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B Y99033-1990 装箱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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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专业标准ZB Y99 033一1990装箱机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装箱机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啤酒、饮料行业把玻璃瓶装入塑料箱的装箱机(以下简称“产品勺。玻璃瓶装人纸箱的装箱机和PET瓶装入纸箱的装箱机亦可参照使用。2 引用标准GB/T 1497 低压电器基本标准GB/T 3768 噪声源声功率级的测定简易法GB 4544 啤酒瓶GB/T 5739 啤酒塑料周转箱JB/T 8 产品标牌JB/T 2759 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QB/T 842 轻工机械衡器通用技术条件3 技术要求3. 1 基本要求3. 1. 1 产品应符

2、合本标准要求,并按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及技术文件制造。3. 1. 2 材料应有质量合格证明书,否则制造厂应进行检验,合格的才能使用严禁使用牌号不明,未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的各种材料。外购件、外协件应有质量合格证明书,方可进行装配。3. 1. 3 使用的塑料箱应符合GB/T5739的规定。3. 1. 4 使用的啤酒瓶应符合GB4544的规定。3. 2 电源电压为380Vl0%、频率为50Hz0 3. 3 使用性能3. 3. 1 产品应达到公称生产能力的100%。3.3.2 装箱合格率95%0 3.3.3 装箱破瓶率o.5%。3. 4 产品可靠性指标3. 4. 1 首次大修期3000 h0 3.4.2

3、 整机使用寿命15000h03.5 产品外露、回转和运动部分应有安全防护装置。3.6 产品在正常空运转时,噪声不得高于声压级85dB(A)。3. 7 产品的电器部分应符合GB/T1497的规定。3.8 在用户遵守产品的安装和使用要求的条件下,产品自发货之日起18个月内,或用户自安装之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业部1990-02-07批准542 1990-07-01实施ZB Y99 033一199012个月内,确因制造质量不良而不能正常工作时,制造厂应负责为用户修理或更换零件。4 试验方法4. 1 生产能力测定产品空运转时,测试其工作频率T,测试时间不少于10min,生产能力按式(1)计算zQ =

4、60N T . ( 1 ) 式中,Q一生产能力,箱h;N一抓头组数量gT 装箱工作频率,次min,4. 2 装箱合格率测定在正常生产条件下,测试时间不少于1h,统计装瓶总装箱数和合格装箱数,装箱合格率按式(2)计算gb号100( 2 ) 式中:b装箱合格率,%,C一一总装箱数,箱,C: 合格装箱数,箱。4. 3 装箱破瓶率测定在正常生产条件下,测试时间不少于1h,同时统计总装瓶数和因产品故障造成的破损瓶数,装箱破瓶率按式(3)计算zK号100(3) 式中:K装箱破瓶率,%;P一一总装瓶数,瓶pP1 破损瓶数,瓶。4.4 噪声测试产品噪声测试方法应符合GB/T3768的规定,测定位置应距机边缘水

5、平距离1m,离安装高度1. 2 m处,前、后、左、右四个方向上进行测试,取其算术平均值,应符合3.6条要求。4.5 空运转试验产品应连续空运转1h以上,并达到下列要求za. 各运动件运行平稳,动作协调pb. 自控系统工作正常pc. 仪表灵敏,指示准确gd. 安全装置齐全可靠ge. 电机、轴承、减速机等温升不超过规定值Ff. 噪声不得高于3.6条规定。4.6 负载试验负载试验时间不少于10min并应符合下列要求ga. 生产能力按4.1条规定进行检验,b. 装箱合格率按4.2条规定进行检验gc. 装箱破瓶率按4.3条规定进行检验。5 检验规则5. 1 出厂检验543 ZB Y99 033-1990

6、 5. 1. 1 外观检验a. 整机的外露表面要整饰处理,并符合QB/T842的规定pb. 随机附件及备件齐全。5. 1. 2 产品须经制造厂质量检验部门按4.5条的规定逐台检验,合格的方能出厂,出厂时应有产品合格证书。5. 1. 3 产品电器应符合3.7条规定。5.2 型式检验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时要进行型式检验。5. 2. 1 型式检验的条件a. 产品出厂检验合格;b. 检验现场配有输瓶带和输箱带,并有足够的瓶和箱的贮备,以满i足检测时连续装箱的要求zc. 瓶和箱要符合有关的规定5.2.2 型式检验规则a. 型式检验的项目按本标准技术要求所规定的全部项目进行检验,b. 按生产批量的20%

7、抽样,但不少于1台,c. 型式检验的全部项目合格即为本产品合格,如有不合格项应加倍抽验,仍不合格者,则该批量产品不得投入使用。5. 2. 3 型式检验可在用户厂进行。6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6. 1 标志每台产品应在明显部位固定有金属标牌标牌应符合JB/T8的规定,其内容包括2a. 型号及名称;b. 公称生产能力,c. 电机总功率,d. 耗气量,e. 外形尺寸,f. 产品重量,g. 出厂编号,h. 出厂日期,I. 制造厂名称。6.2包装6. 2. 1 产品包装应符合JB/T2759的规定。6.2.2 产品出厂应附带有下列技术文件sa. 产品使用说明书eb. 产品合格证,c. 装箱清单6. 3 运输产品整体运输或分件运输的部件均应适合陆路及水路运输与装载的要求6. 4贮存产品应放在通风、干燥、防雨的室内场地上,存放满6个月应开箱检查,必要时应重新油漆包装。544 ZB Y99 033一1990附加说明本标准由轻工业部技术装备司提出。本标准由全国制酒饮料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由广东轻工业机械厂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梅建南。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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