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法练习试卷 2 及答案与解析一、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 51-90 题,每题 2 分,共 80 分。1 认股人缴纳股款后,一般不得退股、不得抽回股本。但在下列哪些情形下,发起人应当退还认股人认购的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的利息?(A)募股期限届满时,发起人已缴足股款,但其社会公众股只募足公司股份总额的 65%(B)发起人在发行的股款全部缴足后,因事务繁忙,共同决议将创立大会的召开推迟 2 个月(C)由于受国家政策变化的影响,发起人决定召开创立大会时宣布不设立公司(D)发起人在缴足股款后,得知由某证券经营机构包销的社会公众股只募足应募股份的
2、 50%2 根据公司法关于法律责任的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下列行为中,哪些将导致其因该行为的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A)董事长甲自己设立某有限责任公司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同类的营业所获得的收益(B)副董事长乙将公司的一笔暂时不用的资金以高利贷放给他人,获利后将这笔资金归还(C)总经理丙以公司的一处房产为某股份有限公司的贷款提供担保,获得酬金一笔(D)副总经理丁得知某种货物价格将会上涨,将公司库存的这种货物卖给自己的亲戚,以后又替他将这批货物卖出,从中分得一部分利润3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下列有关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相关义务,股东获取司法救济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A)违反公司
3、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已经造成公司担保款项 100 万人民币损失,股东可以直接起诉(B)违反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总经理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自己获得利润 100 万,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C)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D)某董事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但是没有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可以不起诉4 甲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票公告的招股说明书中遗漏了拖
4、欠其巨额债务的乙公司宣告破产致使该巨额债务无法收回的内容。丙证券公司以包销的方式为甲公司发售股票,该股票上市后不久,有关媒体披露乙公司上述情况,致使甲公司的股票行情大跌,投资者遭受了损失。投资者的这些损失应如何承担?(A)由甲股份有限公司承担(B)由丙证券公司承担(C)甲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承担赔偿责任时采“过错推定原则”(D)甲、丙两公司负有责任的董事、监事、经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5 甲上市公司在成立 6 个月时召开股东大会,该次股东大会通过的下列决议中哪些符合法律规定?(A)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离职后 1 年内不得转让(B)公司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即
5、日起可以对外转让(C)公司收回本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4%用于奖励本公司职工(D)公司向一个合伙企业投资并成为普通合伙人6 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有董事 9 名。该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下列情况下哪些违反了公司法的规定?(A)会议记录记载的出席董事为 5 人,实际到会 4 人(其中一人提交了另一名因故不能到会的董事出示的代为行使表决权的委托书)(B)会议通过了公司适当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C)会议通过了解聘公司现任经理的决议,并由副董事长和记录员在记录上签名(D)会议的所有决议事项均载入会议记录,由董事长和记录员在记录上签名7 下列关于上市公司的有关事项表述正确的有:(A)上市公司在 1 年内购买、出售
6、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 25%的,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B)所有上市公司都应当设立独立董事和董事会秘书(C)上市公司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应当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才可举行(D)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会计年度内公布一次财务会计报告8 张某、王某、李某合伙出资开办一食品加工厂(普通合伙企业),经王某和李某同意由张某担任合伙事务的执行人。张某在单独执行合伙企业的事务时,未经王某和李某同意,独自决定实施了以下行为。请问其中哪些行为的实施违反
7、了合伙企业法的规定?(A)为扩大生产规模购置机器设备向银行贷款 2 万元(B)聘请具有丰富的经营管理经验的唐某作为工厂主抓生产的负责人(C)以工厂的名义为朋友提供担保(D)为扩大生产规模购置房屋9 某合伙企业因做生意资金临时周转不足,借了甲 3 万元钱,而甲与该合伙企业合伙人乙之间因私人纠纷诉至法院,法院最终裁决由乙偿还给甲 2 万元钱。现甲与该合伙企业做生意,尚欠 1 万货款,则:(A)甲可用这 1 万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权(B)甲可用这 1 万元抵销乙欠甲的债务(C)甲可用这 1 万元分别抵销其对该企业和乙个人的债权各 5000 元(D)作为乙的债权人,甲无权代位行使乙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
8、10 某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甲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逾 4 年,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对此,合伙人乙、丙提出如下主张,其中哪些符合法律规定?(A)甲在下落不明期间,不享受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B)甲于宣告死亡之日起视为退伙(C)甲的出资额应退还给甲的继承人,但应扣除合伙企业债务中应由甲承担的份额(D)对于甲宣告死亡前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中应由乙、丙承担的部分,甲的继承人须承担连带清偿责任11 合伙企业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和公告债权人。关于合伙企业的清算,说法正确的是:(A)合伙企业解散,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B)未能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清算人的,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后 15 日内指定
