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升本类试卷]专升本(民法)模拟试卷71及答案与解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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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专升本(民法)模拟试卷 71 及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1 关于民事权利,下列哪一项说法不正确 ( )(A)抵销权不属于抗辩权(B)请求权基于基础权利受侵害而发生(C)支配权的客体并非只能是物(D)权利的行使不都是事实行为2 赵某遗失一部相机,钱某拾得后放在家中,孙某盗走该相机,卖给了不知情的李某,李某出质于王某。对此,下列哪一项说法不正确 ( )(A)李某对相机的占有属于自主占有(B)孙某对相机的占有属于他主占有(C)钱某对相机的占有属于他主占有(D)王某对相机的占有属于他主占有3 甲在与乙的争执过程中被乙打伤,乙请求甲赔偿医疗费的诉讼时效期间为 ( )(A)4 年(B) 1 年(C) 2

2、年(D)20 年4 下列民事权利中,不属于人格权的是 ( )(A)监护权(B)肖像权(C)名称权(D)生命健康权5 可以作为遗产的是下列哪种财产 ( )(A)公民的文物(B)被继承人在人身保险中指定了受益人的保险金(C)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D)有关单位给被继承人的近亲属的抚恤金6 下列选项中属于第二顺序的法定继承人的是 ( )(A)配偶(B)兄弟姐妹(C)父母(D)子女7 甲欠乙 300 元现金,乙让甲修电视,甲为此花去修理费 300 元,两项债务均该清偿。因此甲乙之间的债务可以 ( )(A)部分免除(B)相互抵销(C)彼此混同(D)不予履行8 人身权不具有财产内容,所以 ( )(A)对人身

3、权造成损害不会影响主体的财产利益(B)有偿转让任何一项人身权都是违法的(C)金钱赔偿人身权损害是不允许的(D)侵害人身权的民事责任承担不以损害赔偿为主要方式9 下列行为中不属于侵犯他人名誉权的是 ( )(A)捏造某男与某女有两性关系(B)在争吵中将某人曾被判有期徒刑的事实张扬出去(C)到处宣传某人是私生子(D)在大街上谩骂别人10 甲的父亲立遗嘱指定甲继承财产。那么甲对其父亲财产的继承权属于 ( )(A)原权(B)主权利(C)既得权(D)期待权11 民法的基本原则不包括 ( )(A)公平(B)平等(C)实事求是(D)诚实信用12 下雨天,甲在领导不在家的情况下帮其收被子,其行为 ( )(A)自

4、助行为(B)侵权行为(C)不当得利(D)无因管理13 下面不属于合同法规定的要约邀请行为的是 ( )(A)招股说明书(B)商业广告(C)招标广告(D)悬赏广告14 能发生不当得利的是下列哪个事实 ( )(A)债务人清偿未到期的债务(B)顾客多付给售货员的货款(C)养子女给其生父母的赡养费(D)给付赌债15 某房地产有限公司平时简称房产公司,按照我国法律规定,该公司名称可以是 ( )(A)两个(B)一个(C)自行确定(D)两个以上16 下列不属于权利质押客体的是 ( )(A)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中的财产权(B)存款单(C)房屋(D)继承权17 能够引起债的主体变更的是 ( )(A)第三人代替

5、债务人履行(B)法人分立(C)债权人行使代位权(D)未通知债权人而将债务转移给第三人18 百货公司向食品公司发出一订货单,订货单称,“愿以每斤 60 元的价格购买贵公司的牛肉干 50 斤” ,后百货公司又发一电报给食品公司,电报称,“ 取消上次 60斤牛肉干的订单” 。电报晚于订货单寄到食品公司。百货公司的行为是 ( )(A)撤回要约邀请(B)撤销要约(C)撤回要约(D)撤销要约邀请19 下列民事权利中,只能由公民享有的是 ( )(A)名称权(B)荣誉权(C)著作权(D)健康权20 某甲因事故死亡,其父某乙因过度悲伤而去世。对某乙的遗产,某甲的子女 ( )(A)某乙是因某甲而死亡的,所以,某甲

