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类试卷]国家司法考试卷一(法理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15及答案与解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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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司法考试卷一(法理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 15 及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 1-50 题,每题 1 分,共 50 分。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 6 条规定:“民事活动必须遵守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应当遵守国家政策。”从法官裁判的角度看,下列哪一说法符合条文规定的内容?(2012 年卷一 10 题,单选 )(A)条文涉及法的渊源(B)条文规定了法与政策的一般关系(C)条文直接规定了裁判规则(D)条文规定了法律关系2 甲法官处理一起伤害赔偿案件,耐心向被告乙解释计算赔偿数额的法律依据,并将最高法院公报发布的已生效同类判决提供乙参考。乙接受甲法官建议,在

2、民事调解书上签字赔偿了原告损失。关于本案,下列哪一判断是正确的?(2011 年卷一 14题,单选)(A)法院已生效同类判决具有普遍约束力(B)甲法官在该案调解时适用了判例法(C)甲法官提供的指导性案例具有说服力(D)民事调解书经乙签署后即具有行政强制执行力3 谢某、阮某与曾某在曾某经营的“皇太极” 酒吧喝酒,离开时谢某从楼梯摔下,被扶起后要求在酒吧休息,第二天被发现已死亡。经鉴定,谢某系“醉酒后猝死” 。该案审理中,合议庭对“ 餐饮经营者对醉酒者是否负有义务” 产生争议。刘法官认为,我国相关法律对此没有明确规定,但根据德国、奥地利、芬兰等国判例,餐饮经营者负有确保醉酒顾客安全的义务,认定曾某负

3、赔偿责任符合法律保护弱者的立法潮流。依据法学原理,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0 年卷一 9 题,单选)(A)刘法官的解释属于我国正式法律解释体制中的司法解释(B)刘法官在该案的论证中运用了有关法的非正式渊源的知识(C)从法律推理角度看,“经鉴定,谢某系醉酒后猝死” 是推理的大前提(D)从德国、奥地利、芬兰等国家存在判例的情形看,这些国家的法律属于判例法系4 2000 年 6 月,最高法院决定定期向社会公布部分裁判文书,在汇编前言中指出:“最高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由于具有最高的司法效力,因而对各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同时还可以为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改提供参考,也是法律专家和

4、学者开展法律教学和研究的宝贵素材。”对于此段文字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0 年卷一 11 题,单选)(A)最高法院的裁判文书可以构成法的渊源之一(B)最高法院的裁判文书对各级法院审判工作具有重要指导作用,属于规范性法律文件(C)最高法院的裁判文书具有最高的普遍法律效力(D)最高法院的裁判文书属于司法解释范畴5 甲、乙分别为某有限责任公司的自然人股东,后甲在乙知情但不同意的情况下,为帮助妹妹获取贷款,将自有股份质押给银行,乙以甲侵犯其股东权利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关于本案,下列哪一判断是正确的?(2011 年卷一 12 题,单选)(A)担保关系是债权关系的保护性法律关系(B)债权关系

5、是质押关系的第一性法律关系(C)诉讼关系是股权关系的隶属性法律关系(D)债权关系是质押关系的调整性法律关系6 2012 年,潘桂花、李大响老夫妇处置房产时,发现房产证产权人由潘桂花变成其子李能。原来,早在七年前李能就利用其母不识字骗其母签订合同,将房屋作价过户到自己名下。二老怒将李能诉至法院。法院查明,潘桂花因精神障碍,被鉴定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据此,法院认定该合同无效。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不正确的?(2013 年卷一 14 题,单选 )(A)李能的行为违反了物权的取得应当遵守法律、尊重公德、不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法律规定(B)从法理上看,法院主要根据“法律家长主义”原则(即,法律对于当事人“

6、不真实反映其意志的危险选择”应进行限制,使之免于自我伤害)对李能的意志行为进行判断,从而否定了他的做法(C)潘桂花被鉴定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是对法律关系主体构成资格的一种认定(D)从诉讼“ 争点” 理论看,本案争执的焦点不在李能是否利用其母不识字骗其母签订合同,而在于合同转让的效力如何认定7 原告与被告系亲兄弟,父母退休后与被告共同居住并由其赡养。父亲去世时被告独自料理后事,未通知原告参加。原告以被告侵犯其悼念权为由诉至法院。法院认为,按照我国民间习惯,原告有权对死者进行悼念,但现行法律对此没有规定,该诉讼请求于法无据,判决原告败诉。关于此案,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2014 年卷一 12 题

