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5 T 2320-2021 高等级公路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能力建设管理指南.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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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ICS 13 . CCS Z 0 广 高 等 Manag e 2021 - 20 0 0 1 西 壮 等 级 公 e ment gu - 06 - 04 发 壮族 公 路 环 ide of e n capaci t 发 布 广西 壮 族 自 环 境 风 建 设 n vironme n t y build 壮 族自治 区 自 治 风 险 防 设 管 理 n tal r is k ing for 区 市场监 督 区 防 范 措 理 指 南 k preven t high-gr a 督 管理局 地 D B 措 施 及 南 t ion mea s a de high w 发 布 4 方 标 B 45

2、/T 23 2 及 应 急 s ures an d w ays 2021 - 0 布 45 标准 2 0 2021 急 能 力 d emerge n 0 7 - 03 实 准 力 n cy 实 施DB 45 /T 2 32 0 20 21 I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 T 1 .12 0 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 准化文件的 结构和起草 规则的规 定 起草。 本文件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提出、归口并宣贯。 本文件起草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广西交科集团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 起草人:梁 晓华、吴家 勇、吴开庆 、陆豫、何 彦芳、陆王 烨、冯媛、 董云霞、刘 路明、

3、梁奕。 DB 45 /T 2 32 0 20 21 1 高等级公路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能力建设管理指南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新建、 改 (扩) 建高等级公路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能力建设管理的总体要求、 环 境风险防范措施、环境应急能力建设、环境风险防范设施日常管理等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新建、 改 (扩) 建高等级公路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 工程环境保护设计、 竣工环 境保护验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 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最新版本 (包括所有的修改单) 适用

4、于本 文件。 GB 3 09 7 海 水水质标准 GB 3 83 8 地 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 5 76 8. 2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第2部分:道 路交通标志 GB 5 00 14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 HJ 3 38 饮 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 HJ /T 4 33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技术要求 JT G/ T D3 3 公路排水设计规范 JT G D8 1 公 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 环办应急2 01 91 7号 环境应急资源调查指南(试行)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 .1 高等级公路 high -g ra de ro ad 技术等级为二级及以上的公路。 3 .

5、2 公路环境风险保护敏感目标 e nv iro nm en ta l ris k pr ot ec tio n go al s 对公路运输 突发事故造 成的环境影 响敏感的环 境保护目标 ,如饮用水 水源保护区 (含准保护 区), 集中式饮用水取水口, 保护对象为水生生物的自然保护区, GB 38 38 类及 以上水体, GB 30 97一 类海 域, 重点保护与珍 稀 水生生 物的栖息地、 自 然产卵 场及索饵场 ,水产种质 资源保护区 ,跨国(省 )界水体, 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的区域等。 3 .3 公路环境风险敏感路段 en viro nm ent al r i

6、 s k sen sitive s ect i o n 包括环境风险高敏感路段和环境风险中敏感路段。 DB 45 /T 2 32 0 20 21 2 3 .4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e nvi ro nm en ta l r is k pr ev ent io n me as ure s 为 预防和 降低突发 环境 事 件不 良后果 , 采 取的措施和 配套 设施, 主要包括 桥 (路) 面 径流收集处理 系统、 加强型护栏、 视频监控、 警示标志、 环境应急物资储备 库 、 取水口应急工程、 交通管制和应急 供 水等。 3 .5 应急能力 em er ge nc y res po ns e ca

7、 pab il it y 为 应对公路 运输突发 环境 事 件而 采 取的 污染 控制、 管理等 临时 应 变 措施的能力, 如 建 立 环境应急管 理 机 构、制定环境应急管理制 度 、 组 建环境应急 队伍 和 编 制 突发 环境 事 件应急预案等。 3 .6 径流收集处理系统 r uno ff c ol le cti on a nd t rea tm en t sy ste m 配套 建设的 桥 (路、 隧 ) 面 径流收集、 沉淀 处理( 沉淀池 )和应急 存 储(应急 池 )等工程设施。 3 .7 加强型护栏 re in fo rc ed gu ar dr ai l 为避免或减缓 公

