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影片暂名协议立协议日期:_立协议人:_甲方:_代表人:_法定地址:_乙方:_代表人:_法定地址:_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联合摄制故事影片暂名_(以下简称“本片”)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联合摄制_毫米彩色故事片暂名_ 。二、甲、乙双方认定,由甲方负责“本片”的剧本创作及版权等事宜。若因“本片”的剧本版权等事宜引起任何法律与经济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与乙方无涉。三、甲、乙双方认定,由甲方负责办理向中国政府主管部门申报“本片”的合拍立项审批等手续以及“本片”拍摄、审查、发行等相关手续与文件。办理上述手续产生的一切费用及向制片公司交纳的合拍片管理费由甲方承担。 四、甲、
2、乙双方同意对“本片”的演员为:1_;2_;3_;4_;5_;6男国内演员_名及女国内演员_名。 五、甲、乙双方认定,乙方投入“本片”之预支为人民币_万圆整以取得以下第六项之地区发行权及收益。乙方同意投入预支如下:于签本合约或不迟于_年_月_日付预支人民币_万圆整(以先者为准)。于本片开拍时或不迟于_年_月_日付预支人民币_万圆整(以先者为准)。付款时间为合约要素,若乙方未能依时支付任何款额,合约便即作废,甲方已收之任何款额均不得发还,并由甲方保留“本片”所有权益。 六、甲、乙双方同意,就以上第五项乙方投入之人民币_万圆整之预支,甲乙双于本片收益如下:甲、乙双方同意,“本片”必须经中国政府电影主
3、管部门审查通过获得发行许可证后方可在中国境内外公开放映。“本片”的中国境内(包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版权归甲方出品及拥有;“本片”中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发行权与发行收益分配方式如下:1 乙方拥有“本片”之之中国内地(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电视播映(含有线电视、无线电视、卫星电视、收费电视及VOD点播等所有的电视播映形式)与网络传输及音像制品(含VCD、DVD及未来一切形式的光盘与家庭录像带)的全部发行权;及发行收益:11 如超于乙方投入“本片”之人民币万预支,余收益甲乙双方同意按5:5比例分成,即甲乙双方各有以上之一半收益,其发行工作亦由乙方负责操作;并以中国内地发行日
4、起一个月后分第一次之收益,日期每三个月分一次,如此类推。12 如不能超于乙方投入“本片”之人民币万预支,甲方同意收到乙方收益表后,未能达到之余款于一个月内发还给乙方或在以下第3项内之返还甲方 万人民币内扣除。2“本片”之全世界地区除上述第(1)条约定的属于乙方所有的地区之发行权与发行收益之外(音像制品、无线、有线、卫星电视、收费电视播映权、VOD、网络传输等载体、以及未来一切之载体)全部归甲方永久独家所有,其发行工作亦有甲方负责操作;3“本片”之中国境内的院线收益,除返还甲方_万元人民币后,甲乙双方按_:_比例分成。 七、“本片”中国内地(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署名为:_(甲、乙公司)联合
5、出品;_(甲方公司)、_(乙方公司)联合摄制。其它署名按合拍片的有关规定另议。八、“本片”除中国内地(包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署名为:甲方公司出品,甲方公司摄制;一切其它署名由甲方自行决定。九、甲方承诺,交付乙方发行之拷贝不做任何形式的商业放映,并对外的一切非商业性放映也需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十、甲、乙双方同意,“本片”参加国内外各类电影节(展),需按规定由甲方向中国政府电影主管部门备案。如果“本片”在国内外获奖,甲、乙双方荣誉共享,所得奖金(个人奖除外)按甲、乙双方_:_比例分配。 十一、甲乙双方同意甲方交予乙方发行物料(乙方自行负责有关费用)如下:1“本片”反底一套,2“本片”国语光学声带一套。 十二、本协议书一经签订即具备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均应严格执行,如任意一方发生违约行为,则违约方须承担相应的法律与经济责任,并向守约方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守约方亦保留诉诸法律解决的权利。十三、本协议书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签署补充协议。本协议书内诸条款如与双方_年_月_日签署的意向书(报批用)。 十四、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_代表:_乙方:_代表:_签约地点: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