9、1 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C) 15 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D)合伙企业解散后,原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连带责任,但债权人在 2 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12 甲、乙、丙、丁四人成立一个有限合伙企业,甲是普通合伙人,其余三人是有限合伙人,在合伙协议没有约定的情况下,有限合伙人的下列行为符合法律规定的有:(A)鉴于乙有丰富的经营管理经验,该合伙企业由甲、乙两人执行合伙事务(B)乙把自己的汽车卖给了本有限合伙企业(C)丙以其劳务为出资(D)丁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
10、全部转让给其好友王某13 依照我国个人独资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企业法人的主体地位,但这并不意味着它没有一定的团体地位。这主要表现在:(A)有自己的名称和住所(B)能够独立地承担民事责任(C)企业经营的财产和收益受法律保护(D)可以申请获得贷款,取得土地使用权14 张某于 2004 年 3 月成立一家个人独资企业。同年 5 月,该企业与甲公司签订一份买卖合同,根据合同,该企业应于同年 8 月支付给甲公司货款 15 万元,后该企业一直未支付该款项。2005 年 1 月该企业解散。2007 年 5 月,甲公司起诉张某,要求张某偿还上述 15 万元债务。下列有关该案的表述哪些是错误的?(A)因该
11、企业已经解散,甲公司的债权已经消灭(B)甲公司可以要求张某以其个人财产承担 15 万元的债务(C)甲公司请求张某偿还债务已超过诉讼时效,其请求不能得到支持(D)甲公司请求张某偿还债务的期限应于 2007 年 1 月届满15 某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甲聘用乙作为企业经理,下列所述乙的哪些行为是法律禁止的?(A)乙将企业的 50 万元资金借给自己的同学丙(B)某日,甲出差在外,甲的好友丁来求助该企业为其贷款提供担保,乙认为丁是甲的好友,未经向甲请示就以企业财产为丁提供了担保(C)乙认为企业获取的一项专利一直未能实施给企业造成了损失,遂说服甲同意将其转让给戊,后来戊实施该专利,获利颇丰(D)乙将企业资
12、金 20 万元用于个人炒股,在股市上获利后,立即归还给企业16 依据合伙企业法和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下列关于合伙企业与个人独资企业之间的相同点的说法错误的是:(A)出资人均对企业以个人财产承担无限责任(B)均非法人企业,因而都不是独立的民事主体(C)法律对出资人的出资均无最低额限制(D)都必须是由自然人组成17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的合营一方向第三者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应遵循如下规定中的哪几项?(A)须经合营他方同意(B)须经董事会会议通过后,报原审批机构批准(C)合营他方有优先购买权(D)合营企业年度亏损时不得转让18 以下关于中外合资企业与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区别的说法正确的有:(A)前
13、者均取得法人资格,后者不一定取得法人资格(B)前者设立董事会,后者可以采取董事会以外的其他管理方式(C)前者为股权式合营,后者是契约式合营(D)前者按照比例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后者按照累进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19 中国甲公司提供土地使用权,韩国乙公司提供现金出资共同设立一专门从事机械制造的中韩合作经营企业。由于某种情形的发生,韩国乙公司意图减少其在该合作企业的投资,进而减少该企业的注册资本。以下关于合作经营企业在经营期间减少注册资本的说法正确的有:(A)合作企业在经营期内原则上不得减少其注册资本(B)因投资总额和生产经营规模等发生变化,确需减少的,可以减少(C)减少注册资本经审批机构批准(D)应
14、当取得全体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的董事或者委员一致通过20 根据企业破产法,债务人的下列行为,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 1 年内,对原来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无效(B)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 1 年内,无偿转让财产的,无效(C)虚构债务或者承认不真实的债务的,无效(D)债务人为逃避债务而隐匿、转移财产的,无效21 富疆实业有限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而申请破产救济,各债权人纷纷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下列选项哪些属于破产债权?(A)甲公司要求收回其租赁给富疆公司的一套设备(B)乙银行因派员参与破产程序花去的差旅费 5 万元(C)丙银行贷给富疆公司的 50 万元贷款,
15、但尚未到还款期(D)丁银行拥有抵押权的 10 万元债权22 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债权人有财产担保但是没有放弃优先受偿权利时,下列关于其在债权人会议表决权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有:(A)不享有表决权(B)享有表决权,并且表决时所代表的债权额为无财产担保债权额和有财产担保债权额的总和(C)享有表决权,并且能够对通过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进行表决(D)享有表决权,但不能对通过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进行表决23 与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程序相比,企业破产程序有以下特点:(A)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由投资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而企业申请破产后,主要是由人民法院指定管理人对其进行清算(
16、B)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应负偿还责任,但债权人 5 年内没有提出偿还请求时,才解除;而企业破产后就注销登记,解除偿还责任(C)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破产企业无财产可供分配时,宣告破产程序终结(D)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没有关于追加分配的规定;而破产企业在破产程序终结后 2 年内发现有新的可供执行的财产时,可以追加分配24 在华神公司的破产案件中,有关当事人提出的下列主张,哪些依法应予支持?(A)华神公司主张在破产重整期间,自己为继续营业而借款的,可以再次为该借款设定担保(B)管理人解除华神公司和甲公司之间的买卖
