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类试卷]国家司法考试卷一(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1及答案与解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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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司法考试卷一(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 1 及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 1-50 题,每题 1 分,共 50 分。1 依据现行的司法解释,我国法院受理对在我国享有特权与豁免的主体起诉的民事案件,须按法院内部报告制度,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为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2008卷一99,任)(A)在我国享有特权与豁免的主体若为民事案件中的第三人,该报告制度不适用 (B)若在我国享有特权与豁免的主体在我国从事商业活动,则对其作为被告的民事案件的受理无需适用上述报告制度 (C)对外国驻华使馆的外交官作为原告的民事案件,其受理不适用上述报告制度 (

2、D)若被告是临时来华的联合国官员,则对其作为被告的有关的民事案件的受理不适用上述报告制度 2 某外国公民阮某因合同纠纷在中国法院起诉中国公民张某。关于该民事诉讼,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2 卷一38,单)(A)阮某可以委托本国律师以非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 (B)受阮某委托,篡该国驻华使,馆官员可以以个人名义担任诉讼代理人,并在诉讼中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 (C)阮某和张某可用明示方式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法院管辖 (D)中国法院和外国法院对该案都有管辖权的,如张某向外国法院起诉,阮某向中国法院起诉,中国法院不能受理 3 朗文与戴某缔结了一个在甲国和中国履行的合同。履约过程中发生争议

3、,朗文向甲国法院起诉戴某并获得胜诉判决。戴某败诉后就同一案件向我国法院提起诉讼。朗文以该案件已经甲国法院判决生效为由对中国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依据我国法律、司法解释以及我国缔结的相关条约,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8卷一36,单)(A)朗文的主张构成对我国法院就同一案件实体问题行使管辖权的有效异议 (B)我国法院对戴某的起诉没有管辖权 (C)我国法院对涉外民事诉讼案件的管辖权不受任何限制 (D)我国法院可以受理戴某的起诉 4 在涉外民事诉讼中,管辖权是首要的问题。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和司法解释,关于涉外管辖权,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8 卷一 38,单)(A)在涉外民事案件中,中国法院不

4、得根据原告的住所地行使管辖权 (B)被告可以通过自己的行为接受中国法院的管辖 (C)双方当事人均无法同意由对方国家的法院管辖的,可采用书面协议选择与争议没有实际联系的第三国法院管辖 (D)当事人将争议诉诸法院的权利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可剥夺 5 中国和甲国均为关于从国外调取民事或商事证据的公约的缔约国。关于两国之间的域外证据调取,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0卷一36,单)(A)委托方向另一缔约方请求调取的证据不限于用于司法程序的证据 (B)中国可以相关诉讼属于中国法院专属管辖为由拒绝甲国调取证据的请求 (C)甲国可以相关事项在甲国不能提起诉讼为由拒绝中国调取证据的请求 (D)甲国外交代表在其驻

5、华执行职务的区域内,在不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下,可向甲国公民调取证据 6 在我国法院审理的一个涉外诉讼案件中,需要从甲国调取某些证据。甲国是关于从国外调取民事或商事证据公约的缔约国。根据该公约,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08卷一82,多 )(A)赵律师作为中方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可以依照上述公约请求甲国法院调取所需的证据 (B)调取证据的请求,应以请求书的方式提出 (C)请求书应通过我国外交部转交甲国的中央机关 (D)中国驻甲国的领事代表在其执行职务的区域内,可以在不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下向华侨取证7 当事人欲将某外国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申请中国法院承认和执行。根据中国法律,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6、(2012 卷一39,单)(A)该判决应向中国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 (B)该判决应是外国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 (C)承认和执行该判决的请求须由该外国法院向中国法院提出,不能由当事人向中国法院提出 (D)如该判决违反中国的公共利益,中国法院不予承认和执行 8 外国公民张女士与旅居该国的华侨王先生结婚,后因感情疏离,张女士向该国法院起诉离婚并获得对其有利的判决,包括解除夫妻关系,以及夫妻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等内容。该外国与中国之间没有司法协助协定。张女士向中国法院申请承认该离婚判决,王先生随后在同一中国法院起诉与张女士离婚。根据我国法律和司法解释,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2008 卷

