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类试卷]国家司法考试卷四(法理学)模拟试卷1及答案与解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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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司法考试卷四(法理学)模拟试卷 1 及答案与解析一、论述题1 如何正确认识法是一定经济关系的要求和法应该适应经济关系的要求。2 如何理解市场经济实质上是法治经济?3 试述社会主义法与经济的相互作用。4 试述法在市场经济宏观调控中的作用。5 从市场经济的角度,谈谈法在市场经济关系中的作用。6 试论正确认识和处理法的稳定性与改革的复杂性、渐进性和探索性之间的矛盾。7 试述政治体制改革与建设法治国家必须紧密伴随的内容和要求。8 材料:据新华社 4 月 13 日电:2006 年 4 月,中共中央提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这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全局出发,坚持以马克

2、思主义法学理论为指导,在认真总结我国法治建设实践经验,借鉴世界法治文明成果的基础上,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标志着我们党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规律、中国共产党执政规律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和把握。其基本内涵可以概括为依法治国、执政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等五个方面。法制日报2008 年 2 月 1 日报道:2007 年岁末,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在同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代表、全国大法官、大检察官座谈时指出,要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这“三个至上” 所蕴含的精神,不仅体现了执政党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基本理念,也体现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深刻内涵,

3、体现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三者之间的有机统一。(司考200841)问题:请根据以上材料,从法与政治和法的作用的角度简答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认识。答题要求:1观点正确,表述完整、准确;2不少于 400 字。9 试述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的关系。10 党和国家应不应该在宪法与法律范围内活动?11 试述我国传统法律文化中的积极因素和消极因素。12 试论宗教与法律的关系,在此基础上评价我国的宗教政策。(西北政法大学2006 年考研题)13 试述法律与道德的联系与区别。(西北政法大学 2008 年考研题)二、名词解释14 法学15 法学方法论16 阶级分析方法

4、17 价值分析方法18 实证分析方法19 法理学三、简答题20 简述普法教育的途径。21 法的执行有哪些主要原则?22 法律实施的评价标准有哪些?23 简述在法制实践中贯彻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应注意的问题。24 简述执法过程中的合理性原则25 如何贯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26 简述司法的概念和基本特征。(清华大学 2008 年考研题)27 简述司法主体的概念和特征。28 简述我国的司法职权及职权的划分。29 简述司法的基本要求。30 简述司法独立原则。(西北政法大学 2010 年考研题)31 法的实施有哪些意义?32 法律实效与法律效力的关系是什么?33 怎样理解法律效果

5、与法律实效的关系?34 法的实施的基本形式有哪些?35 简述法的实效的产生条件。36 简述法的实现的概念及基本形式。37 简述法律职业的特征。38 简述司法官的职业道德基本要求。39 法律职业的技能有哪几方面?国家司法考试卷四(法理学)模拟试卷 1 答案与解析一、论述题1 【正确答案】 法与社会经济关系,是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解法律的最根本视角。仔细分析二者的关系,我们可发现:法是一定经济关系的要求,法应该适应经济关系的要求,对此,可从以下几方面加以认识:(1)经济是指社会的物质生产方式,即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统一体。其中生产关系又可以从两方面加以认识,一是从静态结构上看,包括生产资料所有制关系、分

6、配关系和由此决定的人们在生产过程中所处的地位,二是从动态过程上看,包括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四个环节。(2)法是一定经济关系的要求,是指法是由生产方式决定的,其中生产关系直接决定法律,生产力间接决定法律,具体地:生产关系对法的决定作用首先表现在从结构上看的生产关系对法的本质的决定。有什么样的生产关系就有什么性质的法。此外,生产关系的发展变化决定着法的发展变化。法律不断调整自己以反映发展变化的生产关系不同的内在要求。生产关系对法的决定作用还表现在动态过程意义上的生产关系对法的面貌的特定意义上的决定。不同的经济运行方式,即自然经济和商品经济反映在法律方面就有所不同,前者决定私法的落后,且私法具有公

7、法化倾向,后者则决定私法的发达。生产力作为最活跃最革命的因素,则通过决定生产关系间接地决定法律及其发展变化。因此, “无论政治的立法或市民的立法,都只是表明和记载经济关系的要求而已”(马克思语)。(3)法应该适应经济关系的要求,这主要是因为:这是由法的本质所决定的,法作为统治阶级统治的工具,集中体现了统治阶级的意志,当然它应该适应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要求;以利于统治阶级的统治。从法对经济关系的反作用来说,它具有促进或阻碍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发展两种可能性,因此,法为了促进经济的发展,当然应该适应经济关系的要求。从法的实现的角度来讲,法只有适应经济关系的要求,才更有可能使人们自觉守法,真正地使法在社会

