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司法考试卷四(宪法)模拟试卷 6 及答案与解析一、论述题1 试比较刚性宪法和柔性宪法。2 试述宪法的一般原则。3 论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主要内容与进一步健全、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目标、途径。4 前苏联学者契尔金在论及政党制度与政权机制的关系时曾经指出:“每当危机到来的时候,资产阶级实际上仍然实行一党制。在集权主义的国家政体中,政党与国家机构相互融为一体。” 请评述契尔金的上述观点并试述社会主义国家政党制度与政权之间的关系。5 试论宪法实施有哪些特点?6 论述成文宪法、现实宪法、观念宪法与宪法秩序之间的关系。二、名词解释7 宪法渊源8 宪法权利行为9 法的预测作用10 政权组织形式11
2、公民的基本义务12 言论免责权13 普遍选举原则14 国家机构15 宪法实施过程16 行政区划17 国家性质三、简答题18 简要说明宪法的效力和修改程序与一般法律的区别。19 简述近代意义宪法产生的条件。20 比较制宪机关与宪法起草机构的区别。21 简述宪法规范所调整社会关系的特点。22 简述宪法观念作用的主要方式。23 简述经济制度和宪法的关系。24 简述我国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地位。25 言论自由的界限。26 简述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的性质和任务。27 宪法解释的社会功能。28 简答我国宪法修改的程序。29 简述违宪责任的认定。30 20 世纪以来美国宪法学的发展主要有哪些表现?国家司法
3、考试卷四(宪法)模拟试卷 6 答案与解析一、论述题1 【正确答案】 按宪法的修改是否必须遵循特定的程序为标准,在理论上,可以把宪法分为刚性宪法与柔性宪法。刚性宪法是指修改程序严于普通法律的宪法。柔性宪法则相反,是指修改程序与普通法律相同的宪法。这样的分类方法只是对宪法进行的形式意义上的区分,而忽视了宪法发展变化的真正动因社会经济发展及其外部表现阶级力量的对比关系,并且容易导致产生刚性宪法比柔性宪法修改的频繁程度要少一些的想法。其实,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的宪法都对自身的修改做出了特别严格的程序规定,因此,都可按照此分类为刚性宪法,只不过“刚” 的程度不同而已。英国宪法是个例外,议会普通立法程序通过
4、的任何宪法性法案。都自然地成为宪法的组成部分,无需特别的程序。这是“ 柔性宪法 ”的典型。【知识模块】 宪法的概念2 【正确答案】 宪法的基本原则是指存于宪法之中且涉及国家制度和社会制度根本问题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是一部宪法的灵魂和主线。就世界各国宪法的共性而言,通常认为宪法原则主要包括人民主权原则、基本人权原则、法治原则和权力制约原则等。但具体说来各国宪法原则又有各自的特色。下面就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作详细论述:(1)人民主权原则也称主权在民原则,它源于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率先倡导的“主权在民” 学说。根据这一学说,认为国家是由人民根据自由意志缔结契约的产物,所以国家的最高权力应属于人民,而不
5、属于君主。无论是国王还是政府,其权力都是人民授予的,如果不按人民的授权办事,则人民有权将其打倒。我国宪法实际上也采用人民主权原则,即不承认“主权在君”“君权神授”。而坚持人民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我国宪法在确认人民主权这一原则时,并不只是停留在抽象的概念表述上,而是公开地申明自己的阶级立场,解释“人民” 这一概念的政治内容,明确地规定全体人民享有当家作主、管理国家事务的各项民主权利。我国现行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
6、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除此之外。国家还通过完善各项法律制度来保障宪法和法律的实施,使全体人民的各项民主权利得以充分实现。这些都是人民主权原则的充分体现。(2)基本人权原则关于人权的思想和理论源于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的“天赋人权” 说。作为资产阶级反封建革命斗争的有力武器,其产生的经济基础是资本主义的商品关系、等价交换、自由贸易和自由竞争。其基本精神反映了新兴资产阶级争取人身的自由、平等和对基本政治经济权利的要求,也论证了资产阶级剥夺封建王权的合理性。我国是发展中的社会主义国