7、,单选)(A)本案中的被告侵犯了原告的经济、社会、文化权利(B)习惯在我国是一种非正式的法的渊源(C)法院之所以未支持原告诉讼请求,理由在于被告侵犯的权利并非法定权利(D)在本案中法官对判决进行了法律证成8 苏某和熊某毗邻而居。熊某在其居住楼顶为 50 只鸽子搭建了一座鸽舍。苏某以养鸽行为严重影响居住环境为由,将熊某诉至法院,要求熊某拆除鸽棚,赔礼道歉。法院判定原告诉求不成立。关于本案,下列哪一判断是错误的?(2012 年卷一 15 题,单选)(A)本案涉及的是安居权与养鸽权之间的冲突(B)从案情看,苏某的安居权属于宪法所规定的文化生活权利(C)从判决看,解决权利冲突首先看一个人在行使权利的同

8、时是否造成对他人权利的实际侵害(D)本案表明,权利的行使与义务的承担相关联9 张女穿行马路时遇车祸,致两颗门牙缺失。交警出具的责任认定书认定司机负全责。张女因无法与肇事司机达成赔偿协议,遂提起民事诉讼,认为司机虽赔偿3,000 元安装假牙,但假牙影响接吻,故司机还应就她的“接吻权” 受到损害予以赔偿。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0 年卷一 7 题,单选)(A)张女与司机不存在产生法律关系的法律事实(B)张女主张的“接吻权”属于法定权利(C)交警出具的责任认定书是非规范性法律文件,具有法律效力(D)司机赔偿 3,000 元是绝对义务的承担方式10 甲和乙系夫妻,因外出打工将女儿小琳交

9、由甲母照顾两年,但从未支付过抚养费。后甲与乙闹离婚且均不愿抚养小琳。甲母将甲和乙告上法庭,要求支付抚养费2 万元。法院认为,甲母对孙女无法定或约定的抚养义务,判决甲和乙支付甲母抚养费。关于该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6 年卷一 10 题,单选)(A)判决是规范性法律文件(B)甲和乙对小琳的抚养义务是相对义务(C)判决在原被告间不形成法律权利和义务关系(D)小琳是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主体之一11 韩某与刘某婚后购买住房一套,并签订协议:“刘某应忠诚于韩某,如因其婚外情离婚,该住房归韩某所有。”后韩某以刘某与第三者的 QQ 聊天记录为证据,诉其违反忠诚协议。法官认为,该协议系双方自愿签订,不

10、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故合法有效。经调解,两人离婚,住房归韩某。关于此案,下列哪一说法是不正确的?(2013 年卷一 11 题,单选)(A)该协议仅具有道德上的约束力(B)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不能仅被看作是一种内心活动,而应首先被视为可能在法律上产生后果的行为(C)法律禁止的行为或不禁止的行为,均可导致法律关系的产生(D)法官对协议的解释符合“法伦理性的原则”12 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 该条款规定了下列哪一类法律现象的处理原则?(2011 年卷一11 题,单选)(

11、A)法律位阶的冲突(B)法律责任的免除(C)法律价值的冲突(D)法律责任的竞合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 51-90 题,每题 2 分,共 80 分。13 耀亚公司未经依法批准经营危险化学品,2003 年 7 月 14 日被区工商分局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罚款 40 万元。耀亚公司以处罚违法为由诉至法院。法院查明, 安全生产法规定对该种行为的罚款不得超过 10 万元。关于该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6 年卷一 57 题,多选 )(A)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与安全生产法 的效力位阶相同(B) 安全生产法中有关行政处罚的法律规范属

12、于公法(C)应适用安全生产法判断行政处罚的合法性(D)法院可在判决中撤销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中与上位法相抵触的条款14 特别法优先原则是解决同位阶的法的渊源冲突时所依凭的一项原则。关于该原则,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6 年卷一 58 题,多选 )(A)同一机关制定的特别规定相对于同时施行或在前施行的一般规定优先适用(B)同一法律内部的规则规定相对于原则规定优先适用(C)同一法律内部的分则规定相对于总则规定优先适用(D)同一法律内部的具体规定相对于一般规定优先适用15 某设区的市的市政府依法制定了关于加强历史文化保护的决定。关于该决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5 年卷一 65 题

