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类试卷]民法学练习试卷4及答案与解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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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法学练习试卷 4及答案与解析 一、多项选择题 每小题 3分,共 120分。下列各题四个备选项中有二至四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的字母涂黑,多选或少选均不得分。 1 下列选项中,属于约定担保方式的是 ( )。 ( A)抵押 ( B)保证 ( C)质押 ( D)定金 2 根据我国有关的法律规定,下列选项中,享有优先受偿权的民事主体有 ( )。 ( A)抵押权人 ( B)建设工程合同的承包人 ( C)租赁合同的承租人 ( D)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 3 某幼儿班聘请甲担 任幼儿园教师。某日上午,幼儿班课间休息时,甲离校打电话,几个幼儿在教室里的炉火旁烤火,其中乙 (6岁 )和丙 (5

2、岁 )发生打斗,乙用石块将丙头部打破,而丙则把乙按在火炉上,乙烫伤。为此丙花去医药费 500元,乙花去医药费 5000元,则对于丙医药费负担的表述,错误的有 ( )。 ( A)幼儿园承担 ( B)乙的监护人承担 ( C)乙承担主要责任,甲承担适当赔偿责任 ( D)幼儿园承担主要责任,乙的监护人承担适当赔偿责任 4 下列选项中,属于无偿法律行为的是 ( )。 ( A)保证合同 ( B)行纪合同 ( C)赠与合同 ( D)遗赠 5 甲公司和乙公司签订一份钢材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先交付钢材,乙公司验收完毕后再付款。根据上述情形,甲公司可以中止合同履行的情形包括 ( )。 ( A)有确切证据证明乙公司

3、出现严重亏损,无法依约履行 ( B)乙公司此前的数项合同均迟延付款 ( C)乙公司已被其债权人提起破产宣告申请 ( D)原与甲公司合作良好的乙公司董事长已辞职,甲公司对新董事长不熟悉 6 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下列选项中,有关当事人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结婚手续,婚姻登记部门不予 办理的是 ( )。 ( A)甲代乙与乙的未婚妻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 B)女方丙是在男方丁的胁迫下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 C)戊、巳二人有亲属关系,且辈分不同,但二人属于四代旁系血亲 ( D)庚与辛系表兄妹关系 7 根据继承法的有关规定,下列选项中,需要两个无利害关系人在场见证的遗嘱形式是 (

4、 )。 ( A)自书遗嘱 ( B)代书遗嘱 ( C)录音遗嘱 ( D)公证遗嘱 8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在财产上设定浮动抵押的,抵押财产自 ( )时确定。 ( A)债务履行期届满,债权未实现 ( B)抵押人被宣告破产或者被撤销 ( C)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 ( D)严重影响债权实现的其他情形 9 下列选项中,可以适用于动产的制度有 ( )。 ( A)抵押 ( B)登记 ( C)善意取得 ( D)先占 10 特定物买卖合同中,负有后履行义务的出让方故意将特定物毁灭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则受让方可以主张 ( )。 ( A)先履行抗辩权 ( B)预期违约 ( C)撤销该合同 ( D)不安抗辩权 二

5、、案例分析题 每小题 15分,共 60分 。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 11 甲、乙双方于 4月 2日约定:甲向乙以 8万元的价格购买房屋 3间,分两次将房款付清,付清价款后房屋即归甲所有,乙迁出该房屋;乙若想继续利用此房经商,则应该于甲最后一次付清房款之前与甲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金为每月 2000元。合同签订后,甲即付清了全部房款,双方于 5月 16日又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过户登记手续,但双方未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乙也没有迁出此房,而是继续在此经商,每月月初支付给甲 2000元房租。 6个月之后,乙未按时交付第 7个月的房租,甲即宣布解除租赁合同,要求乙迁出此房屋 ,遭到乙的拒绝,于是甲便向当

