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类试卷]在职法律硕士专业综合课(中国法制史)模拟试卷17及答案与解析.doc

上传人:proposalcash356 文档编号:847980 上传时间:2019-02-22 格式:DOC 页数:17 大小:46KB
下载 相关 举报
[考研类试卷]在职法律硕士专业综合课(中国法制史)模拟试卷17及答案与解析.doc_第1页
第1页 / 共17页
[考研类试卷]在职法律硕士专业综合课(中国法制史)模拟试卷17及答案与解析.doc_第2页
第2页 / 共17页
[考研类试卷]在职法律硕士专业综合课(中国法制史)模拟试卷17及答案与解析.doc_第3页
第3页 / 共17页
[考研类试卷]在职法律硕士专业综合课(中国法制史)模拟试卷17及答案与解析.doc_第4页
第4页 / 共17页
[考研类试卷]在职法律硕士专业综合课(中国法制史)模拟试卷17及答案与解析.doc_第5页
第5页 / 共1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在职法律硕士专业综合课(中国法制史)模拟试卷 17 及答案与解析一、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 2 分,共 60 分。下列各题给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字母涂黑。1 我国历史上首创封建成文法典总则篇的法典是( )。(A)刑书(B) 秦律(C) 法经(D)汉律2 革命根据地时期,确立人民代表会议制度的宪法性文件是( )。(A)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B) 陕甘宁边区宪法原则(C) 中国人民解放军宣言(D)华北人民政府施政方针3 南京国民政府的实权机关是( )。(A)司法院(B)立法院(C)国民党中央常务委员会(D)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4 法官、检察官考试任用制度最

2、早确立于( )。(A)北洋政府时期(B)南京临时政府时期(C)南京国民政府时期(D)清末5 关于明朝刑法适用原则的表述,正确的是( )。(A)举重以明轻,举轻以明重(B)重其轻罪,轻其重罪(C)重其所重,轻其所轻(D)从重兼从旧6 首次创立奸党罪的朝代是( )。(A)宋朝(B)元朝(C)明朝(D)清朝7 唐朝的“十恶 ”犯罪中,属于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犯罪的是( )。(A)不孝(B)谋反(C)内乱(D)不道8 法经一共( ) 。(A)6 篇(B) 9 篇(C) 12 篇(D)20 篇9 据左传昭公六年记载:“商有乱政,而作( )。”(A)禹刑(B)汤刑(C)九刑(D)吕刑10 南京国民政府解释宪法

3、的机关是( )。(A)国民党全国代表大会(B)立法院(C)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D)司法院大法官会议11 按照唐律的规定,对于“决不待时” 的重犯,不适用秋冬行刑,此重罪不包括 ( )。(A)谋大逆(B)恶逆(C)谋叛(D)不道12 唐朝的五刑一共( ) 。(A)二十等(B)二十五等(C)十五等(D)十等13 “登闻鼓”直诉制度最早创立于 ( )。(A)西周(B)汉朝(C)曹魏(D)西晋14 充军刑创制于( ) 。(A)唐朝(B)宋朝(C)元朝(D)明朝15 首次使封建成文法典篇章体例定型化的是( )。(A)北齐律(B) 开皇律(C) 唐律疏议(D)宋刑统16 中国历史上第一次以律命名封建成文

4、法典是在( )。(A)汉朝(B)秦朝(C)曹魏(D)北齐17 南京国民政府总的立法指导思想是( )。(A)建国三时期(B)三民主义(C)权能分治(D)五权宪法18 关于古代刑罚制度的表述,正确的是( )。(A)廷杖制盛行于清代(B)元朝的笞杖刑共计十等(C)充军刑是属于死刑的宽贷刑(D)宋朝将徒流刑折成脊杖,而不是臀杖二、二、多项选择题每小题 3 分,共 120 分。下列各题四个备选项中有二至四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的字母涂黑,多选或少选均不得分。19 唐朝五刑体系中,实行加、减若干等,上下推算量刑的刑罚有( )。(A)流刑(B)笞刑(C)杖刑(D)徒刑20 在中国近代史上

5、,在审级制度上采取四级三审制的政权有( )。(A)清末政府(B)北洋政府(C)南京国民政府(D)南京临时政府21 宋朝的法律形式有( )。(A)编例(B)格(C)编敕(D)条法事类22 汉朝法律儒家化的表现有( )。(A)春秋决狱(B)上请(C)秋冬行刑(D)亲亲相隐23 沈家本颁布的大清新刑律废除的刑罚和制度有( )。(A)凌迟刑(B)发遣刑(C)服制定罪(D)八议24 下列选项中,属于唐朝御史台下设机构的有( )。(A)台院(B)都察院(C)殿院(D)察院25 西周时期适用“ 三赦” 之法的情形有 ( )。(A)幼弱(B)蠢愚(C)笃疾(D)老髦26 篇目由 7 篇组成的封建成文法典有(

