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B U63001-1989 渔船小型电气号灯.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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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ZB U 6300189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渔船小型电气号灯的类型、规格、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总长12m50m的渔船用电气号灯,也适用于长度相同的其他船舶。 2 引用标准 GB 4123 船用电气号灯类型、参数和主要尺寸 SC 59.10 船用电子设备环境试验条件和方法 3 号灯的类型和规格 3.1 号灯的类型、参数和主要尺寸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 1 型 号名 称能 见 距 离 n mile光照角度灯 光颜 色填料函孔 径mm最大外形尺寸灯泡规格电压、 功率、灯头型式安装尺寸水平面 垂直面直径高mmmmH1-2Y右舷灯2 11

2、2.57.5 绿13134155单丝灯泡 24V30WB15d 110V40WB15d沿 120均布 3个 7通孔, 如图1(箭头 指船首)H2-2Y左舷灯2 112.5 红H3-2Y桅 灯5 225 明H4-2Y尾 灯2 135 明H5-2Y环照灯2 360红、绿、明135145H6-2Y桅顶灯2 360红、绿、明92130G3/4如图2页码,1/14ZB U 63001892006-3-29file:/C:InetpubwwwrootdatagbeE630010R.htm3.2 号灯的型号和规格表示 3.2.1 号灯的型号 3.2.2 号灯类型代号按表2规定执行。 表 2 3.2.3 号灯

3、的规格 按规定的号灯适用船长范围,根据GB 4123本标准定为二类号灯,以“2”表示。 3.2.4 标记示例 第二次(改型)设计的环照灯 环照灯 H5-2Y2 ZBU 63001 4 技术要求 4.1 号灯材料 制造号灯的材料必须是耐蚀、滞燃、耐潮、不易变形及耐老化并能承受盐雾、霉菌的影响。 4.2 环境温度 图 1 图 2设计序号渔船用代号规格代号类型代号号灯代号类 型 右舷灯左舷灯桅 灯 尾 灯 环照灯 桅顶灯 应急灯 双色灯 三色灯 艇用灯 拖带灯 国籍灯 代 号 1 2 3 4 5 6 7 8 9 12 14 15 页码,2/14ZB U 63001892006-3-29file:/C

4、:InetpubwwwrootdatagbeE630010R.htm 号灯在环境温度为25+70的范围内应能可靠工作。 4.3 绝缘电阻 在试验环境为正常大气条件(温度1535,相对湿度4575,气压86 106kPa)下,号灯导电部分与导电部分之间,导电部分与外壳之间的绝缘电阻,应符合下列要求: 4.3.1 冷态时: 额定电压 U60V时,用电压等级500V的兆欧表测量,应不低于100M 。 额定电压 U60V时,用电压等级250V的兆欧表测量,应不低于10M 。 4.3.2 热态时(达到稳定温升时): 额定电压 U60V时,用电压等级500V的兆欧表测量,应不低于20M 。 额定电压 U6

5、0V时,用电压等级250V的兆欧表测量,应不低于5M 。 4.4 电源变化 电源电压变化为额定值的+610,频率变化为额定值的5,号灯应能可靠地工作。 电气号灯的线路电压降应不超过额定值的5。 4.5 绝缘介电强度 号灯试验环境应符合4.3条,导电部分与导电部分之间,导电部分与外壳之间的绝缘介电强度,用频率为25100Hz的下列交流电压进行耐压试验,历时1min,应无击穿或闪络现象,然后立即测量绝缘电阻不应低于1M 。 a. 额定电压为60300V时,试验电压为2000V。 b. 额定电压低于60V时,试验电压为1000V。 4.6 防潮性能 号灯应具有防潮性能,经两周交变湿热试验后,在2h内

6、完成全部检查,其结果应符合下列要求: 4.6.1 绝缘电阻值,额定电压 U60V时,用电压等级500V的兆欧表测量,不低于10M 。 额定电压 U60V时,用电压等级250V的兆欧表测量,不低于1M 。 4.6.2 绝缘介电强度应符合4.5条规定。 4.6.3 电镀件镀层被腐蚀面积占该零件主要镀层面积的525的零件数不得超过零件总数的1/3,但允许: a. 个别零件镀层腐蚀区域面积大于25。 页码,3/14ZB U 63001892006-3-29file:/C:InetpubwwwrootdatagbeE630010R.htm b. 个别零件的主要金属出现个别锈点。 4.6.4 油漆层表面允