7、一40,单 )(A)中国法院应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国公民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程序问题的规定决定是否承认该判决中解除夫妻身份关系的内容 (B)中国法院应依前项司法解释决定是否执行该判决中解除夫妻身份关系之外的内容 (C)若张女士的申请被驳回,她就无权再提出承认该判决的申请,但可另行向中国法院起诉离婚 (D)中国法院不应受理王先生的离婚起诉 9 甲国人格里为中国境内某中外合资企业的控股股东。2009 年因金融危机该企业出现财务困难,格里于 6 月回国后再未返回,尚欠企业员工工资及厂房租金和其他债务数万元。中国与甲国均为海牙取证公约缔约国,依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9 卷

8、一37,单)(A)因格里已离开中国,上述债务只应由合资企业的中方承担清偿责任 (B)中国有关主管部门在立案后可向甲国提出引渡格里的请求 (C)中方当事人可在中国有管辖权的法院对格里申请立案 (D)中方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可请求甲国主管机关代为调取有关格里的证据 10 居住于我国台湾地区的当事人张某在大陆某法院参与民事诉讼。关于该案,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2012 卷一37,单)(A)张某与大陆当事人有同等诉讼权利和义务 (B)确定应适用台湾地区民事法律的,受案的法院予以适用 (C)如张某在大陆,民事诉讼文书可以直接送达(D)如张某在台湾地区地址明确,可以邮寄送达,但必须在送达回证上签收 11

9、 关于内地与香港民商事案件判决的认可与执行,根据内地与香港的相关安排,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0 卷一37,单)(A)申请人向内地和香港法院提交的文件没有中文文本的,均应提交证明无误的中文译本 (B)当事人通过协议选择内地或香港法院管辖的,经选择的法院作出的判决均可获得认可与执行 (C)当事人之间的合同无效,其中选择管辖法院的条款亦无效 (D)当事人对认可和执行与否的裁定不服的,在内地可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在香港可依其法律规定提出上诉 12 香港甲公司与内地乙公司订立供货合同,约定由香港法院管辖。后双方因是否解除该合同及赔偿问题诉诸香港法院,法院判乙公甸败诉。依相关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

10、正确的?(2009卷一 39,单)(A)如该合同被解除,则香港法院管辖的协议也随之无效 (B)如乙公司在内地两省均有财产,甲公司可向两省的有关法院申请认可和执行 (C)如甲公司向内地法院申请认可和执行判决,免除执行费用 (D)如甲公司向内地法院提交的文件无中文文本,应当提交证明无误的中文译本 13 台湾地区甲公司因合同纠纷起诉大陆乙公司,台湾地区法院判决乙公司败诉。乙公司在上海和北京均有财产,但未执行该判决。关于该判决的执行,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1卷一 37,单)(A)甲公司向上海和北京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认可该判决的,由最先立案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B)该判决效力低于人民法院作出的生

11、效判决 (C)甲公司申请财产保全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其提供有效的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视情况决定是否准予财产保全 (D)甲公司申请认可该判决的,应当在判决效力确定后 1 年内提出 14 2008 年 8 月 11 日,中国甲公司接到法国乙公司出售某种设备的发盘,有效期至 9 月 1 日。甲公司于 8 月 12 日电复:“如能将每件设备价格降低 50 美元,即可接受”。对此,乙公司没有答复。甲公司于 8 月 29 日再次致电乙公司表示接受其 8月 11 日发盘中包括价格在内的全部条件。根据 1980 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8 卷一42 ,单)(A)乙公司的沉默

12、表明其已接受甲公司的降价要求 (B)甲公司 8 月 29 日的去电为承诺,因此合同已成立 (C)甲公司 8 月 29 日的去电是迟到的承诺,因此合同没有成立 (D)甲公司 8 月 29 日的去电是新要约,此时合同还没有成立 15 2006 年 7 月 1 日,我国 L 公司向外国 M 公司发出一份要约称:出售某型号的电瓶叉车 300 辆,单价 9500 美元FOB 大连,9 月 15 日装船,买方于 8 月 15 日前开出信用证。该要约发出后的第四天,全球叉车市场价格上涨,L 公司欲撤销该要约。依 1980 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8卷一42,单)(A)如要

