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3 T 1809-2013 幼儿园消毒卫生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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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ICS 13 V 56 DB13 河 北 省 地 方 标 准 DB 13/T 18092013 幼儿园消毒卫生规范 2013 - 11 - 04发布 2013 - 11 - 30实施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 布DB13/T 18092013 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承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承德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所、承德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承德市第一幼儿园。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艳英、温晋华、何逸伟、单锐锋、费嘉蕙、李岩、胥小荣、刘婷、石玉静。 DB13/T 18092013 1 幼儿园消毒卫生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幼儿园

2、内消毒卫生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卫生消毒要求、消毒方法和检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河北省各种类型的幼儿园。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 GB 4789.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志贺氏菌检验 GB 4789.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 GB/T 4789.11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溶血性链球菌检验 GB 14930.1 食品工具

3、、设备用洗涤剂卫生标准 GB 14930.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剂 GB 14934 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 GB 15979 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卫生标准 GB/T 18204.2 公共场所茶具微生物检验方法 细菌总数测定 GB/T 18204.3 公共场所茶具微生物检验方法 大肠菌群测定 WS/T 396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规范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卫生部、教育部2010版) 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卫生部2005版) 消毒技术规范(卫生部2002版)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清洁 clean 用物理方法清除物体表面的污垢、

4、尘埃和有机物。 3.2 消毒 disinfection 清除或杀灭传播媒介上病原微生物,使其达到无害化的处理。 3.3 DB13/T 18092013 2 预防性消毒 preventive disinfection 对可能受到病原微生物污染的场所和物品进行的消毒。 3.4 疫源地消毒 disinfection for epidemic focus 对存在或曾经存在传染源的场所进行的消毒。 3.5 终末消毒 terminal disinfection 传染源离开疫源地后进行的彻底消毒。 4 基本要求 4.1 管理规定 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应符合卫生部、教育部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2010版

5、)的规定,儿童入园前经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合格后方可入园;工作人员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合格证明方可上岗。 4.2 卫生保健机构与人员 幼儿园应根据规模、接收儿童数量等设立卫生室或保健室,负责卫生消毒工作。卫生室需取得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师和护士有相应的执业证书;保健室应配备经过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与妇幼保健机构培训并考核合格的保健员。 4.3 食堂(营养室、厨房) 食堂(营养室、厨房)应取得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放的餐饮服务许可证,炊事人员有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 4.4 规章制度 幼儿园应建立日常卫生管理制度、健康检查制度(包括晨检制度、全日健康观察制度和因病缺

6、勤登记制度)、传染病预防与控制、登记报告和应急处理制度、消毒隔离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定期检查落实情况。 4.5 消毒原则 4.5.1 幼儿园日常卫生管理以清洁为主,预防性消毒为辅,消毒遵照科学、安全、适度的原则。 4.5.2 预防性消毒以物理方法为主,化学方法为辅。 4.5.3 当幼儿园内发生传染病疫情时,应按疫源地消毒相关要求进行。 4.5.4 消毒实施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儿童群体的特殊性和消毒药剂对环境的不良影响。 5 卫生消毒要求 5.1 消毒药械 DB13/T 18092013 3 使用的消毒剂、消毒器械应符合国家标准或规定,在产品有效期内,按照批准的使用范围和方法使用。餐饮具所使用的洗

7、涤、消毒剂应符合GB 14930.1和GB 14930.2的要求。 5.2 卫生室或保健室 配备防护用品、固定紫外线灯、体温计、压舌板、手电筒、毛巾、肥皂、流动水、消毒剂等。体温计一人一用一消毒,压舌板应使用一次性的或一人一用一消毒。消毒按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2002版)“3.4一般诊疗用品的消毒”, 消毒效果按该规范“2.1.9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产品细菌和真菌污染的检测”。 5.3 预防性消毒 5.3.1 室内空气 5.3.1.1 应经常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清新,每日至少2次,宜选上午10时左右,下午3时左右;不宜开窗通风的,应配备换气扇。 5.3.1.2 采用紫外线灯照射消毒,每日1次。