7、许有轻微失光、变色、少量针孔等缺陷,在主要表面上的任意100cm2内,直径为 0.51.0mm的气泡不多于2个,不得出现直径大于1.0mm 的气泡。 漆层附着力试验,底漆不得脱落,面漆脱落不得超过检查面积的1/3。 4.6.5 热固型塑料外壳表面允许有部分白色粉状析出物,轻微填料膨胀,直径为0.30.5mm的气泡分布面积不得大于5,允许有个别直径在0.51.0mm范围内的气泡。 4.7 防腐蚀性能 号灯的金属零件应具有防腐蚀性能,其零件应承受连续喷雾48h的盐雾试验,试验后应符合下列要求: a. 镀层为锌、镉或锡的零件主要表面无白色或灰黑色腐蚀物。 b. 镀层为高锡青铜、镍或银的零部件主要表面

8、无灰色或浅绿色腐蚀物。 c. 镀层为铜+镍+铬的零部件主要表面无棕锈。 4.8 防霉性能 号灯的有机材料应具有防霉菌的性能。 4.9 结构 4.9.1 号灯的灯头座应具有防止自行松脱的结构。 4.9.2 额定电压高于24V的金属壳体,应设有接地螺钉。 4.9.3 号灯的结构应使安装、装配和使用方便,连接件应不易丢失。 4.10 接线端子温升 号灯接线端子处的温升不得大于40。 4.11 玻璃耐温度骤变性能 号灯的玻璃罩应具有耐温度骤变的性能。 4.12 色度坐标 号灯的色度应在国际照明委员会(CIE)为每种颜色所规定的图解区域界限内。 每种颜色的区域界限以折角点的坐标表示如表3: 表 3 折

9、角 点 页码,4/14ZB U 63001892006-3-29file:/C:InetpubwwwrootdatagbeE630010R.htm4.13 能见距离和光照角度 号灯的遮光罩内表面应涂无光黑漆。 号灯的能见距离、光照角度应符合表4规定。 4.14 防护性能 号灯应具有IP55的外壳防护等级,不设漏水孔的号灯,防水试验后内部不得有水的痕迹;设有漏水孔的号灯,在防水试验时应堵塞,防水试验后允许有少许渗漏,但渗漏入的水能排出,不会累积,且不影响号灯正常工作。 表 4 号 灯 颜 色坐 标1 2 3 4 5 6绿 色X Y 0.028 0.385 0.009 0.723 0.300 0.

10、511 0.203 0.356 红 色X Y 0.680 0.320 0.660 0.320 0.735 0.265 0.721 0.259 黄 色X Y 0.612 0.382 0.618 0.382 0.575 0.425 0.575 0.406 白 色X Y 0.525 0.382 0.525 0.440 0.452 0.440 0.310 0.348 0.310 0.283 0.443 0.382 名称能见距离 n mile水 平 光 弧 垂直光弧分布情况角 度 分 布 桅 灯 5225 灯光从船的正前方到每一舷正横后22.5内显示(1) 从水平上方5到水平下方5的所有角度内,至少保持

11、所要求的最低发光强度。(2) 从水平上方7.5到水平下方7.5至少保持所要求的最低发光强度的60。舷 灯 2112.5 灯光从船的正前方到各自一舷的正横后22.5内显示尾 灯 2135 灯光从船的正后方到每一舷的67.5内显示页码,5/14ZB U 63001892006-3-29file:/C:InetpubwwwrootdatagbeE630010R.htm4.15 耐振性能 号灯应具有耐振性能,试验中号灯应无异常, 试验后零部件不应有松动、断裂、变形和受损现象。 4.16 耐冲击性能 号灯应能承受船舶正常营运时的冲击影响,经冲击试验后,应能正常工作。零件不应松动、断裂和变形。 4.17

12、灯泡 号灯应配备船舶检验部门认可的符合光强要求的船用号灯灯泡。 4.18 包装跌落试验 号灯包装后应进行跌落试验,试验后应能正常工作,无损伤、松动等现象。 4.19 包装运输试验 号灯包装后应进行运输试验,试验后应能正常工作,无损伤、松动等现象。 5 试验方法 5.1 环境温度试验 5.1.1 将号灯放入温度为室温的试验箱有效工作空间,以0.71/min的速率将箱温升至702,当号灯温升稳定后,将箱温以0.71/min速率降至552,通电工作2h,应符合3.2条要求。 5.1.2 将号灯放入温度为室温的试验箱有效工作空间,以0.71/min的速率将箱温降至试验值253,当号灯达试验值温度稳定后

