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司法考试卷四(法理学)模拟试卷 16 及答案与解析一、论述题1 有人将在法律的保护与约束之下的人的生活比喻为“带着枷锁跳舞” ,请分析之。2 试述法对效率的促进作用3 论述法律对正义的实现作用。4 论法与正义(公正) 的关系。5 党和国家是否应该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6 从市场经济的角度,谈谈法在市场经济关系中的作用。7 如何认识法与生产力之间的关系?8 如何正确认识法是一定经济关系的要求和法应该适应经济关系的要求?9 试述商品经济、市场经济的发展与法的发展的联系。10 论述现代法治的基本原则。二、名词解释11 法律资源12 效率13 社会正义14 法律正义15 人权16 人权的宪政保障
2、17 人权的国际法保护18 法治三、简答题19 法律是怎样维护社会生活秩序的?20 法律是怎样维护经济秩序的?21 法律是怎样维护权力运作秩序的?22 为什么说自由需要法律的保障?23 简述自由之于人的价值。24 如何认识法律资源配置上的效率优先原则?25 简述效率与公平的关系。26 为什么说权利和权力是最重要的法律资源?27 简述正义在法律生活中的作用。28 现代社会促进和保障诉讼正义的规则和程序主要有哪些?29 简述政策与法律的区别。30 简述政策对法律的作用与相互联系。31 简述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原则。32 简述尊重市场经济内在法则原则。33 简述市场经济的基本特征。34 简述法
3、律文化的含义和结构。35 简述我国的宗教制度。36 简述法与道德的联系与区别。国家司法考试卷四(法理学)模拟试卷 16 答案与解析一、论述题1 【正确答案】 (1)这个比喻十分准确地反映了自由和法律之间的辩证关系。(2)人享有行为自由,这种行为自由的取得和实现必须依赖于法律的保障确认和肯定法以自由为目的。具体地说:第一,法律规范系为确认和保障自由而设立。第二,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系为实现自由而设定。第三,法律的制定和实施应以自由为出发点和归宿。(3)自由同时叉必须寻求和借助于法律的保障,法定权利是自由的实现形式。首先,用法律保障自由是保证自由免受侵犯的需要;其次,用法律保障自由是保证自由不被滥用
4、的需要;再次,法律保障自由是宪法的使命,是其他法律、法规的重要追求。(4)法律确定自由的范围。尽管自由是一种社会价值,但自由不是无限的。自由并非人人爱怎样就可以怎样的那种自由,而是在他所受约束的法律许可范围内行动。在现代社会,作为权利之自由,它的范围由法律确定,并以法律准则作为准绳。“ 带着枷锁跳舞 ”意味着没有绝对的自由。 (5)法律保证自由的实现。第一,法律为解决自由与其他价值的张力和冲突提供法律准则。第二,法律解决自由之间的冲突,确保自由的共同实现。第三,法律为自由的享有者提供实现自由的法律方式、方法。第四,法律以防止自由被滥用的方式保障自由的存在和实现。第五,法律防止对于自由的破坏和妨
5、碍,以保障自由。(6)本题中,枷锁是指自由的实现不是任意的和没有限制的,而是有其界限的。法律确定现实生活中的自由的种类数量和边际。总之,自由和法律不是对立的,作为枷锁,既有限定,同时更具有保护的作用。【知识模块】 法理学2 【正确答案】 现代社会的法律,从实体法到程序法。从根本法到普通法,从成文法到不成文法,都有或应有其内在的经济逻辑和宗旨,以有利于提高效率的方式分配资源,并以权利和义务的规定保障资源的优化配置和使用。这里仅从以下几个方面说明法律怎样和应当怎样促进效率:(1)通过确认和维护人权,调动生产者的积极性,促进生产力的进步。在此意义上,效率就是生产力的进步,而生产力的进步不能没有人权的
6、保障与推动。(2)承认并保障人们的物质利益,从而鼓励人们为着物质利益而奋斗。利益的不断实现和追求是提高生产力,促进经济增长的决定性动机是社会发展的动力,那么,承认和保护人们的利益,使之成为一种权利,从而激励人们在法的范围内尽其所能地实现物质利益,就成为人类之所以需要法律的一个重要理由。但是,人类在追逐物质利益的过程中必然会产生对立和摩擦。这种对立和摩擦会造成资源的浪费甚至是巨大的浪费。因此,法在承认和保护人们的物质利益的同时,还要权衡和调节各种利益冲突,以便把对立和摩擦减少到最低限度。法的整个运行过程实际上就是对各种利益进行平衡、选择、取舍,并通过权利和义务对这些不同利益进行权威性、规范性调整
7、的过程。(3)确认和保护产权关系,鼓励人们为着效益的目的而占有、使用或转让(交换)财产。财产权利的承认是有效地利用自然资源的前提。只有人们获得了对资源的占有权和使用权,物有其主,并有权排除他人对自己财产的侵犯或夺取,财产所有者才有信心和动机投入资源,发展财富。任何一个国家的法律都是以财产权为核心的。法在确认财产权的同时,还要创造财产权有效利用的机制,其中最主要的是为财产权的转移提供保障和便利。如果说财产权的法律确认和保障是有效利用资源的必备条件,那么,财产权的可转移性就是有效利用资源的充分条件。(4)确认、保护、创造最有效率的经济运行模式,使之更有效地推动社会生产力的快速发展。就当代社会而言,
