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标准转号的说明根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质技监局标函1998J216号的要求,及国家机械工业局国机管1999J126号文的批复。现将原标准代号ZB/T T54 004-89 转为行业标准代号QC/T456-1999内容暂时不变。请引用时用新的标准代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Z/T T54 004-89 颗粒粮食散装牢技术条件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敞开式货箱和厢式货箱颗粒粮食散装车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验收规则等。本标准适用于各种定型汽车底盘改装的颗粒粮食散装车。2 引用标准GB 1589 汽车外廓尺寸限界JB 3939 货车和客车制动系统性能要求JB 4019 汽车驻车制动佳能要求
2、GB 1495 机动车辆允许噪声GB 3842 汽油车怠速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843 柴油车自由加速烟度排放标准JBn 3809 载货汽车燃料消耗量限值GB 4785 汽车及挂车外部照明和信号装置的数量、位置和光色JB/ZQ 3011 工程机械焊接件适用技术条件JB/Z 111 汽车油漆涂层JB 2864 汽车用电镀层和化学处理层JBn 4047.1 自卸汽车技术条件JB 4047.2 自卸汽车性能试验方法JB 4185 半挂车通用技术条件ZB T50 001 专用汽车定型试验规程ZB T50 003 专用汽车道路试验方法JB 787 汽车标牌3 术语3.1 敞开式货箱颗粗粮食散提丰车箱为高
3、栏板敞开式货箱,两边板和后板可开启,装有防雨装置,用于运输谷物、小麦、豆类等颗垃粮食,并能自卸的专用汽车。3.2 厢式货箱颗粗粮食散装车车箱为有顶的封闭式货箱,车箱顶部开有装料口,装料口门能操纵控制,用于运输谷物、小麦、豆类等颗粒粮食,并能自卸的专用汽车。3.3 防雨装置能方便操作,有效地防止雨水浸人车箱的装置。4 技术要求-4:1 整车4.1.1 颗粒粮食散装车应按照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和技术文件制造。中国汽车工业联合会1989-12-07批准1990-08-01实施ZB/T T54.Q04-89 4.1.2 汽车底盘简称底盘必须是定型并经检验合格的产品。4.1.3 整车总质量和轴载质量分自己
4、应符合底盘所允许的要求。4.1.4 整车外形尺寸应符合GB1589的规定。4.1.5 整幸的制动性能应符合JB3939和JB4019的规定。4.1.b 颗粒粮食散装车的噪声应符合GB1495的规定。4.1.7 颗粒粮食散装车的排放标准应符合GB3842或GB3843的规定。4.1.8 燃料消耗量应符合JBn3809的规定。4.1.9 照明及信号系统应符合GB4785的规定。4.1.10 焊接件必须符合JB/ZQ3011的规定。4.1.11 喷涂油漆的零、部件符合JB/Z111的规定。4.1.12 外露件必须进行防腐防锈处理,其质量要求应符合JB2864的规定。4.1.13 外购件、外协件及自制
5、件必须经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装自己。4.1.刊所有零、部件应安装齐全,位置正确,紧固可靠,调整适当,不得有损伤,联接件不得有松动脱落现象。4.1.15 颗粒粮食散装车的自卸部分技术要求应符合JBn4047.1的规定。4.1.16 颗粒粮食散装车的半挂车部分技术要求应符合JB4185的规定。4.2 敞开式货箱颗粒粮食散装车车箱4.2.1 设计车箱容积应使颗粒粮食散装幸满载时,其粮食装载高度应低于车箱栏板至少60mmo(颗粒粮食的密度按0.55-0.82t/m3) 4.2.2 车箱纵向对称平面与底盘纵向对称平面在车箱全长范围内的偏移量不大于5mm。4.2.3 车箱左右纵梁对称平面对车箱底板纵向中心线
6、的对称度公差为3mm。4.2.4 安装液压缸的车箱横梁应与车箱对称平面垂直,垂直度公差为3mm。4.2.5 车箱骨架应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4.2.6 付车架纵梁应相互平行,平行度公差为5mm。4.2.7 付车架安装液压缸横梁与纵梁的垂直度公差为3mm。4.2.8 空载时,车箱纵梁与车架间,或垫块之间应贴合,其局部间隙不大于5mm。4.2.9 倾卸栏板应有自动锁紧、开启机构。其动作应灵活,锁紧要牢靠。4.2.10 自卸粮食时,车箱最大举升角与设计值误差不超过士1.50。4.2. 11 车箱底板及四周栏板、栏板与栏板、栏板和车箱立柱之间应该有刚性良好的密封装置,其密封间隙不大于1.5mm。4.2.
