012 年卷二 14 题)(A)甲构成叛逃罪(B)甲构成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C)对甲不应数罪并罚(D)即使刑法分则对叛逃罪未规定剥夺政治权利,也应对甲附加剥夺 1 年以上 5 年以下政治权利4 关于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认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7 年卷二 12 题)(A)猎户甲合法持有猎枪,猎枪被盗后没有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甲构成丢失枪支不报罪(B)乙故意破坏旅游景点的缆车的关键设备,致数名游客从空中摔下。乙构成破坏交通设施罪(C)丙吸毒后驾车将行人撞成重伤(负主要责任),但毫无觉察,驾车离去。丙构成交通肇事罪(D)丁被空姐告知“ 不得打开安全门”

4、 ,仍拧开安全门,致飞机不能正点起飞。丁构成破坏交通工具罪5 甲对拆迁不满,在高速公路中间车道用树枝点燃一个焰高约 20 厘米的火堆,将其分成两堆后离开。火堆很快就被通行车辆轧灭。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6 年卷二 12 题)(A)甲的行为成立放火罪(B)甲的行为成立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C)如认为甲的行为不成立放火罪,那么其行为也不可能成立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D)行为危害公共安全,但不构成放火、决水、爆炸等犯罪的,应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论处6 陈某欲制造火车出轨事故,破坏轨道时将螺栓砸飞,击中在附近玩耍的幼童,致其死亡。陈某的行为被及时发现,未造成火车倾覆、毁

5、坏事故。关于陈某的行为性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6 年卷二 13 题)(A)构成破坏交通设施罪的结果加重犯(B)构成破坏交通设施罪的基本犯与故意杀人罪的想象竞合犯(C)构成破坏交通设施罪的基本犯与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想象竞合犯(D)构成破坏交通设施罪的结果加重犯与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想象竞合犯7 下列哪一行为应以危险驾驶罪论处?(2015 年卷二 13 题)(A)醉酒驾驶机动车,误将红灯看成绿灯,撞死 2 名行人(B)吸毒后驾驶机动车,未造成人员伤亡,但危及交通安全(C)在驾驶汽车前吃了大量荔枝,被交警以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测试到酒精含量达到醉酒程度(D)将汽车误停在大型商场地下固定卸货车位,后

6、在醉酒时将汽车从地下三层开到地下一层的停车位8 下列哪一犯罪属抽象危险犯?(2015 年卷二 14 题 )(A)污染环境罪(B)投放危险物质罪(C)破坏电力设备罪(D)生产、销售假药罪9 乙(15 周岁) 在乡村公路驾驶机动车时过失将吴某撞成重伤。乙正要下车救人,坐在车上的甲(乙父) 说:“ 别下车!前面来了许多村民,下车会有麻烦。” 乙便驾车逃走,吴某因流血过多而亡。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4 年卷二 13 题)(A)因乙不成立交通肇事罪,甲也不成立交通肇事罪(B)对甲应接交通肇事罪的间接正犯论处(C)根据司法实践,对甲应以交通肇事罪论处(D)根据刑法规定,甲、乙均不成立犯罪

7、10 甲在建筑工地开翻斗车。某夜,甲开车时未注意路况,当场将工友乙撞死、丙撞伤。甲背丙去医院,想到会坐牢,遂将丙弃至路沟后逃跑。丙不得救治而亡。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2013 年卷二 12 题)(A)甲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死伤,触犯交通肇事罪(B)甲在作业中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发生重大伤亡事故,触犯重大责任事故罪(C)甲不构成交通肇事罪与重大责任事故罪的想象竞合犯(D)甲为逃避法律责任,将丙带离事故现场后遗弃,致丙不得救治而亡,还触犯故意杀人罪11 下列哪一行为成立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2012 年卷二 15 题)(A)甲驾车在公路转弯处高速行驶,撞翻相

8、向行驶车辆,致 2 人死亡(B)乙驾驶越野车在道路上横冲直撞,撞翻数辆他人所驾汽车,致 2 人死亡(C)丙醉酒后驾车,刚开出 10 米就撞死 2 人(D)丁在繁华路段飙车,2 名老妇受到惊吓致心脏病发作死亡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 51-90 题,每题 2 分,共 80 分。12 关于追诉时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5 年卷二 60 题)(A)甲犯劫持航空器罪,即便经过 30 年,也可能被追诉(B)乙于 2013 年 1 月 10 日挪用公款 5 万元用于结婚,2013 年 7 月 10 日归还。对乙的追诉期限应从 2013 年

