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类试卷]国家司法考试卷一(经济法)模拟试卷17及答案与解析.doc

上传人:twoload295 文档编号:864785 上传时间:2019-02-23 格式:DOC 页数:20 大小:59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司法类试卷]国家司法考试卷一(经济法)模拟试卷17及答案与解析.doc_第1页
第1页 / 共20页
[司法类试卷]国家司法考试卷一(经济法)模拟试卷17及答案与解析.doc_第2页
第2页 / 共20页
[司法类试卷]国家司法考试卷一(经济法)模拟试卷17及答案与解析.doc_第3页
第3页 / 共20页
[司法类试卷]国家司法考试卷一(经济法)模拟试卷17及答案与解析.doc_第4页
第4页 / 共20页
[司法类试卷]国家司法考试卷一(经济法)模拟试卷17及答案与解析.doc_第5页
第5页 / 共20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国家司法考试卷一(经济法)模拟试卷 17 及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 1-50 题,每题 1 分,共 50 分。1 某央企位于某省的一家工厂,因严重污染环境,被责令限期治理。该厂逾期仍未完成治理任务,被责令停业。关于对该厂污染治理的行政处理的权限,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13 年试卷一第 31 题)(A)由所在市环保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治理,省政府责令停业(B)由省政府责令限期治理,国务院责令停业(C)由省政府责令限期治理,省政府责令停业并报国务院批准(D)由国家环保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治理,国务院责令停业2 根据环境保护法规定,关于污染物排放标准,下列哪

2、一说法是错误的?(2010 年试卷一第 28 题)(A)省级地方政府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已作规定和未作规定的项目,都可以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B)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已作规定的项目,在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时,可以因地制宜,严于或宽于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C)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须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D)凡是向已有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区域排放污染物的,应当执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3 某化肥厂以其污水处理设施“效率低、费用高” 为由,予以停运拆除。在下列哪一情况下,该厂构成违反环境保护法的行为?(2011 年试卷一第 31 题)(A)未在事前获得权威性技术论证(B)未采用替代性的污

3、水处理措施(C)未征得当地环保局的同意(D)未征得附近村民的同意4 某河流拟建的水电站涉及水土保持,并可 能造成重大环境影响。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下列哪一选项是合法的?(2012 年试卷一第 31 题)(A)建设单位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对环境影响进行分析或专项评价(B)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还须有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水土保持方案(C)由于该河流的流域开发利用规划已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水电站属于该规划所包含的具体建设项目,可不再进行环境影响评价(D)建设单位可委托负责审批部门下属的环境技术研究所为水电站的环境影响评价提供技术服务5 根据环境保护法的规定,下列哪一项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

4、政主管部门的职权? (2007 年试卷一第 28 题)(A)对国家环境质量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制定地方环境质量标准(B)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已作规定的项目,制定严于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C)定期发布环境状况公报(D)会同有关部门对管辖范围内的环境状况进行调查和评价,拟订环境保护规划6 由于某化工厂长期排污,该厂周边方圆一公里内的庄稼蔬菜生长不良、有害物质含量超标,河塘鱼类无法繁衍,该地域内三个村庄几年来多人患有罕见的严重疾病。根据环境保护法的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2008 年试卷一第 28 题)(A)受

5、害的三个村的村委会和受害村民有权对该厂提起民事诉讼(B)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民事诉讼的时效为 3 年(C)环境污染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实行公平责任原则(D)环境污染致害的因果关系证明,受害方不负举证责任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 51-90 题,每题 2 分,共 80 分。7 甲公司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约定甲公司以自有的流光大厦作为抵押,贷款8000 万元。双方办理抵押手续后,银行发放了贷款。现甲公司在流光大厦的土地上新建一幢溢彩楼。有关本案中房地产抵押借款合同的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2004 年试卷一第 67 题)(A)甲公司不履行债务时,

