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成都市软件产业发展中心成都市政务大数据平台采购项目 预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受成都市软件产业发展中心的委托,拟对成都市软件产业发展中心成都市政务大数据平台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为确保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现就该项目公告内容中可能存在的歧视性、限制性、排它性条款广泛征求各方的建议和意见。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提出,公告内容详见附件。 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15年 8 月 7 日 2 附件 招 标 文 件 (征求意见稿) 项目名称: 成都市软件产业发展中心成都市政务大数据平台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 成都市政采招 2015143 号 中国成都 成都市公共资源交
2、易服务中心印制 二一 五 年 八 月 3 目 录 第 1 章 投标邀请 . 5 第 2 章 投标人须知 8 2.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8 2.2 总则 10 2.3 招标文件 11 2.4 投标文件 13 2.5 开标、评标和中标 . 20 2.6 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 22 2.7 投标纪律要求 . 23 2.8 资金支付 24 2.9 质疑和投诉 25 2.10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融资 . 26 第 3 章 投标文件格式 . 28 3.1 投标文件封面格式 . 28 3.2 投标函 . 29 3.3 投标报价表 31 3.4 分项报价明细表 32 3.5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 3
3、3 3.6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34 3.7 联合体协议书(格式) . 35 3.8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 37 3.9 商务条款偏离表 38 3.10 服务 条款偏离表 . 39 3.11 服务方案及服务承诺 40 第 4 章 投标人和投标产品 (如涉及) 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具有类似效力的要求 41 4.1 投标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具有类似效力的要求 41 4.2 投标产品 (如涉及) 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具有类似效力的要求 . 41 第 5 章 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具有类 似效力的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 42 5.1 应当提供的投标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具有类似效力的要
4、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 42 5.2 应当提供的投标产品 (如涉及) 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具有类似效力的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 42 第 6 章 招标项目 服务 、商务及其他要求 43 6.1 采购内容 43 6.2 招标项目技术要求 . 44 6.3 商务要求 69 6.4 其他要求 73 第 7 章 评标办法 . 74 7.1 总则 74 4 7.2 评标方法 75 7.3 评标程序 75 7.4 评标细则及标准 81 7.5 废标 85 7.6 定标 86 7.7 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86 7.8 评审 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 87 第 8 章 成都
5、市政府采购合同信息统计页及拟签订合同 主要条款 . 89 5 第 1章 投标邀请 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以下简称“市公资交易中心” )受 成都市软件产业发展中心 委托,拟对 成都市软件产业发展中心成都市政务大数据平台采购项目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 招标编号: 成都市政采招 2015143号。 二、 招标项目: 成都市软件产业发展中心成都市政务大数据平台采购项目。 三、 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 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执行计划表号:(2015)1808号 。预算金额 : 880 万元。 四、 招标项目简介 成都市政务大数据平台采购 , 主要包括数据接
6、入系统、数据分析系统、 数据共享系统 、 平台管理系统 、政务大数据专题应用五部分。 投标人必须对所有服务内容进行投标,并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详细的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见第 6章。 五、 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 (一 )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二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有效 存续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三 ) 联合体投标的,应提供联合体协议原件,且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中第(一)条至第( 二 )条的要求。 6 六、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售价 (一 )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公告期限: 201X 年 X
7、X 月 XX 日至 XX 月XX 日。 (二 ) 招标文件售价:免费下载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三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之后如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市公资交易中心将允许其获取,但该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有澄清或质疑的,应于自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市公资交易中心提出。 七、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一 ) 供应商要参加投标,应首先登录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 http:/ (二 ) 打印招标文件获取登记表留存,并在项目采购公告下方【招标文件】栏中下载招标文件。 八、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 http:/ 网上下载 。 九、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8、及开标时间 (北京时间 ) (一 ) 投标文件递交 时间: 201X年 XX月 XX日上午 XX:00至 XX:00。 (二 )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1X 年 XX月 XX日 上午 10:00。 (三 ) 投标文件应在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不接受以电子邮件、传真及邮寄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 十、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 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第 XX 开标室(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7 966 号,天府国际金融中心 7号楼 XX 楼 XXX室)。 十一、 政采信用担保融资 根据成财采 2013200 号文件规定,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中小企业供应商可向试点银行(成都银行)申
