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专业基础课民法学-25 及答案解析(总分:100.02,做题时间:90 分钟)一、单项选择题(总题数:27,分数:27.00)1.下列权利中,其客体既可以是动产也可以是权利的是(分数:1.00)A.所有权B.抵押权C.地役权D.留置权2.甲将一件名贵瓷器交乙保管。在保管期间,乙提出购买此瓷器,甲乙双方达成买卖合意。在买卖合同中,瓷器的交付方式属于(分数:1.00)A.简易交付B.现实交付C.指示交付D.占有改定3.下列选项中,属于法定物权的是(分数:1.00)A.留置权B.地役权C.权利质权D.宅基地使用权4.下列关于物权的说法错误的是(分数:1.00)A.物权是支配权B.物权是绝对权C.物权
2、的客体为特定的物D.物权的设立采自由主义5.下列选项中,属于完全物权的是(分数:1.00)A.所有权B.用益物权C.担保物权D.占有6.以房屋为客体的物权变动的公示方式是(分数:1.00)A.占有B.交付C.登记D.物权变动的合意7.专门针对物权变动而设立的物权法基本原则是(分数:1.00)A.物权法定原则B.平等保护原则C.公示、公信原则D.自愿原则8.在当事人所期待的不动产物权变动所需要的条件缺乏或者尚未成就时,法律为保护这一请求权而为其进行的登记属于(分数:1.00)A.变动登记B.预告登记C.更正登记D.异议登记9.甲公司开发写字楼一幢,于 2008 年 5 月 5 日将其中一层卖给乙
3、公司,约定半年后交房,乙公司于 2008年 5 月 6 日申请办理了预告登记。2008 年 6 月 2 日甲公司因资金周转困难,在乙公司不知情的情况下,以该层楼向银行抵押借款并登记。现因甲公司不能清偿欠款,银行要求实现抵押权。下列判断正确的是(分数:1.00)A.抵押合同有效,抵押权成立B.抵押合同无效,但抵押权成立C.抵押合同有效,但抵押权不成立D.抵押合同无效,抵押权不成立10.下列对所有权关系的判断,错误的是(分数:1.00)A.所有权关系属于物权关系B.所有权关系属于绝对法律关系C.所有权关系的客体包括物与行为D.所有权关系的权利主体是特定的,义务主体是不特定的11.下列选项中,属于所
4、有权继受取得方式的是(分数:1.00)A.添附B.先占C.生产D.遗赠12.村民甲在自己院子里挖水沟,致邻居乙家房屋地基下沉。依据物权法,甲侵害了乙的(分数:1.00)A.所有权B.地上权C.地役权D.建设用地使用权13.根据法律规定,按份共有人转让其应有份额时,其他共有人享有(分数:1.00)A.禁止其转让的权利B.解除共有关系的权利C.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D.对转让股份的追及权14.甲将从上游水源流下的水截留在自己的土地,土地位于下游的乙要求甲停止截留。根据民法的规定,乙所行使的权利为(分数:1.00)A.使用权B.地上权C.地役权D.相邻权15.人民法院在处理相邻用水纠纷时,对有过错一
5、方影响他方正常生产和生活的,应当责令其(分数:1.00)A.赔礼道歉B.消除危险C.排除妨害D.恢复原状16.所有权人在其所有的财产上为他人设定他物权后,虽然占有等权能与所有权人发生分离,但所有权并不消灭。当所有物上设定的其他权利消灭,所有权的负担除去以后,所有权恢复其圆满的状态。这体现了所有权的(分数:1.00)A.全面性B.整体性C.弹力性D.恒久性17.所有权内容的核心和拥有所有权的根本标志是(分数:1.00)A.占有权能B.使用权能C.收益权能D.处分权能18.构成先占的要件不包括(分数:1.00)A.须为无主物B.须为不动产C.须以所有的意思占有无主物D.须为动产19.张某遗失的名表
6、被李某拾得。1 年后,李某将该表卖给了王某。再过 1 年,王某将该表卖给了郑某。郑某将该表交给不知情的朱某维修,因郑某不付维修费与朱某发生争执,张某方知原委。下列表述正确的是(分数:1.00)A.张某可请求李某返还手表B.张某可请求王某返还手表C.张某可请求郑某返还手表D.张某可请求朱某返还手表20.潘某与刘某相约出游,潘某在长江边拾得一块奇石,爱不释手,拟带回家。刘某说,物权法规定河流属于国家所有,这一行为可能属于侵占国家财产。关于潘某能否取得奇石的所有权,下列选项正确的是(分数:1.00)A.不能,因为石头是河流的成分,长江属于国家所有,石头从河流中分离后仍然属于国家财产B.可以,因为即使
7、长江属于国家所有,但石头是独立物,经有关部门许可即可以取得其所有权C.不能,因为即使石头是独立物,但长江属于国家所有,石头也属于国家财产D.可以,因为即使长江属于国家所有,但石头是独立物、无主物,依先占的习惯可以取得其所有权21.一日清晨,甲发现一头牛趴在自家门前,便将其拴在自家院内,打探失主未果。时值春耕,甲用该牛耕种自家田地。期间该牛因劳累过度得病,甲花费 300 元将其治好。两年后,牛的主人乙寻牛来到甲处,要求甲返还,甲拒绝返还。下列选项正确的是(分数:1.00)A.甲应返还牛,但有权要求乙支付 300 元B.甲应返还牛,但无权要求乙支付 300 元C.甲不应返还牛,但乙有权要求甲赔偿损
