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类试卷】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入学考试法学法真题2010年(2)及答案解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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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入学考试法学法真题 2010年(2)及答案解析(总分:150.00,做题时间:90 分钟)一、单项选择题(总题数:30,分数:30.00)1.关于民事权利的以下表述中,正确的是_(分数:1.00)A.所有权属于绝对权,其行使绝对不受限制B.债权属于相对权,原则上债权人仅能向特定债务人主张给付C.建设用地使用权派生于土地所有权,属于从权利D.抵押权必须向抵押人主张,因此具有请求权的性质2.下述抗辩权,不属于合同法上双务合同的履行抗辩权的是_(分数:1.00)A.同时履行抗辩B.先诉抗辩权C.先履行抗辩权D.不安抗辩权3.下列关于法人类型及法人机关的表述,错误的是_(分数:1.0

2、0)A.中国政法大学属于民法通则规定的“事业单位法人”B.财团法人没有自己的意思机关;社团法人有自己的意思机关C.法人分支机构不是法人机关D.“社团法人”是社会团体法人的简称4.以下各项中,属于无相对人意思表示的是_(分数:1.00)A.甲立遗嘱,将其全部遗产遗赠与某基金会B.乙遗失皮包,在网上发布启事,称“有拾得遗失物皮包并返还者,酬谢 5000元”C.某停车场标明“小型车每小时停车费 2元”,丙将其汽车停放在车场后离去D.超市将某商品标明价格,在货架上陈列销售5.甲购买彩票中奖,邀请好友乙当晚到某高档餐馆吃饭,乙欣然接受。事后,甲因有急事,遂通知乙取消晚宴。对甲的出尔反尔,乙颇为愤怒,准备

3、对此作出反应。以下表述中,正确的是_(分数:1.00)A.甲的行为有违诚信,乙可请求甲承担缔约过失责任B.甲虽未履行合同,但由于该合同属于无偿合同,故甲无须承担违约责任C.甲的行为构成违约,乙可请求甲承担赔偿损失的违约责任D.乙对甲无法律上的请求权6.以下属于民法上代理的是_(分数:1.00)A.甲驾车到乙的餐馆就餐,餐馆工作人员代其泊车B.教授甲患病无法上课,遂请其博士生乙代为授课C.甲接受乙的委托,以乙的名义出售乙所有的住宅一套D.甲前往超市购物,同学乙请求甲为其代购牙膏一支7.甲、乙订立书面房屋买卖合同后,甲依约向乙交付了房屋,乙也付清了全部价款,但双方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由于房价上涨

4、,甲后悔,以未办理登记为由,要求乙搬离。以下选项中,正确的是_(分数:1.00)A.由于尚未办理登记,该房买卖合同已成立,但尚未生效B.甲有权以情势变更为由主张解除合同,但须对乙承担赔偿责任C.甲有权以所有人的身份请求乙搬出房屋,但须对乙承担缔约过失责任D.甲无权要求乙搬出,相反,乙有权要求甲协助办理登记8.甲和乙系表兄弟,二人共同出资购买了一套住房,双方未约定共有的类型。二人将该住房出租给丙居住,以下选项中正确的是 1 A甲乙二人系亲属,其共有类型当然属于共同共有 B无论二人的出资比例如何,在出售该套房犀时,均须甲乙二人同意 C在丙承租期间,如甲乙要在该房屋上设立抵押权,则必须争得丙的同意

5、D在丙拖欠房租的情况下,如甲欲免除其债务,不必征得乙的同意 (分数:1.00)9.下列情形中,属于无因管理的是_(分数:1.00)A.在加工合同中,承揽人为定做人保管其提供的原材料B.消防队员甲为避免乙的财产损失,奋力救火C.甲拾得乙丢失的牛,在积极寻找失主的同时,对该牛进行喂养D.超市无偿保管顾客的手提包10.甲、乙各自拥有相互比邻的 A、B 两块土地的建设用地使用权。甲在 A地上建有住宅,现乙也准备在 B地上盖楼。甲对乙表示:如果乙所建之楼离自己的住宅足够远,以至于完全不会遮挡自己住宅的采光,则愿意一次性支付 10万元作为补偿。乙表示同意,双方遂订立了书面合同,但未办理登记。以下说法中正确