8、生活中得到贯彻和实现。(4)认识到法不仅是一定经济关系的要求,而且应该适应经济关系的要求,在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今天,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它要求我们的法律制度应随着客观经济关系的发展变化而不断发展变化;这不仅有利于市场经济的发展,也有利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有利于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知识模块】 法与经济2 【正确答案】 无论何种市场经济,与法的关系,对法的迫切需要,都比其他类型的经济要突出得多。正因为如此,人们往往说市场经济实质上是法制经济或法治经济。这主要表现在:(1)市场经济是主体独立的经济。市场经济主体的行为和地位需要由法来规范和确定,需要有法所确认、保障的从事市

9、场经济活动的财产权和其他经济权利。(2)市场经济关系是契约经济关系。现代市场经济运行过程中的各种活动,几乎都通过契约来实现。产品生产、市场交换、分配方式、产品消费、社会保障等各个环节,虽然形式上有许多差别,但实质上都是契约关系的表现。从身份到契约是从自然经济到市场经济的主要标志。(3)市场经济是自由竞争、平等竞争经济。竞争就是比赛,比赛就要有比赛规则和规范。这种规则和规范的主要表现形式就是法。(4)市场经济是有序经济。市场运行需要有正常的秩序,需要有正常的市场进入、市场交易的秩序。要使市场经济成为有序经济,就离不开法制或法治的作用。(5)市场经济还是开放性经济。现代市场经济的内在动力机制使得它

10、呈现扩展的状态,使各国的经济联系趋于密切。这就要求主权国家既要熟悉和善于运用国际经贸法律、规则和惯例,又要充分注意并善于使自己的涉外经贸法律、法规同国际经贸法律、规则和惯例接轨。【知识模块】 法与经济3 【正确答案】 (1)经济对社会主义法的决定作用。主要表现在:在立法时应考虑所立的法是否有利于生产力的发展,应从实际经济条件出发,使所立的法符合在这种条件的基础上所产生的客观经济基础服务,促进生产力发展。在立法时应正确处理各种物质利益关系。社会经济关系最终都体现为物质利益关系。在我国现阶段,物质利益关系涉及诸多方面,立法时应善于将这些物质利益关系体现为法律权利和义务。(2)社会主义法对经济的服务

11、作用。主要在于:法积极体现经济建设战略部署的精神并保障其顺利实现,维护基本经济制度和促进经济体制改革,并由此促进生产力发展。法还直接促进生产力的发展。法确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模式,确认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方针,促进产品、产业、投资、消费等结构趋于合理化,促进经济效益的提高和科学技术的发展,保护自然资源和环境,完善劳动保护制度等。所有这些对生产力的发展都有重大的直接促进作用。【知识模块】 法与经济4 【正确答案】 法在实现市场经济宏观调控中的作用。在实现调控的种种方式或工具中,法是主要的一种。其作用主要在于:(1)对市场经济的运行起引导作用。通过法的规范,引导市场经济主体在遵循市场经

12、济体制自身要求的同时,也遵循一套统一而普遍适用的规则,避免或抑制各经济主体随意发展、利益冲突和某些经济领域发展失控或呈现危机,使市场经济得以健康发展;(2)对市场经济的运行起促进作用。通过法的规范,为市场经济的发展创造条件;反映市场经济规律,促进市场经济发展。不仅通过直接调整市场经济的法,为市场发展、完善创造条件,扫除障碍,促使市场按法所反映的规律发展;还通过不直接调整市场经济的法。为正确处理各种社会关系提供标准,促进市场经济发展;(3)对市场经济的运行起保障作用。国家通过法的规范,确认和维护市场经济主体的正当权益,为市场经济运行提供利益保障;确立和维护必要的平等原则,为市场经济运行提供平等保

13、障;建立和维护必要的法的秩序、法的环境,为市场经济运行提供秩序保障和环境保障;(4)对市场经济运行起必要的制约作用。国家通过法的规范,在引导、促进和保障市场经济的同时,也制约市场经济中的自发性、盲目性等非有序化倾向和片面强调本位物质利益的消极因素,使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知识模块】 法与经济5 【正确答案】 所谓市场经济,是指适应社会化大生产和市场国际化客观的需要以市场作为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取向的经济运行形式和管理方法。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启动,运行和发展,无论是它的运行形式还是它的管理方法,都不可能离开法的调整机制。或者说,法在市场经济关系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具体地,这种作用表现在:(1