8、5.3.1.3 集中空调系统应按WS/T 396定期清洗和消毒。 5.3.2 餐饮具 餐饮具消毒应按照卫生部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2005版)的要求进行。 5.3.2.1 用后及时清洗、消毒,放专用保洁柜内贮存,避免污染。 5.3.2.2 可采用煮沸消毒、蒸汽消毒或消毒碗柜消毒。 5.3.3 床上用品 5.3.3.1 床上用品应专人专用。被褥和枕芯每两周阳光下曝晒或用紫外线灯照射1次。 5.3.3.2 床单、被罩、枕套和枕巾每两周清洗1次。对污染的床上用品应及时更换。消毒可采用煮沸消毒、蒸汽消毒或浸泡消毒。 5.3.4 洗漱用品 5.3.4.1 洗漱用品应保持清洁,牙刷、牙杯、毛巾

9、等专人专用。 5.3.4.2 毛巾每日消毒1次,用洗涤剂清洗干净后,直接曝晒,或采用煮沸消毒、蒸汽消毒,必要时浸泡消毒。牙刷、牙杯每周浸泡消毒1次。 5.3.5 物体和环境表面 5.3.5.1 采取湿式清扫方式清洁地面,每日两扫两拖,常规用清水,需消毒时采用喷洒消毒。 5.3.5.2 墙面保持清洁,通常情况下不需消毒,需消毒时方法与地面相同。 5.3.5.3 床围栏、门把手、水龙头等物体表面应保持清洁,每日擦拭消毒1次。餐桌每餐使用前擦拭消毒。 5.3.5.4 玩具应保持清洁,每周擦拭或浸泡消毒至少1次;不能擦拭或浸泡消毒的,应在阳光下曝晒或用紫外线灯照射。 DB13/T 18092013 4

10、 5.3.5.5 图书每两周阳光下曝晒或用紫外线灯照射至少1次。 5.3.6 卫生洁具 5.3.6.1 便池、便器用后随时冲洗,每日浸泡消毒1次。 5.3.6.2 洗手池、污水池每日用洗涤剂刷洗干净,必要时浸泡消毒。 5.3.6.3 不同场所的抹布、拖把应有专用标记,不得混用。用后及时清洗干净,每日浸泡消毒,晾干备用。 5.3.7 手 5.3.7.1 清洗 清洗步骤和方法如下所示: a) 打开水龙头,把手淋湿,擦上肥皂或洗手液; b) 双手互相搓擦20s:掌心对掌心搓擦;手指交错掌心对手背搓擦;手指交错掌心对掌心搓擦;两手互握互搓指背;拇指在掌中转动搓擦;指尖在掌心中搓擦;搓洗手腕。 c) 用

11、清水把手冲洗干净; d) 用清水将水龙头冲洗干净,纸巾包裹、关闭水龙头; e) 用干净的毛巾、纸巾擦干或烘干机烘干双手,毛巾或纸巾专人专用。 5.3.7.2 消毒 传染病流行期间,双手清洗后应消毒,在消毒液中浸泡或涂擦消毒液后充分揉搓1min3min,消毒剂可选75%酒精(乙醇)、0.1%新洁尔灭(苯扎溴铵)、0.5%洗必泰(氯己定)或0.5%碘伏溶液(含有效碘5000mg/L)。 5.3.7.3 手若不慎直接接触到污物,应在流动水下认真冲洗,再消毒。 5.4 疫源地消毒 5.4.1 发现传染病疫情或疑似病例时,应按相关规定及时上报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配合其做好疫源地消毒,具体按卫生部消毒技

12、术规范(2002版)中相关要求进行。 5.4.2 对各消毒对象的消毒,属物理方法的,增加消毒频次;属化学方法的,提高消毒液浓度。 5.4.3 根据传染病传播途径的特点开展消毒工作,呼吸道传染病加强开窗通风,肠道传染病加强工作人员及儿童手的卫生,加强饮食卫生,加强饮用水安全措施,加强粪便消毒,消灭苍蝇。 5.4.4 按要求将病人转移至家庭或医院隔离治疗,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指导下或由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或可疑污染)的物品和环境实施终末消毒,具体按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2002版)中相关要求进行。 5.4.5 微生物指标 消毒对象微生物指标应符合表1规定。 DB13/T 180920