6、的是_(分数:1.00)A.甲乙之间订立的是地役权合同,但由于没有登记,地役权不发生效力B.尊重甲的采光权是乙的法定义务,乙收取 10万元于法无据,该合同无效C.如果盖楼之前乙将该地块让给丙,甲可以依据该合同对丙主张权利D.如果乙未遵守约定,其所盖楼房离甲的住宅较近,对后者的采光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则甲可以选择根据相邻关系向乙主张权利11.甲酒后与邻居乙发生争吵,回家拿起一根大棒,朝邻居乙猛击过去,不料没有击中乙,而是击中前来劝架的邻居丙,导致丙死亡。甲的行为构成何罪?_(分数:1.00)A.构成故意伤害罪B.对乙构成故意伤害罪(未遂),对丙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C.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D.对乙构成故

7、意伤害罪(未遂),对丙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处罚12.刑法上的不作为是指_(分数:1.00)A.负有特定法律义务当为能为而不为的行为B.消极行为C.静止行为D.过失行为13.甲为逼迫乙偿还 5万元赌债,关押乙于地下室达一个月之久,乙仍称无钱可还,甲气愤之下将乙打成重伤,甲构成_(分数:1.00)A.绑架罪B.非法拘禁罪C.故意伤害罪D.敲诈勒索罪14.甲偷割通信电缆卖给废品收购站,得赃款 1500元,造成通信线路中断 6小时。甲的行为属于_(分数:1.00)A.牵连犯B.连续犯C.结合犯D.想象竞合犯15.我国刑法第 13条规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中的“不认

8、为是犯罪”应当理解为_(分数:1.00)A.是犯罪但不以犯罪论处B.是犯罪但不予刑罚处罚C.不构成犯罪D.不具有社会危害性16.张三系省射击运动队的教练,依法配置有枪支。某日,李四向张三借抢打猎,张三碍于情面将枪支借给了李四,李四用了半天后归还。张三的行为属于_(分数:1.00)A.非法出租枪支罪B.非法出借枪支罪C.滥用职权罪D.不构成犯罪17.某企业在缴纳 400万元税款后,以假报出口的手段,骗取出口退税款 1000万元。该企业的行为_(分数:1.00)A.构成偷税罪B.构成骗取出口退税罪C.以偷税罪和骗取出口退税罪数罪并罚D.以偷税罪和骗取出口退税罪择一重罪处罚18.数罪并罚时,拘役期限

9、最长不能超过_(分数:1.00)A.六个月B.一年C.二年D.三年19.我国刑法明确规定的正当化行为是_(分数:1.00)A.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B.紧急避险行为C.执行命令的行为D.经权利人同意的行为20.范某为获取非法利益,大量伪造高校毕业证书后贩卖。范某的行为构成_(分数:1.00)A.伪造、买卖国家机关印章罪B.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C.伪造、买卖事业单位印章罪D.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21.某基层法院在审理一件遗嘱继承纠纷案件时,发现原以为此案案情很复杂其实非常简单,不需要继续适用普通程序审理,问是否可以转人简易程序审理_(分数:1.00)A.不得转为简易程序审理B.法院可以根据实际需要依职权

10、转换为简易程序C.法院可以征得原告同意转换为简易程序D.必须当事人自愿时才可以转换为简易程序22.对一起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纠纷,当事人之间数次协商未果,外方当事人在某法院提起了诉讼,中方当事人认为此案应当由中国法院专属管辖,你认为正确的理解是_(分数:1.00)A.此案不属于专属管辖,专属管辖是指对不动产纠纷、继承遗产纠纷和港口作业纠纷规定的管辖B.此案属于涉外专属管辖,涉外案件的专属管辖是指对外商投资企业纠纷的管辖C.此案属于涉外专属管辖,民诉法规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纠纷、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纠纷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纠纷由纠纷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D.此案属于涉外专属管辖,民诉法