13、约要求在 7 月 15 日前答复,则 L 公司不必考虑撤销要约的问题 (B)如要约要求在 7 月 15 目前答复但 M 公司未答复,L 公司应在 7 月 16 日通知M 公司撤销该要约 (C)如 M 公司回函要求改用 DP 方式付款,则 L 公司可立即发函撤销该要约 (D)只要在 M 公司答复之前将撤销要约的通知发至 M 公司即可撤销该项要约 16 2006 年 7 月 1 日,我国 L 公司向外国 M 公司发出一份要约称:出售某型号的电瓶叉车 300 辆,单价 9500 美元FOB 大连,9 月 15 日装船,买方于 8 月 15 日前开出信用证。该要约发出后的第四天,全球叉车市场价格上涨,

14、L 公司欲撤销该要约。依 1980 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8卷一42,单)(A)如要约要求在 7 月 15 日前答复,则 L 公司不必考虑撤销要约的问题 (B)如要约要求在 7 月 15 目前答复但 M 公司未答复,L 公司应在 7 月 16 日通知M 公司撤销该要约 (C)如 M 公司回函要求改用 DP 方式付款,则 L 公司可立即发函撤销该要约 (D)只要在 M 公司答复之前将撤销要约的通知发至 M 公司即可撤销该项要约 17 图佛公司收到赛温公司交货的通知。在决定是否接受该货物前,图佛公司需要验货。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

15、正确的?(2008卷一45,单)(A)无论该货物是否转运,图佛公司都应在约定的目的港检验货物 (B)图佛公司应在按情况实际可行的最短时间内安排他人检验货物 (C)在收到货物后的 2 年内,图佛公司随时有权检验该货物 (D)赛温公司在订立合同时知道货物将要转运的,货物的检验有可能推迟到该货物到达新目的地后进行检验 18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履行会涉及到货物风险的转移。根据 1980 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在有关货物销售合同已经按照公约要求的方式被注明的前提下,关于风险转移,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2008卷一100,任)(A)如果双方对需要运输的货物没有约定特定的交货地点,则自货物按照

16、合同交付给第一承运人以转交给买方时起,风险就转移到买方 (B)对于在运输途中销售的货物,风险自买方收到货物时转移到买方 (C)卖方经授权保留控制货物处置权的单据,不影响风险的转移 (D)如卖方有义务在某一特定地,最把货物交付给承运人,在货物于该地点交付给承运人以前,风险不转移到买方 19 甲公司(卖方) 与乙公司于 2007 年 10 月签订了两份同一种农产品的国际贸易合同,约定交货期分别为 2008 年 1 月底和 3 月中旬,采用付款交单方式。甲公司依约将第一份合同项下的货物发运后,乙公司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要求变更付款方式为货到后 30 天付款。甲公司无奈同意该变更。乙公司未依约付款,并

17、以资金紧张为由再次要求延期付款。甲公司未再发运第二个合同项下的货物并提起仲裁。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0卷一40,单)(A)乙公司应以付款交单的方式支付货款 (B)甲公司不发运第二份合同项下货物的行为构成违约 (C)甲公司可以停止发运第二份合同项下的货物,但应及时通知乙公司(D)如乙公司提供了付款的充分保证,甲公司仍可拒绝发货 20 根据 1980 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在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构成根本违约的情况下,关于守约方请求损害赔偿的权利,下列表述错误的是:(2008卷一100,任)(A)守约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请求赔偿原合同价与转卖合同

18、价之间的价差 (B)守约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请求赔偿合同价与市价之间的价差以及其他因对方违约造成的损失 (C)守约方可获得的损害赔偿不得超过违约方在订立合同时,依照他当时已知道或理应知道的事实和情况,对违反合同预料到或理应预料到的可能损失 (D)守约方有权对其实际遭受的、违约方缔约时理应预料到的所有损失获得赔偿 21 A 公司和 B 公司于 2011 年 5 月 20 日签订合同,由 A 公司将一批平板电脑售卖给 B 公司。 A 公司和 B 公司营业地分别位于甲国和乙国,两国均为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缔约国。合同项下的货物由丙国 C 公司的“潇湘” 号商船承运,装运港是甲国某港口,目的港是乙