7、家,我们的党和国家一贯致力于维护和保障人权。国家不仅在宪法中专列一章来规定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而且在实践中始终把生存权和发展权放在首位。在财产权方面,宪法既宣告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规定国家保护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国家的和集体的财产。又明确规定国家保护公民的合法收入、储蓄、房屋和其他合法财产的所有权。所有这些都说明我国公民真正享有宪法规定的各项基本权利,从而使保障公民基本人权这一宪法原则得到了充分的体现。诚然,在我国坚持宪法原则,继续促进人权的发展,努力达到社会主义所要求的充分实现人权的崇高目标,仍然是中国人民和政府的一项长期的历史任务。(
8、3)法治原则法治原则也是社会主义宪法的基本原则。江泽民总书记在党的十五大所作的报告,首先突破了传统的提法,在要求“进一步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 的同时,从治国方略的高度明确提出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的目标。虽然,这是党的代表大会的政治报告中的内容,并非法律文件。但是由于中国共产党处在不可替代的执政党地位,它领导人民制定了宪法,也将带领人民遵守和实施宪法。因此,在党的文件中所阐明的治国方略无疑将成为我们探究宪法的重要源泉和依据。事实上,我国现行宪法的内容所体现的法治原则也是显而易见的。宪法在序言的最后一段明确要求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
9、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在总纲第 5 条又规定,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在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一章中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所有这些规定都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原则。(4)权力制约原则权力制约机制的原理是一种普遍的客观规律,权力制约原则源于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关于分权和制衡的理论。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
10、级人民代表大会。同时又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这里权力制约关系是十分明确的,但不像“三权分立人 ”那样实行所谓 “相互制约”以达到平衡,而是从人民到人民代表机关,再到其他国家机关的一种“单向制约” 。(5)社会主义公有制原则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是社会主义国家经济制度的基础,也是社会主义国家宪法在调整和确认经济关系时的基本原则。社会主义公有制原则,作为一项宪法基本原则;是社会主义国家宪法区别于资本主义国家宪法的主
11、要标志之一。我国宪法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原则,在确认和调整当前我国各种基本经济关系以及在此过程中的自身实现上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中国特点。这主要反映在下列方面:第一,从所有制结构上看,现阶段我国存在多种所有制形式,宪法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原则并不否认或排斥其他所有制形式的存在。而是将其视为适应当前我国生产力发展水平的一种对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必要的有益的补充。第二,尽管这样,宪法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原则仍然强调社会主义公有制在我国所有制结构中的主导地位和支配作用。第三,在我国社会主义公有制有两种形式,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6)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原则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是现行宪法在确认我国文化制度
12、,调整各种文化关系时的基本立场和准则。作为现行宪法的一个基本原则,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在宪法中得到了充分体现。现行宪法在序言中指出,国家的根本任务之一就是要把我国建设成为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现行宪法还在总纲中明确使用了精神文明的概念。宪法第 24 条规定,国家通过普及理想教育、道德教育、文化教育、纪律和法制教育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直到我国现行宪法制定颁布实施之前,无论是社会主义类型宪法,还是资本主义类型宪法都没有提出精神文明的概念,更没有将精神文明用作宪法的基本原则,所以这一原则是我国现行宪法的基本特色之一。【知识模块】 宪法的基本原则3 【正确答案】 我国宪法规定,人民行使权