9、 1 月 10 日起计算(C)丙于 2000 年故意轻伤李某,直到 2008 年李某才报案,但公安机关未立案。2014 年,丙因他事被抓。不能追诉丙故意伤害的刑事责任(D)丁与王某共同实施合同诈骗犯罪。在合同诈骗罪的追诉期届满前,王某单独实施抢夺罪。对丁合同诈骗罪的追诉时效,应从王某犯抢夺罪之日起计算13 1999 年 11 月,甲(17 周岁)因邻里纠纷,将邻居杀害后逃往外地。2004 年 7 月,甲诈骗他人 5000 元现金。2014 年 8 月,甲因扒窃 3000 元现金,被公安机关抓获。在讯问阶段,甲主动供述了杀人、诈骗罪行。关于本案的分析,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2014 年卷二 5

10、6 题)(A)前罪的追诉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甲所犯三罪均在追诉期限内(B)对甲所犯的故意杀人罪、诈骗罪与盗窃罪应分别定罪量刑后,实行数罪并罚(C)甲如实供述公安机关尚未掌握的罪行,成立自首,故对盗窃罪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D)甲审判时已满 18 周岁,虽可适用死刑,但鉴于其有自首表现,不应判处死刑14 下列哪些行为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2017 年卷二 57 题)(A)甲故意非法开启实验室装有放射性物质的容器,致使多名实验人员遭受辐射(B)乙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之外的其他有害物质,危害公共安全(C)丙欲制造社会恐慌气氛,将食品干燥剂粉末冒充炭疽杆菌,大量邮寄给他人(D)丁在食品中

11、违法添加易使人形成瘾癖的罂粟壳粉末,食品在市场上极为畅销15 乙成立恐怖组织并开展培训活动,甲为其提供资助。受培训的丙、丁为实施恐怖活动准备凶器。因案件被及时侦破,乙、丙、丁未能实施恐怖活动。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6 年卷二 56 题)(A)甲构成帮助恐怖活动罪,不再适用刑法 总则关于从犯的规定(B)乙构成组织、领导恐怖组织罪(C)丙、丁构成准备实施恐怖活动罪(D)对丙、丁定罪量刑时,不再适用刑法总则关于预备犯的规定16 关于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论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4 年卷二 57 题)(A)甲持有大量毒害性物质,乙持有大量放射性物质,甲用部分毒害性物质与乙交换了

12、部分放射性物质。甲、乙的行为属于非法买卖危险物质(B)吸毒者甲用毒害性物质与贩毒者乙交换毒品。甲、乙的行为属于非法买卖危险物质,乙的行为另触犯贩卖毒品罪(C)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甲,将枪赠与他人。甲的行为构成非法出借枪支罪(D)甲父去世前告诉甲“咱家院墙内埋着 5 支枪”,甲说“ 知道了”,但此后甲什么也没做。甲的行为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17 警察甲为讨好妻弟乙,将公务用枪私自送乙把玩,丙乘乙在人前炫耀枪支时,偷取枪支送交派出所,揭发乙持枪的犯罪事实。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2 年卷二 58 题)(A)甲私自出借枪支,构成非法出借枪支罪(B)乙非法持有枪支,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C)

13、丙构成盗窃枪支罪(D)丙揭发乙持枪的犯罪事实,构成刑法上的立功17 甲将私家车借给无驾照的乙使用。乙夜间驾车与其叔丙出行,途中遇刘某过马路,不慎将其撞成重伤,车辆亦受损。丙下车查看情况,对乙谎称自己留下打电话叫救护车,让乙赶紧将车开走。乙离去后,丙将刘某藏匿在草丛中离开。刘某因错过抢救时机身亡。(事实一)为逃避刑事责任,乙找到有驾照的丁,让丁去公安机关“自首” ,谎称案发当晚是丁驾车。丁照办。公安机关找甲取证时,甲想到若说是乙造成事故,自己作为被保险人就无法从保险公司获得车损赔偿,便谎称当晚将车借给了丁。(事实二)后甲找到在私营保险公司当定损员的朋友陈某,告知其真相,请求其帮忙向保险公司申请赔