19、国某港口。在运输途中,B 公司与中国 D 公司就货物转卖达成协议。在贸易术语适用上,A、B 公司在双方的买卖合同中仅约定适用 FoB 术语。对此,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2011卷一99,任)(A)该合同应当适用 2010 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B)货物的风险应自货交 C 公司时由 A 公司转移给 B 公司 (C) B 公司必须自付费用订立从指定装运港运输货物的合同 (D)因当事人选择了贸易术语,故不再适用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公约 22 甲国公司(卖方) 与乙国公司订立了国际货物买卖合同,FOB 价格条件,采用海上运输方式。甲乙两国均为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简称公约)缔约国,下列哪一选项

20、是正确的?(2009 卷一40,单 )(A)货物的风险应自货物交第一承运人时转移 (B)因当事人已选择了贸易术语,公约整体不再适用该合同 (C)甲国公司应在装运港于约定日期或期限内将货物交至船上 (D)甲国公司在订立运输合同并装船后应及时通知乙国公司办理保险 23 根据 2000 年版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规定,关于 FOB 贸易术语,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8 卷一41,单)(A)卖方应当在目的港交货 (B)卖方应当自费取得货物保险 (C)卖方无义务自费订立运输合同 (D)该贸易术语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 24 根据 2000 年版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规定,关于 CFR 贸易术语,下列哪

21、一选项是正确的?(2008 卷一41,单)(A)卖方应当在目的港交货(B)买方应负责办理出口清关手续 (C)卖方应当自费取得货物保险 (D)该贸易术语只适用于海运与内河运输 25 中国甲公司通过海运从某国进口一批服装,承运人为乙公司,提单收货人一栏写明“凭指示 ”。甲公司持正本提单到目的港提货时,发现货物已由丙公司以副本提单加保函提取。甲公司与丙公司达成了货款支付协议,但随后丙公司破产。甲公司无法获赔,转而向乙公司索赔。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1卷一 40,单)(A)本案中正本提单的转让无需背书 (B)货物是由丙公司提走的,故甲公司不能向乙公司索赔 (C)

22、甲公司与丙公司虽已达成货款支付协议,但未得到赔付,不影响甲公司要求乙公司承担责任 (D)乙公司应当在责任限制的范围内承担因无单放货造成的损失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 51-90 题,每题 2 分,共 80 分。26 中国关于域外送达文书的规定 某律师在代理一项涉外民事诉讼案件中,需要了解有关司法文书域外送达的规则。关于司法文书域外送达的规则,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08卷一 82,多)(A)境外当事人位于关于向国外送达民事或商事司法文书和司法外文书公约 (海牙送达公约) 缔约国境内的,除该国与我国之间的双边条约另有规定的,应采用该

23、公约规定的送达方式向该当事人送达 (B)对不符合前项情形的境外当事人,可以采用外交途径送达 (C)我国法院需要依海牙送达公约向居住在其他缔约国的被告送达司法文书的,应由司法部送交对方国家的中央机关 (D)若境外当事人为华侨,在其所在国法律允许的情况下,可委托我国驻该国使领馆送达 27 甲国秋叶公司在该国法院获得一项胜诉的判决,并准备向中国法院申请执行。根据我国现行法律,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08卷一80,多)(A)该判决可以由当事人直接向我国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执行 (B)该判决可以由甲国法院依照该国与我国缔结或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规定向我国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执行 (C)对外国法院判决效力

24、的承认,我国采取裁定方式 (D)对与我国缔结司法协助条约的国家的法院判决,我国法院均应予以执行 28 香港地区甲公司与内地乙公司发生投资纠纷,乙公司诉诸某中级人民法院。陈某是甲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是甲公司的诉讼代理人。关于该案的文书送达及法律适用,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1 卷一79,多 )(A)如陈某在内地,受案法院必须通过上一级人民法院向其送达 (B)如甲公司在授权委托书中明确表明张某无权代为接收有关司法文书,则不能向其送达 (C)如甲公司在内地设有代表机构的,受案人民法院可直接向该代表机构送达 (D)同时采用公告送达和其他多种方式送达的,应当根据最先实现送达的方式确定送达日期 29