6、银行有权将流光大厦单独拍卖,并由所得价款优先受偿(B)甲公司在流光大厦的土地上新建的溢彩楼不是抵押财产(C)甲公司不按期还款时,银行可以将流光大厦和溢彩楼一同拍卖,但只能就流光大厦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D)溢彩楼是在建工程,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设置抵押,也不得拍卖转让8 中央直接管辖的某大型国有企业在某县境内设立的工厂发生剧毒物质大量泄漏事故,该县张县长提出的下列哪些意见符合环境保护法的规定?(2011 年试卷一第 73 题)(A)要求该企业立即采取措施控制泄漏,并及时通报污染地区的单位和居民(B)县环保局应立即上报市政府,请市政府采取有效措施紧急疏散群众(C)建议省政府对该企业做出限期治理的

7、决定(D)该企业如未在限期内完成治理任务,县政府将处以罚款,并报省政府批准责令该工厂关闭9 我国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分类管理制度。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0 年试卷一第 77 题)(A)可能造成重大环境影响的建设项目,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全面评价(B)可能造成轻度环境影响的建设项目,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或者专项评价(C)环境影响很小的建设项目,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无需填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D)环境影响报告书和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编制10 根据环境保护法规定,下列哪些选项属于农业环

8、境保护的措施?(2009 年试卷一第 77 题)(A)防治土地沙化、盐渍化、贫瘠化、沼泽化(B)防治植被破坏、水土流失、水源枯竭(C)推广植物病虫害的综合防治(D)合理使用化肥、农药及植物生长激素11 某企业防治污染的设施年久老化,需拆除重建。根据环境保护法的规定,该企业应履行下列哪些程序?(2008 年试卷一第 76 题)(A)旧设施拆除经企业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即可实施(B)旧设施拆除须经所在地环保局同意后方可实施(C)新设施建成后应当按规定报请验收(D)新设施建设期间该企业必须停止生产12 某造纸厂已取得排污许可证,并缴纳了排污费。但环保局检测发现,造纸厂所排污水中多项污染物指标超出了省级

9、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根据环境保护法的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08 年试卷一第 77 题)(A)该厂拥有排污许可证并缴纳了排污费,所排污水虽然超出了省级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但未超过国家标准,故不违法(B)该厂应缴纳超标排污费,并治理污染(C)环保局有权对该厂进行罚款(D)环保局有权责令该厂停业或关闭13 因连降大雨,某厂设计流量较小的排污渠之污水溢出,流入张某承包的鱼塘,致鱼大量死亡。张某诉至法院,要求该厂赔偿。该厂提出的下列哪些抗辩事由是依法不能成立的? (2013 年试卷一第 73 题)(A)本市环保主管部门证明,我厂排污从未超过国家及地方排污标准(B)天降大雨属于不可抗力,依法应予免

10、责(C)经有关机构鉴定,死鱼是全市最近大规模爆发的水生动物疫病所致(D)张某鱼塘地势低洼,未对污水流入采取防范措施,其损失咎由自取14 甲化工厂和乙造纸厂排放污水,造成某村农作物减产。当地环境主管部门检测认定,甲排污中的有机物超标 3 倍,是农作物减产的原因,乙排污未超标,但其中的悬浮物仍对农作物减产有一定影响。关于甲、乙厂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2012 年试卷一第 73 题)(A)甲厂应对该村损失承担赔偿责任(B)乙厂应对该村损失承担赔偿责任(C)环境主管部门有权追究甲厂的行政责任(D)环境主管部门有权追究乙厂的行政责任15 关于环境民事责任的免责。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11、?(2008 年试卷一第 75 题)(A)凡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环境污染的,均应免责(B)第三者责任造成污染损失的,排污单位免责(C)污染损失由受害者自身责任引起,排污单位也要承担责任(D)排污单位积极采取减排措施,虽减少了污染损失,仍不可以免责16 某化工厂将废水直接排入河道,流入秦某的鱼塘,造成鱼塘的鱼全部死亡。该厂承认其侵权,但对秦某提出的赔偿数额不接受。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07 年试卷一第 76 题)(A)秦某可以请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处理(B)秦某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法院起诉(C)秦某可以不经过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处理而直接向法院起诉(D)

12、秦某要求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 2 年17 下列关于环境损害赔偿纠纷处理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2005 年试卷一第 74题)(A)解决环境损害赔偿纠纷,必须先经过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调解处理,这是向人民法院起诉之前的必经程序(B)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调解处理决定不服的,既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提起民事诉讼(C)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间为 3 年(D)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对原告提出的侵权事实,被告否认的,由被告负举证责任17 甲房地产公司与乙国有工业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在乙公司原有的仓库用地上开发商品房。双方约定,共同成立“玫园置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玫园公司”题

