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54 T 0276-2023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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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54ICS65.020.01CCSB09西藏自治区地方标准DB 54/T 02762023绿色建筑评价标准2023-07-01 发布2023-08-02 实施西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发布1DB54/T0276-2023前言根据西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下达2021年第二批推荐性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藏市监办2021139号)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50378-2019和有关国内、地方标准,总结相关工程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了本标准。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 总则;2 术语;3 基本规

2、定;4 安全耐久;5 健康舒适;6 生活便利;7 资源节约;8 环境宜居;9 提高与创新。本标准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重新构件了绿色建筑评价技术指标体系;2.调整了绿色建筑的评价时间节点;3.增加了绿色建筑等级;4.拓展了绿色建筑内涵;5.提高了绿色建筑性能要求。本标准由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 30 号;邮编:100013);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西藏自治区建筑勘察设计院参编单位:西藏自治区勘察设计与建设科技

3、协会西北工业大学四川大学重庆大学西藏宁算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拉萨市设计院西藏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西藏大学西藏日出东方阿康清洁能源有限公司四川省建设科技协会四川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阿里象雄建筑勘察规划设计有限公司DB54/T0276-2023上海交通大学主要起草人:曾宇魏婷婷车鹏阳李存明裴智超王登甲吴晓海赵一楠李强刘煜索朗白姆 傅治国管育才陶昌军高庆龙丁勇朱超多庆巴珠 蒋长春朱旭明赖裕强侯文姜运豪周伦平焦青太杨晓娇熊伟成兰丽孙弘历主要审查人:曾捷扎西央宗 马卫东万水娥朱文革DB54/T0276-2023-1-目次1 总则.-1-2 术语.-2-3 基本规定.-3-3.1 一般规定.-3-3.2 评价

4、与等级划分.-3-4 安全耐久.-6-4.1 控制项.-6-4.2 评分项.-6-安全.-6-耐久.-7-5 健康舒适.-9-5.1 控制项.-9-5.2 评分项.-10-室内空气品质.-10-水质.-10-声环境与光环境.-11-室内热湿环境.-11-6生活便利.-13-6.1控制项.-13-6.2评分项.-13-出行与无障碍.-13-服务设施.-14-智慧运行.-15-物业管理.-15-7 资源节约.-17-7.1 控制项.-17-7.2 评分项.-18-I 节地与土地利用.-18-节能与能源利用.-19-节水与水资源利用.-15-节材与绿色建材.-15-DB54/T0276-2023-2

5、8 环境宜居.-24-8.1 控制项.-24-8.2 评分项.-24-场地生态与景观.-24-室外物理环境.-25-9 提高与创新.-27-9.1 一般规定.-27-9.2 加分项.-27-本标准用词说明.-27-引用标准名录.-27-DB54/T0276-2023-3-Contents1 General Provisions.-1-2 Terms.-2-3 Basic Requirements.-3-3.1 General Requirements.-3-3.2 Assessment and Rating.-3-4 Safety and Durability.-6-4.1 Prerequi

6、site Items.-6-4.2 Scoring Items.-6-Safety.-6-Durability.-7-5 Health and Comfort.-9-5.1 Prerequisite Items.-9-5.2 Scoring Items.-10-Indoor Air Quality.-10-Water Quality.-10-Sound and Daylighting.-11-Indoor Thermal Environment.-11-6 0ccupant Convenience.-13-6.1 Prerequisite Items.-13-6.2 Scoring Items

7、13-Transit and Accessibility.-13-Service Facility.-14-Intelligent Operation.-15-Property Management.-15-7 Resources Saving.-17-7.1 Prerequisite Items.-17-7.2 Scoring Items.-18-I Land Saving and Land Utilization.-18-Energy Saving and Energy Resources Utilization.-19-Water Saving and Water Resource

8、Utilization.-15-Material Saving and Green Materials.-15-8 Environment Livability.-24-8.1 Prerequisite Items.-24-8.2 Scoring Items.-24-Site Ecology and Landscape.-24-Outdoor Physical Environment.-25-DB54/T0276-2023-4-9 Promotion and Innovation.-27-9.1 General Requirements.-27-9.2 Bonus Items.-27-Expl