17、合同,现甲公司以合同解除所产生的损害赔偿权申报债权(C)乙公司根据合同中约定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条款,主张行使优先受偿权(D)华神公司签发一张汇票交付给丙公司,以丁银行为该票据的付款人,现丁银行付款后产生的请求权25 甲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向法院申请破产重整,法院受理了其重整申请。其后,相应的机关和当事人实施了以下行为,其中哪些主张是符合法律规定的?(A)乙法院委托拍卖行拍卖 1 年前查封的甲公司的土地(B)丙银行主张立即对设定了抵押担保的楼房进行拍卖(C)丁公司主张以自己的债权抵销了所欠甲公司的债务 10 万元(D)甲公司的管理人要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26 有关汇票追索权的
18、行使,根据票据法的有关规定,下列观点正确的有:(A)持票人应在收到被拒绝承兑或被拒绝付款的有关证明之日起 3 日内,将被拒绝事由通知其前手。过期没有通知的,则票据权利丧失(B)持票人应在收到被拒绝承兑或被拒绝付款的有关证明之日起 3 日内,将被拒绝事由书面通知其前手;以口头或其他非书面形式通知的,其通知行为无效(C)持票人在被拒绝承兑或被拒绝付款后将被拒绝的事由用邮寄方式通知的,在规定期限如果其前手没有收到通知,持票人追索权丧失(D)持票人行使追索权时,可以不按顺序的前后,向其前手中的一个或数人行使27 下列有关票据承兑的说法错误的是:(A)定日付款的商业承兑汇票,持票人应当在汇票到期日前向付
19、款人提示承兑(B)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 10 日内向付款人提示承兑(C)付款人承兑汇票的,应当在汇票正面或者背面记载“承兑” 字样和承兑日期并签章(D)票据承兑后,持票人未在法定期限提示付款的,承兑人的票据责任解除28 甲签发现金支票给乙,乙于到期日前丢失,遂立即通知付款银行止付,下面选项正确的是:(A)乙挂失止付时,付款行已向持票入丙付款的,乙可诉请法院判决付款行向乙支付票据金额(B)乙于挂失止付后,第二天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法院进行除权判决后,有善意持票人丙向付款行请求兑付支票,付款行有权拒绝付款(C)如果乙所丧失的现金支票尚未记载付款人,被请求银行对乙的挂失不予受理
20、(D)经除权判决后,乙可要求甲重新签发现金支票29 买卖合同的买方甲公司为汇票的出票人,开出以卖方乙公司为收款人、丙公司为付款人的见票即付汇票,乙公司持该汇票向丁银行申请贴现,丁银行同意其贴现申请,乙公司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丁银行。丁银行向丙公司提示付款遭拒付,丁银行向甲公司追索时,甲公司以乙公司所交货物严重违反合同规定为由进行抗辩。关于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甲公司的抗辩不能成立,应无条件向丁银行付款(B)丁银行不能直接向甲公司追索,而应当先向乙公司追索,再由乙公司向甲公司追索(C)对于丁银行的追索,甲公司和乙公司应当承担连带责任(D)甲公司如果向丁银行付款,可以再向乙公司追索30 下列情
21、形,保险公司不可以解除保险合同的是:(A)甲向 A 保险公司投保车辆损失险,合同订立后,因该家用车辆转用于高速货物运输,增加了保险标的危险程度,甲将该事宜及时告知 A 公司(B)乙向 B 保险公司投保车辆损失险,后该车与其他车辆相撞,车灯受损,乙变造相应证明,夸大损失程度(C)丙向 C 保险公司投保车辆损失险,因为疏忽没有告知 C 公司工作人员其副驾驶座位的靠座已发生损坏(D)丁向 D 保险公司投保车辆损失险,但是其保险金额明显超过保险车辆的价值31 下列关于保险代理人和保险经纪人的规定哪些是不正确的?(A)二者都可以由个人或单位担任(B)二者都向保险公司领取手续费和佣金(C)二者都不能同时接
22、受 2 个以上人寿保险公司的委托(D)因保险经纪人在办理保险业务中的过错,给投保人造成损失的,由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32 李某向保险公司投保家庭财产保险,在保险期间李家被盗,损失财物总计 7 万余元。李某为获取更多的赔偿,向保险公司谎称被盗财物价值 10 万元,保险公司金额进行了理赔。事后,保险公司查出李某谎报损失一事。关于如何处理此事,保险公司内部形成以下几种意见,正确的是:(A)因李某有保险欺诈行为,所以对李某不予赔偿,应当全部追回保险金(B)追回支付李某虚报部分的保险金(C)对李某虚报部分损失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查,所支出的费用要求李某承担(D)解除与李某的保险合同,追回已支付的保险金并不退回
23、保险费33 下列关于人身保险的表述中正确的有:(A)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 5 年不行使而消灭(B)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 2 年不行使而消灭(C)人身保险合同约定分期支付保险费,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后,在合同没有约定的情况下,投保人自保险人催告之日起超过 15 日末支付当期保险费的,合同效力中止(D)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自成立之日起满 2 年内,如果被保险人自杀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按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34 保险是保
24、险人与投保人之间的保险合同关系,而再保险则是原保险人与再保险人之间的保险合同关系,是原保险人对其所承担的风险责任进行转移的法律行为。下列有关再保险的表述中正确的是:(A)再保险接受人与再保险分出人对原保险的投保人共同承担保险责任(B)原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可以向再保险接受人提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C)再保险分出入不得以再保险接受人未履行再保险责任为由,拒绝履行或者迟延履行其原保险责任(D)再保险接受人不得向原保险的投保人要求支付保险费35 下列受益人的产生,哪些情况是符合保险法的规定的:(A)李某为自己投保意外伤害险,指定其子(5 岁)为受益人(B)刘某为其母亲投保健康险,指定刘某
25、为受益人,但未经其母同意(C)王某为其子(现年 6 岁)投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王某确定受益人时没有经过其儿子的同意(D)陈某为自己投保死亡险,指定同事甲为受益人商法练习试卷 2 答案与解析一、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 51-90 题,每题 2 分,共 80 分。1 【正确答案】 B,C【试题解析】 根据公司法第 92 条的规定,在三种情形下,发起人可以抽回股本:(1)募股期届满,而股份尚未募足的;(2) 股款缴足后 30 天内未召开创立大会的;(3)创立大会决议不设立公司的。本题中,只有 B、C 项符合上述情形,故当选。故
26、A 项中,因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数额不得少于公司拟发行股本总额的 35%,其向社会公众募集的股份数额最多只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65%。D 项中,因包销的证券经营机构在募股期满后,会将未售出股票全部买下,因而 A、D 项两种情形,募股期届满时,股份是募足的,发起人在这种状况下不得抽回股本。【知识模块】 商法2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公司法第 149 条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3)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5)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