13、)。甲公司投入开发资金,乙公司负责将该土地上原有的划拨土地使用权转变为出让土地使用权,然后将出让土地使用权作为出资投入玫园公司。玫园公司与丙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协议,由其派遣王某到玫园公司担任保洁员。不久,甲、乙产生纠纷,经营停顿。玫园公司以签订派遣协议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为由,将王某退回丙公司,丙公司遂以此为由解除王某的劳动合同。请回答以下题目。(2012 年试卷一第 9295 题)18 关于该土地使用权由划拨转为出让,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将划拨土地使用权转为出让土地使用权后再行转让属于土地投机,为法律所禁止(B)乙公司应当先将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给玫园公司,然后由后者向政府申请办理

14、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C)该土地使用权由划拨转为出让,应当报有批准权的政府审批,经批准后方可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D)如乙公司取得该地块的出让土地使用权,则只能自己进行开发,不能与他人合作开发19 关于甲、乙双方签订的合作协议的性质,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房地产开发合同(B)房地产转让合同(C)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D)国有资产合作经营合同20 开发期间,由于政府实施商品房限购政策,甲公司因其已开发项目滞销而陷于财务困境,致玫园公司经营陷于停顿,甲乙双方发生纠纷,乙公司主张合同无效。下列理由依法不能成立的是:(A)该合同为乙公司前任经理所签订,现该经理已被撤换(B)签订合同时,该土地还是划拨土

15、地使用权(C)根据 合作协议,乙公司仅享有玫园公司 40的股份,现在因该地段新建地铁导致地价上涨,乙公司所占股份偏低,属于国有资产流失(D)乙公司无房地产开发资格,无权参与房地产开发21 根据劳动合同法,王某的用人单位是:(A)甲公司(B)乙企业(C)丙公司(D)玫园公司21 2010 年 1 月,高某与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了一份预售商品房认购书。认购书约定,公司为高某预留所选房号,双方于公司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正式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认购书还约定,认购人于签订认购书时缴纳“保证金”1 万元,该款于双方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时自动转为合同定金,如认购人接到公司通知后 7 日内不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

16、,则该款不予退还。同年 2 月,高某接到公司已经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通知,立即前往公司签订了商品房预售合同,并当场缴纳了首期购房款 80 万元。同年 5 月,高某接到公司通知:房屋预售合同解除。经了解,该套房屋已经被公司以更高价格出售给第三人。双方发生争议。请回答以下题目。(2010 年试卷一第 9597 题)22 公司主张,双方在签订预售商品房认购书时,公司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故该认购书无效,以此为基础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也应无效。对此,下列判断正确的是:(A)法律规定,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商品房预售的必备条件之一(B) 预售商品房认购书不是商品房预售合同,不以取得商品房销售许可证

17、为条件(C)双方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时,公司已具备商品房预售的法定条件,该合同有效(D)因施工进度及竣工交付日期变化的,房屋可另售他人23 公司还主张,公司在解除商品房预售合同时,该合同尚未报区政府房地产管理局备案,故不受法律保护。对此,下列判断正确的是:(A)登记备案是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法定生效要件,该合同未经登记备案不受法律保护(B)登记备案是商品房预售人的法定义务,但不是合同的生效条件,该合同应受法律保护(C)登记备案是商品房预售合同当事人的权利,未登记备案不影响该合同的效力(D)商品房预售合同无需登记备案,当事人在房屋交付时办理产权登记即可24 经双方协商,高某同意解除商品房预售合同。但在

18、款项支付问题上,双方发生分歧。高某要求返还 80 万元首期房款本息并双倍返还定金。公司主张只退还 80 万元首期房款和 1 万元“ 保证金 ”。对此,下列判断正确的是:(A)商品房预售合同无约束力,只能按公司的意见办理退款(B)商品房预售合同有效,但预售商品房认购书无效,故应按公司的意见办理退款(C) 预售商品房认购书和商品房预售合同均有效,应该支持高某的主张(D)开发商违约,高某有权请求赔偿损失国家司法考试卷一(经济法)模拟试卷 17 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 1-50 题,每题 1 分,共 50 分。1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限期治