9、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Standard.-27-List of Quoted Standards.-27-DB54/T0276-2023-1-1 总则1.0.1 为贯彻落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助力西藏自治区建设生态文明高地,制定本标准。1.0.2 本标准适用于西藏自治区的民用建筑绿色性能的评价。1.0.3 绿色建筑评价应遵循因地制宜的原则,结合建筑所在地域的气候、环境、资源、经济和文化等特点,对建筑全寿命期内的安全耐久、健康舒适、生活便利、资源节约、环境宜居等性能进行综合评价。1.0.4 绿色建

10、筑应结合地形地貌进行场地设计与建筑布局,且建筑布局应与场地的气候条件和地理环境相适应,并应对场地的风环境、光环境、热环境、声环境等加以组织和利用。1.0.5 绿色建筑评价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及西藏自治区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DB54/T0276-2023-2-2 术语2.0.1 绿色建筑 green building在全寿命期内,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高效的使用空间,最大限度地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质量建筑。2.0.2 绿色性能 green performance涉及建筑安全耐久、健康舒适、生活便利、资源节约(节地、节能、节水、节材)和环境宜居等方

11、面的综合性能。2.0.3 全装修 decorated在交付前,住宅建筑内部墙面、顶面、地面全部铺贴、粉刷完成,门窗、固定家具、设备管线、开关插座及厨房、卫生间固定设施安装到位;公共建筑公共区域的固定面全部铺贴、粉刷完成,水、暖、电、通风等基本设备全部安装到位。2.0.4 热岛强度 heat island intensity城市内一个区域的气温与郊区气温的差别,用二者代表性测点气温的差值表示,是城市热岛效应的表征参数。2.0.5 绿色建材 green building material在全寿命期内可减少对资源的消耗、减轻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具有节能、减排、安全、健康、便利和可循环特征的建材产品。2

12、0.6 绿色金融 green finance为支持环境改善、应对气候变化和资源节约与高效利用的经济活动,对环保、节能、清洁能源、绿色交通、绿色建筑等领域的项目投融资、项目运营、风险管理等所提供的金融服务。2.0.7 被动式太阳能建筑 passive solar building不借助机械装置,冬季直接利用太阳能进行采暖、夏季采用遮阳散热的房屋。DB54/T0276-2023-3-3 基本规定3.1 一般规定3.1.1 绿色建筑评价应以单栋建筑或建筑群为评价对象。评价对象应落实并深化上位法定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提出的绿色发展要求;涉及系统性、整体性指标,应基于建筑所属工程项目的总体进行评价。3.

13、1.2绿色建筑评价应在建筑工程竣工后进行。在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完成后,可进行预评价。3.1.3申请评价方应对参评建筑进行全寿命期技术和经济分析,选用适宜技术、设备和材料,对规划、设计、施工、运行阶段进行全过程控制,并应在评价时提交相应分析、测试报告和 相关文件。申请评价方应对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3.1.4评价机构应对申请评价方提交的分析、测试报告和相关文件进行审查,出具评价报告,确定等级。3.1.5申请绿色金融服务的建筑项目,应对节能措施、节水措施、建筑能耗和碳排放等进行计算和说明,并应形成专项报告。3.2 评价与等级划分3.2.1绿色建筑评价指标体系由安全耐久、健康舒适、生活便利

14、资源节约、环境宜居 5 类指标组成,且每类指标均包括控制项和评分项;评价指标体系还统一设置加分项。3.2.2控制项的评定结果应为达标或不达标;评分项和加分项的评定结果应为分值。3.2.3对于多功能的综合性单体建筑,应按本标准全部评价条文逐条对适用的区域进行评价,确定各评价条文的得分。3.2.4绿色建筑评价的分值设定应符合表 3.2.4 的规定。DB54/T0276-2023-4-表 3.2.4 绿色建筑评价分值控制项基础分值评价指标评分项满分值提高与创新加分项满分值安全耐久健康舒适生活便利资源节约环境宜居预评价分值40010010070200100100评价分值400100100100200