27、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前款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本题中,A、D 项属于本条第(5)项规定的情形,B、C 项属于本条第(3)项规定的情形。故四项均应当选。【知识模块】 商法3 【正确答案】 B,C,D【试题解析】 我国公司法第 152 条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 150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 180 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100 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有本法第 150 条规定的情形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
28、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 30 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本条第 1 款规定的股东可以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法第 153 条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此可知,本题的答案为 B、C、D 项。【知识模块】
29、 商法4 【正确答案】 A,B,C【试题解析】 证券法第 69 条规定:发行人、上市公司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公司债券募集办法、财务会计报告、上市报告文件、年度报告、中期报告、临时报告以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有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发行人、上市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发行人、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应当与发行人、上市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发行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有过错的,应当与发行人、上市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因此据该规定,本题可选 A、B、C 项。【知
30、识模块】 商法5 【正确答案】 A,C【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股份公司的股份转让,该考点非常重要。需将公司法第 142143 条,证券法第 45、47、86、98 条结合考虑。A 、B 选项根据公司法第 142 条的规定,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 1 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1 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1 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
31、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C 选项见公司法第 143 条规定: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的除外:(1)减少公司注册资本;(2) 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3)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4)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公司依照第 1 款第(3)项规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5%;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在 1 年内转让给职工。D 选项错误,因为甲是上市公司,所以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见合伙企业
32、法第 3 条规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知识模块】 商法6 【正确答案】 B,C,D【试题解析】 依公司法第 112 条的规定,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依据该法第 113 条第 1 款规定,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委托书中应载明授权范围,故 A 选项合法。根据第 100 条规定可知,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职权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职权相同,其中包括第 38条规定的“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因此 B 选项并非董事会决议范围。该法第 113 条第 2 款规定:董事会应当对会议所议事项的决
33、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因此 C、 D 选项不合法。因此,本题答案为 B、 C、D 项。【知识模块】 商法7 【正确答案】 B,C【试题解析】 公司法第 122 条规定:上市公司在 1 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 30%的,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故 A 项不正确。该法第 123 条规定:上市公司设独立董事,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该法第 124 条规定:上市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的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故 B 项正确。该法第 12
34、5 条规定:上市公司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 3 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故 C 项正确。该法第 146 条规定:上市公司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经营情况及重大诉讼,在每会计年度内半年公布一次财务会计报告,故 D 项不正确。因此,本题答案为 B、C 项。【知识模块】 商法8 【正确答案】 B,C【试题解析】 合伙企业法第 31 条规定:除合伙协
