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司法考试卷二(行政诉讼法)模拟试卷 1 及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 1-50 题,每题 1 分,共 50 分。1 经王某请求,国家专利复审机构宣告授予李某的专利权无效,并于 2011 年 5 月20 日向李某送达决定书。6 月 10 日李某因交通意外死亡。李某妻子不服决定,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2 年试卷二第 46 题)(A)李某妻子应以李某代理人身份起诉(B)法院应当通知王某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C)本案原告的起诉期限为 60 日(D)本案原告应先申请行政复议再起诉2 关于在行政诉讼中法庭对证据的审查,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2010 年试卷二第 49 题)(A)从证据形成的原因方面审查证据的合法性(B)从证人与当事人是否具有利害关系方面审查证据的关联性(C)从发现证据时的客观环境审查证据的真实性(D)从复制件与原件是否相符审查证据的合法性3 陈某申请领取最低生活保障费,遭民政局拒绝。陈某诉至法院,要求判令民政局履行法定职责,同时申请法院先予执行。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0 年试卷二第 47 题)(A)陈某提出先予执行申请时,应提供相应担保(B)陈某的先予执行申请,不属于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先予执行范围(C)如法院作出先予执行裁定,民政局不服可以申请复议(D)如法院作出先予执行裁定,情况特殊的可以采用口
3、头方式4 县环保局以一企业逾期未完成限期治理任务为由,决定对其加收超标准排污费并处以罚款 1 万元。该企业认为决定违法诉至法院,提出赔偿请求。一审法院经审理维持县环保局的决定。该企业提出上诉。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1 年试卷二第 50 题)(A)加收超标准排污费和罚款均为行政处罚(B)一审法院开庭审理时,如该企业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法院应予训诫(C)二审法院认为需要改变一审判决的,应同时对县环保局的决定作出判决(D)一审法院如遗漏了该企业的赔偿请求,二审法院应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5 环境保护法规定,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申请复议,也可以在接到
4、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直接向法院起诉。某县环保局依据环境保护法对违法排污企业作出罚款处罚决定,该企业不服。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0 年试卷二第 48 题)(A)如该企业申请复议,申请复议的期限应为六十日(B)如该企业直接起诉,提起诉讼的期限应为三个月(C)如该企业逾期不缴纳罚款,县环保局可从该企业的银行账户中划拨相应款项(D)如该企业逾期不缴纳罚款,县环保局可扣押该企业的财产并予以拍卖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 51-90 题,每题 2 分,共 80 分。6 当事人对下列哪些事项既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提起行政诉讼?(201
5、3 年试卷二第 83 题)(A)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的调解(B)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对外国人采取的遣送出境措施(C)是否征收反倾销税的决定(D)税务机关作出的处罚决定7 下列当事人提起的诉讼,哪些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2011 年试卷二第 80 题)(A)某造纸厂向市水利局申请发放取水许可证,市水利局作出不予许可决定,该厂不服而起诉(B)食品药品监管局向申请餐饮服务许可证的李某告知补正申请材料的通知,李某认为通知内容违法而起诉(C)化肥厂附近居民要求环保局提供对该厂排污许可证监督检查记录,遭到拒绝后起诉(D)某国土资源局以建城市绿化带为由撤回向一公司发放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该公司不服而起诉8 甲
6、县宋某到乙县访亲,因醉酒被乙县公安局扣留 24 小时。宋某认为乙县公安局的行为违法,提起行政诉讼。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2 年试卷二第 79 题)(A)扣留宋某的行为为行政处罚(B)甲县法院对此案有管辖权(C)乙县法院对此案有管辖权(D)宋某的亲戚为本案的第三人9 一公司为股份制企业,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决定侵犯企业经营自主权,下列哪些主体有权以该公司的名义提起行政诉讼?(2013 年试卷二第 82 题)(A)股东(B)股东大会(C)股东代表大会(D)董事会10 村民甲带领乙、丙等人,与造纸厂协商污染赔偿问题。因对提出的赔偿方案不满,甲、乙、丙等人阻止生产,将工人李某打伤。公安局接该厂厂
7、长举报,经调查后决定对甲拘留 15 日、乙拘留 5 日,对其他人未作处罚。甲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受理。下列哪些人员不能成为本案的第三人?(2012 年试卷二第 82 题)(A)丙(B)乙(C)李某(D)造纸厂厂长11 县计生委认定孙某违法生育第二胎,决定对孙某征收社会抚养费 40000 元。孙某向县政府申请复议,要求撤销该决定。县政府维持该决定,并在征收总额中补充列入遗漏的 3000 元未婚生育社会抚养费。孙某不服,向法院起诉。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0 年试卷二第 86 题)(A)此案的被告应为县计生委与县政府(B)此案应由中级法院管辖(C)此案的复议决定违法(D)被告应当在收到起