15、100100注:预评价时,本标准第 6.2.10、6.2.11、6.2.12、6.2.13、9.2.8 条不得分。3.2.5绿色建筑评价的总得分应按下式计算:Q=(Q0+Q1+Q2+Q3+Q4+Q5+QA)/10(3.2.5)式中:Q总得分;Q0控制项基础分值,当满足所有控制项的要求时取 400 分;Q1Q5分别为评价指标体系 5 类指标(安全耐久、健康舒适、生活便利、资源节约、环境宜居)评分项得分;QA提高与创新加分项得分。3.2.6绿色建筑划分应为基本级、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 4 个等级。3.2.7当满足全部控制项要求时,绿色建筑等级应为基本级。3.2.8绿色建筑星级等级应按下列规定确定

16、1 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 3 个等级的绿色建筑均应满足本标准全部控制项的要求,且每类指标的评分项得分不应小于其评分项满分值的 30%;2 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 3 个等级的绿色建筑均应进行全装修,全装修工程质量、选用材料及产品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3 当总得分分别达到 60 分、70 分、85 分且应满足表 3.2.8 的要求时,绿色建筑等级分别为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表 3.2.8 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绿色建筑的技术要求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围护结构热工性能的提高比例,或建筑供暖空调负荷降低比例围护结构提高5%,或负荷降低5%围护结构提高10%,或负荷降低 10%围护结构提

17、高20%,或负荷降低 15%严寒和寒冷地区住宅建筑外窗传热系数降低比例5%10%20%节水器具用水效率等级3 级2 级住宅建筑隔声性能室外与卧室之室外与卧室之DB54/T0276-2023-5-间、分户墙(楼板)两侧卧室之间的空气隔声性能以及卧室楼板的撞击声隔声性能达到低限标准限值和高要求标准限值的平均值间、分户墙(楼板)两侧卧室之间的空气隔声西能以及卧室楼板的撞击声隔声性能达到高要求标准限值室内主要空气污染物浓度降低比例10%20%外窗气密性能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节能设计标准的规定,且外窗洞口与外窗本体的结合部位应严密注:1围护结构热工性能的提高基准、外窗传热系数降低基准为西藏自治区地方标准民用

18、建筑节能技术标准DB54XXX2 住宅建筑隔声性能对应的标准为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外窗气密性能 GB 50118。3 室内主要空气污染物包括氨、甲醒、苯、总挥发性有机物、氛、可吸入颗粒物等,其浓度降低基准为现行国家标准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 18883 的有关要求。DB54/T0276-2023-6-4 安全耐久4.1 控制项4.1.1场地应避开滑坡、泥石流等地质危险地段,易发生洪涝地区应有可靠的防洪涝基础设施;场地应无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危险源的威胁,应无电磁辐射、含氡土壤的危害。不影响动物迁徙路线或建设有利于动物迁徙的跨越廊道;不得在水源保护区建设,维持场地原有的水文条件。4

19、1.2建筑结构应满足承载力和建筑使用功能要求。建筑外墙、屋面、门窗、幕墙及外保温等围护结构应满足安全、耐久和防护的要求。4.1.3外遮阳、太阳能设施、空调室外机位、外墙花池等外部设施应与建筑主体结构统一设计、施工,并应具备安装、检修与维护条件。4.1.4建筑内部的非结构构件、设备及附属设施等应连接牢固并能适应主体结构变形。4.1.5建筑外门窗必须安装牢固,其抗风压性能和水密性能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4.1.6卫生间、浴室的地面应设置防水层,墙面、顶棚应设置防潮层。4.1.7走廊、疏散通道等通行空间应满足紧急疏散、应急救护等要求,且应保持畅通。4.1.8 应具有安全防护的警示和引导标识

20、系统。4.2 评分项 安全4.2.1采用基于性能的抗震设计并合理提高建筑的抗震性能,评价分值为10 分。4.2.2采取保障人员安全的防护措施,评价总分值为 15 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1 采取措施提高阳台、外窗、窗台、防护栏杆等安全防护水平,得 5分;2 建筑物出入口均设外墙饰面、门窗玻璃意外脱落的防护措施,并与人员通行区域的遮阳、遮风或挡雨措施结合,得 5 分;DB54/T0276-2023-7-3 利用场地或景观形成可降低坠物风险的缓冲区、隔离带,得 5 分。4.2.3采用具有安全防护功能的产品或配件,评价总分值为 10 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1 采用具有安全防护功能的