11、规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纠纷、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纠纷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纠纷由中国法院专属管辖23.A商贸公司与 B贸易公司因履行一买卖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不成,A 公司准备起诉,为防止 B公司转移资金,A 准备向法院申请诉前保全。问 A公司应当向哪一个法院提起申请_(分数:1.00)A.对本诉讼案件有管辖权的法院B.被申请保全财产所在地法院C.被告住所地法院D.原告住所地基层法院24.刘胜因兄弟刘利占有父母遗留的全部房产及存款等遗产拒绝分割而诉至法院,要求依法继承。诉讼中他们的堂兄弟刘岩提出因刘胜、刘利父母生前表示他们去世后有一间房由刘岩继承,该案与其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而要求参加诉

12、讼,问刘岩在诉讼中的诉讼地位是_(分数:1.00)A.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B.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C.共同原告D.共同被告25.当事人不仅包括为自己的民事权益诉讼的人,也包括为保护他人的民事权益依法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的人,保护他人的民事权益依法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的人称为_(分数:1.00)A.实体当事人B.非正当当事人C.非权利主体当事人D.法定代理人26.对于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的第一审未生效判决,下列哪一种人不享有上诉权?_(分数:1.00)A.自诉人的法定代理人B.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C.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D.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27.关于我国刑事诉讼法的属性,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

13、的?_(分数:1.00)A.属于公法B.属于根本法C.属于基本法D.属于程序法28.在刑事诉讼中,下列哪个不是公安机关的职权?_(分数:1.00)A.立案权B.公诉权C.执行权D.侦查权29.下列哪种人不属于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_(分数:1.00)A.刑事被告人B.共同致害人C.已经被执行死刑的罪犯的遗产继承人D.案件审结前已死亡被告人的遗产继承人30.下列哪种情形不属于刑事诉讼的法定回避理由?_(分数:1.00)A.是本案的当事人B.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C.曾经担任本案证人的D.曾经担任本案翻译人员的二、多项选择题(总题数:30,分数:60.00)31.下列有关法律行为成立与生效的说法中,正

14、确的是_(分数:2.00)A.法律行为于成立时生效B.法律行为成立后不一定生效C.法律行为的成立条件与生效条件是不同的D.法律行为的生效以其成立为前提32.甲将某物出质于乙,乙交丙保管,丙以合理的价格出售给善意的丁并未交付。以下表述中正确的有_(分数:2.00)A.丁善意取得该物,甲的所有权消灭B.丁善意取得该物,乙的质权也消灭C.甲的所有权消灭,但乙的质权具有对抗性,并不消灭,乙仍可向丁主张质权D.质权人不得将质物交由他人保管,因保管无效,故丙不能善意取得33.债权人的下列权利中,债权人可以代位权行使的有_(分数:2.00)A.因委托合同而产生的报酬请求权B.某公司员工享有的工资请求权C.王

15、某享有的残疾金赔偿请求权D.李某基于无因管理对邻居享有的费用请求权34.下列选项中甲的行为属于要约的有_(分数:2.00)A.甲欲出售其奥迪轿车,在该车后窗张贴一则告示:“此车出售,价格 20万元,有意者请联系电话13901887766”B.甲在日记中写道:“明天我会把我的司法考试资料全部赠送给乙”C.乙打电话咨询甲是否愿意以 20万元的价格将其奥迪轿车出售,甲表示愿意出售,但价格应为 21万元D.服装店主甲在橱窗中悬挂一件新款时装,标明价格 3800元35.我国合同法规定的双务合同中的抗辩权包括_(分数:2.00)A.同时履行抗辩权B.先诉抗辩权C.先履行抗辩权D.不安抗辩权36.甲借给乙

16、1万元人民币,在履行期限届满后,以下相关事实中可以产生诉讼时效中断效果的有_(分数:2.00)A.甲起诉乙偿还该 1万元B.甲通过一个 15岁的限制行为能力人向乙转达甲催索欠款的意思C.乙以自有房屋为该 1万元欠款设立抵押担保D.甲告知乙将该债权转让于丙,请乙向丙履行债务37.甲到外地参加论文答辩,原本打算当日返回,不料因论文未顺利通过必须 3日内进行修改,不得不在外地逗留 3日,其饲养的一条名贵宠物狗在家中饿得嗷嗷直叫。邻居乙闻之后破门而入,将小狗带入自己家中饲养。次日乙出门上班,忘记锁门,回家后发现小狗丢失,请问以下说法中正确的有_(分数:2.00)A.乙照顾小狗的行为构成无因管理B.甲乙