13、,多选 )(A)市人大常委会认为该决定不适当,可以提请上级人大常委会撤销(B)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发现该决定与上位法不一致,可以作出合法性解释(C)与文化部有关文化保护的规定具有同等效力,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施行(D)与文化部有关文化保护的规定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16 司法审判中,当处于同一位阶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在某个问题上有不同规定时,法官可以依据下列哪些法的适用原则进行审判?(2010 年卷一 52 题,多选)(A)特别法优于一般法(B)上位法优于下位法(C)新法优于旧法(D)法溯及既往17 关于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的适用,下列哪些选项符合立法

14、法规定?(2009 年卷一 62 题,多选 )(A)同一机关制定的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时,适用特别规定(B)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原则上不溯及既往(C)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裁决(D)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与法律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18 林某与所就职的鹏翔航空公司发生劳动争议,解决争议中曾言语威胁将来乘坐鹏翔公司航班时采取报复措施。林某离职后在选乘鹏翔公司航班时被拒载,遂诉至法院。法院认为,航空公司依合同法负有强制缔约义务,依民用航空法有保障飞行安全义务。尽管相关国际条约和我国法律对此类拒载无明确规定,但依航

15、空业惯例航空公司有权基于飞行安全事由拒载乘客。关于该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6 年卷一 56 题,多选 )(A)反映了法的自由价值和秩序价值之间的冲突(B)若法无明文规定,则法官自由裁量不受任何限制(C)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是正式的法的渊源(D)不违反法律的行业惯例可作为裁判依据19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 8 条规定:“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而按本法规定的最低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适用本法,但是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不受处罚的除外。”关于该条文,下列哪些判断是正确的? (2012 年卷一 52 题,多选)(A)规定的是法的溯及力(B)规定的

16、是法对人的效力(C)体现的是保护主义原则(D)体现的是属人主义原则20 张某到某市公交公司办理公交卡退卡手续时,被告知:根据本公司公布施行的某市公交卡使用须知,退卡时应将卡内 200 元余额用完,否则不能退卡,张某遂提起诉讼。法院认为,公交公司依据某市公交卡使用须知拒绝张某要求,侵犯了张某自主选择服务方式的权利,该条款应属无效,遂判决公交公司退还卡中余额。关于此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5 年卷一 12 题,单选)(A)张某、公交公司之间的服务合同法律关系属于纵向法律关系(B)该案中的诉讼法律关系是主法律关系(C)公交公司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是同时产生和同时消灭的(D)某市公交卡使用须

17、知属于地方规章21 王某恋爱期间承担了男友刘某的开销计 20 万元。后刘某提出分手,王某要求刘某返还开销费用。经过协商,刘某自愿将该费用转为借款并出具了借条,不久刘某反悔,以不存在真实有效借款关系为由拒绝还款,王某诉至法院。法院认为,“刘某出具该借条系本人自愿,且并未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遂判决刘某还款。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4 年卷一 53 题,多选 )(A)“刘某出具该借条系本人自愿,且并未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是对案件事实的认定(B)出具借条是导致王某与刘某产生借款合同法律关系的法律事实之一(C)因王某起诉产生的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是第二性法律关系(D)本案的裁判是以法律事件的发

18、生为根据作出的22 下列哪些选项属于积极义务的范畴?(2011 年卷一 55 题,多选)(A)子女赡养父母(B)严禁刑讯逼供(C)公民依法纳税(D)紧急避险23 李某向王某借款 200 万元,由赵某担保。后李某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立案。王某将李某和赵某诉至法院,要求偿还借款。赵某认为,若李某罪名成立,则借款合同因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赵某无需承担担保责任。法院认为,借款合同并不因李某犯罪而无效,判决李某和赵某承担还款和担保责任。关于该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6 年卷一 59 题,多选 )(A)若李某罪名成立,则出现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的竞合(B)李某与王某间的借款合同法律关