6、)。(A)宋刑统(B) 唐律疏议(C) 大明律(D)大清律例27 汉朝的法律形式包括( )。(A)廷行事(B)决事比(C)科(D)格三、四、论述题每小题 20 分,共 60 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28 简论清末礼法之争。29 简论唐律的特点和历史地位。在职法律硕士专业综合课(中国法制史)模拟试卷 17 答案与解析一、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 2 分,共 60 分。下列各题给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字母涂黑。1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法经作为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比较系统的封建成文法典,首创了总则篇,篇名为具法,故选 C 项。刑书指的是春秋时

7、期郑国子产的铸刑书于鼎活动,它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公布成文法的活动,但该活动没有创立总则篇目,秦律、汉律都继承了法经总则篇目具法的名称。【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2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陕甘宁边区宪法原则确立了边区、县、乡人民代表会议为管理政权机关,这样,各级权力机关开始由抗战时期的参议会过渡到人民代表会议制度,故选 B 项。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的内容主要集中在保障抗战、加强团结、发展民主、经济和文化教育上,该文件确立的管理政权的机关是参议会,而不是人民代表会议,故排除 A 项。中国人民解放军宣言 的内容主要集中在打倒蒋介石、没收官僚资本及建立民主联合政府上,故排除 C 项。 华北人民政府

8、施政方针的内容主要集中在建立华北人民政府的基本任务和方针政策上,故排除 D 项。【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3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南京国民政府的实权机关是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故选 D 项。司法院职权也不小,但逊色于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立法院是有名无实的“牌位”机关,国民党中央常务委员会属于国民党中央的议事机构,无权控制立法权。【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4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清末为了配合修律工作的进行,对司法制度也进行了改革,包括对司法机关的改革和诉讼审判制度的改革。其中,诉讼审判制度改革的表现之一就是初步规定了法官和检察官的考试任用制度。故选 D 项。【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

9、5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A 项属于唐朝刑法适用原则。B 项没有此说法,不过秦朝有 “重其轻罪”,但没有“轻其重罪”。D 项错在:汉唐以来采取从旧兼从轻的刑法适用原则,但明代改为“从重从新”,表明专制主义的恶性发展。【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6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明太祖朱元璋为了防止臣下结党营私,危及专制皇权,首次创立了奸党罪,故选 C 项。清朝沿用了奸党罪。【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7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唐朝的“十恶”大罪包括谋反、谋大逆、谋叛、大不敬、不道、恶逆、不孝、不睦、不义、内乱十罪,其中,只有“不道”属于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的犯罪。故选 D 项。不道的含义是

10、:杀死没有犯死罪的一家三人以上或者将人残忍肢解的犯罪,不要自认为是“不道德”。【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8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法经一共 6 篇,即盗法、贼法、囚法、捕法、杂法、具法,故选 A 项。现将封建成文法典篇目总结如下: 6 篇:法经;7 篇:明清时期的法典;9 篇:汉九章律;12 篇:北齐至宋的法典(但大业律除外);18 篇:曹魏律和隋大业律;20 篇:晋律和北魏律。【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9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汤刑”是商朝法律的总称,因商朝的建立者汤而得名。据左传昭公六年记载:“商有乱政,而作汤刑。”故 B 项是正确答案。【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10 【正确答

11、案】 D【试题解析】 南京国民政府解释宪法和法律的机关是司法院大法官会议,故选 D项。立法院无权解释宪法和法律,甚至在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的操纵下,无权对立法原则实施更改,总之,立法院有名无实,一般考试中不要选择立法院。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是国民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但这两个机关都不能解释宪法和法律,考生务必不要套用现行立法体制对国民党的立法权进行分析。【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11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按照唐律规定,死刑执行是在秋分以后、立春以前这段时间之内,但三谋(谋反、谋大逆、谋叛)和恶逆犯罪应处死刑的,不受时间限制。故选 D 项。【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12 【正确答案】