13、,通电0.5h,应符合4.2条要求。 5.2 绝缘电阻测试 5.2.1 冷态电阻:用规定电压等级的兆欧表测试,其结果应符合4.3.1条规定。 5.2.2 热态电阻:号灯安装额定功率的灯泡,在额定电压下通电工作,当温升稳定后,切断桅顶灯 2360 在360水平弧内显示不间断的光环照灯 2360 在360水平弧内显示不间断的光注: 装船后的舷灯,在朝前的方向上必须显示最低要求的发光强度,发光强度在规定的光弧之外的13间必须减弱以至确实切断。 尾灯和桅灯以及舷灯,在正横后22.5处,在水平弧内应保持最低要求的发光强度至规定光弧界限内5,从规定光弧界限内5起,发光强度以减弱50,直到规定的界限,然后发

14、光强度应不断减弱,以达到在规定的界限以外至多5 处确实切断光。页码,6/14ZB U 63001892006-3-29file:/C:InetpubwwwrootdatagbeE630010R.htm电源,卸掉灯泡,于5min内用规定电压等级的兆欧表测量,其结果应符合4.3.2条规定。 5.3 电源变化试验 5.3.1 交流电源供电号灯应在表5条件下各运行15min,应符合4.4条规定。 表 5 5.3.2 直流电源供电号灯,应在额定电压VH变化+6及10 的情况下各运行15min,应符合4.4条规定。 5.4 绝缘介电强度试验 5.4.1 号灯装在耐压试验台上,用4.5条规定的电压和频率,容

15、量不少于0.5k VA交流电源施加于导电部分之间,导电部分与外壳间,历时1min,其结果应符合4.5条规定。 5.4.2 用4.3条规定电压等级的兆欧表测量绝缘电阻,其结果应符合4.5条规定。 5.5 交变湿热试验 将号灯放入温度为室温的试验箱有效工作空间,调节箱温至253,使号灯达到温度稳定,然后按表6所示周期循环二次。 表 6 条件 序号 电压变化,VH 频率变化,FH1 6 5 2 6 5 3 10 5 参数 阶段 温度, 相对湿度, 时间,h升 温 2555 95凝露 31/2 12高温高湿 552 933 91/2 降 温 5525 95 36 页码,7/14ZB U 6300189

16、2006-3-29file:/C:InetpubwwwrootdatagbeE630010R.htm 在第一周期高温高湿阶段的前2h及最后一周期高温高湿阶段的最后2h,号灯应作通电试验,以证明正常工作。试验周期结束后,号灯从箱内取出,在正常大气条件下进行恢复,允许用手将号灯所有能接触到的表面和部件上的水渍抹去,在2h内完成下述项目测试,其结果应符合4.6条的要求。 5.5.1 绝缘电阻用5.2条试验方法首先测试,结果应符合4.6.1条规定。 5.5.2 绝缘介电强度用5.4条方法检查,结果应符合4.5条规定。 5.5.3 油漆附着力检查方法: 用划针或刀片在漆膜上纵横各刻四条相距为1mm的直线

17、,其深度应达到原金属表面,形成九个小方格,每个小方格为1mm2,然后用毛刷擦刷,在九个方格中,油漆膜脱落程度应符合4.6.4条规定。 5.5.4 油漆层外观缺陷应符合4.6.4条规定。 5.5.5 金属件腐蚀,应在4.6.3条规定的范围内。 5.5.6 热固性塑料件外观,应在4.6.5条规定的范围内。 5.6 盐雾试验 将试样按使用状态放置于352的盐雾箱内,采用氯化钠(化学纯)和蒸馏水配制的50.1( m/m)浓度的盐溶液,盐溶液pH值为6.57.2(35),连续喷雾48h,盐雾沉降率为12mL/h80cm2,喷雾不得直接喷向试样,而应沉降至试样表面。试验结束后,用流动的清水室温轻轻冲洗试样

18、表面盐沉积物,再在蒸馏水中漂洗然后检查试样表面,其结果应符合4.7条规定。 5.7 长霉试验 将每毫升含有黑曲霉、土曲霉、出芽短梗霉、宛氏拟青霉、蝇状青霉、赭色青霉、光孢短柄帚霉、绿色木霉等八种菌种各为0.51071.0107孢子数的混合孢子悬浮液,用喷孔不大于0.5mm的喷雾器均匀喷射在试样整个表面,然后将试样置于温度为2830,相对湿度大于90的试验箱内28d。 试验结束,试验表面应无过分长霉现象。 注:如制造厂具备绝缘材料或涂料的长霉试验报告,可免做试验。 5.8 接线端子温升试验 将号灯安装额定功率的灯泡,在额定电压下点燃,待其温升稳定后,用测温计测量接线端子的最高温度,减去室温,其温

