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类试卷]司法综合模拟练习试卷64及答案与解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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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司法综合模拟练习试卷 64 及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 1-50 题,每题 1 分,共 50 分。0 法的作用是法理学中一个重要问题,关于法的作用,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 )(A)有人认为,法的作用是指法对社会的影响(B)有人认为,法的作用直接表现为国家权力的行使(C)有人认为,法的教育作用有示警作用和示范作用两种形式(D)有人认为,法的预测作用意味着人们可以根据法律规定预先知道自己应当如何作为和可能引发何种结果,比如张三通过阅读民事诉讼法之后知道如果自己不执行法院的有效判决,可能会受到刑事惩罚0 法经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比较系统的成文法典,分为盗、贼、网、

2、捕、杂、具六篇,请问其规定的“ 六禁 ”属于哪篇?( )(A)盗法(B)网法(C)杂法(D)具法0 根据我国的立法体制,对法律、法规的适用和备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国务院部门规章的效力高于地方性政府规章的效力(B)全国人大常委会只能撤销与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但有权改变或撤销与宪法、法律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C)地方性法规和部门规章发生适用冲突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适用地方性法规;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D)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由省、自治区的人大常委

3、会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0 张某委托金太阳拍卖行拍卖一古董相机,并告知拍卖行该相机没有任何问题,可以放心使用,2003 年 3 月 5 日,经过竞买,王某应价最高,拍得了该相机,并于当日办妥了所有拍卖的手续。4 月 8 日王某与朋友外出游玩拍照时,相机突然爆炸,将王某炸伤。根据拍卖法,以下说法哪个是正确的?( )(A)张某没有义务告知拍卖行拍卖标的的状况,可以告知,也不可以不告知(B)因为张某告知金太阳拍卖行相机没有瑕疵,所以相机爆炸造成王某损害,王某只能向张某索赔(C)如果张某在拍卖前告知委托行相机有质量问题,不能正常使用,需要大修,委托行也如实告知了参加竞买的竞买人。王某没有修理就使用相机拍

4、摄,造成自己损害,那么王某无权要求拍卖行或张某赔偿(D)王某要求拍卖行赔偿人身损害的诉讼时效期间是 2003 年 4 月 8 日到 2004 年4 月 8 日0 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招标人的招标行为是要约行为,投标人的投标行为是承诺行为(B)投标人的投标行为是要约行为,招标人寄出中标通知书的时间是承诺生效的时间(C)投标人的投标是要约行为,招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的时间是承诺生效的时间(D)投标人的投标行为是要约行为,招标人在书面合同上签字盖章的行为是承诺行为0 中国公民甲和美国公民乙结婚后取得美国国籍,则根据国籍法的规定,甲的中国国籍( )(A)仍然保留(B)自动丧失(C)取决于本人的选

5、择(D)取决于美国法律的有关规定0 在英国拥有住所的甲某同时具有美国、英国两国国籍,则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甲某的本国法是( )(A)英国法(B)美国法(C)英国法和美国法(D)根据英国相关法律的规定0 美国甲公司收到中国山东乙公司来电称:“一级红枣 3000 箱,每箱 900 美元,GIF 纽约,7 月装船,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支付,2003 年 6 月 22 日前复到有效。”美国甲公司于 2003 年 6 月 17 日复电:“若能以相同价格提供 3000 箱特级红枣,方可接受。”山东乙公司回电称“ 无法以该价格提供特级红枣 ”。此时,红枣价格上涨,美国甲公司又于 2003 年 6 月 21

6、 日复电:“接受你 14 日发盘,信用证已开出。” 但山东乙公司未予答复并将货物转卖他人。关于该案,依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下列选项哪个是正确的?( )(A)本案的交货地点是美国纽约(B)山东乙公司将货物转卖他人的行为是违约行为(C)美国甲公司于 2003 年 6 月 17 日的复电属于反要约(D)美国甲公司于 2003 年 6 月 21 日回电是在要约有效期内发出,属有效承诺0 猎人甲某日在狩猎区打猎,在其欲射一野兔时,发现猎人乙在对面也欲捕该野兔,虽然甲知道自己枪法不准,但情急之下还是扣动扳机,结果致乙死亡。对于乙的死亡,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是不可抗力(B)甲对乙的死亡

