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 T 1322.43-2017 安全生产等级评定技术规范 第43部分 汽车租赁企业.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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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ICS 03.220.20 R 11 备案号: 57489-2017 DB11 北京市地方 标准 DB11/T 1322.43 2017 安全生产等级评定技术规范 第 43部分:汽车租赁企业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grade assessment of work safety Part 43: Enterprises for car rental 2017 - 12 - 15发布 2018 - 07 - 01实施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DB11/T 1322.432017 I 目 次 前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评定内

2、容 . 1 3.1 基础管理要求 . 1 3.2 场所环境 . 1 3.3 生产设施设备 . 2 3.4 操作人员行为规范 . 2 4 评定细则 . 3 附录 A(规范性附录) 安全生产等级评定一级否决条款 4 附录 B(规范性附录) 基础管理要求指标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 5 附录 C(规范性附录) 场所环境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 . 13 附录 D(规范性附录) 生产设备设施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 . 16 附录 E(规范性附录) 操作人员行为规范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 . 18 DB11/T 1322.432017 II 前 言 DB11/T 1322安全生产等级评定技术规范

3、分为若干部分: 第 1部分:总则; 第 2部分:安全生产通用要求; 第 3部分:加油站; 第 4部分:石油库; 第 5部分: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 第 6部分:食品制造企业; 第 7部分:饮料制造企业; 第 8部分:纺织企业; 第 9部分:服装制造加工企业; 第 10部分:木材加工企业; 第 11部分:家 具制造企业; 第 12部分: 纸制品制造企业; 第 13部分: 机械 制造企业; 第 14部分: 汽车 制造企业; 第 15部分: 仓储 企业; 第 16部分: 印刷 企业; 第 17部分: 机动车维修 企业; 第 18部分: 燃气供应 企业; 第 19部分:环 卫从 业单位; 第 20部分:

4、 科研单位 ; 第 21部分: 烟草 制品企业; 第 22部分: 日化产品制造企业; 第 23部分: 建材企业; 第 24部分: 冶金 企业; 第 25部分: 有色 企业; 第 26部分: 酒类 制造企业; 第 27部分: 煤矿 ; 第 28部分: 金属非金属矿山 (露天 ); 第 29部分: 金属非金属矿山 (地下 ); 第 30部分: 尾矿 库; 第 31部分: 瓶装工业 气体经营企业; 第 32部分: 烟花爆竹 经营( 批发 )企业; 第 33部分: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 第 34部分: 小规 模企业; 第 35部分: 医药 制造企业; 第 36部分: 公共汽电车客运 企业; DB11/T

5、 1322.432017 III 第 37部分: 旅游客运 企业; 第 38部分: 省际客运 企业; 第 39部分: 出租汽车客运企业; 第 40部分: 道路货物运输企业; 第 41部分: 汽车客运 站; 第 42部分: 水域游船 ; 第 43部分: 汽车租赁 企业; 本部分为 DB11/T 1322的第43部分 。 本部分 按照 GB/T 1.12009 给出 的规则 起草。 本部分 由北京市交 通委 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 由北京市交 通委 员会组织 实施 。 本部分 起草单位 : 北京市交通 委 员会运输 管理 局、中国道路运输 协会 、 北京市 劳动保护科 学研 究所 。 本部分 主

6、要 起草 人: 马瑞、焦桐敏、郝荣德、郭平、李永江、张 文杰、张 天然 。 DB11/T 1322.432017 1 安全生产等级评定技术规范 第 43部分:汽车租赁企业 1 范围 本部分规定 了汽车租赁 企业(以 下简称“ 企业 ”)安全生产等级评定内容 和评定细则 。 本 部分 适用 于企业安全生产等级的 划分 与评定 。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 对于 本文件的 应用 是必不可少 的。 凡是注 日 期的引用文件 ,仅注 日期 的 版本适 用于 本文件 。 凡是不注 日期 的引用文件 ,其最新版 本( 包括 所有 的修改 单) 适用 于本 文件 。 GB 7258 机动车运 行安全技术

7、条件 GB 50016 建筑 设计防火 规范 GB 50140 建筑灭火器配置 设 计规范 DB11/T 475 汽车租赁 经营服务 规范 DB11/T 1322.1 安全生产等级评定技术规范 第 1部分:总则 DB11/T 1322.2 安全生产等级评定技术规范 第 2部分:安全生产通用要求 3 评定内容 3.1 基础管理要求 3.1.1 基础管理要求 应符合 DB11/T 1322.2的规定 。 3.1.2 企业应建 立临时 用电 安全管理制 度, 内容 应规定 责任 部 门及职责 分工 ,审 批程序、防 范措 施及 记 录等要求 。 3.1.3 企业应 与管理 方签订关于 用电、特种 设

