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中级经济法(合同法律制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 11及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本类题共 25 小题,每小题 1 分,共 25 分。每小题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多选、错选、不选均不得分。1 2009 年 8 月 5 日,经发包人甲公司同意,总承包人乙公司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分包给丙公司。因丙公司完成的工程质量出现问题,给甲公司造成 100 万元的经济损失。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对甲公司损失承担责任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2011 年)(A)由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B)由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C)先由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不足部分由乙公司承担(D)由乙公司
2、和丙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2 甲、乙订立承揽合同,甲提供木料,乙为其加工家具。在乙已完成加工工作的50时,甲通知乙解除合同。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甲有权解除合同,但应按约定金额向乙支付报酬(B)甲有权解除合同,且无须赔偿乙的损失(C)甲有权解除合同,但应赔偿乙的损失(D)甲无权解除合同,并应依约向乙支付报酬3 甲、乙、丙三方合作研发一项新技术,合作开发合同中未约定该技术成果的权利归属。新技术研发成功后,乙、丙提出申请专利,甲不同意。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专利申请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2009 年)(A)乙、丙不得去申请专利(B)甲应当把专利申请
3、权转让给乙、丙(C)乙、丙可以去申请专利,取得专利权后,归乙、丙共同享有(D)乙、丙可以去申请专利,取得专利权后,归甲、乙、丙共同享有4 陈某将装有 2 万元现金的行李箱寄存在车站寄存处,但在寄存时未告知行李箱内有现金。陈某凭取物单取行李箱时发现该行李箱已被人取走,陈某要求寄存处赔偿。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寄存处承担赔偿责任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2010 年 )(A)按寄存物品的全部价值赔偿(B)不予赔偿(C)按一般物品的价值赔偿(D)按寄存物品的一半价值赔偿二、多项选择题本类题共 20 小题,每小题 2 分,共 40 分,每小题备选答案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
4、多选、少选、错选、不选均不得分。5 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赠与人不得主张撤销赠与的有( )。(2012 年 )(A)张某将 1 辆小轿车赠与李某,且已交付(B)甲公司与某地震灾区小学签订赠与合同,将赠与 50 万元用于修复教学楼(C)乙公司表示将赠与某大学 3 辆校车,双方签订了赠与合同,且对该赠与合同进行了公证(D)陈某将 1 块钟表赠与王某,且已交付,但王某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6 甲曾表示将赠与乙 5000 元,且已实际交付乙 2000 元,后乙在与甲之子丙的一次纠纷中,将丙殴成重伤。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A)甲可以撤销对乙的赠与(B)丙可
5、以要求撤销其父对乙的赠与(C)甲应在丙被殴伤 6 个月内行使撤销权(D)甲有权要求乙返还已赠与的 2000 元7 甲委托乙用货车将一批水果运往 A 地,不料途中遭遇山洪,水果全部毁损。甲委托乙运输时已向乙支付运费。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水果损失与运费承担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2011 年)(A)乙应当赔偿因水果毁损给甲造成的损失(B)甲自行承担因水果毁损造成的损失(C)甲有权要求乙返还运费(D)甲无权要求乙返还运费8 甲、乙合作开发完成一项发明,但双方未就专利申请权相关事项作任何约定。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该项发明的专利申请权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2010 年
6、)(A)对该项发明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甲、乙共有(B)如果甲放弃其专利申请权,乙可以单独申请(C)如果甲不同意申请专利,乙可以自行申请(D)如果甲准备转让其专利申请权,乙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受让的权利9 甲工厂委托乙公司购买一批货物,乙公司不收取报酬。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A)乙公司有权请求甲工厂偿还为处理委托事务所支付的必要费用,但乙公司无权要求给付该必要费用的利息(B)乙公司经甲工厂同意,转委托第三人处理委托事务的,乙公司仅就第三人的选任及其对第三人的指示承担责任(C)乙公司因过错给甲工厂造成损失,甲工厂可以要求赔偿损失(D)甲工厂、乙公司可以随时解除双方之间的