7、是间接故意(C)是意外事件(D)甲对乙的死亡是过失0 甲某见自己的弟弟遭 3 个流氓毒打,前去制止,而反遭流氓进攻,被迫自卫还击。正在这时,便衣民警乙某赶到,未及表明自己的身份即迅速抓住甲某以制止殴打。甲某以为乙某是流氓的同伙,随即捡起一块砖头将乙某砸成重伤。甲某的行为在性质上属于下列哪种情况?( )(A)正当防卫(B)过失伤害(C)意外事件(D)故意伤害0 下列对于不作为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不作为存在因果关系问题(B)甲男与乙女恋爱并发生了性关系,发誓二人永不分离,后甲男遇到丙女后,提出了与乙女断绝恋爱关系。乙女认为自己已以身相许,所以坚决不同意,并非常正式地提出,如果甲男抛弃自己的

8、话,就自杀。甲男仍执意断绝关系,乙女亦自杀以示抗议。甲男的行为构成不作为犯罪(C)甲某主动提出带邻居 8 岁的小男孩出去游泳,并向邻居保证其的安全,但在游泳过程中因疏于照顾并致使小男孩淹死。甲某的行为构成不作为犯,其义务来源是先行行为(D)甲某是一私营企业的经理,某日在收到税务局纳税申报通知以后,即动手修改账簿,多列支出,少列收入,弄虚作假,少交 8 万元税款,属于不作为犯0 根据刑法第 263 条的规定,构成抢劫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 10 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下列情形” 包括下列哪个情形?( )(A)在尚未运营的公交车上抢劫乘客(B)抢劫由保安公司押解

9、的某民营银行运钞车(C)进入临时搭建工棚抢劫民工甲(D)持玩具枪拦路抢劫0 韩某、程某共同盗剪正在使用中的铁路通讯线,破坏了铁路行车调度通讯话路,危害铁路行车安全。经查,韩某系正在服军役的现役军人,程某系随军家属。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A)对韩某和程某涉嫌的犯罪应由铁路运输人民法院管辖(B)对韩某和程某涉嫌的犯罪应由军事人民法院管辖(C)应当对韩某和程某实行分案管辖(D)韩某、程某系共同犯罪,应对韩某、程某实行合并管辖0 犯罪嫌疑人刘某为某县广告策划公司老板,由于生意上的纠纷,刘某于 2005 年5 月 10 日将自己的生意对手该县另一广告策划公司的经理樊某打成重伤。樊某事后向当地公安机关

10、报案,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经过人民检察院的批准将刘某逮捕。侦查终结后,公安机关将案件移送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人民检察院经审查依法向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并决定公开开庭审理。现当事人欲申请人民陪审员参加该案审判,则下列各项论述中正确的是( )(A)刘某可以申请人民陪审员参加该案审理,是否准许由审判长决定(B)樊某可以申请人民陪审员参加该案审理,是否准许由审判长决定(C)执业律师李某经人民法院院长准许,可以作为人民陪审员参加该案的审理(D)张某曾因玩忽职守被单位开除公职,经过人民法院院长准许,可以作为人民陪审员参加该案的审理0 科威特商人阿卜杜拉,在我国广州违反交通规则,造成交通事

11、故,致使两人死亡,1 人受伤,并且在出事后开车逃离现场。那么,对于此案应当如何处理?( )(A)应当宣布其为不受欢迎的人,要求科威特将其召回进行处理(B)命令其在规定时间内离境(C)将其驱逐出境(D)依照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诉讼程序侦查、起诉和审判,追究其刑事责任0 某地发生一起特大黑社会犯罪集团犯罪案件,该集团成员雄霸一方,无恶不作,在当地造成了极坏的影响。为了尽早铲除这股恶势力,该地政法委召开联合会议,要求该地公、检、法三机关联合办案,通力协作,在案件侦查和起诉过程中,三机关都要派员介入,以期尽早将该犯罪集团一网打尽,恢复该地的治安,给人民的生活创造一个安定、团结的良好环境。该地公检法机关

12、积极响应检察院和法院在侦查过程中均派员参加,在 1 个月的时间内,该犯罪集团的主要成员便悉数落网,此举也得到了上级领导和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对该地司法机关的做法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体现了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应当互相配合的原则(B)可以起到优化司法资源、提高办案效率的作用,在特殊情况下可以适当适用(C)违背了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应当分工负责、互相制约的原则(D)三机关配合办案是实现惩治犯罪、保护人民目的的有效途径,值得提倡0 根据我国立法法的规定,下列享有规章制定权的组织有( )(A)国务院办公厅(B)国家旅游局(C)国务院法制办公室(D)县级人

13、民政府0 公务员法制定颁布实施,一单位组织学习讨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小周认为,法官的义务、权利和管理由法官法 规定,不适用公务员法的规定(B)小吴认为,公务员经有关机关批准后可以兼职并领取相应的报酬(C)小郑认为,公务员在定期考核中被确定为不称职的,应降职使用(D)小王认为,公务员在辞去公职或者退休的,两年内不得到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任职0 下列关于突发事件信息发布的理解,正确的是( )(A)国务院向社会发布突发事件的信息(B)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向社会发布突发事件的信息(C)省级人民政府向社会发布本行政区域内突发事件的信息(D)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向

