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27 F 13 DB13 河北省 地方标准 DB 13/T 2080 2014 生物质颗粒燃料燃烧器 2014 - 09 - 02发布 2014 - 10 - 01实施 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13/T 2080 2014 I 前 言 本标 准 按照 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河北省农村能源协会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河北薪火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河北省新能源技术推广站。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孙振锋、朱计坤、薛春湘、张策、武龙博、刘永泉、贺俊海、于波、贾延峰 。 DB13/T 2080 2014 1 生物质颗粒燃料燃烧器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生物质颗粒
2、燃料燃烧器(以下简称燃烧器)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燃烧生物质颗粒燃料,输出功率小于 1.4WM的燃烧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3271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4711 中小型旋转电机通用安全要求 GB/T 4942.2 低压电器外壳防护等级 GB/T 2423.1 电工电子产品环节试验 GB/T 2423.2 电工电子产品环节试验 GB/T 2423.3 电工电子产品环节试验 GB/
3、T 19074 工业通风机 通风机的机械安全装置 护罩 GB 14536.6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自动控制器 燃烧器电自动控制系统的特殊要求 3 技术要求 3.1 外观 燃烧器整体要协调、美观。燃烧器外壳表面应涂覆与工作条件相适应的防护装饰面漆,漆层应完整、均匀、光洁,不应有划伤、起泡或脱落。 3.2 结构 3.2.1 燃烧器整体结构设计应科学合理,便于操作使用和维护维修。 3.2.2 燃烧器一般应包括的主要部件有 :壳体、电机、风机、送料装置、送风装置、点火装置、调节控制箱、贮料仓、清灰清渣装置等。 3.2.3 贮料仓的设计内壁光滑,无死角,便于燃料滑落。 3.2.4 送料装置应设有防回火结构,
4、防止回火引燃贮料仓。 3.2.5 燃烧器应装设由手动或自动清理结焦(渣)装置。 3.3 制造 3.3.1 燃烧器配套安装的风机应符合 GB/T 19074的要求。 DB13/T 2080 2014 2 3.3.2 燃烧器配套安装的电动机应符合 GB 14711的要求。 3.3.3 燃烧室周围和火焰喷口处应采用耐热钢材加工,钢材厚度应不小于 4mm。 3.3.4 调节控制装置应符合 GB 14536.6的要求。 3.4 性能要求 3.4.1 点火 燃烧器应能在 15min内成功启动点火 ,建立起稳定的点火火焰。 3.4.2 燃料供给稳定性 燃烧器在其负荷调节范围内,任一工况下供给到燃料室内的燃料
5、量的波动范围应在 5%范围之内。 3.4.3 燃烧稳定性 燃烧器在其负荷调节范围内燃料正常燃烧时,烟气中 CO2含量(体积百分数)变化不超过 1.5%。 3.4.4 燃烧充分性 燃烧器在其负荷调节范围内,以最大燃烧负荷运行时,烟气中 O含量应 5%, CO含量应 0.15%。 3.4.5 火焰尺寸 燃烧器在其负荷调节范围内,以最大燃烧负荷运行时,火焰的最大长度和最大直径应小于配套炉的炉膛尺寸,具体尺寸由供需双方确定。 3.4.6 负荷调节 燃烧器在其负荷调节范围内 变换燃烧负荷时,火焰变化应连续稳定,无脱火、熄火、冒黑烟等情况发生,也无明显偏斜或振动。 3.4.7 结焦 燃烧器在其负荷调节范围
6、内连续运行时,燃烧室内产生的结焦(渣)不能影响正常燃烧,使用清结焦(渣)装置能及时对其清理。 3.4.8 自振动 燃烧器以最大燃烧负荷运行时,其自身振动速度应不大于 6.3mm/s。 3.4.9 运行可靠性 燃烧器从启动到停止连续进行不少于 5个周期(每个周期不少于 60min)的运行和不少于 10h的连续燃烧运行后,各系统应无异常现象。 3.5 污染物排放 燃烧器污染物排放应符合 GB 13271的规定。 3.6 安全保护 3.6.1 控制箱 、电动机、风机、接线盒、开关等装置的外壳防护等级应不低于 GB/T4942.2的规定。 DB13/T 2080 2014 3 3.6.2 控制箱不同极
7、性的导电部件之间和所有导电部件与箱壳之间的绝缘应能承受表 1所列介电强度电压, 1min内无击穿或闪络现象。 3.6.3 控制箱在承受介电强度电压前的绝缘电阻应不小于 10M,在承受介电强度电压后的绝缘电阻应不小于 1 M。 表 1 介电强度电压 单位:伏特 额定电压 介电强度电压 60 500 60 2000 3.7 环境适应性 在环境空气温度 -15 40,环境空气相对湿 度低于 80%,电源电压变化在额定值 -10% +6%之内和电源频率变化在额定值 5%之内,燃烧器应能正常工作。 4 试验方法 4.1 试验条件 试验条件应满足下列要求: a) 正常气候条件,温度为 15 35,相对湿度