7、委托合同10 甲将 10 吨大米委托乙商行出售,双方约定,乙商行以自己名义对外销售,每公斤售价 2 元,乙商行的报酬为价款的 5。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A)甲与乙商行之间成立行纪合同关系(B)乙商行为销售大米支出的费用应由自己负担(C)如乙商行以每公斤 25 元的价格将大米售出,双方对多出价款的分配无法达成补充协议时,则应平均分配(D)如乙商行与丙食品厂订立买卖大米的合同,则乙商行对该合同直接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三、判断题本类题共 10 小题,每小题 1 分,共 10 分。表述正确的,填涂答题卡中信息点;表述错误的,则填涂答题卡中信息点。每小题判断结果正确得 1
8、分,判断结果错误的扣 0.5 分,不判断的不得分也不扣分。本类题最低得分为零分。11 承揽合同的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015 年)(A)正确(B)错误12 甲委托乙到 A 公司购买某型号机器 1 台,双方约定报酬为 1000 元。乙到 A 公司协商购买机器事宜,但因 A 公司要价过高,尽管乙再三努力,机器价格仍超过了甲可以承受的限度,乙只好无功而返。乙向甲请求支付相应报酬,甲可以以委托事务未能完成为由拒绝支付报酬。( )(2011 年)(A)正确(B)错误13 委托合同中,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
9、。( )(2015 年)(A)正确(B)错误四、简答题本类题共 3 小题,每小题 5 分,共 15 分。13 (2013 年简答题)A 市甲公司向 B 市乙公司购买 10 台专用设备,双方于 7 月 1日签订了买卖合同。买卖合同约定:专用设备每台 10 万元,总价 100 万元;乙公司于 7 月 31 日交货,甲公司在收货后 10 日内付清款项;甲公司在合同签订后 5 日内向乙公司交付定金 5 万元;双方因合同违约而发生的纠纷,提交 C 市仲裁委员会仲裁。7 月 3 日,甲公司向乙公司交付了 5 万元定金。7 月 20 日,甲公司告知乙公司,因向甲公司订购该批专业设备的丙公司明确拒绝购买该批货
10、物,甲公司一时找不到新的买家,将不能履行合同。7 月 22 日,乙公司通知甲公司解除合同,定金不予返还,并要求甲公司赔偿定金未能弥补的损失。甲公司不同意赔偿损失,乙公司遂向 C 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于乙公司的仲裁申请,甲公司认为:(1)只有当合同履行期满甲公司未履行合同,乙公司才可以解除合同,所以,乙公司于 7 月 22 日主张解除合同不合法,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2)即使合同可以解除,那么合同被解除后,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即失去效力,所以,乙公司应向 A 市法院提起诉讼;(3)甲公司愿意承担定金责任,但乙公司不能再要求甲公司赔偿损失。据查,甲公司不履行合同给乙公司造成 10 万元损失。要求:
11、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14 乙公司 7 月 22 日通知解除合同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15 甲公司主张乙公司应向 A 市法院提起诉讼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简要说明理由。16 甲公司认为乙公司不能要求赔偿损失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16 (2014 年简答题) 甲有限责任公司 2013 年 5 月发生下列事实:(1)5 月 8 日,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一批钢材,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钢材总价款100 万元;甲公司在合同签订后 10 日内支付定金 20 万元作为履行合同的担保;乙公司于合同签订后 1 个月内交付全部货物;甲公司于乙公司交付货物后 10 日内支付全部货款。5 月
12、 16 日,甲公司支付给乙公司 10 万元定金,乙公司接受并未提出异议。(2)5 月 20 日,甲公司与丙公司的租赁合同到期,但丙公司尚未支付 50 万元到期租金。5 月 30 日,因欠丁公司的债务到期,甲公司将其对丙公司的 50 万元的债权转让给丁公司,但未通知丙公司。(3)5 月 26 日,甲公司所在地发生自然灾害,当地政府组织救灾募捐活动,甲公司当场承诺捐款 20 万元,但一直未履行。其后甲公司因业务不景气,欲撤销该项赠与。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17 本案例中,支付的定金数额与约定的定金数额不符,有效定金数额应为多少?简要说明理由。18 甲公司转让债权的行为对丙公司是否生
13、效?简要说明理由。19 甲公司是否有权撤销赠与?简要说明理由。19 (2015 年简答题)2005 年 3 月,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甲公司将其面积为 500 平方米的办公用房出租给乙公司,租期 25 年,租金每月 1 万元,以每年官方公布的通货膨胀率为标准逐年调整,乙公司应一次性支付两年的租金。合同签订后,乙公司依约支付租金,甲公司依约交付了该房屋。2010 年 6 月,乙公司为改善条件,未经甲公司同意,在该房屋内改建一间休息室,并安装了整体橱柜等设施。甲公司得知后要求乙公司拆除该休息室及设施,乙公司拒绝。其后该地区房屋价格飙升,租金大涨,甲公司要求提高租金,乙公司拒绝。甲公司遂
14、欲出售该房屋,并通知了乙公司,乙公司表示不购买。甲公司于 2012 年 9 月将该房屋出售给丙公司,并办理了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要求: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分别回答下列问题:20 租赁合同约定的 25 年租期效力如何?简要说明理由。21 甲公司是否有权要求乙公司拆除休息室及设施?简要说明理由。22 甲公司将房屋出售给丙公司后,租赁合同是否继续有效?简要说明理由。22 (2016 年简答题)2012 年 1 月,李某设立了甲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甲公司),注册资本为 550 万元。2013 年 1 月,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 500 万元,双方签订了借款合同,借款期限为2 年。陈某在借款合同中以保