14、偿。陈某遂向保险公司报告说是丁驾车造成事故,并隐瞒其他不利于甲的事实。甲顺利获得 7 万元保险赔偿。(事实三)请回答第(1)(3) 题(2016 年卷二 8688 题)18 关于事实一的分析,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乙交通肇事后逃逸致刘某死亡,构成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B)乙交通肇事且致使刘某死亡,构成交通肇事罪与过失致人死亡罪,数罪并罚(C)丙与乙都应对刘某的死亡负责,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共同正犯(D)丙将刘某藏匿致使其错过抢救时机身亡,构成故意杀人罪19 关于事实二的分析,下列选项错误的是:(A)伪证罪与包庇罪是相互排斥的关系,甲不可能既构成伪证罪又构成包庇罪(B)甲的主观目的在于骗取保险金,

15、没有妨害司法的故意,不构成妨害司法罪(C)乙唆使丁代替自己承担交通肇事的责任,就此构成教唆犯(D)丁的“自首 ”行为干扰了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触犯包庇罪20 关于事实三的分析,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甲对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原因,骗取保险金,触犯保险诈骗罪(B)甲既触犯保险诈骗罪,又触犯诈骗罪,由于两罪性质不同,应数罪并罚(C)陈某未将保险金据为已有,因欠缺非法占有目的不构成职务侵占罪(D)陈某与甲密切配合,骗取保险金,两人构成保险诈骗罪的共犯20 甲于某晚 9 时驾驶货车在县城主干道超车时,逆行进入对向车道,撞上乙驾驶的小轿车,乙被卡在车内无法动弹,乙车内黄某当场死亡、胡某受重伤。后查明,

16、乙无驾驶资格,事发时略有超速,且未采取有效制动措施。(事实一)甲驾车逃逸。急救人员 5 分钟后赶到现场,胡某因伤势过重被送医院后死亡。(事实二)交警对乙车进行切割,试图将乙救出。此时,醉酒后的丙(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52mg100ml)与丁各自驾驶摩托车“飙车” 经过此路段。(事实三)丙发现乙车时紧急刹车,摩托车侧翻,猛烈撞向乙车左前门一侧,丙受重伤。20分钟后,交警将乙抬出车时,发现其已死亡。现无法查明乙被丙撞击前是否已死亡,也无法查明乙被丙撞击前所受创伤是否为致命伤。(事实四)丁离开现场后,找到无业人员王某,要其假冒飙车者去公安机关投案。(事实五)王某虽无替丁顶罪的意思,但仍要丁给其 5

17、万元酬劳,否则不答应丁的要求,丁只好付钱。王某第二天用该款购买 100 克海洛因藏在家中,用于自己吸食。5 天后,丁被司法机关抓获。(事实六)请回答第(1)(6) 题。(2013 年卷二 8691 题)21 关于事实一的分析,下列选项错误的是:(A)甲违章驾驶,致黄某死亡、胡某重伤,构成交通肇事罪(B)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和交通肇事罪的想象竞合犯(C)甲对乙车内人员的死伤,具有概括故意(D)乙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致同车人黄某当场死亡、胡某重伤,构成交通肇事罪22 关于事实二的分析,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胡某的死亡应归责于甲的肇事行为(B)胡某的死亡应归责于甲的逃逸行为(C)对甲应

18、适用交通肇事“因逃逸致人死亡”的法定刑(D)甲交通肇事后逃逸,如数日后向警方投案如实交待罪行的,成立自首23 关于事实三的定性,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丙、丁均触犯危险驾驶罪,属于共同犯罪(B)丙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丁构成危险驾驶罪(C)丙、丁虽构成共同犯罪,但对丙结合事实四应按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对丁应按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D)丙、丁未能完成预定的飙车行为,但仍成立犯罪既遂24 关于事实四乙死亡的因果关系的判断,下列选项错误的是:(A)甲的行为与乙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B)丙的行为与乙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C)处置现场的警察的行为与乙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D)乙自身的过失行为