8、备安全管理 协议,或者在合同中约 定各自的安全管理 职 责。安全管理 协议或合同 应在有 效期 内。 3.2 场所环境 3.2.1 总体布局 3.2.1.1 场区大 门、 危险 路段 应设 限速和 警示 标识 。 3.2.1.2 场区安全 出口 、消 防车道 的设置 应符合 GB 50016的规定。 3.2.2 办公场所 3.2.2.1 应使用 绝缘 性能良好 的电 器,电气 线路 接头连接 可靠 。 3.2.2.2 插座、 开关 应符合 下列 要求: a) 插座、 开关 应有 3C认证 标 志,且破损 、烧 焦的 插座 、开关 应及时 更换 ; b) 插座应 固定 牢固 ; DB11/T 1

9、322.432017 2 c) 插座及其 电源线靠近 可燃物 时, 应采取隔热 、散热 等防火保护措 施; d) 一个插头 内不 应连接两个 及以上回 路的 导线 ,为 两个 及以 上回 路或 电器同时 供电。 3.2.2.3 电气线 路应 避免缠绕 在其 他金属 构件 上, 电气 线路 上应不 悬挂 物品 。 3.2.2.4 室内220 V 照明灯 具距 地面应 不 低于 2.5 m,室外 220 V灯 具距 地面 应不 低于 3 m。 3.2.2.5 灭火器 的配置 应符合 GB 50140的规定 。 3.2.3 停车场地 3.2.3.1 企业应有供待 租车 辆停泊 的场地 设施,包括自

10、有 自用 、 整体租用 停车 场(库) 和临时 使用社 会公共 停车 泊位。 3.2.3.2 企业停 车场(库) 应配置防火、防 爆、防 盗等设施设备。 3.2.3.3 企业停 车场(库) 不应 放置 易 燃、 易爆 、易污染 环境的物 品。 3.2.3.4 企业停 车场(库) 应与 易燃 易 爆源 保持 安全 距离 。 3.2.3.5 企业停 车场(库) 应施 划停 车位 ,预留 车辆紧急疏散 通 道。 3.2.3.6 企业停 车场(库) 应设 置安全警示 和禁令 标志 。 3.2.3.7 企业停 车场(库) 应完 备安全管理制 度,配 备安全 值守人员 。 3.2.3.8 临时使 用社 会

11、公共 停车 泊位 时, 应遵守 公共 停车 泊位 规定 ,应 不妨碍 其他 车辆 出 入。 3.3 生产设施设备 3.3.1 租赁运营设备设施 企业应建 立汽车租赁 服务 信息管理 系统 ,并 符合 DB11/T 475的规定 。 3.3.2 租赁车辆的通用要求 3.3.2.1 租赁车 辆应具 备机动车 行驶证、 机动车 检验 合格 标志 、 机动车交 通事故 责任 强制保 险及 定期 维护保 养记 录, 并在 有效 期内。 3.3.2.2 租赁车 辆应 配置 具有 行驶 记录功 能的 车辆 卫星 定位 装置。 3.3.2.3 租赁车 辆应 定期 进行 车辆整 备 ,并 符合 DB11/T 4

12、75的规定 。 3.3.3 租赁车辆的安全要求 租赁车 辆安全技术条件 应符合 GB 7258的规定 ,包括 但 不限 于下 列内容: a) 轮胎完好 ,气 压正常 ,轮胎胎冠 上花 纹深 度应 符合 规定; b) 车内、 外各 灯光齐 全有 效,各开 关控 制自 如, 完好 有效; c) 各仪表 信息 显示 正常 ; d) 前、后雨刮 器完好 有效 ,喷 水 正常 。喇叭 能正常 发声 ; e) 全车各 油、 液位 面正常 ,并 根据 油、 液位 显示 及时 补充; 电动汽车 剩余 电量 、续航里程正常; f) 车内、 外干 净整 洁, 后备 箱物品 摆放整 齐; g) 车辆应 配备 灭火器