19、升值应符合4.10条规定。 12低温高湿 253 95 96 页码,8/14ZB U 63001892006-3-29file:/C:InetpubwwwrootdatagbeE630010R.htm5.9 玻璃耐温度骤变试验 号灯安装额定功率的灯泡,在额定电压下点燃,当温升稳定3min后,将较室温低10的水(水温不应低于5,水量不少于1L)泼到玻璃上,玻璃罩不应有龟裂和 破碎。 5.10 灯光颜色测试 灯光颜色用分光光度计或色度计测试,各种颜色的色度坐标值应符合4.12条规定。 5.11 能见距离和光照角度的测试 5.11.1 在A型测角仪上,根据接收仪或照度计上反映的照度, 通过计算测出能

20、见距离和光照角度。 5.11.2 用暗室圆筒法,由照度计反映出读数计算能见距离,根据几何投影法测出光照角度。5.11.3 用接收仪和照度计上反映的标准灯强度与号灯光照强度进行对比,通过计算得出号灯的能见距离,用暗室圆筒法,根据几何投影法测出光照角度。 5.11.4 把照度计的接收器伸进内壁涂无光黑漆的长圆筒内,由照度计反映的照度计算能见距离,旋转被测号灯,根据旋转的角度及照度计反映出的照度,测出光照角度。 以上4种方法有同等效力。 测量结果应符合4.13条规定。 用照度计测试号灯发光强度按式(1)计算: 最低发光强度应按式(2)计算: 从式(2)导出能见距离与新国际烛光数值。 表 7 (1)式

21、中: I 光强度,cd;E 光照度,lx;L 距离,m。(2)式中: I光强度,cd;D 号灯的能见距离,n mile;T临阀系数(2107lx);K大气透射率,用于规定的号灯, K值应是0.8,相当于约13n mile的大气能见度。页码,9/14ZB U 63001892006-3-29file:/C:InetpubwwwrootdatagbeE630010R.htm5.12 防护试验 5.12.1 防尘试验,用SC 59.10附录A图A2所示设备做试验,设备包括一个密封的试验箱,借气流使滑石粉悬浮在箱内,滑石粉应能通过方网孔筛,筛孔线间距为75 m,筛丝直径为50 m,滑石粉用量按箱内容积

22、2kg/m3。试验时使样品壳内气压低于周围气压,利用适当压差使箱内含尘空气进入样品壳内,在压差不大于2kPa,且抽气速度不超过每小时60倍样品壳内体积,抽满80 倍即可结束。 如抽气速度不能达到每小时60倍,应保持压差为2kPa,连续抽满80倍,或连续抽气8h为止。 试验后,壳内带电部分之间或带电部分对地之间所沉积的灰尘,不影响试样正常工作,即认为号灯防尘合格。 5.12.2 防水试验 用内径 D为6.3mm(见图3)的标准喷嘴,在所有实际可能的方向向样品外壳喷水,条件如下: 流量:12.50.625L/min; 喷嘴水压:约30kPa(0.3bar); 图 3 每平方米样品外壳表面积试验时间

23、:1min; 最少试验持续时间:3min。 喷嘴出口与外壳表面的距离:约3m(向上喷水时为保证淋湿样品,在必要时,可缩小此距离)。 试验结果应符合4.14条规定。 能见距离,n mile 1 2 3 4 5 6 新国际烛光,cd 0.9 4.3 12 27 52 94页码,10/14ZB U 63001892006-3-29file:/C:InetpubwwwrootdatagbeE630010R.htm5.13 振动试验 5.13.1 号灯按实际使用状态紧固在振动台,并通电进行通常运行操作,按5 .13.2条规定的频率与振幅往复扫描13次,检查有无共振现象,扫描方式应为对数或线性,对数扫描速

24、度1倍频程/min,线性扫描速度15Hz/min。 然后在最大共振点作2h耐久振动,若无明显共振点,则在30Hz频率上作2h耐久振动。 号灯应在三个轴向(垂、横、纵)依次进行上述试验。 号灯如有多种安装方式,则每种方式都需要考核。 试验时,振幅放大率 Q一般不应大于5,试验结果应符合4.15条规定。 5.13.2 试验条件 频率:213.2Hz; 频率:13.280Hz; 振幅:1mm; 加速度:0.7g。 最大加速度为0.7g,振幅由式(3)推导。 5.14 冲击试验 5.14.1 试验条件,锤重200kg,摆锤偏角30,摆锤高度0.5m。 5.14.2 试验方法:经电气性能检查后的号灯,按

