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类试卷]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1及答案与解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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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 1 及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 1-50 题,每题 1 分,共 50 分。1 对具有职位特殊性的公务员需要单独管理的,可以增设公务员法明确规定的职位之外的职位类别,下列哪一机关享有此增设权?(2011 年试卷二第 39 题)(A)全国人大常委会(B)国务院(C)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D)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2 国家禁毒委员会为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关于该机构,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1 年试卷二第 40 题)(A)撤销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决定(B)可以规定行政措施(C)议定事项经国务院同意,由有关的行政机构按各自的

2、职责负责办理(D)可以设立司、处两级内设机构3 关于规章,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1 年试卷二第 41 题)(A)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可以在上位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范围内,对实施该行政许可作出具体规定(B)行政机关实施许可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但规章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C)规章可以授权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D)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但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4 关于具体行政行为,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1 年试卷二第 49 题)(A)行政许可为依职权的行政行为(B)具体行政行为皆为要式行政行为(C)法律效力是具体行政行为法律制度中的核心因

3、素(D)当事人不履行具体行政行为确定的义务,行政机关予以执行是具体行政行为确定力的表现5 关于行政法的比例原则,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0 年试卷二第 39 题)(A)是权责统一原则的基本内容之一(B)主要适用于羁束行政行为(C)是合法行政的必然要求(D)属于实质行政法治范畴6 国务院某部拟合并处级内设机构,关于机构合并,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0年试卷二第 40 题)(A)该部决定,报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备案(B)该部提出方案,报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批准(C)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决定,报国务院备案(D)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提出方案,报国务院决定7 关于国家机关公务员处分的

4、做法或说法,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0 年试卷二第 41 题)(A)张某受记过处分期间,因表现突出被晋升一档工资(B)孙某撤职处分被解除后,虽不能恢复原职但应恢复原级别(C)童某受到记大过处分,处分期间为二十四个月(D)田某主动交代违纪行为,主动采取措施有效避免损失,应减轻处分8 关于行政法规的决定与公布,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0 年试卷二第 42 题)(A)行政法规均应由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B)行政法规草案在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时,可由起草部门作说明(C)行政法规草案经国务院审议报国务院总理签署前,不得再作修改(D)行政法规公布后由国务院法制办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9 某区城管局

5、以甲摆摊卖“麻辣烫” 影响环境为由,将其从事经营的小推车等物品扣押,在实施扣押过程中,城管执法人员李某将甲打伤。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0 年试卷二第 46 题 )(A)扣押甲物品的行为,属于行政强制执行措施(B)李某殴打甲的行为,属于事实行为(C)因甲被打伤,扣押甲物品的行为违法(D)甲被打伤的损失,应由李某个人赔偿10 下列哪一选项符合规章制定的要求?(2009 年试卷二第 39 题)(A)某省政府所在地的市政府将其制定的规章定名为 “条例”(B)某省政府在规章公布后 60 日向省人大常委会备案(C)基于简化行政管理手续考虑,对涉及国务院甲乙两部委职权范围的事项,甲部单独制定规

6、章加以规范(D)某省政府制定的规章既规定行政机关必要的职权,又规定行使该职权应承担的责任11 下列哪一做法不属于公务员交流制度?(2009 年试卷二第 42 题)(A)沈某系某高校副校长,调入国务院某部任副司长(B)刘某系某高校行政人员,被聘为某区法院书记员(C)吴某系某国有企业经理,调入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任处长(D)郑某系某部人事司副处长,到某市挂职担任市委组织部副部长12 村民陈某在本村建一住宅,镇政府认定其非法占用土地,违反土地管理法,作出拆除房屋、退还土地的决定,随后将房屋强制拆除。陈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镇政府的决定,确认拆除行为违法。关于镇政府的权力,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7、2009 年试卷二第 43 题)(A)有权作出拆除决定,但无权强制执行(B)有权作出拆除决定,也有权强制执行(C)无权作出拆除决定,也无权强制执行(D)无权作出拆除决定,但可以强制执行13 关于地方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9 年试卷二第50 题)(A)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体制(B)地方政府在设置机构时应当充分考虑财政的供养能力(C)县级以上政府的行政机构可以要求下级政府设立与其业务对口的行政机构(D)地方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核发布14 关于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8 年试卷二第