13、、 三角 警示牌 等安全设施 ,灭火器、三角 警示 牌等 完好 有效 。 3.4 操作人员行为规范 3.4.1 承租人身份核实 3.4.1.1 租赁双 方确 定租赁 意向后 ,企业操作人员 应核 对承 租人的 有效 身份 证件 , 并应符合下 列 要求: a) 对个人 客户 ,应 核对其 居民身份 证、 机动车 驾驶证 等有效 身份 证件; DB11/T 1322.432017 3 b) 对团体客 户, 应 核对其 营业 执 照、 拟 定驾 车人 机动车 驾 驶证、 经办 人员的 居民身份 证及 授权 委 托书等 有效证 件; c) 应将承 租人(经 办人) 身份 信息 即时 传送 公安 机关

14、, 进 行身份核 实。 3.4.1.2 应对承 租人 身份核 实情况进 行 登记 。可 要求 承租 人提供担 保。 3.4.1.3 应完整 保存承 租人 、经 办人 、 担保 人身份核 实的 有关 资 料; 完备 承租 人身份 信息、 信用 信息 及其他 数据 信息 。 3.4.2 租赁告知 3.4.2.1 应告知承 租人 不应 利用 租赁车辆 运输 国家 法律法 规禁 运 、限 运的 物品 以及 从事 其 他违法犯罪 活动。 3.4.2.2 应将租赁车 辆的 正确 使用 、日常 维护、 救援 服务、 安全驾 驶及 违法 责任 等事项 ,以 书面 形式 向承租 人告知 。 3.4.2.3 应完

15、整 保存 租赁 合同及 附件 资 料, 完备 合同签订、 履行、 变更 、终止 、续 签等 数据 信息 。 3.4.3 发车交接 3.4.3.1 发车交 接时, 租赁 双方 按照租赁车 辆交 接单 当场 进行 点 验。 点验 中, 允许 承租 人 进行 车辆 试 操作; 应向承 租人全 面讲解该车 性能 和安全操作 事项 。 3.4.3.2 点验和 试操作 中发 现问题 的,应 及时 处置和 补救 。现 场 无法 处置 补救但 不影响 车 辆正常驾 驶 和 安全 运行的 ,应 在车 辆交 接 单上 注明 。 3.4.3.3 经点验 无误 后, 租赁 双方 应在租赁车 辆交 接单 上确 认。 3

16、.4.4 收车交接 3.4.4.1 租赁车 辆归 还时, 租赁 双方对照发车 时的 交接 单,对 车 辆完好 状况 和随 车附件 进 行点 验。 经 点 验 无误 的,在 车辆 交接 单上注 明, 双方 确认 。 3.4.4.2 租赁车 辆归 还后 ,操作人员 应 及时 将车 辆租 用期 间的 有 关情况 记入 单车 管理 档案,同时 将有 关数据 信息 录入 车辆 租赁 管理、 车辆 运行管理等 数据 库 。 4 评定细则 4.1 安全生产等级 划分 应符合 DB11/T 1322.1的规定 。 4.2 安全生产等级评定一级否决条款 见附录 A。 4.3 基础管理要求指标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

17、则 见附录 B。 4.4 场所环境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 见附录 C。 4.5 生产设备设施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 见附录 D。 4.6 操作人员行为规范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 见附录 E。 DB11/T 1322.432017 4 附 录 A ( 规范性附录 ) 安全生产等级评定 一级 否决条款 表A.1 规定 了安全生产等级评定一级否决条款 。 表 A.1 安全生产等级评定 一级 否决条款 序号 评定内容 评分标准 对应条款编号 1 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未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 制,即为否决。 3.1.1 2 企业应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设置

18、应符合下列要求: 从业人员超过 100人的, 应设 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从业人员在 100人 以 下 的 , 应 配 备 专 职 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企业未 设置安全生产管理 机 构 或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或 设 置不符合 要求 ,即 为否 决 。 3.1.1 DB11/T 1322.432017 5 附 录 B ( 规范性附录 ) 基础管理要求 指标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 表 B.1给出 了基础管理要求指标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 总分为 450分。 表 B.1 基础管理要求 指标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 序号 评定内容 评定要素 分值 评定细项 分值