14、社会发布本行政区域内突发事件的信息0 甲公司委托王某购买 10 台品牌机电脑,王某私自委托朋友张某代为购买,张某购买了 10 台组装电脑,甲公司拒绝支付价款,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甲公司无权拒绝支付价款(B)王某应支付价款(C)张某应支付价款(D)甲公司和王某对支付价款承担连带责任0 2002 年 8 月张某伪造了一幅唐伯虎的字画,并且伪造了专家鉴定书,告诉陈某画是唐伯虎的真迹,陈某相信了张某的话遂购买了这幅赝品。2003 年 10 月陈某发现画是赝品,但是陈某一直忙于工作,直到 2004 年 12 月陈某才找到张某,要求张某退钱,张某拒不退钱,陈某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与张某的买卖合同,以

15、下说法正确的是( )(A)法院应撤销张某与陈某的买卖合同(B)法院不应撤销张某与陈某的买卖合同(C)法院应判决张某承担违约责任(D)法院应认定合同无效0 以下问题应给予肯定回答的是( )(A)王女在某影楼拍摄了一套写真,照片里的王女与本人相比差距甚大,很多熟人都认不出是王女,但是照片非常漂亮,影楼未经王女同意,将王某的多幅照片放在橱窗里吸引顾客,王女是否可以主张影楼侵犯了自己的肖像权(B)大鹏公司请某设计公司为大鹏公司设计了一张公司形象的宣传图,大鹏公司将宣传图作为公司的形象多处使用,很多顾客一看到宣传图就能联想到大鹏公司,飞鹰公司也将大鹏公司的宣传图用于自己公司的信封、明信片、台历等,飞鹰公

16、司是否侵犯了大鹏公司的肖像权(C)李男和赵女是同事,李男暗恋赵女多时,李男到赵女家中做客时,偷拿了赵女的一张照片,将赵女的照片藏在书里,时时拿出来欣赏,李男某次欣赏赵女照片时,被其他同事发现,在李男的公司传为笑谈,李男是否侵犯了赵女的肖像权(D)张女是丽颜化妆品公司的形象代言人,张女授权丽颜公司可以使用自己的肖像,新颜公司是丽颜公司的分公司,新颜公司将张女的照片印在自己公司的广告上,新颜公司是否侵犯了张女的肖像权0 甲公司购买了乙公司的货物,乙公司交货后,甲公司交由长途货运公司将货物运至外地仓库,货物仍在运输途中,甲公司与丙公司签订了买卖合同,将货物卖给了丙公司,货运公司运输途中,遭遇泥石流,

17、货物全部损坏,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甲公司应承担货物损失的风险(B)丙公司应承担货物损失的风险(C)货运公司应承担货物损失的风险(D)甲公司和丙公司应分担货物损失的风险0 甲公司董事长杨某擅自为乙公司提供担保,乙公司的债权人丙公司并不知情,乙公司支付给杨某 10 万元报酬,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担保合同无效(B)担保合同是效力待定合同,甲公司可以在法定期间追认(C)担保合同是可撤销合同,丙公司有权在法定期间撤销(D)担保合同有效,10 万元应归甲公司所有0 甲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张某擅自将本公司资金借贷给王某,王某在借款到期前不知所踪,借款无法收回,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 )(A)张某应

18、当向甲公司承担赔偿责任(B)甲公司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张某承担赔偿责任(C)甲公司不起诉的,甲公司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张某承担赔偿责任(D)监事会拒绝起诉的,甲公司的股东可以以公司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0 赵某、钱某、孙某和李某都是金山股份有限公司的小股东,赵某连续持有金山公司 1%的股份达 3 个月,钱某、孙某、李某连续合计持有金山公司 l%的股份已达 1年,银海公司拖欠金山公司货款不还,由于银海公司的大股东周某也是金山公司的大股东,并且是金山公司的董事长,金山公司一直不对银海公司采取措施,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赵某有权请求金山公司监事会提起诉讼要

19、求银海公司还款(B)钱某有权请求金山公司监事会提起诉讼要求银海公司还款(C)钱某、孙某、李某有权要求金山公司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会拒绝的,三人有权以公司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银海公司还款(D)金山公司对银海公司的债权马上超过 2 年诉讼时效,钱某、孙某和李某有权直接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要求银海公司还款0 某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违反章程规定,拒不向某股东分配红利,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股东有权请求监事会提起诉讼(B)股东只能请求召开股东会解决(C)股东有权以公司的名义提起诉讼(D)股东有权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0 关于国有独资公司的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董事每届任期 3 年(