6、地法院起诉,要求解除租赁合同,并归还房屋。问: (1)如何认识甲、乙签订的买卖合同中有关交付的性质 ?为什么 ? (2)甲何时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 ?为什么 ? (3)假如乙于 4月 28日以 9万元的价格将房屋又卖与丙,并与 4月 29日办理了过户手续,那么房屋的所有权应该归谁 ?为什么 ? (4)如果甲、乙二人在 5月 16日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后,甲将房屋卖给丁,那么甲、乙之间的租赁合同是否有效 ?为什么 ? (5)如果乙以事后未达成租赁协议为由主张返还租金,法院是否应予支持 ?为什么 ? 12 赵某孤身一人,因外出打工,将一祖传古董交由邻居钱某保管。钱某因结婚用钱,情急之下谎称该古董为自己

7、所有,卖给了古董收藏商孙某,得款 1000元。孙某因资金周转需要,向李某借款 20000元,双方约定将该古董押给李某,如孙某到期不回赎,古董归李某所有。在赵某外出打工期间,其住房有倒塌危险,因此房与钱某的房屋相邻,如该房屋倒塌,有危及钱某房屋之虞。钱某遂请施工队修缮赵某的房屋,并约定,施工费用待赵某回来后由赵某付清。房屋修缮以后,因遇百年不遇的台风而倒塌。年末,赵某回村,因古董和房屋修缮款与钱某发 生纠纷。问: (1)钱某与孙某之间的买卖合同效力如何 ?为什么 ? (2)孙某能否取得该古董的所有权 ?为什么 ? (3)孙某将古董当给李某,形成何种法律关系 ? (4)孙某与李某之间约定孙某到期不

8、回赎,古董归李某所有,该约定效力如何 ?为什么 ? (5)钱某请施工队加固赵某的房屋,这一事实在钱某和赵某之间形成何种法律关系 ?若赵某拒绝向施工队付款,施工队应向谁请求付款 ?为什么 ? 13 甲对乙享有 30万元的债权,一直催讨未果。后甲因对丙负有债务,即以该 30万元债权与丙达成债权转让协议,并将 该转让事实通知了乙。当丙向乙主张债权时,乙以该债权转让未经自己同意为由予以拒绝。经调查发现,乙除对丁享有 20万元到期债权外,没有任何其他财产可供清偿,而且乙一直未向丁主张债权,也没有要求丁清偿债务之意。问: (1)甲与丙之间的债权转让协议是否有效 ?为什么 ?其后果如何 ? (2)乙的债权人

9、可以通过何种合同保全措施实现债权 ?为什么 ? 民法学练习试卷 4答案与解析 一、多项选择题 每小题 3分,共 120分。下列各题四个备选项中有二至四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的字母涂黑,多选或少选均不得 分。 1 【正确答案】 A,B,C,D 【试题解析】 合同担保方式有五种:抵押、质押、留置、定金和保证。其中,除了留置属于法定担保方式之外,其余都属于约定担保方式。 【知识模块】 民法学 2 【正确答案】 A,B 【试题解析】 享有优先受偿权的民事主体包括:抵押权人、质权人、留置权人、建设工程合同的承包人以及特种债权人等,故选 A项和 B项。租赁合同的承租人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

10、东享有的是优先购买权,而不是优先受偿权。 【知识模块】 民法学 3 【正确答案】 A,B,C,D 【试题解析】 根据民通意见的规定,在幼儿园、学校生活、学习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在精神病院治疗的精神病人,受到伤害或者给他人造成损害,单位有过错的,可以责令这些单位适当给予赔偿。据此规定可知:本条中的 “单位 ”范围仅限于幼儿园、学校、精神病院三类,而且这三类单位只承担因过错造成的损害责任,此时属于过错责任,而不是无过错责任,这区别于监护人的无过错责任,特别注意:此时法律责任也仅仅为适当赔偿。故 A项和 D项表述错误。乙和丙都有过错,因此不能由乙或者丙的监护人承担全部责任,故 B项表述错误。被监护