19、 评定条款 分值 评分标准 评定 得分 扣分说明 对应条款编 号 1 基础管理要求 450 3.1 1.1 安全生产责任制 50 3.1.1 1.1.1 企业应建立、 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至少应包 括下列内容: a) 主 要 负 责 人 、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各部门 或 岗 位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b)安全生产管理 机构 、各 部 门的安全生产职 责 ; c)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及奖惩。 15 1) 责任制度内容或要素不全,每缺 1项扣 2分; 2)安全生产职责未覆盖所有人员 或 岗 位 , 每缺 1个部 门或岗位责任制的,扣 2分; 3)安全生产职责与实际不符的,扣 2分; 4)安全生产

20、目标未按照部门或岗位逐级分解的,扣 3 分; 5)未对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考核的,扣 3分。 3.1.1 1.1.2 企业应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目标, 并逐级签订年 度安全生产责任书。 15 1) 未 确 定 年 度 安全工作目标的,不得分; 2)每缺 1个部门或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书或承诺书, 扣 2分; 3)责任书未亲笔签字的,扣 3分。 3.1.1 1.1.3 当 安全生产职责有变化时应及时更新, 并有更 新记录;当安全生产职责无变化时不需更新。 10 应 更 新时,未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更新,不得分。 3.1.1 1.1.4 企业应每年考核安全生产职责的履行情况。 10 1) 未 按 考 核 制

21、度对企业负责人 、各 级管理部门或从业 人员的安全责任制进行考核的, 每发现 1项不符合扣 2 分;每年考核少于 1次的,扣 4分; 2)未保存考核记录资料的,每发现 1次扣 2分。 3.1.1 DB11/T 1322.432017 6 表 B.1 基础管理要求 指标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 (续) 序号 评定内容 评定要素 分值 评定细项 分值 评定条款 分值 评分标准 评定 得分 扣分说明 对应条款编 号 1.2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60 3.1.1 1.2.1. 企业应结合实际 情况,建立、健 全安全生产规章 制 度,应包括下列内容: a)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规定责任部门及职责分 工 , 培训

22、目的、计划、形式 、 内容、学时及培训 档案等要求; b)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规定责任部门及职责分工, 排查范围、 内容、方 法 和 周 期, 事故隐患的排查、 登 记、报告、监 控、治理、 验 收各环节过程管理 及 档案等要求; c)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规定责任部门及职责分 工,考核方法、内容及奖惩档案等要求; d) 事故管理:规定责任部门及职责分工, 事故报 告程序、时限、内容,调查处理流程等要求; e) 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 设备和设 施的安全管理:规定责任部 门及职责分工,危险 源 辨 识 及 范围、防范措施及人员行为等要求; f) 临时用电管理:规定责任部门及职责分工,审

23、 批 程序、防范措施及记录等要求; g) 消防设施和器材管理:规定责任部门及职责分 工 , 消 防 设施和器 材 配 备 、日常 维 护保养及档案 等要求; h)设备设施安全管理:规定责任部门及职责分工, 设备设施验收、 检查检测、 维 护保养、报废及台 账档案等要求; i)安全投入保障:规定责任部门及职责分工, 规 定安全生产费用 审批提取流 程, 经 费 提 取 标 准 、 用 途 、 使 用 状 况 审 查 及 档案等要求; j) 应急管理:规定应急管理的组织机构及职责分 工, 救援队伍建设, 应急预案编 制 、 论 证 和 演练, 应急设施、 装备、 物资的配置标准和使用等要求; 20

24、 1) 缺 少 规 章 制 度 的(如 企业 不涉及相关内容,可 没 有 相 关 内容,下同) ,每项 扣 5分; 2)制度内容不全,或与实际不符的,扣 3分。 3.1.1 3.1.2 DB11/T 1322.432017 7 表 B.1 基础管理要求 指标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 (续) 序号 评定内容 评定要素 分值 评定细项 分值 评定条款 分值 评分标准 评定 得分 扣分说明 对应条款编 号 k)其他保障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1.2.2 企业应及时跟踪 并 获 取适 用的安全生产法律 法 规 、 标 准 规范, 定期更新, 确保安全生产规 章制度符合现行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 10 1

25、) 未 定 期 识 别 和 获 取 的 ,不得分; 2) 本 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与 现行法律法规、 规章标 准要求不相符,每项扣 3分。 3.1.1 1.2.3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应定期进行评审和更新, 现 行有效版本应发放至相关部门的从业人员。 10 1)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未发放的,不得分;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更新后未及时发放的,扣 3分 。 3.1.1 1.2.4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应每年审核,适时更新, 并 保存记录。 10 1)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未定期评审的,不得分; 2)评审记录未存档的,扣 3分 。 3.1.1 1.2.5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应有执行记录, 相关资料应 归档且至少保存 3