8、 39题)(A)行政诉讼的生效判决撤销某行政机关所作的决定,即应给予该机关的负责人张某行政处分(B)工商局干部李某主动交代自己的违法行为,即应减轻处分(C)某环保局科长王某因涉嫌违纪被立案调查,即应暂停其履行职务(D)财政局干部田某因涉嫌违纪被立案调查,即不应允许其挂职锻炼15 关于行政法规制定程序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8 年试卷二第 41题)(A)行政法规的制定程序包括起草、审查、决定和公布,立项不属于行政法规制定程序(B)几个部门共同起草的行政法规送审稿报送国务院。应当由牵头部门主要负责人签署(C)对重要的行政法规送审稿,国务院法制办经国务院同意后向社会公布(D)行政法规应

9、当在公布后 30 目内由国务院法制办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16 关于合理行政原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8 年试卷二第 46 题)(A)遵循合理行政原则是行政活动区别于民事活动的主要标志(B)合理行政原则属实质行政法治范畴(C)合理行政原则是一项独立的原则,与合法行政原则无关(D)行政机关发布的信息应准确是合理行政原则的要求之一17 关于行政法规,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7 年试卷二第 46 题)(A)行政法规可以设定行政拘留处罚(B)行政法规对法律设定的行政许可作出具体规定时可以增设行政许可(C)行政法规的决定程序依照国务院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办理(D)行政法规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

10、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法制办裁决18 某市安监局向甲公司发放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后,发现甲公司所提交的申请材料系伪造。对于该许可证的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1年试卷二第 42 题)(A)吊销(B)撤销(C)撤回(D)注销19 刘某向卫生局申请在小区设立个体诊所,卫生局受理申请。小区居民陈某等人提出,诊所的医疗废物会造成环境污染,要求卫生局不予批准。对此,下列哪一选项符合行政许可法规定?(2010 年试卷二第 43 题)(A)刘某既可以书面也可以口头申请设立个体诊所(B)卫生局受理刘某申请后,应当向其出具加盖本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

11、证(C)如陈某等人提出听证要求,卫生局同意并听证的,组织听证的费用应由陈某承担(D)如卫生局拒绝刘某申请,原则上应作出书面决定,必要时口头告知即可20 2001 年原信息产业部制定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简称办法)规定“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经营的,应提前 90 日,向原发证机关提出续办经营许可证的申请” 。 2003 年 9 月 1 日获得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有效期为五年)的甲公司,于 2008 年拟向原发证机关某省通信管理局提出续办经营许可证的申请。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9 年试卷二第 40 题)(A)因办法为规章,所规定的延续许可证申请期限无效(B)因 办法在行政许

12、可法制定前颁布,所规定的延续许可证申请期限无效(C)如甲公司依法提出申请,某省通信管理局应在甲公司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D)如甲公司依法提出申请,某省通信管理局在 60 日内不予答复的,视为拒绝延续21 经甲公司申请,市建设局给其颁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该局在复核中发现甲公司在申请时报送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已经超过有效期,遂依据行政许可法规定,撤销该公司的规划许可证,并予以注销。甲公司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市建设局撤销甲公司规划许可证的行为属于下列哪一类别?(2009 年试卷二第 41 题)(A)行政处罚(B)行政强制措施(C)行政行为的撤销(D)行政检查二、多项选择题每题