25、正常工作状态固定在冲击台上,并通电工作,从三个互相垂直的方向各冲击3次,试验后应符合4.16条规定。 5.15 包装跌落试验 5.15.1 自由跌落试验:将号灯按实际出厂包装后,包装箱底面、正面自由跌落在平滑坚硬的水泥地或钢板地上4次,跌落高度250mm。试验后应符合4.18条规定。 5.15.2 角跌落试验 将号灯包装后,包装箱底面某一角着地,底面与地面成30角,将产品自由放下,底面每个角各进行1次,试验后应符合4.18条规定。 5.16 包装运输试验 (3)式中: a振动最大加速度,m/s2;2A 全振幅,mm;N 每分钟振动次数,1/min。页码,11/14ZB U 6300189200

26、6-3-29file:/C:InetpubwwwrootdatagbeE630010R.htm 将号灯按实际出厂包装后置于载重车的中后部,装载量为满载时的三分之二,在三级公路的中级路面上,以2540km/h行驶200km以上。 或将号灯按实际出厂包装后用绳索紧固在试验台上垂向碰撞100010次,加速度101g,脉冲持续时间112ms,脉冲重复频率为60100次/min,脉冲波形近似半正弦波,试验后应符合4.19条规定。 6 检验规则 6.1 型式试验与出厂检验 号灯型式试验与出厂检验按表8顺序进行。各项试验除运输试验、包装跌落试验、振动试验、盐雾试验及包装检查可在另外样品进行外,其他试验均应在

27、同一样品上进行。各项试验间允许重复校准样品。 表 8 试验 顺序试 验 项 目 技 术 要 求试 验方 法抽样数量(每批)型式试验 出厂试验1 外观检查2.1; 4.9;6.13只 1002 尺寸检查 3.1 3只 1但不少于3只3 环境温度试验 4.2 5.1 3只 4 绝缘电阻 4.3 5.2 3只 1005 电源变化 4.4 5.3 3只 6 绝缘介电强度 4.5 5.4 3只 1但不少于3只 7 防潮性能 4.6 5.5 3只 8 防腐性能 4.7 5.6 电镀件各3只 9 防霉性能 4.8 5.7 3只 10 接线端子温升 4.10 5.8 3只 页码,12/14ZB U 63001

28、892006-3-29file:/C:InetpubwwwrootdatagbeE630010R.htm6.2 出厂检验 在抽样试验中,发现有不合格时,应加倍抽样复检,再发现不合格时,停止验收,由制造厂消除缺陷后,重新提交验收。 6.3 型式试验规则 在下列情况下进行型式试验: a. 新产品试制; b. 改变结构、材料或工艺规程,可能影响到号灯的性能时; c. 成批生产的号灯,每4年进行1次。 7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7.1 标志 号灯上应有铭牌,内容包括灯名、型号、能见距离、灯泡功率、电源电压、厂名、批号、出厂日期及船检标志,首尾定向安装的号灯应有首、尾方向箭头标志,设有滤光镜的号11

29、玻璃耐温度骤变性能 4.11 5.9 3只 12 色度坐标 4.12 5.10 3只 13 能见距离和光照角度 4.13 5.11 3只 1但不少于3只 14 防护性能 4.15 5.12 3只 1但不少于3只 15 振动性能 4.15 5.13 3只 16 冲周性能 4.16 5.14 3只 17 包装跌落试验 4.18 5.15 3箱 18 包装运输试验 4.19 5.16 3箱 19 包装检查7.2 7.43箱 100页码,13/14ZB U 63001892006-3-29file:/C:InetpubwwwrootdatagbeE630010R.htm灯在外壳顶部涂有与号灯相同颜色标

30、志,透镜和滤光镜的边缘应刻有出厂编号。 7.2 包装及运输 7.2.1 号灯出厂时,应有可靠的包装 , 并附有质量检查合格证和装箱单。 7.2.2 包装箱重量不应超过50kg,箱上标注“请勿倒置”、“小心轻放”、“防潮”等字样。 7.3 贮存 号灯应存放在干燥、通风良好的仓库内,并定期(不超过半年)检查保管情况。 8 制造厂保证 产品在正常运输、库存、使用和维修保养的情况下,从制造厂交货日起,2年内应能正常工作,在保证期内制造厂负责免费消除故障,并更换由于材料不良而造成损坏的零件。 页码,14/14ZB U 63001892006-3-29file:/C:InetpubwwwrootdatagbeE630010R.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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