26、年。 10 1) 相 关 执 行 记 录 未 存 档 ,不得分; 2)制度执行记录不全,每缺少 1项扣 3分。 3.1.1 1.3 安全操作规程 30 3.1.1 1.3.1 企业应在危险源辨识的基础上, 编制相关岗位 的安全操作规程。 5 1) 无 相 关 岗 位 的安全操作规程的,不 得 分 ,并 追 加 扣 20分; 2)相关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与实际岗位数量不符的, 每缺 1个扣 2分。 3.1.1 1.3.2 相 关 岗 位 的安全操作规 程应 至少包括以下内 容: a)适用范围; b) 相 关 岗 位 存 在 的 主 要危险、 有 害因 素 及 控 制要求; c)设备使用方法或作业程

27、序。 10 相 关 岗 位 操作规程内容每缺 1项或不适用的, 扣 1分。 3.1.1 1.3.3 相 关 岗 位 安全操作规程 应经 主要负责人批准 实 施 , 现 行 有 效 版 本应发放至相关岗位的部门 或从业人员。 10 1) 主 要 负 责 人 未 对 相 关 岗 位 安全操作规程签署公布批 准实施的,不得分; 2)操作规程未发放至相关部门或岗位的,不得分。 3.1.1 1.3.4 设备发生变化 后应及时 修订或 更 新 岗 位 安全 操作规程,并保存相关记录。 5 岗 位 安全操作规程该修订而未修订的,每项扣 3分。 3.1.1 DB11/T 1322.432017 8 表 B.1

28、 基础管理要求 指标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 (续) 序号 评定内容 评定要素 分值 评定细项 分值 评定条款 分值 评分标准 评定 得分 扣分说明 对应条款编 号 1.4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与人员 30 3.1.1 1.4.1 企业应设置 安全生产管理机 构 或配备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a)从业人员 100人 以 下 的 ,配 备 专 职 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或者 按照不 低于从 业人员 4%的 比例 配 备 兼 职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b)从业人员 200人 以 上 的 , 设 置 安全生产管理 机 构 , 按照不 低于从业人员 1%的 比例配备专职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15

29、 1) 未 设 置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 未配备安全生产管理 人员的,不得分; 2)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不符合要求的,扣 5分。 3.1.1 1.4.2 企业应建立涵盖各层级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 15 未 建 立 涵 盖 各 层 级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的,不得分。 3.1.1 1.5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70 3.1.1 1.5.1 企业应制订年度安全生产培训计划。 10 未 制 订 年 度 培训计划的,不得分。 3.1.1 1.5.2 企业应按照 培训计划 实施培训, 培训内容 应包 括 :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 标准规范, 本企业 安全生产责任制、 规章制度、 操作规程、 应急预 案, 本行业危

30、险有害因素、 安全设备设施、 疏散 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应对措施等。 10 培训计划内容不完整的,每缺 1项扣 2分。 3.1.1 1.5.3 安全生产培训学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a)企业的主要 负责人 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初次 安全培训时间不应少于 32学 时,每年再培训时 间不应少于 12学 时 ; b) 新 上 岗 的 从 业人员 应进行安全 培训教育 ,岗 前安全培训时间不应少于 24学 时,每年再培训 时间不应少于 8学时。 20 1) 新 员工未进行岗前安全培训教育的,不得分; 2) 未建立培训制度的,不 得 分; 未建立相应档案的, 扣 3分。 3.1.1 1.5.4 从 业人员在

31、本 企业内调 整工作 岗位或离岗 6个 月 以 上 重 新 上 岗 时, 应重新接受部门 (车间) 或 基层(班组)的安全培训。 10 1) 转 岗 或 离 岗 1年 以 上 重 新 上 岗未培训教育的不得 分; 2)未建立培训制度的,不得分; 3)未建立相应档案的,扣 3分 。 3.1.1 1.5.5 企业应对外 来进场人员 进 行安全 培训或安全 告 知 。 10 未 对 外 来 进 场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或安全告知的,不 得 分 。 3.1.1 DB11/T 1322.432017 9 表 B.1 基础管理要求 指标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 (续) 序号 评定内容 评定要素 分值 评定细项 分值