13、所给的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 51-90 题,每题 2 分,共 80 分。22 依法行政是法治国家对政府行政活动提出的基本要求,而合法行政则是依法行政的根本。下列哪些做法违反合法行政的要求?(2011 年试卷二第 78 题)(A)因蔬菜价格上涨销路看好,某镇政府要求村民拔掉麦子改种蔬菜(B)为解决残疾人就业难,某市政府发布促进残疾人就业指导意见,对录用残疾人达一定数量的企业予以奖励(C)孙某受他人胁迫而殴打他人致轻微伤,某公安局决定对孙某从轻处罚(D)某市政府发布文件规定,外地物流公司到本地运输货物,应事前得到当地交通管理部门的准许,并缴纳道路特别通行费23

14、 国务院法制机构在审查起草部门报送的行政法规送审稿时认为,该送审稿规定的主要制度存在较大争议,且未与有关部门协商。对此,可以采取下列哪些处理措施?(2011 年试卷二第 85 题 )(A)缓办(B)移交其他部门起草(C)退回起草部门(D)向社会公布,公开征求意见24 某企业认为,甲省政府所在地的市政府制定的规章同某一行政法规相抵触,可以向下列哪些机关书面提出审查建议?(2010 年试卷二第 80 题)(A)国务院(B)国务院法制办(C)甲省政府(D)全国人大常委会25 关于具体行政行为的效力,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0 年试卷二第 81 题)(A)可撤销的具体行政行为在被撤销之前,当事人

15、应受其约束(B)具体行政行为废止前给予当事人的利益,在该行为废止后应收回(C)为某人设定专属权益的行政行为,如此人死亡其效力应终止(D)对无效具体行政行为,任何人都可以向法院起诉主张其无效26 关于具体行政行为的成立和效力,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2009 年试卷二第 80题)(A)与抽象行政行为不同,具体行政行为一经成立即生效(B)行政强制执行是实现具体行政行为执行力的制度保障(C)未经送达领受程序的具体行政行为也具有法律约束力(D)因废止具体行政行为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国家应当给予赔偿27 下列哪些选项属于对公务员的处分?(2009 年试卷二第 82 题)(A)降级(B)免职(C)撤职(D)

16、责令辞职28 下列哪些事项属于国务院行政机构编制管理的内容?(2009 年试卷二第 83 题)(A)机构的名称(B)机构的职能(C)机构人员的数量定额(D)机构的领导职数29 下列哪些行政机构的设置事项,应当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核后,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2008 年试卷二第 81 题)(A)某县两个职能局的合并(B)某省民政厅增设内设机构(C)某市职能局名称的改变(D)某县人民政府设立议事协调机构30 下列哪些情形违反公务员法有关回避的规定?(2007 年试卷二第 85 题)(A)张某担任家乡所在县的县长(B)刘某是工商局局长,其侄担任工商局人事处科员(C)王某是税务局工作人

17、员,参加调查一企业涉嫌偷漏税款案,其妻之弟任该企业的总经理助理(D)李某是公安局局长,其妻在公安局所属派出所担任户籍警察31 下列哪些地方性法规的规定违反行政许可法?(2010 年试卷二第 82 题)(A)申请餐饮服务许可证,须到当地餐饮行业协会办理认证手续(B)申请娱乐场所表演许可证,文化主管部门收取的费用由财政部门按一定比例返还(C)外地人员到本地经营网吧,应当到本地电信管理部门注册并缴纳特别管理费(D)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需安装建设主管部门指定的节能设施32 关于公告,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09 年试卷二第 90 题)(A)行政机关认为需要听证的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许可事项应当向

18、社会公告(B)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提出听证申请的,行政机关应当予以公告(C)行政机关在其法定权限范围内,依据法律委托其他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对受委托行政机关和受委托实施许可的内容应予以公告(D)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行政机关予以撤销的,应当向社会公告33 对下列哪些情形,行政机关应当办理行政许可的注销手续?(2008 年试卷二第 87题)(A)张某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发生交通事故成为植物人(B)田某违法经营的网吧被吊销许可证(C)李某依法向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申请延续采矿许可,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规定期限内未予答复(D)刘某通