17、之间成立不当得利之债C.甲的狗丢失乙应赔偿D.甲的门损坏乙应赔偿38.负担行为与处分行为是法律行为的主要分类方式之一,下列行为中,属于负担行为的是_(分数:2.00)A.以自有房屋设定抵押B.签订货物买卖合同C.放弃债权的书面意思表示D.签订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39.原告人因下列事由受到伤害,被告人可据以提出责任抗辩的是_(分数:2.00)A.某甲卧轨自杀B.某乙窃电时,被高压电击伤C.受害人挑逗动物时被咬伤D.因不可抗力造成建筑物倒塌40.某歌手甲到某地参加民族歌曲大赛,途中被乙驾车撞伤。住院 10天,出院时大奖赛已经结束。经查实,甲多次参加此类大奖赛,且每次均获奖,甲诉请乙赔偿的下列损失

18、中,法院应予支持的有_(分数:2.00)A.住院医疗费B.护理费C.交通费、误工费D.未获得大奖赛的优胜奖金41.对于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的,_(分数:2.00)A.可以从轻处罚B.可以减轻处罚C.可以免除处罚D.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42.下列哪些犯罪属于纯正不作为犯?_(分数:2.00)A.丢失枪支不报罪B.遗弃罪C.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D.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43.对下列犯罪分子必须附加剥夺政治权利_(分数:2.00)A.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B.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C.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D.被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44.下列生

19、产、销售伪劣商品的犯罪中,属于结果犯的有_(分数:2.00)A.生产、销售假药罪B.生产、销售劣药罪C.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D.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45.下列哪些人员可以构成贪污罪的主体?_(分数:2.00)A.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员的人员B.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C.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D.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46.王某(15 岁),因喜好电脑,于某日潜入一公司办公室内窃取价值 2万元的计算机一台。对王某应当如何处理?_(分数:2.00)A.追究刑事责任B.不追究刑事

20、责任C.从轻或者减轻刑事处罚D.责令其家长加以管教47.孔某与唐某共谋后深夜潜入一家商店行窃,唐某在门外放风,孔某撬门进入商店,窃得手机 4部,手表 6块,折合人民币 9000元。孔某出来后谎称什么也没有偷到,唐某信以为真。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分数:2.00)A.孔某、唐某均构成盗窃罪既遂B.孔某构成盗窃罪既遂,唐某构成盗窃罪未遂C.孔某构成盗窃罪既遂,唐某构成盗窃罪中止D.孔某、唐某属于共同犯罪48.下列哪些情形,属于犯罪预备行为?_(分数:2.00)A.甲打电话邀请其朋友李某一起去实施抢劫B.乙向其朋友赵某表示要杀掉仇人陈某C.丙为了盗窃张某家财产,毒死了张某家的看家犬D.丁为方便对刘某实

21、施抢劫,对刘某的活动规律进行跟踪调查49.在下列聚众犯罪中,只有首要分子才能成为该犯罪的主犯的有_(分数:2.00)A.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B.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C.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D.聚众阻碍解救被拐妇女儿童罪50.我国刑法中附加刑,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分数:2.00)A.只能独立适用B.只能附加适用C.既可以独立适用,也可以附加适用D.附加适用时,主刑可以是拘役或管制51.民事诉讼判决的效力包括_(分数:2.00)A.拘束力B.既判力C.确定力D.执行力52.下列哪些案件法院审理时应当先行调解_(分数:2.00)A.诉讼标的额较小的案件B.当事人之间争议不大的案件C.婚姻家庭

22、案件D.劳务合同纠纷案件53.以下哪些情况属于证明责任倒置_(分数:2.00)A.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就受害人有过错或者第三人有过错承担证明责任B.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由加害人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证明责任C.因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产品的生产者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承担证明责任D.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证明责任54.原告吴某因所购买商品房质量纠纷诉开发商,一审法院判决原告败诉,吴某不服准备上诉,问吴某上诉应当具备哪些形式条件_(分数:2.