14、)适应市场经济主体所应具有的独立性、自主自由性、平等性等要求,国家可通过制定一系列市场经济主体法,如公司法、企业法、合伙法等,从而确保市场主体所享有的财产所有权、经营权,并明晰各市场经济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2)适应市场经济主体之间公平、平等竞争的要求,通过制定一系列市场行为法,如公平竞争法、反垄断法、合同法等,可以有效地规范市场行为,并反对和防止形形色色的垄断行为。(3)适应市场经济需要政企分开的要求,通过加强宏观控制法,如计划法、投资法、预算法等,有利于真正实行政企分开,使政府职能由微观控制转变到宏观控制,由直接调整转变到间接调整。(4)法在市场经济关系中的作用,很重要的一点还在于通

15、过建立健全的市场经济执法体系和司法体系,有利于排除各种地方保护主义,遏止“权钱交易” 的腐败现象,并客观公正地调整经济活动中产生的社会关系和纠纷,从而为市场经济的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确保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5)此外,法在市场经济关系中的作用还表现在,通过建立并完善市场法律服务体系,如律师法、公证法、会计法、审计法等,使市场经济主体的行为真正有序进行。(6)最后,通过健全市场法律监督体系,可以有效监督市场经济行为的合法性,以矫正市场活动中的违法犯罪行为。总之,市场经济实质上就是法治经济,通过加强立法、执法、司法、法律监督等,将使市场经济健康有序地运行并不断得到发展。【知识模块】 法与经

16、济6 【正确答案】 (1)正在我国进行的这场经济体制改革,是一个复杂的、渐进的过程,旧体制向新体制转变,需要经历一个旧新两种体制交替并存的复杂的、逐步过渡的阶段,而法要求具有稳定性。这样,改革的复杂性、渐进性与法的稳定性就会发生矛盾。另一方面,这场改革又是一个探索的过程,一些重大的改革需要经过试验。这样,改革的探索性与作为主要是经验总结的法之间的矛盾,与已过时的法之间的矛盾,也是回避不了的。(2)但从整体上说,这场改革与我国社会主义法不是也不能是在根本上相抵触的。相反的,两者的性质、目的和根本使命等多方面是一致的、相适应的,并且这种一致性和适应性还是主要的。(3)法与改革既相矛盾、又相适应并且

17、相适应的一面还是主要的情况,一方面;夹定了不应也不可能期望每一项具体的改革都要在法的范围内进行。要求预先制定一整套完备的、成熟的有关改革的法律、法规、规章,然后按图索骥似地进行改革,是不切实际的。另一方面更决定了应当也可能将改革在整体上或总体上置于法的范围内进行。【知识模块】 法与政治7 【正确答案】 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政治体制改革的主要任务是:发展民主,加强法制,实行政企分开,精简机构,完善民主监督,维护安定团结。政治体制改革与建设法治国家紧密伴随的内容和要求是:(1)要在政治体制改革与法治建设相结合的过程中,健全民主制度。一是要加强法治以实现人民掌握管理国家的权力,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

18、权利和自由。二是要在现有法制的基础上,进一步以法的形式切实体现和保障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地位。三是要以法的形式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发挥法巩固和发展统一战线、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等方面的作用。(2)要在政治体制改革与法治建设相结合的过程中,加强法制建设。一是要健全立法体制,加强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到 2010 年形成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的体系。二是要健全执法、司法体制,改善执法活动。一切政府机关都必须依法行政,切实保障公民权利,实行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推进司法改革,从制度上保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建立冤案、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加强执

19、法和司法队伍建设。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三是要实行法制观念、理论的改革和法治文化的建设。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增强公民的法律意识,着重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四是要在法制建设方面作技术改革或运作方式、运作模式的改革。只有在法制建设方面作出这些努力,使整个法制建设与现代民主政治的要求和标志相适应,我国政治体制改革才能是完整的改革。(3)要在政治体制改革与法治建设相结合的过程中,推进机构改革。一是要用法的形式解决改革行政管理体制的主要问题。以法的形式促进和保障行政机构的合理设置及其职能的转变,实现政企分开。以法的形式保障根据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进行机构改革,建立办