19、过行贿取得行政许可证后,被行政机关发现并撤销其许可34 刘某参加考试并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后市卫生局查明刘某在报名时提供的系虚假材料,于是向刘某送达行政许可证件撤销告知书。刘某提出听证申请,被拒绝,市卫生局随后撤销了刘某的医师资格证书。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07 年试卷二第 81 题)(A)市卫生局有权撤销医师资格证书(B)撤销 医师资格证书的行为应当履行听证程序(C)市政府有权撤销医师资格证书(D)市卫生局撤销医师资格证书后,应依照法定程序将其注销35 甲市为乙省政府所在地的市,关于甲市政府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2011 年试卷二第 98 题)(A)在一届政府任期内

20、甲市政府的工作部门应保持相对稳定(B)乙省机构编制管理机关与甲市机构编制管理机关为上下级领导关系(C)甲市政府的行政编制总额,由甲市政府提出,报乙省政府批准(D)甲市政府根据调整职责的需要,可以在行政编制总额内调整市政府有关部门的行政编制36 关于聘任制公务员,下列做法正确的是:(2010 年试卷二第 98 题)(A)某县保密局聘任两名负责保密工作的计算机程序员(B)某县财政局与所聘任的一名精算师实行协议工资制(C)某市林业局聘任公务员的合同期限为十年(D)某县公安局聘任网络管理员的合同需经上级公安机关批准37 某行政机关负责人孙某因同时违反财经纪律和玩忽职守被分别给予撤职和记过处分,下列说

21、法正确的是:(2008 年试卷二第 98 题)(A)应只对孙某执行撤职处分(B)应同时降低孙某的级别(C)对孙某的处分期为 36 个月(D)解除对孙某的处分后,即应恢复其原职务38 关于行政许可实施程序的听证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2011 年试卷二第 99题)(A)行政机关应在举行听证 7 日前将时间、地点通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B)行政机关可视情况决定是否公开举行听证(C)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对听证主持人可以依照规定提出回避申请(D)举办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制作笔录,听证笔录应当交听证参与人确认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录应当交听证参与人确认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 1

22、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 1-50 题,每题 1 分,共 50 分。1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公务员法第 14 条规定:“国家实行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公务员职位类别按照公务员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国务院根据本法,对于具有职业特殊性,需要单独管理的,可以增设其他职业类别。各职位类别的适用范围由国家另行规定。”由此可知,国务院享有职位增设权,可以对具有职位特殊性需要单独管理的,增设公务员法明确规定的职位之外的职位类别。B 选项正确,A 、C、D 项错误。2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国务院议事

23、协调机构,是指国务院为了完成某项特殊性或临时性业务工作而设立的跨部门的组织协调机构。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 11 条规定:“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的设立、撤销或者合并,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提出方案,报国务院决定。”据此,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设立、撤销、合并的决定机关为国务院,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仅提出方案,不具有决定权,A 选项错误。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 6 条第 7 款规定:“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承担跨国务院行政机构的重要业务工作的组织协调任务。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议定的事项,经国务院同意,由有关的行政机构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办理。在特殊或者紧急的情况下,经国务院同意,国

24、务院议事协调机构可以规定临时性的行政管理措施。”根据该法规定,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规定行政措施有着严格的条件限制:(1)必须在特殊或者紧急的情况下;(2) 必须经国务院同意;(3)其所规定的行政管理措施为“临时性”的。B 项的说法缺乏应有的限定条件,不应选。C 项是对上述法条的直接考查,正确。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 6 条第 1 款规定:国务院行政机构包括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组成部门、国务院直属机构、国务院办事机构、国务院组成部门管理的国家行政机构和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同法第 13 条规定:“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组成部门、国务院直属机构、国务院办事机构在职能分解的基础上设立司、处两级

