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 三 章 合 同 的 效 力,第一节 合同效力概述 一、合同效力 1.含义是指依法成立的合同所具有的法律赋予的拘束力。2.法律意义 1)合同订立合同成立合同生效违约责任 2)合同订立合同未成立合同自始无效缔约过失责任,第 三 章 合 同 的 效 力,3.合同的效力1)对内效力仅及于合同当事人。当事人应当依照合同的规定,享受权利,承担义务。2)对外效力法律为了保障合同当事人的利益而允许对抗第三人,即赋予当事人代位权、撤销权。,第 三 章 合 同 的 效 力,4.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合同成立事实判断合同生效价值判断,第 三 章 合 同 的 效 力,二、合同生效的时间合同成立是合同生效的前提,但是合
2、同成立并不必然导致合同生效。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规定: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释义】本条是对合同生效时间的规定。,第 三 章 合 同 的 效 力,1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合同的生效,原则上是与合同的成立一致的,合同成立就产生效力。那么合同何时成立?根据合同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买卖合同,如果双方当事人对合同的生效没有特别约定,那么双方当事人就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达成一致时,合同就成立并且生效。,第 三 章 合 同 的 效 力,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自批准、登记时生
3、效。某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的生效要经过特别程序后才产生法律效力,这是合同生效的特别要件。 我国的中外合资经营法、中外合作经营法规定,中外合资经营合同、中外合作经营合同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审批后,才具有法律效力。,第 三 章 合 同 的 效 力,3.附条件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某种事实状态,并以将来发生作为合同生效的条件。所附条件的限制:由双方当事人约定的。条件是将来可能发生的。条件必须是合法的事实。,第 三 章 合 同 的 效 力,4.附期限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合同当事人在合同的条款中规定一定的期限,把期限的到来作为合同生效的依据。期限的限定条件:期限是当事人所预
4、知的。期限是将来确定到来的。,第 三 章 合 同 的 效 力,总 结,一般情况下,合同的成立和生效在时间上是同一的,成立即生效。只有在附条件、附期限或者需要审批的合同中,成立之后暂时尚不能生效。,第 三 章 合 同 的 效 力,三、合同生效的一般条件1、当事人缔约时有相应的缔约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第 三 章 合 同 的 效 力,特别说明缔约主体资格:自然人完全行为能力人可以缔约,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行为能力人不具备缔约资格 法人在法定的经营范围之内可以缔约 其他组织非法人组织不具备缔约资格,除非经过法定授权方可缔约,第 三 章 合 同 的 效 力,自然人民事行
5、为能力的划分: (一)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年满18周岁的成年人。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能以自己 的劳动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人 (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第 三 章 合 同 的 效 力,法人的缔约能力法人的缔约能力受其经营范围的限制。其经营范围就是法人在其章程中约定,并在国家行政机关登记注册的活动范围。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合同,人民法院不能因此认定合同无效,但是违反国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规定的除外。,第 三 章 合 同 的 效 力,特殊说明
6、意思表示真实指订约者的意思表示与其真实的内在意思一致,并且其意思完全是基于自己的正确认识自愿形成的,未受到他人的不法干预。意思表示不真实有哪些原因?欺诈、胁迫、重大误解,第 三 章 合 同 的 效 力,特殊说明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指合同不得违反当事人必须遵守、不得通过协商加以改变的强制性法律规定。 强制性法律规定的标志是一般冠以“不得”、“必须”等词语。,第 三 章 合 同 的 效 力,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所谓社会公共利益,是指社会上大多数成员的利益,而不是哪一个单位、部门或者集团的利益,更不是某个个人的利益。我国合同法上所规定的社会