20、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行政管理体系。还要以法的形式确认和保障中央和地方行政权的合理调整配置。二是要通过法制建设来促进和保障干部管理体制的改革。实现国家机构组织、职能、编制、工作程序的法定化。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公务员制度。(4)要在政治体制改革与法治建设相结合的过程中,完善民主监督制度。一是要用法的形式确立各方面社会主体对国家生活、社会生活的监督机制,使执政党、人民代表大会、政协各民主党派、群众团体和公民都能依法对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实行有效监督,使一切干部都受到人民和法律的监督。二是要完善监督法制,建立健全依法行使权力的制约机制。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直接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部门要实

21、行公开办事制度。三是要加强对宪法和法律实施的监督,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加强对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贯彻的监督,加强对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监督,防止滥用权力,严惩执法犯法、贪赃枉法。【知识模块】 法与政治8 【正确答案】 1法和政治之间具有非常密切的关系。法离不开政治,政治也离不开法。这就是为什么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中一方面要强调党的领导,执法为民,强调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强调服务大局,另一方面,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中又必须包含依法治国、公平正义的涵义和价值,必须强调宪法法律至上。这体现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三者之间的有机统一;从法和政治的角度看,实际上是社会

22、主义法治理念中的政治性、人民性和法律性的统一。2法的作用泛指法对社会产生的影响。法不仅具有规范作用也具有社会作用,其社会作用是由法的本质和目的所决定,社会主义法是以工人阶级为领导的广大人民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的体现,具有维护社会秩序、推动社会进步的作用。这种作用的实现,离不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五个方面,即依法治国、执政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和党的领导。进一步说,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对社会主义法的作用的发挥与实现具有重要意义。【知识模块】 法与政治9 【正确答案】 (1)社会主义民主是社会主义法制的基础。社会主义民主是社会主义法制的前提。只有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由工人阶级和全体人民掌握政权,才谈得上制

23、定体现自己意志的法制。现代意义上的法制,中心环节是依法办事,人人在法律面前平等,反对超越法律的特权。这种法制只能存在于民主政体中,决不能存在于专制政体中。社会主义民主是社会主义法制的一个原则。法制的民主原则是指在立法、执行、守法、法律监督等法制的种种环节上,都实行民主。坚持法制的民主原则是由社会主义法制的本质决定的。社会主义民主是社会主义法制的力量源泉。充分发扬民主,使人民在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监督方面都发挥作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就有成功的保障。随着社会的发展,民主不断发展、健全、完善。相应地,法制也必须随之发展、健全、完善。(2)社会主义法制是社会主义民主的保障。 社会主义法制确认社

24、会主义民主。民主要得以存在、实现和发展,需要法制加以确认、肯定。社会主义法制规定社会主义民主的范围。社会主义法制规定如何实现社会主义民主。一方面法制规定实现民主的程序和方法,为人民行使各项民主权利提供有效措施。另一方面规定对行使民主权利的制约,保障人民能正确地行使民主权利。社会主义社会仍然存在危害民主的违法犯罪行为,这就需要用法来制裁这些行为,使民主得到切实保障。同时,法制也是同官僚主义进行斗争的武器,通过这种斗争,保障社会主义民主。【知识模块】 法与政治10 【正确答案】 党和国家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理由在于:(1)党和国家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是国家根本大法和党的根本大法明确

25、规定的。国家根本大法,即宪法中明确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党的根本大法,即中国共产党章程亦明确规定:“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2)党和国家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既是党的领导的体现,又是党的领导所必须。因为宪法和法律是以共产党的政策为依据,是共产党的政策条文化、具体化和规范化的表现,共产党领导人民立法,也必须带头守法。(3)坚持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这从根本上维护了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性和权威性。(4)维护并遵守宪法和法律是党性的要求和表现,是衡量一个党员是否合乎标准的重要条件之一。(5)在现阶段,强调党必

26、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还具有重要意义,不仅有利于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法治,促进两个文明建设的发展,而且有利于加强和完善党的领导。【知识模块】 法与政治11 【正确答案】 我国传统法律文化中的积极因素:(1)重视道德教化在调节和控制人的行为方面的作用。(2)徒法不足以自行。(3)重视调解在解决一般纠纷中的作用。(4)执法、司法官员应具有公正廉明、刚正不阿的品质。(5)制定法传统。我国传统法律文化中的消极因素:(1)以“三纲”为核心的封建主义教义。(2)轻视法律的作用。(3) 轻视诉讼和权利观念淡薄。(4)法即是刑。(5) 轻视法学。【知识模块】 法与文化12 【正确答案】 宗教是自然力量和社会