19、系属于调整性法律关系(C)王某的起诉是引起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产生的唯一法律事实(D)王某可以免除李某的部分民事责任24 2011 年 7 月 5 日,某公司高经理与员工在饭店喝酒聚餐后表示:别开车了,“酒驾”已入刑,咱把车推回去。随后,高经理在车内掌控方向盘,其他人推车缓行。记者从交警部门了解到,如机动车未发动,只操纵方向盘,由人力或其他车辆牵引,不属于酒后驾车。但交警部门指出,路上推车既会造成后方车辆行驶障碍,也会构成对推车人的安全威胁,建议酒后将车置于安全地点,或找人代驾。鉴于我国对“酒后代驾”缺乏明确规定,高经理起草了一份 酒后代驾服务规则 ,包括总则、代驾人、被代驾人、权利与义务、代为驾

20、驶服务合同、法律责任等共六章二十一条邮寄给国家立法机关。关于高经理起草的酒后代驾服务规则,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2011 年卷一 91 题,不定项)(A)属于民法商法规则(B)是立法议案(C)是法的正式渊源(D)是规范性法律文件25 李某因热水器漏电受伤,经鉴定为重伤,遂诉至法院要求厂家赔偿损失,其中包括精神损害赔偿。庭审时被告代理律师辩称,一年前该法院在审理一起类似案件时并未判决给予精神损害赔偿,本案也应作相同处理。但法院援引最新颁布的司法解释,支持了李某的诉讼请求。关于此案,下列认识正确的是:(2015 年卷一 89题,不定项)(A)“经鉴定为重伤 ”是价值判断而非事实判断(B)此案表明判

21、例不是我国正式的法的渊源(C)被告律师运用了类比推理(D)法院生效的判决具有普遍约束力26 “在法学家们以及各个法典看来,各个个人之间的关系,例如缔结契约这类事情,一般是纯粹偶然的现象,这些关系被他们看作是可以随意建立或不建立的关系,它们的内容完全取决于缔约双方的个人意愿。每当工业和商业的发展创造出新的交往形式,例如保险公司等的时候,法便不得不承认它们是获得财产的新方式。”据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2009 年卷一 91 题,不定项)(A)契约关系是人们有意识、有目的地建立的社会关系(B)各个时期的法都不得不规定保险公司等新的交往形式和它们获得财产的新方式(C)法律关系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关系,

22、既有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思想关系的属性,又有物质关系制约的属性(D)法律关系体现的是当事人的意志,而不可能是国家的意志27 下列构成法律责任竞合的情形是:(2014 年卷一 91 题,不定项)(A)方某因无医师资格开设诊所被卫生局没收非法所得,并被法院以非法行医罪判处 3 年有期徒刑(B)王某通话时,其手机爆炸导致右耳失聪,可选择以侵权或违约为由追究手机制造商法律责任(C)林某因故意伤害罪被追究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D)戴某用 10 万元假币购买一块劳力士手表,其行为同时触犯诈骗罪与使用假币罪27 1995 年颁布的保险法第 91 条规定:“保险公司的设立、变更、解散和清算事项,本法未作规定的,适

23、用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2009 年修订的保险法第 94 条规定:“保险公司,除本法另有规定外,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请回答第(1) 、(2)题。(2012 年卷一 86、88 题,不定项)28 根据法的渊源的知识,关于保险法上述二条规定之间的关系,下列理解正确的是:(A)“前法”与“后法”之间的关系(B) “一般法” 与“ 特别法”之间的关系(C) “上位法” 与“ 下位法”之间的关系(D)法的正式渊源与法的非正式渊源之间的关系29 根据法的渊源及其效力原则,下列理解正确的是:(A)相对于公司法规定而言,保险法对保险公司所作规定属于 “特别法”(B) 保险法对保

24、险公司的规定不同于公司法的,优先适用保险法(C) 保险法对保险公司没有规定的,适用公司法(D)根据 2009 年修订的保险法第 94 条规定,对于保险公司的设立、变更、解散和清算事项,保险法没有规定的,可以优先适用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国家司法考试卷一(法理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 15 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 1-50 题,每题 1 分,共 50 分。1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民法通则第 6 条涉及的“法律”、“国家政策”均属于法的渊源,故 A 项正确。法与政策的一般关系是二者是存在区别,也存在联系。该条未涉及此,故 B 项错。所谓裁判规则