20、B)董事会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 1/3(C)董事会成员为 39 人(D)董事长、副董事长均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指定0 住所在 A 市的孙某欲将其所有的位于 B 市市中心的一家商业店铺出售。正好 C市的李某与 D 市的王某欲联合在 B 市做生意,二人看中了孙某的这家商业店铺。经过数次协商后,孙某最终与李某、王某签订商业店铺买卖合同,并在合同中约定:若双方发生合同争议,应当将争议提请 A 市人民法院管辖。后双方因商业店铺价金支付发生纠纷,现孙某欲向法院起诉李某和王某,请求确认该买卖合同无效,并赔偿自己损失。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他应当向 A 市人民法院起诉(B)他可

21、以任意选择向 B 市、C 市或 D 市人民法院起诉(C)他只能向 B 市人民法院起诉(D)他可以选择向 C 市或 D 市人民法院起诉0 辛某与至诚商贸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加工承揽合同,由于双方不在同一城市,因此都对合同的管辖法院问题十分看重。现辛某居于甲市,至诚商贸有限公司位于乙市,双方签订合同是在丙市,加工行为将会在丁市完成。那么,如果双方要对合同的管辖法院作出约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加工承揽合同不同于买卖合同,不能随便约定管辖法院(B)合同双方可以约定甲市或者乙市法院作为合同的管辖法院(C)丙市作为合同的签订地也可以作为管辖法院所在地,但是丁市法院不能成为管辖法院 (D)本合同不含

22、有涉外因素,因此不可以随便约定管辖法院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 51-90 题,每题 2 分,共 80 分。0 张三是一个恶霸,因为盗窃抢劫,被当地人民法院依据刑法判处有期徒刑 10 年,此事经过媒体报道后当地群众拍手称快,关于这个事件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犯罪法律均会给予惩罚,这说明法律具有普遍性(B)法律是司法机关办案的主要依据(C)法律具有国家强制性,本案就是明证(D)评价司法审判正确与否的标准之一是人民群众是否满意0 罗马法发展过程中出现了五大法学家,不属于其中的是( )(A)保罗(B)查士丁

23、尼(C)格老秀斯(D)盖尤斯0 根据反分裂国家法的规定,台湾海峡两岸可以就以下事项进行协商和谈判( )(A)台湾当局的政治地位(B)结束两岸敌对状态(C)台湾地区在国际上的活动空间(D)发展两岸关系的规划0 以下是在学习拍卖法的课堂上同学们对拍卖法的法律问题的争论和认识,应该给予否定回答的是( )(A)王某热爱收集古钱币,但是工作繁忙,所以他经常委托朋友或家人代理他去拍卖会参加竞买。甲同学认为竞买人参加竞买是身份性很强的行为,所以应当亲自参加竞买,甲同学的说法对吗(B)张某看到某拍卖行公告拍卖一幅齐白石的画作,为辨清真伪,张某要求拍卖行提供委托人的详细资料,并要求告知该画作的来源,遭到拍卖行的

24、拒绝。乙同学认为拍卖行侵犯了张某的知情权,乙同学的说法对吗(C)陈某是集邮爱好者,在一次邮票拍卖会开始前,碰到了同为集邮爱好者的李某,陈某对李某说:“ 我特别想要那张猴票,你如果不是特别想要,就别跟我争了” ,李某想朋友一场,以后说不定还需要陈某帮忙,就一直没有举牌竞价,陈某以满意的价格拍得了那张邮票。丙同学认为李某是合法处分自己的权利,没有违反拍卖法,丙同学的观点对吗(D)费某在拍卖会上以 1 万元拍得了一辆夏利轿车,未付款前由于妻子买彩票中了一辆桑塔纳轿车,费某不愿意支付夏利轿车的价款,经委托人同意,拍卖行再行拍卖,该夏利轿车的成交价竟然升至 2 万元,拍卖行要求费某支付第一次拍卖中费某和

25、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费某拒绝支付。丁同学认为第二次拍卖的成交价格大大高于第一次的价格,委托人在第二次拍卖中获利,就不应让费某支付第一次拍卖委托人应支付的佣金,丁同学的说法对吗0 根据拍卖法,以下的陈述正确的是( )(A)委托人不得亲自参加竞买,也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B)拍卖人不得参加自己组织的竞买,也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C)拍卖师拍卖前没有声明拍卖标的有保留价的,即为无保留价(D)最高应价规则可以对抗底价规则0 以下问题应给予否定回答的有( )(A)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货物买卖合同,甲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将货物运至乙公司指定的仓库,乙公司以公司资金不足为由要求解除合同,拒绝接收货物,甲公司将