27、力量在人们意识中的一种虚幻的、歪曲的反映。它的特点在于通过对超自然力量的信仰来获得某种精神上的慰藉。每一种宗教类型都有其相应的仪式、信条、组织和规范体系,藉以使人们确立某些基本的价值信念,进而通过人的内心世界和终极信仰来调节、控制人们的行为。宗教的规范作用,使其与法律有着内在的关联。宗教精神对法律文明的发展产生过重要影响。法系乃是法律传统的聚合体。印度法系和伊斯兰法系之间尽管存在着诸多方面的历史差异性,但是二者的一个共通性特征是法律规范与宗教教义的内在融合。在西方,基督教则推动了西方法律传统的变革与发展。在西方,最初法律这一概念包括社会控制的所有手段,人们通过使用法律这同一个词来表达宗教礼仪、

28、伦理准则、风俗习惯、调整关系的传统方式和城邦立法。尽管教会法极力维护教会的神学统治,但它本身亦有一些合理性的因素,诸如法律的权威性观念、法律的普遍性与自治性、权利义务观念、契约的平等性和合理性,对犯人进行灵魂感化和道德矫正、合理的司法程序,等等。这些观念与规范,对近代西方形式主义法律的产生和发展影响深远。特别是教会僧侣在继承和传播罗马法文化方面做了大量工作,试图根据时代的需要对罗马法作出新的解释,关注法律程序的合理化问题,努力摒弃罗马法中严格的形式主义,使之趋于合理化。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多宗教的国家,宗教问题往往同民族问题交织在一起。因此,在我国,宗教信仰自由是一项长期的基本的宗教政策。我国宪

29、法用根本大法的形式确认了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这一规定充分表明:第一,宗教信仰纯属公民个人的私事。第二,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在我国,法律保护公民正常合法的宗教活动,禁止利用宗教反对社会主义制度,破坏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破坏社会秩序。禁止借宗教信仰之名搞封建迷信,坚决取缔和制裁利用封建迷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行为。第三

30、,实行“政教分离” 的原则。第四,坚持宗教独立自主、自办教会的方针。【知识模块】 法与文化13 【正确答案】 (一) 法与道德的联系法与道德有着十分密切的联系。它们联系首先表现为纵的联系。所谓纵的联系,是指它们和其他社会现象间的共同关系。法和道德都是由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都是为经济基础服务的。同时,它们又都受到一定阶级的政治和社会意识形态的直接影响,并为实现一定阶级的政治和社会意识形态服务。由此,法与统治阶级的道德的纵的联系决定着它们的社会阶级本质和服务方向必然是共同的,因而它们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必然是一致的。法与道德的联系其次表现为横的联系。所谓横的联系。是指它们之间的相互影响和相互作

31、用。横的联系有三种情况:(1)互相渗透。法贯穿着道德精神,它的许许多多的规范是根据道德原则或规范制定的。而道德的许多内容又是从法律中汲取的。(2)互相制约。道德通过对法的某些规定的公正性和公正程度的评价,促使法的改、废、立,使其符合统治阶级(或人民)的利益,保持法的伦理方向。(3)互相保障。既然法和道德的社会本质和服务方向是一致的,那么,凡是法所禁止和制裁的行为,也是(或应该是) 道德所禁止和谴责的行为,凡是法所要求和鼓励的行为,也是(或应该是)道德所要培养和赞扬的行为。从实质上讲,凡是违反法的行为,同时也是或可能是违反道德的行为;凡是违反道德的行为,也是(或可能是)违反法的要求的行为,尽管不

32、一定必须直接追究违反者的法律责任。所以,人们说,法是道德的政治支柱,道德是法的精神支柱。(二)法与道德的区别第一,表现形式不同。法是以“国家意志” 形式出现的,表现在政权机关所制定的宪法、法律、法规、决议、条例、指示等规范性文件中。道德则是以“社会意志” 形式出现的,作为“ 社会意志”,它有多种多样的表现形式,如医务道德、政治道德、商业道德、社会舆论、社会公约等等。当然,其主要的表现形式是社会舆论。第二,违反的后果不同。违反法律将承担法律责任,受到法律明确规定的制裁。违反道德者通常受到社会舆论的轻蔑、批评、谴责,如果他是某一组织的成员,还可能同时受到所属组织或群体的处分。第三,调节人们行为的方