15、证人身份签字。借款合同包含如下仲裁条款:凡是与本借款合同债务清偿有关的纠纷,应提交 A 市仲裁委员会仲裁。甲公司以其价值350 万元的厂房为该笔借款提供了抵押。抵押合同中约定:甲公司不偿还到期借款本息,该厂房归乙银行所有。2015 年 1 月,借款期满,甲公司无力偿还到期借款本息。乙银行调查发现,李某在缴纳出资后,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等方式抽逃了 100 万元出资。为实现借款债权,乙银行以甲公司、李某、陈某为被告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取得甲公司厂房的所有权;要求李某在抽逃的 100 万元出资的本息范围内向乙银行承担清偿责任;要求陈某承担保证责任。在庭审中,甲公司抗辩:(1)抵押合同中约定了“甲
16、公司不偿还到期借款本息,该厂房归乙银行所有”,该条款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所以,抵押合同全部无效;(2)借款合同约定了仲裁条款,本案应由 A 市仲裁委员会仲裁。陈某抗辩:(1)自己未与乙银行签订保证合同,不应当承担保证责任;(2)因自己只是工薪阶层,不具有代偿能力,不应当承担保证责任;(3)即使自己承担保证责任,乙银行也应当先实现抵押权。李某抗辩:借款合同的债务人是甲公司,自己不应当向乙银行承担借款清偿责任。经查,甲公司、乙银行均未向法院提交仲裁协议;甲公司、陈某与乙银行之间未对实现担保权的顺序作出特别约定。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和合同、物权、公司以及仲裁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23 甲公
17、司主张抵押合同全部无效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24 甲公司在庭审中提出的“本案应由 A 市仲裁委员会仲裁”的抗辩是否成立? 并说明理由。25 陈某的抗辩(1)是否成立? 并说明理由。26 陈某的抗辩(2)是否成立? 并说明理由。27 陈某的抗辩(3)是否成立? 并说明理由。28 李某的抗辩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中级经济法(合同法律制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 11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本类题共 25 小题,每小题 1 分,共 25 分。每小题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多选、错选、不选均不得分。1 【正确答案】 D2 【正确答案】 C3 【正确答案】 A4 【正确答案】
18、C二、多项选择题本类题共 20 小题,每小题 2 分,共 40 分,每小题备选答案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多选、少选、错选、不选均不得分。5 【正确答案】 A,B,C【试题解析】 (1)选项 A: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 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张某已将轿车交付李某,除非出现法定的可撤销情形,赠与人不得撤销赠与;(2)选项 BC: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得撤销;(3)选项 D: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6 【正确答案】 A,D【试题解析】 (1)选项 AB: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的近亲属,赠与人完好无损
19、,赠与人(而非其近亲属) 有权撤销赠与;(2) 选项 C:赠与人的撤销权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 1 年内行使;(3)选项 D: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要求返还赠与的财产。7 【正确答案】 B,C【试题解析】 (1)选项 AB:承运人能够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造成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2)选项 CD: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不可抗力灭失,已收取运费的,托运人可以要求返还。8 【正确答案】 A,B,D9 【正确答案】 B,D【试题解析】 (1)选项 A:受托人为处理委托事务垫付必要费用的,委托人应当偿还该费用及其利息;(2)选项 B:转委托经同意的,委托人可以就委托事
20、务直接指示第三人,受托人仅就第三人的选任及其对第三人的指示承担责任;(3)选项 C: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才能要求赔偿损失;(4)选项 D: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事由外,应当赔偿损失。10 【正确答案】 A,B,D【试题解析】 (1)选项 A: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2)选项 B: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支出的费用,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应自行承担;(3)选项 C:行纪人以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商品的,如果在行纪合同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