8、最佳模式是市场经济模式。市场把生产者和经营者置于自由竞争、优胜劣汰的境地,为人们施展才能创造了广阔的场所,同时也使资源能够从低效益利用向高效益利用流转:市场经济中的宏观调控使市场中的竞争摆脱盲目状态,减少生产和经营中的偶然性、任意性、风险性及其他浪费资源的现象。(5)承认和保护知识产权,解放和发展科学技术。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解放和发展生产力,首先是解放和发展科学技术。这在即将到来的知识经济时代尤为突出。法在这方面的作用主要是:第一,把科学技术活动及其成果宣布为权利,推动人们进行创造性活动,创造新思想、新知识、新技术。第二,组织和协调科学技术的发展,明确科学技术发展在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战
9、略地位,制定科技发展规划和计划,改革科技管理体制,完善科技奖励制度,细化科技活动主体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以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实现科技经济一体化。(6)实施制度创新,减少交易费用。交易费用指生产以外的所有费用,包括信息费用,测量、界定和保护产权的费用,时间费用,执行合约的费用,监督违约行为并对之实行制裁、以维护交易秩序的费用,以及风险的费用。新制度经济学家指出,交易费用是经济制度的运行费用,减少交易费用的关键是产权制度、企业组织形式的创新以及市场机制的完善或补足。在制度创新中,法律制度的创新是非常重要的。法律,特别是经济法、民商法和民事诉讼法,通过以效率为中心的制度改革和建构,为经济
10、主体设定最有效率的交易模式和诉讼程序,保证人们以最可靠、最安全、最简便的手续,最少的时间、精力和物质耗费,达到预期的经济目标。这也是对于效率的推动与促进。【知识模块】 法理学3 【正确答案】 法是实现正义的手段,法的价值之一在于实现正义。法律对正义的实现作用,总体上体现为:第一,分配权利以确立正义。这是法在实现分配正义方面的作用。包括把指导分配的正义的原则法律化、制度化、并具体化为权利、权力、义务和责任,实现对资源、社会合作的利益和负担进行权威性的、公正的分配。在这种权利义务的分配中,基本权利和义务的分配是带有根本性的、决定性的。在一个民主政体的国家中,关于基本权利的分配即分配正义原则的执行通
11、常是由人民选举的立法机关进行的,因为基本权利和义务涉及到人民的财产、人身自由和人格与国家权力的关系。所以,国家权力在何种情况下才能剥夺人民的基本权利、课以何种义务和责任的问题,成为分配正义中的核心问题。当分配正义原则被一个社会成员违反的时候,校正的或诉讼的正义就开始起作用。第二,惩罚罪恶以伸张正义。这是法律实现正义的一个方面。以刑罚为代表的法律上的惩罚之基本目的不外乎报应与预防两方面。报应,也就是通过惩罚罪恶表达正义观念、恢复社会心理秩序。犯罪,一般来说不仅是违反法律危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行为。而且也是违反正义观念的邪恶行为。因此,出于正义的要求,对于恶行应该做出否定评价,对于善行应该给予褒扬。
12、这是基于道义要求所产生的正义观念的应有内涵。在关于惩罚的理论中,包含着三个基本问题,即惩罚的理由、惩罚的对象以及什么是适当的惩罚。但是,无论怎样理解惩罚的性质,我们都不能否认惩罚具有伸张正义的作用。第三,补偿损失以恢复正义。如果说惩罚罪恶是基于道义的正义要求,那么补偿损失则是基于功利的正义要求。法律在平均正义方面除了对罪恶予以惩罚外,还在合同、侵权方面表现为试图补偿受害者蒙受的损失。这种补偿通常只以损失大小为标准,而不考虑或不过多考虑侵害者有无过错、其错误程度与赔偿额有无必然联系、赔偿费是否由其本人支付。以赔偿为主的补偿性责任主要是为了恢复分配正义。法对正义的实现作用,具体而言,又包括法促进和
13、保障分配的正义以及促进和保障诉讼的正义。法在实现分配正义方面的作用,主要表现为把指导分配的正义原则法律化、制度化,并具体化为权利和义务,实现对资源、社会合作的利益和负担进行权威性地、公正地分配。促进和保障诉讼的正义,即要公正地解决冲突,其主要标志是无偏见地适用公开的规则;类似案件类似处理,同样的情况同样对待,也就是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知识模块】 法理学4 【正确答案】 (1)法与正义有密切联系,“ 法”这个字就有 “平”、“ 正”、“直” 的含义。古罗马的法学家曾有“ 法是善和正义的艺术 ”的名言。法体现的正义,总是阶级社会一定生产方式基础上的正义,是统治阶级认为是正义的“正义” 。(2)正义