33、式不同。法是通过为人们确定在社会生活中的权利和义务,通过建立法律关系来调节人们之间的关系。而道德主要是通过为人们指出在社会生活中的义务,在人们中间建立起以义务为纽带的道德的关系而调整人们之间的关系。在法律侧重通过对正当利益的平等保护来调整社会关系的意义上,法律是以权利为本位的,而道德则是以义务为本位的。第四,调整的对象不同。法调整的是人们的外部行为,即意志的外在表现,因为法的首要任务是要建立一种外在秩序,故一般说来,只要行为合乎法律要求,法律不必过问该行为是出于自觉、惧怕、习惯或是盲目服从。第五,规范体系的结构不同。法律规范体系,从横向看,是由宪法、行政法、民商法、刑法、诉讼法、等并列的法律部

34、门组成的;从纵向看,是由不同效力层次的规范构成。从纵横交叉看,是由各种法律制度(政治法律制度、经济法律制度、文化法律制度、审判法律制度等)有机地联结在一起的。【知识模块】 法与文化二、名词解释14 【正确答案】 法学是以法律现象为研究对象的各种科学活动及其认识成果的总称。作为一门系统的科学,法学必须对其研究对象进行全方位的研究,即既要对法进行历时性研究,又要对法进行共时性研究;既要研究法的内在方面,又要研究法的外部方面;既要研究法律规范、法律关系和法律体系的内容和结构以及法律关系的要素,又要研究法的实际效力、效果、作用和价值。【知识模块】 法学研究与法学教育15 【正确答案】 法学方法论就是指

35、由各种法学研究方法所组成的方法体系以及对这一方法体系的理论说明。一般来说,法学方法论的内容可分为两个基本层次或方面。第一个层次是法学方法论的原则,它构成法学方法体系的理论基础,并对其他方法的适用发挥着整体性的导向功能。第二层次是研究的具体方法,他构成了法学体系的主干部分,在解决具体的法律问题方面发挥着广泛的作用。【知识模块】 法学的研究方法16 【正确答案】 阶级分析方法就是用阶级和阶级斗争的观点去观察和分析阶级社会中各种社会现象的方法。它可以广泛地应用于各门社会科学和人文科学,在法学研究中占有重要地位。在对待阶级分析方法上必须防止两种倾向。第一种错误倾向是以教条主义的态度来理解和运用阶级分析

36、方法,把科学的阶级分析方法片面的归结为“阶级斗争之学 ”和“对敌专政之学”。第二中错误倾向是以虚无主义的态度对待阶级分析方法,有意或无意地贬低、轻视甚至否认阶级分析的理论意义和认识价值。【知识模块】 法学的研究方法17 【正确答案】 法作为调整社会生活的规范体系,它的存在本身不是目的,而是实现一定价值的手段。社会中所有的立法和司法活动都是一种进行价值选择的活动。当立法者为人们确定权利义务的界限时,他们实际上就是力图通过保护、奖励和制裁等法律手段来肯定、支持或反对一定的行为,从而使社会处于一种在立法者看来是正当或理想的状态。正因为法与价值之间有着这种不可分割的联系,所以价值分析就不能不成为法学研

37、究的重要方法。【知识模块】 法学的研究方法18 【正确答案】 实证分析方法的主要特点就是通过对经验事实的观察和分析来建立和检验各种理论命题。所谓经验事实,指的是可以通过人们的直接观察或间接观察被发现的确定的事实因素。对于法学的实证研究而言,经验事实既包括与法律的制定和实施有关的一切社会事实,也包括法律文本中的词语、句法和逻辑结构等事实因素。【知识模块】 法学的研究方法19 【正确答案】 法理学是研究一般法,尤其是本国法的一般概念、规律和原理的法学分支学科。就其在法学体系中的地位而言,它是法学的一般理论、基础理论和方法论。【知识模块】 法理学概述三、简答题20 【正确答案】 人们的法律意识和良好

38、守法品质是不会自发形成的,它必须通过包括普法教育在内的多种手段和措施有意识地加以培养才能形成。普法教育的有效途径一般说来主要有:法学教育、法学研究、大众传播媒介和司法实践等。法学教育是培养法律人才的主要途径,而法律人才又是普法的骨干力量。法学教育发达,法律人才辈出,宣传和传播法律的人也就越多,人们的法律意识也就会日益提高和发达。利用大众传播媒介进行普法教育是一种涉及面很广,影响力很大的途径。它与其他途径相比,具有广泛性、普遍性、统一性、时效性、生动性等优点,它能够产生迅速而广泛的影响,同时很容易在社会上形成一种舆论和气氛。使法制观念潜移默化,深入人心。现实的教育是最生动实际、最有效的教育,对人