25、 大陆甲公司与台湾地区乙公司签订了出口家具合同,双方在合同履行中产生纠纷,乙公司拒绝向甲公司付款。甲公司在大陆将争议诉诸法院。关于向台湾当事人送达文书,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09 卷一 82,多)(A)可向乙公司在大陆的任何业务代办人送达 (B)如乙公司的相关当事人在台湾下落不明的,可采用公告送达 (C)邮寄送达的,如乙公司未在送达回证上签收而只是在邮件回执上签收,可视为送达 (D)邮寄送达未能收到送达与否证明文件的,满三个月即可视为已送达 30 内地与澳门相互认可与执行法院判决 2006 年 3 月 2 1 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关于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相互认可和执行民商事判决的安排。根

26、据该文件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08 卷一83,多 )(A)内地有关劳动争议案件的判决适用该安排 (B)澳门特别行政区有关劳动民事案件的判决适用该安排 (C)经裁定予以认可的判决,与被请求方法院的判决具有同等效力 (D)最高人民法院与澳门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不承担提供相关法律资料的义务 31 李某与王某在台湾地区因民事纠纷涉诉,被告王某败诉,李某向王某在福建的财产所在地的中级法院申请认可台湾地区的民事判决。下列哪些选项可以成为中级法院拒绝认可的理由?(2009 卷一81,多)(A)案件为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B)人民法院已承认了某外国法院就相同案件作出的判决(C)双方没有关于司法管辖的协

27、议 (D)王某在本案中缺席且未给予合法传唤 32 澳门甲公司与内地乙公司的合同争议由内地一仲裁机构审理,甲公司最终胜诉。乙公司在广东、上海和澳门均有财产。基于这些事实,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0卷一82,多)(A)甲公司可分别向广东和上海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执行 (B)只有国务院港澳办提供的名单内的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才能被澳门法院认可与执行 (C)甲公司分别向内地和澳门法院申请执行的,内地法院应先行执行清偿 (D)两地法院执行财产总额不得超过依裁决和法律规定所确定的数额 33 上海甲公司作为卖方和澳门乙公司订立了一项钢材购销合同,约定有关合同的争议在中国内地仲裁。乙公司在内地和澳门均有营业

28、机构。双方发生争议后,仲裁庭裁决乙公司对甲公司进行赔偿。乙公司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履行仲裁裁决。关于甲公司对此采取的做法,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08卷一81,多)(A)向内地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该仲裁裁决, (B)向澳门特别行政区中级法院申请执行该仲裁裁决 (C)分别向内地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和澳门特别行政区中级法院申请执行仲裁裁决 (D)向澳门特别行政区初级法院申请执行该仲裁裁决 34 甲公司的营业所在甲国,乙公司的营业所在中国,甲国和中国均为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当事国。甲公司将一批货物卖给乙公司,该批货物通过海运运输。货物运输途中,乙公司将货物转卖给了中国丙公司。根据

29、该公约,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2 卷一80,多)(A)甲公司出售的货物,必须是第三方依中国知识产权不能主张任何权利的货物 (B)甲公司出售的货物,必须是第三方依中国或者甲国知识产权均不能主张任何权利的货物 (C)乙公司转售的货物,自双方合同成立时风险转移(D)乙公司转售的货物,自乙公司向丙公司交付时风险转移 35 A 公司和 B 公司于 2011 年 5 月 20 日签订合同,由 A 公司将一批平板电脑售卖给 B 公司。 A 公司和 B 公司营业地分别位于甲国和乙国,两国均为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缔约国。合同项下的货物由丙国 C 公司的“潇湘” 号商船承运,装运港是甲国某港口,目的

30、港是乙国某港口。在运输途中,B 公司与中国 D 公司就货物转卖达成协议。如货物运抵乙国后,乙国的 E 公司指控该批平板电脑侵犯其在乙国取得的专利权,致使货物遭乙国海关扣押,B 公司向 A 公司索赔。在下列选项中,A 公司无须承担责任的情形是:(2011卷一100,任)(A)A 公司在订立合同时不知道这批货物可能依乙国法属侵权 (B) B 公司在订立合同时知道这批货物存在第三者权利 (C) A 公司是遵照 B 公司提供的技术图样和款式进行生产的 (D)B 公司在订立合同后知道这批货物侵权但未在合理时间内及时通知 A 公司 36 卖方交单义务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有关规定,在卖方有义务移交