8、诉状副本之日起十日内提交答辩状12 关于行政赔偿诉讼,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0 年试卷二第 88 题)(A)当事人在提起行政诉讼的同时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法院应分别立案(B)除特殊情形外,法院单独受理的一审行政赔偿案件的审理期限为三个月(C)如复议决定加重损害,赔偿请求人只对复议机关提出行政赔偿诉讼的,复议机关为被告(D)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可以在提起诉讼后至法院一审判决前提出13 关于行政诉讼,下列哪些情形法院可以认定下位法不符合上位法?(2010 年试卷二第 90 题)(A)下位法延长上位法规定的履行法定职责的期限(B)下位法以参照方式限缩上位法规定的义务主体的
9、范围(C)下位法限制上位法规定的权利范围(D)下位法超出上位法规定的强制措施的适用范围14 王某认为社保局提供的社会保障信息有误,要求该局予以更正。该局以无权更正为由拒绝更正。王某向法院起诉,法院受理。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4 年试卷二第 83 题)(A)王某应当提供其向该局提出过更正申请以及政府信息与其自身相关且记录不准确的事,实根据(B)该局应当对拒绝的理由进行举证和说明(C)如涉案信息有误但该局无权更正的,法院即应判决驳回王某的诉讼请求(D)如涉案信息有误且该局有权更正的,法院即应判决在 15 日内更正15 田某认为区人社局记载有关他的社会保障信息有误,要求更正,该局拒绝。田某向
10、法院起诉。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2 年试卷二第 81 题)(A)田某应先申请行政复议再向法院起诉(B)区人社局应对拒绝更正的理由进行举证和说明(C)田某应提供区人社局记载有关他的社会保障信息有误的事实根据(D)法院应判决区人社局在一定期限内更正16 余某拟大修房屋,向县规划局提出申请,该局作出不予批准答复。余某向市规划局申请复议,在后者作出维持决定后,向法院起诉。县规划局向法院提交县政府批准和保存的余某房屋所在中心村规划布局图的复印件一张,余某提交了其房屋现状的录像,证明其房屋已破旧不堪。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1 年试卷二第 82题)(A)县规划局提交的该复印件,应加盖县政府的
11、印章(B)余某提交的录像应注明制作方法和制作时间(C)如法院认定余某的请求不成立,可以判决驳回余某的诉讼请求(D)如法院认定余某的请求成立,在对县规划局的行为作出裁判的同时,应对市规划局的复议决定作出裁判17 市城管执法局委托镇政府负责对一风景区域进行城管执法。镇政府接到举报并经现场勘验,认定刘某擅自建房并组织强制拆除。刘某父亲和嫂子称房屋系二人共建,拆除行为侵犯合法权益,向法院起诉,法院予以受理。关于此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0 年试卷二第 89 题)(A)此案的被告是镇政府(B)刘某父亲和嫂子应当提供证据证明房屋为二人共建或与拆除行为有利害关系(C)如法院对拆除房屋进行现场勘验,
12、应当邀请当地基层组织或当事人所在单位派人参加(D)被告应当提供证据和依据证明有拆除房屋的决定权和强制执行的权力18 2009 年 3 月 15 日,严某向某市房管局递交出让方为郭某(严某之母)、受让方为严某的房产交易申请表以及相关材料。4 月 20 日,该局向严某核发房屋所有权证。后因家庭纠纷郭某想出售该房产时发现房产已不在名下,2013 年。12 月 5 日以该局为被告提起诉讼,要求撤销向严某核发的房屋所有权证,并给自己核发新证。一审法院判决维持被诉行为,郭某提出上诉。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4 年试卷二第 84 题)(A)本案的起诉期限为 2 年(B)本案的起诉期限从 2009 年
13、4 月 20 日起算(C)如诉讼中郭某解除对诉讼代理人的委托,在其书面报告法院后,法院应当通知其他当事人(D)第二审法院应对一审法院的裁判和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全面审查19 在行政诉讼中,针对下列哪些情形,法院应当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2014年试卷二第 82 题)(A)起诉被告不作为理由不能成立的(B)受理案件后发现起诉不符合起诉条件的(C)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但因法律变化需要变更或者废止的(D)被告在一审期间改变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原告不撤诉的20 2012 年 9 月,某计划生育委员会以李某、周某二人于 2010 年 7 月违法超生第二胎,作出要求其缴纳社会抚养费 12 万元
14、,逾期不缴纳每月加收千分之二滞纳金的决定。二人不服,向法院起诉。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3 年试卷二第 81 题)(A)加处的滞纳金数额不得超出 12 万元(B)本案为共同诉讼(C)二人的违法行为发生在 2010 年 7 月,到 2012 年 9 月已超过行政处罚法规定的追究责任的期限,故决定违法(D)法院不能作出允许少缴或免缴社会抚养费的变更判决21 某公司向区教委申请办学许可证,遭拒后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区教委在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对该公司申请进行重新处理。判决生效后,区教委逾期拒不履行,某公司申请强制执行。关于法院可采取的执行措施,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0 年试卷二第 8
15、7 题 )(A)对区教委按日处一百元的罚款(B)对区教委的主要负责人处以罚款(C)经法院院长批准,对区教委直接责任人予以司法拘留(D)责令由市教委对该公司的申请予以处理22 当事人不服下列行为提起的诉讼,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是:(2011 年试卷二第 97 题)(A)某人保局以李某体检不合格为由取消其公务员录用资格(B)某公安局以新录用的公务员孙某试用期不合格为由取消录用(C)某人保局给予工作人员田某记过处分(D)某财政局对工作人员黄某提出的辞职申请不予批准23 村民甲、乙因自留地使用权发生争议,乡政府作出处理决定,认定使用权归属甲。乙不服向县政府申请复议,县政府以甲乙二人争议属于农村土地承