39、们的思想有着最深切的影响。司法机关适用法律、审理案件的过程,就是对当事人和广大公民最好的教育。【知识模块】 法的实施21 【正确答案】 执法的原则是指行政执法主体在执法活动中所应遵循的基本准则。我国的行政执法要求遵循合法性原则、合理性原则、高效率原则。(1)合法性原则合法性原则也即依法行政原则,是法治原则在执法中的具体体现。现代法治国家要求依法行政,保障行政活动的权威性,防止行政权力的滥用。合法性原则是指执法主体的设立和执法活动不仅要有法可依,行使行政职能必须由法律授权并依据法律规定。首先,执法主体要合法。执法主体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活动,非经法律授权,不可能具有并行使某项职权。其次,执

40、法内容要合法,执法主体的一切能产生特定法律效力和法律后果的行为都是执法的内容。执法的内容必须有法律依据,是根据法律的规定作出的,而且不得背离立法目的、法律精神及社会公共利益执法要保护人权,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在执法活动中采用的方式必须是法律规定的方式。最后,执法程序必须合法。执法程序要符合法定步骤、顺序,必须按照各自不同的执法内容来决定所适用的程序,不能任意简化、改变、调换和省略程序;同时,执法还要符合法定时限。(2)合理性原则合理性原则是指执法主体在执法活动中,特别在行使自由裁量权进行行政管理时,必须做到适当、合理、公正,即符合法律的基本精神和目的,具有客观、充分的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与社会

41、生活常理相一致。(3)效率原则效率原则是指在依法行政的前提下,行政机关对社会实行组织和管理过程中,以尽可能低的成本取得尽可能大的收益,取得最大的执法效益。执法的效率原则是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之一,它要求行政机关在执法时尊重科学,考虑客观规律,作必要的可行性分析和一定的成本效益分析,使执法行为具有最大可能的合理性,尽可能给国家、社会、公民带来益处,尽可能避免或减少对国家、社会、公民利益的损害。【知识模块】 法的实施22 【正确答案】 法律实施的评价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人们按照法律规定的行为模式和行为程度,是否能够按照授权性规范行使权利,按照义务性规范履行义务;是否能够根据法律设定的法律后果

42、追究违法者的法律责任。(2)刑事案件的发案率、案件种类、破案率及犯罪分子的制裁情况。(3)各类合同的履约率与违约率,各种民事或经济纠纷的发案率及结案率,行政诉讼的立案数及其审结情况。其中有些数量指标具有两面性。(4)普通公民和国家公职人员对法律的了解程度,他们的法律意识及法治观念的提高或提高的程度。(5)与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法律实施情况进行可比性研究。(6)社会大众对社会生活安全、秩序、自由、公正、公共福利等法的价值的切身感受。(7)法律的社会功能和社会目的是否有效实现及其程度。(8)有关法律活动的成本与收益的比率。【知识模块】 法的实施23 【正确答案】 要在法制实践中充分贯彻这项原则,应当注

43、意以下几个问题:(1)坚决反对封建特权思想,与形形色色的违背社会主义平等原则的封建残余作不懈的斗争。(2)要看到我国法律适用中的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与资产阶级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的区别与联系。(3)要看到适用法律的平等原则与我国社会主义法的性质是一致的。(4)在司法工作中,必须忠于事实忠实于法律、忠实于人民,严格依法办事,决不能看人办案、因人而异,不能由于责任人的家庭出身,或过去的功绩等等而对其的裁判偏离甚至违背法律的要求。【知识模块】 法的实施24 【正确答案】 合理性原则是指执法主体在执法活动中,特别在行使自由裁量权进行行政管理时,必须做到适当、合理、公正,即符合法律的基本精神和目的。

44、具有客观、充分的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与社会生活常理相一致。行政管理是一项范围广泛、内容复杂的活动,法律不可能都作出具体的规定,在许多领域只能规定基本原则、基本规则,给行政机关留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行政机关在法律规定的权限内,要根据具体情况使执法活动适宜、恰当、合理。为此,执法主体要平等对待行政相对人,对于实施了同样或类似行为的行政相对人应予公平对待处理;行使自由裁量权时要以法律精神为指导考虑相关因素,尽可能照顾到各方利益,在多方利益之间衡量时要合情合理 j 禁止偏袒,禁止谋私,严格控制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对于法律只有原则规定或没有规定的,就应以客观、充分的事实根据为基础,依据法律的基本精神和目的