12、 A【试题解析】 封建制五刑为笞、杖、徒、流、死。其中,笞刑五等,杖刑五等,徒刑五等,流刑三等,死刑二等,共计二十等。故选 A 项。【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13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登闻鼓”直诉制度是指重大冤屈者可以通过击鼓鸣冤,向中央直诉直至皇帝的制度,该制度首次创立于西晋时期。故选 D 项。【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14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充军刑始创于宋朝,但到了明朝被广泛适用,故选 B 项。考试指南将充军刑的始创期定于明朝是错误的。【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15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北齐律首次使封建成文法典篇章体例定型化,即以名例律为统率,定篇目为 12 篇

13、,该法典编纂结构为隋、唐、宋所沿用。故选 A 项。【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16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中国历史上第一次以律命名封建成文法典是在秦朝,这使得秦律成为中国历史上第一部以律命名的封建成文法典。故选 B 项。【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17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南京国民政府形式上标榜孙中山提出的“三民主义”,这是南京国民政府总的立法指导思想,在这一立法指导思想的指引下,南京国民政府具体的立法指导思想包括“建国三时期”、“权能分治”、“五权宪法”等。可见,选 B 项。【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18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A 项错在:廷杖制盛行于明代;B 项错在:元朝的

14、笞杖刑分为十一等;C 项错在:在明代,充军刑虽属于仅次于死刑的重刑,但明朝的充军刑的设置不是为了宽贷死刑,而是专制主义恶性发展在刑罚领域的体现。【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二、二、多项选择题每小题 3 分,共 120 分。下列各题四个备选项中有二至四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的字母涂黑,多选或少选均不得分。19 【正确答案】 B,C,D【试题解析】 按照唐律的规定,凡称“加”者,就是加至较重的等次,徒一年加一等,是徒一年半;依此类推。但是按照规定,两种死刑(斩刑和绞刑)和三种流刑(流二千里、流二千五百里和流三千里)各同为一减。比如,甲犯斩刑,减一等就是流刑三千里而不是绞刑。如果犯流

15、刑三千里,减一等就是徒三年而不是流二千五百里。而对于笞刑、杖刑和徒刑,就采取上下推算的方法量刑,即升格在本刑种内相加减。比如,乙犯徒三年,减一等就是徒二年半,而不是杖一百。只有 A 项错误。【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20 【正确答案】 A,B【试题解析】 在中国近代史上,在审级制度上采取四级三审制的政权有两个,即清末政府和北洋政府。南京国民政府实行三级三审制,而南京临时政府则没有确立审级制度。【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21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宋朝除了沿用唐朝的律、令、格、式四种法律形式外,还包括宋朝自己有特色的法律形式,即编敕、编例和条法事类,故备选项都是正确答案。【知识模

16、块】 中国法制史22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汉朝法律儒家化的表现有:德主刑辅、上请、亲亲相隐、三纲法律化、春秋决狱、秋冬行刑和录囚等。【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23 【正确答案】 B,C,D【试题解析】 大清新刑律废除的刑罚有:斩刑、流刑、发遣刑;废除的制度有:八议、服制定罪、比附、官秩等,故选 B 项、C 项和 D 项。凌迟刑和刺配刑等是在大清现行刑律中被废除的。【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24 【正确答案】 A,C,D【试题解析】 唐朝的御史台下设台院、殿院和察院作为御史台的下设机构,故选A 项、C 项和 D 项。都察院是明、清时期的中央最高监察机关。【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

17、25 【正确答案】 A,B,D【试题解析】 西周时期对于幼弱、老髦和蠢愚三种情形,都可以宽恕、原谅处理,这三种情形称为“三赦”之法。故选 A 项、B 项和 D 项。笃疾是指有重大疾病、癫狂、二肢废、两目盲。唐律对笃疾犯罪都减免刑罚,但西周时期没有概括出这种情形。【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26 【正确答案】 C,D【试题解析】 明、清时期的封建成文法典都是由 7 篇组成的,故选 C 项和 D 项。【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27 【正确答案】 B,C【试题解析】 汉朝的法律形式包括律、令、科、比四种,故选 B 项和 C 项。廷行事是秦朝的法律形式,格是唐朝的法律形式。【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三、四、论

18、述题每小题 20 分,共 60 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28 【正确答案】 (1)所谓礼法之争,是指在清末变法修律过程中,以张之洞、劳乃宣为代表的“ 礼教派” 与以修订法律大臣沈家本为代表的“法理派”围绕大清新刑律等新式法典的修订而产生的理论争执。沈家本等人对清朝所面临的社会危机、对西方国家的政治法律制度有比较深入的了解,主张应大力引进西方近代法律理论与制度,运用“国家主义 ”等西方国家的 “通行法理”来对抗保守派的攻击,为彻底改革中国旧有的法律制度辩护,因而被称为“法理派” 。而张之洞、劳乃宣等认为修订新律应“浑道德与法律于一体 ”,尤不应偏离中国数千年相传的 “礼教民情”,故而被