31、与货物有关的单据的情况下,关于卖方的此项义务,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08卷一84,多)(A)卖方必须在规定的时间移交 (B)如卖方在规定的时间前移交,可以在该时间到达前纠正其中不符合同规定的情形 (C)卖方行使纠正单据的权利使买方承担不合理开支的,买方有权要求赔偿 (D)卖方在不使买方承担不合理开支的情况下,可以改变移交单据的地点和方式 37 关于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由卖方转移到买方后发现的货物不符合同情形,在下列哪些情况下卖方应当承担责任?(2008 卷一 84,多)(A)货物不符合同情形在风险转移时已经存在 (B)货物不符合同是因货物的包装不当所致 (C)货物不符合同是因承运人的过失

32、造成的 (D)货物不符合同是因卖方违反了货物在一段时间内保持特定质量的保证 38 甲公司(卖方) 与乙公司订立了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由于甲公司在履约中出现违反合同的情形,乙公司决定宣告合同无效,解除合同。依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0 卷一 86,多)(A)宣告合同无效意味着解除了甲乙二公司在合同中的义务 (B)宣告合同无效意味着解除了甲公司损害赔偿的责任 (C)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争议解决条款也因宣告合同无效而归于无效 (D)如甲公司应归还价款,它应同时支付相应的利息 39 甲公司(买方) 与乙公司订立了一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后因遇到无法预见与不能克服的障碍,乙

33、公司未能按照合同履行交货义务,但未在合理时间内将此情况通知甲公司。甲公司直到交货期过后才得知此事。乙公司的行为使甲公司遭受了损失。依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2010卷一87,多)(A)乙公司可以解除合同,但应把障碍及其影响及时通知甲公司 (B)乙公司解除合同后,不再对甲公司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C)乙公司不交货,无论何种原因均属违约 (D)甲公司有权就乙公司未通知有关情况而遭受的损失请求赔偿 40 甲国 A 公司向乙国 B 公司出口一批货物,双方约定适用 2010 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 CIF 术语。该批货物由丙国 C 公司 “乐安”号商船承运,运输途中船舶搁浅

34、,为起浮抛弃了部分货物。船舶起浮后继续航行中又因恶劣天气,部分货物被海浪打入海中。到目的港后发现还有部分货物因固有缺陷而损失。关于 CIF贸易术语的适用,下列选项正确的是:(2012卷一99,任)(A)货物的风险在装运港完成交货时由 A 公司转移给 B 公司 (B)货物的风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时由 A 公司转移给 B 公司 (C)应由 A 公司负责海运运输 (D)应由 A 公司购买货物海运保险 国家司法考试卷一(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 1 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 1-50 题,每题 1 分,共 50 分。1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35、本题考杏关于人民法院受理涉及特权与豁免的民事案件订关问题的通知的内容。根据该通知,凡以在中国享有特权与豁免的主体为被告、第三人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应在决定受理之前,报清本辖区高级人民法院审查;高级人民法院同意受理的,应当将其审查意见报最高人民法院。在最高人民法院答复前,一律暂不受理。 根据该规定,在我阁享有特权与豁免的主体若为民事案件中的第三人,该报告制度适用,所以 A 项错误。凡以在中国享有特权与豁免的主体为被告、第三人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民事案件,都应适用该报告制度,故 B 项错误。通知仅适用以在中国享有特权与豁免的主体为被告、第三人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民事案件,不适用他们为原告的案

36、件,所以 C 项正确。 该通知规定,在华享有特权和豁免的主体范围如下: (1)外国国家;(2) 外国驻中国使馆和使馆人员; (3)外国驻中国领馆和领馆成员;(4)途经中国的外国驻第三国的外交代表和与其共同生活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5)途经中国的外国驻第三国的领事官员和与其共同生活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6)持有中国外交签证或者持有外交护照(仅限互免签证的国家)来中国的外国官员;(7)持有中国外交签证或者持有与中国互免签证国家外交护照的领事官员;(8)来中国访问的外国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外交部长及其他具有同等身份的官员;(9)来中国参加联合国及其专门机构召开的国际会议的外国代表;(10)临时来中国