25、,是指决定案件争议问题如何处理的规则,即案件的裁判标准,或者说,案件判决结论的大前提。民法通则第 6 条仅仅是指示如何适用法律、国家政策,该条不能直接作为法院裁判结论的大前提,故 C 项错。法律关系是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该条未涉及具体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故 D 项错。【知识模块】 法理学2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一般地,法的效力可以分为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和非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后者,是指判决书、裁定书、逮捕证、许可证、合同等的法的效力。这些文件在经过法定程序之后也具有约束力,任何人不得违反。但是,非规范性法律文件是适用法律的结果而不是法律本身,因此不具有普遍约束力。“普

26、遍约束力”,是指针对的人不特定,且能够反复适用。在本题,法院对某一案件作出的已生效判决,仅是对该案件的处理,对其他类似案件不具有普遍约束力,故选项 A 说法错误。所谓判例法,是指基于法院的判决而形成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先例规则,这种先例规则对以后的相同或类似案件具有法律规范效力,能够作为法院判案的法律依据。在当代中国,不采用判例法制度,判例不具有法律规范效力。甲法官在该案调解时适用了判例,而非判例法。故选项 B 说法错误。判例在法的适用中具有重要性,因为它可以弥补制定法的不足。具体地说,任何判例都是法官结合特定案件事实将具有一般性和抽象性的制定法规范具体化的一种结果,也就是说判例不再是一般的和抽象

27、的了。这至少为将来的法官运用该制定法解决具体案件提供了思路、经验和指导。同理,任何判例都是法官针对具体案件事实将具有模糊性和歧义性的制定法进行解释而得到的一种结果,也就是说,任何判例都在一定程度上消除了语言的模糊性和歧义性,使制定法的语言的外延和内涵在一定程度上得到厘清。这样,判例就为将来的法官适用制定法解决具体案件提供了帮助,至少可以减轻法官的工作负担。总之,选项 C 表述正确,当选。民事诉讼法第 97 条规定:“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

28、法律效力。”根据上述规定,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才具有法律效力,仅由一方当事人签署,并不会使该民事调解书具有法律效力。其次,即使民事调解书具有法律效力,也不是“具有行政强制执行力”。在现行法上,“行政强制执行力”是生效的行政行为才可能具有。法院制作的民事调解书,是司法行为,它生效后应具有的是“司法强制执行力”。总之,选项 D 说法错误。【知识模块】 法理学3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我国正式法律解释体制中的司法解释,是指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就法院审判或检察院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问题所作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解释。据此,司法的解释的特征有三:一是主体,必须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

29、察院;二是内容,必须涉及法院审判或检察院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问题;三是效力,必须具有普遍约束力。刘法官的解释,不具有普遍约束力,不符合上述三特征,不属于正式司法解释。故 A 项错误。非正式的法律渊源,是指不具有明文规定的法律效力,但具有法律说服力并能够构成法律人的法律决定的大前提的准则来源的那些资料。外国法(包括外国成文法、外国判例),可以充当非正式渊源。刘法官在该案的论证中运用了外国判例,而外国判例在我国只能充当非正式法律渊源,故 B 项正确。从法律推理的角度看,法律规定是推理的大前提,案件事实是推理的小前提。“经鉴定,谢某系醉酒后猝死”属于案件事实,应该是推理的小前提。故 C 项表述错误

30、。德国、奥地利、芬兰等国家属于成文法系(或称大陆法系、法典法系等)。判例法系与成文法系的区别不在于是否存在判例,而在于判例法是否属于主要、正式的法律渊源。德国、奥地利、芬兰等国家存在判例,但判例并没有构成此类国家的主要、正式的法律渊源,故仍属于成文法系。D 项错误。【知识模块】 法理学4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法的非正式渊源,仅具有法律说服力即可。既然最高法院的裁判文书对各级法院审判工作具有重要指导作用,故可成为我国法的非正式渊源之一,A项正确。最高法院的裁判文书是针对特定人之间发生的具体案件而作出的,不具有“规范性”,也不具有“普遍”的法律效力,故 B 项“属于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表述