13、13 5 表1 微生物指标 消毒对象 项 目 指 标 室内空气 1、细菌菌落总数(cfu/m3) 2500 餐饮具 1、细菌菌落总数(cfu/cm2) 2、大肠菌群(cfu/50cm2) 3、致病菌(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溶血性链球菌) 10 不得检出 不得检出 物体表面(不包括地面和墙面) 1、细菌菌落总数(cfu/cm2) 2、大肠菌群(cfu/100cm2) 3、致病菌(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溶血性链球菌、铜绿假单胞菌) 15 不得检出 不得检出 手 1、细菌菌落总数(cfu/cm2) 2、大肠菌群(cfu/60cm2) 3、致病菌(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金黄色

14、葡萄球菌、溶血性链球菌、铜绿假单胞菌) 10 不得检出 不得检出 6 常用消毒方法 按照附录A执行。 7 检验方法 采样及检验方法按附录B执行。 DB13/T 18092013 6 A A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幼儿园常用消毒方法 A.1 物理消毒方法 A.1.1 开窗通风法 A.1.1.1 适用范围:室内空气的消毒。 A.1.1.2 操作方法及注意事项:开窗通风每次至少15min。在外界温度适宜、空气质量较好的条件下采用,应安装防蚊蝇等有害昆虫的设施。 A.1.2 阳光曝晒法 A.1.2.1 适用范围:织物、玩具、图书、床垫等的消毒。 A.1.2.2 操作方法及注意事项:置阳光直接照射

15、下曝晒。曝晒时不得相互叠夹,并应经常翻动。曝晒时间不低于6h。 A.1.3 煮沸消毒法 A.1.3.1 适用范围:餐饮具、织物等耐湿热物品的消毒。 A.1.3.2 操作方法及注意事项:一次消毒物品不宜过多,被消毒物品应全部浸没于水中。水沸开始计时,持续15min30min。计时后不得再加入新物品,否则应从加入新物品煮沸后开始计时。对棉织物煮沸消毒时,应适当搅拌。在水中加入2%纯碱(碳酸钠),可增强杀菌作用。 A.1.4 流通蒸汽消毒法 A.1.4.1 适用范围:餐饮具、织物等耐湿热物品的消毒。 A.1.4.2 操作方法及注意事项:常用的流通蒸汽消毒设备有蒸汽消毒柜、蒸汽消毒车,按其使用说明书操

16、作,注意排除消毒柜、车内的冷空气。由水蒸汽充满后开始计时,持续1530min。餐具应口朝上垂直放置,防止空气留存在死腔内;大量物品使用铁丝筐盛装,疏松放置;吸水量大的物品如衣服等不得浸湿放入,以防阻碍空气置换和水蒸汽穿透。 A.1.5 消毒碗柜消毒法 A.1.5.1 适用范围:餐饮具的消毒。 A.1.5.2 操作方法及注意事项:按产品使用说明书。 A.1.6 紫外线消毒法 A.1.6.1 适用范围:室内空气、床上用品、物体和环境表面等的消毒。 A.1.6.2 操作方法 A.1.6.2.1 室内空气消毒 DB13/T 18092013 7 在室内无人条件下,悬吊式或移动式紫外线灯直接照射。采用悬

17、吊式紫外线灯消毒时,将带有反射罩的紫外线灯安装于2m2.5m高处,按不少于1.5W/m3计算灯的数量,在灯管紫外线辐照强度符合要求的情况下,照射时间不少于30min。 A.1.6.2.2 床上用品、物体表面消毒 采用悬吊式或移动式紫外线灯消毒,灯管距离消毒对象不宜超过1m,在灯管紫外线辐照强度符合要求的情况下,照射时间不少于30min。 A.1.6.3 注意事项 A.1.6.3.1 消毒物体表面时,应使被消毒表面充分暴露于紫外线,并应达到足够的照射剂量。 A.1.6.3.2 消毒纸张、织物等粗糙表面时,要适当延长照射时间,两面均应受到照射。 A.1.6.3.3 消毒效果受环境温度、相对湿度、空