37、联合旧及其专门机构的官员和专家;(11)联合国系统组织驻中国的代表机构和人员;(12)其他在中国亨有特权与豁免的主体。故临时来华的联合国官员也是属于通知明确规定的亭有特权与豁免的人,对其作为被告的有关的民事案件的受理适用上述报告制度。所以,D 项错误。本题答案为 C。 【知识模块】 国际私法2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涉外民事诉讼的诉讼代理和涉外民事诉讼管辖问题。 一、关于涉外民事诉讼的诉讼代理问题,考点如下 1外国人在中国进行民事诉讼,可以自己进行诉讼,也可以委托公民代理。 2公民代理可以由提起诉讼的外国人本国的其他人、本国律师以非律师身份、该国驻我国外交代表或领事官员以个人名

38、义担任。外国人在我国进行诉讼,可以委托中国公民作为代理人。 3但是如果选择律师代理的,必须委托中国律师。 4领事代理。所谓领事代理制度,是指一个国家的驻外领事,可以依据驻在国的立法和有关国际条约的约定,在其管辖范围内的驻在国法院依职权代表其本国国民参与有关诉讼程序,以保护有关自然人或法人在驻在国的合法权益。我国对领事代理制度采取肯定态度。即在涉外民事诉讼中,外国驻华使、领馆授权其本馆官员,在作为当事人的本国国民不在我国领域内的情况下,可以以外交代表身份为其本国国民在我国聘请中国律师或中国公民代理民事诉讼。 据此,A 项说法正确;受阮某委托,某该国驻华使馆官员可以以个人名义担任诉讼代理人,但在诉

39、讼中其不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故 B 项说法错误。 二、我国有关涉外民事案件管辖权的规定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普通地域管辖 与大多数国家一样,原告就被告也是我国涉外诉讼管辖的原则,凡是涉外民事案件中的被告住所地在我国,我国法院就有管辖权。如果被告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只要其经常居住地在我国领域内,我国法院也有管辖权。以上被告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自然人的住所地指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指公民离开其住所至起诉时连续居住 1 年以上的地方。法人的住所地指法人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但对于不在我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则可以由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我国法院管辖。 2特别地

40、域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 241 条规定:对于在我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被告提起的有关合同或财产权益纠纷,如果合同在我国领域内签订或履行,或诉讼标的物在我国领域内,或被告在我国有可供扣押的财产,或被告在我国领域内设有代表机构,则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标的物所在地、可供扣押的财产所在地、侵权行为地或代表机构所在地法院均可以行使管辖权。另外,民事诉讼法第 2633 条有关国内特别地域管辖的规定可类推适用于涉外民事案件。 3专属管辖 (1)民事诉讼法 第 34 条、第 244 条规定的我国法院专属管辖的案件有: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渝,由港口所在地

41、人民法院管辖;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发生的纠纷提起的诉讼,我国法院有专属管辖权。(2)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规定我国法院专属管辖的案件有:因沿海港口作业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海事法院管辖;因船舶排放、泄漏、倾倒油类或者其他有害物质,海上生产、作业或者拆船、修船作业造成海域污染损害提起的诉讼,由污染发生地、损害结果地或者采取预防污染措施地海事法院管辖;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有管辖权的海域履行的海洋勘探开发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合同履行地海

42、事法院管辖。 (3)民事诉讼法 和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冲突的协调:民事诉讼法和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关于港口作业纠纷诉讼和在我境内履行的中外合作勘探海洋资源合同诉讼的专属管辖规定有冲突的地方,根据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海事诉讼法的规定应得以优先适用,即关于港口作业纠纷诉讼和在我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作勘探海洋资源合同诉讼,由相应的海事法院专属管辖。 (4)专属管辖是指排除外国法院,并不排除仲裁。根据民事诉讼法意见第 305条规定,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专属管辖的案件,当事人不得用书面协议选择其他国家法院管辖。但协议选择仲裁裁决的除外。因此,在我国,如果当事人选择以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则当事人不得以