31、错误,C项“具有最高的普遍法律效力”的表述错误。司法解释应当具有普遍约束力,故 D项表述也是错误的。诉期限的限制。”赵某已被立案侦查,故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即不适用时效免责。故 D 项错。【知识模块】 法理学5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按照法律关系产生的依据、执行的职能和实现规范的内容不同,可以分为调整性法律关系和保护性法律关系。调整性法律关系是基于人们的合法行为而产生的、执行法的调整职能的法律关系,它所实现的是法律规范(规则)的行为规则(指示 )的内容。调整性法律关系不需要适用法律制裁,法律主体之间即能够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保护性法律关系是由于违法行为而产生的、旨在恢复被破坏的权利

32、和秩序的法律关系,它执行法的保护职能,所实现的是法律规范(规则)的保护规则(否定性法律后果) 的内容,是法的实现的非正常形式。它的典型特征是一方主体(国家 )适用法律制裁,另一方主体(通常是违法者)必须接受这种制裁。在本题,担保关系并非由于违法行为而产生,故不属于保护性法律关系,选项 A 说法错误。若命题“债权关系是质押关系的调整性法律关系”正确,则意味着质押关系是保护性法律关系,而质押关系也并非由于违法行为而产生,故选项 D 说法错误。按照相关法律关系作用和地位的不同,可分为第一性法律关系和第二性法律关系。第一性法律关系,是不依赖其他法律关系而独立存在的或在多向法律关系中居于支配地位的法律关

33、系。由此而产生的、居于从属地位的法律关系,就是第二性法律关系。在债权关系与质押关系中,债权关系居于支配地位,而质押关系处于从属地位,故选项 B 说法正确,应选。按照法律主体在法律关系中的地位不同,可分为隶属性法律关系和平权性法律关系。隶属性法律关系,是指在不平等的法律主体之间所建立的权力服从关系。平权性法律关系,是指平等法律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比如民事财产关系,民事诉讼之原、被告关系等。在本题,股东之间的股权关系是平权性法律关系,因股权发生的民事诉讼,在争议股东之间发生的民事诉讼关系,也是平权性法律关系,故选项 C 说法错误。【知识模块】 法理学6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本题为选非

34、题。物权法第 7 条规定:“物权的取得和行使,应当遵守法律,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李能利用其母不识字骗签合同,将房屋作价过户到自己名下,显然违反该条规定,故 A 项正确。在本题,“法院查明,潘桂花因精神障碍,被鉴定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据此,法院认定该合同无效。”很显然,法院是基于潘桂花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而否认转让合同效力,而非“对李能的意志行为进行判断,从而否定了他的做法”,故 B项错误。根据合同法第 47 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房产转让合同是效力待定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才有效。公民和法人要能够成为法律关系的主体并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就必须具有法律关系

35、主体构成的资格。对潘桂花行为能力的鉴定是为了认定其法律关系主体构成资格,故 C 项正确。二老怒将李能诉至法院,是为解决房产究竟谁享有所有权的争议。而该争议的解决,关键点就在于转让合同的效力如何,故 D 项正确。【知识模块】 法理学7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本题为选非题。按照我国民间习惯,原告有权对死者进行悼念,但现行法律对此没有规定,故原告的所谓悼念权,并非法定权利,故 A 项错误,C项正确。法的非正式渊源,是指不具有明文规定的法律效力,但具有法律说服力并能够构成法律人的法律决定的大前提的准则来源的资料。习惯在我国是一种非正式的法的渊源。B 项正确。法律人在适用法律过程中,无论是法律规

36、范还是案件事实,都是用来向法律决定提供支持程度不同的理由。在这个意义上,法律适用过程就是一个法律证成的过程。法官判决的过程就是一个法律适用过程,故 D 项正确。【知识模块】 法理学8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本题为选非题。根据题干,苏某主张其安居权,熊某主张养鸽权,故 A 项正确。从逻辑上讲,安居权,包括拥有住宅权、住宅不受侵扰权、不受强迫迁离权。苏某主张的安居权,强调的是住宅不受侵扰权。我国宪法第 47 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很显然,B 项错误。我国宪法第 51 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