13、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大会制是根据民主集中制的原则,通过民主选举组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以人民代表大会为基础,建立全部国家机构,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一种基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的内容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制度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是被实践证明适合我国国情的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充分体现了民主集中制原则,既保证了人民代表大会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又使各个国家机关分工合作、密切配合,较好地兼顾了民主与效率,克服了西方国家机关之间互相扯皮、牵制的不良现象,并且,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体现了中国共产党的领
14、导与人民主权的统一,有利于党对国家事务的领导。重视和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对于维护国家的稳定,充分发扬社会主义民主,促进社会主义事业的顺利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目前,我国正处于改革开放、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的历史时期。在政治上。要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实现依法治国;在经济上,要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我国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但是,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还不够完善,其优越性还没有得到充分发挥,需进一步完善和发展。第一,应从理论上充分认识国家本质与政权组织形式的关系。政权组织形式与国家的本质是密不可分的,没有一个良好的
15、、适当的政权组织形式,人民民主专政的职能不可能实现。第二,要坚持和完善党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领导。要进一步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第三,要完善人大自身的组织制度。我国人大制度尚未充分发挥作用,原因之一就是本身还不够完善。因此,要加强人大常设机关自身的建设,选择有较强能力、经验丰富、知识水平高的人组成人大常委会,并健全必要的监督约束制度,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人大专门委员会机构,提高议事效率和质量,以保证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第四,要加强人大职权的行使。各级人大要依照宪法和法律,行使国家权力。在目前形势下应加快立法,特别是经济立法,尽快构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框
16、架,同时在立法体制、立法程序、立法技术等方面作进一步研究和改进。健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监督机制,特别是强化对法律实施情况的检查监督以确保法律的有效实施。第五,完善选举制度。选举制度是人大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不断地完善现行的选举制度。【知识模块】 国家形式(上)4 【正确答案】 (1)契尔金的观点,揭示了在资本主义国家中,政党制度对政权机制影响的本质特点。虽然资本主义国家中的两党制与多党制,以及不同国家的两党制,对政权机制的影响并不一样,但资产阶级政党影响政权机制的根本任务和目的在于,通过控制政权机构。维护本阶级的利益。尽管在选举过程和政权机构运作过程中,不同政党集团间的竞争激烈,但在反对劳