19、与本人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25 关于事实五的定性,下列选项错误的是:(A)丁指使王某作伪证,构成妨害作证罪的教唆犯(B)丁构成包庇罪的教唆犯(C)丁的教唆行为属于教唆未遂,应以未遂犯追究刑事责任(D)对丁的妨害作证行为与包庇行为应从一重罪处罚26 关于事实六的定性,下列选项错误的是:(A)王某乘人之危索要财物,构成敲诈勒索罪(B)丁基于不法原因给付 5 万元,故王某不构成诈骗罪(C)王某购买毒品的数量大,为对方贩卖毒品起到了帮助作用,构成贩卖毒品罪的共犯(D)王某将毒品藏在家中的行为,不构成窝藏毒品罪国家司法考试卷二(刑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 12 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

20、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 1-50 题,每题 1 分,共 50 分。1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假释的适用。刑法第 82 条规定,对于犯罪分子的假释,依照本法第 79 条规定的程序进行。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假释;而刑法第 79条规定,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据此可知,是否准予假释应由人民法院裁定。故 A、B 选项错误。刑法第 81 条第 1、2 款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12 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 13 年以上,如果

21、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 10 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甲犯投放危险物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8 年(不满 10 年),依法在执行 12 刑期(4 年)以后可以假释。故 C 选项正确,D 选项错误。2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追诉时效。A 项:“法定最高刑为不满 5 年有期徒刑”指法定最高刑低于 5 年有期徒刑的情况,包括法定最高刑是拘役或者管制。危险驾驶罪的法定刑为拘役,属于此种情况,追诉时效为 5 年。故 A 选项错误

22、。B 项:共同犯罪人只对行为构成在客观上承担全体责任,对于罪责以及追诉时效都是独立的责任。因此对于主犯和从犯各自适用独立的追诉时效。故 B 选项正确。C 项:追诉时效确实属于程序性规定,而非决定行为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实体性法律内容,关于适用刑法时间效力规定若干问题的解释第 1 条确定了对于追诉时效也适用“从旧兼从轻”的处理方式。故 C 选项错误。D 项:在追诉时效内又犯新罪的,前罪已经经过的追诉时效归于无效,时效在犯新罪之日起重新计算,此所谓时效中断。但是时效中断必须是行为人又实施了中国刑法规定的犯罪,倘若该行为并没有触犯中国刑法,则不构成中国刑法上的犯罪,也就不会引起中国刑法上的

23、时效中断。故 D 选项错误。3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叛逃罪、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数罪并罚。(1)依据刑法 第 109 条的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公务期间,擅离岗位,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的,成立叛逃罪。掌握国家秘密的国家工作人员犯此罪的,从重处罚。甲作为海关工作人员(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境外叛逃的,成立叛逃罪,且属于掌握国家秘密的国家工作人员叛逃的情况。所以 A 项说法正确。(2)依据刑法 第 111 条的规定,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成立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此处的秘密,包括国家事务、国防事务、外交事务、国民经济

24、和社会发展事务、科学技术事务等中的秘密事项。甲故意向某国难民署提供我国从未对外公布且影响我国经济安全的海关数据,属于向境外机构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成立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所以 B 项说法正确。(3)罪数:甲的叛逃罪既遂后又另起犯意为境外机构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的,不是基于同一目标下的两个前后牵连的行为,应该数罪并罚。所以 C 项说法错误。(4)附加刑: 刑法第 56 条第 1 款明确规定,“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此规定意味着刑法分则第一章中的罪名,无论其条文中是否有剥夺政治权利的内容,都必须被附加剥夺政治权利。所以 D 项的说法正确。4 【正确答案

25、】 C【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危害公共安全犯罪。A 项: 刑法第 129 条规定的丢失枪支不报罪要求主体必须是“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猎户不属于此罪主体,不能成立本罪。故 A 项错误。B 项:如果将缆车解释为电车,则乙的行为成立破坏交通工具罪;如果不能将缆车解释为电车,则乙成立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缆车的破坏,不属于对作为交通运输基础工程的交通设施的破坏。故 B 项错误。C 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 2 条第 2 款第 1 项的规定,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对事故承担主要责任,致 1 人重伤的,成立交通肇事罪。故 C 项正确。D 项:丁的行