23、00)A.一审判决认定事实确有错误B.一审判决适用法律确有错误C.上诉必须在上诉期间内提出D.必须提交上诉状55.在国外执行救济理论体系中,实体性的执行救济制度是指_(分数:2.00)A.案外人异议B.债务人异议之诉C.参与分配异议之诉D.第三人异议之诉56.下列哪项属于广义的刑事诉讼法_(分数:2.00)A.宪法B.人民法院组织法C.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D.消费者权益保护法57.下列哪些刑事案件,应当由人民检察院管辖?_(分数:2.00)A.贪污案件B.公司企业人员受贿案件C.刑讯逼供案件D.非法拘禁案件58.依据刑事证据理论,证据合法性的表现有下列哪些方面?_(分数:2.00)A.证据应当符

24、合法定的形式B.证据应当由法定人员收集C.证据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收集D.证据应当能够证明案件事实59.下列人员中,哪些人能够以近亲属身份接受委托担任辩护人?_(分数:2.00)A.检察人员B.审判人员C.外国人D.管制期间的人60.被取保候审人应当遵守下列哪些义务?_(分数:2.00)A.在接到传票后及时到案B.不得请证人吃饭C.不得与同案人订立共守同盟D.不得伪造证据三、简答题(总题数:6,分数:24.00)61.简述我国物权法上的浮动抵押制度的特点。 (分数:4.00)_62.简述选择之债与任意之债的区别。 (分数:4.00)_63.普通刑法与特别刑法的区别 (分数:4.00)_64.简单的

25、犯罪构成与复杂的犯罪构成 (分数:4.00)_65.如何区别民事诉讼的本证与反证。 (分数:4.00)_66.简述刑事审判公开的例外情形。 (分数:4.00)_四、分析题(总题数:4,分数:36.00)甲乙二人订立书面租赁合同,甲将其所有的笔记本电脑一台出租于乙,租期 1年。(分数:12.00)(1).假设租赁合同订立半年后,甲欲收回电脑自用,问:甲能否以所有权人身份主张物权法第 34条规定的返还原物请求权,为什么?(分数:4.00)_(2).假设租赁合同订立半年后,甲与丙达成初步买卖协议,甲以 5000元价格向丙出卖电脑。问:根据合同法,承租人乙如何维护自己的利益?(分数:4.00)_(3)

26、.假设在租赁期间,乙到期未清偿对丁的债务,丁从乙手中强行夺取电脑用于抵债。问: (1)丁是否有权以抵债为由要求取得乙手中的电脑? (2)电脑被丁夺去后,出租人甲能否向丁主张返还?其主张返还的请求权基础为何? (3)乙手中的电脑被丁夺去后,乙能否向丁主张返还?其主张返还的请求权基础为何?(分数:4.00)_67.2002年 9月 7日下午,被告人林某窜至顺德区乐从镇,爬窗进入一村民住宅准备行窃时,被房主吴某发现,吴欲打电话报警,林某见状便冲上前抢过电话,吴抓住林的右手,林便用左手掐住吴的头部。后吴拿起一张凳子打中林的头部,并抓住林的双手。林见状便逃离现场。公安干警接到报案后,在现场附近的鱼塘边将

27、林某抓获归案。经法医鉴定,吴某系被钝性外力击伤,属于轻微伤。 问:对林某如何定罪量刑?请说明理由。 (分数:12.00)_68.南方 A市的蓝天公司因印刷机产品质量纠纷将北方 B市白云公司诉至 A市某区法院,要求白云公司承担违约责任。诉讼中白云公司请求法院追加北方某省的黑土地公司为诉讼第三人,要求法院判令黑土地公司向蓝天公司承担违约责任。黑土地公司认为本案有管辖权的法院应当是北方 B市的区法院,A 市某区法院管辖有误,而向受诉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 问:受诉法院应当如何处理黑土地公司提出的管辖异议,请说明理由。 (分数:6.00)_某机场,乘机人张某将一个纸箱放在行李手推车上,后张某去办其他事情