19、称作“礼教派”。这场论争体现了在皇权专制之下保守派和革新派之间的认识差异。(2)法理派与礼教派争论的焦点主要集中在:1)关于 “干名犯义” 。“干名犯义”作为传统法律中的重要罪名,专指子孙控告祖父母、父母的行为。法理派从西方国家通行的法理出发,提出废除“干名犯义” 条款。而礼教派则认为“ 中国素重纲常,故于干名犯义之条,立法特为严重” ,绝不能在新刑律中没有反映。2)关于 “存留养亲” 。沈家本等人认为, “存留养亲”不编入新刑律草案,“ 似尚无悖于礼教”。礼教派认为, “存留养亲”是宣扬“仁政”、鼓励孝道的重要方式,不能随便就排除在新律之外。3)关于 “无夫奸” 及“亲属相奸”等。礼教派认为

20、,“无夫奸”和“ 亲属相奸”严重违反传统道德,故刑律应予严厉处罚,因此,在新律中应有特别的规定。法理派则认为,“无夫奸”应以教育为方,不必编入刑律之中。至于“亲属相奸”,应减轻处罚,且不必另立专条。4)关于 “子孙违反教令” 。法理派认为该行为以教育为主;礼教派认为应当处刑。5)关于卑亲属是否可以对尊亲属行使正当防卫的问题。法理派主张适用;礼教派主张不适用。(3)争论的结果暂行章程。争论的结果是法理派予以妥协和退让,即无夫妇女通奸、干名犯义、子孙违反教令、对尊亲属不适用正当防卫等内容写入大清新刑律的附则中,称为暂行章程。(4)礼法之争的意义及其说明的问题。礼法之争的焦点在于修订法律是全盘肯定封

21、建伦理纲常,还是较多地吸收西方法律原则和内容,对旧律进行大幅度的改造。双方最后争论的焦点集中于“无夫奸” 和“子孙违反教令”是否构成犯罪的问题上。不久,在礼教派的弹劾下,沈家本辞去修订法律大臣的职务。清末修律的礼法之争及其结局,说明了保守派的强大以及清政府的顽固立场,也说明了法理派的软弱性和一再退让性。不过,礼法之争在传播近代法律思想和理论上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对于此后的近代法制建设产生了重大的影响。【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29 【正确答案】 (1)唐律的特点主要包括:1)“一准乎礼” 。唐代继承、发展以往礼法并用的统治方法和立法经验,使法律内容“一准乎礼”,真正实现了礼与法的统一。 唐律

22、无论是其律条,还是对律条的注疏,都集中体现了儒家礼治精神,全面贯彻礼的核心内容三纲五常。2)科条简要、繁简适中。秦汉法律,向以繁杂著称,西晋、北齐修律得以精简。唐朝在前律的基础上,再次实行精简,定律 12 篇,500 条,既凝练概括,又严密周详。3)用刑持平。唐律规定的刑罚比以往各代大为轻省,死刑、流刑大为减少。除涉及礼教的犯罪外,唐律比后世的明清律一般处刑也为轻。4)立法技术空前完善。唐律的篇章结构井然有序,法律形式相得益彰,概念精练明确,用语确切简要,逻辑严谨缜密,疏议得当精深,显示唐朝立法技术的成熟与发达。(2)唐律的历史地位表现为:1)唐律 是到目前为止保存下来最早、最完整的封建法典。它产生于经济、政治和文化高度发展的唐朝,承袭秦汉的立法成果,吸取汉晋律学的成就,表现出高度的成熟性,因而成为中国封建法典的楷模,在中国法制史上具有继往开来、承前启后的重要地位。唐律因具有的典型性、代表性,对宋、元、明、清法律产生了深刻影响。2)唐律 作为中华法系的典型代表,其影响力远远超越国界,对亚洲特别是东亚各国产生了重大影响。如朝鲜高丽律的篇章内容都取法于唐律,日本大宝律令也以唐律为蓝本,越南李太尊时期的刑书也大都参用唐律。可见,唐律不仅在中国法制史上,而且在世界法制史上都占有重要的地位。【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考试资料 > 大学考试

copyright@ 2008-2019 麦多课文库(www.mydoc123.com)网站版权所有
备案/许可证编号:苏ICP备1706473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