19、理制度。首先,注意题干中“某央企”,该种大型企业的限期治理是有特殊规定的。限期治理的具体制度规定在环境保护法第 29、39 条。限期治理的决定机关:中央管辖企业,也就是“央企”的限期治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决定;责令停业的决定机关:对经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其责令停业、关闭,由作出限期治理决定的人民政府决定;但是“央企”须报国务院批准。注意:此处“责令央企关停”的决定仍是由“作出限期治理决定的人民政府决定;”而不是由“国务院”直接决定。本题相关法条:第 29 条第 2 款:“中央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直接管辖的企业事业单位的限期治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20、政府决定。市、县或者市、县以下人民政府管辖的企业事业单位的限期治理,由市、县人民政府决定。被限期治理的企业事业单位必须如期完成治理任务。本法第 39 条第 2 款:前款规定的罚款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决定。责令停业、关闭,由作出限期治理决定的人民政府决定;责令中央直接管辖的企业事业单位停业、关闭,须报国务院批准。【知识模块】 环境保护法2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排污标准。根据环境保护法第 10 条规定:“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和国家经济、技术条件,制定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污染物排

21、放标准;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已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严于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须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凡是向已有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区域排放污染物的,应当执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依据该条,省级政府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已规定和未规定的项目,都可以制定地方标准,所以 A 项正确。但地方标准只能严于国家标准,所以 B 项错误。C、D 项是法条原文表述,正确。本题答案为 B。【知识模块】 环境保护法3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环境保护法第 26 条第 2 款规定:“防治污染的设施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闲置,确有必要拆除或者闲置的,必须征得所在地的环

22、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据此可知,C 项当选,ABD 项不当选。【知识模块】 环境保护法4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环境影响评价。A 选项是真题重现。错误为“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可能造成重大环境影响的建设项目,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全面评价(环境影响评价法第 16 条)。B 选项表述正确。为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当包括的内容,如果涉及水土保持的建设项目,还必须有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水土保持方案(环境影响评价法第 17 条)。C 选项较易出错。本题是对该河流的流域开发利用规划已进行了环评,而水电站属于该规划所包含的具体建设项目,则对建设单

23、位的环评可以简化,而不是“不再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环境影响评价法第 18 条第 3 款)。所以 C 是错误的。D 选项表述错误。关于接受委托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提供技术服务的机构,应当经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审查合格后,颁发资质证书。并且为了保证公平公正,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提供技术服务的机构,不得与负责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审批部门存在任何利益关系(环境影响评价法第 19 条)。可知,D 选项表述错误。综上,本题答案应为 B 选项。【知识模块】 环境保护法5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 AB 项很容易判断。制定环境质量和污染物排放的

24、地方标准属于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职权。而题干是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职权”。可知 A、B 项错误。(环境保护法 第 9、10 条)环境保护法第 11 条第 2 款规定:“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发布环境状况公报。”发布环境状况公报属于国务院环保主管部门和省级人民政府环保主管部门的职权,故 C 项错误。该法第 12 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管辖范围内的环境状况进行调查和评价,拟订环境保护规划,经计划部门综合平衡后,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均有权拟定环境

25、保护规划。故本题答案为 D 项。【知识模块】 环境保护法6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三个村的村委会和受害村民都因化工厂的排污行为而使自己的人身、财产遭受侵害,其均有权提起民事诉讼,是适格的原告。故 A 项正确,不选。依据环境保护法第 42 条规定:“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间为3 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到污染损害时起计算。”可知,B 项表述正确,不选。环境民事责任实行无过错责任(又可以称为严格责任),而不是公平责任。故 C 项错误,当选。环境民事诉讼的因果关系证明实行举证责任倒置,由被告负举证责任。而且环境民事诉讼适用因果关系推定理论,即被告不能证明自己的行为与环境污染

26、危害无关的,推定因果关系存在。故对污染致害的因果关系,受害方不负举证责任。D 项正确,不选。【知识模块】 环境保护法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 51-90 题,每题 2 分,共 80 分。7 【正确答案】 B,C【试题解析】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 52 条规定:“房地产抵押合同签订后,土地上新增的房屋不属于抵押财产的范围。需要拍卖该抵押的房地产时,可以依法将土地上新增的房屋与抵押财产一同拍卖。对于拍卖新增房屋所得,抵押权人无权优先受偿。”物权法第 200 条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后,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不属于抵押财产。该建设用地使用权实