6、的子女丧失继承权(B)无继承权(C)是未成年人的有继承权(D)有继承权21 李某驾车闯红灯,正常行驶的公交车司机王某因避险而紧急刹车,致使丁某碰撞受伤,对于丁某的损失,应承担责任的是 ( )(A)丁某(B)李某和王某(C)李某(D)王某22 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的是 ( )(A)内容(B)客体(C)主体(D)行为23 在下列选项中,表述错误的是 ( )(A)物权的排他性不排除同一物之上有互不影响的数个他物权同时存在(B)物权的排他性不允许同一物上存在数个内容相矛盾的他物权(C)物权具有排他性(D)物权的排他性不允许同一物之上有所有权和他物权同时存在24 在下列情况中,债务人

7、可以用提存的方式履行合同的是 ( )(A)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债务人履行(B)债务人履行会增加负担(C)债权人为二人以上(D)债务人想提前履行,债权人不同意25 下列财产中,不可用作抵押的是 ( )(A)珠宝(B)房屋(C)土地所有权(D)土地使用权26 甲有天然奇石一块,不慎丢失。乙误以为该奇石为无主物而捡回家,将之配以基座,陈列于客厅。乙的朋友丙看见后十分喜欢,乙遂以之相赠。后甲发现,向丙追索,下列选项中哪一个是正确的 ( )(A)乙因加工行为取得奇石的所有权(B)奇石属无主物,乙取得其所有权(C)奇石属遗失物,乙应返还给甲(D)丙因为乙的赠与取得奇石的所有权27 甲将捡到的一只走失的

8、山羊饲养起来,并花钱配种生了两只小山羊,后失主找到了甲要羊,对此 ( )(A)大小山羊都归失主,失主需付给甲饲养费和配种费(B)大山羊还给失主,小山羊留下(C)失主可以要走两只小山羊,而不给甲任何补偿(D)大小山羊都归失主,失主需付给甲饲养费,但不需付配种费28 依据现行的收养法,以下关于送养人的说法正确的是 ( )(A)社会福利机构不可以作为送养人(B)收养人不具备民事行为能力也可收养(C)孤儿的监护人不可以作为送养人(D)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可以作为送养人29 房屋租赁合同为 ( )(A)双务合同(B)无偿合同(C)转移财产使用权的合同(D)单务合同30 撤销权行使的期间在合同法

9、中规定的是 1 年,该期间开始的时间是 ( )(A)债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B)行为开始之次日(C)债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次日(D)行为开始之日31 受要约人向要约人作出的对要约完全同意的意思表示生效的时间一般为 ( )(A)意思表示送达对方时(B)意思表示发出时(C)意思表示提出时(D)要约人作出回复时32 下列选项中是因债权与债务合同归于一人而致使合同终止的情形是 ( )(A)债的混同(B)提存(C)债务免除(D)债的抵销33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约定由买方自行提货。买方依约派车前往提货,在返程途中遭遇泥石流,造成货物毁损。货物的毁损应 ( )(A)由买方和卖方共

10、同承担(B)由买方承担(C)由卖方承担(D)由买方或卖方承担34 下列人身权中,不属于人格权的是 ( )(A)配偶权(B)生命健康权(C)身体权(D)名誉权35 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有代位继承权利的是继承人的 ( )(A)子女(B)外祖父母(C)堂兄(D)兄弟姐妹二、简答题36 简述宣告死亡的概念和条件。37 简述人身权的法律特征。38 简述企业法人终止的原因。三、论述题39 论述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四、案例分析题39 赵某和钱某签订了一批玻璃制品的买卖合同,约定由赵某负责代办托运,赵某遂与某运输公司签订了运输合同,合同中载明钱某为收货人,运输途中,因运输公司驾驶员丙的疏忽致使发生交

11、通事故,导致该批玻璃制品严重受损,无法按时向钱某交货。问:40 上述案件中存在几个合同关系?分别是什么合同关系?41 钱某应向谁主张权利?为什么?41 张某在 2011 年准备建造一栋楼房,因资金不够向朋友李某借款,双方达成书面借款合同,约定李某将 10 万元借给张某,若 1 年后不能归还本息,则李某与张某共有这套房屋,双方各得一半房屋。1 年后,张某无力偿还债务,便将二楼让给李某使用,但产权登记时仍登记张某一人姓名。后李某提出按约定分割房屋并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张某同意,但一直未去办理。张某的表弟刘某得知此事要张某将房屋以 20 万元卖给他,他帮张某还款 10 万元,张某同意且双方签订了房

