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运输包装件各部位的标示方法Identification of parts of transport package 本标准是参照国际标准化组织的标准(ISO 2206-1972 (E阶制订的。1 适用范围UDC 621.798 z佣3.锦GB 3538-83 本标准适用于运输包装件(以下简称包装件在进行试验时标示部位的一种方法。也适用于包装容器。2 标示方法2.1 平行六面体包装件包装件应按照运输时的状态放置,使它一端的表面对着标注人员,标示方法如下见图1): 图1a.面包装件上表面标示为1,右侧面为2,底面为3,左侧面为4,近端面为5,远端面为6。如果包装件上有接缝时,
2、则按将该接缝垂直地置于标注人员右方的方法放置。遇运输状态不明确或包装件有几个接缝时,允许任选定一端作为5面,并以此为基点来确定其他各面。b.棱棱是以两个面相交形成的直线,并用这两个面的号码来表示如包装件上表面1和右侧面2相交形成的棱用1-2表示。c.角箱角是由组成该角的三个面的号码来表示(如1- 2 -5是指包装件上表面1、右侧面2和近端面5相交组成的箱角)。2.2 圆柱体包装件圆柱体包装件按直立状态放置表示方法如下见图2): 国家标准局1983-03-15发布1983 - 12 -01实施87 GB 358-:- 图2圆柱体包装件的上顶面,以两个相互垂直的直径与圆周线相交,它的四个点用1、3
3、、5、7表示圆柱体下底面相对应的四个点,用2、4、6、8表示,这些端点分别联成与圆柱体轴线相平行的四条直线,各以12、挝、56、78线来表示。如果圆柱体上有一个或几个接缝时,要把其中的一个接缝放在5-6侧线位置上,其余按上述方法顺序标示并联成直线。2.3袋袋应竖放,标注人员位于袋底部最短对称轴的延长线上。标示方法如下(见图3): 4 1 2 3 图3袋的前面为1、右侧面为2、后面为3、左侧面为4、袋底为5、袋口为6。如果有接缝时,应将接缝置于标注人员的右侧面,袋有两个接缝时,则一个置于右侧面,另一个置于左侧面。2.4 其他形状的包装件除上述以外的其他形状包装件,允许根据货物包装特性,包装容器外表面标志符号的要求,参照本标准第2章规定的标示方法进行编号标示。88 GB 1518-81 附加说明s本标准由铁道部提出并归口。本标准由铁道部标准计量研究所负责起草,长沙铁道学院协作。本标准由刘翠震负责起草。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