8、为 20% 80%,大气压力为 86kPa 106 kPa。; b) 电源电压偏差为额定值的 -10% +6%,频率偏差为额定值的 5%; c) 检验场所通风良好。 4.2 外观 采用目测的方法进行检查。 4.3 结构 采用目测的方法进行检查。 4.4 制造 通过查看文件、产品合格证书,使用卡尺测量等方法检查制造情况。 4.5 点火 将燃烧器调整好,启动点火装置,观察是否建立起稳定的点火火焰,并用秒表记录所耗用时间。 4.6 燃料供给稳定性 燃烧器在其负荷调节范围内,在同一负荷下测试三次,每次 30min,计算出每两次燃料消耗量的差值,取其最大值作为燃料供给稳定性的实测值 。 4.7 燃烧稳定
9、性 DB13/T 2080 2014 4 使燃烧器在其负荷调节范围内,以最小负荷运行,调节助燃空气至火焰正常,在烟气温度变化不超过 5时,每隔 10min用烟气分析仪测试一次烟气中的 CO2含量,共进行不少于 3次测试,计算出每两次测试值的差值,其最大值作为 CO2含量变化值的实测值。 4.8 燃烧充分性 使燃烧器在 其负荷调节范围内,以最大负荷运行,并调节助燃空气至火焰正常,待燃料炉负荷达到额定负荷的 80% 100%,且烟气温度不超过 5时,每隔 10min用烟气分析仪测试一次烟气中的 O和CO的含量,共进行不少于 3次测试,计算出每两次测试值的差值,其最大值作为烟气成分含量变化值的实测值
10、。 4.9 火焰尺寸 在进行 4.8试验时,在炉体外通过观察孔用卷尺测量或拍摄照片后测算火焰尺寸。 4.10 负荷调节 按照“小火、大火、小火”的调节顺序,使燃烧器进行不少于两个周期(每个周期不少于 30min)的连续燃烧运行,观察火焰状态。 4.11 结焦 燃烧器在其 负荷调节范围内运行时,观察燃烧室结焦(渣)情况,以及清除结焦(渣)情况。 4.12 自振动 试验在燃烧器最大燃烧负荷下进行,用振动速度测试仪测试其振动速度。分别测试风机电动机定子两端轴承部位垂直、水平和轴向 3个方向机壳上的振动速度,取其测量值中最大值作为振动速度实测值。 4.13 运行可靠性 燃烧器从启动到停止连续进行不少于
11、 5个周期(每个周期不少于 60min)的运行,和不少于 10h的连续燃烧运行,期间进行小火、中火、大火状态的交替变换,观察设备运行情况。 4.14 污染物排放 试验按 GB 13271规定的方法进行。 4.15 安全保护 4.15.1 控制箱、电 动机、风机、接线盒、开关等装置的外壳防护等级试验按 GB/T4942.2规定的方法进行。 4.15.2 控制箱介电强度和绝缘电阻按下述方法进行试验: a) 断开控制箱内的中间继电器、程序控制器、电动机、风机等器件与主电路的连接; b) b) 在进行介电强度试验之前,先用 500V兆欧表测量主电路不同极性导电部件之间和所有导电部件与控制箱壳体之间的绝
12、缘电阻; c) c) 用介电强度试验装置分别在不同极性导电部件之间和所有导电部件与控制箱壳体之间施加试验电压。试验电压按表 1 选取,试验电压频率为 25Hz 100Hz。试验前,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试验 时,施加的电压应从不超过试验电压值的 50%开始,然后稳定或分段(每段升DB13/T 2080 2014 5 压不超过全值的 5%)增加至全值。电压自半值增加至全值的时间应不少于 10s,全值电压试验应维持 1min; d) d) 试验过程中如果发现异常现象,应立即切断试验电源,并将带电部分对地放电;试验结束后,应将带电部分对地放电。 4.16 环境适应性 环境适应性应按下列要求进行: a)
13、 燃烧器对温度和湿度的适应性按照 GB/T 2423.1 3中的规定进行; b) 调节三厢调压器和变频机组,使燃烧器的电源参数按表 2 规定变化,每种状态运行 15min,观 察燃烧器运行状态。 表 2 电源参 数变化组合 组别号 电压变化 %Un 频率变化 %fn 1 +6 +5 2 +6 -5 3 -10 -5 注: %Un、 %fn分别为燃烧器电源的额定电压和额定频率。 5 检验规则 5.1 检验分类 燃烧器的检验分为型式检验和出厂检验。 5.2 出厂检验 每台产品都应按 3.1外观 、 3.2结构 、 3.3制造 、 3.6安全保护 的要求进行检验。每一项目检验结果均达到要求时,方可签
14、发合格证书,准予出厂。 5.3 型式检验 5.3.1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 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 b) 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质上有所改变而可能影响 产品性能时; c) 产品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 d)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e)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 5.3.2 检验项目为本标准规定的全部技术要求。 6 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 6.1 标志 DB13/T 2080 2014 6 每台 产品都要在其外壳明显部位装有固定铭牌 , 铭牌上至少应列出下列内容 : a) 产品名称和型号; b) 产品主要技术参数; c) 制造日期和产品编号; d) 制造厂名称; e) 产品执行标准编号。 6.2 包装 6.2.1 产品包装由供需双方协商决定。 6.2.2 每台包装箱内应有如下随机文件: a) 产品合格证书 ; b) 产品使用说明书、控制系统电路图、接线图、燃烧器外形图、安装图; c) 备件清 单及装箱单; d) 所有配套辅机和附件应有合格证。 6.3 运输 在运输中应对产品箱采取可靠的固定措施和防水措施。 6.4 贮存 产品应贮存于通风、干燥、无腐蚀气体的室内场所。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