8、失D.甲不应返还牛,无权要求乙支付 300 元22.中州公司依法取得某块土地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在办理报建审批手续后,开始了房屋建设并已经完成了外装修。对此,下列选项正确的是(分数:1.00)A.中州公司因为享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而取得了房屋所有权B.中州公司因为事实行为而取得了房屋所有权C.中州公司因为法律行为而取得了房屋所有权D.中州公司尚未进行房屋登记,因此未取得房屋所有权23.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通常是由(分数:1.00)A.各合伙人共同共有B.各合伙人按份共有C.执行合伙人所有D.非执行合伙人所有24.按份共有人在各自共有份额上设定担保物权时(分数:1.00)A.须经全体共有人同意B.须经多
9、数共有人同意C.须经多数份额共有人同意D.无须全体共有人同意25.下列关于共同共有的说法错误的是(分数:1.00)A.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B.各个共有人承担平等的义务C.随着共有人的共同关系的存在而产生,并随着共同关系的解除而消灭D.在共有关系存续期间不享有分割请求权和优先购买权等,但有转让权26.根据物权法的有关规定,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分数:1.00)A.视为共同共有B.视为按份共有C.不视为共有D.视为共同共有或按份共有27.甲、乙、丙、丁共有 1 套房屋,各占 1/4,对共有房屋的管理没有进
10、行约定。甲、乙、丙未经丁同意,以全体共有人的名义将该房屋出租给戊。关于甲、乙、丙上述行为对丁的效力的依据,下列选项正确的是(分数:1.00)A.有效,出租属于对共有物的管理,各共有人都有管理的权利B.有效,对共有物的处分应当经占共有份额 2/3 以上的共有人的同意,出租行为较处分为轻,当然可以为之C.无效,对共有物的出租属于处分,应当经全体共有人的同意D.有效,出租是以利用的方法增加物的收益,可以视为改良行为,经占共有份额 2/3 以上的共有人的同意即可二、多项选择题(总题数:12,分数:24.00)28.下列选项中,物权变动的情形包括(分数:2.00)A.政府征收了甲村土地B.乙将自己的彩电
11、赠与了好友C.丙在其宅基地上建造了房屋D.法院判决所有权有争议的汽车属于丁29.我国物权法规定的动产交付方式包括(分数:2.00)A.指示交付B.现实交付C.简易交付D.占有改定30.物权是(分数:2.00)A.一种财产权B.是直接支配物的权利C.支配特定物的权利D.具有排他效力的权利31.以标的物的支配内容上的差异为标准可以将定限物权分为(分数:2.00)A.用益物权B.动产物权C.担保物权D.不动产物权32.下列选项中,属于从物权的是(分数:2.00)A.所有权B.地役权C.担保物权D.占有33.我国物权法明文规定的基本原则包括(分数:2.00)A.物权法定原则B.平等保护原则C.公示、公
12、信原则D.自愿原则34.下列关于异议登记的说法正确的是(分数:2.00)A.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异议登记B.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应申请更正登记。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C.登记机构予以异议登记的,申请人在异议登记之日起 15 日内不起诉,异议登记失效D.异议登记不当,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向申请人请求损害赔偿35.物权变动的原因主要有(分数:2.00)A.法律行为B.法律行为之外的法律事实C.公法上的原因D.法律本身36.请求恢复原状,应具备下列条件(分数:2.00)A.须有财
13、产损坏的事实存在B.他人的行为对物权人的标的物造成危险C.须财产的损坏系出于他人的违法行为D.须损坏的财产有修复的可能37.叶某将自有房屋卖给沈某,在交房和过户之前,沈某擅自撬门装修,施工导致邻居赵某经常失眠。下列选项正确的是(分数:2.00)A.赵某有权要求叶某排除妨害B.赵某有权要求沈某排除妨害C.赵某请求排除妨害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D.赵某可主张精神损害赔偿38.在当事人没有约定时,能够取得原物的天然孳息所有权的是(分数:2.00)A.所有权人B.留置权人C.土地承包经营权人D.动产抵押权人39.下列共有关系中,属于共同共有关系的有(分数:2.00)A.居住在同一幢楼的居民对共同乘坐的电梯