7、公共利益,包括了公共秩序与善良风俗即公序良俗两个方面的内容。,第 三 章 合 同 的 效 力,四、合同生效的特别条件依法成立的合同,成立时即生效 法定应当履行审批或登记等程序的合同,自程序履行合法时生效 附条件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 附期限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第 三 章 合 同 的 效 力,第二节 合同效力四种形态 一、合同的四种效力形态概述1)有效合同受到法律保护 2)无效合同自始无效 3)可撤销合同撤销权人放弃撤销权则合同继续有效(即合同已经生效),行使撤销权则自始无效 4)效力待定合同第三人追认则合同生效(即合同尚未生效),第三人否认则自始无效,第 三 章 合 同 的 效 力,第 三
8、 章 合 同 的 效 力,二、无效合同1、含义合同虽已成立,但因缺乏有效条件而不能发生法律效力。2.法律意义 1)无效的原因存在于合同全部内容时,合同全部无效 2)无效的原因存在于合同部分内容且不影响其余部分时,合同部分无效,第 三 章 合 同 的 效 力,3.无效合同的种类(1)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第 三 章 合 同 的 效 力,案例分析 下列哪些情形属于无效合同? A.甲医院以国产假肢冒充进口假肢,高价卖给乙 B.甲乙双方为了办理房屋过
9、户登记时避税,将实际成交价为100万元的房屋买卖合同价格写为60万元 C.有妇之夫甲委托未婚女乙代孕,约定事成后补偿乙50万元 D.甲父患癌症急需用钱,乙趁机以低价收购甲收藏的1幅名画,甲无奈与乙签订了买卖合同,第 三 章 合 同 的 效 力,A.甲以次充好的冒充行为属于欺诈,但未损害国家利益,该合同可变更可撤销。 B.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C.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D.乙乘甲父患病急需用钱的危难处境,迫使其订立合同,属于乘人之危,可变更可撤销。,第 三 章 合 同 的 效 力,4.合同无效的特殊规定免责条款和争议解决条款1)免责条款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免责条款如果违反国家相关规定,该条款无
10、效即使合同本身有效亦不受影响 造成人身伤害的免责无效 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财产损失的免责无效 格式条款中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权利的条款无效,第 三 章 合 同 的 效 力,2)争议解决条款合同无效不影响独立存在的争议条款的效力即使合同本身无效亦不受影响解决争议条款具有特殊独立性,是指作为合同条款的组成部分,其不仅不会因为合同发生争议、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而失去效力,反而因此得以实施。因为合同如果正常履行,这部分条款根本不会适用,只有在合同无法正常履行时,这部分条款才有实用意义。,第 三 章 合 同 的 效 力,争议解决条款包括以下内容:一是仲裁条款,当事人在合同中事先约定的用仲裁方式解决双
11、方争议的条款。我国对合同争议采取或裁或审制度,仲裁条款有排除诉讼管辖的效力 二是选择检验机构或鉴定机构的条款 三是法律适用的条款,第 三 章 合 同 的 效 力,四是选择受诉法院的条款,民事诉讼法规定,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民诉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五是关于协商解决争议的条款,第 三 章 合 同 的 效 力,3)二者的特别之处主体不影响个体:合同整体无效争议解决条款有效合同整体有效违法的免责条款无效,第 三 章 合 同 的 效 力,5.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自始无效、绝对无效、永久无效。即自合同
12、成立时起无效。无效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第 三 章 合 同 的 效 力,当事人应当承担以下责任:1)返还财产原物或原物+孳息或者折价赔偿2)赔偿损失直接损失+间接损失 3)财产收归国家所有或者返还集体、第三人,第 三 章 合 同 的 效 力,特别说明 孳息:由原物所产生的额外收益,并且与原物分离。 1.天然孳息:原物依照自然规律产生的物。 牛犊、猫仔、牛奶、鸡蛋 2.法定孳息:原物依照法律关系所产生的收益。 租金、利息、中奖奖金,第 三 章 合 同 的 效 力,民事纠纷中的损失: 1.直接损失:指当事人已有的合法利益,因归责于加害人的
13、原因,导致减少的利益。 缔约费用:邮电费、文印费、差旅费、运送费用及以上费用的利息。 2.间接损害:指被损害人本可获得的预期利益,但由于可归责于加害人的原因,导致丧失的利益。 丧失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的机会所产生的损失,第 三 章 合 同 的 效 力,三、可撤销合同1.含义一方当事人意思表示存在瑕疵,因而使对方当事人享有撤销权,撤销权人行使撤销权可以使合同归于消灭2.撤销原因 1)欺诈与胁迫 2)乘人之危 3)重大误解 4)显失公平,第 三 章 合 同 的 效 力,欺诈: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故意告知对方虚假的情况,欺骗对方,诱使对方做出错误的意思表示而与之订立合同。 构成要件: 1.欺诈一方当事人