17、动人民和工人阶级政党的斗争中,极力维护资产阶级利益的目的则是一致的。因此,正如契尔金指出,每当面临以上危机,资产阶级的政党,无论是两党制,还是多党制,其影响政权机制的目的都是一样的,从本质上说它们实际上都是一党制。同时,在对待以上问题时,资产阶级政党与政权机制实现了高度统一,彼此间“相互融为一体” 。(2)社会主义国家的政党制度与资本主义国家的政党制度对政权机制的影响,不仅表现在性质上根本对立,而且表现在影响内容和影响方式上也存在不同。在社会主义国家中,无论在政权组织,还是政权运行过程中,共产党都处于政治领导地位。而政党惟一的任务是通过自身的活动充分代表人民群众的利益,满足人民群众的要求,即使
18、在存在多个政党的国家,其他政党也自愿接受共产党对社会和国家的领导。因此,社会主义国家的整个政党制度和政权机制,都服从一个根本目的:维护和实现广大人民的利益。【知识模块】 政党制度5 【正确答案】 宪法实施具有不同于普通法律实施的特点,是由其自身的性质以及在整个国家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来决定的。主要表现在:(1)宪法实施的广泛性。宪法实施的广泛性包括宪法实施范围的广泛性和宪法实施主体的广泛性。宪法调整的范围涉及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等各个方面,同时宪法的实施需要通过社会关系中一切主体的行为来实现。因此,宪法实施的主体也相应具有广泛性和多样性。(2)宪法实施的综合性。所谓宪法实施的综合性
19、是指宪法的实施不可能单纯的是宪法本身或者社会生活某一方面的问题,而是整个国家具有高度综合性的社会问题。在实施宪法的过程中,必须综合考虑国家和社会生活中的各种因素从而在整体上宏观上,切实推进宪法的实施进程。(3)宪法实施的原则性。宪法实施的原则性是由宪法的内容和地位决定的。宪法的实施过程,表现为宪法规范从宏观上、总体上对所调整的社会关系进行原则指导的过程。这种原则指导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是宪法确定的是社会关系主体行为的基本方向和原则标准,一般不涉及人们行为的具体模式,这些具体模式通常由普通法律进行调整;二是宪法在实施过程中,对人们的行为后果往往只从总体上作出肯定或者否定评价,从而为普通法律对人们
20、的行为进行具体评价和追究法律责任提供基础和依据。(4)宪法实施的多层级性。宪法规范的原则性和根本性,决定了宪法实施的多层级性。所谓宪法实施的多层级性。是指宪法在实施过程中往往要经过许多中间环节,逐级落实以达到立宪目的的最终实现。(5)宪法实施的持续性。宪法实施的持续性是指宪法一经制定颁布。其实施便成为国家政治生活中的日常事项,不可须臾中断。(6)宪法实施的保障性。所谓宪法实施的保障性,是指宪法的实施客观上需要专门监督制度来保障;离开宪法实施保障机制的有效运作,宪法实施则往往成为一句空话。(7)宪法实施方式的具体多样性。由宪法的原则性和广泛性特点所决定,不同性质和内容的宪法规范,要求不同的实施方
21、式,而所有宪法规范实施的方式则呈现出多样性的特色。【知识模块】 宪法实施及其保障6 【正确答案】 宪法秩序是一种社会秩序,它是基于人们对一定社会规律的认识,通过制宪对该社会所需要的“一致性、连续性和确定性” 进行确认,形成一种宪法上的(应然 )秩序,再通过宪法的各种调整手段,而将宪法上的(应然)秩序转变成实际上的社会秩序。我们认为宪法以成文宪法、观念宪法和现实宪法三种形式存在着,因此,一定社会的宪法秩序从形式上看,表现为该社会三种形式宪法的协调与和谐。虽然从历时性的角度看,不同时期、不同国家宪法秩序的内涵不尽相同,有的以个人主义为核心;有的以国家主义为立场;有的则既不以个人主义为核心,亦不以国
22、家主义为立场,而是采取一种既有社会进步与发展的广阔空间,也为公民个人的完善与实现留有充分自由的原则,但从形式上看,都有三种形式的宪法相互协调与和谐的特色。(1)成文宪法是宪法秩序的第一个要素。无论将成文宪法理解为统治阶级集中意志的法律化,还是把它看成是社会成员间以及社会成员与政府间的契约,都表明人类社会发展到了一个能够理解个人与社会,或者公民与国家相互关系之根本所在的程度;意味着对个人自由与社会发展相协调的有意识的追求,并希望借助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根本法以实现这种追求,即通过规范游离于这种追求之外的行为,改变既存现实宪法中个人完善与社会发展不协调的因素。世界上几乎所有的成文宪法,都规定了基于这
23、种追求的国家统治体制与公民基本权利。成文宪法的目的是指向现实宪法,希望现实宪法按照体现在成文宪法中的目的规律而发展。然而成文宪法的历史和现状都表明,现实宪法按照成文宪法的目的有规律的发展,往往并不顺利。(2)现实宪法是宪法秩序的核心,是衡量宪法秩序第一层次的标准。现实宪法既是观念宪法、成文宪法的客观依据,又是成文宪法规范和调整的客体,因此宪法秩序是围绕着现实宪法展开的。宪法秩序的形成是一个过程。这个过程表现为:从现实宪法发端,经过观念宪法的发展并形成一定的宪法要求,到成文宪法的规范化与一体化,再经过观念宪法的评价与认同后作用于现实宪法的循环。这种追求、形成宪法秩序的过程,可称之为宪法实现。既然
24、现实宪法是一种现存的客观实在,那么人们一般可以根据经验,判断成文宪法与现实宪法是否协调一致,并据此进一步判断宪法秩序存在与否的可能性。因为一个国家的现实宪法与成文宪法不一致时,肯定不会出现宪法秩序,除非观念宪法通过宪法评价赋予成文宪法新的内容和意义。(3)观念宪法是宪法秩序的关键因素,没有观念宪法就不会有成文宪法,没有观念宪法的作用,就不会形成真正的宪法秩序。在理想的宪法实现过程中,观念宪法的协调功能举足轻重,一方面,它基于现实宪法的固有特性,产生相应的宪法要求,作为成文宪法产生的前提;另一方面,它能根据一定的价值准则对成文宪法进行评价,而且这种评价直接对人们参与社会关系的行为起着指引与导向作