14、形成的共有关系B.甲乙对各自出资 800 元购买的洗衣机形成的共有关系C.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无特别约定,夫妻对一方所得的稿酬形成的共有关系D.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对被继承人遗留的没有分割的遗产形成的共有关系三、简答题(总题数:2,分数:10.00)40.简述物权的概念及其与债权的区别。 (分数:5.00)_41.简述我国物权法的基本原则。 (分数:5.00)_四、法条分析题(总题数:3,分数:25.00)物权法第 5 条规定:“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由法律规定。” 请分析:(分数:7.00)(1).该条规定的是什么?请用一句话给它下一个定义。(分数:3.50)_(2).它的内涵是什么?(分数
15、:3.50)_物权法第 28 条规定:“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第 29 条规定:“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第 30 条规定:“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者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第 31 条规定:“依照本法第二十八条至第三十条规定享有不动产物权的,处分该物权时,依照法律规定需要办理登记的,未经登记,不发生物权效力。” 请分析:(分数:11.01)(1).物权法第 28-30 条规定的是什么制度?有哪些特殊之处
16、?(分数:3.67)_(2).物权法第 28 条中的“法律文书”的常见形式有哪些?(分数:3.67)_(3).物权法第 31 条规定的原因。(分数:3.67)_物权法第 70 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请分析:(分数:7.00)(1).本条规定的是何种权利?该权利的主要特征有哪些?(分数:3.50)_(2).符合哪些条件可认定为本条中的“专有部分”?(分数:3.50)_五、案例分析题(总题数:1,分数:14.00)2007 年 11 月 4 日,甲不慎将皮包遗失,包内装有刚购买的附有发票的相机一部和已经
17、使用半年的笔记本电脑一台。乙拾得该皮包后,将相机卖给了旧货商店;电脑在不久后丢失,被丙拾得。2007 年 12 月 2 日,丁从旧货商店以市价购得此相机。甲于 2007 年 12 月 20 日得知相机下落。甲丢包后,曾与 2007 年 11 月8 日在当地报纸上刊登寻物启事,称:若有人将自己遗失的物品归还,酬金 1000 元。2007 年 12 月 1 日,丙依寻物启事找到甲。 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分数:14.01)(1).甲是否有义务向丙支付寻物启事中许诺的酬金?请说明理由。(分数:4.67)_(2).如果甲未在寻物启事中许诺酬金,丙是否有权要求甲支付报酬?请说明理由。(分数:4.67)
18、_(3).甲是否有权要求丁返还相机?如果有,则要求返还的条件是什么?请说明理由。(分数:4.67)_专业基础课民法学-25 答案解析(总分:100.02,做题时间:90 分钟)一、单项选择题(总题数:27,分数:27.00)1.下列权利中,其客体既可以是动产也可以是权利的是(分数:1.00)A.所有权B.抵押权 C.地役权D.留置权解析: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九章第一节中的物权的概念和种类、第二章第二节中的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物权是权利主体依法直接支配特定的物并享受其利益的排他性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物权法第 2 条规定:“因物的归属和利用而产生的民事关系,适用本法。本法所