26、为并未对飞机实施物理性或者功能性的破坏,并且在飞机尚未起飞时打开安全门也不能危害公共安全,所以不能成立破坏交通工具罪。故 D 项错误。5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放火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甲在公路上点起火堆,但该火堆的燃烧范围和能量既不能将公路烧坏,也不能对过往车辆造成危害,甲的行为并不能对公共安全形成具体危险,即行为对象出现并差一点受害,而是行为对象(公路和过往汽车) 在正常情况下不会被损坏),因而在客观上没有危害公共安全。甲点小火堆的行为也说明其在主观上并没有制造火灾的放火罪故意。因此,不构成放火罪,也不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 C 选项正确。6 【正确答案】

27、 C【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破坏交通设施罪、过失致人死亡罪、想象竞合犯。破坏交通设施罪的结果加重犯指行为人实施了基本的破坏交通设施的行为,制造了公共交通隐患的危险结果,该危险结果进一步发展为现实的侵害结果。陈某砸铁轨是破坏交通设施、制造公共危险的行为,成立破坏交通设施罪。由于没有因为破坏交通设施的基本行为发展出更严重的结果,所以只成立破坏交通设施罪的基本犯。陈某破坏铁轨时不小心将附近幼童砸死,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与破坏交通设施罪属想象竞合,应择一重罪处罚。注意:陈某过失导致幼童死亡不是基本结果发展的加重结果,而是一行为数结果的情况。故 C 选项正确。7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危险

28、驾驶罪。根据刑法第 133 条之一的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成立危险驾驶罪:(1)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2)醉酒驾驶机动车的;(3)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4)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有前述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如果行为人醉驾导致交通事故,构成交通肇事罪的,依照交通肇事罪论处,所以 A 项应该按照交通肇事罪论处。B 项是吸毒驾驶,虽然危害性相当于酒驾,但是基于刑法的明确性规定,不在危险驾驶罪的行为构成范围内,不成立此罪。C 项中行为人并未酒醉后驾驶,血液

29、中并没有酒精,只是由于荔枝在口腔中的化学反应制造了醉驾的假象,没有使人担心的危险驾驶情况,所以不符合危险驾驶罪的行为构成。交警的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只是处理此类案件的初始线索,最终证据是血液检验。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明确规定,危险驾驶罪中的“道路”,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的规定,即供公众通行的公用停车场也属于“道路”。所以 D 项中醉酒驾驶机动车在大型商场的停车场行驶的,也满足危险驾驶罪的行为构成。8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抽象危险犯。抽象危险犯,指行为本身具有典型的危险性,在具体案件中,可罚性不取决于危险真实地出现。简单地说,抽象危险指的是人们心中

30、对法益受害的不安感、不确定感。是否属于抽象危险犯取决于法律的规定,如果法律将某种不需要任何侵害结果或者具体危险出现的行为规定为犯罪,那么这个犯罪就是抽象危险犯,与行为犯在大多数情况下重合。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对四个选项中的罪名进行判断:A 项:刑法第 338 条(污染环境罪)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成立此罪需要严重污染环境的结果,是实害犯。B 项: 刑法第 114 条(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

31、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成立投放危险物质罪需要行为危害公共安全,只是尚未发展为实害,即需要存在具体危险(行为对象在具体案件中真实地处于危险之中,结果仅仅是偶然没有发生),因而是具体危险犯。C 项:刑法第 118 条(破坏电力设备罪、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规定:“破坏电力、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破坏电力设备罪的成立条件也是需要出现具体危险,是具体危险犯。D 项:刑法第 14l 条(生产、销售假药罪)规定:“生产、销售假药的”意味着只要有行为,不论是否出现实害或者具体危险,都成立犯罪,满足抽象危险犯的要求。9 【正确答案】 C【试题解

32、析】 本题考查交通肇事罪的司法解释。根据行为共同说,成立共同犯罪只需要行为共同,不需要责任相同,所以无责任能力人和有责任能力人共同实施犯罪行为的,可以成立违法层面的共同犯罪,只是一方有责任,另一方无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 5 条第 2款规定,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车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据此可知,甲、乙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共同犯罪,但因乙没有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不承担刑事责任,而甲要为其行为承担刑事责任。故 C 选项正确, ABD 选项错误。10 【正确答案】 A【试题