25、用。对于成文宪法的遵守,不仅要靠国家权力的强制予以保证,而且还要靠培养宪法观念(要求和评价) ,使人们既能在辨别现实宪法的基础上,及时提出宪法要求,为宪法成文化作准备,又能对成文宪法进行认同与评价。可见培养宪法观念是观念宪法的重要内容,是形成宪法秩序的关键步骤。只有形成统一的观念宪法,才能及时提出宪法要求,制定或修改成文宪法,使成文宪法适应现实宪法,保持成文宪法的稳定性。这种稳定性是以宪法秩序为目标。以现实宪法和观念宪法为参照的稳定性。它是一种动态的稳定,是在观念宪法的作用下。成文宪法与现实宪法的适应。就其本质而言,是指成文宪法在与现实宪法和观念宪法构成宪法秩序过程中位置的平衡性。而适应现实宪
26、法和观念宪法的发展要求。对成文宪法进行变动或修改,也是成文宪法稳定性的表现形式。由此可见,观念宪法中的宪法要求和宪法评价,无论是在成文宪法适应现实宪法的过程中还是在成文宪法对现实宪法的规范与引导过程中。都起着调节作用,因而成为宪法秩序的构成要素。应该指出的是,上述情况是较为理想状态下三者的协调关系。实际情况可能是,大量宪法要求不能通过立法程序变成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成文宪法规范,即使宪法要求是绝大多数人意志的反映。【知识模块】 宪法秩序二、名词解释7 【正确答案】 指一个国家中宪法规范所赖以存在的法律形式,既包括明示的宪法规范,也包括默示的宪法规范,被宪法制定者确认为可以承载宪法规范的法律形式才能
27、成为宪法渊源。在世界范围内主要包括:宪法典、宪法性法律、宪法惯例、宪法判例、欧盟宪章。在我国主要是指宪法典、宪法修正案、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宪法解释,其中最重要的是宪法典。【知识模块】 宪法渊源、宪法形式与宪法结构8 【正确答案】 宪法权利行为是公民等宪法关系主体依法行使宪法赋予的权利的作为或不作为。【知识模块】 宪法关系9 【正确答案】 宪法的预测作用是指根据宪法或宪法性法律的规定,人们可以预先知晓或估计到其他人将如何行为以及行为的后果,从而时自己的行为做出合理安排。【知识模块】 宪法的价值与作用10 【正确答案】 政权组织形式是指实现国家权力的机关以及各机关之间的相互关系,因而它实际上是指国家
28、机关的组织体系。或者说是指国家机构的内部构成形式。【知识模块】 国家形式(上)11 【正确答案】 公民的基本义务是指由宪法规定的公民必须遵守和应尽的根本责任。是公民对于国家的具有首要意义的义务,构成普通法律所规定的义务的基础。【知识模块】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上)12 【正确答案】 言论免责权是指全国人大代表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种会议,包括大会全体会议、代表团全体会议、代表团小组会议上的发言和表决不受法律追究。同时,全国人大代表在列席原选举单位的人民代表大会各种会议上的发言,也不受法律追究。此外,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在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上的发言和表决,也不受法律追究。言论免责权意在充分保护
29、人大代表的言论自由,有利于真正利国利民的好决策的形成。【知识模块】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下)13 【正确答案】 我国宪法规定,除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以外,凡年满 18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选举普遍原则就是指享有选举权的主体范围而言的,其含义在于,具有一国国籍达到一定年龄的公民享有选举权的广泛程度。【知识模块】 选举制度14 【正确答案】 国家机构是一定社会的统治阶级为实现其统治职能而建立起来的国家机关的总和。它包括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军事机关等。【知识模块】 国家机构15 【正确
30、答案】 宪法实施过程即宪法作用于社会生活的过程,是指宪法实施的连续性在时间和空间上的表现。它既是宪法在人类社会中存在和发展总过程的一部分,同时又由若干具体过程所构成。【知识模块】 宪法实施及其保障16 【正确答案】 行政区划是“行政区域划分” 的简称。是指统治阶级为便于管理,兼顾地理条件、历史传统、风俗习惯、经济联系、民族分布等因素,把国家领土分成层次不同、大小不等的若干区域的制度。【知识模块】 宪法17 【正确答案】 国家性质是指通过特定的宪法规范和宪法制度所反映的一国在政治、经济和文化方面的基本特征,它反映着该国社会制度的根本属性。【知识模块】 宪法三、简答题18 【正确答案】 (1)宪法