27、现抵押权时,应当将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与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但新增建筑物所得的价款,抵押权人无权优先受偿。”根据以上规定,A 项银行将流光大厦单独拍卖不符合 “地随房走”的原则,在实际操作中可行性不大,故此项不正确。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 52 条的规定,甲公司在流光大厦的土地上新建的溢彩楼不是抵押财产;甲公司不按期还款时,银行可以将流光大厦和溢彩楼一同拍卖,但只能就流光大厦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所以 B、C 项正确。根据物权法第 180 条第 1 款第(五)项的规定,正在建造的建筑物可以抵押。故溢彩楼作为在建工程是可以抵押的,D 项错误。【知识模块】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8 【正确答案】

28、A,B,C【试题解析】 A 项当选,环境保护法第 31 条第 1 款规定:“因发生事故或者其他突然性事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污染事故的单位,必须立即采取措施处理,及时通报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并向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接受调查处理。”B 项见第 32 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在环境受到严重污染威胁居民生命财产安全时,必须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由人民政府采取有效措施,解除或者减轻危害。”C 项当选,对于中央直辖企业的限期治理,由省级人民政府决定,县级政府无权决定,但是可以向省政府建议。第 29 条第 2 款规定:“中央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

29、民政府直接管辖的企业事业单位的限期治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决定。市、县或者市、县以下人民政府管辖的企业事业单位的限期治理,由市、县人民政府决定。被限期治理的企业事业单位必须如期完成治理任务。”D 项不当选,罚款应由县环保局作出,而非县政府;关闭中央直辖的企业,应由国务院批准,而非省政府。参见本法第 39 条第 2 款:“前款规定的罚款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决定。责令停业、关闭,由作出限期治理决定的人民政府决定;责令中央直接管辖的企业事业单位停业、关闭,须报国务院批准。”综上,A 、B 、C 项当选。【知识模块】 环境保护法9 【正确答案】 A,B,D【试题解析】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第

30、 16 条规定:“国家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分类管理。建设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组织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以下统称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一) 可能造成重大环境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全面评价;(二)可能造成轻度环境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或者专项评价;(三)对环境影响很小、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故 A、B 项正确,C 项错误。该法第 20 条第 1 款规定,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由具有相应环境影响评

31、价资质的机构编制。故 D 项正确。本题A、B、D 项当选。【知识模块】 环境保护法10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环境保护法第 20 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业环境的保护,防治土壤污染、土地沙化、盐渍化、贫瘠化、沼泽化、地面沉降和防治植被破坏、水土流失、水源枯竭、种源灭绝以及其他生态失调现象的发生和发展,推广植物病虫害的综合防治,合理使用化肥、农药及植物生长激素。”故本题A、B、C、D 项全选。【知识模块】 环境保护法11 【正确答案】 B,C【试题解析】 环境保护法第 26 条规定:“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防治污染

32、的设施必须经原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该建设项目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防治污染的设施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闲置,确有必要拆除或者闲置的,必须征得所在地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据本条第 2 款之规定可知,防污设施的拆除须征得所在地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环保局的同意,企业上级主管部门无权批准。故 A 项错误,B 项正确。据本条第 1 款之规定可知,防污设施须按相关环保部门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或使用。故 C 项正确。D 项于法无据,环境保护法并未规定其新设施建设期间必须停产,故不当选。综上,本题答案为 B、C 项。【知识模块】 环境保护法12 【正确答案】 B,C【试题解析】

33、 依环境保护法第 10 条第 3 款规定:“凡是向已有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区域排放污染物的,应当执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据此,向有省级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区域排放污染物的,应当执行省级标准。即使未超过国家标准但超出省级标准,也为违法。A 项错误。依据该法第 28 条规定:“排放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企业事业单位,依照国家规定缴纳超标准排污费,并负责治理。水污染防治法另有规定的,依照水污染防治法的规定执行。征收的超标准排污费必须用于污染的防治,不得挪作他用,具体使用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可知,造纸厂超标排放,应缴纳超标排污费,并负责治理。B 项正确。C、D 项均为限期治理。依据