35、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1)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2)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3)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4)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5)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6)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B 项是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C 项则是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都是法律规定必须经过合伙人全体同意的合伙事务的范围。因此,本题答案为 B、C 项。【知识模块】 商法9 【正确答案】 A,D【试题解析】 合伙企业法第 41 条规定:合伙人发生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相关债
36、权人不得以其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也不得代位行使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因此,B、C 项不正确,D 项正确。根据民法的一般原理,甲可用其对合伙企业的债权抵销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故 A 项正确。因此,本题答案为A、D 项。【知识模块】 商法10 【正确答案】 B,C,D【试题解析】 合伙企业法第 48 条第 1 款规定: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1)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2)个人丧失偿债能力;(3)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4)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5)合伙人在合
37、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法第 48条第 3 款规定:退伙事由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因此,B 项正确。该法第53 条规定: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故本题 C、D 项正确。由于甲的退伙之日是被宣告死亡之日,因此下落不明期间仍为合伙人,应参与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而其也应承担合伙企业的债务,故本题 A 项不正确。因此,本题答案为 B、C、D 项。【知识模块】 商法11 【正确答案】 A,C【试题解析】 合伙企业法第 86 条规定:合伙企业解散,应当由清算人进行清算。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
38、后 15 日内指定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 15 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因此,A、C 项正确,B 项错误。该法第 92 条规定: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也可以要求普通合伙人清偿。合伙企业依法被宣告破产的,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仍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因此,D 项错误,不选。【知识模块】 商法12 【正确答案】 B,D【试题解析】 本题的考点是有限合伙的特殊规定。这是修订后的合伙企业法的新增部分。合伙企业法第 67 条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
39、行合伙事务。执行事务的合伙人可以要求在合伙协议中确定执行事务的报酬及报酬提取方式。合伙企业法第 68 条又规定: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由上可知,乙作为有限合伙人之一是不能执行合伙事务的,故选项A 错误。合伙企业法第 70 条规定: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有限合伙企业进行交易;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本条的规定,选项 B 是正确的。合伙企业法第 64 条规定: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因此,选项 C 错误。合伙企业法第 73 条规定:有限合伙人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
40、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但应当提前 30 日通知其他合伙人。所以,有限合伙人转让财产份额无需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D 选项正确。【知识模块】 商法13 【正确答案】 A,C,D【试题解析】 个人独资企业法第 10 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申请书应当裁明下列事项:(1)企业的名称和住所;据此,本题 A 项正确。该法第 25 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任何方式强制个人独资企业提供财力、物力、人力;对于违法强制提供财力、物力、人力的行为,个人独资企业有权拒绝。这说明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权受法律保护,故本题 C 项正确。该法第 24 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可以依法申请货款、取得
41、土地使用权,并享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据此,本题 D 项正确。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地位,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故本题 B 项不正确。【知识模块】 商法14 【正确答案】 A,C,D【试题解析】 个人独资企业法第 2 条规定:本法所称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该法第 28 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5 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本题中甲公司要求张某偿还债务是在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 5 年内提出,故
42、B 项表述正确。因此,A 、C、D 项表述错误,当选。【知识模块】 商法15 【正确答案】 A,B,D【试题解析】 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第 20 条的规定,投资人委托或聘用的管理个人独资企业事务的人员不得挪用企业的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也不得擅自以企业财产提供担保,故 A、B、D 项当选,C 项经过投资人同意,是合法的。【知识模块】 商法16 【正确答案】 A,B,D【试题解析】 合伙企业法第 2 条规定: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