16、包经营纠纷,乡政府无权作出处理决定为由,撤销乡政府的决定。甲不服向法院起诉。下列说法正确的是:(2013 年试卷二第 100 题)(A)县政府撤销乡政府决定的同时应当确定系争土地权属(B)甲的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具体权限(C)本案被告为县政府(D)乙与乡政府为本案的第三人24 某药厂以本厂过期药品作为主原料,更改生产日期和批号生产出售。甲市乙县药监局以该厂违反药品管理法第 49 条第 l 款关于违法生产药品规定,决定没收药品并处罚款 20 万元。药厂不服向县政府申请复议,县政府依药品管理法第 49 条第 3 款关于生产劣药行为的规定,决定维持处罚决定。药厂起诉。关于本案的被告和
17、管辖下列说法正确的有:(2012 年试卷二第 97 题)(A)被告为乙县药监局,由乙县法院管辖(B)被告为乙县药监局,甲市中级法院对此案有管辖权(C)被告为乙县政府,乙县法院对此案有管辖权(D)被告为乙县政府,由甲市中级法院管辖25 甲县政府设立的临时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指挥部,认定有 10 户居民的小区自建的围墙及附属房系违法建筑,指令乙镇政府具体负责强制拆除。10 户居民对此决定不服起诉。下列说法正确的是:(2011 年试卷二第 100 题)(A)本案被告为乙镇政府(B)本案应由中级法院管辖(C)如 10 户居民在指定期限内未选定诉讼代表人的,法院可以依职权指定(D)如 10 户居民对此决定申
18、请复议,复议机关为甲县政府26 2006 年 5 月 9 日,县公安局以甲偷开乙的轿车为由,向其送达 1000 元罚款的处罚决定书。甲不服,于同月 19 日向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6 月 8 日,复议机关同意甲撤回复议申请。6 月 20 日,甲就该处罚决定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下列说法正确的是:(2010 年试卷二第 100 题)(A)对甲偷开的轿车县公安局可以扣押(B)如甲能够证明撤回复议申请违背其真实意思表示,可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再次对该处罚决定提出复议申请(C)甲逾期不缴纳 1000 元罚款,县公安局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 3加处罚款(D)法院不应当受理甲的起诉27 经夏某申请,某县社保局作出
19、认定,夏某晚上下班途中驾驶摩托车与行人发生交通事故受重伤,属于工伤。夏某供职的公司认为其发生交通事故系醉酒所致,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认定。某县社保局向法院提交了公安局交警大队交通事故认定书、夏某住院的病案和夏某同事孙某的证言。下列说法正确的是:(2014 年试卷二第 98题)(A)夏某为本案的第三人(B)某县社保局提供的证据均系书证(C)法院对夏某住院的病案是否为原件的审查,系对证据真实性的审查(D)如有证据证明交通事故确系夏某醉酒所致,法院应判决撤销某县社保局的认定28 某药厂以本厂过期药品作为主原料,更改生产日期和批号生产出售。甲市乙县药监局以该厂违反药品管理法第 49 条第 1 款关于违法
20、生产药品规定,决定没收药品并处罚款 20 万元。药厂不服向县政府申请复议,县政府依药品管理法第 49 条第 3 款关于生产劣药行为的规定,决定维持处罚决定。药厂起诉。关于本案的举证与审理裁判,下列说法正确的有:(2012 年试卷二第 98 题)(A)法院应对被诉行政行为和药厂的行为是否合法一并审理和裁判(B)药厂提供的证明被诉行政行为违法的证据不成立的,不能免除被告对被诉行政行为合法性的举证责任(C)如在本案庭审过程中,药厂要求证人出庭作证的,法院不予准许(D)法院对本案的裁判,应当以证据证明的案件事实为依据29 张某通过房产经纪公司购买王某一套住房并办理了转让登记手续,后王某以房屋买卖合同无
21、效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登记行为。行政诉讼过程中,王某又以张某为被告就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提起民事诉讼。下列选项正确的是:(2010 年试卷二第 99 题)(A)本案行政诉讼中止,等待民事诉讼的判决结果(B)法院可以决定民事与行政案件合并审理(C)如法院判决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应当判决驳回王某的行政诉讼请求(D)如法院判决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应当判决确认转让登记行为合法国家司法考试卷二(行政诉讼法)模拟试卷 1 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 1-50 题,每题 1 分,共 50 分。1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行政诉讼代理人,是指在代理权限内,以当事人的名
22、义进行行政诉讼行为的人。按照产生代理人的依据不同,可将行政诉讼代理人分为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和委托代理人。法定代理人和指定代理人的被代理人都是没有诉讼行为能力的公民,产生代理人的原因和范围是基于法律的明文规定,而委托代理人必须要有当事人或法定代理人的委托。本案中,李某妻子既不符合法律关于法定代理人和指定代理人的规定,也没有得到李某的委托授权成为委托代理人,所以李某妻子不能以李某代理人身份起诉,A 项不当选。B 项考查的是行政诉讼的第三人。根据行政诉讼法第 29 条的相关规定,要成为行政诉讼中的第三人,必须满足与提起诉讼的行政行为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这一条件。判断行政诉讼中第三人的“法律上的利害