34、该法第 38 条规定:“对违反本法规定,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的企业事业单位,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根据所造成的危害后果处以罚款;情节较重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政府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由于该厂违反本法规定超标排污,可由环保局处以罚款,C 项正确。依据该法第 39 条规定:“对经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企业事业单位,除依照国家规定加收超标准排污费外,可以根据所造成的危害后果处以罚款,或者责令停业、关闭。前款规定的罚款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决定。责令停业、关闭,由作出限期治理决定的人民政府决定;责令中央直接管辖的企业事业单位停止、关闭,须报

35、国务院批准。”此条是对经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单位的处罚,而且责令停业、关闭只能由作出限期治理决定的人民政府决定,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无决定权。故 D 项错误。综上,本题答案为 B、C 项。【知识模块】 环境保护法13 【正确答案】 A,B,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环境污染免责事由。是传统高频考点。A 选项错误。环境侵权责任采“无过错责任”,也就是严格责任。由于是严格责任,所以并不要求污染企业具有“行为的违法性”要件。也就是说,行为人即使达标排污,但只要从事排污行为并发生了危害后果的,也要承担民事责任。行为人不得以达标排放作为免除其民事责任的抗辩理由(但可以免除行政责任)。B 选项错误。“不可抗力

36、”本身并不能成为环境侵权的免责事由,这是和一般民事侵权免责非常大的区别。根据本法第 41 条,要求“完全由于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并经及时采取合理措施,仍然不能避免造成环境污染损害的,行为人免予承担责任。”D 选项错误,污染损失由受害人故意引起的,排污单位不承担责任。但 D 选项“张某鱼塘地势低洼”,并非张某故意所为,所以排污单位不能免责。本题法律依据为: 环境保护法第 41 条第 1 款:造成环境污染危害的,有责任排除危害,并对直接受到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赔偿损失。第 41 条第 3 款:完全由于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并经及时采取合理措施,仍然不能避免造成环境污染损害的,免予承担责任。【知识模块】

37、 环境保护法14 【正确答案】 A,B,C【试题解析】 本题中,甲排污中的有机物超标 3 倍,但乙排污未超标,造成损害后果的,二者均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但乙因为达标排污,行为不违法,故无需承担行政责任。本题答案为 ABC 项。【知识模块】 环境保护法15 【正确答案】 A,B,C【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环境侵权责任的免责事由,该免责事由包括:(1)由不可抗力造成并且行为人及时采取合理措施;(2)受害者自我致害。污染损失由受害者自身的责任所引起的,排污单位不承担责任。A 项错在:由不可抗力引起的环境污染,还需行为人及时采取合理措施仍不能避免,才予以免责。C 项为受害者自我致害,排污单位免责。 C

38、项表述错误。根据侵权责任法第 68 条规定:“因第三人的过错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污染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污染者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本题为 2008 年考题,2010 年侵权责任法实施之后,依据新法第三者过错已不构成排污单位免责事由,故 B 项错误。D 项表述正确。积极采取减排措施不是免责事由之一,故不能免责。综上,本题A、B、C 项当选。【知识模块】 环境保护法16 【正确答案】 A,B,C【试题解析】 依据环境保护法第 41 条第 2 款规定,环境污染造成损害,其赔偿问题属于民事纠纷,虽可以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先行处理,但行政处理不是诉讼必经程序。所以

39、 A、B、C 项正确。该法第 42 条规定,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间为 3 年。可知 D 项错误,故本题答案为 A、B、C 项。【知识模块】 环境保护法17 【正确答案】 C,D【试题解析】 依据前引环境保护法第 41 条第 2 款规定可知,环境损害赔偿纠纷属于民事纠纷,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理不是必经程序,故 A 项错误。B 项,因环境污染引起的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属于民事纠纷,对这种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处理。此“处理”的意思并非“行政处理”,其性质为“调解”。如果当事人对调解处理决定不服的,只能以对方当事人