9、请投标保函和履约保函,中标人(成交供应商)可通过网络向试点银行(建设银行成都第六支行、成都银行)申 请 信 用 融 资 。 详 情 请 登 录 市 交 易 中 心 门 户 网 站(http:/ 十二、 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三、 联系方式 采购人: 成都市软件产业发展中心 地 址: 成都市高新区孵化园德商国际 A406 联系人: 唐 老 师 联系电话: 028- 85336899 集中采购机构: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 址: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 966号(天府国际金融中心 7 号楼) 邮 编: 610041 联系人: 仲 黎 联系电话: 028-85987028 保
10、证金关联咨询电话: 028-85325852 集中采购监督机构:成都市财政局 地 址: 成都市 高新区锦城大道 366号 联系人: 冯老师 联系电话: 028-61882600 8 第 2章 投标人须知 2.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1. 最高限价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 880万元,投标人投标报 价 高于最高限价的则其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2.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3.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详见第 7章 ) 4.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捌 万 元整。 交款方式:银行电汇或转账或试点银行(成都银行)出具的投标保函。 以银行电汇或转账方式交纳保证
11、金的,交款时,必须正确填写招标文件获取登记表“保证金栏”中由系统自动生成的“交易识别码”到附言 (或备注或用途或摘要或说明)栏 中,否则会影响保证金到账确认。保证金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1个工作日 16:00 前到账 说明: 1、有效保证金以及确认到账的查询详见投标人须知“ 2.4.9 投标保证金”; 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 间 前 务 必 登 录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服 务 中 心 网( http:/ 联 ,如果显示 “ 未 关联”,投标人应自行进行手工关联(保证金现场咨询10-12 号窗口,咨询电话 028-85325852),否则将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投标保证金以试
12、点银行(成都银行)出具的投标保函方式提交的,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1个工作日 16:00前将投标保函交到受理组织部(市公资交易中心 3楼政府采购受理窗口)办理 1、投标保函的格式以银行格式为准,受益人为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保函的内容应包括投标保证金金额、保函的有效期、银行担保的内容(即:如因投标人原因发生招标文9 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况, 由银行向受益人足额支付投标保证金); 2、投标保函的有效期应算至投标有效期后 30日。 。 收款单位: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 户 行: 成都银行琴台支行 账 号: 100130000018897005 重要 提示: 1、接受试点银行
13、提供的投标保函。 2、投标人应 一次性足额交纳 投标保证金。 5. 投标文件份数 投标文件一式 二 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 一 份。 6. 投标有效期 开标后 120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计算。 7. 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详见投标人须知 2.4.11 8. 投标文件的包装、密封、标注 详见投标人须知 2.4.12 9. 合同签订地点 成都市 10. 政采信用担保融资 根据成财采 2013200 号文件规定,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中小企业供应商可向试点银行(成都银行)申请投标保函和履约保函,中标人(成交供应商)可通过网络向试点银行(建设银行成都第六支行、成都银行)申请信用融资。 11. 进口产品 招
14、标文件中未载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产品,拒绝进口产品的投标。招标文件中载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产品,允许国产产品参与投标竞争。 12. 采购人可以要求参加政府采购的供应商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和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定要求,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 10 2.2总则 2.2.1 适用范围 一、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 二、 本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由招标采购单位享有。 2.2.2 有关定义 一、 “采购人”和“甲方”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成都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是 成都市软件产业发展中心 。 二
15、、 “集中采购机构”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 采购机构 。本次招标的集中采购机构是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为本次招标采购项目活动的组织方。 三、 “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市公资交易中心”的统称。 四、 “投标人”系指获取了招标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服务的供应商。 五、 本招标文件各部分规定的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内,而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间届满的最后一天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 2.2.3 合格的投标人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 本招标文件“投标邀请”第五条规定的条件; 二、 向市公资交易
16、中心获取了招标文件(说明:填写了 招标文11 件获取登记表并已在系统中提交) 。 2.2.4 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参加投标的全部费用。 2.2.5 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3招标文件 2.3.1 招标文件的构成 一、 招标文件是供应商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评标的重要依据。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
17、。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一 ) 投标邀请; (二 ) 投标人须知; (三 ) 投标文件格式; (四 ) 投标人和投标产品 (如涉及) 的资格、资质性文件及其他具有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文件; (五 ) 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文件及其他具有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12 (六 ) 招标项目 服务、 商务及其他要求; (七 ) 评标办法; (八 ) 成都市政府采购合同信息统计页及合同主要条款。 二、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所产生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2.3.2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一、 在投标截止