11、人致人损害,监 护人应当承担无过错责任,而不能由被监护人承担责任,故C项表述错误。 【知识模块】 民法学 4 【正确答案】 A,C,D 【试题解析】 保证人和债权人签订保证合同,保证人是无偿提供担保,故为无偿法律行为,选 A项。行纪合同为有偿合同,因为行纪人有权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行纪活动的费用,故排除 B项。赠与合同和遗赠属于典型的无偿法律行为。 【知识模块】 民法学 5 【正确答案】 A,B,C 【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不安抗辩权,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情形包括后履行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誉,有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本题中, A项属

12、于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B项属于丧失商业信誉, C项或属于经营状况严重恶化,或属于丧失商业信誉。只有 D项,先履行方不能行使不安抗辩权。 【知识模块】 民法学 6 【正确答案】 A,D 【试题解析】 婚姻登记属于本人亲自为之的事项,不能适用代理,故选 A项。受胁迫结婚属于可撤销婚姻,对此,婚姻登记部门应当 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故不选 B项。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是禁止通婚的,而表兄妹恰恰属于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故选 D项,但如果属于三代以外的旁系血亲,不管辈分是否相同,都属于有效婚姻,婚姻登记部门应当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知识模块】 民法学 7 【正确答案】 B,C 【试题解析】 遗嘱形式有五

13、种: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对于公证遗嘱和自书遗嘱,无须见证人,但对于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则需要有两个无利害关系人在场见证。故选 B项和 C项。 【知识模块】 民法学 8 【正确答案】 A,B,C,D 【试题解析】 根据物权法第 196条的规定,依照物权法第 181条的规定设定浮动抵押的,抵押财产自下列情形之一发生时确定: (1)债务履行期届满,债权未实现; (2)抵押人被宣告破产或者被撤销; (3)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 (4)严重影响债权实现的其他情形。依此规定,备选项应全选。 【知识模块】 民法学 9 【正确答案】 A,B,C,D 【试题解析】

14、 抵押可以适用于动产、不动产,也可以适用于权利。登记一般适用于不动产,但在特定条件下也可适用于 动产,如机动车辆、船舶、航空器等动产。根据物权法第 106条的规定,善意取得既可适用于动产,也可适用于不动产。先占只能适用于动产。故备选项应全选。 【知识模块】 民法学 10 【正确答案】 B,D 【试题解析】 先履行抗辩权行使的主体只能是后履行方,先履行方无权行使先履行抗辩权。本题中,后履行方故意毁损特定标的物,先履行方 (受让方 )无权行使先履行抗辩权。故 A项错误。出让方故意毁损标的物,实际上导致以后根本不能履行合同,构成预期违约中的默示毁约 (以其行为表明不能履行合同 ),在此情形下,受 让

15、方可以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出让方承担违约责任。故选 B项。在该特定物买卖合同订立之时,双方当事人不存在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等可以撤销合同的情形,即便出让方在合同订立之后有欺诈等情形,另一方也不能主张撤销,可见,行使撤销权必须针对在订立合同时有欺诈等情形,而不是事后,事后欺诈等不是可撤销合同中的欺诈,这时完全可以用违约责任实施救济。故 C项错误。不安抗辩权行使的主体限于先履行方,后履行方不能行使不安抗辩权。本题中,出让方故意将特定物毁灭,意味着商业信誉的丧失,受让方有权主张不安抗辩权。故选 D项。 【 知识模块】 民法学 二、案例分析题 每小题 15分,共 60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

16、置上。 11 【正确答案】 (1)甲、乙之间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中交付的性质属于占有改定,即甲、乙在买卖合同中的约定并未现实交付,而是由出卖人继续占有标的物,而买受人甲仅仅取得了房屋的间接占有,故为占有改定。 (2)甲自 5月 16日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因为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不动产所有权自办理登记过户时起转移。本案甲、乙双方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的时间为 5月 16日,所有权则从即日起由乙转移给甲。 (3)房屋所有权归丙, 因为确认所有权的标志是登记,不动产以登记为公示方式,故所有权归丙。 (4)甲、乙之间的租赁合同有效,因为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租赁物的所有权发生变动的,不影响租