14、有不同的划分。亚里士多德将正义分为分配的正义和矫正的正义。所谓分配的正义就是对不同的人给予不同的对待,对于相同的人给予相同的对待,根据人的功绩、出身等的不同来分配财富、荣誉 所谓矫正的正义,指不管什么人,只要损害别人的财产、权利,都要给予同等的补偿,适用等价交换原则,适用于处理民刑事案件,用以矫正并恢复被损害者的利益是一种补偿性的公平,或日事后公正。当代美国学者提出了“社会正义” 以区别于个人正义。他认为社会正义是社会制度是否正义的问题。他提出了解决社会正义的一些原则,认为只有首先确定社会正义原则才能确定个人正义原则。与此相应,他又提出了实质正义和形式正义的划分。罗尔斯的社会正义,类似于亚里士
15、多德的分配的正义,涉及社会制度本身对社会财富、权利义务的分配。而其形式正义则有些类似亚氏的矫正正义,用来矫正对法律权利的侵犯。(3)这就涉及法与正义问题的两个基本方面:法就其本质、内容来看是否正义的问题;法的实施。适用和诉讼形式是否正义的问题。二者都涉及法的创制和法的实施问题,但前者是后者的基础和内容。后者是前者的形式和保障。【知识模块】 法理学5 【正确答案】 党和国家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理由在于:(1)是国家根本大法和党的根本大法明确规定的。国家根本大法,即宪法中明确规定:“ 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 党的根本大法,即中国共
16、产党章程亦明确规定:“ 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2)既是党的领导的体现,又是党的领导所必须。因为宪法和法律是以共产党的政策为依据,是共产党的政策条文化、具体化和规范化的表现,共产党领导人民立法,也必须带头守法。(3)这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所必须。法治要求宪法和法律得到普遍遵守。(4)维护并遵守宪法和法律是党性的要求和表现,是衡量一个党员是否合乎标准的重要条件之一。(5)现阶段,强调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不仅有利于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法治,促进两个文明建设的发展,而且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知识模块】 法理学6 【正确答案】 所谓市场经济,是指适应社会化大生产和市场国际化
17、客观的需要以市场作为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取向的经济运行形式和管理方法。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启动,运行和发展,无论是它的运行形式还是它的管理方法,都不可能离开法的调整机制。或者说,法在市场经济关系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这种作用具体表现在:(1)适应市场经济主体所应具有的独立性、自主性、平等性等要求。国家可通过制定一系列市场经济主体法,如公司法、企业法、合伙法等,从而确保市场主体所享有的财产所有权、经营权,并明晰各市场经济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2)适应市场经济主体之间公平、平等竞争的要求。通过制定一系列市场行为法,如公平竞争法、反垄断法、合同法等,可以有效地规范市场行为,并反对和防止形形色
18、色的垄断行为。(3)适应市场经济需要政企分开的要求。通过加强宏观控制法,如计划法、投资法、预算法等,有利于真正实行政企分开,使政府职能由微观控制转变到宏观控制,由直接调整转变到间接调整。(4)法在市场经济关系中的作用,很重要的一点还在于通过建立健全的市场经济执法体系和司法体系,有利于排除各种地方保护主义,遏止“权钱交易” 的腐败现象,并客观公正地调整经济活动中产生的社会关系和纠纷,从而为市场经济的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确保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5)此外,法在市场经济关系中的作用还表现在,通过建立并完善市场法律服务体系,如律师法、公证法、会计法、审计法等,使市场经济主体的行为真正有序进行。
19、(6)最后,通过健全市场法律监督体系,可以有效监督市场经济行为的合法性,以矫正市场活动中的违法犯罪行为。总之,市场经济实质上就是法治经济,通过加强立法、执法、司法、法律监督等,将使市场经济健康有序地运行并不断得到发展。【知识模块】 法理学7 【正确答案】 (1)法与生产力的间接关系一方面,生产力的发展水平、性质、要求和整体的功能状况以生产关系为中介,在深层次和根本意义上决定着法的产生、性质和发展变化。另一方面,法对生产力的作用也常常要以生产关系为中介。法对生产力以及社会发展的作用取决于法维护和保障的生产关系是否容纳生产力的发展时,即生产关系是否具有历史合理性:当生产关系尚能容纳生产力的发展时,