28、。清洁女工梁某前来清扫垃圾,误以为纸箱是被人扔掉的废弃物而拿走。打开纸箱后,梁某发现内有金饰品(后经查明金饰品为某公司所有,价值百万余元),梁某将金饰品带回家中。 问:(分数:6.00)(1).某公司是否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应当如何处理?(分数:3.00)_(2).某公司是否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分数:3.00)_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入学考试法学法真题 2010年(2)答案解析(总分:150.00,做题时间:90 分钟)一、单项选择题(总题数:30,分数:30.00)1.关于民事权利的以下表述中,正确的是_(分数:1.00)A.所有权属于绝对权,其行使绝对

29、不受限制B.债权属于相对权,原则上债权人仅能向特定债务人主张给付 C.建设用地使用权派生于土地所有权,属于从权利D.抵押权必须向抵押人主张,因此具有请求权的性质解析:解析 绝对权与相对权是以权利所及的人的范围为标准进行的划分。绝对权对所有的人产生效力,可以对抗所有人的权利。所有权是典型的绝对权,任何人都不得侵犯这种权利,但是其行使并非不受任何限制,其行使除了受民法上禁止权利滥用原则等限制外,还会受社会公共利益的限制和善艮风俗的限制。所以,A 项错误。相对权仅仅对某个特定的人产生效力。债权是典型的相对权。B 项正确。主权利与从权利是以权利能否独立存在为标准进行的分类,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权

30、人为营造建筑物或其他工作物而使用国有土地的权利。建设用地使用权属于用益物权。可以独立存在,所以,C 项错误。抵押权作为担保物权,是指对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占有而供作债务履行担保的财产,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或当事人约定的情形发生时,予以变价并就其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所以抵押权具有支配权的性质而不属于请求权。D 项错误。所以,B 项正确。2.下述抗辩权,不属于合同法上双务合同的履行抗辩权的是_(分数:1.00)A.同时履行抗辩B.先诉抗辩权 C.先履行抗辩权D.不安抗辩权解析:解析 双务合同的履行抗辩权,是双务合同的当事人一方依合同法享有的对抗对方当事人的履行请求权,暂时得不履行其债务的

31、权利。根据合同法第 66-69条的规定,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有三种。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在没有规定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当事人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或履行不符合约定时,能够拒绝对方履行请求的权利。合同法第 66条规定了这种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在约定了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后履行一方当事人享有的在应先履行一方未为履行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得拒绝其履行请求的权利,也称顺序履行抗辩权。合同法第 67条规定了这种抗辩权。不安抗辩权,是指在约定了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应先履行的一方在应后履行一方因财产状况恶化而难为对待给付时所享有的、得于应后履行一方未履行且未提供担保之前拒绝先为履行的权

32、利。合同法第 68条、第 69条规定了这种抗辩权。B 项中的先诉抗辩权亦称检索抗辩权,是指保证人在债权人未就主债务人的财产强制执行而无效果之前,可以拒绝债权人要求其履行保证债务的权利。所以,先诉抗辩权不属于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所以,本题应选 B项。3.下列关于法人类型及法人机关的表述,错误的是_(分数:1.00)A.中国政法大学属于民法通则规定的“事业单位法人”B.财团法人没有自己的意思机关;社团法人有自己的意思机关C.法人分支机构不是法人机关D.“社团法人”是社会团体法人的简称 解析:解析 以是否从事经营活动为标准,可以将法人分为企业法人与非企业法人。以职能和设立方式为标准,可以将法人分为机

33、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是指具有国家或地方财政支持、从事国家管理职能之外的服务于公众的非经营性活动的组织,例如,学校、医院、电视广播等行业。所以中国政法大学属于事业单位法人。A 项正确。社会团体法人,是指在机关法人与事业单位法人之外的、从事非营利性活动的团体法人,如基金会、各种协会、研究会等。以法人成立的基础为标准将法人分为社团法人与财团法人,凡是以人的集合为基础成立的法人为社团法人,而以财产为基础成立的法人为财团法人。社团法人必须有意思机关或决策机关一般为股东大会,而财团法人则无该机关。所以 B项表述正确。通过上述解释社团法人并不是社会团体法人的简称。D 项错误。法