21、依照合同法仍不能确定的,该利益属于“委托人”;(4)选项 D:行纪人应当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因此,行纪人对该合同直接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三、判断题本类题共 10 小题,每小题 1 分,共 10 分。表述正确的,填涂答题卡中信息点;表述错误的,则填涂答题卡中信息点。每小题判断结果正确得 1 分,判断结果错误的扣 0.5 分,不判断的不得分也不扣分。本类题最低得分为零分。11 【正确答案】 A12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受托人乙未能完成委托事务是由于 A 公司要价过高,受托人乙自身并没有过错,委托人甲不得拒绝向乙支付相应的报酬。13 【正确答案】 A四、简答题本类题共 3 小题,
22、每小题 5 分,共 15 分。14 【正确答案】 乙公司 7 月 22 日通知解除合同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本题中,甲公司于 7 月 20 日明确表示将不能履行合同,属于预期违约,乙公司有权解除合同。15 【正确答案】 甲公司主张乙公司应向 A 市法院提起诉讼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或者:根据规定,仲裁协议具有独立性,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16 【正确答案】 甲公司认为乙公司不
23、能要求赔偿损失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买卖合同约定的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对方请求赔偿超过定金部分的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并处,但定金和损失赔偿的数额总和不应高于因违约造成的损失。在本案中,甲公司支付的 5 万元定金不足以弥补乙公司的损失 10 万元,因此,乙公司有权要求甲公司赔偿超过定金部分的损失。17 【正确答案】 有效定金数额应为 10 万元。根据规定,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定金合同;收受定金一方提出异议并拒绝接受定金的,定金合同不生效。在本题中,乙公司接受了 10 万元定金并未提出异议,视为双方当事人对定金合同进行了变更,故有效的定金数额为 10
24、 万元。18 【正确答案】 甲公司转让债权的行为对丙公司不生效。根据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不需要经债务人同意,但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在本题中,甲公司转让债权时未通知丙公司,故对丙公司不发生效力。19 【正确答案】 甲公司无权撤销赠与。根据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是,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得撤销。20 【正确答案】 20 年之内的部分有效,超过的 5 年无效。根据规定,租赁合同的期限超过 20 年的,超过部分无效。21 【正确答案】 甲公司有权要求乙公司拆除休息室及设施。根据规定,承租
25、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如未经出租人同意,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22 【正确答案】 租赁合同继续有效。根据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23 【正确答案】 甲公司的主张不成立。根据规定,订立抵押合同时,抵押权人和抵押人不得约定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物的所有权直接归债权人所有。但是,该条款的无效不影响抵押合同其他条款的效力。24 【正确答案】 甲公司的抗辩不成立。根据规定,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未声明有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起诉,
26、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未对人民法院受理该起诉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在本题中,甲公司、乙银行均未向法院提交仲裁协议,而甲公司对人民法院受理该案的异议至“ 庭审中” 才提出 (未在首次开庭前提出) ,应视为放弃仲裁协议,人民法院有权继续审理本案。25 【正确答案】 陈某的抗辩(1)不成立。根据规定,主合同中虽然没有保证条款,但保证人在主合同上以保证人的身份签字或者盖章的,保证合同成立。在本题中,陈某在借款合同中以保证人身份签字,保证合同成立。26 【正确答案】 陈某的抗辩(2)不成立。根据规定,不具有完全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以保证人身
27、份订立保证合同后,又以自己没有代偿能力要求免除保证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27 【正确答案】 陈某的抗辩(3)成立。根据规定,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在本题中,甲公司、陈某与乙银行之间未对实现担保权的顺序作出特别约定,乙银行应当先就债务人甲公司提供的厂房实现抵押权。28 【正确答案】 李某的抗辩不成立。根据规定,公司债权人请求抽逃出资的股东在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