20、法维护和保障这种生产关系的结果会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反之,则只能阻碍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2)法与生产力的直接关系一方面,生产力可不通过生产关系对法发生作用:生产力水平往往直接决定一国法的发展的总体水平。生产力的发展变化可以直接导致法的发展变化。 生产力的发展可以引起法律方法和观念的变革。另一方面,法也可以直接作用于社会生产力。科学技术作为第一生产力,其发展离不开法律的引导、规范和保障。组织和协调科技活动,为科技活动和管理提供民主、科学的规则和程序。法调节科技成果应用中产生的利益关系,保证和促进科技成果的合理使用和推广。法特别是法治之法通过其形式理性和价值理性抑制科学技术的负面
21、效应,保证科学技术为人类福祉服务的方向。(3)社会主义法的本质和根本任务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法作为社会的上层建筑,在一定的历史时期内解放、保护和发展新社会的生产力,这是历史的事实,也是历史唯物主义的一个基本观点。在社会主义社会,法的这一方面的本质和根本任务尤为鲜明和重要。【知识模块】 法理学8 【正确答案】 法与社会经济关系,是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解法律的最根本视角。仔细分析二者的关系,我们可发现:法是一定经济关系的要求,法应该适应经济关系的要求。对此,可从以下几方面加以认识:(1)经济是指社会的物质生产方式,即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统一体。其中生产关系又可以从两方面加以认识,一是从静态结构上看,包括生
22、产资料所有制关系、分配关系和由此决定的、人们在生产过程中所处的地位。二是从动态过程上看,包括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四个环节。(2)法是一定经济关系的要求,是指法是由生产方式决定的,其中生产关系直接决定法律,生产力间接决定法律,具体地:生产关系对法的决定作用首先表现在从结构上看的生产关系对法的本质的决定。有什么样的生产关系就有什么性质的法。此外,生产关系的发展变化决定:着法的发展变化。法律不断调整自己以反映发展变化的生产关系不同的内在要求。生产关系对法的决定作用还表现在动态过程意义上的生产关系对法的面貌的特定意义上的决定。不同的经济运行方式,即自然经济和商品经济反映在法律方面就有所不同,前者决定
23、私法的落后。且私法具有公法化倾向,后者则决定私法的发达。生产力作为最活跃最革命的因素,则通过决定生产关系间接地决定法律及其发展变化。因此, “无论政治的立法或市民的立法。都只是表明和记载经济关系的要求而已”(马克思语)。(3)法应该适用经济关系的要求,这主要是因为:这是由法的本质所决定的,法作为统治阶级统治的工具,集中体现了统治阶级的意志,当然它应该适应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要求,以利于统治阶级的统治。从法对经济关系的反作用来说,它具有促进或阻碍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发展两种可能性。因此,法为了促进经济的发展,当然应该适应经济关系的要求。从法的实现的角度来讲,法只有适应经济关系的要求,才更有可能使人们自
24、觉守法,真正地使法在社会生活中得到贯彻和实现。(4)认识到法不仅是一定经济关系的要求,而且应该适应经济关系的要求,在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今天,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它要求我们的法律制度应随着客观经济关系的发展变化而不断发展变化,这不仅有利于市场经济的发展,也有利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有利于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知识模块】 法理学9 【正确答案】 (1)商品经济越发展,社会对法的要求就越多,法就越兴旺,法的权威性就越高,法的部门就越多,法的体系就越发达,法对商品经济的作用就越大,法和法制越发展,其给予商品经济的影响越有效。(2)古代东、西方社会都有商品经济存在,因而都有法。但
25、古代东方主要实行土地国有制,商品经济甚少,法的发展缓慢,重刑轻民,民事法律关系极为落后。古罗马的简单商品经济繁荣发达,因而产生了比东方国家复杂得多的法和法制,特别是产生了罗马法。而发达的罗马法和盛况空前的罗马法学对当时和后世商品经济的发展又起了人所皆知的促进作用。(3)11 世纪末,随着海上贸易的发展,西欧商品经济开始走向高级形态,市场经济渐始萌生。与此相适应,地中海沿岸的一些港口城市产生了海商法。之后在西欧大陆随着市场经济的成长和发展,沉寂多时的罗马法,叉趋于复兴。(4)进入 19 世纪,资本主义制度最终取代封建制度,生产力空前解放,近代市场经济出现。在以巨大的市场作为资源配置主要方式的经济