43、书面协议排除我国法院的专属管辖权,但如果当事人选择以仲裁的方式解决争议,则其仲裁协议具有排除我国法院专属管辖权的法律效力。 4协议管辖 (1)涉外普通协议管辖。 民事诉讼法规定:涉外合同或者涉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用书面协议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法院管辖。选择中国法院管辖的,不得违反民事诉讼法关于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可见,涉外普通协议管辖须满足四个条件:主体条件:涉外合同或者涉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形式条件:书面协议选择,协议可以在纠纷发生前达成,也可以在纠纷发生后达成;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法院管辖; 不得违反民事诉讼法关于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2)海事特

44、别协议管辖。 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规定:海事纠纷的当事人都是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或者组织,当事人书面协议选择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法院管辖的,即使与纠纷有实际联系的地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困领域内,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法院对该纠纷也具有管辖权。 据此,只要一项海事纠纷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主体条件:海事纠纷的当事人都是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或者组织;形式条件:当事人书面协议选择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法院管辖的,即使与纠纷有实际联系的地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法院对该纠纷也具有管辖权。这是与民事诉讼法相冲突之处,根据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海事诉讼法的规定应得以优先适用,即在主体都是

45、外国人的海事纠纷中,当事人又书面选择我国的海事法院时,不论我国的海事法院是否与该纠纷有实际联系,我国海事法院都有权对之行使管辖权。 5默示接受管辖 义叫推定管辖,指涉外民事诉讼的被告对人民法院管辖不提出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承认该人民法院为有管辖权的法院。默示接受管辖需满足两个条件:(1)被告对人民法院管辖不提出异议;(2)该被告应诉答辩。 6平行诉讼管辖 根据民事诉讼法意见第 306 条的规定,对我国法院和外国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案件,一方当事人向外国法院起诉,而另一方当事人向我国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可予受理。判决后,外国法院申请或者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对本案作出的判决、裁定

46、的,不予准许;但双方共同参加或者签订的国际条约另有规定的除外。 7集中管辖 为了提高涉外审判质量,最高人民法院于 2001 年 12 月 25 日发布了关于涉外民商事案件诉讼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采取了“优化司法资源的配置”的方法,将以往分散由各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涉外民商事案件,集中由少数收案较多、审判力量较强的基层人民法院和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该规定主要内容如下: (1)第一审涉外民商事案件由下列法院管辖: 国务院批准设立的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省会、自治区首府、直辖市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 经济特区、计划单列市中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其他中级人民法院; 高级人民法院。

47、(2)适用集中管辖的涉外民商事案件的范围: 涉外合同和侵权案件; 信用证纠纷案件;申请撤销、承认和执行国际仲裁裁决案件; 审查有关涉外民商事仲裁条款效力的案件;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民商事判决、裁定的案件。 (3)不适用集中管辖的涉外民商事案件的范围。边境贸易案件; 涉外房地产案件;涉外知识产权案件。 (4)涉及我国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当事人的民商事纠纷案件的管辖,参照该规定处理。 根据上述关于协议管辖的规定,阮某和张某可用书面方式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法院管辖,C 项错在“明示”二字,明示不等于书面。 根据上述关于平行诉讼管辖的规定,对我国法院和外国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案件,一方

48、当事人向外国法院起诉,而另一方当事人向我国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可予受理。D 项说“中国法院不能受理”错误。本题答案为 A。【知识模块】 国际私法3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我国法院的诉讼管辖权及其与外国法院管辖权之间的关系。民事诉讼法意见第 306 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和外国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案件,一方当事人向外国法院起诉,而另一方当事人向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可予受理。判决后,外国法院申请或者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对本案作出的判决、裁定的,不予准许;但双方共同参加或者签订的国际条约另有规定的除外。朗文与戴某缔结了一个在甲国和中国履行的合同,根据民事诉讼法第 243 条特别地域管辖的规定,我国法院有管辖权。所以,B项错误。对于我国法院有管辖权的案件,外国法院受理并作出裁决,并不能排除我国法院的管辖权,所以 A 项错误,D 项正确。一般情况下根据该条规定,我国法院对于涉外案件的管辖权要受我国参加或缔结的国际条约的约束,所以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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