21、玻璃,得 5 分;2 采用具备防夹功能的门窗,得 5 分。4.2.4室内外地面或路面设置防滑措施,评价总分值为 10 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1 建筑出入口及平台、公共走廊、电梯门厅、厨房、浴室、卫生间等设置防滑措施,防滑等级不低于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地面工程防滑技术规程JGJ/T 331 规定的 Bd、BW 级,得 3 分;2 建筑室内外活动场所采用防滑地面,防滑等级达到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地面工程防滑技术规程JGJ/T 331 规定的 Ad、AW 级,得 4 分;3 建筑坡道、楼梯踏步防滑等级达到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地面工程防滑技术规程JGJ/T 331 规定的 Ad、AW 级或按水平地面等级

22、提高一级,并采用防滑条等防滑构造技术措施,得 3 分。4.2.5采取人车分流措施,且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有充足照明,评价分值为 8 分。耐久4.2.6采取提升建筑适变性的措施,评价总分值为 18 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1 采取通用开放、灵活可变的使用空间设计,或采取建筑使用功能可变措施,得 7 分;2 建筑结构与建筑设备管线分离,得 7 分;3 采用与建筑功能和空间变化相适应的设备设施布置方式或控制方式,得 4 分。4.2.7采取提升建筑部品部件耐久性的措施,评价总分值为 10 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1 使用耐腐蚀、抗老化、耐久性能好的管材、管线、管件,得 5 分;2 活动

23、配件选用长寿命产品,并考虑部品组合的同寿命性;不同使用寿命的部品组合时,采用便于分别拆换、更新和升级的构造,得 5 分。DB54/T0276-2023-8-4.2.8提高建筑结构与材料的耐久性,评价总分值为 10 分,并按下列规则评分:1 按 100 年进行耐久性设计,得 10 分。2 采用耐久性能好的建筑结构材料,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得 10 分:1)对于混凝土构件,提高钢筋保护层厚度或采用高耐久混凝土;2)对于钢构件,采用耐候结构钢或耐候型防腐涂料;3)对于木构件,采用防腐木材、耐久木材或耐久木制品。4.2.9合理采用耐久性好、易维护的装饰装修建筑材料,评价总分值为 9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

24、分并累计:1 采用耐久性好的外饰面材料,得 3 分;2 采用耐久性好的防水和密封材料,得 3 分;3 采用耐久性好、易维护的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得 3 分。DB54/T0276-2023-9-5 健康舒适5.1 控制项5.1.1室内空气中的氨、甲醛、苯、总挥发性有机物、氡等污染物浓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 18883 的有关规定。建筑室内和建筑主出入口处应禁止吸烟,并应在醒目位置设置禁烟标志。5.1.2应采取措施避免厨房、餐厅、打印复印室、卫生间、地下车库等区域的空气和污染物串通到其他空间;应防止厨房、卫生间的排气倒灌。5.1.3给水排水系统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 生活饮用

25、水水质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 的要求;2 应制定水池、水箱等储水设施定期清洗消毒计划并实施,且生活饮用水储水设施每半年清洗消毒不应少于 1 次;3 应使用构造内自带水封的便器,且其水封深度不应小于 50mm;4 非传统水源管道和设备应设置明确、清晰的永久性标识。5.1.4主要功能房间的室内噪声级和隔声性能应符合下列规定:1 室内噪声级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 50118中的低限要求;2 外墙、隔墙、楼板和门窗的隔声性能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 50118 中的低限要求。5.1.5建筑照明应符合下列规定:1 照明数量和质量应符合现行国

26、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的规定;2 人员长期停留的场所应采用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灯和灯系统的光生物安全性GB/T 20145 规定的无危险类照明产品;3 选用 LED 照明产品的光输出波形的波动深度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LED 室内照明应用技术要求GB/T 31831 的规定。DB54/T0276-2023-10-5.1.6应采取措施保障室内热环境。采用集中供暖空调系统的建筑,房间内的温度、湿度、新风量等设计参数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736 的有关规定;采用非集中供暖空调系统的建筑,应具有保障室内热环境的措施或预留条件。5.1.7围护结构热工性能应