19、称物,包括不动产和动产。法律规定权利作为物权客体的,依照其规定。本法所称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据此,物主要是物权法律关系的客体,例如所有权、用益物权法律关系的客体一般仅限于物;担保物权法律关系的客体一般也是物,但不限于物,还包括权利,如权利质押、权利抵押权等。故本题选 B。权利作为物权(担保物权)的客体,是经济社会发展的产物。而这很显然与物权的客体是物(而且主要就是指有体物)的传统物权理念相左。最终,学界通说的观点认为权利作为物权的客体是一种例外情形。2.甲将一件名贵瓷器交乙保管。在保管期间,乙提出购买此瓷器,甲乙双方达成买卖
20、合意。在买卖合同中,瓷器的交付方式属于(分数:1.00)A.简易交付 B.现实交付C.指示交付D.占有改定解析: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九章第三节中的动产物权的变动。动产物权的变动最重要的是交付。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动产物权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交付是移转标的物占有的行为,交付方式包括:(1)现实交付,即将出让物置于受让人的实际控制之下;(2)简易交付,动产物权的受让人或其代理人因合同业已占有出让人的出让物的,出让人与受让人或其代理人达成物权转让合意时,交付即完成;(3)指示交付,出让人的出让动产被第三人占有的,出让人将返还请求权让与受让人,并告知占有人向受让人交付该动产,交付即完成;(4)占有改
21、定,出让人在转让物权后,仍需要继续占有出让的动产的,由出让人与受让人订立合同,使出让人由原来的所有人的占有改变为非所有人的占有,而受让人已取得物权,只是将占有权交出让人行使一定时间,在约定期限届满时,出让人再按约定将该动产交还受让人直接占有。本题所述情形显然属于简易交付。故本题选 A。3.下列选项中,属于法定物权的是(分数:1.00)A.留置权 B.地役权C.权利质权D.宅基地使用权解析: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九章第一节中的物权的种类、第十二章第三节中的留置权的概念和特征。法定物权是指直接基于法律的规定而产生的物权,如留置权、法定优先权。物权法第 230条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
22、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和法定物权相对称的是意定物权,即依当事人的意思而产生的物权,如用益物权、抵押权、质押权。可见,法定物权和意定物权作为物权的一个很重要的分类,它的依据是物权的发生是否基于当事人的意思。故本题选 A。我国坚持物权法定主义,这在物权法第 5 条的规定中有明确的体现,但物权法定说的是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由法律来规定。法定的具体物权类型要想在当事人之间发生,多半离不开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因此,我国的物极大部分都属于意定物权。4.下列关于物权的说法错误的是(分数:1.00)A.物权是支配权B.物权是
23、绝对权C.物权的客体为特定的物D.物权的设立采自由主义 解析: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九章第一节中的物权的概念和特征。物权是权利主体依法直接支配特定的物并享受其利益的排他性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与债权比较,物权具有下列特征:(1)在权利的性质上,物权是支配权,而债权则是一种请求权;(2)在权利效力范围上,物权是绝对权,债权是相对权;(3)在权利的客体上,物权的客体为物,债权的客体则不限于物,需要指出的是,某些类型的物权也可以权利为客体,如权利质权即是以权利为客体的物权,再如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等权利可以成为抵押权的客体。物权以物之外的权利为客体的,须有法律的明确规定
24、;(4)在权利的效力上,物权具有优先力、追及力,还具有排他性,而债权则没有这些效力;(5)在权利的发生上,物权的设定采取法定主义,而债权(合同之债)的设定则采任意主义;(6)在权利的保护方法上,物权的保护以恢复权利人对物的支配为主要目的,偏重于“物上请求权”的方法,赔偿损失仅为补充方法,而债权的保护则主要采取赔偿损失的方法。故本题选 D。5.下列选项中,属于完全物权的是(分数:1.00)A.所有权 B.用益物权C.担保物权D.占有解析: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九章第一节中的物权的种类、第十三章的占有。根据对标的物的支配范围的不同,物权分为完全物权和定限物权。完全物权是对标的物为永久全面支配的