31、是其他一般法律的立法基础,法律的制定必须以宪法为根据。(2)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法律不得同宪法相抵触,如有抵触,法律即无效。(3)提出和通过修改宪法的程序比一般法律更为复杂。具体说:第一。制定和修改宪法的机关,往往是依法特别成立的,而并非普通立法机关。第二,通过或批准宪法或者其修正案的程序,往往严于普通法律,一般要求由制宪机关或者国家立法机关成员的 23 以上或者 34 以上的多数表决通过,才能颁布施行,而普遍法律则只要立法机关成员的过半数通过即可。【知识模块】 宪法的概念19 【正确答案】 英美法等国近代意义宪法产生的伟大事件已成为历史,从现象上看它们都直接产生于各具特色的资产阶级革命之
32、后,因而不难发现它们是资产阶级革命的产物和结果。然而,资产阶级革命之所以会导致一种新的法现象的产生,应引起深思。一般认为,宪法是一定社会政治、经济和思想文化所具有的特别内涵互动的结果,具体表现为以下几方面:(1)比较发达的商品经济是近代意义宪法产生的经济条件。在商品经济条件下,在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过程中必然自发产生平等观念。商品的自由竞争必然导致自由观念的产生。且只有在较为发达的商品经济条件下,平等自由的观念才会普及并为全社会所接受。只有当商品经济已处于社会经济的主导地位,伴随商品经济的平等自由观念才会成为时代精神。近代宪法正是以平等自由为思想基础和价值追求的,所以较为发达的商品经济是近代宪法
33、产生的经济条件。(2)比较发达的民主政治是近代意义宪法产生的政治条件。近代以来的民主政治是较为发达和成熟的民主政治。一方面,它以平等自由为目标和追求;另一方面,它有较为完备的制度形式。最为重要的是它以发达的商品经济为经济基础。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作为先进生产关系代表的资产阶级逐渐在经济生活中处于支配地位,日益不满其在政治和其他社会生活中的无权地位。随着资产阶级革命的爆发和最终取得胜利,资产阶级需要将有利于自己的政治体制和政治权利及自由,以最高法律效力的宪法固定下来。正是这种意义上,才有宪法是资产阶级革命的产物之说。(3)民主的、大众的和科学的文化是宪法产生的思想文化条件。近代民主的、大众的和科
34、学的文化,对宪法的产生起了重要的作用。首先,近代资产阶级的文化革命对近代宪法的产生起到直接的促进作用。启蒙思想家高举理性的大旗,运用自然法理论的武器,用科学批判神学,用人权反对专制,使自由、平等、博爱等思想观念得以传播和普及,为宪法的产生提供了思想条件。其次,资本主义文化为宪法的产生提供了理论和技术条件。近代社会科学,特别是政治学、社会学、法律学尤其起了重要作用。因此,近代文化是宪法产生的重要思想条件。【知识模块】 宪法的历史发展20 【正确答案】 制宪机关与宪法起草机构是不同的,主要区别在于:制宪机关是行使制宪权的国家机关,宪法起草机构是具体工作机关,不能独立地行使制宪权;制宪机关一般是常设
35、的,而宪法起草机构是临时性的机关,起草任务结束后便解散;制宪机关有权批准通过宪法,而宪法起草机构则并无权批准宪法;制宪机关一般由公民选举产生,具有广泛的民意基础,宪法起草机构则一般通过任命的方式产生,注重来源的广泛性。【知识模块】 宪法的制定21 【正确答案】 宪法规范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的特点是:(1)此类社会关系所涉及的领域非常广泛,几乎包括国家生活的各个方面,但均属原则性方面的关系。(2)此类社会关系的一方通常总是国家或者国家机关。【知识模块】 宪法规范22 【正确答案】 宪法观念是对宪法规范以及宪政实践的反映,其作用主要表现在宪法的创制、宪法的实施、民主政治建设等方面。(1)宪法观念对宪法
36、创制的作用宪法创制也称宪法制定或立宪。任何一部宪法都不会凭空产生,而由政治、经济、文化、历史传统等多种因素决定。这些因素往往通过宪法观念对人们的立宪活动发挥作用。可以说,宪法观念尤其是制宪权主体的宪法观念。是决定制定什么样宪法的主要因素,不同的宪法观念是导致世界上宪法千姿百态的原因之一。比如,芙固宪法就是当时美国统治者宪法观念的产物。无论是分权制衡体制、联邦制度,还是后来增加的“ 权利法案” ,无不是当时统治者拥有的宪法观念的产物。1993 年我国修宪的一个主要内容是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容体现在宪法中,1999 年修宪又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写进宪法。这都是 90 年代以来我国确立
37、市场经济观念和法治观念在宪法中的体现。(2)宪法观念对宪法实施的作用宪法要发挥作用就必须实施。宪法实施与宪法观念可以相互促进。宪法观念在宪法实施中得到实现,同时在宪法实施中不断得到完善和发展,两者的良性互动必然导致宪政国家的实现,二者的恶性发展则可能导致对民主和人权的践踏。尽管保障宪法实施需要多方面的条件,但人是最基本的由于人的活动都受一定观念的支配,因此具有什么样的宪法观念,什么水平的宪法观念,对宪法实施就显得尤其重要。总体来说,世界各国的宪法,不论是发达国家的宪法,还是发展中国家的宪法,其宪法条文大都经过精心设计,其字面意义大都体现民主与进步,但为什么在实施过程中却在各国导致不同的后果呢?