23、关系”一般由三个要件构成:(1)存在一个行政行为;(2)第三人在法律上有应当受到保护的权益;(3)第三人的权益受到行政行为的影响(因果关系)。本案中的王某作为宣告无效请求程序的申请人,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决定是一个行政行为,对王某的专利权的相关利益会产生影响,因此,王某与被诉行政行为具有利害关系。根据专利法第 46 条第 2 款的规定:“对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维持专利权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无效宣告请求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基于以上两点理由,B 项当选。C 项考查的是行政诉讼的起诉期限,根据行政诉讼法 第 46 条第
24、1 款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本案是专利行为诉讼,应当适用上述专利法第 46 条第 2 款的相关规定。即本案原告的起诉期限是 3 个月,不是 60 日。C 项错误。行政诉讼法第 44 条规定:“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这条规定说明复议前置的情形需要法律、法规
25、的明确规定。本题中,原告针对国家专利复审机构宣告授予李某的专利权无效这个行政行为提起诉讼,涉及专利申请的救济。根据专利法第 46 条第 2 款的规定可知,针对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专利权无效的行为不属于复议前置的情形,可以直接起诉。D 项错误。陷阱点拨 根据行政复议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关系有如下三种:(1)复议诉讼选择型,是指只要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相对人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既可以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提起诉讼。这种类型是复议和诉讼关系的一般情形,只有法律明确规定才能予以排除。(2)复议前置型,是指当事人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必须先申请复议,对复议
26、决定不服的,才能够提起诉讼,复议是诉讼的前置程序,具体有以下几种:自然资源所有权、使用权确认案件。行政复议法第 30 条第 1 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已经取得的土地、矿藏、水流、森林、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的,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该条的适用条件是:具体行政行为侵害的对象必须是“已经依法取得”的自然资源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尚未取得所有权和使用权的不在此列。纳税争议案件。税收征收管理法第 88 条第 1 款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税
27、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海关法第 64 条规定:“纳税义务人同海关发生纳税争议时,应当缴纳税款,并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其他。反垄断法第 53 条规定:“对反垄断执法机构依据本法第二十八条(经营者集中的禁止)、第二十九条( 经营者集中的限制)作出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先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国家安全法第 31 条规定:“当事人对拘留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 15 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的上
28、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 15 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 25 条规定:“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诉讼。”专利法第 41 条规定:“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设立专利复审委员会。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专利复审委员会复审后,作出决定,并通知专利申请人。专利申请人对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复审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上述案件属于复议前置的情形,尤其
29、是前两类案件,已经反复在司法考试中出现,请考生加强记忆,全面掌握。(3)选择复议终局型。注意,新修正的行政诉讼法第 12 条第 1 款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已经改变了行政复议法第 30 条第 2 款:“根据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行政区划的勘定、调整或者征用土地的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裁决”的规定。该类复议决定
