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ZB B 4500688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养羊业中生产、教学、科研等方面的羊毛纤维分类的测定。 2 毛样采集及准备 按ZB B 4500588羊毛样品采集方法的规定采取毛样,从毛样的底部不同部位随机扦取3撮等量的小毛样合并在一起,再分为两个基本样品和一个后备样品,每个样品约0.5g,供测试用。 3 仪器及药品 天平和扭力天平准确度均要求在1mg。烘箱、干燥器皿、培养皿、黑丝绒布、镊子。苯及二甲苯溶剂及四氯化碳。 4 毛样处理 将毛样在培养皿中用四氯化碳清洗二次,放在滤纸上吸干残液,再放于培养皿中置入烘箱,在100105中烘干12h,取出后置于干燥器内冷却20min,用天平或扭力天平称
2、出毛样重量,准确度为1mg。 5 测试方法 可分为测定纤维类型的根数及重量或测定纤维类型的根数两种方法,可根据需求而定。 5.1 测定纤维类型根数及重量。将毛样置于黑丝绒布上,按无髓毛、有髓毛、两型毛、干毛及死毛四个类型,分别用镊子抽取各种类型的毛纤维,并记录其根数,遇有难以判别的毛纤维应在盛有苯溶液的培养皿中加以识别。 5.2 将抽出的各类型纤维置于有标记的培养皿中,放入烘箱内12h,温度保 持100105,取出置于干燥器内20min,称其重量。 5.3 测试中拉断的纤维总根数不应超过5;短于1.0cm的纤维不予分类,但其重量不应超过3。凡超过上述任何一项规定时,应重新测定。 6 测试数量
3、应测定两个样本。两次结果的根数百分比相差不应超过3,重量百分比相差不应超过2,超过上述任何一项规定时应测第三样本,再取其中两个接近样本的平均值作为分析结果。 7 计算结果与表达(见下表) g羊号 及类 部 位 样本无髓毛 有髓毛 两型毛 干毛及死毛 杂损备注根%重%根%重%根%重%根%重%根%重%页码,1/2ZB B 45006882006-3-30file:/C:InetpubwwwrootdatagbbB450060K.htm型 数 量 数 量 数 量 数 量 数 量两样本平均 页码,2/2ZB B 45006882006-3-30file:/C:InetpubwwwrootdatagbbB450060K.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