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7 T 2025.2-2012 和谐社区管理和服务规范 第2部分 社会保障.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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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ICS 03.160 A 00 DB37 山东省地方标准 DB 37/T 2025.22012 和谐社区管理与服务规范 第 2 部分:社会 保障 2012 - 01 - 13 发布 2012 - 02 - 01 实施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37/T 2025.22012 I 前 言 DB37/T 2025和谐社区管理与服务规范分为六个部分: 第 1 部分:总则; 第 2 部分:社会保障; 第 3 部分:社区救助; 第 4 部分:就业服务; 第 5 部分:社区安全; 第 6 部分:社区环境。 本部分为 DB37/T 2025 的第 2 部分。 本部分按照 GB/T 1.1-2009 给

2、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由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 本部分由山东省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山东省标准化研究院、济南市历下区甸柳新村街道办事处、济南市历下区甸柳新 村街道办事处第一社区居委会。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张瑾国、黎燕、赵红红、刘春霞、颜丽、黄立章、陈叶翠、马帅、安洁、杨沣 江。 DB37/T 2025.22012 1 和谐社区管理与服务规范 第 2 部分:社会保障 1 范围 DB37/T 2025的本部分规定了社会保障服务的基本要求,服务内容,服务监督与管理等内容。 本部分适用于山东省城市和谐社区社会保障服务。 2 基本要求 2.1 严格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政策开展社

3、会保障服务,维护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 2.2 采用多种方式开展社会保障宣传教育活动,使居民充分了解社会保障服务的重要性。 2.3 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帮助受保障的群体建立与政府部门的沟通渠道,及时反映被保障人员的困 难和需求。 2.4 社会保障服务工作应由专人负责,并具备以下条件: 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 具备满足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如:法律、财经、医学、管理、计算机等知识和技能,熟悉 服务内容和办理流程; 具备文明礼貌的服务态度、耐心细致的工作作风。 3 服务内容 3.1 社会保险管理服务 3.1.1 开展社会保险政策咨询和查询服务。 3.1.2 协助社保机构为退休人员(含离休及领取遗属津

4、贴人员)办理领取养老金或遗属津贴资格认证 手续并协助死亡退休人员家属申请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津贴等。 3.1.3 指导个体劳动者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具体包括: 定期调查社区内个体劳动者、灵活就业人员情况,分类登记,掌握应参保、已参保和未参 保人数,并采集参保人的基础信息; 审核参保登记材料; 指导参保人携带有效证件及社保当地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材料到所在地社保机构办理参保 登记相关手续; 参保人员死亡后,指导其亲属到社保机构办理相关手续。 3.1.4 协助社区居民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缴费、报销手续,具体包括: 调查社区内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已参保和未参保情况,并将相关情况上报

5、所在地社 保机构; 初审居民参保、变更、注销登记等材料,并将相关资料报送给所在地社保机构,同时将有 关资料归档备案; 开展社区内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续保催缴工作; 指导参保居民按照规定选择定点医疗机构,并按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DB37/T 2025.22012 2 3.1.5 为社区内失业人员提供失业保险领取资格认定等服务,要及时准确掌握失业人员就业与再就业 情况,做好为社保机构提供有关证明、资格认定等工作。 3.2 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 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主要内容: 组织社区退休人员组建退休人员管理委员会,指导和帮助退休人员开展自我管理和互助服务; 举办文体健身活动及各种社会

6、公益活动,满足退休人员文体活动等方面的需要; 对退休人员中的高龄、孤寡、特困和重病等特殊群体进行定期走访慰问,提供上门服务; 组织文体娱乐、医疗保健等方面的培训讲座; 宣传贯彻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3.3 社会福利服务 社会福利服务的主要内容: 运用社区服务资源,为社区孤老、离退休孤老、身边无子女的独居老人、生活半自理或不能自 理的老年人、经济特困老人开展居家养老、联系社会福利机构等服务; 配合社会福利机构开展孤残儿童的家庭寄养,在社区内开展宣传和动员工作; 对社区残障人开展康复医疗、就业安置、合法权益保障及文化生活等服务。 3.4 优抚安置服务 协助烈军属、复员退伍军人、残疾军人及其家属等符合优抚安置条件的对象申请相应的社会 保障服务。 4 服务监督与管理 4.1 设立监督举报电话、监督意见箱,接受社区事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 4.2 社会保障工作人员应自觉接受监督,对服务过程进行自查,不断改进服务措施,完善服务项目, 提高服务质量。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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