25、内设机构;国务院组成部门管理的国家行政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设立司、处两级内设机构,也可以只设立处级内设机构。”据此,能够设立司、处两级内设机构的国务院行政机构包括“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组成部门、国务院直属机构、国务院办事机构”;“国务院组成部门管理的国家行政机构”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司、处两级内设机构或只设处级内设机构;“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并无此机构设置。根据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 10 条第 2 款的规定:“设立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应当明确规定承担办事职能的具体工作部门”可见,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只设置具体工作部门,D 选项错误。3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行政许可法第 1

26、6 条第 3 款规定:“规章可以在上位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范围内,对实施该行政许可作出具体规定。”而立法法第 73 条第 1 款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制定规章。”据此,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享有规章制定权,而规章可以在上位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范围内,对实施该行政许可作出具体规定。因此,A 项正确。行政许可法第 58 条第 1 款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和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监督检查,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根据该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一般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例外情况由法律

27、行政法规作出规定,规章无权规定行政许可免费实施的例外。B 项错误。行政处罚法第 17 条规定;“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可以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据此,只有法律、法规才能规定对授权组织的处罚权限,规章无权作出实施行政处罚的授权,C 项错误。行政处罚法第 29 条第 1 款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只有法律才能对处罚时效作出例外规定,规章并无此权限,D 项错误。4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关于 A 项,根据行政主体行使职权的条件不同,可将行政行为划分为依职权的行政行为和依申请的行政行为。依职权的行政行为是

28、指行政机关主动行使行政权力而作出的行政行为。依申请的行政行为是指以相对人的申请为前提,行使行政权力而作出的行政行为。行政许可法第 2 条规定:“本法所称的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理,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由此,行政许可是行政机关依相对人的申请而非依职权作出的行政行为。A 项错误。关于 B 项,行政法理论认为,依据行政行为是否必须具备法律的形式、程序,可以将具体行政行为划分为要式行政行为和非要式行政行为。要式行政行为是指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具备某种方式或形式才能产生法律效力的行政行为,如行政许可必须以颁发许可证和执照的形式表现出来,才能具备许可的效力;

29、行政处罚必须以书面的形式制作行政处罚决定才能对相对人发生效力等。非要式行政行为是指法律没有明确规定行政行为的具体形式,行政机关根据实际需要以各种形式作出的行政行为。非要式行政行为一般出现在法律授予行政机关行使紧急权力的情况下,如行政机关紧急封锁、戒严、交通管制等。只要能够向相对人表达这样的意思,无论通过何种形式表现出来,都具有法律效力。可见,具体行政行为不都是要式行政行为,B 项错误。关于 C 项,具体行政行为是行政主体针对特定对象,就特定事项作出的处理决定。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制度是围绕着具体行政行为的成立、生效、无效、撤销和废止等效力状态展开的。对于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查也是针对其一般合法性要件

30、即效力状态的审查,具体而言包括:有相应的事实根据、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符合法定行政程序;未超越职权或滥用职权。法律效力是具体行政行为法律制度的核心因素,故 C 项正确。关于 D 项,具体行政行为的效力包括拘束力、确定力和执行力。拘束力是指已生效具体行政行为所具有的约束和限制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行为的法律效力。拘束力是一种约束、限制并要求遵守的法律效力。发生拘束力的是具体行政行为所设定的权利义务关系。确定力是指已经生效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内容不再争议、非依法定程序不得随意改变的效力;确定力强调的是具体行政行为不得随意改变,包括形式上的确定力和实质上的确定力。执行力是指运用国家强制力迫使当事人履行

31、义务或者以其他方式实现具体行政行为权利、义务安排的效力。D 项中当事人不履行具体行政行为确定的义务,行政机关予以执行,是运用国家强制力迫使当事人履行义务的行为,是具体行政行为执行力而非确定力的表现,D 项错误。5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行政比例原则,是指行政主体实施行政行为应兼顾行政目标的实现和保护相对人的权益,如果行政目标的实现可能对相对人的权益造成不利影响,则这种不利影响应被限制在尽可能小的范围和限度之内,二者有适当的比例。比例原则着眼于法益的均衡,体现的是“行政目标实现”与“相对人利益保护”二者之间的平衡,而非体现行政职权与行政职责之间的统一,不是权责统一原则的基本内容,故A 选