37、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故 C 项正确。行使权利时负有不得滥用权利的义务,即须正当行使权利,以避免侵害他人权益。熊某养鸽是其权利,但同时负有正当行使权利的义务,其搭建鸽舍养鸽属于正当行使权利。故 D 项正确。【知识模块】 法理学9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张女与司机存在产生法律关系的法律事实交通事故。故 A 项错误。现行法并没有规定“接吻权”,故 B 项表述“属于法定权利”的说法错误。所谓“规范性”,是指针对的人不特定,且针对的事可以反复发生从而可反复适用。交警出具的责任认定书,针对的是特定人张女与肇事司机,针对的是一次发生的事“张女穿行马路时遇车祸,致两颗门牙

38、缺失”,故具有非规范性,C 项“非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表述是正确的。而且,责任认定书是对事实的认定,尽管没有直接对当事人权利义务产生影响,但作为证据具有一定的证明效力,故 C 项“具有法律效力”的说法正确。绝对义务,即对世义务,对应的权利人是不特定的。而在本案中,司机赔偿3,000 元,对应的权利人是张女,是特定人,是相对义务。故 D 项表述错误。【知识模块】 法理学10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判决针对特定人甲、乙和甲母,故是非规范性法律文件,A 项错误。相对义务,是指特定人对特定人的义务,故 B 项正确。判决在原告甲母与被告甲和乙之间形成支付抚养费的权利义务关系,故 C 项错误。小琳并

39、非本案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主体,故 D 项错误。【知识模块】 法理学11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本题为选非题。韩某与刘某签订的协议不仅具有道德上的约束力,也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可直接作为法官判案的事实根据,故 A 项错误。意思表示是行为能力适格者将意欲实现的法律效果发表的行为。意思存于内心,是不能发生法律效果的。当事人要使自己的内心意思产生法律效果,就必须将意思表现于外部,即将意思发表。发表则须借助语言、文字或者表意的形体语汇。意思表示所发表的意思,不是寻常意思,而是体现法律效果的意思,亦即关于权利义务取得、丧失及变更的意思。综上所述,B 项正确。导致法律关系形成、变更和消灭的是行为,可

40、以分为善意行为、合法行为(比如婚姻登记)与恶意行为、违法行为(比如犯罪行为)。故 C 项正确。法伦理性原则,隐含于规整(即法律规范调整)之中,只有借助它们才能掌握并且表达出规整与法理念间的意义关联。它们的基础是实质的正义内涵,它们依凭其固有的信服力使得法律规范具有正当性。法伦理性原则,在我国民法中表现为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公序良俗原则等。“法官认为,该协议系双方自愿签订,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故合法有效。”法官的该解释显然符合“法伦理性的原则”,故 D 项正确。【知识模块】 法理学12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法律责任的竞合,是指由于某种法律事实的出现,导致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法律责

41、任同时产生,而这些责任之间又存在相互冲突的现象。法律责任竞合,既可以发生在同一法律部门之内,也可以发生在不同法律部门之间。构成法律责任竞合,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同一主体、一个行为、符合数个法律责任构成要件、数个法律责任之间相互冲突。合同法第 122 条规定的情形,因为具备法律责任竞合的构成要件,属于法律责任竞合情形。故选项 D 应选。【知识模块】 法理学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 51-90 题,每题 2 分,共 80 分。13 【正确答案】 B,C【试题解析】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是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与作为法律的安全生产法的效力

42、位阶是不相同,故 A 项错误。一般认为,宪法、行政法等法属于公法。安全生产法中有关行政处罚的法律规范,属于行政法范畴,故属于公法。B 项正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案件适用法律规范问题的座谈会纪要,下位法的规定不符合上位法的,人民法院原则上应当适用上位法。为维护法制统一,人民法院审查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时,应当对下位法是否符合上位法一并进行判断。经判断下位法与上位法相抵触的,应当依据上位法认定被诉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在本题中,下位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扩大了上位法安全生产法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幅度的范围,故应适用安全生产法判断行政处罚的合法性,C 项正确。行政法规不符合法律的规定,法院只能不

43、予适用,无权撤销。根据宪法,撤销同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权力。故D 项错误。【知识模块】 法理学14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根据立法法第 92 条,同一机关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的,适用特别规定;新的规定与旧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新的规定。据此,A 项应选。规则规定是原则规定的具体化,但规则规定也可能对原则作出特别规定,故 B 项应选。分则规定可能对总则规定作出特别规定,故 C 项正确。具体规定也可能对一般规定作出特别规定,故 D 项应选。【知识模块】 法理学15 【正确答案】 C,D【试题解析