18、气中悬浮粒子、消毒对象受有机物污染程度的影响。消毒室内空气时,室内应保持清洁干燥,减少尘埃和水雾;温度低于20或高于40,相对湿度大于60%,受有机物影响时,应适当延长照射时间。 A.1.6.3.4 紫外线灯配用对紫外线反射系数高的材料(如抛光铝板)制成的反射罩,可增强消毒效果。 A.1.6.3.5 在使用过程中,应保持紫外线灯表面的清洁,每12周用酒精布巾擦拭1次,发现灯管表面有灰尘、污垢时,应随时擦拭。 A.1.6.3.6 应定期测定紫外线灯的辐照强度,如果降到要求强度(灯管下方垂直1m处,253.7nm紫外线不低于70w/cm2)以下,应及时更换。采用合格的紫外线辐射照度计对紫外线灯辐照

19、强度进行检测,紫外线辐射照度计一年至少由有资质的计量部门检定1次。 A.1.6.3.7 应在无人情况下使用紫外线灯消毒,以免引起损伤。紫外线灯开关应与照明灯开关保持一定距离,安装在幼儿不能触及处。 A.1.6.3.8 关闭紫外线灯至少30min后人员方可入内。 A.2 化学消毒方法 A.2.1 浸泡消毒法 A.2.1.1 适用范围:餐饮具、织物等耐湿物品的消毒。 A.2.1.2 操作方法及注意事项:首选次氯酸钠类消毒剂,预防性消毒有效氯含量400mg/L,疫源地消毒有效氯含量1000mg/L。浸泡前擦净油脂;被消毒物品应全部浸没于消毒液中,腔管类物品应使消毒液充满管腔。浸泡30min,取出用清

20、水冲净残留消毒剂(注意:不可再用抹布重新擦抹),晾干。消毒液应根据稳定程度和污染情况及时更换。 A.2.2 擦拭、喷洒消毒法 A.2.2.1 适用范围:餐桌、床围栏、门把手、水龙头、地面、墙面等物体和环境表面的消毒。 A.2.2.2 操作方法及注意事项:预防性消毒用次氯酸钠类消毒剂,有效氯含量250mg/L,也可选0.1%新洁尔灭(苯扎溴铵)。疫源地消毒用次氯酸钠类消毒剂,有效氯含量1000mg/L,也可用0.2%新洁尔灭DB13/T 18092013 8 (苯扎溴铵)。将抹布浸泡消毒液后,擦拭物体表面,或用消毒液直接喷洒物体表面。作用30min后,用清水擦、拖干净,去除残留消毒剂。注意开窗通

21、风。消毒尽可能在幼儿离园后进行。 A.2.3 喷雾消毒法 A.2.3.1 适用范围:疫源地室内空气和地面、墙面等物体和环境表面的消毒。 A.2.3.2 操作方法及注意事项: a) 普通喷雾消毒法:常用消毒剂有过氧乙酸、含氯消毒剂等。用普通喷雾器进行消毒液喷雾,以使物体表面均匀覆盖、全部润湿为度,作用至规定时间。喷雾按照自上而下,由左向右的顺序进行。喷前将食品、衣被及其他不需消毒的物品收走。喷洒有刺激性或腐蚀性消毒液时,消毒人员应配戴防护口罩和眼镜,穿防护服。 b) 气溶胶喷雾消毒法:用气溶胶喷雾器对室内空气、地面、墙面等物体表面进行消毒液喷雾,事先关好门窗,以消毒液均匀覆盖在物体表面或消毒液的