12、屋转让协议,李某得知后表示张某无权出让属于自己的那一半房屋,请求法院确认张某与刘某之间的转让协议无效。问:42 此案中张某与李某的房屋财产分割协议是否有效?原因?43 张某与刘某的房屋转让协议是否有效?专升本(民法)模拟试卷 71 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1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权利的行使可以是事实行为,也可以是法律行为,因此 B 项说法不正确。2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依占有的不同状态,可以将占有分为自主占有和他主占有。这是以占有人的意思为标准进行的分类。自主占有是指以物属于自己所有的占有;无所有的意思,仅依某种特定关系支配物之意思的占有是他主占有。本案中,钱某、王某是他主

13、占有,孙某、李某是自主占有。故 B 项错误。3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 1 年。本题中,甲、乙是人身损害事件的当事人,适用特殊诉讼时效。4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人格权是指权利人对其本身主体性要素及其利益的专属性支配权。A 项中的监护权属于身份权。故 A 项正确。5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继承法第 3 条规定了遗产的范围。另外,在司法实践中,对不可纳入遗产范围的情形也应注意:(1)有关单位发给死者家属的抚恤金不是遗产;(2)有人身保险合同的人死亡后,其保险合同中注明了受益人的,保险金不得作为遗产,该保险金是合同中所注明的受益人的财产,而不是遗产;

14、(3)承包经营权、房屋租赁权等不得作为遗产。6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对公婆、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和女婿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7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法定抵销,是指两人互负给付种类相同的债务,且债务清偿期均届满时,一方主张以自己的债权与对方的债权按对等数额消灭的单方意思表示。8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人身权的损害救济包括财产性和非财产性两种,救济方式与财产权的救济方式不同,财产权的救济以损害赔偿为主要方式,人身权则以“抚慰”为主要方式,故应当选择 D。9 【

15、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根据民法通则规定,侵犯名誉权的方式可以分为四种,其中侮辱和诽谤是两种主要表现形式,侮辱行为又包括暴力侮辱、口头语言或者肢体语言侮辱以及文字侮辱等形式。而诽谤也分为口头诽谤和文字诽谤。另外,假冒他人姓名从事一些不道德或者违法的行为或者以口头、书面形式宣扬他人隐私的行为以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的解释第 7 条第 4 款的规定对因新闻报道严重失实,致使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也应按照侵害他人名誉权处理。10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被继承人死亡时,发生继承,此时继承权是即得权;被继承人死亡之前,继承权是期待权。11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民法的

16、基本原则,是民法及其经济基础的本质和特征的集中体现,是高度抽象的、最一般的民事行为规范和价值判断准则。基本原则包括:(一)保护民事主体合法民事权益的原则;(二)民事主体地位平等原则;(三)自愿原则;(四)公平原则;(五)等价有偿原则;(六)诚实信用原则;(七)遵守国家法律和政策原则;(八)社会公益原则。12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遭受损失,为他人管理事务的行为。无因管理法律制度源于古罗马法,近代各国民法均建立了相应的无因管理法律制度。无因管理法律制度提倡社会互助的道德追求,确认无因管理的合法性,以阻却管理行为的违法性,体现公平正义的法律精

17、神。在性质上,无因管理是一种事实行为。无因管理有真正无因管理和不真正无因管理两种类型,真正无因管理包含适法无因管理和不适法无因管理,不真正无因管理包含误信管理、不法管理和幻想管理。不同类型的无因管理,其构成要件不同,产生的法律效果亦不同。13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要约邀请是当事人订立合同的预备行为,只是引诱他人发出要约,不能因相对人的承诺而成立合同。在发出要约邀请以后,要约邀请人撤回其邀请,只要没给善意相对人造成信赖利益的损失,要约邀请人一般不承担责任。14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如售货时多