38、虽然原因很多,但公民宪法观念水平的高低则是关键。(3)宪法观念对民主政治建设的作用宪法是民主事实的法律化,民主政治的发展过程和宪法制度的完善过程是一致的。宪法观念是联系民主政治与宪法制度的中介,一方面,宪法观念是对宪法的认知和评价,另一方面,民主政治的运行必然与宪法观念相伴随。因为宪法观念的某些内容。如代议制、分权思想、人权保障思想、法治理念本身就是民主政治的重要内容。究法观念发展的历史表明,它最初只是为少数人所认知,或在少数国家被人所接受,这时的民主政治不仅受地域限制,而且呈现不稳定状态;但当宪法观念成为一种普遍的法律理念时,民主政治也就得到很大的发展。尽管导致我国在近代并没有真正实现民主政
39、治理想的原因很多,但传统法律文化观念的影响至关重要。传统法律文化中以君权为核心、国家为本位、血缘为纽带而形成的重人治、轻法治,重专制、轻民主,以及轻视人权的观念,直接影响了我国的民主政治建设。要加强民主政治建设,就必须树立和增强公民的宪法观念。可以说,公民对宪法观念的认知程度标志着民主政治建设的程度。【知识模块】 宪法观念与宪法文化23 【正确答案】 经济制度是国家通过宪法、法律、政策等在确认和调整经济关系时所形成的制度。经济制度与宪法的关系不能被简单地视为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关系,而应该作更深入的分析。(1)从历史发展来看,宪法是经济制度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每一种社会形态,都有与该社会形态
40、的经济基础相联系的经济制度。国家产生后,经济制度主要表现为有一定联系的法律、政策。经济制度的发展应与生产关系的发展相适应,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建立对经济制度提出了新的要求。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是建立在发达生产力基础上的,因而先前建立在小生产基础上的生产关系制度化的形式已经不能满足它的要求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需要有更权威、更有效、更能反映其本质并促进其发展的制度化形式。作为资产阶级革命的产物。宪法是经济制度发展到需要用根本法予以制度化时产生的。(2)从经济制度各种表现形式的关系来看,宪法是经济制度化的基本形式。经济制度是国家确认为调整经济关系的制度,它由宪法、法律、政策等构成。宪法是国家根本法,是国家
41、制定一切法律、法规和政策的依据。在确认经济关系的诸法律、法规和政策中。宪法是最重要的形式。宪法对经济关系,特别是对生产关系的确认与调整构成一个国家的基本经济制度。(3)经济制度是宪法的重要内容。既然近代宪法是经济制度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宪法是经济制度化的基本形式,因此,确认和调整一定的经济关系就是宪法不可缺少的一个重要内容。从宪法发展史来看,无论是近代宪法,还是现代宪法和当代宪法,无论是资本主义的宪法,还是社会主义的宪法,尽管规定的内容不尽相同但是都对经济制度做出了明确规定。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后,特别是社会主义国家建立后,宪法规定经济制度的内容越来越多,越来越系统,规定经济制度已成为宪法不可缺
42、少的重要内容。如果说人权宣言所昭示的“凡权利无保障和分权未确立的社会,就没有宪法” 是衡量有无近代宪法的标志的话,那么,宪法中是否有较为完备的经济制度,则是衡量一个国家有无现代宪法的标准之一。综上所述,从社会形态的角度考察,经济制度与宪法的关系是社会上层建筑构成要素间的关系,而不是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关系。尽管这样,正如理解上层建筑各要素之间的关系一样,理解经济制度与宪法的关系也必须从它们赖以建立的经济基础出发。【知识模块】 国家性质24 【正确答案】 特别行政区是指在我国行政区域内,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规定,专门设立的具有特殊法律地位、实行特别的社会政治和经济制度的行政区域。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地
43、位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说明:首先,特别行政区是我国的一个地方行政区域,特别行政区与中央的关系仍然是地方与中央的关系。特别行政区由中央政府设立,归中央领导。我国实行的是单一制的国家结构形式,地方政府的权力来自中央的授予,特别行政区的权力也是中央政府授予的,在这一点上,它与中国其他地方政府没有区别,都是中央领导下的一级地方政权。其次,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的自治权。特别行政区是一个享有高度自治权的地方行政区域,它主要享有以下自治权:立法权。特别行政区的立法机关有权就特别行政区高度自治范围内的一切事务立法,但对外交、国防以及其他属于中央人民政府管理范围内的事务无权立法。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独立的司法权是