43、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个人独资企业法第 2 条规定:本法所称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二者都是非企业法人,但都是独立的民事主体,依法享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故A、B、D 项错误,当选。两部法律均未规定企业的最低注册资本,故 C 项正确,不当选。【知识模块】 商法17 【正确答案】 A,B,C【试题解析】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
44、 20 条规定:合营一方向第三者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的,须经合营他方同意,并报审批机构批准,向登记管理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合营一方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时,合营他方有优先购买权。合营一方向第三者转让股权的条件,不得比向合营他方转让的条件优惠。违反上述规定的,其转让无效。因此,A、B、C 项当选。【知识模块】 商法18 【正确答案】 A,B,C【试题解析】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第 4 条规定:合营企业的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合营各方按注册资本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该法第 6 条第 1 款规定:合营企业设董事会,董事会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决定合营企业的重大问题。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第 2 条
45、规定:中外合作者举办合作企业,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在合作企业合同中约定投资或者合作条件、收益或者产品的分配、风险和亏损的分担、经营管理的方式和合作企业终止时财产的归属等事项。合作企业符合中国法律关于法人条件的规定的,依法取得中国法人资格。该法第 12条规定:合作企业应当设立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机构,依照合作企业合同或者章程的规定,决定合作企业的重大问题。根据上述规定,可知 A、B 、C 项正确。法律没有规定二者在缴纳企业所得税上的差别,故 D 项不正确。【知识模块】 商法19 【正确答案】 A,B,C【试题解析】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第 16 条第 2 款规定:合作企业注册资本在合作期限内
46、不得减少。但是,因投资总额和生产经营规模等变化,确需减少的,须经审查批准机关批准。因此,A、B、 C 项正确。根据该实施细则第 29 条的规定,合作企业注册资本的减少须经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会议的董事或者委员一致通过,而不是全体董事或者委员,故D 项不正确。【知识模块】 商法20 【正确答案】 C,D【试题解析】 企业破产法第 31 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 1 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1)无偿转让财产的;(2)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3) 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4)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5) 放弃债权的
47、。因此,A 、B 两项错误。该法第 33 条规定: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无效:(1)为逃避债务而隐匿、转移财产的;(2)虚构债务或者承认不真实的债务的。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 C、D 项。【知识模块】 商法21 【正确答案】 C,D【试题解析】 企业破产法第 107 条第 2 款规定: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债务人称为破产人,债务人财产称为破产财产,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称为破产债权。该法第 46 条规定: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因此,C 、D 项属于破产债权。该法第 38 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占有的不属于
48、债务人的财产,该财产的权利人可以通过管理人取回。但是,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A 项属于取回权,不属于破产债权。B 项中乙银行参与破产程序花去的差旅费属于其应当自负部分,不属于破产债权。因此,本题答案为 C、D 项。【知识模块】 商法22 【正确答案】 A,B,C【试题解析】 依企业破产法第 59 条的规定,企业破产法第 110 条规定:享有本法第 109 条规定权利的债权人行使优先受偿权利未能完全受偿的,其未受偿的债权作为普通债权;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其债权作为普通债权。可知,A 、B两项表述错误。依企业破产法第 61 条第 1 款的规定,债权人会议行使下列职权:债权人会议行使下列职权:(
49、10) 通过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可知,C 项表述不正确,D 项表述正确。综上,本题答案为 A、B、C 项。【知识模块】 商法23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个人独资企业法第 27 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由投资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投资人自行清算的,应当在清算前 15 日内书面通知债权人,无法通知的,应当予以公告。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的应当在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向投资人申报其债权。而企业破产法第 13 条规定: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同时指定管理人,故 A 项正确。个人独资企业法第 28 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 5 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而企业破产法中只要破产企业破产程序终结,在进行了注销登记后,则破产企业不能再承担清偿责任,故 B 项正确。个人独资企业法第 31 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而企业破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