32、 评定条款 分值 评分标准 评定 得分 扣分说明 对应条款编 号 1.5.6 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档案,档案应包 括培训记录表、 培训签到记 录 、培训试卷等有关 书 面 材料或图片资料。 10 1) 无教育培训档案或伪 造培训档案,视同未开展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安全生产 教育培训”评定要 素 不 得 分; 2)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档案每缺 1项扣 2分。 3.1.1 1.6 应 急 救援 90 3.1.1 1.6.1 应 急 救援组织或人员 15 3.1.1 1.6.1.1 企业应按规定建 立专、兼职 应 急救援队伍或与邻 近 专 职 救援队伍签订救援协议。 15 未 建 立 专 、

33、兼 职 应 急 救援队伍且未与邻近专职救援 队伍签订救援协议的,不得分。 3.1.1 1.6.2 应 急预案 45 3.1.1 1.6.2.1 企业应在编制应 急预案前进 行 事故风险评估和应 急 资 源 调查。 5 1) 未 进 行 事故风险评估的,扣 3分; 2)未进行应急资源调查的,扣 2分。 3.1.1 1.6.2.2 企业应根据本单位危险源 辨 识分析情况、可能 发生事故的类型 及后果,确 立 本单位的应急预案 体系,编制相应 的应急预案 。并 可 根据本企业的 实际情况,确定 是否编制专 项 应急预案。事故风 险 单 一 、 危险性小的企业可只编写现场处置方案。 编制应急预案体系应

34、符合下列要求: a) 综 合 应 急预 案 包括 企业的应 急 组 织机 构 及职 责、应急预案体 系、事故风 险 描述、预警及信息 报告、应急响应 、保障措施 、 应急预案管理等内 容; b)专项应急预案主要包括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处置程序和措施等内容; c) 现场处置方案主要包括应急工作职责、 应急处 置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d)应急预案中向上级应急管理机构报告的内容、 应 急 组 织 机 构 和 人员的联系 方 式、应急物资储备 清 单 等 信息应与实际相符。 10 1) 未 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的,“ 应 急 救援” 评定要素 不得分; 2) 应 急预 案不符合本企业安全生产实际情况的,

35、不 得 分; 3) 应 急预 案未涵盖本企业 存在 的危险因素的,扣 5分; 4) 应 急 组织 机 构 和 人员的 联系 方 式 、 应 急 物 资 储 备清单与实际不相符,每发现 1项扣 1分。 3.1.1 1.6.2.3 重点岗位应设置岗位应急处置卡,并便于携带。 5 未 设 应 急 处 置 卡 的 ,不得分。 3.1.1 DB11/T 1322.432017 10 表 B.1 基础管理要求 指标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 (续) 序号 评定内容 评定要素 分值 评定细项 分值 评定条款 分值 评分标准 评定 得分 扣分说明 对应条款编 号 1.6.2.4 应急预案应经评审或论证,并经批准实施

36、, 现 行 有 效 版 本应发放至本企业有关部门、 岗位和 相关应急救援队伍。 5 1) 未 对 应 急预案未经过评审或 论证且未经批准实施 的,不得分; 2)未发放到部门或岗位和相关 应急救援队伍的,扣 3分。 3.1.1 1.6.2.5 根据本企业的事故预防重点, 每年至少组织 1次 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 每半 年至少组织 1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每 3年应实 现对本单位所有专项应急预案演练的全覆盖。 应急演练内容应包括预警与报告、指挥与协调、 应急通讯、 事故监测、 警戒与管制、 疏散与安置、 医疗卫生、 现场处置、 社会沟 通、 后期处置和其 他应急功能。 5 1)

37、未 按 要求进行应急预案演练的,不得分; 2)应急演练内容每缺 1项 扣 1分。 3.1.1 1.6.2.6 企业应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 撰写演练 评估报告, 评估报告主要内容应包括: 演练的基 本情况、演练存在的问题、应急预案修订意见。 10 1) 无 应 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的,不得分; 2)评估报告内容每缺 1项, 扣 2分。 3.1.1 1.6.2.7 企业应对应急预案进行定期评估, 并对应急预案 是否需要修订作出结论。 5 未 对 应 急预案进行定期评估,不得分。 3.1.1 1.6.3 应 急 设施、装备、物资 20 3.1.1 1.6.3.1 企业应根据实际需求,配 备 应