27、符合下列规定:1 在室内设计温度、湿度条件下,建筑非透光围护结构内表面不得结露;2 供暖建筑的屋面、外墙内部不应产生冷凝;3 屋顶和外墙隔热性能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 50176 的要求。5.1.8主要功能房间应具有现场独立控制的热环境调节装置。5.1.9地下车库应设置与排风设备联动的一氧化碳浓度监测装置。5.2 评分项 室内空气品质5.2.1控制室内主要空气污染物的浓度及,评价总分值为 12 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1 氨、甲醛、苯、总挥发性有机物、氡等污染物浓度比现行国家标准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 18883 规定的限值低 10%,得 3 分;低 20%,得

28、6分;2 室内 PM2.5、年均浓度不高于 25g/m3,且室内 PM10 年均浓度不高于50g/m3,得 6 分。5.2.2选用的装饰装修材料满足国家现行绿色产品评价标准中对有害物质限量的要求,评价总分值为 8 分。选用满足要求的装饰装修材料达到 3 类及以上,得 5 分;达到 5 类及以上,得 8 分。水质5.2.3直饮水、集中生活热水、游泳池水、采暖空调系统用水、景观水体等的水质满足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要求,评价分值为 8 分。5.2.4生活饮用水水池、水箱等储水设施采取措施满足卫生要求,评价总分值为 9 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1 使用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要求的成品水箱,得 4

29、分;DB54/T0276-2023-11-2 采取保证储水不变质的措施,得 5 分。5.2.5所有给水排水管道、设备、设施设置明确、清晰的永久性标识,评价分值为 8 分。声环境与光环境5.2.6采取措施优化主要功能房间的室内声环境,评价总分值为 8 分。噪声级达到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 50118 中的低限标准限值和高要求标准限值的平均值,得 4 分;达到高要求标准限值,得 8 分。5.2.7主要功能房间的隔声性能良好,评价总分值为 10 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1 构件及相邻房间之间的空气声隔声性能达到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 50118 中的低限标准限值和

30、高要求标准限值的平均值,得 3 分;达到高要求标准限值,得 5 分;2 楼板的撞击声隔声性能达到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 50118 中的低限标准限值和高要求标准限值的平均值,得 3 分;达到高要求标准限值,得 5 分。5.2.8充分利用天然光,评价总分值为 12 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1 住宅建筑室内主要功能空间至少 60%面积比例区域,其采光照度值不低于 300lx 的小时数平均不少于 8h/d,得 9 分。2 公共建筑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1)内区采光系数满足采光要求的面积比例达到 60%,得 3 分;2)地下空间平均采光系数不小于 0.5%的面积与地下室首层面

31、积的比例达到 10%以上,得 3 分;3)室内主要功能空间至少 60%面积比例区域的采光照度值不低于采光要求的小时数平均不少于 4h/d,得 3 分。3 主要功能房间有眩光控制措施,得 3 分。室内热湿环境5.2.9具有良好的室内热湿环境,评价总分值为 8 分,并按下列规则评分:1 采用自然通风或复合通风的建筑,建筑主要功能房间室内热环境参数在适应性热舒适区域的时间比例,达到 30%,得 2 分;每再增加 10%,再得 1 分,最高得 8 分。2 采用人工冷热源的建筑,主要功能房间达到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DB54/T0276-2023-12-室内热湿环境评价标准GB/T 50785 规定的室内

32、人工冷热源热湿环境整体评价级的面积比例,达到 60%,得 5 分;每再增加 10%,再得 1 分,最高得 8 分。5.2.10优化建筑空间和平面布局,改善自然通风效果,评价总分值为 8 分,并按下列规则评分:1住宅建筑:通风开口面积与房间地板面积的比例在夏热冬暖地区达到 12%,在夏热冬冷地区达到 8%,在其他地区达到 5%,得 5 分;每再增加 2%,再得 1 分,最高得 8 分。2公共建筑:过渡季典型工况下主要功能房间平均自然通风换气次数不小于 2 次/h 的面积比例达到 70%,得 5 分;每再增加 10%,再得 1 分,最高得 8 分。5.2.11设置可调节遮阳设施,改善室内热舒适,评