18、收货款,拾得遗失物据为己有等。取得利益的人称受益人,遭受损害的人称受害人。不当得利的取得,不是由于受益人针对受害人而为的违法行为;而是由于受害人或第三人的疏忽、误解或过错所造成的。受益人与受害人之间因此形成债的关系,受益人为债务人,受害人为债权人。15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根据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 10 条的规定,企业法人只准使用一个名称。16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担保法第 75 条规定了权利质押的客体。17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根据法律的规定,未通知债权人而将债务转移给第三人的,债务转移不发生效力。在第三人代替债务人履行和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情况下,债的主体并没

19、有发生变更。法人分立,原法人的债权债务由分立后的法人承担,债的主体发生变更。18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要约生效前为撤回,生效后则只能撤销。本题中,撤销要约的通知即电报晚于要约订货单到达,故选 B。19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法人不能享有以肉体为前提的人格权,也不享有身份权。20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继承法第 7 条规定了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几种情形,本题的情形不属于其中之一。继承法第 11 条关于代位继承的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21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民法通则第 129 条规定

20、,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22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的含义: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是指构成民事法律关系所必不可少的条件,其中包括三大要素,即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内容和客体。23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物权具有排他性。这种排他性一方面是指物权具有不容他人侵犯的性质,另一方面是指同一物之上不得同时成立两个内容不相容的物权。24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提存,指由于债权人的原因,债务人无法向其交付合同标的物时,债务人将该标的物交给提存机关而消灭债务的制度。一般来说,存在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

21、1)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2)债权人下落不明的;(3)债权人死亡或丧失行为能力而未确定继承人或监护人。25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根据担保法的规定,下列财产可以抵押:(1)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2)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设备;(3)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4)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设备;(5)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6)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财产。26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根据物权法第 106 条和第 109 条规定,本案中,奇石本为甲

22、所有,作为遗失物,是甲不慎丢失的动产,并非是无主物。乙不能基于先占取得奇石的所有权,而应当将该遗失物归还失主。乙为该奇石配基座的行为属于动产和动产的附和,即两个动产的相互结合,非经毁损不能分离或分离在经济上不合理,而非加工,即一方使用他人的财产加工改造为具有更高价值的财产。对于合成物的归属应当考虑各动产所有人财产的价值,区分主物与从物。对于奇石和基座而言,奇石自然是主物而基座是从物,该奇石应归所有人甲所有。乙不能取得该奇石的所有权。善意取得制度要求受让人必须是通过交换善意有偿地取得财产,而不能是通过继承、赠与等无偿方式。对于丙而言,因其是无偿从无权占有人乙处取得奇石,不符合善意取得成立的条件,

23、不能取得该奇石的所有权。此时,所有权人甲可以向无权占有人丙追索。27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民法通则第 92 条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而民通意见第 131 条规定,返还的不当利益,应当包括原物和原物所生的孳息。所以选项 B 是错的。甲捡到乙的山羊饲养起来并为其配种的行为构成不真正的无因管理。不真正无因管理也叫准无因管理是指管理人对他人事物并非为他人而为的管理,包括误信管理、不法管理和幻想管理。由于无因管理的管理人须有为他人管理的意思,故无此意思时,即不成立无因管理,当然也不会发生无因管理的效力。但在个别情形下,从保护管理人的

24、利益考虑,可适用准无因管理的规定。本案甲的行为构成误信管理,可准用民法通则关于无因管理的有关规定。民法通则第 93 条规定,没有法定的或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必要的费用。而民通意见第 132 条规定,民法通则第 93 条规定的管理人或服务人可以要求受益人偿付必要的费用,包括在管理或者服务活动中直接支出的费用,以及在该活动中受到的实际损失。所以选项 A 正确,选项 C、D错。28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中国收养法规定送养人应具备的条件:(一)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生父母。但生父母对未成年人有严重危害可能的不受此限制;(二)有特

25、殊困难无力抚养自己的子女。但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不受此限制。继父母收养继子女的也不受此限制。(三)如果被收养人是没有父母的孤儿,其监护人可作为送养人,但必须征得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如果被收养人是无监护人的孤儿,社会福利机构可以作为送养人。(四)生父母送养子女,须父母共同送养。但生父母一方下落不明的可以单方送养。如果配偶一方死亡,另一方送养未成年子女的,死亡一方的父母有优先抚养的权利。29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房屋租赁合同是双务合同、诺成合同、要式合同和继续性合同。故答案选 A。30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合同法第 55 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具有撤