33、解析】 本题考查重大责任事故罪、交通肇事罪、故意杀人罪。重大责任事故罪和交通肇事罪都是危害公共安全的过失犯罪,二者最主要的区别是发生的空间不同,前者是保护生产、作业领域内的公共安全,后者保护的是公共交通运输领域的公共安全。本题中的事发地点是建筑工地,不属于“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围内”,甲未注意路况,当场将工友乙撞死、丙撞伤的,不构成交通肇事罪,而是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故 A 选项错误,BC 选项正确。将自己有救助义务的人带离现场,抛弃于路沟,断绝了丙被别人发现从而获救的机会,这一行为积极创设了丙死亡的危险,主观上甲认识到丙死亡的可能性,客观上导致丙死亡,所以甲遗弃丙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故 D 选

34、项正确。11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认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以放火、爆炸、决水、投放危险物质之外的其他手段故意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成立此罪的行为必须是与放火等相当,具有随时造成多数人或者不特定人死亡、重伤的可能性。题目中 A、B、C、D 四个案例中的行为都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的客观特征。从中识别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主要依据是主观上是否有故意以及是否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A 项与 C 项中,行为人甲和丙都涉及违规驾驶(超速与醉驾),但是没有更多证据表明行为人对于危害社会的结果是故意的,所以认定为交通肇事罪更为合理。B 项中行为人乙驾驶越野车在

35、道路上(公共场所)“横冲直撞”,表明了行为人对于造成他人伤亡的后果有放任的态度,最终“撞翻数辆他人所驾汽车,致 2 人死亡”,应该成立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依据因果关系认定的客观归责理论,行为实现的结果超出了法律的保护目的,行为不是归责的原因。D 项中丁飙车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但是飙车吓死他人的,却超出了道路交通管理法所保护的范围,即道路交通管理法禁止飙车的目的是为了防止撞击事件发生,不是为了保护他人不受惊吓。此时行为和结果没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因此行为人不成立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只为飙车承担责任,成立危险驾驶罪。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少答或多答均不

36、得分。本部分 51-90 题,每题 2 分,共 80 分。12 【正确答案】 A,C【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追诉时效。追诉时效指的是经过一段期间不追诉,司法机关就丧失了追诉的权力。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不受追诉时效限制的情形:(1)案件已经立案或受理而逃避侦查与审判的。(2)被害人在追诉时效内已经提出控告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限制从犯后罪之日起(重新)计算。追诉时效的中断必须要重新计算,前罪已经经过了的追诉时效,归于无效。A 项:我国一般情况下的最长追诉时效是 20 年,但

37、是经过最高检的核准,就可以延长。并且,如果有时效延长或者时效中断的情况发生的话,具体案件的追诉时效会超过法定的界限,所以 A 项中对劫持航空器罪的追诉时效是可能超过 20 年的。A 项正确。B 项:挪用公款罪的追诉时效应该从挪用行为结束,即“使用”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2013 年 7 月 10 日是该案的追诉时效起算点。所以 B 项错误。C 项:被害人在故意伤害罪(轻伤害)的追诉时效 (5 年)届满之后才报案的,已经经过了追诉时效,此时不能再引起时效延长。所以 C 选项说法正确。D 项:王某在合同诈骗罪追诉时效届满前,又犯抢夺罪的,引起时效中断,前罪的追诉时效从犯后罪之日起重新计算。但是共同犯

38、罪人的追诉时效是各算各的,王某的时效中断事实不能及于合同诈骗罪的同案犯丁。所以 D 项说法是错误的。13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追诉时效。追诉时效指的是经过一段期间司法机关不追诉的话,就丧失了追诉犯罪人的权力。刑法规定的追诉期限: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重新)计算。追诉时效的中断必须要重新起算,前罪已经经过了的追诉时效,归于无效。甲所犯的故意杀人罪法定最高刑为死刑,追诉时效为 20 年;诈骗 5000 元法定最高刑为 3 年,追诉时效为 5 年;盗窃 3000 元法定最高刑为 3 年,追诉时效为 5 年。至 2014 年,1999 年的

39、故意杀人罪与盗窃罪仍然在追诉时效内,而诈骗罪超过了时效,不得追诉。所以 AB 的说是错误的。甲因为盗窃罪被捕,如实交代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杀人和诈骗,对故意杀人罪和诈骗罪可以成立自首,但是自首的效果不及于被动归案的盗窃罪。所 C 项说法错误。刑法第 49 条规定,犯罪时不满 18 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犯罪时与审判时不同。所以 D 项说法错误。14 【正确答案】 A,B【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投放危险物质罪。根据刑法第 114 条和第 115 条的规定,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成立投放危险物质罪。甲故意开启放射性装置,将放射性物质发散到本来安全的空间,也符合“投放”语词