38、 急 设施和装备, 储 备应急物资, 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并建立使用状 况台账,定期检测和维护。 20 1) 无 应 急 物 资 台账的,扣 5分; 2) 未 指定专人负责的,扣 5分; 3) 无 定 期 检 测 和 维 护记录的,扣 10分 。 3.1.1 1.6.4 应 急 响 应 10 3.1.1 1.6.4.1 企业发生事故后, 应立即启动相应应急预案, 积 极开展事故救援。 10 企业发生事故后,未启动相应应急预案的,不得分。 3.1.1 1.7 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 110 3.1.1 1.7.1 危险源辨识 10 3.1.1 1.7.1.1 企业应定期进行危险源辨识,建立危险源清单

39、, 并对其控制措施进行评审和更新,并保存记录。 10 1) 未 建 立 危险源清单的,不得分; 2)未对控制措施进行评审的,扣 3分。 3.1.1 DB11/T 1322.432017 11 表 B.1 基础管理要求 指标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 (续) 序号 评定内容 评定要素 分值 评定细项 分值 评定条款 分值 评分标准 评定 得分 扣分说明 对应条款编 号 1.7.2 事故隐患排查 30 3.1.1 1.7.2.1 结合本企业危险源情况, 编制相关岗位事故隐患 排查清单。排查范围应覆盖所有与生 产经营相关的作业场所、 环境、 人员、 设备设施 和生产经营活动。 10 发 现缺少 1个相关岗

40、位清单的 ,扣 2分。 3.1.1 1.7.2.2 企业应采用日常排查、 专项排查等方式, 按照事 故隐患排查清单逐项检查, 并建立事故隐患排查 台账。 5 1) 未 建 立 隐患排查台账的,不得分; 2)未定期进行隐患排查的,扣 3分。 3.1.1 1.7.2.3 事故隐患排查的形式和内容应符合下列要求: a) 专项 排查主 要是对 重要设施、 重 点 场所 、电 气 装 置、防火防爆、防 雨 防 汛 、防 雷 电 、防 风 及 防 冻 保 暖 工作等进行预防性排查,对 重 大 活 动 及 节 假 日 前安全、消防等方面进行排查; b) 日常 排查是对 本 岗位 设备设施 、 作业行为 、

41、作业环境等进行排查; 各级管理人员应在各自的 业务范围内进行排查。 5 1) 无专项排查记录的,不得分; 2)无日常排查记录的,扣 2分 。 3.1.1 1.7.2.4 当发生下列情形, 企业应及时更新事故隐患排查 清单并开展排查工作: a) 颁布 实 施 有关新的 法律法 规 、标准规范 或原 有 适 用 法律法规、标准规范重新修订; b)组织机构和人员发生重大调整; c)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变更; d)发生事故或对事故、事件有新的认识。 10 未 及时更新事故隐患排查清单并开展排查工作的, 每 发现一次扣 5分。 3.1.1 1.7.3 事故隐患治理 50 3.1.1 1.7.3.1 企业应建

42、立事故隐患治理台账。 针对不能立即整 改的事故隐患, 应制定治理方案,方 案 应 包括安 全技术措施、 安全管理措施,以及责任部门、责 任 人 和 完 成 期 限 。 20 1) 未 建 立 事故隐患治理台账的,扣 10分; 2) 对不能立即整改的事故隐患, 未制定治理方案的, 扣 5分。 3.1.1 DB11/T 1322.432017 12 表 B.1 基础管理要求 指标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 (续) 序号 评定内容 评定要素 分值 评定细项 分值 评定条款 分值 评分标准 评定 得分 扣分说明 对应条款编 号 1.7.3.2 企业应对事故 隐患治 理方案 的 实施过程进 行跟 踪 、 核

43、查 , 事故隐患治理工作 应按计划和规定的 要求在限定 期限内完 成。在 事故 隐患治理 过程 中,应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15 1) 隐患未按期治理的,每个扣 2分; 2)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未采取 相 应 的 防 范 措 施 , 每 项 扣 2分; 3.1.1 1.7.3.3 企业应对事故 隐患治 理情况进行 登 记和效 果评 估 。 15 1) 未 建 立 事故隐患治理台帐的,扣 10分; 2) 对事故隐患治理情况未进行效果评估的, 扣 5分。 3.1.1 1.7.4 事故隐患公示及过程管理 20 3.1.1 1.7.4.1 企业应向从业人员通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重大事故隐患消除前