30、不再具有终局性,可以起诉。【知识模块】 行政诉讼法2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根据诉讼活动中证明案件事实的客观规律,证据应具有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才能作为有效的证据,起到证明案件事实的作用。证据的真实性又称为证据的客观性,是指作为定案证据的事实和材料必须是客观真实的,而不是主观捏造或者想象的。根据证据规定第 56 条规定,法庭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从以下方面审查证据的真实性:(1)证据形成的原因;(2)发现证据时的客观环境;(3)证据是否为原件、原物,复制件、复制品与原件、原物是否相符;(4)提供证据的人或者证人与当事人是否具有利害关系;(5)影响证据真实性的其他因素。从发现证据的
31、客观环境可以审查该证据是客观真实存在的还是主观捏造的,从而确定证据的真实性,C 项正确。从复印件与原件是否相符可以审核该证据是真实的复印件还是伪造的复印件,从而确定复印件作为证据的真实性,而非其合法性。从证据证明力的角度来看,即使是真实的复印件、复制品其证明效力也低于原件、原物,D 项错误。证据的合法性,是指作为定案证据的事实和材料必须合法,主要包括取证的程序合法和证据的形式合法,审查证据的否合法一般也从这两方面进行审查。根据上述第 56 条,从证据形成的原因方面审查的不是证据的合法性,而是证据的真实性。A 项错误。证据的关联性,是指作为定案证据的事实和材料必须与待证的案件事实有联系,它们或者
32、是案件事实形成的条件,或者是案件事实发生的原因,或者是案件事实所导致的结果。证人与当事人是否具有利害关系与证据的关联性并没有直接关系,但是据此可以判断证据的证明力大小,其他证人证言优于与当事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密切关系的证人提供的对当事人有利的证言。B 项错误。【知识模块】 行政诉讼法3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行政诉讼先予执行,是指人民法院在诉讼过程中,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裁定一方当事人预先付给另一方当事人一定数额的金钱或其他财物,或者根据被告或相关权利人的申请,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先给予执行的一种法律制度。根据行政诉讼法第 57 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对起诉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
33、活保障金和工伤、医疗社会保险金的案件,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原告生活的,可以根据原告的申请,裁定先予执行。当事人对先予执行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陈某申请领取最低生活保障费的先予执行申请属于先予执行的范围,B 项不应选。同时,裁定先予执行应当依法采用书面形式,任何情况下都不得采用口头方式,D 项不应选。另外,先予执行不以申请人提供相应的财产担保为前置条件,A 项不应选。根据行政诉讼法第 57 条的规定,当事人对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由此。民政局如果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C 项为正确答案。陷阱点拨 本题的陷阱在于申请先予执行是否需要
34、提供担保。行政诉讼先予执行分为需要提供担保和不需要提供担保两种:(1)需要提供担保的先予执行,根据行诉解释第 94 条,需要满足下列条件:行政行为确定的权利人提出申请:如果不及时执行可能给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提供相应的财产担保。(2)不需要提供担保的先予执行,根据行政诉讼法第 57条,人民法院审理起诉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最低生活保障费等案件,可以根据原告的申请,依法书面裁定先予执行,不以申请人提供相应的财产担保为先予执行的前置条件。【知识模块】 行政诉讼法4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根据行政强制法第 12 条的规定:“行政强制执行的方
35、式:(一)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县环保局加收超标排污费的行为属于行政强制执行,而单独的罚款属于行政处罚,A 项错误。行政诉讼法第 58 条规定:“经人民法院传票传唤,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照撤诉处理: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据此,法院不应对该企业予以训诫,但可以按撤诉处理。B 项错误。行政诉讼法第 89 条第 3 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需要改变原审判决的,应当同时对被诉行政行为作出判决。”C 项正确。根据行诉解释第 71 条的相关规定可知,在原审判决遗漏了诉讼请求的情况下,二审法院应当审理是否应予赔偿。如果
36、不应当予以赔偿,则驳回行政赔偿请求,如果应当予以赔偿,则就赔偿部分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仅将行政赔偿的部分发回重审,而不应该直接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D 项错误。【知识模块】 行政诉讼法5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本题 AB 项考查前法与后法的在适用上的关系以及法条的具体规定。一般情况下,在后法出现后,就同一事项的规定,往往明示前法失去效力,但未加以明示时,可以说先法仍然存在效力,这就会出现前法与后法在法律适用中的矛盾,解决的原则是“后法优于前法”。环境保护法生效的时间早于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两者针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期限要求不同,按照上述“后法优于前法”的