26、货物搬卸到仓库内离开,第二日罕见台风来袭,仓库被吹倒,货物由于浸水全部毁损,乙公司是否有权不向甲公司支付货款(B)丙公司与丁公司签订了设备买卖合同,丙公司交付的设备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丁公司无法使用,丁公司拒绝接收设备,丙公司将设备寄存在某仓库中,某日仓库失火,将设备烧毁,丁公司是否有权不向丙公司支付设备价款(C)戊公司与王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戊公司向王某交付了房屋,由于房产部门的原因,房屋所有权证未能如期交付给王某,房屋因该地发生强烈地震倒塌,王某是否有权不向戊公司支付房屋价款(D)庚公司和张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庚公司交付的房屋中有一扇窗户玻璃由于小孩踢球打烂,张某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

27、,庚公司不同意,次日由于楼下住户煤气管道爆炸将该房屋一并炸毁,张某是否有权不向庚公司支付房屋价款0 下列哪些关于国家主权原则的说法是正确的?( )(A)国家主权包括对内最高权、对外独立权和自保权(B)主权作为一种基本权利,是国际法赋予各个主权国家的(C)主权具有不可分割、不从属于外来意志和神圣不可侵犯的性质(D)主权是一个不断发展的概念0 中国甲公司向德国乙公司出口一批运动鞋,美国丙公司指控该批货物侵犯了其在德国登记注册的专利权,货物遭德国海关扣押,德国乙公司遂向中国甲公司索赔,甲公司可以成立的免责理由包括( )(A)甲公司在订立合同时不知道这批货物可能侵权(B)乙公司在订立合同时知道这批货物

28、存在第三者权利(C)甲公司是遵照乙公司提供的技术图样和款式进行生产的(D)乙公司在订立合同后知道这批货物侵权但未在合理时间内及时通知甲公司0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2006 年 12 月 28 日发布的关于统一行使死刑案件核准权有关问题的决定,自 2007 年 1 月 1 日起( )(A)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各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和裁定的死刑案件,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B)各级解放军军事法院依法判决和裁定的死刑案件,无须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仍由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法院核准(C)各高级人民法院在 2006 年 12 月 31 日以前已经核准的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裁定,如果在该死刑

29、在 2007 年 1 月 1 日以后执行,应当重新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D)各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和裁定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案件,仍由各高级人民法院核准0 周某意图杀死简某,当其得知简某每天将煮饭用的水桶放在公共的水池边打水时,于一天晚上在简某的水桶上涂抹上无色的毒药,但是,晚上却是简某的邻居强某将水桶误提回家,结果强某因误食放有毒药的水而身亡。下列哪些判断不符合周某对强某死亡所持的心理态度?( )(A)疏忽大意的过失(B)意外事件(C)过于自信的过失(D)间接故意0 甲、乙二人住在山区,当地野猪危害庄稼的情况严重。听说邻县使用电猫,效果很好。就去买回一台电猫。甲乙二人安装好电猫,并在野猪可能

30、出没的山上拉上裸电线,距地面 40 厘米。在裸线通过的路口上均设置了警告牌,并告知通电的时间为:晚 7 点开电,早 6 点收电。村民丙某盗伐林木,于一日早 5 点 30 分触电死亡。甲乙的行为( )(A)属于过于自信的过失(B)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C)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D)属于疏忽大意的过失0 某甲骑摩托车撞伤违章骑自行车的某乙,造成某乙腿部表皮破裂。某甲送某乙到医院治疗,护士丙未作皮试,即给某乙注射破伤风针,乙因药物过敏而死,以下说法正确的有( )(A)某甲的行为对某乙的死亡而言属于意外事件(B)护士丙的行为对某乙的死亡而言属于疏忽大意过失(C)某甲的行为对某乙的死亡而言属于过失

31、致人重伤(D)护士丙的行为对某乙的死亡而言属于过于自信过失0 在当事人申请回避的下列情形中,人民法院应当作出回避决定的有( )(A)人民法院对桑某拖欠货款一案进行强制执行时,桑某对负责执行的一名法官提出回避申请,理由是该法官的妻子是其拖欠货款案的被告方诉讼代理人(B)李某在侯某诽谤案的第一审程序中担任该案的书记员,之后调任上级法院担任法官,现侯某上诉,李某系侯某诽谤案的二审合议庭组成人员。侯某申请李某回避(C)在外国人张某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一案中,曾某曾在该案的侦查阶段担任翻译人员,现该案进入第一审程序,曾某再次被委托为翻译人员。张某申请曾某回避(D)在外国人雅布拉汉涉嫌盗窃罪一案的第一审、第