40、的含义;乙投放的是“其他有害物质”,对应该条“等”的规定,所以甲乙都成立投放危险物质罪。故 AB 项正确。丙并未投放真实的危险物质,成立 刑法第 291 条之一规定的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丁投放的不是危险物质而是毒品,应该成立刑法第 353 条规定的欺骗他人吸毒罪。故 CD 项错误。15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帮助恐怖活动罪、组织、领导恐怖组织罪、准备实施恐怖活动罪。A 项:甲对乙的恐怖活动培训提供资助,成立 刑法第 120 条之一规定的帮助恐怖活动罪,属于狭义共犯的正犯化,故不再适用刑法总则关于从犯的规定。故 A 选项正确。B 项:乙成立恐怖组织并开展培训活动,构成

41、刑法第 120 条规定的组织、领导恐怖组织罪。故 B 选项正确。C、D 项:丙、丁接受恐怖活动培训并为实施恐怖活动准备凶器,成立刑法第 120 条之二规定的准备实施恐怖活动罪。帮助恐怖活动罪、准备实施恐怖活动罪是立法者将帮助行为正犯化和预备行为实行化的立法结果, “帮助行为”“准备行为”本身已经是该罪的实行行为,不得再适用总则关于从犯以及预备犯的规定。故 CD选项正确。16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危害公共安全罪。买卖不限于用金钱与物品进行交换,还包括以物易物的交易模式。所以 A 选项中甲、乙交换危险物质的行为,可以成立非法买卖危险物质罪;B 选项中甲、乙以毒品交换危

42、险物质的行为,甲成立非法买卖危险物质罪,乙成立非法买卖危险物质罪与贩卖毒品罪的想象竞合犯。故 AB 选项正确。C 选项,刑法第 128 条第 2 款只规定了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的行为成立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对非法赠与枪支的行为没有明确。但是依照举轻以明重的当然解释规则,具有要求对方归还意思的出借枪支行为被评价为犯罪,那么比出借的危害性更大的赠与更应该成立犯罪。可以将赠与理解为“不需要归还的出借”,因而可以评价为非法出借枪支罪。D 选项,非法持有枪支罪是指没有持枪资格,却实际控制枪支的行为。甲在知晓自家后院埋有枪支的情况下取得对父亲财产的继承,包括对非法占有财物的“继承”,甲只要不明确表示放弃继

43、承,其父亲原有的各处财产都将归甲支配、控制,包括非法占有的枪支。因而甲即使什么都没有做,在其父亲死亡后,也成立非法持有枪支罪。17 【正确答案】 A,B【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非法出借枪支罪、非法持有枪支罪、盗窃枪支罪、立功。A 选项,依据刑法第 128 条第 2 款的规定,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的,即构成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甲将公务用枪借给他人的,构成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故 A 选项正确。B 选项,乙没有持枪资格而持有枪支的,构成刑法第 128 条第 1 款规定的非法持有枪支罪。故 B 选项正确。丙客观上有盗窃枪支的行为,主观上却没有非法占有目的,而是为了将枪交回派出所

44、,客观上也没有侵犯公共安全法益,所以不构成盗窃枪支罪。丙不构成犯罪,就不存在立功与否的问题,故 CD 选项错误。18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A 、B 、C 项:乙交通肇事,且无证驾驶、承担主要责任、致使一人重伤,成立交通肇事罪。乙虽然肇事后逃逸,但是被害人得不到及时救治而死亡的结果是由第三人丙的藏匿行为导致的,即丙的介入阻断了乙交通肇事逃逸与被害人死亡之间的因果关系。乙对刘某的死亡结果不承担刑事责任,不构成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或过失致人死亡罪。故 ABC 选项错误。D 项:丙对垂死的刘某实施了藏匿行为,意图使他人难以发现、难以施救,成立故意杀人罪。故 D