33、价总分值为 9 分,根据可调节遮阳设施的面积占外窗透明部分的比例按表 5.2.11 的规则评分。表 5.2.11可调节遮阳设施的面积占外窗透明部分比例评分规则可调节遮阳设施的面积占外窗透明部分比例 Sz得分25Sz35335Sz45545Sz557Sz559DB54/T0276-2023-13-6生活便利6.1控制项6.1.1建筑、室外场地、公共绿地、城市道路相互之间应设置连贯的无障碍步行系统。6.1.2场地人行出入口 500m 内应设有公共交通站点或配备联系公共交通站点的专用接驳车。6.1.3停车场应具有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或具备充电设施的安装条件,并应合理设置电动汽车和无障碍汽车停车位。6.1

34、4自行车停车场所应位置合理、方便出入。6.1.5建筑设备管理系统应具有自动监控管理功能。6.1.6建筑应设置信息网络系统。6.2评分项出行与无障碍6.2.1场地与公共交通站点联系便捷,评价总分值为 8 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1 场地出入口到达公共交通站点的步行距离不超过 500m,或到达轨道交通站的步行距离不大于 800m,得 2 分;场地出人口到达公共交通站点的步行距离不超过 300m,或到达轨道交通站的步行距离不大于 500m,得 4分;2 场地出入口步行距离 800m 范围内设有不少于 2 条线路的公共交通站点,得 4 分。6.2.2建筑室内外公共区域满足全龄化设计要求,评价

35、总分值为 8 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1 建筑室内公共区域、室外公共活动场地及道路均满足无障碍设计要求,得 3 分;2 建筑室内公共区域的墙、柱等处的阳角均为圆角,并设有安全抓杆或扶手,得 3 分;3 设有可容纳担架的无障碍电梯,得 2 分。DB54/T0276-2023-14-服务设施6.2.3提供便利的公共服务,评价总分值为 10 分,并按下列规则评分:1 住宅建筑,满足下列要求中的 4 项,得 5 分;满足 6 项及以上,得10 分。1)场地出入口到达幼儿园的步行距离不大于 300m;2)场地出入口到达小学的步行距离不大于 500m;3)场地出入口到达中学的步行距离不大于 100

36、0m;4)场地出入口到达医院的步行距离不大于 1000m;5)场地出入口到达群众文化活动设施的步行距离不大于 800m;6)场地出入口到达老年人日间照料设施的步行距离不大于 500m;7)场地周边 500m 范围内具有不少于 3 种商业服务设施。2 公共建筑,满足下列要求中的 3 项,得 5 分;满足 5 项,得 10 分。1)建筑内至少兼容 2 种面向社会的公共服务功能;2)建筑向社会公众提供开放的公共活动空间;3)预留电动汽车充电桩车位数占总车位数的比例不低于 10%;4)周边 500m 范围内设有社会公共停车场(库);5)场地不封闭或场地内步行公共通道向社会开放。6.2.4城市绿地、广场

37、及公共运动场地等开敞空间,步行可达,评价总分值为 5 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1 场地出入口到达城市公园绿地、居住区公园、广场的步行距离不大于300m,得 3 分;2 到达中型多功能运动场地的步行距离不大于 500m,得 2 分。6.2.5合理设置健身场地和空间,评价总分值为 10 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1 室外健身场地面积不少于总用地面积的 0.5%,得 3 分;2 设置宽度不少于 1.25m 的专用健身慢行道,健身慢行道长度不少于用地红线周长的 1/4 且不少于 100m,得 2 分;3 室内健身空间的面积不少于地上建筑面积的 0.3%且不少于 60m2,得3 分;4 楼

38、梯间具有天然采光和良好的视野,且距离主人口的距离不大于15m,得 2 分DB54/T0276-2023-15-智慧运行6.2.6设置分类、分级用能自动远传计量系统,且设置能源管理系统实现对建筑能耗的监测、数据分析和管理,评价分值为 8 分。6.2.7设置 CO2 浓度的空气质量监测系统,且具有存储至少一年的监测数据和实时显示等功能,评价分值为 5 分。6.2.8设置用水远传计量系统、水质在线监测系统,评价总分值为 7 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1 设置用水量远传计量系统,能分类、分级记录、统计分析各种用水情况,得 3 分;2 利用计量数据进行管网漏损自动检测、分析与整改,管道漏损率低于5