18、时间前,招标采购单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二、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招标采购单位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三、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采购单位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 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 者修改,不足 15 日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四、 投标人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质疑的,均应于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之后获取的,应于自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招标文件中的联系
19、方式,以书面形式通知市公资交易中心。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出澄清或质疑的,将视为完全认同本招标文件的要求。 五、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采购单位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13 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同时 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变更公告。 2.4投标文件 2.4.1 投标文件的语言 一、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所附或引用的外文资料,应翻译成中文(说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则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 二、 对不同文
20、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若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外文资料未翻译成中文,则评标委员会可将其视为无效材料。 2.4.2 计量单位 除技术参数及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采购项目的投标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2.4.3 投标货币 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2.4.4 联合体投标 一、 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应提供联合体协议原件,且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中第(一)条至第( 二 )条的要求。 14 二、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的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
21、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采购单位。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三、 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个单 位为投标的全权代表,负责参加投标的一切事务,并承担投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 四、 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五、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接受 联合体投标。 2.4.5 知识产权 一、 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
22、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二、 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三、 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 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 四、 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的产品,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15 2.4.6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
23、明。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投标文件封面; 一、 投标函; 二、 投标报价表; 三、 分项报价明细表; 四、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五、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均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可不提供); 六、 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的必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可不提供); 七、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八、 商务条款偏离表; 九、 服务条款偏离表; 十、 服务方案及服务承诺; 十一、 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具有类似效力的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2.4.7 投标文件格式 一、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相关内容。 16 二、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
24、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编写。 2.4.8 投标报价 一、 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二、 投标人每种货物及服务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 投标报价出现下列情况的,按以下原则处理,并以修正后的价格作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除明显文字错误的除外 );( 2)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 改单价。
25、 2.4.9 投标保证金 一、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金额、方式以及规定的时间前一次性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 二、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方可视为已按招标文件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 (一) 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投标人 所交 的投标 保证金 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1 个工作日 16:00 前到账; (二) 投标保证金金额不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金额; (三) 投标保证金已有效关联。如果中心业务 系统显示 “ 未 提交” ,17 供应商 又未按 要求 进行 投标保证金 关联的,则在开标时中心保证金系统将在公示的 “ 投标情况公示表 ” 上显示 “ 未提交保证金
26、” ,此种情 形 的出现将按 供应商 未能有效 提交投标 保证金处理。 上述情况以中心业务 系统打印出的“投标情况公示表”为准 判定其有效性 。 三、 投标保证金关联情况查询和确认:投标人 应在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 通过中心业务系统确认其 投标 保证金是否在中心 的 保证金系 统 中 得到关联 ( 确 认 流 程 : 进 入 “ 中 心 网 页 首 页http:/ 点击 “ 政府采购 ” 板块 点击 “ 采购公告 ” 栏内 供应商 所投项目公告 点击页面底部红字标注的 “ 保证金到账查询 ” 在 “ 交易流水号 ” 空格内填入 招标文件获取 登记表中告知的交易流水号,在 “ 组织机构代