44、, 企业应向从业人员公示事 故隐患所在位置、 危害程度、 影响范围和应急措 施等信息。 10 1) 每 半 年未向从业人员通报事故 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的,不得分; 2)重大事故隐患消除前,未公 示重大事故隐患的危 害程度、影响范围和应急措施的,扣 5分。 3.1.1 1.7.4.2 企业应按照 要求使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 理 信息系统, 如实记录事故隐患的排查时间、 所 属类型、 所在位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治理措 施及整改情况等内容。 10 未 使 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的,不 得 分 。 3.1.1 1.8 相 关方安全 10 3.1.1 1.8.1 企业应与管理方签订关

45、于用电、特种设备安全管 理 协议,或者在合同中约定 各自 的安全管理 职 责 。 安全管理协议或合同应在有效期内。 10 1) 未 与 管理方签订供电、特种 设备安全管理协议, 或未在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管理职责的,不得分; 2)安全管理协议或合同不在有效期内,不得分。 3.1 3.1.3 注 : 二 级否决条款用“”予 以标出。 DB11/T 1322.432017 13 附 录 C ( 规范性附录 ) 场所环境要 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 表 C.1给出 了场所环境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 ,总分为 130分。 表 C.1 场所环境要 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 序 号 评定内容 评定要素

46、 分值 评定细项 分值 评定条款 分值 评分标准 评定得分 扣分说明 对应条款编号 2 场所环境 130 3.2 2.1 总 体 布 局 40 3.2.1 2.1.1 场 区大门、危险路段应设限速和警示标识。 20 1)场 区大门未设限速标识的, 扣 10分; 2)危险路段未设警示标识的, 扣 10分 。 3.2.1.1 2.1.2 场 区 安全疏散、消防车道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a) 汽车租赁 场 区 应 设 置环 形消 防 车道,确有困难 时,应 在 租赁场区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 b) 消防车道的净宽度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 4 m, 转弯半 径应满足消防车转弯的要求; c)在下列部位

47、应设置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1)安全出口; 2)超过 20 m的 走 道 、 超过 10 m的 袋 形 走 道 ; 3) 疏散走道拐弯处。 20 1) 未 设 置 消 防 通 道 的 ,不得分; 2)每发现 1处不符合要求, 扣 5分。 3.2.1.2 2.2 办 公 场所 50 3.2.2 2.2.1 应 使 用 绝缘性能良好的电器,电气线路接头连接可靠。 10 1) 使 用 绝缘老化或失去绝缘性 能的电器 扣 5分; 2)电气线路接头连接不可靠扣 5分。 3.2.2.1 2.2.2 插座、开关应符合下列要求: a)插座、开关应有 3C认证标 志,且破损、烧焦的插座、 开关应及时更换; b)

48、插座应固定牢固; 10 每 发 现 1处 不符合要求,扣 2分。 3.2.2.2 DB11/T 1322.432017 14 表 C.1 场所环境要 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 (续 ) 序 号 评定内容 评定要素 分值 评定细项 分值 评定条款 分值 评分标准 评定 得分 扣分说明 对应条款编号 c) 插座及其电源线靠近可燃物 时, 应采取隔热、 散热 等防火保护措施; d) 一个插头内不应连接两个 及以上回路的导线, 为两 个及以上回路或电器同时供电。 2.2.3 电气线路应避免缠绕在其他金属构件上, 电气线路上应 不悬挂物品。 10 1) 电气 线路缠绕在其他金属 构件上扣 5 分; 2)

49、电气线路上悬挂物品扣 5分 。 3.2.2.3 2.2.4 室 内 220 V 照 明灯具距地面应 不低于 2.5 m; 室外 220 V 灯 具 距 地 面 应 不 低 于 3 m。 5 1) 室 内 220V照 明灯具距地面低 于 2.5m 扣 3分; 2) 室外 220V灯 具 距 地 面低于 3m扣 2分 。 3.2.2.4 2.2.5 灭火器的配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a) 1个计算单元内配置的灭火器 数量不得少于 2具, 每 个设置点的灭火器数量不宜多于 5具; b) 手提式灭火器宜设置在灭火器 箱 内 或 挂 钩 、托 架 上 , 其 顶 部 离 地 面 高 度不应大于 1.5 m; c) 灭火器箱不得上锁; d) 消防设施与器材不得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 15 1) 每 发 现 1处未按照标准配置 消防设施、 器材,扣 5分; 2) 每发现 1具灭火器箱进行上 锁的, 扣 5 分; 3)每发现 1具消防设施、器 材被遮挡, 扣 2分; 4) 每发现 1具消防设施、器 材 挪 作 他 用 , 扣 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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