25、物权。所有权是最完整、最充分的物权,也是唯一的完全物权。为充分发挥物的效用,从所有权中可以分离、派生出各种其他物权。定限物权是仅能在特定范围内支配标的物的物权。定限物权除特殊情况外,均设立于他人的所有物上,所以又称之为他物权。定限物权又分为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两大类。故 B、C 选项不属于完全物权,而是属于定限物权。而 D 选项中的占有是指对于物具有事实上的管领力的一种状态。通说认为,占有是一种事实而不是权利,也就无所谓是否为完全物权。故本题选 A。6.以房屋为客体的物权变动的公示方式是(分数:1.00)A.占有B.交付C.登记 D.物权变动的合意解析: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九章第三节中的不
26、动产物权变动。不动产物权的变动,最重要的是不动产登记。物权法第 9 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房屋是典型的不动产,以房屋为客体的物权变动的公示方式依法应该是登记。故本题选 C。7.专门针对物权变动而设立的物权法基本原则是(分数:1.00)A.物权法定原则B.平等保护原则C.公示、公信原则 D.自愿原则解析: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九章第二节中的物权法的基本原则。我国物权法规定的物权法基本原则有三个,即平等保护原则、物权法定原则、公示、公信原则。其中,公示、公信原则是针对物权变动而设立的,在物权法中具有重要
27、地位。故本题选 C。8.在当事人所期待的不动产物权变动所需要的条件缺乏或者尚未成就时,法律为保护这一请求权而为其进行的登记属于(分数:1.00)A.变动登记B.预告登记 C.更正登记D.异议登记解析: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九章第三节中的不动产物权变动、第四节中的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物权的变动,最重要的是不动产登记。我国物权法规定的不动产登记的类型有四种,即变动登记、预告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其中,在当事人所期待的不动产物权变动所需要的条件缺乏或者尚未成就时,法律为保护这一请求权而为其进行的登记属于预告登记。故本题选 B。而变动登记是指不动产物权登记机关就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28、等事项进行的登记。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9.甲公司开发写字楼一幢,于 2008 年 5 月 5 日将其中一层卖给乙公司,约定半年后交房,乙公司于 2008年 5 月 6 日申请办理了预告登记。2008 年 6 月 2 日甲公司因资金周转困难,在乙公司不知情的情况下,以该层楼向银行抵押借款并登记。现因甲公司不能清偿欠款,银行要求实现抵押权。下列判断正确的是(分数:1.00)A.抵押合同有效,抵押权成立B.抵押合同无效,但抵押权成立C.抵押合同有效,但抵押权不成立 D.抵押合同无效,抵
29、押权不成立解析: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九章第三节中的不动产物权变动、第四节中的不动产登记。预告登记是指在当事人所期待的不动产物权变动所需要的条件缺乏或者尚未成就时,即权利取得人只对未来取得物权享有请求权时,法律为保护这一请求权而为其进行的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本题中,乙公司于 2008 年 5 月 6 日申请办理了预告登记,而 2008年 6 月 2 日甲公司因资金周转困难,在乙公司不知情的情况下,以该层楼向银行抵押借款并登记。这种抵押行为发生在预告登
30、记之后,且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乙同意,故不发生物权效力,即设立抵押权的行为不发生效力,抵押权不成立。关于抵押合同效力问题,我国物权法事实上坚持的是物权行为与债权行为相独立的原则。物权法第 15 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因此本题中抵押权不成立这一事实本身不影响抵押合同的效力。抵押合同的效力判断主要基于合同法第 48 至 52 条,根据这些条款,再结合本题所述情形,很明显抵押合同是有效的。故本题选 C。10.下列对所有权关系的判断,错误的是(分数:1.00)A.所有权