32、项错误。羁束行政行为与自由裁量行政行为相对应,是指法律规范对其范围、条件、标准、形式、程序等做了较详细、具体、明确规定的行政行为。行政机关在执行羁束行政行为过程中没有自由选择的余地,只能严格依照法律。而行政比例原则是权衡行政目的与行政手段的过程,就是行政机关运用自由裁量权的过程,行政比例原则主要适用于自由裁量行政行为,因此 B 选项错误。行政比例原则要求行政权力的行使除了要有法律依据这一前提外,行政主体还必须考虑行政理性,选择对相对人侵害最小的方式进行。这与合法行政要求的严格依照法律规定不同,因此 C 选项错误。行政比例原则在价值上追求公平正义,并以维护和发展公民权为最终归宿,体现了实质法治“

33、保障人权和自由”的基本理念,属于实质法治的范畴,因此 D 选项正确。6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 6 条第 1 款规定:“国务院行政机构根据职能分为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组成部门、国务院直属机构、国务院办事机构、国务院组成部门管理的国家行政机构和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由此可知,国务院某部属于国务院行政机构。再根据同条例第 14 条第 2 款规定:“国务院行政机构的处级内设机构的设立、撤销或者合并,由国务院行政机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决定,按年度报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备案。”可知国务院某部的处级内设机构的合并,应由该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作出决定,并按年度报国务院

34、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备案,故 A 项正确,BCD 项错误。7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关于 A 选项,根据公务员法第 58 条第 1 款的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其中,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由此可见,A 项中张某受记过处分。不得晋升工资档次,故 A 项错误。关于 B 选项,根据公务员法第 59 条第 2 款规定:“解除处分后,晋升工资档次、级别和职务不再受原处分的影响。但是,解除降级、撤职处分的,不视为恢复原级别、原职务。”由此可见,选项 B 中孙某被解除撤职处分后,不视为恢复原级别、原职务,故 B 选项误。关于 C 选项,根据

35、公务员法第 58 条第 2 款的规定:“受处分的期间为:(一)警告,六个月;(二) 记过。十二个月;(三)记大过,十八个月;(四)降级、撤职,二十四个月。”由此可见,选项 C 中童某受记大过处分,处分期间应为 18 个月,故 C 选项错误。关于 D 选项,根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 14 条第 1 款的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主动交代违法违纪行为,并主动采取措施有效避免或者挽回损失的,应当减轻处分。”由此可见,选项 D 中田某主动交代违纪行为并主动采取措施有效避免损失,依法应当减轻处分,故 D 选项正确。8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关于 A 选项,根据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 第 26 条第

36、 1 款规定:“行政法规草案由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或者由国务院审批。”可知行政法规可由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也可由国务院审批通过,故选项 A 错误。关于 B 选项,根据同法第 26 条第 2 款规定:“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行政法规草案时,由国务院法制机构或者起草部门作说明。”可知在审议行政法规草案时作出说明的机关可以是国务院法制机构,也可以是起草部门,故选项 B 正确。关于 C 选项,根据同法第 27 条第 1 款规定:“国务院法制机构应当根据国务院对行政法规草案的审议意见,对行政法规草案进行修改,形成草案修改稿,报请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公布施行。”可知,国务院法制机构应当根据审议意见对行政法规草

37、案进行修改,而非“不得再作修改”,故选项 C 错误。关于 D 选项,根据同法第 30 条规定:“行政法规在公布后的 30 日内由国务院办公厅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可知行政法规公布后应由国务院办公厅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并非由国务院法制办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故选项D 错误。9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关于 A 选项,行政强制执行是指在行政相对人拒不履行国家行政主体所作出的,并且已经生效的具体行政行为所确定的义务,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强制该相对人履行该义务,或者由国家机关本身或第三人直接履行或代为履行该义务,然后向义务人征收费用的法律制度。行政强制执行的前提条件是:存在已经生效的