14、有欺诈的故意 2.要有欺诈另一方的行为 3.受欺诈方签订合同是由于受到欺诈,第 三 章 合 同 的 效 力,盗用假冒名义 盗用他人盖好合同专用章的合同纸、介绍信、合同占用章,冒充该公司与他人订立合同;擅自刻制他人印章,冒充他人,打着别人的招牌与人签订合同。 虚构主体引诱 欺诈方伪造营业执照,虚构企业名称、资金、经营范围等,采用根本不存在的或者未经依法登记注册的单位与他人订立合同,骗取他人财物。 虚假广告引诱 欺诈方先发布虚假广告和信息,引诱他人与之签订合同,骗取对方的中介费、立项费等财物。,第 三 章 合 同 的 效 力,胁迫:行为人以将要发生的损害或者以直接实施损害相威胁,使对方产生恐惧而与
15、之订立合同。 构成要件: 1.胁迫人有胁迫的故意 2.胁迫人实施了胁迫行为 3.胁迫行为必须是非法的 4.受胁迫者因胁迫行为而违背自己的真实意思与胁迫者订立合同,第 三 章 合 同 的 效 力,胁迫是指以给对方或其亲友的生命、健康、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进行要挟,迫使对方作出违背其真实意思,于自己不利的意思表示的行为。采用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是一方当事人以即将发生的物质性强制或精神性强制为要挟,如实施拘禁、散布谣言、毁人名誉等,迫使对方在违背自己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况下签订的合同。,第 三 章 合 同 的 效 力,乘人之危: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利用他人的危难处境,迫使他方订立对其不利的合同。 危难处境:经
16、济上的窘迫和生命、健康、名誉等危难。 1.乘人之危者主观上故意。 2.对方当事人处于危难境地。 3.利用危难处境提出苛刻条件 4.迫于危难处境订立合同,第 三 章 合 同 的 效 力,重大误解:误解者作出意思表示时,对涉及合同法律效果的重要事项存在认识上的显著缺陷,导致误解者的利益受到较大损失。 构成要件: 1.对合同主要内容发生重大误解 2.因重大误解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 3.误解是由于误解方自己的过失造成的。,第 三 章 合 同 的 效 力,显失公平: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 或 者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权利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构成要件: 1.客观当事人之间利益不平衡 2.主观一方故意
17、利用优势或对方无经验订立了显失公平的合同,第 三 章 合 同 的 效 力,3.可撤销合同的法律要件 1)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不真实 2)撤销权由当事人行使,其他人无权主张撤销 3)当事人对撤销权的行使拥有选择权 4)合同在被撤销前,其效力已经发生,只是在被撤销后才自始无效,第 三 章 合 同 的 效 力,4.撤销权的行使规定1)法定途径必须通过司法诉讼或仲裁,不得自行通知对方当事人撤销合同,否则撤销无效2)有效期限必须在除斥期间内行使,即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日起1年内,否则撤销权消灭3)自由选择可以行使撤销权,可以放弃,也可以请求法院不撤销合同而变更合同,第 三 章 合 同 的 效 力,案
18、例分析 某校长甲欲将一套住房以50万元出售。某报记者乙找到甲,出价40万元,甲拒绝。乙对甲说:“我有你贪污的材料,不答应我就举报你。”甲信以为真,以40万元将该房卖与乙。乙实际并无甲贪污的材料。关于该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下列哪一说法正确?A.存在欺诈行为,属可撤销合同 B.存在胁迫行为,属可撤销合同 C.存在乘人之危的行为,属可撤销合同 D.存在重大误解,属可撤销合同,第 三 章 合 同 的 效 力,民通意见第69条规定:“以给公民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对方作出违背真实的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胁迫行为。”胁迫的构成要件有三: (a)故意预告实施危害; (b)对方因
19、此陷入恐惧 (c)对方因恐惧作出不真实意思表示,第 三 章 合 同 的 效 力,四、效力待定合同1.含义合同已经成立,但因欠缺合同生效的要件效力不确定,须经有权人追认才能生效的合同,第 三 章 合 同 的 效 力,2.效力待定合同的特征 1)合同已经成立 2)合同效力未定 3)合同的效力取决于权利人是否行使追认权或者撤销权,第 三 章 合 同 的 效 力,3.效力待定合同的类型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 2)无代理权人订立的合同 3)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订立的合同,第 三 章 合 同 的 效 力,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区分不同情形纯获利合同有效与其年龄、智力和精神健康状况相