31、关系属于物权关系B.所有权关系属于绝对法律关系C.所有权关系的客体包括物与行为 D.所有权关系的权利主体是特定的,义务主体是不特定的解析: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十章第一节中的所有权的概念、所有权的特征。所有权是对标的物全面支配的物权,是所有权人在法定限度内对物最充分、最完全的支配。所有权是物权的一种。和其他物权一样,所有权也是绝对权,所有权也具有排他性。因此,A、B、D 三选项的说法是正确的。大家都知道,物权是直接支配特定的物并具有排他效力的权利,物权的客体是物,而且最常见的就是有体物。行为一般是债权的客体,而非物权的客体。因此,C 选项错误,本题是选非题,故本题选 C。11.下列选项中,
32、属于所有权继受取得方式的是(分数:1.00)A.添附B.先占C.生产D.遗赠 解析: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十章第一节中的所有权的取得。所有权的继受取得是指通过某种法律行为或基于法律行为以外的事实从原所有人处取得所有权。这种取得方式意味着原所有人的所有权基于一定的法律事实转归于新的所有人,亦即所有权的转移。所有权继受取得的原因包括法律行为和法律行为以外的事实两大类。所有权继受取得的主要方式包括:买卖、互易、赠与、继承和遗赠。故本题选D。而 A、B、C 三个选项都是所有权原始取得的方式。12.村民甲在自己院子里挖水沟,致邻居乙家房屋地基下沉。依据物权法,甲侵害了乙的(分数:1.00)A.所有权
33、 B.地上权C.地役权D.建设用地使用权解析: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十章第一节中的所有权的概念、所有权的特征。所有权是对标的物全面支配的物权,是所有权人在法定限度内对物最充分、最完全的支配。本题中,村民甲虽然是在自己院子里挖水沟,但导致了邻居乙家房屋地基下沉,侵害了乙对房屋的所有权。故本题选 A。13.根据法律规定,按份共有人转让其应有份额时,其他共有人享有(分数:1.00)A.禁止其转让的权利B.解除共有关系的权利C.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 D.对转让股份的追及权解析: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十章第二节中的按份共有人的权利和义务。根据物权法的有关规定,按份共有人可以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
34、动产或者动产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据此,按份共有人转让其应有份额时,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故本题选C。14.甲将从上游水源流下的水截留在自己的土地,土地位于下游的乙要求甲停止截留。根据民法的规定,乙所行使的权利为(分数:1.00)A.使用权B.地上权C.地役权D.相邻权 解析: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十章第四节中的相邻关系的概念。相邻关系,是指相互毗邻的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因对不动产行使所有权或使用权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相邻关系实质上是对财产所有人或占有人、使用人行使所有权或占有、使用权的合理延伸和必要的限制。本题中,乙所行使的权利正是基于相邻土
35、地产生的相邻关系。故本题选 D。15.人民法院在处理相邻用水纠纷时,对有过错一方影响他方正常生产和生活的,应当责令其(分数:1.00)A.赔礼道歉B.消除危险C.排除妨害 D.恢复原状解析: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十章第四节中的相邻关系的特征。相邻关系从另一个角度来看,是所有权的法定扩张,通过对相邻人所有权的限制来延伸另一方的权利。因此,对相邻关系的侵害,一般适用物权请求权的规定。具体到本题中相邻用水纠纷时,对有过错一方影响他方正常生产和生活的,他方有权要求排除妨害。人民法院在处理这类纠纷时,应当责令其排除妨害。故本题选 C。16.所有权人在其所有的财产上为他人设定他物权后,虽然占有等权能与