38、具体行政行为,且相对人拒不履行该行政行为确定的义务。本题中不存在已经生效的具体行政行为,甲也并不存在逾期未履行行政法义务的前提,某区城管局的扣押行为也不是为了达到义务履行的状态,而仅是为了制止甲的违法行为,因此该扣押行为不属于行政强制执行措施。某区城管局扣押甲的物品行为,是对公民财产的暂时性控制,属于对财产的行政强制措施,而非行政强制执行措施,因此,选项 A错误。关于 B 选项,行政事实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基于职权实施的不能产生、变更或者消灭行政法律关系的行为,具有行政性,不能产生、变更或者消灭行政法律关系和可致权益损害性的三大特征。本题中,某区城管局的执法人员李某在实施扣押的过程中将甲打伤,李某

39、代表的是区城管局这一行政主体。在行使扣押职权的过程中致甲人身权益受损,并且该行为并没有产生、变更或者消灭行政法律关系,因此李某打伤甲的行为属于行政事实行为,B 选项正确。关于 C 选项,甲被打伤是执法人员李某实施扣押行为的过程中造成的后果,扣押行为本身是否违法应从扣押行为产生的依据来判断,即以城管局扣押物品的原因来判断执法人员李某实施扣押行为是否违法,而不应当以扣押行为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后果倒推来判断扣押行为的合法性。选项 C 混淆了因果关系,为错误选项。关于 D 选项,国家赔偿法第 3 条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五)造成

40、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本题中执法人员李某是在实施扣押时将甲打伤,因其是在行使行政职权,不属于个人行为。根据上引法条,执法人员李某行使职权时违法造成甲身体伤害,属于国家赔偿范围,而不应当由李某个人赔偿,故选项 D 错误。10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关于 A 项,规章制定程序条例 第 6 条规定,规章的名称一般称“规定”、“办法”,但不得称“条例”。根据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第 4 条的规定,行政法规的名称一般称“条例”,也可以称“规定”、“办法”等。国务院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授权决定制定的行政法规,称 “暂行条例”或者“暂行规定”。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

41、制定的规章不得称“条例”。所以,只有行政法规才可以称为“条例”,规章不得称为“条例”。由此可知,省政府所在地一级的市政府制定的规章不得定名为“条例”,A 项错误。 关于 B 项,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第 34 条规定,规章应当自公布之日起 30 日内,由法制机构依照立法法和法规规章备案条例的规定向有关机关备案。另根据立法法第 89 条的相关规定可知,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报国务院备案;地方政府规章应当同时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应当同时报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人民政府备案。所以,省政府规章应当在公布之日起30 日内,而不是公布后 60 日,向省人大

42、常委会备案,B 项错误。 关于 C 项,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第 8 条规定:“涉及国务院两个以上部门职权范围的事项,制定行政法规条件尚不成熟,需要制定规章的,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联合制定规章。有前款规定情形的,国务院有关部门单独制定的规章无效。”由此可知,涉及国务院多个部门职权范围的事项,须由这些部门联合制定规章,而非由一个部门单独制定规章,否则构成违法,C 项错误。C 项“基于简化行政管理手续考虑”是容易对考生造成诱导的干扰项。 关于 D 项,规章制定程序条例 第 4 条第 2 款规定:“制定规章,应当体现行政机关的职权与责任相统一的原则,在赋予有关行政机关必要的职权的同时,应当规定其行使职权的条

43、件、程序和应承担的责任。”规定行政机关职权的同时,明确其应承担的责任,这是规章制定的基本原则,D 选项正确。 陷阱点拨 现将法规和规章的制定机关及备案机关总结如下: 11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公务员法第 63 条规定:“国家实行公务员交流制度。公务员可以在公务员队伍内部交流,也可以与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交流。交流的方式包括调任、转任和挂职锻炼。”该法第 64 条规定,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可以调入机关担任领导职务或者副调研员以上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在此,需要特别界定出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从事公务人员的范围。国家公务