26、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 1 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示放弃撤销权。31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受要约人向要约人作出的对要约完全同意的意思表示,即要约的承诺,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对于承诺的生效时间,两大法系有着不同的立法例。大陆法系采送达主义或到达主义,即主张承诺的意思表示于到达要约人支配的范围内时生效。英美法系采发送主义或送信主义,即主张如果承诺的意思表示是以邮件、电报方式作出的,则承诺于投入邮筒或交付电信局时生效,除非要约人与承诺人另有约定。我国合同法采到达主义。合同法第 26 条规定,承诺通知到达要约

27、人时生效。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的意思表示时生效。因此,A 项正确。32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债的混同是指债权债务同归一人,使债的关系消灭的事实。混同是债消灭的原因之一。债的混同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混同包括三种情形:所有权与他物权归属于同一人;债权与债务归属于同一人;主债务与保证债务归属于同一人。狭义的混同仅指债权与债务归属于同一人。通常所说的混同仅指狭义的混同。33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合同法第 142 条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本

28、题中,甲乙双方约定由买方自行提货,买方依约派车前往提货,在返程途中遭遇泥石流,此时货物已经交付,所以货物的毁损应由买方承担。故只有B 项为正确答案。34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一般人格权包括人格平等、人格独立、人格自由及人格尊严四个方面。具体人格权包括身体权、生命权、健康权、自由权、隐私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35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代位继承是和本位继承相对应的一种继承制度,是法定继承的一种特殊情况。它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项法定继承制度,被代位继承人只限于先于被继承

29、人死亡的子女。其他被继承人的继承人若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不发生代位继承。只有在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才发生代位继承。于继承开始后被继承人的子女才死亡的或者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人不是继承人的子女而是其他继承人的,均不能发生代位继承。当然,这里的子女包括被继承人的亲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二、简答题36 【正确答案】 (1)概念:宣告死亡是自然人下落不明达到一定期限,经利害关系人申请,法院宣告其死亡的法律制度。(2)条件:自然人下落不明满 4 年。因意外事故造成自然人下落不明的,自事故发生之日起满 2 年。有利害关系人的申请。须经法院宣告。37 【正确答案】 人身权具有以下法律

30、特征:(1)人身权是与民事主体不可分离的权利。(2)人身权是民事主体的专属权利。(3)人身权是没有直接财产内容的民事权利。(4)人身权是绝对权和支配权。38 【正确答案】 (1)依法被撤销;(2)依法解散;(3)依法宣告破产;(4)出现法律规定的其他原因。三、论述题39 【正确答案】 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是指在符合法定条件时,当事人一方对抗对方当事人的履行请求权,暂时拒绝履行其债务的权利,是合同效力的体现,为一时的抗辩权、延缓的抗辩权。它包括:(1)同时履行抗辩权:由同一双务合同产生互负债务;合同中未约定履行顺序;对方当事人未履行债务或未按照约定适当履行债务;对方的对待给付是可能履行的义务

31、。(2)顺序履行抗辩权 (又叫“ 先履行抗辩权”或“后履行抗辩权”):由同一双务合同产生互负债务;债务的履行有先后顺序;应先履行的一方未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约定;应当履行的债务有履行的可能。(3)不安抗辩权:适用于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后履行的一方当事人的债务未届清偿期;后履行债务的一方当事人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况;后履行债务的一方未履行或提供担保。四、案例分析题40 【正确答案】 存在两个合同关系,赵某钱某之间的买卖合同关系和赵某运输公司之间的货物运输合同关系。41 【正确答案】 钱某应向赵某主张权利。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原则钱某应向赵某主张违约责任,钱某和运输公司并没有直接的法律关系,钱某不能向运输公司提出赔偿请求。42 【正确答案】 有效。因为当事人双方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双方自愿,意思表示真实,协议的内容未违反法律,因而有效。43 【正确答案】 无效。因为刘某明知张某与李某对于该套房屋的产权存在争议,并且张某无权处分属于李某的那部分房屋,张某在与李某另有协议且已将房屋的二层交给李某使用的情况下仍将房屋转让给刘某,应属于刘某与张某的恶意串通行为,该转让协议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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