22、雾团充满空间为度。喷雾按自上而下、由左向右的顺序进行。喷前将食品及其他不需消毒的物品收走。作用30min60min后,打开门窗通风,驱除空气中残留的消毒剂雾粒及气味。消毒人员应配戴防护口罩和眼镜,穿防护服,防止消毒剂气溶胶进入呼吸道和接触粘膜。 DB13/T 18092013 9 B B 附 录 B (规范性附录) 采样及检验方法 B.1 采样及检验原则 采样时,双手先清洗消毒,戴无菌手套操作;采样后4h内尽快检验。 B.2 室内空气微生物采样及检验方法 B.2.1 样品采集 采样在动态下进行。室内面积不超过30m2,在一条对角线上设里、中、外三点,里、外点位置距墙1m;室内面积超过30m2,

23、设东、西、南、北、中五点,周围四点距墙1m。采样方法:将营养琼脂平皿(直径为9cm)置于采样点0.8m1.5m高度,打开平皿盖,使平皿在空气中暴露5min,盖上平皿盖及时送检。 B.2.2 细菌菌落总数 将采样平皿置于37培养48h观察结果,计数平皿上细菌菌落数,见式(B.1)。 空气中细菌菌落总数(cfu/ m3)=ATN50000(B.1) 式中: N平皿上平均细菌菌落数(cfu/皿); A平皿面积(cm2); T暴露时间(min)。 B.3 餐饮具采样与检验方法 B.3.1 细菌菌落总数 按GB/T 18204.2。 B.3.2 大肠菌群 按GB 14934中6.1执行。 B.3.3 致

24、病菌 B.3.3.1 沙门氏菌 按GB 4789.4执行。 B.3.3.2 志贺氏菌 按GB 4789.5执行。 DB13/T 18092013 10 B.3.3.3 金黄色葡萄球菌 按GB 4789.10执行。 B.3.3.4 溶血性链球菌 按GB/T 4789.11执行。 B.4 物体表面、手微生物采样及检验方法 B.4.1 样品采集 B.4.1.1 物体表面:将5cm5cm的无菌规格板放在被检物体表面,用一浸湿有无菌生理盐水的棉拭子在规格板内横竖往返各涂擦5次,并随之转动棉拭子,连续采样4个规格板面积,共采集100 cm2(被采样本表面积100 cm2取全部表面),用无菌剪刀剪去手接触部

25、分,将棉拭子放入10mL无菌生理盐水采样管内及时送检。门把手等小型或不规则物体则采用棉拭子直接涂抹物体的方法采样,估算采样面积计算结果。 B.4.1.2 手:被检人双手五指并拢,用一浸湿有无菌生理盐水的棉拭子在双手指曲面,从指根到指端来回涂擦2次(一只手涂擦面积约30cm2),并随之转动棉拭子,用无菌剪刀剪去手接触部分,将棉拭子放入10mL无菌生理盐水的采样管内及时送检。 B.4.2 细菌菌落总数 将采样管振打80次,取1.0mL样液接种于无菌平皿内,如污染严重,可做适当稀释后接种,每个样本平行接种2个平皿,加入已熔化的45的营养琼脂15mL,摇匀并冷却后置37培养48h,计数平皿上细菌菌落总

26、数,计算方法见式(B.2)、式(B.3)。 物体表面细菌菌落总数(cfu/cm2)=)(cm2采样面积稀释倍数平皿上平均细菌菌落数(B.2) 手表面细菌菌落总数(cfu/cm2)=2302 cm稀释倍数平皿上平均细菌菌落数(B.3) B.4.3 大肠菌群 按GB/T 18204.3中6.2.1执行。 B.4.4 致病菌 B.4.4.1 沙门氏菌 按GB 4789.4执行。 B.4.4.2 志贺氏菌 按GB 4789.5执行。 B.4.4.3 金黄色葡萄球菌 取样液1mL,加入到10mL SCDLP培养液中增菌后,按GB 15979附录B.5规定检测。 DB13/T 18092013 11 B.4.4.4 溶血性链球菌 取样液1mL,加入到10mL 葡萄糖肉汤中增菌后,按GB 15979附录B.6规定检测。 B.4.4.5 铜绿假单胞菌 取样液1mL,加入到10mL SCDLP培养液中增菌后,按GB 15979附录B.4规定检测。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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