17、赁合同的效力。 (5)法院不应支持乙返还租金的请求,因为尽管二人没有签订正式书面租赁合同,但口头租赁合同也是有效的,且乙于每月月初支付租金的行为也证明甲、乙之间租赁合同的存在。 精解 本案例适用的法条主要有:合同法第 133条 (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 )、第 229条 (买卖不破租赁 )。这里有一个问题需要澄清,即合同法 第 133条的适用问题,第 133条规定的 “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另有规定指的是不动产以登记为所有权转移的情形,当事人另有约定主要是指当事人约定的所有权保留条款。 【知识模块】 民法学 12 【正确答案】 (1)钱某与孙某之间的合同属于效力待定合同。因

18、为钱某只是古董的保管人,而不是所有权人,因此,钱某处分古董的行为为无权处分人的买卖行为,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因无权处分行为签订的合同为效力待定合同,所以,钱某与孙某之间达成的该买卖合同为效力待定合同。 (2)孙某可以根据善 意取得制度而取得古董的所有权。因为孙某是善意无过失的第三人,而且通过有效交换,即支付对价而取得古董。同时,钱某对古董的占有是基于所有人赵某的意思,而不属于非基于所有人意思的占有。孙某的取得行为符合善意取得的条件。 (3)孙某将古董当给李某,两者之间形成动产质押的法律关系。根据有关的法律规定,动产质权须出质人将质物移转给质权人占有方能生效,故属于动产质押法律关系。 (4)孙

19、某与李某之间约定孙某到期不回赎,古董归李某所有,该约定属于流质契约,根据有关的法律规定,出质人和质权人在合同中不得约定在债务履 行期届满质权未受清偿时,质物的所有权转移为质权人所有。如果有这种约定的,该约定应当认定为无效。所以,孙某与李某之间的约定无效。 (5)钱某与赵某之间形成无因管理之债。若赵某拒绝向施工队付款,施工队应向钱某请求支付。因为钱某与施工队之间有房屋修缮的承揽合同关系,由第三人赵某履行付款义务,但第三人拒绝履行,应由钱某向施工队负违约责任,所以施工队可要求钱某付款。 精解 本案例适用的法条主要有:民法通则第 93条 (无因管理 )、物权法第 208条 (动产质权 )、第 211

20、条 (动产质权的流质契约之禁止 )、 合同法第 51条(无权处分 )。这里有两个问题需要澄清:第一,有的考生认为孙某将古董当给李某,形成的是典当法律关系或者典权法律关系,这种看法是错误的,因为典权的标的物须为不动产,尽管典当的标的物为动产,但典当不同于质押,二者的区别并不是法律硕士考试的范围,所以本案例肯定考查的是质权,但可以强调一点,典当法律关系具有回赎期,但质押并不约定回赎期。第二,什么是流质契约 ?法律为何禁止流质契约 ?法律禁止流质契约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债权人以低值担保获取高额抵押物或者质物的所有权,避免债权人从中谋利。我国物权法第 186条 和第 211条规定禁止流质契约条款,考生可以

21、了解一下。第三,有关流质契约的规定和质权以占有作为生效要件的规定,担保法和物权法的规定并无二致,只不过物权法区分了物权效力和债权效力。 【知识模块】 民法学 13 【正确答案】 (1)甲与丙之间达成的债权转让协议有效。因为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的,须通知债务人,但不必取得债务人的同意,故该债权转让有效。 (2)乙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起代位权诉讼,以保全自己的债权。因为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到期债权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起 代位权诉讼,行使代位权,但行使代位权的范围以债务人所欠债务为限。 精解 本案例适用的法条主要有:合同法第 80条 (债权转让 )、第 73条 (代位权 )。本案例较为简单。这里有一个问题需要澄清,即债权转让与债务转移在程序上的差别。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债权人需要通知债务人,如果没有通知债务人,债权转让对债务人不生效力,但债权转让不必取得债务人的同意。对于债务转移而言,债务人将债务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这里要注意差别。 【知识模块】 民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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