8、路 运营 对环境风险 敏感 目标的影响, 在 公路环境风险 敏感 路 段 建设防护等级高于一 般要求的护栏。 4 总体要求 4 .1 环境风险防 范措施及应 急能力建设 应 遵循以 预防 为 主、防 控结 合 、 快速 响应、 便 于 操 作、注 重实 效 的 原 则。 4 .2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除 了 满足 本文件要求外, 还 应 满足与 公路建设规范和风险防范应急的 相关 要求。 4 .3 根据突发 环境 污染事 件可能的 后果 , 公路的环境风险分级可划分 为 环境风险 敏感 路 段 和一般路 段 , 其 相 应的主要适用 情形 和环境风险 特点见 表1 。 表1 公路环境风险分级划分

9、 环境风险分级 主要适用情形 环境风险特点 环境风险高敏 感路段 穿 (跨) 越饮用 水水源二级保护区路段; 穿 ( 跨) 越保护 对象为水生生物的自然保护区路段; 桥梁跨越河流处在当 地应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时间内流经范围内涉及国 界的,且计算流程小于 10 km 的按 10 km 确定。 一旦发生突发环境事件, 可能会对环境风险敏感目 标产生重大不利后果, 甚至会影响区域社会稳定或 可能产生跨国界水环境污染事件的, 需采取特别严 格的环境风险防范及应急措施路段。 环境风险中敏 感路段 穿 (跨) 越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路段; 涉及集中式饮用水 取水口段 a ; 跨越 GB 3838 规定的

10、类及以上水体、 GB 3097 规定的一类海域路段; 跨越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路段; 跨 越重点保护与珍稀水生生物的栖息地、 自然产卵场及索饵 场路段; 桥梁跨越处河流处在当地应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 响应时间内流经范围内涉及省界的, 且计算流程 b 小于 10 km 的按 10 km 确定。 一旦发生突发环境事件, 可能会对环境风险敏感目 标产生较大不利影响或可能产生跨省界水环境污 染事件的, 需采取严格环境风险防范及应急措施路 段。 一般路段 上述路段外的其余路段。 一旦发生突发环境事件, 可能会对周边生态环境及 人群产生不利影响,需采取环境应急措施路段。 注: 存在同属不同环境风险分级的,从高

11、风险等级确定。 a 公路穿 (跨) 越 依照 HJ338 有 关规定初步划分的集中式饮用水取水口 (未划定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保护范围路段。 b 桥梁跨越河段平水期多年平均流量下的流速乘以当地应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时间得到的河段距离。 DB 45 /T 2 32 0 20 21 3 4 .4 环境风险敏感路段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根据环境风险分级确定,见表2 。 表2 公路环境风险敏感路段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环境风险分级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要求 径流收集处理系统 加强型护栏 警示标志 视频监控 取水口 应急工程 取水口保护 交通管制 环境风险高敏感路段 环境风险中敏感路段 注1:“”为基本措施。

12、注2:“”为选择措施。 4 .5 一般路段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应按生态环境、公路行业有关要求执行。 4 .6 环境风险防范设施应与公路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4 .7 建设环境风 险防范设施 应避免影响 公路的正常 使用及周边 居民正常生 产生活,并 宜选址在公路 用 地范围内。 4 .8 建设环境风险防范设施满足河道管理有关规定,不得对行洪、通航产生影响。 4 .9 环境风险防范设施应纳入公路运营管养范围,定期检查和维护。 5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5 .1 径流收集处理系统 5 .1 .1 一般要求 5. 1. 1. 1 径流水收集处理系统应纳入公路排水设施总体设计,并符合