37、适用原则,应当优先适用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行政复议法第 9 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 60 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 60 日的除外。该条的含义为:若其他法律规定的复议申请期限少于 60 日的,仍适用 60 日的规定;若其他法律规定的复议申请期限多于60 日的,应适用其他法律规定的期限。根据行政复议法的上述规定,并没有否定作为前法的环境保护法的效力,由于环境保护法规定的期限少于 60日,如该企业申请复议,申请复议的期限应当为 60 日,A 项正确。行政诉讼法第 46 条第 1 款规定,公民、
38、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 6 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行政诉讼法的上述规定,并没有否定作为前法的环境保护法的效力,由于环境保护法对起诉的期限另行规定,因此应当适用环境保护法的规定,如果企业直接起诉,提起诉讼的期限为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 15 日,B 项错误。注意:上述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的区别在于,前者规定“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 60 日的除外”,在此要判断其他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是否超过60 日;后者规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对此只要其他法律另有规定就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关于行政行为的强制执行,行政诉讼法第 97 条规定,公
39、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行为在法定期间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法强制执行。但是,行政机关必须有法律、法规的授权才能独立实施强制执行。常见的具有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有公安、国家安全、海关、税务、工商、质量技术监督、城管等机关:常见的不具有强制执行权的机关有环保、土管、文化、文物、卫生、教育等机关。环境保护法未赋予强制执行权,如该企业逾期不缴纳罚款,县环保局不能自行从该企业的银行账户中划拨相应款项,也不能自行扣押该企业的财产并予以拍卖,只能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CD 项错误。【知识模块】 行政诉讼法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少答
40、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 51-90 题,每题 2 分,共 80 分。6 【正确答案】 C,D【试题解析】 行政复议法第 8 条第 2 款规定:“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据此,当事人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的调解,可以申请仲裁或者向法院起诉,但不可以申请复议。故 A 选项错误。出境人境管理法第 64 条第 l 款规定:“外国人对依照本法规定对其实施的继续盘问、拘留审查、限制活动范围、遣送出境措施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该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决定。”本条明确规定了外国人对依照本法规定实施的继续盘问、拘留审查、限制活动范围、遣送出境措施不
41、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不得提起行政诉讼。因此,B 选项错误。反倾销条例第 53 条规定:“对依照本条例第二十五条作出的终裁决定不服的,对依照本条例第四章作出的是否征收反倾销税的决定以及追溯征收、退税、对新出口经营者征税的决定不服的,或者对依照本条例第五章作出的复审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据此,对是否征收反倾销税的决定不服,既可以申请复议,也可以提起诉讼。故 C 选项正确。税收征管领域中存在纳税争议和非纳税争议两种案件。税收征收管理法第88 条第 1 款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
42、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据此,纳税争议案件是典型的行政复议前置案件。该条第 2 款规定:“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强制执行措施或者税收保全措施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据此,非纳税争议案件不需要行政复议前置。何谓纳税争议案件,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 100 条对此作出规定:“税收征管法第八十八条规定的纳税争议,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对税务机关确定纳税主体、征税对象、征税范围、减税、免税及退税、适用税率、计税依据、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以及税款征收方式
43、等具体行政行为有异议而发生的争议。”由此可见,所谓“纳税争议”就是“缴不缴,谁来缴,缴多少,怎么缴”的问题,至于在税收征收过程中,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强制执行措施或者税收保全措施,便属于“非纳税争议”,对此类案件不服,当事人既可以申请复议。也可以提起行政诉讼。D 选项正确。陷阱点拨 关于 B 选项,不少考生认为出境入境管理法只规定了复议终局,却没有否定行政诉讼作为一项救济措施,因而误选 B 选项。但是,鉴于出境入境管理所特有的专业性强、时效要求高、与国家主权安全和利益紧密相连等特点,我国出境入境管理法有两条对当事人救济权利作了限制性规定:其一,第 36 条规定,公安机关出人境管理机构做出的不予