45、选项正确。19 【正确答案】 A,B,C【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伪证罪、包庇罪。A 项:伪证罪与包庇罪是特别法和一般法的关系,伪证罪是特殊主体在刑事诉讼这一特定时间段内对犯罪人的包庇或者陷害,所以伪证罪与包庇罪形成交叉竞合的法条竞合关系,并不是排斥关系。甲在立案前作假证明包庇的,成立包庇罪,在立案后以证人身份做假证明的,成立伪证罪。故 A 选项错误。B 项:甲为了骗取保险金而欺瞒司法机关,其手段行为妨害了司法秩序,且甲对此也有清楚的认识。骗取保险金是甲作伪证的动机,不影响妨害司法罪的成立。故B 选项错误。C 项:乙作为真正的犯罪人,由于不能期待其作出不利于自己的证明,因此乙无论是自己说谎作假证还

46、是指示他人说谎作假证都不成立犯罪,这是缺乏期待可能性理论被立法者采纳的分则条文现象,所以乙不构成丁包庇罪的教唆犯。故 C 选项错误。D 项:丁冒充犯罪人的行为属于作假证明包庇罪犯的行为,成立包庇罪。故 D选项正确。20 【正确答案】 A,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保险诈骗罪、诈骗罪。 A 项:甲对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的原因,骗取保险公司的保险金,成立保险诈骗罪。故 A 选项正确。B 项:保险诈骗罪与诈骗罪是法条竞合关系,特别法优先适用,按照保险诈骗罪论处。故 B 选项错误。C、D 项: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陈某明知甲诈骗保险,却仍为其提供虚假的定损证明,符合刑法第 198 条第 4 款的规定(该款

47、规定:“保险事故的鉴定人、证明人、财产评估人故意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为他人诈骗提供条件的,以保险诈骗罪的共犯论处”),成立保险诈骗罪共犯。陈某与甲的共同犯罪行为,从陈某的角度,成立利用职务之便实施的骗取本单位财产的职务侵占罪,是职务侵占罪的正犯与保险诈骗罪的想象竞合,应从一重罪论处。故 C 选项错误。从甲的角度,是保险诈骗罪的正犯与职务侵占罪的共犯的想象竞合,应从一重罪论处。故 D 选项正确。21 【正确答案】 B,C ,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交通肇事罪。甲驾驶机动车逆行,导致他人死亡的,属于违反交通运输法规造成危害结果的情形,构成交通肇事罪。故 A 选项正确。由于无证据证明甲对他人的死亡具

48、有希望、放任的故意,而且一般的交通事故,行为人对于违规是有认识的,对于灾难性的后果是没有故意的,所以甲并不成立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乙车内人员的死亡没有故意。故 BC 选项错误。成立交通肇事罪,不仅需要行为人的行为造成了危害结果,还需要行为人对于事故承担相当的责任。依据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 2 条的规定,成立交通肇事罪至少要承担 50以上的责任,事实一中乙的责任明显属于次要责任,低于 50,因而不成立交通肇事罪。故 D 选项错误。22 【正确答案】 A,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交通肇事罪、自首。甲在逃逸之前,其违章肇事行为已经使得胡某身负重伤,在其逃逸之后

49、,急救人员在 5 分钟内即赶到现场,并没有耽误对胡某的救治,如此,胡某的死亡是因为甲先前的交通肇事行为导致伤势过重而引发的,并不能归责于甲的逃逸行为,当然不能适用交通肇事“因逃逸致人死亡”的法定刑。故 A 选项正确,BC 选项错误。甲成立交通肇事罪,数日后向警察投案自首并如实交代罪行的,符合一般自首的要求:自动投案、如实供述。故 D 选项正确。23 【正确答案】 A,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危险驾驶罪。A 选项,依据 刑法第 133 条之一的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成立危险驾驶罪。本罪是故意犯罪,可以成立共同犯罪。故 A 选项正确。危险驾驶罪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区别在于,后者是具体危险犯,即行为人从事危险行为时,已经认识到会发生具体的危害公共安全的结果。所谓“具体的”,一般具体到时间、空间和事件。丙、丁飙车,对具体的危险后果并没有认识,所以只成立危险驾驶罪。故 B 选项错误。丙在醉驾的过程中交通肇事,如果成立交通肇事罪的,以交通肇事罪论处,但是由于不能证明丙的交通肇事行为与被害人乙的死亡之间具有因果关系,所以丙不应为乙的死亡承担责任,不成立交通肇事罪。故 C 选项错误。危险驾驶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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