36、所有权人发生分离,但所有权并不消灭。当所有物上设定的其他权利消灭,所有权的负担除去以后,所有权恢复其圆满的状态。这体现了所有权的(分数:1.00)A.全面性B.整体性C.弹力性 D.恒久性解析: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十章第一节中的所有权的特征。所有权具有以下特征:(1)所有权具有全面性。所有权是所有权人在法定限制范围内对所有物加以全面支配的权利。所有权是绝对权。所有权关系的义务主体是所有人以外的一切人,他们负有不作为的义务。(2)所有权具有整体性。整体性又称为单一性。所有权并非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各种权能的简单相加,而是一个整体的权利,所有权人对于标的物有统一的支配力。(3)所有权具有
37、弹力性。弹力性又称为归一性。所有权人在其所有的财产上为他人设定他物权后,虽然占有等权能与所有权人发生分离,但所有权并不消灭。当所有物上设定的其他权利消灭,所有权的负担除去以后,所有权恢复其圆满的状态。(4)所有权具有排他性。排他性也叫独占性,是指所有权是独占的支配权,非所有权人不得对所有权人的财产享有所有权。同一物上只能有一个所有权存在,而不能同时并存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所有权。(5)所有权具有恒久性。恒久性又称为永久存续性,是指所有权不因时效而消灭,也不得预定其存续期间。所有权不以期限为要件,除因标的物灭失、所有权人抛弃等事由而消灭外,本质上可以永久存续。本题所述体现了所有权的弹力性。故本题选
38、C。17.所有权内容的核心和拥有所有权的根本标志是(分数:1.00)A.占有权能B.使用权能C.收益权能D.处分权能 解析: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十章第一节中的所有权的权能。所有权的权能是指所有权人为利用所有物以实现其对所有物的独占利益,而于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可以采取的各种措施与手段。包括积极权能和消极权能。所有权的积极权能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1)占有权能,是对所有物加以实际管领或控制的权利。占有权可与所有权人发生分离。占有权与占有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民法上的占有是指主体对物的实际控制。占有本身只是一种事实而不是权利。(2)使用权能,是在不损毁所有物或改变其性质的前提下,依照物的性能
39、和用途加以利用的权利。使用权能也可以转移给非所有权人行使,并且使用权能仅适用于非消耗物。(3)收益权能,是收取所有物所生利益(孳息)的权利。收益权是与使用权有密切联系的所有权权能,因为通常收益是使用的结果,但使用权不能包括收益权。(4)处分权能,是对所有物依法予以处置的权利。处分包括事实上的处分和法律上的处分。处分权能是所有权内容的核心和拥有所有权的根本标志,其通常只能由所有权人自己行使。其中,处分权能事关将来所有权人对所有物的权利的有无,因此也成为所有权内容的核心和拥有所有权的根本标志。故本题选 D。18.构成先占的要件不包括(分数:1.00)A.须为无主物B.须为不动产 C.须以所有的意思
40、占有无主物D.须为动产解析: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十章第一节中的所有权的取得。先占是所有权的原始取得的主要方式之一。除了先占,所有权的原始取得的方式还包括生产、添附、拾得遗失物、发现埋藏物、善意取得等。先占,是以所有的意思占有无主动产而取得其所有权的法律事实。先占应具备以下构成要件:(1)须为无主物;(2)须为动产;(3)须以所有的意思占有无主物。先占只适用于无主动产,不包括不动产。因此本题选 B。19.张某遗失的名表被李某拾得。1 年后,李某将该表卖给了王某。再过 1 年,王某将该表卖给了郑某。郑某将该表交给不知情的朱某维修,因郑某不付维修费与朱某发生争执,张某方知原委。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41、(分数:1.00)A.张某可请求李某返还手表B.张某可请求王某返还手表C.张某可请求郑某返还手表D.张某可请求朱某返还手表 解析: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十章第一节中的所有权的取得、第九章第五节中的返还原物。张某遗失的名表被李某拾得,属于拾得遗失物的法律情形。所谓拾得遗失物,即发现他人遗失物而予以占有的法律事实。我国物权法第 107 条规定:“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二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但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