32、二审程序中,王某均担任雅布拉汉的翻译。后雅布拉汉因涉嫌破坏监狱管理秩序罪被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在该案的审判中,雅布拉汉申请王某回避0 下列关于回避制度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有( )(A)刘某曾在侦查阶段担任方某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中的鉴定人,故不得在审查起诉阶段再次担任同一案件的鉴定人(B)李某曾是高某故意杀人案的一审辩护人,在该案二审程序中,高某拒绝继续委托李某担任辩护人。李某和高某解除委托关系后,可以接受同一案件被害人家属的委托,担任该案附带民事诉讼原告的代理人(C)张某向法庭申请法官韩某回避,理由是韩某曾接受对方当事人的送礼。对此,张某必须向法院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D)王某系 A 市 B 区公

33、安局局长,在对苗某涉嫌诈骗罪一案进行侦查过程中,苗某申请王某回避。对王某的回避问题,应当由 A 市公安局局长决定0 某县公安局以故意杀人罪将犯罪嫌疑人许某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县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过程中,对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是否属于正当防卫,意见分歧很大,于是向上级人民检察院汇报,请示处理意见。上级人民检察院听取汇报后,认为应当认定为正当防卫,要求县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县人民检察院根据这一要求作出了不起诉决定。那么,关于本案的处理程序,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因为上级人民检察院有权领导下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所以本案的处理方法正确(B)尽管上级人民检察院有权领导下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

34、,但是领导关系只能体现在组织关系上,在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业务活动不能请示汇报,故本案的处理方法错误(C)因为上级人民检察院有权领导下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人民检察院独立行使职权有其限度,本案的处理方法是正确的,恰好体现了“检察一体” 的原则(D)因为司法活动本身讲求独立性,故上级人民检察院不能对县人民检察院就具体案件如何处理发布具有约束力的指示和命令0 以下属于行政应急类型的是( )(A)自然灾害(B)安全事故(C)经济危机(D)社会冲突0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行政机关应当采取行政应急措施。在下列选项中,属于此类情形的是( )(A)1998 年长江流域特大洪水(B)李某位于闹市区的房子着火(C)

35、 2003 年非典型性肺炎的传播(D)1997 年亚洲金融危机0 2003 年“非典 ”期间,北京市海淀区某居民楼出现一个疑似病例,于是,有关行政部门要求该居民楼的其他居民在家中隔离观察 30 日,并且通过居民委员会向卫生部门每日报告居民个人体温。在这一事件中,有关行政部门运用了哪些类型的行政应急措施?( )(A)授益性应急措施(B)负担性应急措施(C)限制性应急措施(D)补充性应急措施0 根据行政监察法的相关规定,下列选项中说法正确的有( )(A)监察机关依法提出的监察建议,有关部门无正当理由的,应当采纳(B)监察机关作出的重要监察决定和提出的重要监察建议,应当报经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监察机

36、关备案(C)乡级人民政府的公务员由县级监察机关负责监察(D)上一级监察机关认为下一级监察机关的监察决定不适当的,必要时可以直接作出变更或者撤销的决定0 以下属于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是( )(A)甲公司对乙公司的债务已经到期,甲公司为逃避债务,与丙公司签订了虚假的买卖合同将资产转移到丙公司处(B)王某新买了一块劳力士手表,张某羡慕不已,王某开玩笑说:“送给你吧”(C)陈某与前妻赵某离婚后与金某结婚,但是陈某与赵某一直保持朋友关系,赵某要买房急需用钱,陈某送给赵某 5 万元,但是害怕金某不同意,就与赵某签了一份假的借款合同(D)丁公司与戊公司签订购销合同时,丁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错把 100000 元写成

37、了 10000 元0 以下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A)为了本市“ 十一” 献礼工程,张某忙于工作,无暇办理结婚登记,张某委托弟弟代表自己与未婚妻一起办理结婚登记(B)某演出公司与歌星孙某签订了演出合同,孙某到某地演出 3 场,孙某由于演出太多,遂委托另一名歌星陈某代替自己去某地演出(C)甲公司经营范围中有批发货物业务,乙公司经营范围中没有批发业务,甲公司委托乙公司以甲公司的名义办理批发业务(D)丙公司委托某律师事务所为自己办理纳税事宜0 张某曾经是甲公司的职员,由于张某有偷窃行为,甲公司将其开除,张某到处张贴小宇报,污蔑甲公司生产的产品中含有有毒有害物质,致使甲公司的销售量大大下降,甲公