27、码 ” 空格内填入 供应商 的组织机构代码号后再点击 “ 查询 ” )。进入查询页面后,如果显示 “ 已 关联” ,即可;如果显示 “ 未 提交” ,请立刻关联 投标保证金 或咨询受理组织部 10-12号窗口 工作人员 ( 咨询电话 028-85325852),并完成相关关联工作 。 四、 如遇停电或系统故障等特殊情况,将在开标后封存投标文件,待系统恢复后,以系统打印出的“投标情况公示表”为准 判定其有效性。 五、 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间:非中标候选人 的 投标人投标 保证金,在评审结果公告 发出 后 5 个工作日内 无息退还 ; 未 中标的中标候选人 的 投标 保证金,在 中标 通知书发出后 5
28、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中标人 的 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并完成合同备案后 5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六、 投标 保证金退还方式:以银行电汇或转账 方式交纳 的 投标 保18 证金,市公资交易中心将退还至原拨款账户;以银行保函方式 交纳 的 投标 保证金,市公资交易中心将保函退还至 投标人( 退还银行保函 时供应商 应提交 单位介绍信和 经办人员身份证 原件及复印件) 。 七、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一 ) 开标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修改或撤回投标; (二 ) 投标人在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规、违纪和违法的行为; (三 ) 无故放弃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资格的; (四 )
29、 由于中标人的原因在规定期限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签订合同的 。 2.4.10 投标有效期 一、 投标有效期为开标后 120 天。投标有效期短于此规定期限的或不作响应的,则其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二、 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其投标保证金不被没收。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其投标文件,关于投标保证金的有关规定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2.4.11 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一、 投标人应 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的份数准备投标文件。 二、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在其封面上清
30、楚地标明 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 。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投标文件为准。 三、 投标文件统一用 A4幅面纸印制(表、图及证件可以除外)。 19 四、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经法定代表人正式授权的代理人在招标文件要求的地方签字或加盖公章。 注:所有要求盖公章的地方都应加盖投标人(法定名称)章(鲜章),不得使用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 )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 五、 投标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 六、 投标文件
31、正本、副本应装订成册 (不能使用订书钉或活页夹装订,不能是散页;对投标文件的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除外) 。 七、 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 ( 说明: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的, 复印件所在页按要求加盖了公章或复印件为多页但至少有一页按要求加盖了公章的 ,视为满足复印件加盖公章的要求。 ) 2.4.12 投标文件的包装和密封、标注 一、 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应密封包装(说明: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可单独密封,也可以密封在同一包装内)。 二、 每一个包装的最外层应标明 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以及“ 201X 年 XX 月 XX日 上午 XX:XX(开标
32、时间)之前不准启封”的字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未按 2.4.12进行包装、密封、标注的投标文件将被 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 20 2.4.13 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 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开标地点、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详见“第 1 章投标邀请”,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送达开标地点。 二、 因招标文件的修改推迟投标截止日期的,按市公资交易中心书面通知修改的时间递交。 三、 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2.4.14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一、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可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该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达开标地点。修改的
33、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二、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署并盖投标人公章。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应按投标人须知第2.4.11.条、第 2.4.12.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注,并在每个包装的最外层标明“修改投标文件”或“撤回投标”字样。 三、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或撤回投标。 2.5开标、评标和中标 2.5.1 开标 一、 市公资交易中心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21 投标人应派代表参加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二、 开标时应有监督人员对开标现场进行监督。 三、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其推行的代表对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34、进行检查。经确认无误后,由市公资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并由唱标人员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以及采购人认为有必要宣读的其他内容。 四、 所有投标唱标完毕,如投标人代表对宣读的“投标报价表”上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在获得开标会主持人同意后当场提出。如确实属于唱标人员宣读错了的,经现场核实后,当场予以更正。 五、 开标时,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 ,并修改单价。 六、 无论何种原因,在开标时没有唱标的投标文件(包括按投标人须知第 2.4.14 条规定递交的修改、撤回)在
35、评标时将不予考虑。市公资交易中心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撤回的投标文件将原封退回投标人。 2.5.2 评标 详见招标文件第 7章。 2.5.3 中标通知书 一、 中标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二、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22 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 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本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中 标无效情形的,市公资交易中心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应当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中标人也应当缴回),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