13、GB 50 01 4 、JT G/ TD 33 的规定。 径流收集处理系统示意图参见附录 A 。 5. 1. 1. 2 环境风险敏感 路段原则 上应设置径 流收集处理 系统,对路 段内日常桥 (路)面径流 水 以及事 故状态下的泄漏物质径流及含污染物径流 (含污染物的消防水、 雨 水) 进行收集处理。 经论证,不 会对 环境风险敏感目标产生风险影响的,可不设置径流收集处理系统。 5. 1. 1. 3 邻近环境风 险敏感目标 或穿(跨) 越分散式饮 用水水源地 保护范围的 路段,经论 证,可能产 生较大环境风险影响的,应设置径流收集处理系统。 5. 1. 1. 4 事故状态下 ,径流收集 系统收

14、集的 泄漏物质径 流以及含污 染物径流应 按国家和自 治区有关规 定进行处理。 5. 1. 1. 5 非事故状态 下,收集和 处理后的桥 (路)面径流 水 宜引至 划定的饮用 水水源保护 区范围外排 放。 因自然和技术条件限制, 确需在保护区范围内排放的, 排放口应选择环境风险较小区域, 避免直接 排入保护水域,且排放前应设沉淀池、应急池等处理设施。 5. 1. 1. 6 地形或 用地 困难路段,可 采取加深 、加宽公路 边沟及配套 改造(设置阀 门 、警示 标志、防护 网等)等特殊方式兼做径流收集处理系统。 5. 1. 1. 7 路基段径流 收集处理系 统设计应考 虑路段内路 基边坡坡面 降

15、雨地表径 流水影响, 有条件的可 采取路面径流水和坡面降雨径流水分质收集、排放方式。 5. 1. 1. 8 径流收集处理系统应考虑设施运营期管养工作便利。 5. 1. 1. 9 隧道进口或 出口位于环 境风险敏感 路段外,经论 证 ,不会 对环境风险 敏感目标产 生影响的, 可不采取环境风险防范设施。 DB 45 /T 2 32 0 20 21 4 5. 1. 1. 10 隧 道 进 口 或 出口位于环境风险 敏感 路 段 内的, 应 在隧 道 进 、出 口 合 适位 置 设路 面 径流收集处 理系统。 该 隧 道有日常排水 需 求的, 设 置 路 面 径流收集处理系统 时宜采 取 隧 道路

16、面 径流和 隧 道日常排水 分质收集、排 放方式 。 5 .1 .2 径流收集系统 5. 1. 2. 1 分 为桥面 和路 面 径流水收集系统 两种形式 。 5. 1. 2. 2 建设径流收 集系统应 确 保行 车 、行 人 以 及主体 工程结构安 全。径流收 集系统的排 泄 能力应 经 核算后确 定, 不应 因 排水不 畅 影响行 车 安全。 增补桥面 径流收集系统应 确 保 桥 梁结构及 桥 下人 员 、 车辆 、 航 道安全。 5. 1. 2. 3 桥面 径流收 集系统 布置 宜与桥 型 相协 调,收集 范围应包括 位于公路环 境风险 敏感 路 段 内的所 有 桥 梁。 5. 1. 2.

17、 4 桥面 径流收 集系统收集 方式宜采 用 管道、明 渠 ( 槽 )等 方式 。 根据实 际情况 ,可 采 取单一 或 组合 收集 方式 。径流收集系统的 竖向 部分 宜采 用管道 方式 收集。 5. 1. 2. 5 路 面 径流收集系统 宜采 用 边沟 收集 方式 ,收集 边沟 应防 渗 。 5. 1. 2. 6 桥面 径流水收集系统的 桥面泄 水 孔 处应设 置滤网 。 5 .1 .3 径流处理系统 5. 1. 3. 1 由 沉淀池 、应急 池 、 进 出口 装置 和控制 阀门 等 组 成。 5. 1. 3. 2 应急 池 对收 集 后 的 泄漏 物质径流 以 及 含污染 物径 流 进