44、指特别行政区的诉讼案件,以该区终审法院为最高审级,该区终审法院的判决是最终判决。行政管理权。特别行政区行政机关依法有享有自行处理特别行政区事务的权力。自行处理有关对外事务的权力。特别行政区可以以其名义参加不属于主权国家参加的会议。【知识模块】 国家形式(下)25 【正确答案】 言论自由是指公民有权通过各种语言形式,针对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各种问题表达其思想和见解的自由。由于言论自由是公民表达意愿,相互交流思想、传播信息的必要手段和工具,也是形成人民意志的基础,因而言论自由在公民的各项政治自由中居于首要地位。言论自由有其自身的界限:1.行使言论自由不能侵犯他人的名誉权,否则就可能构成诽谤。2.行使
45、言论自由不能侵犯他人的隐私权,否则就可能构成侵权行为。3.一定限度和一定方式上的猥亵性、淫秽性的言论必然受到限制或禁止。4.行使言论自由不能煽动或教唆他人实施违法行为。5.行使言论自由与保护国家秘密之间也可能存在冲突。【知识模块】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下)26 【正确答案】 (1)专门委员会是全国人大的辅助性的工作机构,是从代表中选举产生的按照专业分工的工作机关。(2)任务是: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研究、审议、拟订有关议案。(3)专门委员会在讨论其所属的专门问题之后,虽然也作出决议,但这种决议必须经过全国人大或者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之后,才具有国家权力机关所作的决定的效力。【知识模
46、块】 国家机构27 【正确答案】 不管是在成文宪法的国家里,还是在不成文宪法的国家里;不管是在有宪法诉讼的国家里,还是在没有宪法诉讼的国家里,作为一座架构宪法规范与社会现实、立宪与修宪的桥梁,宪法解释已经成为保证宪法的实现、监督宪法的实施、维护宪法的权威、稳定法律秩序的一项不可缺少的手段。其社会作用主要体现在:第一,是架构宪法规范与社会现实的桥梁,宪法解释在宪法的运行中使得宪法本身活跃起来。宪法解释赋予已经“老化” 的宪法条文以新的生命和内容,扩大宪法的原有容量,使之能适应新的情况,解决新的问题。宪法解释可以在不修改宪法条文的情况下,使之具有强有力的生命力,满足变革社会对它的需求,进而更有力地
47、推动社会的加速发展。宪法解释者通过阐释法条疑义、补充宪法缺漏,协调宪法规范与社会现实的矛盾与冲突,不断丰富宪法的内容。任何一部宪法只能是国家在一定历史时期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所取得成果的记载和总结,当宪法颁行生效后,社会关系和社会经济生活发生变化,这就产生了原有的宪法规范与社会现实之间不协调的矛盾。宪法规范所普遍具有的原则性和概括性等特征,以及社会变化的迅猛性决定了世界上任何国家的宪法都需要解释。宪法解释作为一种使宪法规范适应社会现实的主要方法,长期以来一直被世界各国所重视。西方一些国家的宪法能保持持续的稳定性,除有较先进的立法技术外,更重要的是宪法解释制度的发达。进入 21 世纪,知识经济
48、已初现端倪,信息时代的迅猛发展,已经极大地变迁了社会现实,众多的法律新问题也将层出不穷。对这些新问题进行宪法解释将是社会现实迅速变化的必然要求。第二,宪法的正当性、合理性、适应性等特性也正是通过不断的宪法解释获得实证,使得宪法本身获得强大的生命力的。宪法在一国法律体系中具有最高的权威性,一切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的行为都不得与宪法相抵触。然而,有宪法,必然会有违宪。要解决违宪问题,就必须将宪法作为法律来适用,这就要求对宪法进行解释,保障宪法权威性的实现。宪法解释不断协调宪法规范与社会现实的矛盾与冲突,更是宪法正当性得以保持的重要手段。因此。宪法解释在真正发挥宪法的至上性、权
49、威性等作用方面功不可没。第三,宪法解释是立宪与修宪的桥梁。从社会意义角度看,主要体现在宪法修改能够避免宪法修改所带来的负面作用:(1)宪法解释的成本要远远低于宪法修改。宪法修改应付出的成本是较大的: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法,其修改程序严格;宪法修改带来对宪法稳定性的影响,将损害其在人民心目中的权威性等。相比较而言,宪法解释是有权机关在其职责范围内行使职权的结果,与宪法修改相比较,成本价值几乎是零。(2)宪法解释的收益远远大于宪法修改。出现“ 违宪” 事实而有关机关对之熟视无睹或睹而不作为。则是对宪法的亵渎。相反,若能及时运用宪法解释,不仅有利于法律秩序、社会秩序的稳定,而且宪法解释的效力等同于宪法本身,使得静态宪法活跃起来,变成动态宪法。而若空等修改的时机来临,或尚未有修改之必要,强行加以修改,其负面作用不言而喻。回顾新中国的宪政史,四部宪法的颁行和几次宪法的部分修改,现行宪法在颁行后仅十几年中三次修改,这显然已经对我国宪法的稳定性、权威性产生了影响。在宪法规范尚能包容社会现实的变革时,不充分发挥宪法解释的功效而舍近求远,以宪法修改代之,显然其成本价值要远远高于宪法解释。另外,在我国违宪审查制度完善之前,宪法解释还是监督宪法实施的暂时性替代机制。【知识模块】 宪法解释28 【正确答案】 我国宪法修改的程序包括以下几个步骤:第一,提案。我国现