38、司的员工也为此事人心惶惶,焦虑不安,甲公司的法律顾问提出的下列建议正确的是( )(A)名誉权为自然人享有的专属权利,法人和其他组织不享有名誉权(B)甲公司有权要求张某赔偿经济损失(C)甲公司有权要求张某消除影响、恢复名誉(D)甲公司有权要求张某赔偿精神损害0 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 )(A)张某的儿子张大虎学习成绩很好,老师和同学都认为张大虎肯定可以考上清华大学,张某的朋友陈某与张大虎约定,如果张大虎考入清华大学,陈某就送给张大虎一台电脑,陈某的行为是附期限行为(B)王某的儿子准备出国,正在办理签证,王某与杨某约定,王某的儿子如果能够出国,王某就将自己儿子住的房屋租赁给杨某,王某的行为是附解除条

39、件的行为(C)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合同中约定双方到公证部门公证后合同生效,该合同是附延缓期限的合同(D)赵某将房屋租赁给孙某,约定 1 年后合同失效,该合同是附解除期限的合同0 张某将房屋 2 间典给王某,期限 5 年,王某支付典价 8000 元,王某与张某约定到期不赎,即作绝卖,典权 5 年期限届满时,房屋的市场价值为 10 万元,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张某要回赎房屋,须经王某的同意(B)张某要回赎房屋,只需向王某支付 8000 元(C)张某到期不回赎,王某有权直接取得房屋的所有权(D)张某到期不回赎,王某有权取得所有权,但是应向张某支付差价0 根据公司法,以下行为不符合法律规

40、定的是( )(A)甲公司的副经理王某同时是乙公司的董事长,乙公司与甲公司经营同类业务(B)丙公司的财务主管陈某为丁公司与丙公司提供了一宗货物买卖的谈判机会,丁公司支付给陈某一笔居间费用,陈某收为已有(C)戊公司董事郑某在召开董事会时得知己公司将更新通讯设备,戊公司拟与己公司进行谈判,郑某的女儿在庚公司任董事长,郑某将该信息通知其女,庚公司遂提前与己公司谈判并获得签约机会(D)辛公司欲购买一批办公设备,董事石某经营一家办公家具商场,石某经股东会同意与辛公司订立了办公设备供应合同0 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监事会(B)股东人数较少并且规模较小的股份

41、有限公司可以只设 12 名监事(C)国有独资公司必须设监事会(D)公司的监事会中都应当有适当比例的职工代表0 关于合同纠纷进行诉讼的协议管辖与当事人对合同管辖问题的意思自治,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协议管辖就是由合同的当事人随意选择适合自己的法院来审理自己的案件,体现了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原则(B)合同当事人王某和赵某已经选择了朝阳区人民法院作为合同的管辖法院,却在发生纠纷后达成协议到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这种做法也是他们的自由(C)甲乙之间的买卖合同涉及金额很小,可是双方当事人为了能有更加“高级” 和“公正;的法官来审理彼此的纠纷,还是约定了由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为合同的管辖法院,这是当事

42、人追求司法审判上的自由(D)美国连通达集团来华投资,与中方合资者达成协议,为求公平,选择第三国荷兰的法院作为双方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这是中外双方的自由0 李某向朝阳区人民法院起诉状告张某在供货合同中违约,张某在答辩期内提出了管辖异议,认为双方已经在供货合同中选择海淀区人民法院作为合同的管辖法院。朝阳区人民法院查证后认为海淀区人民法院与本合同并无任何关系,而朝阳区是张某住所地,因此还是审理了此案并作出了判决,张某不服,上诉至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本案,下列看法正确的有( )(A)由于已经约定了管辖法院,李某向朝阳区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根本就不应被受理(B)张某的管辖异议没有根据,朝阳区人民法

43、院的做法是正确的(C)海淀区人民法院虽然与合同没有实质关系,但是根据合同自治的原则,也可以作为合同的管辖法院,应该尊重当事人的这种权利(D)如果管辖错误,就足以构成二审法院不支持本案判决的正当理由0 张某 5 岁的儿子被赵某无意中打伤,张某愤愤不平向赵某所在的 A 区人民法院起诉索赔,张某的妻子与张某不合分居已久,听说这一消息也想要为儿子讨个说法,遂向赵某动手打人的劳动公园所在的 B 区提起了诉讼。对于此案,你认为以下说法哪些是错误的?( )(A)张某的儿子被打伤,其父母代为告状无可厚非,但赵某没有义务当两次被告,交两笔赔偿金(B)在这种情况下,张某和张某之妻都有权向 A 区或者 B 区的法院