18、行 临时 存 储, 后续 按 国 家和 自治区有 关 要求处理。 5. 1. 3. 3 径流处理系统 基 本要求 如 下: 选址 应 满足河 道管理要求; 各类功 能水 池 的有 效 容 积根据 路 段 环境风险 敏感 程 度 、用地条件、 汇 水 面积 和 当 地 气象 条件 等 因素 计 算确 定; 应急 池以 及 兼 有应急 功 能的 沉淀池 、 边沟 、管道等设施的有 效 应急容 积 总和应 满足事故状 态 下收集、 存 储 泄漏 物质径流 以 及 含污染 物径流的 需 要; 沉淀池 和应急 池 应 采 取防 渗 措施; 设 置 安全防护设施和警示标志; 池子 应设计 步梯 、 维 修

19、 便 道等 便 于日常 检 查和 维 护设施,并 长 期保 持事故状 态下 转运拦蓄泄 漏 物质的对外交通条件; 池阀门 可 采 用 手动或 自 动阀门 。 阀门 应设计防 盗装置 并及 时维 护; 处理系统的排 放 出口应设 置 排水管 或 明 渠 ( 硬 化)。 5. 1. 3. 4 收集 桥 (路) 面 径流引 至 划定保护区范围外排 放 , 经论证 对环境风险 敏感 目标不 产 生影响的, 可不设 置沉淀池 、应急 池 等处理设施。 5. 1. 3. 5 沉淀池 主要技术要求 如 下: 沉淀池 由 沉井 、 积 水 池 、出口 装置 和 旁 通系统等 组 成; 排 入积 水 池 前设

20、置格栅 , 沉井 排 入积 水 池时宜采 用管道 方式顺接 , 减缓冲刷 影响; 积 水 池 出口 装置 由 油 水分 离装置 和 阀门组 成。 阀门 包括排 空阀门 和日常排 放阀门 。 油 水分 离 装置 可 采 取 隔油隔板方式 ; 积 水 池 应设 置旁 通系统 连接 应急 池 。 事故状 态下,应 关闭积 水 池 出口, 打 开 旁 通系统, 泄漏 物质径流 以 及 含污染 物径流 经旁 通系统 进入 应急 池临时存 储, 便 于 后 期 转运 处 置 ; 用地 困难 路 段 可 采 取 边沟 加 宽 加 深方式 设 置边沟式沉淀池 , 沉淀池 出口处应设 隔油挡板 、 溢 流口及

21、阀门 ; DB 45 /T 2 32 0 20 21 5 其它按 照 G B 5 00 14 、 JT G/T D 33 的 要 求 执行。 5. 1. 3. 6 应急池主要技术要求如下: 应急池应单独设置,应急池与沉淀池通过管道连接,管道上设阀门。 用地和受地形限制路段, 应急池和沉淀池可合并布置; 应急池有效容积主要根据运输危险化学品或有毒有害物品车辆的最大运输量 (罐体有效容积) 、 污染消防水量、污染的径流水量等确定,应不小于5 0 m 3 。 5 .2 加强型护栏 5. 2. 1 宜设置为刚性护栏。 5. 2. 2 设置应符合 JT G D8 1 的 规定 。 5. 2. 3 二级公

22、路环境风险敏感路段护栏防护等级不低于四(SB) 级。 5. 2. 4 一级公路及以上等级公路环境风险敏感路段护栏防护等级不低于五(S A)级。 5 .3 警示标志 5. 3. 1 公路环境风 险敏感路段 应设置交通 警示牌、应 急联系告示 牌、危险化 学品车辆限 速标志牌等警 示标志,但公路运营对环境风险敏感目标无影响的除外。 5. 3. 2 警示标志设置应符合 GB 57 68 的规定 。 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的交通警示牌,还应符合 HJ /T 4 33 的规定。 5. 3. 3 交通警示牌宜 设置在进 出环境风险 敏感路段处, 穿越划定 保护区路段 路线较长及 保护区内的 桥 梁、急弯等特殊