42、受让人所付的费用。权利人向受让人支付所付费用后,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追偿。”可见,在我国拾得遗失物的人并不能因为拾得行为而获得该遗失物的所有权。故所有权人依然是张某,其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二年内有权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而根据物权法第 34 条的规定:“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以及 243 条的规定:“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占有人占有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及其孳息,但应当支付善意占有人因维护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支出的必要费用。”可见,请求返还原物的前提是存在无权占有,而且请求的对象恰恰也是这个无权占有人。在本题中,李某、王某、郑某均不再占有该遗失的名表。物权法第 1
43、06 条虽然规定了他物权也可以适用善意取得制度,但遗失物不能适用善意取得,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因此本题中,郑某将该表交给不知情的朱某维修,因郑某不付维修费与朱某发生争执,朱某不能善意取得留置权从而对抗所有权人张某。张某可请求朱某返还手表。故本题选 D。20.潘某与刘某相约出游,潘某在长江边拾得一块奇石,爱不释手,拟带回家。刘某说,物权法规定河流属于国家所有,这一行为可能属于侵占国家财产。关于潘某能否取得奇石的所有权,下列选项正确的是(分数:1.00)A.不能,因为石头是河流的成分,长江属于国家所有,石头从河流中分离后仍然属于国家财产B.可以,因为即使长江属于国家所有,但石头是
44、独立物,经有关部门许可即可以取得其所有权C.不能,因为即使石头是独立物,但长江属于国家所有,石头也属于国家财产D.可以,因为即使长江属于国家所有,但石头是独立物、无主物,依先占的习惯可以取得其所有权 解析: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十章第一节中的所有权的取得。先占是所有权的原始取得的主要方式之一。除了先占,所有权的原始取得的方式还包括生产、添附、拾得遗失物、发现埋藏物、善意取得等。先占,是以所有的意思占有无主动产而取得其所有权的法律事实。先占应具备以下构成要件:(1)须为无主物;(2)须为动产;(3)须以所有的意思占有无主物。先占只适用于无主动产,不包括不动产。本题中,长江和奇石是两个相互独立
45、的物,前者属于国有,而后者符合先占的条件,可以适用先占,由占有人取得所有权。故本题选 D。21.一日清晨,甲发现一头牛趴在自家门前,便将其拴在自家院内,打探失主未果。时值春耕,甲用该牛耕种自家田地。期间该牛因劳累过度得病,甲花费 300 元将其治好。两年后,牛的主人乙寻牛来到甲处,要求甲返还,甲拒绝返还。下列选项正确的是(分数:1.00)A.甲应返还牛,但有权要求乙支付 300 元B.甲应返还牛,但无权要求乙支付 300 元 C.甲不应返还牛,但乙有权要求甲赔偿损失D.甲不应返还牛,无权要求乙支付 300 元解析: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十章第一节中的所有权的取得。我国物权法第 107 条规定:“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二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但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权利人向受让人支付所付费用后,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追偿。”可见,在我国拾得遗失物不能取得其所有权,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物权法第 111 条规定:“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