34、人机关是指根据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形成法人的意思,并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实现其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一定机构或者个人的总称。法人机关一般包括决策机关、执行机关与代表机关。法人分支机构是以法人财产设立的相对独立的法人组成部分。它在参与民事活动时不能形成自己的独立意思,须有法人机关的授权,但对外不得代表法人。C 项正确。本题为选非题,所以,本题应选 D。4.以下各项中,属于无相对人意思表示的是_(分数:1.00)A.甲立遗嘱,将其全部遗产遗赠与某基金会 B.乙遗失皮包,在网上发布启事,称“有拾得遗失物皮包并返还者,酬谢 5000元”C.某停车场标明“小型车每小时停车费 2元”,丙将其汽

35、车停放在车场后离去D.超市将某商品标明价格,在货架上陈列销售解析:解析 意思表示是指行为人将其形成于内心的欲追求的效果意思表示于外的过程。根据意思表示应否向相对人表示,意思表示可分为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与无相对人的意思表示。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是指表意人应向相对人为意思表示。意思表示通常有相对人,如订立合同中的要约与承诺、债务免除、合同解除等均为有相对人的意粤表示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又可分为对特定人的意思表示和对不特定人的意思表示。对特定人的意思表示是指意思表示的对象是特声的,如要约和承诺。对不特定人的意思表示最指意思表示的对象是不特定的,如悬赏广告。所以 B、C、D 项都属于对不特定人的意思表示。

36、无相对人的意思表示是指无需向相对人所为的意思表示,如遗嘱行为、抛弃不动产所有权的行为。区分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与无相对人的意思表示的意义在于: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必须于到达相对人时才发生效力;无相对人的意思表示一般于意思表示完成时,立即发生效力,如抛弃行为,也有的在意思表示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法律效力,如遗嘱行为。所以本题应选 A项。5.甲购买彩票中奖,邀请好友乙当晚到某高档餐馆吃饭,乙欣然接受。事后,甲因有急事,遂通知乙取消晚宴。对甲的出尔反尔,乙颇为愤怒,准备对此作出反应。以下表述中,正确的是_(分数:1.00)A.甲的行为有违诚信,乙可请求甲承担缔约过失责任B.甲虽未履行合同,但由于该合同属于

37、无偿合同,故甲无须承担违约责任C.甲的行为构成违约,乙可请求甲承担赔偿损失的违约责任D.乙对甲无法律上的请求权 解析:解析 法律行为是指以意思表示为核心要素的主体为追求该意思表示中所含效果在私法上的实现的行为。法律行为是以意思表示为主要要素,它的目的在于引起明确的法律后果,即产生具体的私法上的权利义务关系。本题中甲邀请好友乙吃饭应当属于甲乙之间的情谊行为,双方之间并不产生具体的权利义务,因而不属于法律行为。所以乙对甲并没有法律上的请求权,甲无需承担违约责任。D 项正确。6.以下属于民法上代理的是_(分数:1.00)A.甲驾车到乙的餐馆就餐,餐馆工作人员代其泊车B.教授甲患病无法上课,遂请其博士

38、生乙代为授课C.甲接受乙的委托,以乙的名义出售乙所有的住宅一套 D.甲前往超市购物,同学乙请求甲为其代购牙膏一支解析:解析 代理是指一人在法定或约定的权限内,以他人的名义为法律行为,而法律行为的结果却归属于该他人的行为。代理关系有代理人、被代理人和第三人三方当事人,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从事法律行为,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代理权是代里的基础。本题 A项中餐馆工作人员代顾客泊车仅仅有两方当事人,不构成代理。B 项中的博士生代其教授上课的行为属于事实行为,不构成代理。D项中乙请求甲为其代购牙膏是以甲的名义作出的,不符合代理行为是以本人的名义做出的一个特征。C 项甲接受乙的委托,以乙的名