23、路段可增加警示牌设置密度。 5. 3. 4 危险化学品车辆限速标志牌宜与交通警示标志同步设置,限制行车速度值按批准实施。 5. 3. 5 应急联系告 示牌可设置在 桥 梁、临 路以及线形突 变 等环境 风险较大路 段。应急联 系牌应公布事 故状态下应急联系单位及应急电话,可公布简要应急处置流程图。 5 .4 视频监控 高 速 公路穿越 日 供 水规 模超过 100 00 0 m 3 ( 含 )的地表水、5 0 00 0 m 3 ( 含 )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 区路段应安装视频监控,并与高速公路监控系统平台实现数据共享。 事故应急池和沉淀池可安装视频监 控系统。 5 .5 取水口应急工程 涉及饮

24、用水水源保护区或集中式饮用水取水口的项目, 有条件或采取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仍可能存 在环境风险的, 在按有关规定采取公路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基础上, 可同步建设取水口应急工程降低影响, 如桥梁上游河段预设应急取水口及配套管道; 具备傍河取水条件的,预设傍河地下取水口, 实施改变取 水方式的取水应急工程等。 5 .6 取水口保护 公路运营对地下水饮用水取水口有较大直接环境风险影响的, 在采取公路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情况下, 宜采取封闭或隔离防护等措施。 5 .7 交通管制 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项目, 在采取 上述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环境风险仍较大或不具备实施全面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条件的, 经论证和申请同

25、意,可把公路穿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路段划定为运输危险化 学品或有毒有害物品车辆禁止或限制通行区域,并按规定设置相应警示标志。 DB 45 /T 2 32 0 20 21 6 6 环境应急能力建设 6 .1 一般规定 6. 1. 1 环境应急能 力建设包括 制定项目环 境应急预案 、建 立 环境 应急管理 机 构和制 度 、 组 建环境应 急 队伍 、储备环境应急物资 与 设备等。 6. 1. 2 环境应急能力建设应 纳入 项目 运营 管理单位应急管理能力建设内容。 6. 1. 3 环境应急能力建设 与 公路环境风险应急 需 要 相协 调。 6. 1. 4 涉 及饮用水 水源保护区 的项目, 根据

26、 需 要可 采 取 签订 应急 供 水 协 议 、改 变 水源 供 给 方式 等 方式 提高环境应急能力。 6. 1. 5 环境应急能力建设应 在 项目 投入运营 前 完 成。 6 .2 环境应急管理 6 .2 .1 机构 包括日常应急管理和 事故 应急管理公路 运营 管理 企 事业 单位应设 立 环境应急管理 机 构, 配 备 相 应的 环境应急人 员 ,并 与当 地 政 府 及有 关 部 门 建 立 环境应急 联动机 制。 6 .2 .2 制度 包括环境风险 隐患 定期排查制 度 、 环境应急 知识 和技能定期 培训 制 度 、 环境应急预案定期 演练 制 度 、 环境风险防范设施定期 巡

27、 查制 度以 及区 域 应急 联动 制 度 等。 6 .2 .3 人员 环境应急人 员 由公路 运营 管理单位 根据 单位内部 职 能分工 组 建。 6 .3 环境应急预案 6. 3. 1 对环境风险 敏感 目标有 影响的高等 级公路建设 项目,公路 运营 管理 企 事业 单位应 编 制 相 应的 突 发 环境 事 件应急预案。 6. 3. 2 高等级公路 运营 管理 企 事业 单位 突发 环境 事 件 应急预案应 按照 国 家和 地 方 有 关 规范 或 规定 编 制。 6. 3. 3 环境应急预案应按 国 家和地 方 有 关 规定 报 当 地生态环境部 门 备案。 6 .4 环境应急物资