44、办理普通签证延期、换发、补发,不予办理外国人停留居留证件、不予延长居留期限的决定为最终决定。其二,第 64 条规定,对依照出境人境管理法依法实施的继续盘问、拘留审查、限制活动范围、遣送出境措施不服的,只能申请行政复议,且该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决定。【知识模块】 行政诉讼法7 【正确答案】 A,C,D【试题解析】 行政诉讼法第 12 条第 1 款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45、(三 )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五) 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七 )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八) 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九)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十)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
46、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十一)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十二) 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A 项中某造纸厂向市水利局申请发放取水许可证,市水利局不予许可的行为符合上述第 3 项的情形,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A 项正确。行诉解释第 1 条第 2 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行为不服提起诉讼的,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六)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的行为。”B 项中食品药品监管局告知李某补正申请材料的通知,属于在办理行政许可过程中的程
47、序性行为,并不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产生实际的影响,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B 项错误。政府信息公开案件规定第 1 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下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一) 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行政机关拒绝提供或者逾期不予答复的”C 项中化肥厂附近居民要求环保局提供对该厂排污许可证监督检查记录、环保局拒绝提供的行为,属于相对人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过程,相对人对此不服提起诉讼的,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C 项正确。某国土资源局以建城市绿化带为由撤回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行为是行政许可的撤回,是对相对人的权益造成实质性影响的
48、具体行政行为。根据上述行政诉讼法第 12 条第 1 款的相关规定,D 项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当选。【知识模块】 行政诉讼法8 【正确答案】 B,C【试题解析】 A 项考查的是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的判断。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 15 条规定:“醉酒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给予处罚。醉酒的人在醉酒状态中,对本人有危险或者对他人的人身、财产或者公共安全有威胁的,应当对其采取保护性措施约束至酒醒。”据此可知,针对醉酒的人有两种处理方式:(1)违反治安管理,给予行政处罚;(2)没有违反治安管理,但是对本人或他人或公共安全有威胁的,采取保护性措施即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措施可分为两类:一是限制人身自由的行
49、政强制措施。二是限制财产流通的行政强制措施。其中,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主要有:留置盘问、传唤、管束或约束身体、扣留、强制戒毒、强制隔离等。本案中,宋某只是醉酒,没有违反治安管理秩序,不应该受到行政处罚。虽然宋某没有违反治安管理秩序,但是其对本人或他人或公共安全存在威胁。公安机关有权力采取保护性措施。所以公安局的扣留行为只是公安机关采取的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而不是行政处罚。因此,A 项错误。BC 两项考查行政诉讼的特殊地域管辖。行政诉讼法 第 19 条:“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本案中,公安机关的扣留决定是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B 项的甲县法院是原告所在地法院,C 项是被告所在地法院,都具有管辖权,所以 BC 两项当选。根据行政诉讼法第 29 条的相关规定,要成为行政诉讼中的第三人,必须满足与提起诉讼的行政行为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这一条件。所谓法律上的利害关系是指该行政行为涉及其受法律所保护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