39、义出售乙所有的住宅的行为符合代理的特征。所以,本题应选 C。7.甲、乙订立书面房屋买卖合同后,甲依约向乙交付了房屋,乙也付清了全部价款,但双方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由于房价上涨,甲后悔,以未办理登记为由,要求乙搬离。以下选项中,正确的是_(分数:1.00)A.由于尚未办理登记,该房买卖合同已成立,但尚未生效B.甲有权以情势变更为由主张解除合同,但须对乙承担赔偿责任C.甲有权以所有人的身份请求乙搬出房屋,但须对乙承担缔约过失责任D.甲无权要求乙搬出,相反,乙有权要求甲协助办理登记 解析:解析 物权法第 14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火,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

40、时发生效力。”第 15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汜的,不影响合同效力。”由以上两条的规定可知,登记只是房屋等不动产物权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的条件,并不是处置不动产物权合同生效的要件,所以本题中,甲、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自合同成立时就已经发生了效力,并且甲依约向乙交付了房屋,乙也付清了全部账款。所以,甲无权以情势变更为由主张解除合同,乙也无需就此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相反,买受人乙有权依据该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请求出卖人甲协助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所以,D 项正确。8.甲和乙系表兄弟,二人

41、共同出资购买了一套住房,双方未约定共有的类型。二人将该住房出租给丙居住,以下选项中正确的是 1 A甲乙二人系亲属,其共有类型当然属于共同共有 B无论二人的出资比例如何,在出售该套房犀时,均须甲乙二人同意 C在丙承租期间,如甲乙要在该房屋上设立抵押权,则必须争得丙的同意 D在丙拖欠房租的情况下,如甲欲免除其债务,不必征得乙的同意 (分数:1.00)解析:无正确答案解析 物权法第 103条规定:“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本题中甲乙没有约定共有的类型,他们之间是表兄弟关系不是家庭关系,所以并不能当然认定为

42、共同共有,A 项错误。根据物权法第 97条:“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B 项错误。物权法第 190条规定:“订立抵押合同前抵押财产已出租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抵押权设立后抵押财产出租的,该租赁关系不得对抗已登记的抵押权。”根据该条的规定乙要在房屋上设定抵押权不必征得承租人丙的同意,C 项错误。根据物权法第 102条:“因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产生的债权债务,在对外关系上,共有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第三人知道共有人不具有连带债权债务

43、关系的除外;在共有人内部关系上,除共有人另有约定外,按份共有人按照份额享有债权、承担债务,共同共有人共同享有债权、承担债务。偿还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按份共有人,有权向其他共有人追偿。”所以,本题中甲乙对承租人丙享有连带债权,如果甲想免除丙的债务,必须经共同债权人乙同意。D 项错误。9.下列情形中,属于无因管理的是_(分数:1.00)A.在加工合同中,承揽人为定做人保管其提供的原材料B.消防队员甲为避免乙的财产损失,奋力救火C.甲拾得乙丢失的牛,在积极寻找失主的同时,对该牛进行喂养 D.超市无偿保管顾客的手提包解析:解析 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或约定义务的人,为了他人的利益免受损失而自愿为他

44、人管理必要事务的行为。该定义说明无因管理必须是管理他人的事务。他人的事务应该是能够产生债权债务关系的事务,必须是合法的事务,必须是不属被管理人个人的专属事务,没有经过被管理人授权,而且必须是必要的事务。管理人须有为他人管理的意思。为他人管理的意思是无因管理成立的主观要件,是指管理人于管理事务时所具有的为他人谋利益的意思。但是也允许管理人在有为本人谋利益的同时,为自己的利益实施管理或服务的行为。这里的利益,既包括无因管理行为使本人取得某种权益而直接受益,也包括本人得以避免或减少损失而间接受益。没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无因管理上的“无因”,是指无法律缘由或者无法律依据,即没有法律规定或约定的义务。管理人有无义务,以管理事务开始时为准。管理人是否有管理事务的义务,应依客观上是否负有管理义务为判断标准,而不是以管理人主观上的认识为准。A 项承揽人为定做人保管其提供的原材料属于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B 项中消防员奋力救火属于履行法定的义务,D项超市无偿为顾客保管提包属于履行附随义务。C 项甲的行为构成无因管理。10.甲、乙各自拥有相互比邻的 A、B 两块土地的建设用地使用权。甲在 A地上建有住宅,现乙也准备在 B地上盖楼。甲对乙表示:如果乙所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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