26、体制和经济活动面前,仅有罗马法的复兴和海商法的补充远远不敷需要,这样,欧洲大陆各国开展了法典编纂运动。在垄断阶段,“ 国家干预 ”代替了“自由放任”,近代市场经济为现代市场经济所取,与此相应,法的社会化成为西方法的发展变化的最主要的标志之一。(5)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其他现代市场经济一样,也与法有着密切联系,实际上也是法治经济。【知识模块】 法理学10 【正确答案】 现代法治的基本原则:(1)法律应当成为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的基本准则。国家一切活动都应当接受法律的规范,社会生活各个基本环节都应当由法律来规制。(2)法律应当在整体上臻于良法之境。只有坚持良法原则,才能划清新法治与旧法治、现代法治与古
27、代法治的界限。我们所要建设的应当是现代法治,现代法治应当以良法为基础。(3)法律应当在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中具有极大的权威。所有个人和组织的法律权利都能得到应有的保障,所有个人和组织的法律义务都能得到应有的兑现。法律就是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的最重要、最权威的准则。(4)法律应当体现和保障国家权力的分权与制衡。权力是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中最大的腐蚀剂之一。在权力的行使方面,没有必要的分权和制衡,谁掌握权力,谁就有可能不仅使国家生活、社会生活蒙受其害,而且也会使自己走向异化或走向反面。现代国家的权力资源配置方面的成功经验充分表明,分权与制衡是良好且重要的治国之策。【知识模块】 法理学二、名词解释11 【
28、正确答案】 法律资源是一切可以由法律界定和配置,并具有法律意义和社会意义的价值物,如权利、权力、义务、责任、法律信息、法律程序等,其中权利和权力是最重要的法律资源。【知识模块】 法理学12 【正确答案】 效率是指从一个给定的投入量中获得最大的产出,即以最少的资源消耗取得同样多的效果,或以同样的资源消耗取得最大的效果。【知识模块】 法理学13 【正确答案】 社会正义适用于社会及其基本的经济制度、政治制度和法律制度,指一个社会基本制度及其所含规则和原则的合理性和公正性。【知识模块】 法理学14 【正确答案】 法律正义是一种通过创制和执行法律来调整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及其行为而形成的理想关系。【知识模块
29、】 法理学15 【正确答案】 人权是人的个体及其集合体自由地主张自己的正当利益的资格。至少包括资格、自由、利益、正当或正义、主张或要求;在我国宪法中所谓公民的基本权利,就是那些对于人和公民不可或缺的、不可取代的、不可转让的、稳定的、具有母体性的共同权利。【知识模块】 法理学16 【正确答案】 以宪法确认和保障人权,约束和限制公共权力。确认和保障人权是宪政的核心价值和主要功能。在人权的国内法保护中居于首要的、基础的地位。【知识模块】 法理学17 【正确答案】 在二战结束后,鉴于德、意纳粹法西斯政权和日本军国主义政权侵害各国人民人权的暴行,国际社会加强了对人权的普遍关注、保护和救济。包括国际人权法
30、和建立在国际法基础上的国际人权保护和救济制度。【知识模块】 法理学18 【正确答案】 法治,是与人治相对应的一个概念,是指依靠法律治理国家的制度和原则,意指一种治国方略或社会调控方式,一种依法办事的原则,良好的法律秩序,代表某种具有价值规定的社会生活方式。【知识模块】 法理学三、简答题19 【正确答案】 任何社会都必须要建立一个正常的社会生活秩序。法对此主要在以下三个方面起着重要作用:第一,确定权利义务界限,避免纠纷。人类生存所依赖的资源之有限性和人类欲望的无限性之间的矛盾是纠纷冲突的重要原因,而法律通过确定权利义务的界限,将有限的资源按规范的标准在社会成员之中分配,以定分止争。法律一般以三种
31、形式划定权利义务的界限。一是由法律直接设定权利义务,并赋之以明确的内容。二是法律只提供依据或规定某些标准,由当事人自行设定权利义务并确定具体内容。三是法律设立了权威解释制度。第二,以文明的手段解决纠纷。伴随着文明的进步,司法制度逐步完善起来。在现代国家里,私人可以通过一定的司法程序,与对方平等辩论,澄清事实,得到依法作出的裁判,使冲突和纠纷得到缓和或解决。第三,对社会基本安全加以特殊维护。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公共安全和国家安全等都属于社会基本安全,任何国家的法律都对社会基本安全加以特殊的维护,其中最典型的就是刑法保护方法。【知识模块】 法理学20 【正确答案】 法对经济秩序的维护即体现为使经济