45、,遵循与社会生活公理相一致原则,公平合理的处理,执法要符合当地的善良风俗;执法要做到程序公正,不单方接触行政相对人,不在事先未通知和听取行政相对人中辩意见的情况下作出对相对人不利的处理;对于不适当、不合理等显失公平的执法行为应依法及时予以纠正,宣布无效并予以撤销。执法遵循合理性原则还要恰当处理“合理” 与“合法”的关系,在某一项法律规范已不适合社会实际情况,但国家又未明令废止时,行政执法机关可根据法律精神,依照法定程序进行一定变通以适应社会需要。【知识模块】 法的实施25 【正确答案】 (1)以事实为根据,就是指司法机关审理一切案件,都只能以与案件有关的客观事实作为根据,而不能以主观臆想作依据

46、。以法律为准绳,要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办事,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司法机关在工作中,要符合法律所规定的规格或要求,遵照法律所规定的权限划分并严格按照司法程序办理案件;在法律适用中坚持法制统一性要求,根据我国的法律渊源体系适用法律。(2)为了贯彻这项原则,在司法实践工作中应当注意以下几个问题:坚持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的思想路线,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在司法工作中,坚持维护社会主义法的规定,而且严格执行程序法的各项规定。正确处理依法办事与坚持党的政策指导的关系。【知识模块】 法的实施26 【正确答案】 司法,有的法学教材亦称之为“法的适用” ,是法的实施的重要方式之一。它是国

47、家司法机关依据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具体应用法律处理案件的专门活动。它不同于其他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实施法律的活动,它有自身的一些独有特点:(1)职权的法定性。司法是享有司法权的国家司法机关及其司法人员依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运用法律处理案件的专门活动,也就是以国家名义行使司法权的活动。这项权力只能由享有司法权的国家司法机关及其司法人员行使,其他任何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个人都不能行使此项权力。因此,司法权是一种专有权,并且是排他的。(2)程序的法定性。司法是司法机关严格按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所进行的专门活动,因此,程序性是司法的最重要、最显著的特点之一。(3)裁决的权威性。司法是享有司法权的国

48、家司法机关依靠国家强制力为后盾,以国家的名义运用法律于案件的专门活动,因此,它所作出的裁决具有极大的权威性。即司法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对案件所作出的裁决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裁决,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执行,不得擅自修改和违抗,因此,它具有很大的权威性和强制性。【知识模块】 法的实施27 【正确答案】 所谓司法主体,是指由国家宪法所规定的享有司法权能、依法处理案件的国家专门司法机关。作为司法主体,必须具有以下一些特点:第一,主体的法定性。作为司法主体,必须是由国家宪法和法律所确认的具有行使司法权能的专门国家司法机关。任何不经宪法和法律确认并赋予其司法权的机关,不能视为司法主体。第二,权力行使的独

49、立性。司法主体在行使司法权时,享有独立性,不受任何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干涉。第三,活动的程序性。司法主体在从事其司法活动、行使其司法权的过程中,都必须按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进行。第四,法定的权威性。司法主体所作出的决定,不论是判决、裁定,或司法解释,都具有极大的权威性,也即具有由国家强制力保障的法律效力,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执行,不得违抗。【知识模块】 法的实施28 【正确答案】 司法职权,即承担国家司法职能,行使国家司法权力的职责和权力。这种职权,对于司法主体而言,是一种权力;但对于国家而言,它又是司法主体的一项职责和义务。在我国,根据宪法规定,司法职权分为审判权和检察权及法律监督权,即由人民法院行使的国家审判权和由人民检察院行使的国家检察权和法律监督权。l、人民法院的审判权根据我国宪法和人民法院组织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审判权的具体行使是:基层人民法院审判刑事和民事的第一审案件,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案件除外;处理不需要开庭审判的民事纠纷和轻微的刑事案件;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按法律规定由它管辖的第一审案件;审判基层人民法院移送审判的第一审案件;审判对基层人民法院判决和裁定的上诉案件和抗诉案件;审判人民检察院按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的案件是:按法律规定由它管辖的第一审案件;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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