44、是指国家在政治、经济、军事、文教、卫生、体育、科技等各个领域中实施的组织、领导、监督、管理等活动,它具有国家权力性、职能性和管理性的特点。公务是与普通的劳务相区别的。所谓劳务,泛指一切以劳力为主从事生产性、经营性、社会服务性的活动。它与公务的根本区别在于:这种活动不具有国家权力性、职能性和管理性。例如,高校的副校长代表国家。从事高校管理、学位授予、国际交流等公务性活动,因此与普通的高校行政人员不同,是国有事业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企业的经理根据国家的委派,作为国有企业的管理者从事国有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属于国有企业从事公务的人员。本题 A 项属于事业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调入机关担任领导职

45、务。 C 项属于事业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调入机关担任领导职务。上述两种调任均属于公务员交流制度中的调任制度。所以 A 项、C 项被排除。公务员法第 66 条规定:“根据培养锻炼公务员的需要,可以选派公务员到下级机关或者上级机关、其他地区机关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挂职锻炼。公务员在挂职锻炼期间,不改变与原机关的人事关系。”D 项属于公务员交流制度中的挂职制度,所以 D 项不当选。关于 B 项,高校的行政人员,是在管理者的组织、领导、监督、管理之下进行的,他们并不代表国家从事享有法律规定职权的管理活动,不属于国有事业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公务员法第 95 条规定,机关根据需要,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

46、准,可以对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和辅助性职位实行聘任制。而区法院聘任制书记员属于该条所指的辅助性职位,不属于公务员法第 64 条中所规定“领导职务或者副调研员以上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的范畴,所以刘某被聘为区法院书记员不属于调任。而且刘某不属于履行公职的公务员范畴,被聘为区法院书记员意味着他改变了与原单位的人事关系,所以不属于公务员法第 66 条规定的挂职。那么,这是否属于公务员交流中的转任呢?公务员法第 65 条规定:“公务员在不同职位之间转任应当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和职数内进行。对省部级正职以下的领导成员应当有计划、有重点地实行跨地区、跨部门转任。对担任机关内

47、设机构领导职务和工作性质特殊的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应当有计划地在本机关内转任。”由此可知,转任需要在公务员范围内进行,即由某一公务员职位转为其他公务员职位,而如上所述,刘某作为高校行政人员不属于公务员的范畴,因此不属于公务员交流中的转任。综上所述,刘某作为高校行政人员被聘为区法院书记员并不属于公务员交流的范围,B 项当选。12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公布答案为 C,但依据新出台的 行政强制法,我们认为应选 D。土地管理法第 77 条规定,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

48、上新建的房屋。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由此可知,只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才有权针对村民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行为,作出退还土地、限期拆除房屋的决定,而镇政府无权对此作出决定。所以 A 项、B 项错误。土地管理法第 83 条规定,依照本法规定,责令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建设单位或个人必须立即停止施工,自行拆除;对继续施工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有权制止。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对责令限期拆除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之日起 15 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又不自行拆除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依法申

49、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费用由违法者承担。根据该规定,只有人民法院有权强制执行拆除非法占用土地的房屋的权力,镇政府无权强制执行。但新颁布的行政强制法第 44 条规定:“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由此,行政强制行为依法是由行政机关自己强制执行的,本题行政机关对行政决定享有执行权,不必再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C 项错误,D 项正确。行政强制法相对于土地管理法而言属于新法,也属于行政强制执行方面的特别法,依据法的适用原则,本题应适用新的行政强制法。13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关于 A 项,根据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 第 4 条规定可知,我国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机构编制管理体制。统一领导,指的是国务院统一领导各级人民政府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制定全国性的机构编制管理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负责组织实施、具体落实和监督检查,并具体指导和协调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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