40、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也可以不经“处理”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故 B 项错误。依据环境保护法第 42 条规定可知,环境纠纷的诉讼时效为 3 年,C 项正确。根据侵权责任法第 66 条:“因污染环境发生纠纷,污染者应当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可见,侵权事实是由原告举证。被告否认原告提出的侵权事实,就应当由被告举证。D 项正确。【知识模块】 环境保护法【知识模块】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18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划拨与出让均是土地使用者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方式。划拨地可以转变为出让地,但应当报有批准权的政府审批。故

41、 C 项正确。参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2005)第 12条:“土地使用权人与受让方订立合同转让划拨土地使用权,起诉前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同意转让,并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土地使用权人与受让方订立的合同可以按照补偿性质的合同处理。”D 选项错在“只能自己进行开发”,根据房地产管理法 第 28 条:“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作价入股,合资、合作开发经营房地产。”【知识模块】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19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本题题干首先点明:“甲房地产公司与乙国有工业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在乙公司原有

42、的仓库用地上开发商品房。”可以判断甲、乙双方签订的合作协议的性质,属于房地产开发合同,故 A 项正确。相关规定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2005)第14 条:“本解释所称的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是指当事人订立的以提供出让土地使用权、资金等作为共同投资,共享利润、共担风险合作开发房地产为基本内容的协议。”【知识模块】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A 选项明显错误,根据民法一般原理即可判断,不再赘述。但BCD 三个选项均有一定的迷惑度,特别是 B 项和 D 项易错。B 选项的关键点是合同签订时,土地使用权性质尚为划拨,

43、此时合同的效力问题。原则上,未经批准的,以划拨土地使用权作为投资与他人订立合同合作开发房地产的,应当认定合同无效。但如补办批准手续,则合同有效。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2005)第 16 条:“土地使用权人未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以划拨土地使用权作为投资与他人订立合同合作开发房地产的,应当认定合同无效。但起诉前已经办理批准手续的,应当认定合同有效。”D 选项也导致很多同学判断错误,认为乙公司无房地产开发资格,当然无权参与房地产开发。但是由于现实中大量存在房地产合作开发,所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44、2005)第 15 条规定:“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具备房地产开发经营资质的,应当认定合同有效。当事人双方均不具备房地产开发经营资质的,应当认定合同无效。但起诉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取得房地产开发经营资质或者已依法合作成立具有房地产开发经营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应当认定合同有效。”【知识模块】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1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劳务派遣法律关系主体。劳务派遣是一种新型的用工方式,劳务派遣单位(本题中的丙公司)与实际用工单位(本题中的玫园公司)签订派遣协议,将与劳务派遣机构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王某)派遣到要派单位,要派单位使用劳动者,并向派遣机构支付管理费而形

45、成的关系。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其中,劳务派遣单位是“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之间是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本题明确“玫园公司与丙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协议,由其派遣王某到玫园公司担任保洁员”,故答案为 C 项:丙公司。【知识模块】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知识模块】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2 【正确答案】 A,B,C【试题解析】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 45 条第 1 款规定:“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可知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进行商品房预售的必要条件。故 A 项正确。预售商

46、品房认购书在性质上属于预约合同,认购人并不需要按照预售商品房认购书来缴纳购房款。签订预售商品房认购书不以取得商品房销售许可证为必要条件。故 B 项正确。在本题中,双方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时,公司已经取得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故预售合同合法有效。所以 C 项正确。双方已经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合法有效,房地产公司应当按照合同履行义务,不能将房屋另售他人。可知 D 项错误。故本题 A、B、C 项当选。【知识模块】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3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 45 条第 2 款规定:“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可知,登记备案是商品房预售人的法定义务,但该条并没有规定登记备案是预售合同生效要件。依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商品房预售合同自成立之时即生效。综合以上,本题 B 项正确,当选。【知识模块】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4 【正确答案】 C,D【试题解析】 合法有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对双方都有约束力,故 A 项错误。1 万元“保证金”的性质实为定金,应当适用定金罚则双倍返还,故 B 项错误。由于预售商品房认购书与商品房预售合同是合法有效的,高某的主张应该得到支持,同时高某有权根据实际损失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故本题 C、D 项当选。【知识模块】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考试资料 > 职业资格

copyright@ 2008-2019 麦多课文库(www.mydoc123.com)网站版权所有
备案/许可证编号:苏ICP备1706473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