44、】 根据立法法第 97 条第(5)项,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撤销本级人民政府制定的不适当的规章。据此,有权撤销地方政府规章的是本级人大常委会,而非上级人大常委会,故 A 项错。下位法违反上位法的,构成违法。故 B 项错。某设区的市政府制定的关于加强历史文化保护的决定可为地方政府规章,文化部有关文化保护的规定可为部门规章。根据立法法第 91 条,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具有同等效力,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施行。故 C 项对。根据立法法第 95 条第 1 款第(3)项,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故 D 项对。【知识模块】 法理学16 【正确答案】 A,

45、B,C【试题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案件适用法律规范问题的座谈会纪要指出:调整同一对象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法律规范因规定不同的法律后果而产生冲突的,一般情况下应当按照立法法规定的上位法优于下位法、后法优于前法以及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等法律适用规则,判断和选择所应适用的法律规范。据此,选项ABC 正确。“法溯及既往”解决的是同一法律是否适用于该法施行前的事件或行为的问题,与法律冲突无关,故不应选。有人认为:“题干说的是同一位阶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在某个问题上有不同规定时的适用原则,而 B 选项说的是上位法优于下位法,指的是不同位阶的规范性法律文件有冲突时的适用原则,所以 B 明显是错误的,不符合

46、题意要求。”但是,当同位阶的甲法与乙法发生冲突时,依据“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的适用原则处理冲突,是指与上位法不相抵触的甲法,优于与上位法相抵触的乙法。故 B 也可当选。【知识模块】 法理学17 【正确答案】 A,B,D【试题解析】 根据立法法第 92 条,同一机关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的,适用特别规定;新的规定与旧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新的规定。据此,选项 A 正确。立法法第 93 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不溯及既往,但为了更好地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和利益而作的特别规定除外。据此,选项 B

47、正确。根据立法法第 95 条第 1 款第(2)项,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规定;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据此,国务院仅享有“部分裁决权”,而非“全部裁决权”,故选项 C 错误。根据立法法第 95 条第 2 款,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与法律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故选项 D 正确。【知识模块】 法理学18 【正确答案】 A,C,D【试题解析】 林某有选乘鹏翔公司航班的自由,而鹏翔公司负有保障飞行安全秩序的义务,鹏翔公司

48、能否拒载林某,体现了自由与秩序的冲突。故 A 项正确。法院自由裁量权是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根据法律规定和立法精神,秉持正确司法理念,运用科学方法,对案件事实认定、法律适用以及程序处理等问题进行分析和判断,并最终作出依法有据、公平公正、合情合理裁判的权力。法院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应当遵循合法、合理、公正和审慎原则。故 B 项错误。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对我国的国家机关、团体和公民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因而 C 项正确。不违反法律的行业惯例,是法的非正式渊源,可作为裁判依据,故 D 项正确。【知识模块】 法理学19 【正确答案】 B,C【试题解析】 法的溯及力,也称法溯及既往的效力,是指法对其生

49、效以前的事件和行为是否适用。若适用,就具有溯及力;若不适用,就不具有溯及力。刑法第 8 条与此无关,故 A 项错误。法对人的效力,是指法对谁有效力,适用于哪些人。刑法第 8 条规定刑法也适用于外国人,故 B 项正确。保护主义,是指以维护本国利益作为适用本国法的依据;属人主义,是指法只适用于本国人,不论其身在国内还是国外。刑法第 8 条规定刑法也适用于外国人,D 项显然错误;刑法适用于中国领域外的外国人,其条件是该外国人对中国国家或公民犯罪,显然是保护主义原则的体现,故 C 项正确。【知识模块】 法理学20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按照法律主体在法律关系中的地位不同,可以分为纵向的法律关系和横向的法律关系。纵向的法律关系,是指在不平等的法律主体之间所建立的权力服从关系;横向法律关系,是指平权法律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张某与公交公司的地位平等,故 A 项错。按照相关的法律关系作用和地位的不同,可以分为主法律关系和从法律关系。主法律关系,是人们之间依法建立的不依赖其他法律关系而独立存在的或在多向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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