32、活动摆脱偶然性和任意性而获得稳定性及连续性。在自然经济条件下,自给自足的农业经济居主导地位,而交换的规模很小,所以法也主要集中在对于农业生产方面的关系进行调整。商品经济阶段之后,社会生产力飞速发展,交换则成为商品实现价值的必经途径,经济形态日趋复杂,经济秩序对法的依赖性前所未有地增强了。这方面的立法越来越细致,逐渐形成完备的体系,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第一,法律保护财产所有权。第二,对经济主体资格加以必要限制。第三,调控经济活动。第四,保障劳动者的生存条件。【知识模块】 法理学21 【正确答案】 权力指个人、集团或国家不管他人同意与否贯彻自己的意志或政策以及控制、操纵或影响他人行为的能力,它的运行
33、既可能给社会带来利益,也可能给社会造成危害。建立和维护权力运行秩序不可忽视。法律在此过程中可起到重要作用,从历史的趋势看,这种重要性不断增强。在专制社会中,君主运用专制权力,其实还是有条件的,即不能损害统治阶级的根本利益和不能超出社会所能容忍的限度。而为了满足上述条件,统治阶级逐步认识到以法律手段建立权力运行秩序的重要性。规范权力运行的法律逐步建立并完善起来,这对建立和维护专制权力运行秩序所起的作用非常巨大。在现代民主政治中,法律是消灭专制主义,限制自由裁量、建立权力运行秩序的重要手段,其发挥作用主要体现为以下两个方面:第一,明确公民的各项政治权利,并加以有力的保障,确保国家政权的民主性质。第
34、二,法律要对国家权力系统的结构作出科学的安排。主要包括:规定各权力主体(各国家机关)之间的权限划分以及相互之间的合作、协调与制约关系,权力主体内部的职权分配以及权力运行的程序机制等等。【知识模块】 法理学22 【正确答案】 自由需要法律的保障。 首先,用法律保障自由是保证自由免受侵犯的需要。要保证自由不被侵犯,就必须对自由的侵犯者及其侵犯自由的行为予以严厉的惩罚。人类惩罚罪恶的最严厉的外在手段莫过于法律,法律是对侵犯自由者予以惩办的有力措施,法律通过制裁侵犯自由的违法犯罪,保障自由免受侵犯。其次,用法律保障自由是保证自由不被滥用的需要。自由存在着被侵犯的可能性,也存在着被滥用的可能性。自由的滥
35、用是由自由享有者任意扩展其自由的范围和内容所致,它同样会导致其他个体或群体的自由受损害或被剥夺。再次,法律保障自由是宪法的使命,是其他法律、法规的重要追求。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必须担负起确认自由并保障自由的重任。保障自由也是其他法律法规的重要追求。法律保障自由的重要机制,是把自由法律化为权利,使之成为“从事一切对别人没有害处的活动的权利” ,把自由转化为法律权利意义重大。当主体的自由意志得到了社会正式代表国家的承认时,它就具有了合法性,从而表现为“普遍的权利” 。以自由权利形式表现出来的意志已经不再仅仅是主体的意志,它同时也是国家的意志。因此,任何对它的侵犯也都是对国家权威的侵犯,要受到国
36、家强制力的回击。【知识模块】 法理学23 【正确答案】 自由对于人类具有伟大的价值。首先,自由是人的潜在能力的外在化。人一旦存在,就拥有发展的潜在能力。人如果能享有自由,排除影响和制约潜能发挥的否定因素,人的潜能就可以得到发挥,就能够外在化,就可以说,人在自由的环境中获得了自由。其次,自由是人的自我意识的现实化。人的自由,从一定意义上讲正是人的自我意识的现实化,是人发挥主观能动性的表现。人的自由在于满足人的自身需要,自由是人的自我意识的现实化。第三,自由是人类发展的助动力。人对自由的追求,以及社会自由程度的提高既是人类发展的表征,也是人类向新的自由度迈进、获得新的发展的保证。【知识模块】 法理
37、学24 【正确答案】 法律资源配置上的效率优先意味着:在整个法律价值体系中,效率价值居于优先位阶,是配置社会资源的首要价值标准。效率优先的法律精神通过制度表现出来:(1)法律体系这一总体制度框架须以效率为优先价值来决定权利、权力等法律资源的社会配置。(2)权利和义务的具体设定和落实,须以效率为优先价值来引导资源的个体配置。(3)权利、权力的初始界定和安排不是恒定的,法律允许权利、权力资源的合理让渡和流通,即从低效率或负效率的利用转向高效率的利用,没有这种让渡和流通,权利、权力之类稀缺的法律资源就可能被浪费掉。(4)效率与公平冲突时,为了效率之价值目标,公平可以退居第二位,甚至暂时做出必要的自我
38、牺牲。【知识模块】 法理学25 【正确答案】 效率和公平是既相适应又相矛盾的社会价值。一方面,以效率为标准配置社会资源,促进经济增长,增加社会财富总量,在此基础上才有可能实现高层次的公平,即共同富裕。另一方面,如果把效率绝对化,不考虑公平,就可能导致收入悬殊、两极分化,造成社会不稳,影响以至从根本上损害效率。在效率和公平之间,我们尽量扩大它们之间的适应性,缩小它们之间的矛盾性。在良好的制度与机制设定之下,这是有可能做到的。这种可能性在于:第一,在良好的社会制度下。效率和公平本质上是统一的。统一的基础在于,效率属于经济范畴,公平属于伦理范畴,作为伦理范畴的公平自然应当来自于并服务于作为经济范畴的