44、起诉(C)如果是张某先去 A 区法院起诉的话,那么张某之妻的起诉就是白费力气了(D)张某之妻没有和儿子住在一起,所以就不能独自往 B 区起诉,B 区法院也没有资格受理此案0 以下适用民事诉讼法移送管辖规定的做法,哪些是错误的?( )(A)甲市人民法院立案后发现对案件没有管辖权,但是被告一方没有提出管辖异议,出于诉讼效率考虑还是审理了此案(B)乙市人民法院接到甲市人民法院移送来的案件后发现还是没有管辖权,遂将之另行移送到了丙市人民法院(C)丙市人民法院接到乙市人民法院移送的案件后发现还是没有管辖权,只好提交本院审判委员会处理解决(D)丁市人民法院本来已经受理某案,结果由于行政区域变更,在审理之前

45、失去了管辖权,于是又将之移送给刚刚获得管辖权的戊市人民法院司法综合模拟练习试卷 64 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 1-50 题,每题 1 分,共 50 分。0 【听力原文】 法的作用是指法对社会的影响,这种影响发生在法和社会的交互关系中,直接表现为国家权力的行使,本质上是社会自生力量的体现。在法的规范作用中,预测作用和指引作用很容易混淆,具体说来,指引作用是指法对本人行为的引导,而预测作用则是指通过了解法律对人们相互之间行为的预测,两种作用所指的对象显然是不同的。0 【试题解析】 D【知识模块】 司法综合模拟0 【听力原文】 杂法是关于“盗贼” 以外的其他

46、犯罪与刑罚的规定,主要规定了“六禁”,即淫禁、狡禁、城禁、嬉禁、徒禁、金禁。0 【试题解析】 C【知识模块】 司法综合模拟0 【听力原文】 根据立法法第 79 条规定:“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第 82 条规定:“ 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具有同等效力,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施行。”因此,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但国务院部门规章和地方性规章处于同一效力阶层。因此选项 A 不正确。根据立法法第 88 条第 2 款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撤销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因此,全国人大常委会只能撤销

47、而不能改变与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故选项0 【试题解析】 C【知识模块】 司法综合模拟0 【听力原文】 拍卖法第 18 条第 l 款规定: “拍卖人有权要求委托人说明拍卖标的的来源和瑕疵。” 第 2 款规定:“ 拍卖人应当向竞买人说明拍卖标的的瑕疵。 ”第 35 条规定:“ 竞买人有权了解拍卖标的的瑕疵,有权查验拍卖标的和查阅有关拍卖资料。”这两条规定了委托人对拍卖人的瑕疵告知义务,拍卖人对竞买人的瑕疵告知义务。本题中,张某作为委托人对金太阳拍卖行有瑕疵告知义务,所以 A 选项不正确。拍卖法第 61 条第 1 款规定:“拍卖人、委托人违反本法第十八条第二款、第二十七条规定,未

48、说明拍卖标的的瑕疵,给买受人造成损害的,买受人有权向拍卖人要0 【试题解析】 C【知识模块】 司法综合模拟0 【听力原文】 招标可以分为狭义和广义概念:广义招标是指招标人对货物、工程和服务事先公布采购的条件和要求,邀请投标人参加投标,招标人按照规定的程序确定中标人的行为。狭义招标是广义招标中的第一个步骤,即招标人邀请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步骤。招标是招标人向不特定人发出的邀请其参加投标的行为,所以招标行为是要约邀请行为。投标是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出的要求和条件,参加投标竞争的行为。投标人向招标人发出包含合同主要条款的意思表示,投标行为是要约行为。招标投标法第 45 条规定:“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

49、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0 【试题解析】 B【知识模块】 司法综合模拟0 【听力原文】 国籍法第 9 条规定:“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即我国明确提出不承认中国公民的双重国籍,因此 B 为当选项。0 【试题解析】 B【知识模块】 司法综合模拟0 【听力原文】 我国最高人民法院 1988 年颁布的民通意见第 182 条规定:“有双重或多重国籍的外国人,以其有住所或者与其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为其本国法。” 本题中,甲某在英国有住所,故英国法应认定为其本国法。0 【试题解析】 A【知识模块】 司法综合模拟0 【听力原文】 CIF 贸易术语属于装运合同,在装运港的船上完成交货,本案的装运港位于山东,卖方在山东完成交货,而纽约是目的港而不是装运港,故 A 选项不正确。B 选项也不正确,因为山东乙公司的回电没有同意美国甲公司有关提高货物质量的条件,因此,本案合同没有成立,山东乙公司可以将货物转卖他人。C选项正确,美国甲公司于 17 日的复电属于反要约,因为美国甲公司对货物的质量提出了不同的要求。D 选项不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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