20、适应的合同有效其余合同效力待定,须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合同方才生效,第 三 章 合 同 的 效 力,各方当事人的权利:法定代理人追认权,必须明示行使,沉默不构成追认对方当事人催告权,有权催告法定代理人在1个月内予以追认善意相对人撤销权,有权向限制行为能力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行使撤销权无论相对人是否属于善意相对人,均拥有催告权,第 三 章 合 同 的 效 力,补充说明 法定代理人为未成年人和精神病患者而设立的代理方式。其宗旨是保证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能够通过代理行为顺利地参加民事活动。法定代理人应是限制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包括父母、成年子女、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
21、子女等;,第 三 章 合 同 的 效 力,善意相对人“善意”指的是没有过错。即合同的相对人,因自身没有过错也不可归责于己的行为,取得一定的财产。善意相对人指的是和限制行为能力人订立合同之时,不知道也不应当知道对方是限制行为能力人,否则不具有撤销权。,第 三 章 合 同 的 效 力,2)无权代理人订立合同效力待定 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订立合同被代理人可以行使追认权 合同相对人可以行使催告权 善意相对人拥有撤销权,第 三 章 合 同 的 效 力,合同法规定第48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
22、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1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第 三 章 合 同 的 效 力,(2)法律后果 被代理人追认后合同有效 被代理人拒绝追认,该合同对被代理人不产生法律效力 无权代理人应承担履行合同的法律责任 无权代理人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对相对人承担违约责任 无权代理人应对被代理人承担侵权责任,第 三 章 合 同 的 效 力,(3)无权代理的特殊情形表见代理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而与其签订合同的,该代理行为有效,被代理人应当承担合同责任。合理的理由即被代理人虽未明确授予行为人代理权,但根据行为人
23、的客观表象足以推断行为人具有代理权。如行为人持有被代理人的介绍信、单位印章、空白合同书等,足以使相对人产生误解。,第 三 章 合 同 的 效 力,合同法规定第49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第 三 章 合 同 的 效 力,案例分析 2004年2月,甲公司因业务需要,将原圆形合同专用章更换成方形合同专用章。但由于工作疏忽,当时未登记收回或销毁,由李某保管。两个月后,李某辞职。后甲公司收到一份法院送达的诉状副本,才知李某用甲公司作废公章,同一家商场订立了购销合同,李某在收到商场30万元的定金后,下落不
24、明。商场遂以违约为由,要甲公司双倍返还定金60万元。 试问:此案应当如何判决?,第 三 章 合 同 的 效 力,本案中,由于印签已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备案,甲公司在更换合同专用章后,却并未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收回或销毁,说明该合同专用章对外仍具有法律效力。加之甲公司对该印签未妥善保管,表明甲公司存在明显过错。而商场并不知内情,当然有理由相信手持仍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专用章的李某具有代理权,所订合同当然有效,故甲公司应承担返还定金的责任。,第 三 章 合 同 的 效 力,3)无权处分人订立的合同效力待定 无权处分人以自己的名义与相对人订立的处分他人财产合同。 处分包括财产的出让、赠与、在财产上
25、设定抵押等行为。,第 三 章 合 同 的 效 力,效力待定合同的法律效力,如经权利人事后追认,合同有效 如行为人于缔约后取得处分权,合同有效 未经追认且不能取得处分权时,合同无效,第 三 章 合 同 的 效 力,合同无效时第三人的权利保障规定:第三人善意已经取得合同标的物时,即使合同无效,但第三人可以拥有标的物的所有权 善意第三人未取得合同标的物时,不得再要求拥有标的物的所有权,但可以要求返还价款,并追究无权处分人的缔约过失责任 恶意第三人不能拥有标的物的所有权,必须返还 财产所有人可以追究无权处分人的侵权责任,第 三 章 合 同 的 效 力,案例分析 甲因出国留学,将自家一副名人字画委托好友乙保管。在此期间乙一直将该字画放在家中欣赏。后乙因做生意急需用钱,将该字画以3万元价格卖给丙。甲回国后,发现自己的字画在丙家中,询问情况后,遂向法院起诉。 问:乙与丙之间合同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