39、效率;统一的标志在于,只有大力发展生产力,提高劳动生产率,增加社会财富总量,才有可能创造出兼顾公平的物质基础,实现高层次的公平,即共同富裕,而不是共同贫穷。第二,正确的效率观除了投入产出的比较分析外,还有更为深层的涵义,即根据预期目的对社会资源的配置和利用的最终结果做出社会评价,即社会资源的配置和利用使越来越多的人改善境况而同时没有人因此而境况变坏,则意味着效率提高了。这种效率观已经包含或部分包含着社会公平因素,是伦理与功利的统一,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统一。第三,效率是以自由而公平的竞争为前提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一方面,只有赋予主体尽可能广泛的追求利益的自由和最大限度的活动空间,才能保证资源
40、利用的效率;另一方面,主体之间只有以平等的资格,在平等的条件下公平竞争,才能激发和保证持续的效率。【知识模块】 法理学26 【正确答案】 权利和权力是最重要的法律资源:第一,权力和权利可以给人们带来实际利益,是实现利益所必不可少的手段,它们是资源、利益的源泉。第二,合理的权利和权力安排会降低交易费用,提高交易效率。第三,权利和权力是受社会的经济结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发展水平所制约的,因而都是稀缺的。【知识模块】 法理学27 【正确答案】 在法律生活中正义发挥着各种积极作用。(1)正义对法律有积极的评价和推动作用。正义作为社会的道德价值,对法律具有评价作用。(2)正义对法律的进化有极大的推动
41、作用。法律进化是在一定的社会中实现的,是社会进化的表现和动力。法律的形式方面和实质方面的进步都离不开正义的推动,主要表现在:第一,正义推动了法律精神的进化。法律精神进化的主要动力在正义。第二,正义促进了法律地位的提高。法律在社会控制系统中的地位大致有两种形态:人治型和法治型。在人治社会中,法律的控制能力不足,它从属于统治者的权力意志,在法治社会中,统治者的权力意志服从法律,正是正义观念推进了法律由人治型法向法治型法转换。第三,正义推动了法律内部结构的完善、这里最突出的表现是控权立法的产生与完备。首先,正义观推动了宪法的产生。其次,正义推动了控权行政法的产生与完善。再次,正义推动了程序法量与质的
42、提高。最后,正义催生了专门针对国家机关的诉讼形式:宪法诉讼和行政诉讼,用正义之剑纠正不良立法和不良行政。第四,正义提高了法律的实效。正义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对社会的一致、公正的管理。对法律来说,就是法律应当得到良好的实施,官方行为应与法律保持一致。【知识模块】 法理学28 【正确答案】 在现代社会,为了保障冲突和纠纷的公正解决,法律所提供的规则和程序主要有:(1)司法独立,即司法机关和法官个人在行使司法职能时有不受组织和个人干涉的自由;法官在其任期内行使权力时,不应有不利于他的调动。(2)回避制度,即任何人不应审理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案件。(3)审判公开,即案件的审理必须公开,接受社会的监督和法律监
43、督,但不受舆论所左右。当然,为了当事人的利益并由法律规定的可以不公开审理的案件除外。 (4)当事人权利平等,即当事人享有平等的诉权。冲突和纠纷双方均应得到有关程序的公平通告,并有公平的机会去出示证据进行抗辩。(5)判决的内容应当有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并为公认的正义观所支持。(6)案件的审理应当及时高效,不得迟误。(7)应有上诉和申诉制度,容许对初审判决不服的当事人把初审法院的法官置于“被告” 的地位由上级法院审查下级法院判决的公正性和合法性。(8)律师自由,律师能够没有顾虑地为当事人提供必要的法律帮助。【知识模块】 法理学29 【正确答案】 在社会主义国家,共产党的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是两种最重要
44、的社会调整机制,政策和法律在阶级本质、经济基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社会目标等根本方面是高度一致的。然而,二者毕竟是社会上层建筑中的两种不同的现象,各有其自身的特殊性。(1)所体现意志的属性不同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通过国家机构所反映的人民的意志。而政策本身则是政党的主张,不具有国家意志的属性。尽管法律的制定经常以政策为依据,是法律化的政策,但无论如何,在执政党的会议上是不能制定国家法律的。政策要转化为法律要通过国家机关按照法定程序加以制定。(2)表现的形式不同政策作为党的文件,是以纲领、宣言、指示、声明、建议等形式出现的,它的内容相对来说规定的比较原则,带有号召性和指导性。法律作为国家的