7、12 密封结构可采用间隙迷宫式,弹簧片、橡胶等密封型式,也可采用软硬组合件。4.2.13 在运输中不允许有泄漏粮食的现象。4.2. 14 车箱应有严密的防雨装置,不得漏雨。当采用防雨布时,要盖住车箱栏板高度不少于150mm。4.2.15 防雨装置应操纵方便、灵活、可靠。4.2.16 自卸粮食的残留量不大于0.025%。4.2. 17 车箱和粮食接触部分材料的表面防护层,不得污染粮食。4.3 厢式货箱颗挝粮食散装车车箱4.3.1 车箱顶部应设置装料口,装料口门的开、关应操作方便、灵活、可靠。4.3.2 装料口应有防雨装置,在运输中雨水不得浸人粮食。4.3.3 自卸粮食的残留量不大于0.020%,
8、应方便清除。4.3.4 其它要求应符合4.2条的有关规定。7iB1T T54 Q倒一895 试验方法和验收规则5. 1 定型检验。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时,应进行定型检验。5.2 定期检验。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进行定期检验。8. 正常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影响产品性能时zb. 正常生产的产品历经三年时,一C. 产品停产两年后,恢复生产时,d. 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或出厂检验与定型检验有重大差异时。5.3 出厂检验。产品交货时必须进行出厂检验。5.4 检验项目5.4.1 定型检验项目=第&章的全部内容。5.42 定期检验项目:4.1.15、40;1.1、仁2.&、4.2.11、4.2
9、.14、4.2.16、4.5.4.3 出厂检验项目:4.1.15、4.1.H、4.2.9、2.11、4.2.15、4.3.1。5.5 试验方法5.5.1 定型检验里程不少于5()OO km(不包括磨合里程。定期检验里程不少于3000km。试验样车不少于2辆。5.5.2 试验里程分配z里程分配(%)40 30 30 5.5.3 整车的主要性能测定和方法按ZBT50 001和ZBT50 003的规定。5.5.4 颗粒粮食散装车的自卸部分按JB4047.2的规定进行试验。5.5.5 颗粒粮食散装车的半挂车部分按JB4185的规定进行试验。5.5.6 车箱淋雨试验5. 56.1 在行驶试验前、后均应进
10、行淋雨试验。5.5.6.2 在淋雨强度5.,7mm/min,淋雨方向与侧壁成45。时,历时30min,不得有渗漏现象.5.5.6.3 淋雨试验条件z8. 环境温度不低于5t:; k 淋雨范围为整车FC. 各点淋雨强度相对误差不大于20%。5.5.6.4 淋雨试验完毕后,擦干车箱外表面的水,检查车箱内部的渗漏情况。5.5.7 为了考核车箱强度和刚度及连接可靠性,行驶试验前在车箱各处侧壁、栏扳框、车箱与车架逞接处刻线或标记,在行驶中途和行驶完毕后,均应对车箱进行检查。其检查间隔第一段为100km,以后每200km为一间隔。检查各组零件有无损伤、逗接处有无松动、损坏、脱落及位移量大小,边板锁紧关闭的
11、可靠性等是否符合4.1.14、4.1.15、4.1.16、4.2.9、4.2.13、4.2.14、4.2.15及4.3条的规定。5.5.8 定期检验中,只要有一项不符合本标准的要求,应在同一批产品中加倍抽试,对不合格指标重作试验,若仍不合格,应停止试验,分析原因,排除故障,重新试验,直至得才没确结论为止。5.5.9 出厂试验里程不少于20km,试验完毕后按下述要求检查F5.5.9.1 外观检查z各组件、零件应无损伤,连接处无松动、损坏脱落、锁紧闭合可靠pZB/T T54 004-89 5.5.9.2 焊接牢固,焊接表面平整、无焊渣、焊珠、裂纹、未焊透等现象$5.5.9.3 油漆表面应均匀,无流
12、挂、起泡、脱皮、龟裂等缺陷。5.6 颗粒粮食散装车必须经检验合格方可出厂。6 标忘、运输、保管6.1 颗粒粮食散装车的标牌应符合JB787的规定。6.2 产品铭牌应有下列内容=a. 产品名称Pb. 型号FC. 装载质量kg; 仇丰箱容积m8J e. 产品编号zf. 出厂日期Fg. 制造厂名称。6.3 汽车底盘及发动机的运输、保养要求按原制造广规定执行。6.4 长期存放,应停在具有防雨、防风、防潮,并具有消防设备的库房内,按使用说明书规定进行维护保养。6.5 颗垃粮食散装车在铁路和水路运输时,以自驶和拖曳方式上、下车船。必须使用吊装方法装!卸时,需用专用吊具,以免损伤。6.6 随车出厂技术文件zfl. 颗粒粮食散装车的随车工具及附件清单pb. 颗拉粮食散装车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7 质量保证7.1 用户有权按本标准出厂试验的要求进行质量检查.7.2 用户按制造厂提供的产品使用维护说明书进行使用和保养,在正常运输条件下,从制造广发货之日起一年内,行驶不超过25000km,因质量影响正常工作除易损件夕阳,由制造广免费修理或更换零件。附加说明z本标准由中国汽车工业联合会提出。本标准由汉阳专用汽车研究所归口。本标准由武汉汽轮发电机厂、湖北汽车改装厂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肖嗣徽、吕万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