39、得 2 分;3 设置水质在线监测系统,监测生活饮用水、管道直饮水、游泳池水、非传统水源、空调冷却水的水质指标,记录并保存水质监测结果,且能随时供用户查询,得 2 分。6.2.9具有智能化服务系统,评价总分值为 9 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1 具有家电控制、照明控制、安全报警、环境监测、建筑设备控制、工作生活服务等至少 3 种类型的服务功能,得 3 分;2 具有远程监控的功能,得 3 分;3 具有接人智慧城市(城区、社区)的功能,得 3 分。物业管理6.2.10制定完善的节能、节水、节材、绿化的操作规程、应急预案,实施能源资源管理激励机制,且有效实施,评价总分值为 5 分,并按下列规

40、则分别评分并累计:1 相关设施具有完善的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得 2 分;2 物业管理机构的工作考核体系中包含节能和节水绩效考核激励机制,得 3 分。DB54/T0276-2023-16-6.2.11建筑平均日用水量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节水设计标准GB50555 中节水用水定额的要求,评价总分值为 5 分,并按下列规则评分:1 平均日用水量大于节水用水定额的平均值、不大于上限值,得 2 分。2 平均日用水量大于节水用水定额下限值、不大于平均值,得 3 分,3 平均日用水量不大于节水用水定额下限值,得 5 分。6.2.12定期对建筑运营效果进行评估,并根据结果进行运行优化,评价总分值为 12

41、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1制定绿色建筑运营效果评估的技术方案和计划,得 3 分;2定期检查、调适公共设施设备,具有检查、调试、运行、标定的记录,且记录完整,得 3 分;3定期开展节能诊断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制定优化方案并实施,得4 分;4定期对各类用水水质进行检测、公示,得 2 分。6.2.13建立绿色教育宣传和实践机制,编制绿色设施使用手册,形成良好的绿色氛围,并定期开展使用者满意度调查,评价总分值为 8 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1每年组织不少于 2 次的绿色建筑技术宣传、绿色生活引导、灾害应急演练等绿色教育宣传和实践活动,并有活动记录,得 2 分;2具有绿色生活展示、体验或

42、交流分享的平台,并向使用者提供绿色设施使用手册,得 3 分;3每年开展 1 次针对建筑绿色性能的使用者满意度调查,且根据调查结果制定改进措施并实施、公示,得 3 分。DB54/T0276-2023-17-7 资源节约7.1 控制项7.1.1应结合场地自然条件和建筑功能需求,对建筑的体形、平面布局、空间尺度、围护结构等进行节能设计,且应符合国家、地方有关节能设计的要求。7.1.2应采取措施降低部分负荷、部分空间使用下的供暖、空调系统能耗,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区分房间的朝向细分供暖、空调区域,并应对系统进行分区控制;2空调冷源的部分负荷性能系数(IPLV)、电冷源综合制冷性能系数(SCOP)应符

43、合现行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189 的规定。7.1.3应根据建筑空间功能设置分区温度,合理降低室内过渡区空间的温度设定标准。7.1.4主要功能房间的照明功率密度值不应高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 规定的现行值;公共区域的照明系统应采用分区、定时、感应等节能控制;采光区域的照明控制应独立于其他区域的照明控制。7.1.5冷热源、输配系统和照明等各部分能耗应进行独立分项计量。7.1.6垂直电梯应采取群控、变频调速或能量反馈等节能措施;自动扶梯应采用变频感应启动等节能控制措施。7.1.7应制定水资源利用方案,统筹利用各种水资源,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按使用用途、付费

44、或管理单元,分别设置用水计量装置;2用水点处水压大于 0.2MPa 的配水支管应设置减压设施,并应满足给水配件最低工作压力的要求;3用水器具和设备应满足节水产品的要求。7.1.8不应采用建筑形体和布置严重不规则的建筑结构。7.1.9建筑造型要素应简约,应无大量装饰性构件,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住宅建筑的装饰性构件造价占建筑总造价的比例不应大于 2%。2公共建筑的装饰性构件造价占建筑总造价的比例不应大于 1%。7.1.10选用的建筑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1500km 以内生产的建筑材料重量占建筑材料总重量的比例应大于DB54/T0276-2023-18-60%;2现浇混凝土应采用预拌混凝土,建筑砂浆