45、规范性文件,具有确定性和规范性;它以国家名义规定人民的权利和义务,便于国家机关和公民对它的普遍遵守和执行,也便于对执法进行监督。(3)实施的方式不同法律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不论是宪法、法律,还是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一经公布施行,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社会团体、公职人员和全体公民都要严格遵守,任何人的违法行为都要负法律责任。政策的贯彻执行则不是依靠国家强制力。党的政策的贯彻执行靠宣传教育和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以党员干部和广大党员的带头作用,特别是党的领导干部的模范作用来保证。(4)调整社会关系的范围不完全相同由于党对国家、对社会的领导主要是依靠政策来实现,因此党的政策在社会生活
46、的许多领域发挥着指导作用。法律一般是调整那些对社会整体状况有直接和普遍影响的社会关系。【知识模块】 法理学30 【正确答案】 (1)政策对法律的作用党的政策,特别是党的总政策和基本政策是制定国家法律的基本依据。这就是政策对立法的指导作用。在制定法律时,以政策为依据,通过法律把政策定型化、条文化、规范化,也就能够保证法律体现全体人民的利益和意志。把政策上升为法律,是指把经过实践检验证明行之有效的、符合人民利益和客观规律、需要较长时期贯彻实行的政策,通过法律的形式,使之定型化、条文化和规范化。在实施法律时也不能脱离党的政策的指导,党的政策特别是具体政策,有助于法的执行和适用与形势相适应,促使法律的
47、实施合乎实际。立法机关制定出法律,还需要有关国家机关保证法律的实施。随着立法日益健全、已经基本有法可依的情况下,就必须既要贯彻执政党的政策,更要强调依法办事、依法治国。(2)政策的制定和实现离不开法律法律体现了政策的精神和内容,有时政策可以直接成为法律的构成要素。首先,法律以国家意志的属性保证政策的实现。其次,法律以国家强制的属性保证政策的实现。再次,法律以国家规范的属性保证政策的实现。总之,法律的制定与实施离不开政策的指导,政策的贯彻和实现也离不开国家法律的推动和保证。(3)解决执政党的政策和国家现行法律矛盾的原则从整体上说,法律和政策是统一的。但是,在实际生活中,由于客观形势的发展变化,原
48、来与法律相一致的政策已经发生了变化,而法律没有来得及修改,这时两者就可能发生矛盾;也可能由于政策脱离已经发生变化的情况或原本就不够正确而与某些法律规定相矛盾。所以,解决此类矛盾需要注意把握以下两个方面:一方面,执政党领导人民制定了宪法和法律,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必须依法执政。另一方面,在具体问题的处理上,要从实际出发,区别对待。如果实践证明,是执政党政策的失误或者不当,就必须及时改变政策;如果是某项法律或某个法律条文确实已经过时,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则应及时地通过法定程序对法律加以修改补充或另立新法。【知识模块】 法理学31 【正确答案】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以“公有制为主、多种
49、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为基础,因而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原则应成为市场经济法律制度遵循的一个基本原则。遵循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原则应强调:(1)公有制的决定性意义以及公有制实现形式多样化的特殊意义。公有制资产或资本的组织形式和经营方式是可以而且应当多样化,努力寻找能极大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公有制实现形式,以制度形态加以确认和完善,是市场经济法律制度建设的努力方向。(2)非公有制经济不再只是作为社会主义公有制的补充,而是作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有机构成部分存在。(3)公有制经济和其他所有制经济相互参与、彼此推动、平等竞争、共同发展。【知识模块】 法理学32 【正确答案】 市场经济有其内在的法则、逻辑和规律,这意味着法律必须尊重市场经济固有的本性,受制于市场经济本身内在规律。尊重市场经济内在法则的原则可具体化为如下原则:(1)主体平等原则。交换和竞争是市场经济运行的基本机制,而市场经济主体地位的平等是自愿交换和公平竞争的前提。(2)财产权一体保护原则。由于商品交换的基础是交易主体对于财产的平等的权利,由于统一性是市场和法二者共同的逻辑要求,故财产权一体保护原则便成为市场经济法律制度需遵循的原则。(3)合同自由原则。合同是商品交换的最基本的信用形式,也是市场联结的纽带。市场经济中纷繁复杂的交易活动通常是通过合同的缔结和履行进行的,而合同的订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