36、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6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2.6.1 签订合同 一、 中标人在收到市公资交易中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应在 30 天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有证据证明由于中标人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 签订合同前,采购人应首先登录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点击采购合同管理系统,利用单位数字身份证书登录,进行成都市政府采购合同信息统计页的录入工作。 三、 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应在七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原件 1 份交市财政局备案,同时将合同原件 2 份交市公资交易中心存档。 四、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
37、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3 五、 招标文件 、 投标 文件、 中标 通知书 等一切与本项目评标结果有关且经责任主体确认的资料 均为合同 的有效 组成 部分 。 2.6.2 合同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2.6.3 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权利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2.6.4 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无履约保证金。 2.6.5 履行合同
38、一、 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 二、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6.6 验收 采购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供应商 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 2.7投标纪律要求 2.7.1 投标人不得具有的情形 投标人参加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 24 一、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二、 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三、 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 四、 向招标采购单位、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五、 在招标过程中与
39、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 六、 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有上述情形之一的投标人,属于不合格投标人,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将被取消。 2.7.2 保密 一、 不得透露有关获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任何情况。 二、 有关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以及合同授予意向等情况都不得对外透露。 2.8资金支付 2.8.1 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见第六章商务部分。 2.8.2 集中支付流程 本项目合同备案完成后,采购人将项目资金划入政府采购资金账户,市公资交易中心根据采购合同按以下流程进行资金支付: 一、 一次性付款:发票复印件并加盖甲方(采购人)财务专用章和经办人员签字、成都
40、市政府采购合同信息统计页、采购合同(原件)、25 政府采购付款申请表(下载 http:/ 二、 分次付款:发票复印件并加盖甲方(采购人)财务专用章和经办人员签字、成都市政府采购合同信息统计页、采购合同(复印件)、政府采购付款申请表(下载 http:/ 提供相应的验收报告(需加盖采购人公章)各一份。最后一次付款提供合同原件、验收报告原件各一份。 三、 办理付款时需提供甲方(采购人)支付款项凭证复印件(银行转账回单、财政资金支付凭证等),财政预算拨款的采购项目除外。 四、 所提供的资料必须填写完整,如甲方(采购人)意见、签字、盖章、联系电话等。 五、 发票原件一律交甲方(采购人)。 说明:本项目合
41、同款项的支付按集中支付流程支付。 2.9质疑和投诉 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和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工作规程的规定办理(详细规定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法律法规26 模块查询)。 2.10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融资 一、 参与本次招标活动的中小企业供应商可以在试点银行申请投标担保、履约担保和中标合同信用融资等相关金融服务。 二、 中标人可以通过市交易中心门户网站 (http:/ 三、 中标人在获得中标通知书后,可以向试点银行申
42、请履约担保或融资授信。试点银行有权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和银行内部审批要求,自行决定是否向中标人提供担保或融资授信支持。 四、 若中标人向试点银行申请融资授信,采购人(或市交易中心)有义务按照金融机构要求配合中标人完成向试点银行申请融资授信所需要的相关手续(唯一收款账号确认等),如中标人向试点银行申请融资获得批准,采购人(或市交易中心)应对贷款银行 通过系统提供的唯一收款账号给予确认,并按照银行要求将合同款项直接支付到该账号。 五、 获得试点银行融资授信支持的中标人应在提供融资授信支持的商业银行开立账户,该账户将专项用于归集采购人划付给中标人的采购款。同时,该账户一经开立,未经试点银行的书面同
43、意,不得更改。中标人应将采购人划付至上述专户的资金,优先用于偿还商业银行提供的融资授信款项。 27 六、 成都市财政局 成都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及融资试点工作的通知(成财采 2013200号)见附件。 28 第 3章 投标文件格式 3.1投标文件封面格式 投标文件 项目名称: 成都市软件产业发展中心成都市政务大数据平台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 成都市政采招 2015143 号 投标人名称: 日 期: 年 月 日 正本或副本 29 3.2投标函 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我方全面研究了“ 成都市软件产业发展中心成都市政务大数据平台采购项目 ” (招标编号: 成都市政采
44、招 2015143 号 ) 招标文件,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投标。我方授权 (姓名、职务) 代表我方 (投标人名称) 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一、 我方自愿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服务, 投标报价以投标报价表为准 。 二、 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否则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三、 我方已详细阅读和审查了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以及全部相关资料和有关附件,并对上述文件均无异议。 四、 投标有效期为从投标截止之日起 120天。 五、 我方愿意提供贵中心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并对此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六、 我方完全理解采购人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投标人的行为。 七、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30 联系电话: 传 真: 投标人名称: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