45、应采用预拌砂浆。7.2 评分项I节地与土地利用7.2.1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评价总分值为 20 分,并按下列规则评分:1 拉萨市城关区、拉萨市堆龙德庆区、昌都市卡若区、山南市乃东区、日喀则市桑珠孜区的住宅建筑,根据其所在居住街坊人均住宅用地指标按表7.2.1-1 的规则评分;表 7.2.1-1居住街坊人均住宅用地指标评分规则建筑气候区划人均住宅用地指标(m2)得分平均 3 层及以下平均 46层平均 79 层平均 1018层平均 19 层及以上V33A3624A2719A2015A1611A1215A33A24A19A15A1120VI33A3627A3020A2116A1712A1315A33A

46、27A20A16A12202 拉萨市城关区、拉萨市堆龙德庆区、昌都市卡若区、山南市乃东区、日喀则市桑珠孜区的公共建筑,根据不同功能建筑的容积率(R)按表 7.2.1-2的规则评分。表 7.2.1-2公共建筑容积率(R)评分规则行政办公、商务办公、商业金融、旅馆饭店、交通枢纽等教育、文化、体育、医疗卫生、社会福利等得分1.0R1.50.5R0.881.5R2.5R2.0122.5R3.50.8R1.516R3.51.5R2.0207.2.2合理开发利用地下空间,评价总分值为 12 分,根据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指标,拉萨市城关区、拉萨市堆龙德庆区、昌都市卡若区、山南市乃东区、日喀则市桑珠孜区按表 7.

47、2.2 的规则评分。表 7.2.2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指标评分规则DB54/T0276-2023-19-建筑类型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指标得分住宅建筑地下建筑面积与地上建筑面积的比率 Rr地下一层建筑面积与总用地面积的比率 Rp5%Rr20%5Rr20%7Rr35%且 Rp60%12公共建筑地下建筑面积与总用地面积之比 Rp1地下一层建筑面积与总用地面积的比率 RpRp10.55Rp10.7 且 Rp70%7Rp11.0 且 Rp60%127.2.3采用机械式停车设施、地下停车库或地面停车楼等方式,评价总分值为 8 分,并按下列规则评分:1拉萨市城关区住宅建筑地面停车位数量与住宅总套数的比率小于10%,

48、得 8 分。2拉萨市城关区公共建筑地面停车占地面积与其总建设用地面积的比率小于 8%,得 8 分。节能与能源利用7.2.4优化建筑围护结构的热工性能,评价总分值为 15 分,并按下列规则评分:1 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比现行国家相关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规定的提高幅度达到 5%,得 5 分;达到 10%,得 10 分;达到 15%,得 15 分。2 建筑供暖空调负荷降低 5%,得 5 分;降低 10%,得 10 分;降低 15%,得 15 分。7.2.5供暖空调系统的冷、热源机组能效均优于现行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189 的规定及现行有关国家标准能效限定值的要求,评价总分值为 10 分,按

49、表 7.2.5 的规则评分。表 7.2.5 冷、热源机组能效提升幅度评分规则机组类型能效指标参照标准评分要求电机驱动的蒸气压缩循环冷水(热泵)机组 制冷性能系数(COP)现行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提高 6%提高12%直燃型溴化锂吸收式冷(温)水机组制冷、供热性能系数(COP)提高 6%提高12%单元式空气调节机能效等级现行国家标准单元式空气调节机能效限2 级1 级DB54/T0276-2023-20-定值及能效等级GB19576管送风式和屋顶式空调机组能效比(EER)现行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提高 6%提高12%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能效等级现行国家标准

50、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454提高 8%提高16%锅炉燃煤热效率现行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189提高 3 个百分点提高 6个百分点燃油燃气热效率提高 2 个百分点提高 4个百分点生物质能效等级现行国家标准工业锅炉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245002 级1 级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比(EER)、能源消耗效率现行有关国家标准节能评价值1 级能效等级限值家用燃气热水炉热效率值()蒸汽型溴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制冷、供热性能系数(COP)得分5 分10 分7.2.6采取有效措施降低供暖空调系统的末端系统及输配系统的能耗,评价总分值为 5 分,并按以下规则分别评分并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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