28、6. 4. 1 公路 运营 管理 企 事业 单 位储备的环 境应急物资 应 满足危 险化 学 品或 有 毒 有 害 物 品 公路 运输突 发 环境 事 件的 先 期环境应急处 置 要求。 6. 4. 2 环境应急物 资储备 库选 址宜选择在 环境风险 敏感 路 段 最 近 的公路管理 或 服务 设施 内,并 满足 路 段 内最 短 环境应急响应 时 间 要求。 6. 4. 3 环境应急物 资储备 库 数 量应 根据 环 境风险 敏感 目标 特 征 、 公路工程 特点 、主要环 境风险 情 景 应 急 需 要等 因素确 定,环境应急物资 库与 环境风险 敏感 路 段 的 距 离 ( 沿 路)不

29、宜 超 过5 0 k m 。环 境应急物 资 种类 参考 环境应急资源调查指南 (试行) 中的附录 A 并结 合 项目主要环境风险 情 景 应急 需 要 确 定。 常 见 环境应急物资储备要求参 见 附录 B。 6. 4. 4 环境应急物资储备 库 应防 雨 、防 晒 和防 渗 , 配 备 相 应的标 识 和安全保护设施。 6. 4. 5 环境应急物 资储备 库宜 采 取 现 场 储备 为 主、 协 议 储备 为 辅 的 方式 。生 石灰 等有 效 期 短 或 易 变 质 等应急物资可 采 取 就 近 市 场协 议 储备 方式 。 6. 4. 6 应定期 检 查环境应急物资,并 根据实际 调

30、整 、 补 充 和 更 新。 DB 45 /T 2 32 0 20 21 7 7 环境风险防范设施日常管理 7 .1 环境风险防 范设施应纳入 公路日常 养护范围, 建立相应的 管养工作制 度、明确管 养部门及职责 、 明确岗位和考核要求。 7 .2 环境风险防范设施应定期巡查和维护,保证设施完好。 7 .3 径流收集和处理系统的支架、阀门等易损金属部件应定期刷防锈漆除锈。 7 .4 沉淀池、应急池及相关管道应定期检查,清理积水或淤积物。DB 45 /T 2 3 2 8 A .1 路 面 径 见图A . 2 0 20 21 径 流收集处 理 1。 理 系统示意 图 图 附 径流收 集 图 图

31、A. 1 路 面 径 A A 附 录A (资料性) 集 处理系统 示 径 流收集处 理 示 意图 理 系统示意 图 图 A .2 桥 见 图 面径流收集 处 图 A. 2。 处 理系统示 意 意 图 图A. 2 桥 面 面径流收集 处 处 理系统示 意 意 图 DB 45 /T 23 20 20 21 9 DB 45 /T 2 32 0 20 21 10 B B 附录B (资料性) 环境应急物资储备 国 家和自 治 区对高等 级 公路建设 项 目环境应 急 库 储备的环境应急物资 种类 和 数 量有要求的 从 其规 定, 无相关 规定的的,参考表B. 1的 要求 执 行。 表B .1 环境应急

32、物资储备要求 序号 环境应急物资名称 环境应急物资数量 1 铁锹 10 把 2 粗干砂 5 000 kg 3 沙袋 50 个 4 桥梁泄水孔塞 200 只 5 锯木屑 1 000 kg 6 围油栏 200 m 7 吸油毡 1 000 kg 注1: 表中的环境应急物资种类、数量为单个环境应急物资库储备要求。 注2: 环境应 急物 资 种类应 根据 路 段内主 要运 输 危险 化学品 或有 毒 有 害 物 品 种类的 事 故 应 急需要 确定 , 可根据 公路 运 营过 程中 路段 内运 输危 险 化学品 或有 毒 有 害 物 品 种类 变化进行调整 。储备数量以 满足 事 故先 期应 急处 置 要 求为基本 原则 。 注3: 应急响应时间内 项 目周边有生 石灰供货 点的,可以采取 协议方 式储备。 1 环办应 急 2 01 9 17 号 参 号 环境应 急 参 考文 急 资源调查 指 献 指 南(试行) DB 45 /T 23 20 20 21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西地方标准 高等级公路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 应急能力建设管理指南 DB 45/T 2320 2021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印刷 版权专有 侵权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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